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完善法律知识学习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行政机关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举办不少于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或法制讲座,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每次学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并报送专题信息。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作为本单位、本系统培训的主要内容。(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落实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公务员考试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扩大听证范围,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重大决策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确保作出的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依法追究。(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
(一)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管理、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有效期等制度,从严格程序入手,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随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努力解决照搬照抄、重复制定等问题,在制度创新和地方特色上下功夫,强化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对于未标注有效期,但施行已满5年的规范性文件,列入清理范围,予以废止或者重新发布施行。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加大备案审查纠错力度,坚决撤销和纠正违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事前一律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事前一律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前置审查,发布后15日内报区政府备案审查。各部门、单位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后15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逐步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向市政府报备的同时,依法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继续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战,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审批项目,坚决废除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和审批门槛,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区监察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规范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建立完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开展第四轮行政执法换证培训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创新评查方式,提高评查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在上级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幅度内,按照《规定》细化量化本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本机关已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作了细化量化的,要对照《规定》和新出台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尚未开展工作的部门,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有关工作,并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细化量化和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将已经实施、新制定或修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接受监督;对于决定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或者决定从重行政处罚的,应当由行政处罚实施机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和主要证据材料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范围;把《规定》列入第四轮行政执法换证培训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负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把"三公经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落实《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打好优化政务环境攻坚战,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推进办事公开。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和办事场所向社会公开办事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等,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的窗口、在线办事的平台、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公共服务的载体,使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得到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务。规范和监督医疗、教育、公交、通讯、金融、供电、供水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程序条件、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内容,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六、强化行政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法院的司法监督。坚持群众举报投诉、舆论监督制度,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或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二)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政府各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依法行政情况。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执行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
(三)强化专门监督。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全口径预算决算执行审计、重大项目审计、行政机关领导人员离任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建立和完善行政监察问责相关制度,对违法行政案件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依法依纪落实行政问责。
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依法办发〔20xx〕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1.落实依法行政会议及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本年度要召开至少2次依法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2.制定并上报本单位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3月3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送区政府法制办407室。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3.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科学设计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考核标准,提高考核权重;行政首长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检查落实。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部门
4.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学习贯彻《**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各单位依法履行《**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研究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5.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政发〔20xx〕46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人员精干、优势互补、理论与实践兼顾”的原则,拟从市政府法律专家库中聘请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
责任单位:汤池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法制办、区直有关单位
6.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权下放的衔接工作。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部门的权力清单,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区直各相关部门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7.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8.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前合法性审查,制发后及时上报备案的规定,各单位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由本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才能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各单位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提交备案审查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起草说明(起草说明的内容应包括:1、制定的目的;2、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依据或事实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需要精确到具体条文;3、其他说明材料)和本单位法制机构的书面审查确认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相关部门
9.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施满5年自动失效制度。各单位要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者与我区实际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相关部门
