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了更好的做好预测性工作,我们应该制定和我们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正确的工作计划可以让你迅速抓住工作核心,高效快捷的完成工作,您是否在寻找合适的工作计划模板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

文章标题: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彻底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传统管理方式,打破“大锅饭”,调动职工积极性,激发职工创造力,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

实行劳动定额管理,既是加强企业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定额管理抓得越细、标准越高、考核越严,越有利于加强管理,越有利于降低劳动消耗、缩短劳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越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发展。

从目前全厂的情况看,在劳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人员比较紧张,直接影响或阻碍着企业发展,难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尤其是在伏雨季节,人员流失更加严重;另一方面,由于管理存在缺陷,致使工作效率较低。平时工作缺乏计划性,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职工没有紧迫感,常常是一个人的活几个人干,一天能干完的活几天干不完,工没少出,钱没少花,效率低下。原因固然很多,但最主要、最根本的就是机制问题、管理问题,说到底就是人的问题,这与形势发展的要求是不适应的。

20xx年对我厂而言,是极具挑战性的一年。概括地说,就是困难很多,任务很重,形势严峻。要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计划目标,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在强化内部管理上狠下功夫。实践证明,实行劳动定额管理,就是最直网-互联网最大资源网接、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因此,全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切实抓好,确保取得应有的效果。

二、实行劳动定额管理范围的界定及应掌握的原则

1、范围的界定

①凡生产单位或辅助生产单位,均推行劳动定额管理的办法;***厂、***公司,可从实际出发,参照执行。

②总厂机关及各分厂(厂、公司)后勤人员,要从实际出发,对凡能量化、便于考核的岗位或工作,也可实行定额管理的办法,以增强职工责任感、压力感和紧迫感。

2、应掌握的原则

①范围要广。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实行定额管理的范围一定要广,要覆盖工作的方方面面,大到改造项目,小到结晶池的管理、坨台、沟道的整修等,都要实行定额管理,或定额到人,或小段包干,做到日清日结,日清日高,切忌平推平拥、老牛大赶山式的管理方法。

②标准要高。对实行定额管理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本着满负荷工作的原则,事先测算好工作量,以最少的人力投入,干更多的事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力浪费。每干一项事情,都要制定明确的标准,坚持高质量、严要求,干必干好。

③考核要严。要确保劳动定额管理的效果,必须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严格、细致的考核办法,并与岗效薪点工资挂钩。对于临时工,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定额的,全额发放日工资或高于日工资;对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定额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除令其返工外,视情扣发日工资,不迁就,不照顾,坚决打破“大锅钣”、“铁饭碗”。

三、要切实加强对劳动定额管理的组织领导

实行劳动定额管理是一项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但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各个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抓好。

一是要健全组织。总厂成立以***同志任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同志为成员的劳动定额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分厂都要成立3-5人的劳动定额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有关制度、政策、定额的制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力求全面、科学、合理。要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二是要广泛发动。实行劳动定额管理,尽管不是新发明、新创造,但它毕竟是对传统管理方式的一种改革,是对职工利益格局的一次调整,需要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因此,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深入宣传,积极动员,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自觉性,提高实效性,确保取得应有的效果。

三是要注意总结经验。各单位在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思想要端正,态度要积极,措施要可靠,扎扎实实推进;另一方面,工作要稳妥,把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透,把工作做在前面。要注意抓典型,树样板,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以利今后工作的开展。


《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


fwR816.coM精选阅读

任务型团队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


任务型团队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

文章标题:任务型团队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

任务型团队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
为全面提升对客户的服务层次,提高效率,逐步建立对公业务条线高效管理机制,省行决定由对公委牵头组建以任务为导向的公司及机构客户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战略性业务的任务型团队。团队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如下。[找文章到☆ 范文资讯网!]

