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在管理活动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了将计划能够顺利地进行,制定方案必须考虑发生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一份方案应该是具备着智慧和符合逻辑的,你会写什么样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以防控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积极推行以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按时间、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1、疫情控制目标:确保我镇不发生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有效控制其他动物疫情。

2、免疫密度目标: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家庭牧场饲养动物程序化免疫达到100%;免疫动物的标识佩戴率、免疫档案建档合格率达到100%。

3、免疫质量目标: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

4、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出证率达到100%,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防疫监督目标: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家庭牧场等重点部位实现全方位监管,并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6、时间要求:4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共分二阶段,第一阶段为4月1日-4月15日,进行猪瘟、鸡新城疫疫苗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猪牛羊口蹄疫疫苗、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建立免疫档案,佩戴免疫标识;第二阶段为4月15日-4月30日,进行高致性蓝耳病免疫,完善免疫档案,4月30日全镇进行秋春防工作汇总,5月1日后接受各级检查。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动物秋防工作,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二是党委政府成立秋防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实行责任制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实行双轨目标责任制管理动物防疫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县畜牧兽医局与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的责任状,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的责任状。实行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对防疫结果负责到底。

2、成立春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即站所驻村干部、村干部、防疫员负责一个片区的动物防疫工作。站所驻村干部、村干部负责登记造册、解决防疫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保证免疫密度。防疫员负责防疫注射、佩戴标识、确保免疫质量。做到密切配合,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3、实行签字管理制度。各村在领取防疫物质时要实行登记签字,同时各村在实施防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入户登记、打针挂标、农户签字的操作程序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下瞒上的行为。免疫档案要实行“三签字”(即村干部、防疫员、养殖户)。

4、加强法规宣传。畜牧中心要通过组织宣传车辆、发放宣传资料、粉刷固定性标语等形式来加强宣传。

5、加强督办。一是镇党委政府在秋防期间组织专人对各村的防疫工作进行督查。二是由畜牧中心组织专人对各村的防疫工作进行协助。

6、为防止染疫生猪进入流通环节,要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和市场检疫,加强对生猪交易和屠宰等环节的监管

7、畜牧中心要及时组织消毒药品,确保满足供应,同时要指导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定期开展消毒工作,确保养殖环境卫生。

8、加大资金投入。镇党委政府要把防疫工作经费、物质储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地位。

9、做好物质储备。乡畜牧中心要及时做好防疫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以及相关器械等防疫物质的储备。

四、 严格防疫责任追究制度

各村必须落实驻村站所干部、村干部、防疫员的包村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责令改正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按照有关纪律规章给予处分和处罚,对因在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而造成防疫措施不到位、防疫结果不达标、虚报谎报防疫情况而造成疫情扩散和引起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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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重大动物疫病(口蹄疫、禽流感)是指已被国家列入的动物一类传染病和已被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列入的a类传染病。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病。禽流感(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烈性传染病。
为了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时,能够及时、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原则
坚持以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和免疫、消毒、监测、检疫为主。
二、应急指挥系统及部门职责
(一)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发生疫情时,由政府立即组织民兵武装、公安、财政、畜牧、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学技术手段,遵循“早、快、严、小”的灭病原则,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调配合,采取紧急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尽快扑灭疫情。
(二) 某某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财政、公安、民兵武装、交通、工商、卫生、畜牧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指挥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镇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疫情的诊断、收集、疫情报告、分析疫情发展态势、确定疫情等级、提出启动和停止预案的建议等工作,代表指挥部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落实《预案》,并监督实施。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本文来自小编领导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根据国务院、全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总指挥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1、畜牧兽医站:
(1)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和疫情的监测、调查、核实、上报,分析疫情发展态势,并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2)诊断疫病,确认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设,并参与组织实施;
(3)对设点内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消毒等实施监督和指导;
(4)组织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5)对疫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实施监督与管理;
(6)负责紧急防疫疫苗、药品、器械等物资的组织、贮备和调配;
(7)负责测算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的扑杀、消毒、紧急免疫接种、补贴等所需资金及资金使用计划;
(8)组织扑疫人员的法制、技术,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9)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动员群众对疫点、疫区内的畜禽依法防疫和扑疫;
(10)制定扑灭紧急疫情的实施计划,为政府组织扑疫提供依据。
2、财政所:
负责安排防疫资金预算,强化资金管理,并根据扑灭紧急疫情的需要,及时拔付资金。
3、武装部:
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救助,协助公安作好安全保卫工作。
4、派出所:
协助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戒严,采取强制处理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5、工商所:
根据疫区封锁的规定关闭疫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 的交易市场。
6、民政:
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7、卫生:
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监测接触病源人员的检查诊断及发病人群的治疗工作。
8、村委会:
要积极配合镇政府和各部门做好防治禽流感知识的宣传,一旦出现疫情,应积极协助做好防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9、其它部门:
严格按照国务院、上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部门的职能、切实履行职责,为扑灭紧急疫情提供方便和支持。
三、应急措施

