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做事情前有方案,才不会显得窘迫。为了更好的落实工作任务,我们应该要根据情况去制定相关方案了。方案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如何写一篇比较标准的方案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解决落实好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问题,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认真落实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点建设工作涵盖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项目、农业生产服务类项目、农村生活服务类项目、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等内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着力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是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要求,是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充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明确村级公共服务管护队伍建设和管护制度建设,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二、工作开展基本要求

(一)突出重点维护建设。鉴于目前补助资金较少,运维项目除重点支持村内道路、桥涵、水利设施的日常管护外,要重点关注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美化整治村内环境等三个方面,各村围绕本村村民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事情,优先实施,集中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饮水难、生活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维护机制,保障基础设施持续优质为群众服务。

(二)整体推进,项目决策实行“三步分量法”。各村根据村情和现有基础,由“村两委”干部和村、社议事会成员开展入户调查,采取“一户一票”量分,征求群众对项目的建议;村委会汇总入户调查情况,确定项目建议,群众充分讨论,采取“百分制”量分,按照打分情况确定拟实施项目;召开村民会议,审议项目实施草案,采取“一人一票”量分,确定项目实施方案。

(三)优化项目实施。一是购买专业服务。对专业技术性较强或者能够由社会组织提供的运维项目,必须全部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队伍(人员),确保服务质量,坚决防止暗箱操作。二是照顾弱势群体。对技术含量低、操作简单的运维项目,要差别化选择运维人员,优先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要重点照顾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残疾人,以及贫困户、低保户。

(四)坚持村民做主、民主管理。按照“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的原则,公共服务维护项目须经过民主议事程序确定,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透明度,村内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项目,须经民主议事程序确定,实行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

三、运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严格公示。坚持运行维护项目资金公示制,年度资金规模、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内容、资金使用结果严格按要求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运维资金的主平台作用,把各部门已经安排的零星补助资金整合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整体效益。运维资金到位后,坚持做“加法”,原有已安排的资金要继续安排,不得退出或降低标准。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解决运维资金缺口问题。

(三)坚持“合同报账”制。运维项目必须与提供服务的单位(人员)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时间、内容、标准及监管要求等。项目完成后,经“村两委”、村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等群众自治组织、镇上验收合格后,资金按“财政报账”制度的要求结算,坚决做到“五不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开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维护工作,认真组织召开会议学习有关资料,并成立领导组,以分管领导魏禄华副镇长为组长,各联村村负责人为成员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领导组和镇纪委定期和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农村公共维护工作,重点支持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着力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是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要求,这就要求镇属个部门必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坚持按上级文件精神办事,狠抓落实。各村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确保资金按实、按需落实到实施项目上来,做到抓建设与运行维护长效管理同步,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制度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各项维护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程序,对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管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确保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的工程建设支出,器械损坏、设备购买和运行维护人员工资的发放不列入保障范围。这部分费用,另行安排资金解决。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经费,重点用于目前没有资金来源渠道、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的、以农村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设施、场所和项目的运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用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维护保障经费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追回补助资金。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会议、广播、粘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充分调动村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考核奖惩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村组织领导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成效等。

(二)现场检查验收。定期不定期到现场查看,并督促整改。

(三)奖惩措施。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公示;对在全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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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雅安市司法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我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现有的便民服务资源,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杨清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理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稳步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鼓励、支持和引导城区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真正让农村和农民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创新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按照“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制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

(三)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完善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明确法律服务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

(四)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培育和扶持专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1、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由司法所所长杨清德兼任,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同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法制宣传、综合业务和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推进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在村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上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

3、加强乡村两级队伍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专职人员的作用,充分当好“五大员”(采集员、协调员、宣传员、服务员、情报员)职能。(1)专职人员由司法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各业务科室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引导等服务;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受理登记、安排调解;接受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各类询问、建议、投诉;对村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统计填报各类法律服务统计报表。(2)及时足额配备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专职人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担任。(3)加强村联络员队伍建设。联络员由各村的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登记受理所在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反映,同时提供引导和分流服务。

(二)探索拓展法律服务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品质

1、法律援助服务。努力降低援助准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与效率。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关怀。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对于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且义乌辖区人民法院有权受理的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事项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推广“一站式”服务和“零距离”、“零等待”,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

