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环境优化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树立文明和谐、团结进取、共谋发展、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争先进位跨越发展,按照《xxxx县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整风肃纪树形象、强化教育树导向、进村入企大服务、审批流程再优化、政风民意促行风”五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优化发展环境,逐步实现“五个强化”目标(解放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强化创新意识;推进执行力建设,强化效率意识;创优发展环境,强化诚信意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法制意识),确保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目标。
二、时限步骤
“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从今年2月份开始,到今年12月底结束,分宣传及自查、评议及查访、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2月下旬—5月上旬)。
1、扎实推进投资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围绕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企业周边环境、干部作风四方面内容,以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通过专项整治,解决一些机关干部与优化发展环境不相适应的作风问题,制定完善一套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方面的工作制度,确保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奠定好基础。
2、深入开展“八查八看”活动。一是,在全镇上下深入开展“八查八看”活动:一查学习,看是否存在不学不思、用时才学的问题;二查思想,看是否存在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等问题;三查工作,看是否存在推拖应付、误时误事等问题;四查纪律,看是否存在无视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五查作风,看是否存在懒惰敷衍、得过且过等问题;六查服务,看是否存在态度蛮横、效率低下等问题;七查原则,看是否存在先私后公、损公肥私的问题;八查情趣,看是否存在贪图享受、奢侈之风等问题。二是,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镇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都要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四方面的内容,即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了什么,存在什么问题,今后的打算,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三是,注重抓好整改落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改进的目标和时限要求。开展年初阳光承诺活动,并采取固定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直接为群众服务的站办所要研究提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办法,并通过宣传栏、明白纸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强化社会监督。
3、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镇上重点是深入开展“入户大走访,为民办实事”活动、“改进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举办“三观讲堂”活动。以“法制观、是非观、荣辱观”为主要内容,在村组群众中举办“三观讲堂”,大力宣传我县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企业和投资者在我县经济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宣传项目建设、企业经营对县域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剖析一批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反面典型,教育引导群众明辨是非、诚信友善,自觉抵制无视法纪、见利忘义等行为,牢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查访服务(4月上旬—12月下旬)。
1、进农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严格落实“三三工作制”,进农村结对帮扶,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帮助村组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子、制定发展规划。同时,着力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办实事好事,并向群众广泛宣传土地管理、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2、进企业,开展优化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定向联系、定期走访、重点督查等制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听取企业对我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效能监测工作。
(三)建章立制(2月上旬—10月下旬)。
1、深入推进“限时办结制”。全镇各站办所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所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时限的,必须自行承诺办理时限。对镇党委、政府做出的各项决策部署,领导交办、批办的事项以及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都要明确规定办理时限,没有按规定时限办结的必须做出说明。
2、深入推进“代办代理制”。为群众提供民事代办、政策信息咨询和民事调解服务。对新成立的企业或企业新上重大项目,审批前,由主管部门联系包抓,确定专人代为办理各类手续,并从前期准备、选址、开工、建设等各个环节跟踪服务,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3、深入推进“备案允诺制”。镇企办等相关站办所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检查,必须要报经镇优化环境办公室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尽最大努力保护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正常生产经营,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深入推进“服务承诺制”。我镇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目标动态管理,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在单位公开公布,采取定时检查、不定时抽查的方式狠抓督查,确保承诺事项有效落实。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镇党委、政府在“优化环境、提升效能”方面做出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并认真发掘和总结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创造、悉心维护发展环境的浓厚氛围。
2、切实加强领导。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金主任职务)、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搞好日常工作。
3、强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认真谋划,动真格,出实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工作标准,限期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要加大整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使我镇的发展环境和对外形象得到进一步优化。
4、强化督促检查。抽调专门人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代表、外来客商和行风评议代表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将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城管局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深圳市**区2015年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依据。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要求,以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规范性、要素齐全性、说理充分性为目的,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的工作步骤
