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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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根据省委、县委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

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郭庚茂书记提出的“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双安、双治、双基”建设,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综合化解工作力度,进一步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切实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化解相结合,依法解决和教育疏导相结合,预防为主和标本兼治相结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体制机制,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确保全县大局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办事处层面

1、建立定期排查工作制度。认真执行办事处每半月排查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面上排查与内部排查的有机结合,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情况。坚持把防止越级访和信访突出问题作为排查的重点,注意掌握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不断扩大矛盾纠纷排查的覆盖面,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登记,建立台账,逐级上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提出化解措施,妥善处置,及时化解。(责任单位:综治办、信访稳定办、司法所)

2、健全完善调处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矛盾调处工作责任制,用责任落实推动调处工作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行业性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等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在单位系统内部的矛盾纠纷,由单位系统内部负责解决;跨村、居、跨行业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办事处指定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问题。(责任单位:综治办、信访稳定办、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

3、强化领导包案制度。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制度,办事处层面严格落实科级领导包案化解,并明确化解时限,确保矛盾及时妥善化解。(责任单位:党工委、办事处)

(二)村街(社区)层面

4、继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和利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深入排查化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新成立的社区中建立民调组织,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建立村街(社区)专职调解员队伍。所有村、社区都要组建专职调解员队伍,按照一村1-3 名专职调解员的要求,在“作风正、为人诚、威信高、办事公”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劳模、老战士等“五老”人员以及本辖区部分“两新”组织负责人中遴选出本村专职调解员,并由办事处聘任,统一颁发聘用证书,专门从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各村、居、各单位都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动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切实掌握社情民意,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可能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解决。继续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切实解决好涉及政策性强、群体性的各类重点问题。

二要落实部门责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各单位、各村、居、单位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职责任务,把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认真负责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落实奖惩措施。严格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把领导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出色的村、居、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过场,以及因漏报、瞒报、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酿成事端的,实行责任倒查;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酿成重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实施综治“一票否决”,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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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非访源头治理,有效规范依法逐级走访秩序,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联办《关于印发曲靖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明电[2015]2号)和县联办《关于印发**县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联通[2015]4号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八个严禁”之“ 严禁工作懈怠导致群众上访”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坚持集中梳理、分级负责、分类化解,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多措并举、综合施治,确保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从5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充分运用专项工作成果,使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推动信访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深入排查(5月1—5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镇综治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因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破产、劳动社会保障等引发的突出问题;因矿村纠纷、环境污染、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突出矛盾;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等利益群体的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军队退役人员、农口五站(所)解聘人员等重点群体的上访活动及群体性事件的动向等。

(二)明确责任(6月1日—6月20日)。各级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牵头承办和参与单位及人员,落实工作要求和办结时限。涉及地方之间、部门之间或地方与部门之间责任交叉的案件,由镇领导小组牵头,明确相关地方、部门的化解责任和要求。对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县联办牵头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办理。

(三)限时化解(6月21日—8月30日)。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对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要通过法定途径和程序,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要列出解决时间表,逐步予以解决;对无政策依据或信访人的不合理诉求,要明确告知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工作。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化解难度大的矛盾纠纷,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带头研究解决方案,包案挂牌限时解决。对一般的矛盾纠纷,于60日内化解;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于90日内化解。

(四)登记建档(9月1日—9月30日)。对已经排查化解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要逐件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报送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汇总各部门、各单位的排查结果,并进行跟踪管理。对按政策已化解到位、上访人也接受处理意见,但仍然不息访,甚至缠访闹访、进京赴省入市非正常上访的,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镇工作领导小组责协调、组织、指导全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时间表。各村(居)委会及镇综治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落实排查化解工作任务。

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和**市常委(扩大)会议关于安全稳定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化解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镇联席会议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矛盾纠纷排查各项机制和手段,广泛动员各级党政组织和群众,认真排查化解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推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就是要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进行分类化解,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对暂时不能彻底化解的矛盾隐患,做到责任到人,加强稳控,确保矛盾不上交,确保实现“三个坚决防止发生”(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坚决防止重大社会安全的积累和突发)。

三、排查范围

此次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包括本辖区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曾经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特殊利益群体、重点管控对象、信访老户、重复信访问题及可能引发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特别是非法集资、劳动社保、拖欠工资、征地拆迁、非法占地、城镇房屋拆迁和房地产管理、复退军人、企业改制等重点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农村“三资”管理和土地院基等其他类问题。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年**月12日至20**年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梳理案件(20**年**月12日至**月22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部署、制定方案,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要做到登记建档、情况明、底数清。认真对信访案件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人,限期办结。**月21日前,将全镇信访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贯彻落实情况、活动方案、排查台帐由“一把手”签字报送镇联席办;排查情况为“无”的,要写出情况说明,写清排查部署、工作过程、原因分析等情况,由“一把手”签字报送镇联席办;对排查情况为“无”的,一旦发现问题,要追究问责。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建立矛排长效机制,做到排查—调处—稳控经常化,每周进行一次研判分析,每月月底报送一次矛盾排查台账。

