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法制环境。重点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为更好地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建设法制政府,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抓紧规划“xx”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国发〔XX〕33号)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我县“xx”依法行政规划。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中旬。
(二)开展依法行政分类考核。根据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和现状,将县级各被考核单位分为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一般行政执法单位二类,并制定相应的分类考核评估标准实施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职能调整和近年来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制定、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执法依据、职权、程序等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的梳理调整、网上公布和链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将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检查、绩效评价机制,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违法或不当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县府办、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五)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公民权益保障水平,落实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总结经验,加强部门间交流。完善行动计划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督查考核。
责任单位:县府办、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加强执法监督,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六)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认真执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试行)》(龙政发〔XX〕55号),创新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机制。探索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功能作用和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统计。进一步规范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程序,加大纠错力度。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七)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细化量化工作,确保内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上下衔接,处罚裁量基准与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同步更新;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促使各项任务和要求全面落实,在有条件的领域和部门探索行政许可自由裁量细化量化工作。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八)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继续选择10个重点执法领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开展评查结果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梳理分析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月上旬。
(九)积极推动监督资源整合。完善乡镇(街道)、部门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三、立足复议为民,全力化解行政争议
(十)健全行政复议依法受理机制。探索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移的有效措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办理咨询、提起行政复议等事项。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功能。研究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管理制度和各类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规程,更加重视实地调查、听证以及调解、和解工作。推广使用“行政复议管理系统”,逐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和指导,实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制度。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十二)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根据《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试行)》要求,落实行政首长首案、重案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行政诉讼案件统计信息和重大案件交流机制。
责任单位: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三)探索构建行政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机制,落实调解工作责任。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种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四、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依法行政工作环境
(十四)加快乡镇(街道)法制机构建设。根据县编委批复精神,督促15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法制办,明确分管领导和法制员,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xx)加强培训和理论研究。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十六)全面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积极推进法制信息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20xx—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我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依据《洛南县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和《洛南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洛政发[20xx]91号规定,遵照县政府领导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及权责统一的要求,调整政府机构设置。县编办、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与市上衔接,抓好2—3个乡镇的试点工作。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提进机构编制法制化。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县编办要研究建立行政决策权限分解制度,使政府职责、部门职责明晰化。各部门要建立“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评论、社会公示、集体决策”的新型行政决策机制,县政府办要加强行政决策的督查力度,逐步建立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的督查、反馈和纠错机制。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要把行政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对违法决策,决策失误者要追究相应责任。
三、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县计划发展局要结合洛南实际,建立项目管理和政府国家投资制度,合理界定政府的投资范围,建立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办法,强化风险意识,强调资金效益,确保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合法性、效益性。
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规则,促进公平交易,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五、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制度来规范、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进入市场。县民政局牵头,县编办工商局配合,制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管理规范。县民政局制定非营利性协会、组织的管理规范,工商局制定营利性协会组织管理规范提高其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六、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要结合洛南实际,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业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制度。要采取措施,制定严格科学的运作程序,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
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县信息中心县政府办要加快电子网络和政府网站建设,加快电子政务的县级中心建设,构建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信息交换平台、应急共享平台,实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加快政府视频会议室建设步伐,力争前半年交付使用。
八、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县政府法制办要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省政府118号令,在理清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责的基础上,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把执法职权分解、细化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由县编办牵头,政府法制办配合,积极稳妥地抓好城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探索在县级城区开拓对行政处罚权试点做法,配合市上要求,在农业和文化领域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力争扩大范围,总结提高。
十、建立信访工作考评考核制定。各部门要重视信访工作,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县信访局要建立科学的考评考核制度,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范围。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县监察局、信访局要加大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