(一)疫情发生后,镇指挥部要立即上报市指挥部并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对扑疫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明确责任人,实行责任制;制定扑疫工作方案;组织人员、物资、资金,采取强有力的技术措施,组织扑疫,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自的职责。
(二)疫情的扑灭程序:
1、报告疫情
一级疫情在6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全国总指挥部办公室;二级疫情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全国总指挥部办公室;三级疫情按照疫情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2、疫情的调查和确认
(1)牲畜口蹄疫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禽流感疫情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
(2)调查内容:疫情发生的地点、范围、并畜禽头(只)数及同群畜禽头(只)数、发病原因。
3、安排和部署
根据调查的情况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制定扑疫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安排和部署扑疫工作。
4、封锁
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对疫区下达封锁令,实行全面封锁,关闭疫区的屠宰场(点)、活畜交易市场,严禁易感动物进出。
5、消毒
按照消毒规范,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实施强制消毒,杀灭病源。
6、紧急预防接种
对受威胁区及相邻地区按照由外到内、由远到近的顺序,对易感动物实行紧急免疫接种,防止疫情的扩散。
7、处理病禽及同群畜禽
对病畜禽及同群畜禽坚决扑杀,并按照gb16548-1996标准(即:《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要求,作无害化处理;对扑杀的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登记造册,签字后分别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备查;对病禽扑杀、无害化处理拍照、摄像、资料存档。
8、解除封锁。
疫区最后一头病畜禽扑杀处理后,口蹄疫须经14天的封锁消毒,禽流感须经21天的封锁,没有新的病畜禽出现,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核实后,由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下达解除封锁令,方能解除封锁。
9、扑灭紧急疫情的总结。
紧急疫情扑灭工作完成后,要对扑疫措施、责任落实,物资、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效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指挥部。
四、其它事项:
(一) 资金保障
镇财政部门每年应根据当地情况安排动物疫病防治资金,用于物资购置、扑杀动物补助、疫情监控和处理等。
(二)凡镇境内从事动物饲养、经营、进出口贸易、屠宰、加工、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预案。