(三)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严格涉企执法检查报备审查制度。各执法单位要制定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原则上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区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及时开展,检查结束后30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区直各执法部门
11.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各执法单位做出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必须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决定适当,并在15日内依法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区直各执法部门
12.严格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执法单位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质量,规范案卷管理。各执法部门本年度要开展至少2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活动,通过自查不断提高本单位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同时上报自查报告;区政府法制办要对各单位案卷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直各执法部门
1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等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14.进一步完善政执法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报送行政执法信息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数字准确,坚持实事求是,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的报送原则,并采取一事一报的上报形式。工作要求:各单位每月须至少上报一条行政执法信息,报送邮箱:。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执法部门
15.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服务水平”主题,开展加快经济发展服务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主动服务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更好地为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各镇街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区直各有关部门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相关部门
17.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文明执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认行政执法主体,以执法岗位、执法资格明确执法人员。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同一领域统一执法文书。各执法部门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责任清单制度。
责任单位:区各执法部门
18.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在全区建立形成全覆盖、分领域、多层次的行政裁量标准体系,同时在行政执法文书中予以具体运用。各单位制定自由裁量权标准,于4月28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责任单位:区直各执法部门
19.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内部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办结许可事项,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各单位不得私自设定行政许可,不得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越规定权限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一律予以取消。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工作问责机制。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控,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直各执法部门
20.正确发挥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和发挥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以及网络监督的作用。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21.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公正办理,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各相关部门
(五)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2.组织开展法治培训。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岗位培训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直各部门
2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全民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2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健全完善组织、培训、宣讲、保障等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普法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执法部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实行依法行政,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行政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2.积极探索,创造经验。要坚持在依法行政的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积累经验,促进全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3.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各单位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形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年底按时做好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区法制办。
20xx—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我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依据《洛南县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和《洛南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洛政发[20xx]91号规定,遵照县政府领导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及权责统一的要求,调整政府机构设置。县编办、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与市上衔接,抓好2—3个乡镇的试点工作。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提进机构编制法制化。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县编办要研究建立行政决策权限分解制度,使政府职责、部门职责明晰化。各部门要建立“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评论、社会公示、集体决策”的新型行政决策机制,县政府办要加强行政决策的督查力度,逐步建立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的督查、反馈和纠错机制。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要把行政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对违法决策,决策失误者要追究相应责任。
三、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县计划发展局要结合洛南实际,建立项目管理和政府国家投资制度,合理界定政府的投资范围,建立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办法,强化风险意识,强调资金效益,确保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合法性、效益性。
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规则,促进公平交易,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五、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制度来规范、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进入市场。县民政局牵头,县编办工商局配合,制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管理规范。县民政局制定非营利性协会、组织的管理规范,工商局制定营利性协会组织管理规范提高其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六、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要结合洛南实际,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业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制度。要采取措施,制定严格科学的运作程序,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
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县信息中心县政府办要加快电子网络和政府网站建设,加快电子政务的县级中心建设,构建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信息交换平台、应急共享平台,实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加快政府视频会议室建设步伐,力争前半年交付使用。
八、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县政府法制办要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省政府118号令,在理清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责的基础上,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把执法职权分解、细化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由县编办牵头,政府法制办配合,积极稳妥地抓好城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探索在县级城区开拓对行政处罚权试点做法,配合市上要求,在农业和文化领域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力争扩大范围,总结提高。
十、建立信访工作考评考核制定。各部门要重视信访工作,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县信访局要建立科学的考评考核制度,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范围。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县监察局、信访局要加大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