2、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为抓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解到位、服务到位。以“调解员课堂”专项培训为抓手,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服务水平,增强调解服务质量。深化完善诉调、医调、警调等多调联动衔接机制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

3、法制宣传服务。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为村群众上法制课、分发法制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帮助修改合同,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在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栏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利用LED显示屏等便捷、高效的载体,开辟新型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4、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效覆盖的配备原则,按照属地为主、统筹安排的方法合理配备各村的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每个村有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宽农村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各村法律顾问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及时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新水平

1、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城市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对”,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机制和平台,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形成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2、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实时掌握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3、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各项权利,依法登记受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妥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服务、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进企等专项活动,扎实做好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4、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年度轮训计划,实现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引导培训资源向基层站、点倾斜,重视乡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服务、善服务、爱服务”的队伍。

5、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际效果的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供需双方“按需对接”。同时根据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产品,确保法律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务权益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同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系统推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个环节的密切协作。要结合现有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主动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对接,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势,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督促,有序推进。制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标和时间进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广泛宣传,扩大舆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为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医院廉政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医院廉政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廉政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一、工作目标

医院要在巩固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分类、分层、分级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以标准规范促巩固深化、以重点突破促创新提高,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达到以下目标:一是风险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各科室防范廉政风险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二是进一步核查廉政风险。对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缺失造成的廉政风险点全面再次排查,切实做到找准查深。三是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健全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四是有效预防腐败。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措施更加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医院岗位职权,做到职责明确

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分工的实际情况,对**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行责任分解,对直接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岗位廉政风险负主要领导责任,并负责所分管部门及人员岗位廉政风险进行排查和风险等级审定。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按照医院管理权限,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原则,院长与各科主任签订《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科主任是科室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根据其工作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查找廉政岗位风险点

根据医院各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全面细化,排查廉政岗位风险点。

一是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临床医生及重点岗位(采购中心、药库、基建科、设备科、信息科)等人员,对照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对权力运行每个环节逐一分析,对每项制度执行情况逐一检查,认真查找个人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如决策权、人事权、财务权、基建权、采购权等职务权力和事务权力廉洁风险,医务人员查找处方权、临床诊疗权等执业行为中存在的职业权力廉洁风险。通过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查找,中层干部之间互相查找,科室人员之间互相查找,做到不留死角,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廉政风险点查找情况逐个进行分析、审核。

在查找廉政岗位风险点同时,从工作程序、制度建设、思想认识、廉政教育等方面,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个人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防控措施,填写岗位风险防控登记表,经科室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医院领导小组审定。

二是查找科室廉政风险点。重点科室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查找业务流程、制定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从工作程序、制度建设、思想认识、廉政教育等方面,制定科室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小组审定。

三是查找单位廉政风险点。根据医院实际,查找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从工作程序、制度建设、思想认识、外部环境等方面,制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报市卫生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备案。

在排查廉政风险过程中,要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对全院干部职工的廉政岗位风险进一步系统性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

(三)评定风险等级

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未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程度的各类苗头性问题。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院长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分管副院长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医院各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在医院内网公示。

(四)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动态监管

1.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创先争优”和党员纯洁性教育,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组织学习先进典型;要把省卫生厅编印的《警示录》作为教育警示医务人员的典型教材,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做到文明服务、廉洁行医。按照“人人接受教育、人人提高认识”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确保100%教育覆盖面。

2.完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每年签定院科两级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承诺制,院务公开制,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重点岗位轮岗制,处方点评制,严防非法统方制,实施行风监督员制,责任追究制等医院各项制度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3.建立廉政岗位风险信息库及防控网。根据排查到的廉政风险信息,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实施集中管理,重点防控,掌握廉政风险可能发生的环节,及时发现廉政风险隐患,构筑廉政风险防控网。

4.核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以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为重点环节,理清各个岗位的权力底数,建立健全各岗位工作流程图,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固化工作流程。

5.推进“阳光工程”。一是实施院领导权力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包括干部任用、职称评聘、人员录用、执业资格管理等事项;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等事项都须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让执业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临床科室进行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如有不合理用药,进行诫勉谈话,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提出整改意见,规范诊疗行为。三是实施医疗设备、医疗耗材、后勤物资招标采购阳光工程,规定预算在五万元以上必须进入招标程序,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优质低价中标。四是实施基建工作阳光工程,每星期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把工作中的焦点、热点放在桌面上进行讨论,集思广益,建立透明的办公模式,执行基本建设审核与具体采购分离机制。