乡镇春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春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实落实区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1号文件精神,确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我乡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乡春季动物防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牛出败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规模养殖场(大户、小区)按照免疫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2、各种免疫的抗体水品常年保持在70%以上。
3、普及“免疫卡”的发放与张贴,要求到每一个养殖户。
4、建立内容真实、具体、详细的免疫档案,对已免疫的牲畜口蹄疫、狂犬病佩戴免疫标识。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10日)政府要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宣传,高度统一思想认识。二是根据生产实际,落实好动物防疫责任片。坚决实行绩酬挂钩。三是筹措资金,及时调运疫苗,器戒及相关防疫物资。
(二)免疫注射阶段(3月10日-----4月20日)。3月10日-----18日完成牲畜口蹄疫、高致病禽流感、鸡新城疫的免疫任务,3月19日----4月1日完成高致病猪蓝耳病、猪瘟的免疫任务。4月2日----4月10日完成狂犬病、牛出败的免疫任务。4月12日全面完成补免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3日----4月18日)乡政府、动物防疫站将组织人员按照乡政府制定的《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村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评先和处罚的主要依据。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成立春季动物防疫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免疫期间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具体到村各村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机制,组织好乡、村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免疫注射工作。
(二)、后勤保障。一是乡财政要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疫苗、器械等防疫物资的专项经费及春防工作经费。二是乡动物防疫站要根据全乡畜牧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做好春季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按照“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又不造成物资浪费”的原则。组织疫苗、器戒、消毒约物等防疫物资的正常供应。
(三)、强化免疫。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确实可行的办法,努力完成春防免疫工作任务。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将工作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热爱本职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动物防疫队伍中来。二是由政府领导特别是包村干部牵头,分成若干个免疫注射小组,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动物实施拉网式的免疫注射,力争做到“五个不漏”,即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大户、小区)及老疫点区作为免疫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出现丝毫的免疫漏洞。与此同时,要随时掌握好畜禽进出栏动态,及时完成补免工作任务。三是要严把免疫质量关,组织乡村动物防疫员认真学习。四是完善标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要建立内容真实、具体、详细的免疫档案。全面实施“免疫卡”的管理。对已免疫牲畜口蹄疫、狂犬病的动物佩戴免疫标识。五是尝试“抗体检测”,运用免疫抗体的整体水平,检测动物春防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进一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即行动,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动物春防工作任务。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各村要积极主动地对辖区内的动物春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乡政府将排除督查组对春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检查。并将结果在全乡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免疫不到位而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区工商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区工商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本方案所指重大动物疫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牲畜口蹄疫等国家农业部划定的动物一类传染病,被国际动物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盘政办发[2004]365号《*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和盘动指[2005]2号《*区2005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市工商局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布署,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做好**辖区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局属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疫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监测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控制疫情的输入和传播。
局属各工商所和机关各部门对本部门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片区巡查人员为相关责任人。应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将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防治工作制度
根据区政府、市局党组和局党组的要求,各工商所要成立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员,建立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本部门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昆明市盘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担任,办公室、市管科、法制科、商管科、公平交易科、个私协和各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小分队,办公室设在市管科,负责对全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各工商所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一手抓好防治工作,一手抓好日常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保证每天有领导带班、人员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防治工作部署和重大情况能及时上传下达,一旦出现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紧急调度处置,及时、有效迅速地加以控制。要制定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预案,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确保有机构、有队伍、有能力实施各项防疫措施,确保辖区一旦出现疫情,能够立急启动应急反应机制。
三、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落实禽流感防治工作
1、各工商所要加强对辖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禽类产品、摊点的检查,发现疫区国家、地区进口或走私进入市场的禽类产品,一律扣交检验检疫部门做检疫处理。
2、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禽类产品和牲畜产品的违法行为;
3、各工商所要主动联合动物检验检疫部门对辖区禽类产品和禽类产品经营户、摊点进行抽查,一旦发现禽类出现禽流感,立即关闭市场。并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对禽类进行集体捕杀,将禽类产品全部销毁,将经营人员送交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做好市场的消毒工作。
4、加强对上市肉禽产品的检查,未经检疫的禽产品不得上市。上市交易的肉禽产品必须持有检疫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肉禽产品,要及时暂扣,交由动物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上柜销售;经检疫不合格的肉禽产品要立即组织销毁。
5、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加工经营,不得加工经营有疫情或可疑的禽类产品。
6、加大对集贸市场和超市、商场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非法加工、制售食品的黑窝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行为,保障肉禽制品、水产品、糕点、豆制品等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食品等广告的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乱加价等不法行为,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6、各工商所及个私协要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要求,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加大防治宣传力度,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知晓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在做好宣传的同时,及时了解禽流感疫情信息,加强市场疫情监测,防止禽流感在市场上发生和蔓延。
7、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从即日起,各工商所要安排领导带班、人员值班,及时掌握本部门的禽流感防治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发现可疑禽流感情况,要及时报告局领导和本局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瞒报、缓报、迟报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8、报告方式:
一经发现发生或疑似高致病性区工商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区工商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局领导和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周一至周五:各工商所通过“工作动态”、“电子邮件”或“传真”(5173213)上报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办。
双休日、节假日:各工商所通过“工作动态”或“传真”(5173201)上报局“3·15”。局“3·15”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局领导和市局禽流感防治办*
此外,还必须向盘龙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和办公室魏黎明主任报告。
9、启动应急预案
一旦疫情发生,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封锁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疫点3公里范围内疫区实行封锁。一是严禁疫区的畜禽类及其产品进出;二是严禁疫区的畜禽类及其产品上市销售;三是关闭疫区10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畜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四是对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畜禽类及其产品等应立即展开追踪调查;五是加大对饲养、生产、经营畜禽类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禽流感及牲畜口蹄疫防治宣传力度。
区工商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根据农业部安排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通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重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兼顾做好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其他畜禽常见病、多发病及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动物疫病造成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同时做好小反刍兽疫补免和牛羊布病等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疫情监测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集中强制免疫活动