十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县政府法制办要切实负起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职责,未经法制办审核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不收文、不上会、不签发。
十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县政府法制办要积极主动地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配合沟通,做好我县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补发工作,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各行政执法人员的案卷办理水平,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反馈。
十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要切实履行复议的监督职能,积极受理行政复议,依法办理复议事项,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县政府法制办要认真履行以县政府名义受理、审理复议事项,大胆公正地纠正部门及乡镇的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水平。各行政机关要建立行政应诉制度,积极、认真、严肃对待应诉工作,倡导和鼓励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十
四、加强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要依据《国家赔偿法》和相关的财经法规,制定我县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规范赔偿、补偿费用的使用管理。各行政机关既要合法行政,减少因违法行政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又要认真履行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职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度依法行政计划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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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依法办发〔20xx〕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1.落实依法行政会议及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本年度要召开至少2次依法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2.制定并上报本单位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3月3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送区政府法制办407室。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3.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科学设计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考核标准,提高考核权重;行政首长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检查落实。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部门
4.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学习贯彻《**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各单位依法履行《**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研究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5.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政发〔20xx〕46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人员精干、优势互补、理论与实践兼顾”的原则,拟从市政府法律专家库中聘请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
责任单位:汤池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法制办、区直有关单位
6.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权下放的衔接工作。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部门的权力清单,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区直各相关部门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7.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8.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前合法性审查,制发后及时上报备案的规定,各单位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由本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才能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各单位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提交备案审查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起草说明(起草说明的内容应包括:1、制定的目的;2、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依据或事实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需要精确到具体条文;3、其他说明材料)和本单位法制机构的书面审查确认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相关部门
9.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施满5年自动失效制度。各单位要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者与我区实际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相关部门
(三)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严格涉企执法检查报备审查制度。各执法单位要制定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原则上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区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及时开展,检查结束后30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区直各执法部门
11.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各执法单位做出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必须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决定适当,并在15日内依法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区直各执法部门
12.严格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执法单位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质量,规范案卷管理。各执法部门本年度要开展至少2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活动,通过自查不断提高本单位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同时上报自查报告;区政府法制办要对各单位案卷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执法部门
1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等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14.进一步完善政执法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报送行政执法信息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数字准确,坚持实事求是,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的报送原则,并采取一事一报的上报形式。工作要求:各单位每月须至少上报一条行政执法信息,报送邮箱:。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执法部门
15.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服务水平”主题,开展加快经济发展服务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主动服务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更好地为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各镇街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区直各有关部门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相关部门
17.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文明执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认行政执法主体,以执法岗位、执法资格明确执法人员。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同一领域统一执法文书。各执法部门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责任清单制度。
责任单位:区各执法部门
18.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在全区建立形成全覆盖、分领域、多层次的行政裁量标准体系,同时在行政执法文书中予以具体运用。各单位制定自由裁量权标准,于4月28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责任单位:区直各执法部门
19.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内部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办结许可事项,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各单位不得私自设定行政许可,不得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越规定权限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一律予以取消。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工作问责机制。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控,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直各执法部门
20.正确发挥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和发挥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以及网络监督的作用。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21.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公正办理,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各相关部门