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是本局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工作标准要求高、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为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5年9月-10月)
本局将在2015年9月份对一线执法队员进行培训,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进行讲解。同时由局法制科对本局的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说理充分的标准制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样本和制作规范并下发各执法单位。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11-12月)
各执法单位根据下发行政执法文书样本和制作规范的要求,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加以运用,局法制科负责进行具体指导。行政执法文书必须符合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说理充分的基本要求。在此阶段,本局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评选优秀行政执法文书,并作为示范文本下发各执法单位。
(三)检查提高阶段(2015年1-2月)
本局将以案件评查的方式对各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的工作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结果。通过检查和总结,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有条件的执法队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先行试点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工作
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有效举措,是消除执法机关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效缓解行政争议,全面衡量办案质量,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本局执法形象的有效途径。各执法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文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确保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执法单位要加强领导,措施到位,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在推行中遇到问题、或总结出经验和做法,请及时与局法制科联系。
(三)统筹兼顾,逐步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是规范本局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必将切实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各执法单位在推进过程中,要统筹兼顾,把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从而逐步提升本局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
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
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甘肃灾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维修管理办法》、《甘肃省震后受灾农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补助办法》和《甘南州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体安排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自建为主,国家补助和社会帮扶为辅的原则。受灾农户是重建维修住房的主体。要广泛发动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开展对口援建、邻里互助、帮工帮料,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受灾农户重建住房。
2、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步扶持原则。重建维修补助资金优先安排受灾严重的县乡村,兼顾一般灾区,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补助对象;优先安排无房户、优抚对象、特困户和遇难者家庭、伤残者家庭等政策照顾对象。坚持先民房后公房,先整村(组)后散户,先重灾后轻灾,先重建后维修,先基本房后辅助房。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的原则。参照灾后重建农牧村住房建设的指导模式和设计样板,选择重建方式。要充分考虑受灾群众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本着节约、实用、适度超前和安全的原则,合理分配资金,坚持量力而行。要确保灾区群众住房建设规模和面积达到户均三间的最低标准。
4、坚持明确责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重建维修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政府,乡、村负责组织实施,动员群众建立住宅建设互助组开展重建维修。县(市)政府要成立农户住房重建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协调有关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重建维修进度和质量。
5、坚持严格管理项目资金、控制国家补助标准的原则。群众住房建设要以乡为单位制定重建和维修方案,以自然村为单位确定住房建设的户数和补助资金计划,实行县级初审,州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州上依据各县(市)重建和维修方案,下达投资计划。民政部门和有关县(市)依据州上下达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计划,组织施工和验收。从严控制国家补助标准,不准超过政策范围和标准进行补助,全州实行统一的补助标准和口径。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农村居民房屋受损情况由受灾户申报,村委会组织群众逐户调查核实和评议,公示灾评结果。重建维修资金补助政策、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及对农户的补助数额向群众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审计监察部门监督。州、县民政部门接受的所有捐款(除个别有特定指向的捐款外)和州县财政配套资金,纳入重建资金范围,统一划归州县教育系统,全部用于全州教育事业的恢复重建项目。
二、资金来源
1、中央补助的农村受灾居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接受的各类捐赠资金,组织部门接受的特殊党费中补助甘南用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
2、省、州财政预算安排的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和调剂资金;县级财政配套的用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
3、地方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接受的各类捐赠资金;组织部门接受的特殊党费。
4、州级整合的部分扶贫、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
5、对口支援地区援建资金中用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
6、震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7、其他渠道筹集的指定用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
三、补助范围
本办法确定的政策适用于甘南州地震灾区因灾损毁的农牧村住房重建维修。安排补助资金的范围是:
1、农牧民住房因地震倒塌、局部倒塌或严重破坏无维修价值造成无房的农户,列入重建补助范围。
2、原村庄因地震原因已经不适合居住,需要异地搬迁或整村搬迁的农户,无论其房屋破坏程度如何,全部列入重建补助范围。
3、农牧民住房因地震造成一般损坏(部分承重构件有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破坏严重)的农户,按不超过三间列入维修补助范围。
4、对于地震前老人和成年子女、成年兄弟共同居住的家庭,原则上以震前户口登记为准,不得分家多算户数。
5、对长期不居住的房屋,因灾损毁的;有新房而住旧房,旧房因灾损毁的;家里可住人的房屋达到或超过三间的;因灾损坏的独立厨房、牲畜棚圈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等,不列入补助范围。
四、补助标准
1、对倒塌和严重受损的农牧民住房需要重建的,每户均按三间补助。凡享受重建补助的农户,户均补助2万元。每户必须新建三间住房,有条件的可以增加间数。
2、对一般损坏的农牧民住房需要维修,均按不超过