6.加强科技防控建设。依靠“制度+科技”的管理思路,提出加强药品用量统方管理,重点健全和落实保密承诺、权限密码管理、机房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终端安全防范、创造条件探索引进防统方专用软件,对非法统方实施拦截和过滤,提升技术防范能力。加强药品用量的统方管理,防止非法统方,对正常统方按规定审核,切实加强对医院药品统方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不法企业及其代理人利用统方数据实施商业贿赂。进行每月一次处方点评,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规范诊疗行为。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一是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以“服务好”为基础,以“质量好”为核心,以“医德好”为准则,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就医的合法权益。通过改善服务、提高质量,以精湛的技术、优良的医德,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医德考评制度。严格执行《**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加大对医德考评结果运用的刚性力度,使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执业医师资格管理等挂钩。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通过明查暗访,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排查在工作中存在廉政岗位风险点,帮助我们完善和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逐一落实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加以整改。

8.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惩处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问责制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对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违纪或违法人员必须严肃处理,严格党纪、政纪,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决不姑息、迁就。

三、工作进度

(一)**年**月底前,进一步疏理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点,规范工作流程和风险评估工作。

(二)**年**月底前,进一步健全防控措施和长效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三)**年**月底前,进行总结提高,并将开展情况上报市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科室、各党支部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提升医院惩防体系建设水平,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

坚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从最基本的岗位廉政行为规范,最容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领域和思想认识最模糊的问题入手,抓重点、抓环节、抓防控,坚决杜绝权力腐败,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

(三)注重规范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进行,坚持与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活动,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等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医疗业务之中,规范诊疗行为,科学配置职权,健全制度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四)善于总结

认真总结,科学把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规律,正确把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医院诊疗工作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形成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县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县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及时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急、难、险、重报警求助,强化社会联动,建立职责明晰、优势互补、规范高效、方便群众的社会服务联动机制,有效提升我县应对突发事件和为民服务、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公安局转发〈**省公安厅督察委员会关于启动110接处警工作与政府社会组织联动机制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张公督〔201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原则,强化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与政府社会组织服务联动建设,建立完善110社会服务联动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及时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急、难、险、灾事件和报警求助,逐步构建覆盖全县的社会服务联动网络,为公安110接处警工作减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及时服务,保障全县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社会服务联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全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平台建设和联动工作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由县公安局分管指挥中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主任,县应急办、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人分别担任副主任,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联动服务指挥调度。

三、工作流程

县政府授权**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行使社会联动调度指挥权。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为指挥中枢,县人社、住建、卫计、交通、环保等服务联动单位服从指挥,积极履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部门处置”的原则,对群众直接拨打110报警服务台的各类求助报警,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由公安机关直接出警处置;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威胁公共安全、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秩序的紧急求助事件,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先期处置,同时通知相关联动单位赶赴处置;其他非警务类求助警情,110报警服务台通过电话及时转交责任联动单位处置,联动单位接到转办通知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对接处理。

四、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各服务联动单位工作职责。

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110 报警服务系统建设,健全以110 指挥中心为龙头,消防、交警为骨干,刑侦、经侦、治安、网安、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室为依托,其他各警种参与的快速反应机制;110 报警服务台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受理群众报警求助电话(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七类公安部“岳阳会议”确定的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并根据警情及时下达处置指令。对性质严重的重特大事件(案件)和灾害事故,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处置、救援。依法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学习借鉴岳阳等地实行“12345,服务找政府,公安110,为民保安宁”的经验,对非警务警情,积极引导报警人向服务联动责任单位反映,对接到的非警务报警求助警情实施分流,转交服务联动责任单位办理,规范办理进口,从而减轻110接处警工作负担,为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松绑,推动110社会服务联动机制建设。

县应急办:负责调度及指挥全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地质灾害、信访稳定、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灾害的紧急处置和抢险。

县卫计委:建立120与110联动值班制度,负责对急危重伤病患者的抢救,调度指挥全县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含重大交通、工伤、中毒和抢险救灾等)的医疗救护。在接到医疗求助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保障救护车与医疗队迅速到达现场救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要开通“绿色通道”,对急、危、重、伤病患者实行先抢救治疗、后办理手续收费制度。同时设立群众服务热线,负责受理群众关于计划生育来信、来访、来电咨询计生政策法规,及时协助民政部门寻找弃婴的合法收养对象,及时收治110 报警服务台受理的对社会治安有危害的精神病人。