一、团队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任务型团队是为了解决市场竞争所要求的整体资源配置、快速反映等方面的问题而设立的,是充分体现我行垂直化管理,发挥省行牵头营销作用,以完成阶段性任务为主要目标的纵向型组织结构模式。团队的主要任务是营销、拓展目标重点客户、重点项目,完成战略性市场研究,进行新产品、新业务研发和推进。

任务型团队组建的总体目标是:以任务为导向,突出营销,提高效率,以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运作为手段,锻造一批集客户营销、市场调研、产品研发、资产保全、服务创新为一体的专业化队伍,在同业对公业务领域实现全面突破。

团队工作的总体原则如下:

(一)以全行发展战略为导向的原则。团队化管理试点必须紧紧围绕全行发展战略,支撑和推进全行效率、营销主题的实现。

(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原则。团队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要处处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建立优质、高效、贴身的客户服务标准。

(三)效率、效能、效益三统筹原则。团队化管理必须要通过流程再造和优化,提高效率;整合全行资源和创新产品,提高效能;注重投入和产出质量,提高效益,三者要协调统筹,彼此兼顾。

(四)条线为主的原则。团队的运行机制实行条线管理,旨在实现在更高的管理层级上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

二、设置方案

(一)团队设置条件

1.团队设置应主要面向我行公司及机构类目标重点客户的营销介入或重点项目运作、进行战略性市场研究、新产品和新业务研发推进和重大资产保全项目运作。当业务发展中有急需解决的必须通过专业化运作才能完成的工作或阶段性任务时,也可设置相应的团队;

2.有明确的可以量化的经营目标任务或相对清晰的阶段性任务,团队业绩能够合理评价和计量,便于统一考核和兑现;

3.有明确的团队牵头人,团队其他成员必须具有适合本团队工作需要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优秀的客户经理优先配置到营销团队中,并能够保持相对稳定。

(二)团队设置形式

根据国际上通行做法,结合我行目前层级管理现状,团队设置主要有以下形式:

1.重点客户、重点项目营销团队。这是一种充分体现垂直化管理的纵向型营销团队,团队牵头人在省行,主攻目标重点客户或重点项目,进行境内外联动营销,达到对目标重点客户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重点项目运作的目的。

2.战略性市场研究团队。主要对具有战略性意义的行业、产业进行研究,提出对我行有实用意义的行业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行业指引作用。

3.具有全行推广和示范意义的新产品和新业务研发、推广团队。主要为适应市场需求,省行自主研发推广金融新产品和新业务,并配合总行推广新产品和新业务。

4.资产保全类任务型团队。指在对我行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保全、资产处置等业务中,通过团队专业化运作,最大限度保全我行信贷资产。

(三)团队主要职责

1.团队所有成员以完成所承担的任务为最高职责,团队牵头人负责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2.负责跟踪客户群体的市场发展动向研究,并及时提出客户需求;

3.负责对所属客户群体各项业务的风险监控,及时向团队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并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4.负责完成团队运作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和特定工作任务;

5.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团队组织管理架构、工作机制和人员组成

任务型团队由省行对公委归口管理,团队负责人由省行对公委确定,团队成员设置以专业技能岗位人员为主,成员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省行可向总行有关部门提请援助支持,相关部门派人参加团队,共同解决客户需求问题。在任务执行期间,团队负责人有权调度团队成员,相关部门应给予支持配合。团队运行相关各行、各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全力支持配合。

团队工作机制实行“独立作业、自我评价、领导审核、业绩兑现”的运行办法,团队成员向团队管理层汇报工作,保证重大事项的快速决策。

团队人员要遵守团队工作职责,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重大

任务型团队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第2页

事项议事要准时参加。团队成员要相互配合,协同工作,工作开展要做到“工作有计划,运作有步骤,营销有策划,谈判有预案,方法有评估,客户有评价,信息有反馈,案宗有归档”等要求。

三、团队运作及激励措施

省行对公委负责拟定和组建任务型团队,并向团队下达经营任务。省行各相关部室根据市场、客户需求,拟定任务,提出团队任务计划、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和需配置的资源,提交对公委讨论,由省行对公委确定团队负责人、成员和相关经办行。在分析客户需求,广泛收集客户数据信息,进行目标研究的基础上,团队策划具有针对性和吸引力的运作方案并执行。