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第2页
三间补助,户均补助3000元。3、根据我州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建设成本高的实际,适当提高高山和半高山区的重建和维修补助标准。重建和维修标准提高10%,重建户均增加补助20xx元,维修户均增加300元。
4、对政府补助后,按三间房建设仍有困难的,经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核确认,在每户贷款不超过3万元的额度内,给予3年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5、适当提高优抚对象(革命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特殊困难家庭(五保户、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单亲母亲家庭、残疾人家庭)、地震中遇难和伤残人员的家庭,均提高10%的补助。五保户的住房重建维修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集中供养或分散安置的方式。
五、资金拨付和监督
1、州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县(市)上报的重建维修方案,原则同意后下达建设规模和补助资金计划。财政部门依据上述方案和计划,将资金拨付各县(市),由各县(市)包干使用。落实住房重建维修补助后有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异地重建村庄和其他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
2、按照《甘南州震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办法》规定,灾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统一纳入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逐级拨付,分期预拨。州财政在不影响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资金筹措的情况,分批拨付到位。
3、重建维修资金的管理、拨付严格按照《甘南州震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办法》执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补助数额要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审计监察部门监督。州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审计部门每半年审计一次,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规范、有效使用。凡是发现违规问题,州上将停止拨付该县的项目资金,问题纠正后再恢复正常拨款。凡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州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市)制定的有关震后受灾农牧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补助方面的办法,同本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执行。
城管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着力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成果,持续推进美丽**建设,根据县委、县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美丽**的意见》的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我局建设美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局长欧阳雨为我局建设美丽**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向慎敏负责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会主席办公室,工会主席向慎敏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小军、黄彦成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工作协调、上传下达、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具体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县城区内树木植被保护,将广场、公园、街道已建成的绿色植物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及时制止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按照全县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老司城沿线等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全力优化景区旅游软环境。配合搞好精神文明创建,协助有关部门在城区主干道、县城出入口、单位院落、居民小区、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示牌,引领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全民文明素养。
(二)保持县城市容整洁。一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奖罚的管理办法加强环卫工作管理,城区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扫清运,保持城区主街道机扫率达50%,冲洗率达30%。二是整治占道经营,全力配合县城综合改造工程,逐步取缔夜市占道经营,引导所有占道临时占道摊点入市经营,以建筑外墙面为限禁止门店出店经营,规范年货和时鲜瓜果定点经营。三是整治广告设置。按县城综合改造后的门店招牌设置标准规范门店招牌,以市场化方式整治乱贴乱画,所有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严格实行审批,依法拆除各种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四是从严打击“摩的”载客、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的载客行为,对划定区域实行停车收费,其他路段车辆乱停乱摆进行处罚,规范人行道外边缘摩托车自行车停放。五是强化建筑渣土管理。加强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管理,实现工地清洁施工,渣土清洁运输、定点倾倒。六是整治乱搭乱建,加大巡查,依法拆除违规搭建构筑物,配合县“两违办”工作。
(三)着力建设美丽乡村。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程,按照三年扶贫规划完善灵溪镇石叠村、雨联村基础设施,合理设置垃圾收储设施,落实村组公共区域专人保洁制度,实现保洁人员、经费、区域、责任“四落实”和工作全覆盖效果常态化,教育引导村民搞好自家环境卫生,确保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干净整治。
(四)推进网格服务管理。运用“互联网+”思维,运用县城区监控管理系统提升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明确专人,夯实责任,强化保障,按要求做好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引起高度重视。局建设美丽**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高度重视,将建设美丽**工作作为我局头等大事来抓落实,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股所队室也要相应明确专人,细化分解责任,制定细化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
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协作。全局各股所队室要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开展工作,搞好配合,共同落实建设美丽**工作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听民声、察民情、解难题、办实事、求满意,做到以“共建”促“共管”。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宣传我局建设美丽**工作成果。
(三)严格督查考评。将建设美丽**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一周一考评、一月一奖惩、年终一总结”考评机制,由局建设美丽**办和督查室对各单位建设美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局财务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拨工作经费,根据考评结果奖惩到位。局建设美丽**办要按月通报全局建设美丽**工作
情况,及时促成整改,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农牧局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农牧局培训工作总结及计划”相关内容,请访问“农牧局培训工作总结及计划”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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