县住建局:负责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公用设施毁坏、丢失等问题,承担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窨井盖、照明设施报警求助;对涉及城市市政问题的投诉应认真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投诉人。

县国土资源局:保持“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畅通,负责地质灾害事故紧急处置及抢险;负责受理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权属、矿区范围引发的纠纷事件;对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赶到现场处置,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在规定时效内处理。

县教体局:负责受理和处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受理和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的教育系统内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师生权益的行为;受理和调处与学校工作相关的信访、举报和投诉。

县民政局:负责受理110处警人员所送的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精神病人、乞讨人员、弃婴、走失儿童、孤寡老人的收留、救助、安置工作;负责经公安机关勘验后的尸体(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处理工作;参加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为重大灾害事故处置、搜救工作提供物资支持。

县人社局:负责劳动安全、劳资纠纷、职业介绍等引发问题的处置及相关报警求助工作;负责工伤事故的认定及处理;负责在县住建局核发本县项目建设许可证之前,按照法定标准向项目承建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县安监局:协调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危化物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牵头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环保局:受理处置各类由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的环境保护行为投诉和举报;负责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危及人身健康事件的报警求助进行监测、控制和处置;对群众投诉的工业企业噪音、废气、污水排放等问题,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解决答复;对群众投诉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查看取证,进行处理,并按规定时效通报投诉人。

县农委:负责受理和处置因土地承包、涉农负担、农村财务和涉及种子、农药等涉假问题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

县林业局:负责受理和处置山林火灾、林业、珍稀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负责处置初级林产品安全、大面积林木病虫害等事件,会同属地乡镇处置森林火灾,以及因林业管理、林地权属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查处破坏和贩卖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无免疫标识、未经检疫动物、病死畜或不合格肉品出场、乱抛病死畜禽、重大动物疾病传播事故等方面的投诉。

县水务局:负责处置水库、塘坝、护岸、河道等水利工程出现的险情,组织防汛抗旱、抢险减灾、水上搜救等工作;负责处置因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的纠纷、事件;查处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重大涉水违法行为及非法采砂、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破坏水土资源等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乡道路、桥梁及各种交通设施的应急抢修、公路养护和管理;参加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重大公共灾害事故处置、搜救工作提供物资支持;负责处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出租、公交、营运车辆、货运车辆运输违章、营运纠纷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处理出租车、客运车乱收费、拒载、甩客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受理旅客遗忘行李查找等事项的求助,调处乘客与车主之间乘务纠纷;交通检查站、收费站按照应急联动办指令,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刑事犯罪和交通事故逃逸车辆的拦截、协查工作。

县工商质监局:保持“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畅通,在接到消费投诉后进行现场调查,并做出妥善处理;负责受理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的投诉与举报,对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等引发的问题进行处置;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一般问题,按指定或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受理,在法定或承诺的期限内依法解决,对突发性重大质量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负责查处无证生产违法经营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监督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对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用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实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组织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产业发展,负责查处广告违法经营活动;监督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及商标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县园林绿化局:负责受理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的城区道路、园林绿化的非法砍伐等破坏绿化行为。

县物价局:保持“12358”价格监督举报热线畅通,负责处理市场价格纠纷;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依法查处。

县信访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涉及群众上访等事宜,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转办电话受理的群众投诉、举报等事项;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妥善处理群众到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以及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协助省、市信访部门做好本县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有关市容市貌、卫生、垃圾、占道经营、门头牌匾、乱贴乱画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试行)》的通知(民发〔2018〕4号)要求,负责城市有关噪音污染的监督管理。

县文广新局:保持“12318”文化市场投诉热线畅通,负责查处涉及文化市场管理、文物安全和涉及书籍报刊市场、音像市场、电子出版市场中的非法出版活动、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投诉;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试行)》的通知(民发〔2018〕4号)要求,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监管。

县旅游局:负责受理涉及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景点、星级农家园及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场所(设施)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群众求助、咨询和投诉。

县商务局:负责受理涉及商场、超市、酒店等商务领域有关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群众求助、咨询、举报和投诉。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持“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畅通,负责处理涉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四品一械”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烟草局:保持“12313”烟草热线畅通,负责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