任务型团队的考核由省行对公委负责。省行将逐步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差别化管理及考核激励机制,对完成或超额完成重点项目任务的团队实行点激励,在目标重点客户、重点项目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团队和个人可纳入省行行长奖励基金范围。


《任务型团队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来源于网,欢迎阅读任务型团队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工作巡查的意见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工作巡查的意见


为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强化执行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在我区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实行巡查制度,全面、准确地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纠正以及查处风气不正和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端正党风,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巡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科级干部。根据需要直接对一般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巡查。
三、巡查内容
1、改进党的作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情况;
3、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情况;
4、强化制度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章办事、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5、维护群众利益情况;
本文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完成主协办单位任务情况;
7、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8、其他需要巡查的事项。
四、巡查方法和程序
巡查工作的方法:根据综合和专项工作的不同内容,定期不定期采取公开和非公开方式进行。根据巡查确定的主题,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巡查组。
巡查工作的程序:
1、确定巡查时间、内容、巡查组成员、被巡查对象;
2、视需要告之被巡查对象巡查的任务、内容和工作的方式,被巡查对象按通知要求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3、巡查以汇报会、座谈会、专项检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走访等方式进行;
4、对巡查对象分析、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5、向被巡查单位及有关人员反馈巡查了解的情况,视情予以通报。
五、结果运用
1、巡查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
3、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责令检查、限期整改、三卡预警、廉政谈话及诫勉谈话。发现较重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报经区委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依纪依法查处。
六、组织领导
成立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毅,副组长柯昌起、谢其进、范茂彬。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巡查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周娟萍,副主任罗贤胜。
黄山市徽州区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10月13日

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一)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可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二)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二、关于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五)农业生产安置。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集本文 体土地,应当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首先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六)重新择业安置。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七)入股分红安置。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
(八)异地移民安置。本地区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三、关于征地工作程序
(九)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十一)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关于征地实施监管
(十二)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十三)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配合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十四)征地批后监督检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因征地确实导致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下降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积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全市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
各区县(市、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市商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xx〕7号)、《重庆市委市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渝委发〔20xx〕11号),以及《商务部关于印发〈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商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商法发〔20xx〕214号),结合我市商贸系统的实际,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商贸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商贸流通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为建设“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和谐重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全市商贸流通产业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普及商贸流通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商贸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商贸系统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目标,落实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
2、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商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内在规律,更新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我市商贸流通产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将集中教育与日常学法结合起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商贸流通、对外贸易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法规的了解;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商事法律制度和国际经贸规则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增强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继续学习宣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商贸企业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四)坚持普法和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
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大力倡导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不断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全市商贸系统依法行政;要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科学安排,整体推进
深入开展“五五”