十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县政府法制办要切实负起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职责,未经法制办审核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不收文、不上会、不签发。
十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县政府法制办要积极主动地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配合沟通,做好我县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补发工作,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各行政执法人员的案卷办理水平,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反馈。
十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要切实履行复议的监督职能,积极受理行政复议,依法办理复议事项,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县政府法制办要认真履行以县政府名义受理、审理复议事项,大胆公正地纠正部门及乡镇的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水平。各行政机关要建立行政应诉制度,积极、认真、严肃对待应诉工作,倡导和鼓励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十
四、加强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要依据《国家赔偿法》和相关的财经法规,制定我县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规范赔偿、补偿费用的使用管理。各行政机关既要合法行政,减少因违法行政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又要认真履行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职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度依法行政计划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区公安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和省厅法制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以破解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夯实执法规范基础保障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为抓手,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努力推动公安机关执法素质、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强化“执法示范”责任担当,建设素质型专业型法制铁军队伍,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以落实“两办”意见和打造执法规范xx版为重点,持续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厅、市局党委实施精神,按照“工作现在、任务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工作路径、落实手段”等方面,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实现“项目化管理、流程化控制、责任化推进”。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调度会,对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持调度通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分析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加强宣传解读,统一全警思想,凝聚全警之力,积极稳妥向全警及社会展示建设成效,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2、推动执法办案硬件设施标准化升级。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全面推广使用执法记录音视频自动采集系统。加强办案(室)中心、物证保管(室)中心、案管(室)中心规范建设,对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设置、精细化管理,由功能化向智能化升级。严格“四个一律”要求,确保执法安全。
3、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养选树。强化原有执法示范单位动态督导,充分发挥其在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培养选树一批有创新、有亮点的的优秀执法单位,。
4、完善法律顾问(专家)制度,积极发挥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推动提高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5、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从职业道德、日常行为、硬件设施、制度规范、内部管理、队伍形象6个层面规划xx公安法治文化的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调整、规范作用,引领和推动执法管理、队伍建设从经验型、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转变;狠抓民警礼仪日常养成和执法服务形象建设,培养全体民警与“执法规范xx版”相匹配的xx人民警察意识、气质、素质。
6、推动警务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执法勤务部门,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强化协作配合,指导执法勤务部门制定相应的警务活动标准,推动警务规范化建设。
二、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执法办案提质增效
7、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在上半年完成受立案(室)中心软、硬件建设。按照公安部“三个当场”要求,切实做到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确保警情、案件及时规范流转,方便人民群众,提高满意度;严格按照刑事、行政案件受案、立案时限要求,规范受立案,切实发挥案件管理的职能。
8、完善刑事案件“三统一”工作机制。深化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统一接受”工作,全面实行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统一审核,统一与检法机关对接,统一行使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的复议、复核权,严把刑事案件重点关口,服务提升刑事办案质量。强化与检法等外部机关的协作会商,在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提捕、移诉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对内进一步理顺公安内部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机制运行中的症结与问题,确保刑事打击力度与执法办案质量同步提升。
9、扎实做好行政案件审核审批。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法律关,对行政案件的办理从实体到程序进行全面的审核监督,依法妥当的做出处罚决定。要进一步改进“说理”执法方式,向当事人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0、认真做好复议复核、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工作。坚持监督为重,坚持民生为本,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定期发布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
三、加强执法管控体系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和管理
11、完善执法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质效并重的执法办案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引导民警多办案、办好案。
12、强化执法监督。积极推动执法办案全过程管控系统建设,以案件为核心,全面关联执法办案系统及相关执法信息系统,完善重要执法环节智能提示监督功能,建立涵盖警情、受立案、案件办理、办案场所、涉案财物、案件卷宗、执法视音频等主要执法要素、全流程、可回溯、闭环式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委员会和外聘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的民警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其它重大过错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13、深化执法公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托互联网以及警务平台,设置版块或栏目,创新方式、规范制度,在确保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前提下,完成执法公开系统建设。将接处警、受立案、破结案、行政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公开,方便特定对象查询,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强监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全省“七五”普法推进年工作部署,抓好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为法治公安建设实践奠定扎实基础。
四、问题导向,严格追责,切实筑牢执法安全管理防线
14、注重执法问题精细预防。认真落实执法巡查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执法行为多形式巡查,加强对执法过错源头问题的分析,针对突出问题,研究整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弥补制度、监督等环节上的疏漏。加强对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努力消除执法安全隐患,坚决避免发生执法安全案(事)件。进一步抓好案例点评和案例剖析工作,不定期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议,对典型涉警敏感案事件、涉警法治焦点事件和突出执法问题进行剖析点评,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指导警示作用。
15、充分用好案件审核、评查和个案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瑕疵,主动追究执法过错行为,避免形成重大执法过错。继续发挥考评考核杠杆作用,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通报力度,坚持每季度分析通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形势,对存在执法过错的案件逐案剖析通报,强化反面警示教育。
五、学考结合,着力加强执法主体履职能力建设
16、深化法制教育培训。以实战需求为引导,认真落实“两规范两提升”和“法律要求场景化、培训课程音像化、实战训练立体化、法律理解案例化”要求,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尤其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年内新法及司法制度改革精神的学习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制作和组织学习执法演示教学片、系列“微课程”,筑牢执法基础,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水平。
17、加强法制人才库建设。健全完善法制人才发展机制,建立法制人才库,抓好法制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使用、考核、激励等重点环节,夯实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努力形成以专家型人才为龙头、骨干型人才为主体、能手型人才为基础的法制人才梯队,带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和规范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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