1、工作内容。根据《**年河北省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对家禽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对猪实施o型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对肉牛、羊实施o型及亚洲ⅰ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奶牛实施a型、o型及亚洲ⅰ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未经免疫以及新生、新补栏1月以上的羊只进行小反刍兽疫全面免疫,对超出保护期的实施补免,肉牛和羊进行布病免疫。

2、时间安排。春防时间从即日起开始,4月20日结束;秋防时间从9月1日开始,到10月20日结束。

3、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实施免疫告知制度和养殖场强免后报告制度,对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动物的免疫,继续推行“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免疫小分队,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区域,逐村、逐户、逐场免疫,整村推进”的免疫形式;对规模养殖场的免疫坚持集中免疫与程序免疫相结合,明确监管责任人,确保免疫效果。

4、工作考核。集中免疫结束后,县畜牧中心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5、进度报告。在集中强制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度实行日报告制度,各乡(镇)于每日下午3:00前将当天的防疫进度报到县畜牧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3503196。

(二)实施集中消毒月活动

1、工作内容。组织对辖区畜禽饲养场(户)、畜禽和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畜禽屠宰场、冷库等场所彻底进行消毒。

2、时间安排。在5月、8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实施。

3、工作要求。消毒工作做到无空挡、无死角、有效杀灭疫病病原,彻底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4、工作方式。对散养户、养殖密集区周边环境以及与动物疫病有关的公共环境,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对规模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场、冷库等场所,由动物监督分所监督其自行组织消毒。

(三)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安全月活动

1、工作内容:重点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加强基础免疫、加强预防消毒,严格封闭管理等工作。

2、时间要求:**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10日。

3、工作要求:在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加强补免,同时强化一些常见病的防控措施的落实。

4、工作方式:以乡(镇)为单位,强化培训、加强监管、消除隐患、及时补免,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畜牧中心成立****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蒋可升,副组长刘玉森,成员王宏、满力、李艳荣。

(二)强化防控任务与责任。认真落实防疫责任制,按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总要求,县政府与个乡(镇)政府签订责任状。

(三)强化经费与物资保障。各乡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防疫经费,足额拨付到位,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完成。

(四)强化督导与考核验收。进一步完善检查验收程序。坚持定点和定性相结合,集中考核与日常掌握情况相结合。加强重点督查,提高督导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集中免疫结束后,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将继续开展考核验收,随机确定被查乡镇和养殖场。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实施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要求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统筹兼顾狂犬病、鸡新城疫、猪流行性腹泻、流行性乙型脑炎、猪链球菌病、奶牛布病结核病等动物疫病防控。通过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检查的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45天的秋防集中行动,全面落实消毒、监测、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运行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耳标佩带率、免疫证发放率、免疫建档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切实提高综合防控水平,确保全年防控目标实现。

二、时间安排

全镇秋季防疫集中行动从9月15日起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

第一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动员部署阶段。各地研究制度秋防行动方案,部署秋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情况摸底调查、疫苗、消毒药等所需防疫物资的采购与发放以及技术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9月26日至10月6日,具体实施阶段。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10月7日至10月15日,自查整改阶段。各地对照镇指挥部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强化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自查整改结束后,按要求提交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申请验收报告。10月中旬镇指挥部将对各村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防疫行动实施情况检查验收,以做好迎接国家、省、市、县对我镇秋季防疫工作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具体要求