(五)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2.组织开展法治培训。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岗位培训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直各部门
2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全民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2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健全完善组织、培训、宣讲、保障等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普法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执法部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实行依法行政,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行政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2.积极探索,创造经验。要坚持在依法行政的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积累经验,促进全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3.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各单位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形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年底按时做好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区法制办。
区公安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和省厅法制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以破解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夯实执法规范基础保障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为抓手,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努力推动公安机关执法素质、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强化“执法示范”责任担当,建设素质型专业型法制铁军队伍,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以落实“两办”意见和打造执法规范xx版为重点,持续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厅、市局党委实施精神,按照“工作现在、任务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工作路径、落实手段”等方面,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实现“项目化管理、流程化控制、责任化推进”。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调度会,对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持调度通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分析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加强宣传解读,统一全警思想,凝聚全警之力,积极稳妥向全警及社会展示建设成效,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2、推动执法办案硬件设施标准化升级。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全面推广使用执法记录音视频自动采集系统。加强办案(室)中心、物证保管(室)中心、案管(室)中心规范建设,对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设置、精细化管理,由功能化向智能化升级。严格“四个一律”要求,确保执法安全。
3、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养选树。强化原有执法示范单位动态督导,充分发挥其在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培养选树一批有创新、有亮点的的优秀执法单位,。
4、完善法律顾问(专家)制度,积极发挥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推动提高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5、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从职业道德、日常行为、硬件设施、制度规范、内部管理、队伍形象6个层面规划xx公安法治文化的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调整、规范作用,引领和推动执法管理、队伍建设从经验型、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转变;狠抓民警礼仪日常养成和执法服务形象建设,培养全体民警与“执法规范xx版”相匹配的xx人民警察意识、气质、素质。
6、推动警务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执法勤务部门,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强化协作配合,指导执法勤务部门制定相应的警务活动标准,推动警务规范化建设。
二、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执法办案提质增效
7、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在上半年完成受立案(室)中心软、硬件建设。按照公安部“三个当场”要求,切实做到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确保警情、案件及时规范流转,方便人民群众,提高满意度;严格按照刑事、行政案件受案、立案时限要求,规范受立案,切实发挥案件管理的职能。
8、完善刑事案件“三统一”工作机制。深化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统一接受”工作,全面实行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统一审核,统一与检法机关对接,统一行使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的复议、复核权,严把刑事案件重点关口,服务提升刑事办案质量。强化与检法等外部机关的协作会商,在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提捕、移诉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对内进一步理顺公安内部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机制运行中的症结与问题,确保刑事打击力度与执法办案质量同步提升。
9、扎实做好行政案件审核审批。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法律关,对行政案件的办理从实体到程序进行全面的审核监督,依法妥当的做出处罚决定。要进一步改进“说理”执法方式,向当事人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0、认真做好复议复核、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工作。坚持监督为重,坚持民生为本,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定期发布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
三、加强执法管控体系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和管理
11、完善执法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质效并重的执法办案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引导民警多办案、办好案。
12、强化执法监督。积极推动执法办案全过程管控系统建设,以案件为核心,全面关联执法办案系统及相关执法信息系统,完善重要执法环节智能提示监督功能,建立涵盖警情、受立案、案件办理、办案场所、涉案财物、案件卷宗、执法视音频等主要执法要素、全流程、可回溯、闭环式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委员会和外聘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的民警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其它重大过错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13、深化执法公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托互联网以及警务平台,设置版块或栏目,创新方式、规范制度,在确保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前提下,完成执法公开系统建设。将接处警、受立案、破结案、行政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公开,方便特定对象查询,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强监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全省“七五”普法推进年工作部署,抓好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为法治公安建设实践奠定扎实基础。
四、问题导向,严格追责,切实筑牢执法安全管理防线
14、注重执法问题精细预防。认真落实执法巡查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执法行为多形式巡查,加强对执法过错源头问题的分析,针对突出问题,研究整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弥补制度、监督等环节上的疏漏。加强对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努力消除执法安全隐患,坚决避免发生执法安全案(事)件。进一步抓好案例点评和案例剖析工作,不定期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议,对典型涉警敏感案事件、涉警法治焦点事件和突出执法问题进行剖析点评,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指导警示作用。
15、充分用好案件审核、评查和个案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瑕疵,主动追究执法过错行为,避免形成重大执法过错。继续发挥考评考核杠杆作用,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通报力度,坚持每季度分析通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形势,对存在执法过错的案件逐案剖析通报,强化反面警示教育。
五、学考结合,着力加强执法主体履职能力建设
16、深化法制教育培训。以实战需求为引导,认真落实“两规范两提升”和“法律要求场景化、培训课程音像化、实战训练立体化、法律理解案例化”要求,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尤其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年内新法及司法制度改革精神的学习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制作和组织学习执法演示教学片、系列“微课程”,筑牢执法基础,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水平。
17、加强法制人才库建设。健全完善法制人才发展机制,建立法制人才库,抓好法制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使用、考核、激励等重点环节,夯实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努力形成以专家型人才为龙头、骨干型人才为主体、能手型人才为基础的法制人才梯队,带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和规范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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