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第2页

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分三个阶段:
20xx年上半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和委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8月底前,将“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和成立“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情况及通讯方式报市商委政策法规处备案。
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xx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在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和委属企事业单位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市商委将组织对全市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四、工作要求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
各单位在“五五”普法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领导,认真规划,精心组织,严密布署,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成立“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从实际出发,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或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在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保证“五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
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要开展“法律进企业”主题活动,积极创建“民主法治诚信企业”,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增强企业干部职工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继续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积极向社会宣传商务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商贸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充分发挥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等专家学者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整合各类资源,壮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七)加强沟通交流
市商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商贸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要加强与市商委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向市商委上报本单位及本地区商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反映问题,共同推进我市商贸流通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当前,抗震救灾工作进入恢复重建的重要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作出全面部署。针对灾后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建材供需矛盾突出等情况,为进一步做好灾区建材生产供应,稳定灾区主要建材价格,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确保《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顺利实施,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建材生产供应
(一)增强灾区建材企业生产能力。合理调整建材企业布局,简化审批手续,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建设,鼓励现有建材企业采用新技术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原计划关停落后生产能力的建材企业,在符合产品质量和环保要求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后,可延缓至20xx年淘汰。不再恢复重建震毁的落后生产能力。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到灾区投资兴办、兼并重组建材企业,增强水泥、墙体材料生产供给能力。
(二)保障建材生产企业运营。支持建材生产企业加强节能减排、降低资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搞好煤电油运等建材生产要素的协调服务,保障灾区水泥以及砖瓦砂石等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正常运营。水泥行业暂停执行差别电价一年。鼓励商业银行对有利于增强灾区建材生产能力的合规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所需流动资金,给予信贷支持。
(三)综合利用灾区固体废弃物。组织做好震毁建筑废弃物清理分拣、消毒防疫和集中运输等工作。加强统筹规划,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废弃物处理厂建设。引导建材生产企业和各类投资者,按照《地震灾区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导则》,综合利用灾区建筑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煤矸石等研制开发环保建材产品。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优惠政策,采取无偿提供临时生产用地等措施,支持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在恢复重建期间就地处理、就地利用、就地生产、就地销售。
(四)鼓励发展和使用新型建筑材料。积极组织企业研制开发新型建筑材料。鼓励和引导使用混凝土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石膏砌块、煤矸石空心砖等新型墙体材料,替代部分传统墙体材料的使用。民族地区可按照少数民族建筑风格,在保证石材选用和建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当地石材作为农房墙体材料。
(五)保障大宗建材物资供应。需跨省供应的钢材、水泥、玻璃、沥青等大宗建材,可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组织集中采购,衔接落实生产和流通配送,稳定出厂和运输价格,保障市场供应。砖瓦砂石等建筑材料,立足省内平衡解决,可由县级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生产供应商和供货价格,组织集中采购。
(六)鼓励对口支援建材供应。灾区周边省(区、市)根据灾后恢复重建建材市场需求,发挥本地建材企业优势,积极组织货源销往灾区。鼓励对口支援省(市)自行组织紧缺建材采购,尽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的需要。
(七)保证灾区重建建材产品质量。建材生产企业要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建材流通企业要依法经营,防止不合格建材流入市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行为。
二、保障灾区重建建材运输
(一)尽快恢复灾区道路交通。加快灾区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优先安排建设资金,加强瓶颈路段疏通与维护,提高通往城镇和边远乡村的道路通达能力。加大重点路段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和治理力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统筹组织运输力量。按区域建立建材配送中心,及时发布建材市场供需信息,组织引导社会运输力量参与大宗建材运输,减少倒运和仓储环节,保障城镇、乡村大宗建材供应。对为政府采购提供配送服务的企业给予补贴。
(三)开辟建材运输绿色通道。铁路、公路等部门对运往灾区的大宗建材,优先安排运力。对政府集中采购的大宗建材运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发放专门通行证,继续实行绿色通道措施。
三、加强灾区建材价格监督管理
(一)落实重要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平抑建材价格作为当前价格监管工作的重点,根据建材生产销售特点,适时采取规定限价、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等干预措施,确保钢材、水泥、玻璃、墙体材料等大宗建材出厂和销售价格维持在合理范围内。地方政府可成立由价格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参加的产销地临时价格协调机构,协调建材临时价格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供求平衡、涨价压力缓解的建材品种,及时调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二)加强建材价格监督检查。继续做好灾区建材价格日报工作。组织开展钢材、水泥、玻璃、墙体材料等重要建材及其运输价格的检查和巡查,防止煤电油运价格不合理上涨。重点查处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价,以及降低质量、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变相涨价和欺诈行

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建材生产供应和价格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第2页

为。依法打击建材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建材市场秩序。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灾区各级发展改革、经委(经贸委)、住房城乡建设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恢复重建期间建材生产供应和物价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根据灾后恢复重建需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服务,务求实效。各级发展改革、经委(经贸委)、住房城乡建设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促进建材生产供应和稳定价格的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正确引导市场行为。要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要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有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欢迎阅读范文人网《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工作计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