㈠全面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按照国家强制免疫计划要求,继续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通过健全落实免疫申请验收、每月补免周、免疫告知、免疫分类管理和飞行检查等五项制度,按照“疫苗质量、注射质量、佩标建档、信息上传、效果评价”五到位要求,全力推进强制免疫工作,切实把免疫工作落实到村、到场、到户、到人,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五不漏(不漏乡、不漏村、不漏户、不漏畜禽、不漏针)”。秋防结束后,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要保持在80%以上。

㈡加大消毒灭源力度,严防病原扩散各地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在原有消毒次数的基础上,统一开展2次以上集中消毒行动。要预防消毒和应急消毒紧密结合、面上消毒和重点环节消毒紧密结合,做到“剂型选择、药物配制、消毒范围、消毒频次、灭源效果”五到位。督促指导畜禽饲养场、屠宰、加工、流通和交易等环节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㈢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商情动态

各村要按照我镇2015年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计划要求,建立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面上、病原学与血清学监测流调和商情报告制度,扩大监督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及时分析监测结果,切实掌握商情发生与流行态势,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切实做到“监测病种、监测范围、监测频次、监测手段、结果处理”五到位。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准确报告疫情。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作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和疫情举报与核查机制,及时排查各类可疑疫情。近期,要迅速对规模养殖场1次重大动物疫情排查,排查情况要畜主签字确认。排查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并采样及时检测诊断。

㈣切实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强化流通环节监管

要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加强工作,做到“检疫项目、检疫程序、检疫标准、检疫处理、检疫记录”五到位,动物产地检疫达到90%,屠宰检疫达到100%。大力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流通环节牲畜耳标佩带率达到100%。加大畜禽准调、途中检查、调入报检和隔离观察等制度的落实力度,加强跨省引进种畜禽的检疫监管,严防外来疫情传入。要严格执行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规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㈤强化应急管理,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

要健全各级重大动物疫情指挥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培训。要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重点加强全国两会的应急值守,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各类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预案,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果断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㈥加强培训与宣传引导,增强群防群控水平

要通过下发防治知识宣传单、免疫通知书、知识讲座、送科技下乡等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大力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意识,改善防疫条件,完善防疫制度。要结合秋防行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加大防控技术进场入户力度。

四、加强领导,落实保障,确保秋防行动顺利推进

镇成立秋季集中防疫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胡明担任,副组长农技站长邓鹏,成员:乐欢庆、黄文辉、黄娟、乐平安以及各村委会主任,各村要认真落实人员、经费、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秋防集中行动顺利推进。

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调度秋防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秋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秋防期间,对防控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各村要在每周五下午之前将本周情况上报镇畜医站,汇总后上报县防重办。

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以防控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积极推行以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按时间、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1、疫情控制目标:确保我镇不发生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有效控制其他动物疫情。

2、免疫密度目标: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家庭牧场饲养动物程序化免疫达到100%;免疫动物的标识佩戴率、免疫档案建档合格率达到100%。

3、免疫质量目标: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

4、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出证率达到100%,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防疫监督目标: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家庭牧场等重点部位实现全方位监管,并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6、时间要求:***月22日开始,***月31日结束,共分二阶段,第一阶段为***月22日-***月15日,进行猪瘟、鸡新城疫疫苗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猪牛羊口蹄疫疫苗、未免小反刍兽疫羊的免疫,建立免疫档案,佩戴免疫标识;第二阶段为***月15日-***月31日,进行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完善免疫档案,***月31日全镇进行秋防工作汇总,***月1日后接受各级检查。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动物秋防工作,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二是党委政府成立秋防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实行责任制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实行双轨目标责任制管理动物防疫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县畜牧兽医局与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的责任状,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实行责任管理。实行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对防疫结果负责到底。四是严格实行“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即站所驻村干部、村干部、防疫员负责一个片区的动物防疫工作。站所驻村干部、村干部负责登记造册、解决防疫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保证免疫密度。防疫员负责防疫注射、佩戴标识、确保免疫质量。做到密切配合,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2、实行签字管理制度。各村在领取防疫物质时要实行登记签字,同时各村在实施防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入户登记、打针挂标、农户签字的操作程序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下瞒上的行为。免疫档案要实行“三签字”(即村干部、防疫员、养殖户)。