县盐务局:负责处理涉及私购、私运、私销盐及私自制贩盐产品等方面的群众举报投诉。

县公安消防大队:保持24小时值班备勤,及时处置群众报警,依法履行灭火和抢险救援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爆炸及群众遇险的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自然灾害和矿山、水上事故及重大污染、核辐射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县广电网络公司:设立客户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负责有线电视线路意外故障抢修及相关工作。

县自来水公司: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水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县供电公司: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电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县供热管理中心: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热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移动公司**分公司、联通公司**分公司、电信公司**分公司:负责对应急及重点目标、重要用户通讯故障在24小时内及时修复和排除;对群众投诉的市话障碍及其他业务投诉,按规定及时办理。

各保险公司:及时为被保险人及全社会提供投保建议、险种介绍、条款解释、出险报案、理赔申诉、保险指南等多角度、全方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服务联动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切实提高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110 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机构、装备,制定和完善联动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服务承诺,建立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相衔接、相适应的值班调度制度,严格执行联动规定,处置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务,确保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联动服务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及24小时联系方式报110 社会服务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鉴琴,联系电话:5917515)。

(二)规范程序,严格履职。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部门处置”原则,实行归口办理。各服务联动单位要按照所担负任务的紧急程度,建立严格的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做到人员、制度、责任“三落实”。对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转交的处置指令或群众咨询求助电话,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拖拉,尽快派员开展处置、救援、抢修或服务工作,并作好记录,确保群众求助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办理的服务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互相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反应敏捷、服务周到的工作网络。

(三)严格督查,追责问效。县督查考核局负责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组织督查,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服务联动单位拒不执行110报警服务台转交指令,玩忽职守、消极怠工、遇事推诿造成群众投诉的,由县督查考核局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责任追究,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服务联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向社会公布部门工作规范、承诺内容和电话号码等,大力宣传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基本知识、性质、工作内容、服务范围等,引导群众正确报警,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机制,提升效率。在发挥好110社会服务联动单位工作职能的基础上,依托新建县政府政务大厅,探索建立“政府综合指挥联动中心”,开通统一民生热线“12345”,设立统一的服务平台,集中受理、督办群众投诉、举报、咨询和求助,统一指令或调动职能部门参加处置工作,形成以“12345”为龙头,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为矩阵,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双向并轨运行、分类处置警情的联动工作体系,实现联动机制转型升级,构建“12345服务找政府,公安110为民保安宁”大治理、大联动社会服务工作格局。

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精神,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让更多的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中共xxxx县县委、xx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的意见》(xxxx发〔xxxx〕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是农民。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事关全镇发展的大局,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推动全镇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xxxx大明确要求,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既能扩大内需,又可节约社会资源、统筹城乡发展,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效措施。

(二)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提升广大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实施小城镇建设,鼓励乡镇驻地社区化,引导农民群众到乡镇驻地居住,可以直接让农民群众过上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民代代建房的习俗,节省农民建房成本,减少房屋建设用地,有利于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生产,提高规模效益,为农民群众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引导农民群众集中居住,配套建设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可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三)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加快全镇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镇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土地需求刚性增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保护耕地任务日益加重,保障发展的压力很大。土地问题成为制约我镇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实施建新拆旧,集约节约用地,既能提供大量项目建设用地,又能有效保护现有耕地,推动全镇经济发展。

因此,各管区、各村庄、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镇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要求,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加快推进,切实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城镇建设,推动我镇城镇化和农村新居建设步伐,我镇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以乡镇驻地开发改造为重点,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核心,全力打造城镇化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新局面。

今年镇驻地建设目标任务:以黄二村为重点,由镇民发主任具体负责,年底前彻底完成。拆迁任务不低于70亩,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目标任务:从今年开始,每个管区都要启动农村新居建设,利用两年时间建成一个较大规模(服务半径4公里左右,户数1500户左右,人口5000人左右)的农村社区;xxxx、xxxx4年,每个管区至少拆迁150亩、节约土地指标100亩以上。xxxx年完成两年任务的一半,即至少拆迁75亩、节约土地指标50亩。