3、加强法规宣传。畜牧中心要通过组织宣传车辆、发放宣传资料、粉刷固定性标语等形式来加强宣传。

4、加强督办。一是镇党委政府在秋防期间组织专人对各村的防疫工作进行督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二是由畜牧中心组织专人对各村的防疫工作进行协助。三、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

5、强化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为防止染疫生猪进入流通环节,要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和市场检疫,加强对生猪交易和屠宰等环节的监管。重点是50头以上的大户监测,免疫后抽血抗体达标。

6、畜牧中心要及时组织消毒药品,确保满足供应,同时要指导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定期开展消毒工作,落实定期休市消毒制度。确保养殖环境卫生。

7、落实工作经费。镇党委政府把防疫工作经费、物质储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8、畜牧中心要加强防疫物资管理,做好物质储备。镇畜牧中心要及时做好防疫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以及相关器械等防疫物质的储备。

四、 严格防疫责任追究制度

各村必须落实驻村站所干部、村干部、防疫员的包村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责令改正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按照有关纪律规章给予处分和处罚,对因在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而造成防疫措施不到位、防疫结果不达标、虚报谎报防疫情况而造成疫情扩散和引起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和经济责任。

镇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


镇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我镇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动物防疫工作职责,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 主要工作目标:

1、名确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机制。

动物防疫工作在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前提下,逐级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动物防疫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村、组和包村干部、村两委等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局面。对因免疫工作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促其整改并追究其责任。

2、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免疫,做到动物防疫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督促、有检查。要坚持集中免疫和每月补免日制度。在免疫注射过程中,要坚持村干部带队制度,对个别不配合免疫的农户,要集中力量实行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要求: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鸡新城疫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整体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全面落实狂犬病的免疫,羊小反刍兽疫病和禽H7N9流感,指导养殖户做好猪流行性腹泻等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免疫记录和档案,全面推行《动物免疫证》入户和畜禽标识工作。

3、做好动物防疫物质保障。

动物疫病防控经费要列入村财预算,确保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做好防疫队伍人员的防护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

4、加强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

按要求完成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样品采集任务,并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和加强免疫,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

5、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要密切注视本辖区内的疫情动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应急预案、技术规范要求建立村报告网络,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应立既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采取边报告、边隔离、边消毒、边处置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6、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督查。

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每一阶段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进行严格检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补缺补漏,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7、加强动物疫病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宣传册、等,广泛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和动物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意识,自觉结受动物免疫,不消售、不食用、不乱扔病死动物。

8、加强动物防疫队伍管理和。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六大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县管、镇聘、村用"愿则,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责任的落实。

9、积极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具体考核内容:

(一)、动物防疫工作机制

1、动物防疫工作要有计划、有部属、有督查档案。

2、建立"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机制,各村要建立防疫物质保障制度。

(二)、动物免疫工作管理

1、动物免疫密度要求: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100%,对所有的犬实施狂犬病和羊小反刍兽疫病全面免疫,猪、禽和大牲畜病死率分别控制在5%、13%、1%以下,《动物免疫证》入户率100%;畜禽标识佩戴率达100%.

2、全面推行村级动物免疫日制度,进行月月补免和加强免疫,同时填写免疫档案。

3、免疫档案建立:免疫档案内容:按畜主、免疫时间、免疫地点、免疫动物种类数量、疫苗用量、疫苗生产厂家、疫苗种类、疫苗批号、防疫员、反应情况、畜主签名等逐项进行登记建档,村要有汇总表,汇总表要有村领导签字和公章,专业户和饲养场列入属地管理,免疫档案掌握到户,免疫结束后以村为单位汇总,并及时将免疫情况汇总表交到南照镇动物防疫站。

4、疫苗、耳标使用规范。

5、按规定要求领用、保存、使用疫苗,确保疫苗注射的可靠性,真实性、有效性。

6、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免疫抗体监测采样任务。

7、按要求及时上报动物防疫进度。

(三)、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

1、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制度完善。

2、对村级动物防疫员有监督管理、考核记录齐全。

3、开展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培训手册填写规范。

(四)、被上级抽查合格的将在年度考核时加分,不合格的酌情扣分,按时完成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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