(一)高标准编制镇驻地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我镇今年将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聊城市规划设计院,依据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结合实际,找准依托,突出特色,提高品味,高起点、高标准编制镇驻地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按照“布局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美化环境”的要求,灵活选择建筑模式,不搞一刀切。在充分尊重民意,采取多种户型模式,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提倡“4+1”(第一层建设车库,上面四层建设住宅)的建筑模式;既能节约土地又被群众接受的,也可采用二层楼或多层楼模式。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全镇各村庄都要限制零星建设,实行个人申请、村庄申报、乡镇审批制度。凡是不符合规划的零星建设,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严厉查处一切私自建设行为。

(二)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行为。镇驻地的开发项目实行土地出让,办理规划、开发、建设相关手续,严格预(销)售监管。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按照“选择试点、重点推动”的要求,确定具备条件的村庄作为试点。试点村原则上选择交通要道沿线村或历史形成的集市村;对能够节约500亩以上耕地的几个村,可以进行联合建设;群众要求强烈、条件成熟且规模较大的村也可单独建设。要以国土部门的卫星图片为依据,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中心,在社区服务中心外围搞拆旧建新。要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估,合理确定试点村庄,拟定农村社区布局。要坚持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建设一个,推动一批。积极引导和推广使用新型材料,逐步淘汰实心粘土砖等落后建材产品。

(三)做好拆迁基础工作。各管区要在项目启动前,落实腾出建设用地指标亩数,计算项目奖励资金数额,制定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方案要科学合理并征得群众代表同意。要制定旧房拆迁补偿方案和补偿标准,组织村民代表或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补偿金额,进行全村公示。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后,组织群众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然后征求群众意见,收取押金,设计新居建设方案,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启动建设。

(四)鼓励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对因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增加的耕地,由村集体实行规模化经营,经营收益用于农村新居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村集体运转,用于补助村民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把土地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田大户集中,发展现代农业。

(五)破解资金问题。要积极整合现有土地、房产等资源,吸纳民间资本,搞好资本运作,搭建投融资平台。搞活土地指标,拿出一部分土地指标,通过市场招拍挂的形式,筹集项目资金。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增减挂奖补资金政策。凡被省政府列入增减挂钩试点范围的项目,每节约1亩耕地给予所在村庄12万元的奖励。分批次发放,丈量、评估、协议签订前期工作完成并启动建设后,每亩拨付3万元;主体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每亩拨付4万元;完成旧村拆迁、土地复垦等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每亩拨付5万元。项目分期实施的,按照每期拆迁建设的规模和腾出土地指标,分批次拨付启动资金。二是建设项目奖励政策。镇政府结合县专项资金,对手续规范、设施齐全、按时建成并完成旧村拆迁、经验收合格的农村新居建设项目,给予分类奖励。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50万元;5万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20万元;5万平方米以下、容纳住户200户以上的,按照每户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按社区规划建成的社区服务中心,经验收合格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三是规费减免政策。凡申报农村新居建设项目,由镇政府帮助申请县新居办协调相关单位编制规划方案,统一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县财政承担编制规划费用。凡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县镇级留成部分,需向上级缴纳的费用按最低标准缴纳。同时,财政、环保、交通、民政、农业、体育、卫生、文化、教育、供电、住建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一切政策,向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倾斜。

(六)鼓励企业参与。鼓励镇内外有资质、有实力的开发、建设等各类企业或社会能人(以下统称“出资人”)投入资金,参与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只要按照规划完成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旧村拆迁任务的,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出资人在县内、镇内使用,既可以搞房地产开发,也可以发展工业、服务业项目,还可以转让给县内、镇内其他企业使用。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门组织。为确保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顺利实施,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办公室以及政策研究组、手续申报组、群众工作组三个工作组,并分别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任组长。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管区、个村庄、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召开村民代表会、发放新农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相关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实行帮包制度。实行镇科级领导干部包村庄、包社区制度,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和协调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四)严格考核奖惩。把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奖惩。对管区建设的考核:按照拆迁地块成方连片、单块面积不低于30亩的原则进行考核。分值比例为:拆迁任务占60%,建设任务占40%。超额完成任务的,适量加分;完不成任务的,同比例减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考核:以土地增减挂项目和拆旧搞企业项目为主,兼顾拆迁和建设,节约土地和拆迁分值占80%,建设分值占20%。以成方连片腾出100亩土地为基数,确定基本分。超额部分以亩为管区进行加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镇党委、镇政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检查、一季度一考核、半年一评比,年终兑现奖惩。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照责任状进行处理;对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产生的建新指标,优先调剂出资人使用;对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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