第二阶段:因案施策、有效化解(20**年**月23日—10月31日)

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标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案分析研究,逐案明确化解要求、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对一些疑难信访案件、群体性信访事项,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进度汇报,参与案件解决始终;对一些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较大疑难问题,及时报镇联席办专题研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于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派出所、城建所、劳保所、土地所、民政办、农经站等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压实责任、集中整治、督促落实,每月月底向镇联席办报送一次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每月月底报送一次矛盾化解台账。

第三阶段:巩固完善、总结提高(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回顾总结“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发现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对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处置群体性信访事项的具体做法要加以总结和提炼,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强化抓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抓,形成党政领导齐上阵、干部群众同奋斗的抓落实工作格局。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力攻坚,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把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系统排查与区域排查结合起来,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排查化解。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触角遍布村组、企业等,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深入排查摸底,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排查出来,建立矛盾纠纷大排查台账,做到“底清数明、了然于心”。对信访案件要认真分析研究,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合理诉求,耐心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把政策讲透讲明,让群众心服口服,息诉息访,做到“对账销号、清仓见底”。

3、加强教育稳控。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信访人的管控,对每一个重点人员都要明确包案领导、具体责任人。对于“e”租宝、泛亚、两参人员、非法集资户、信访老户、集体访户等特殊利益群体,要随时关注动向,掌握思想动态。除了全国、省、市“两会”,重大活动期间进行重点稳控外,还要树立对重点人员进行常规稳控的意识,建立日常稳控工作制度,盯紧抓牢,随时掌握动向,不脱离视线范围。高度重视日常信访信息预警,一旦发现越级上访苗头,要及时汇报、预警、处置,坚决杜绝发生进京非访和赴省集体访。

4、强化督查问责。镇联席会议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镇纪委也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信访专项巡察工作,镇联席办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针对性措施;对思想不重视、部署不到位、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矛盾纠纷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瞒报漏报,信访案件化解不力、教育稳控不力导致发生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坚决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校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工作目标
1.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素质和法制观念,减少学生违纪事件,夯实常规管理,保持校园秩序的稳定;
2.强化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实施警校共建,社区共建,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4.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理得了、控制得好”,及时化解学校各类矛盾,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为学生提供和谐安全的校园教育教学环境。
三、排查范围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
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要分步组织实施,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要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四、工作要求
1. 学校要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
2.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情况和日常教师值班、节假日行政值班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
3.发生重大紧急情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有关部口负责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和安全职责,做好各项救援、调查和处置工作,把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加强教师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及时掌握处理师生中间的矛盾纠纷。



xx市xx中心小学
xx年3月12日

乡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五进实施方案


乡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五进实施方案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根据县“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五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为深化完善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xx年5月起,在全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车站、进工业集中区(旅游景点)”(以下简称“五进”)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市、县深化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部署要求,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紧紧围绕“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总体思路,坚持重心下移、工作前移,坚持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形成党政主导、多方协同、力量整合、群众参与的“五进”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委、政府主导,整合乡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公安派出所行政调解、法庭司法调解和辖区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力量,在城镇小区、农村院落和车站、规模性市场(商场)、工业集中区(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矛盾易发的地方等群众聚居的区域,建立常态运行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窗口”前置运行机制,实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三、工作步骤

“五进”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5月10日)

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动员大会,及时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先行试点阶段(5月11日—6月10日)

确定“五进”活动示范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统一标准,规范设置,健全机制。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20日)

总结、完善示范点的经验,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整体推进“五进”活动在本地、本系统全面开展。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2月30日)

对照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动“五进”活动深入开展。

四、职责任务

(一)明确责任。乡“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综治及“大调解

乡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五进实施方案第2页

协调中心”牵头协调,司法所负责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国土、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参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指导车站、规模性市场等责任主体组建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调解室或根据需要成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设置调解室。

未单独成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调解室作为辖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辖区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的前置窗口。场镇小区、农村院落调解室作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前置工作窗口,由所在村(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具体负责,按照统一规划和要求实施。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支持、指导、参与“五进”调解室建设。

(二)健全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联动的“大调解”体系作用,规范“五进”调解室窗口运行机制。

1、网络体系衔接。在乡党委、政府主导下,“大调解协调中心”具体牵头协调,从纵向上完善县、乡、村(社区)和辖区“五进”涉及的专业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室相衔接,横向上与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派出所、司法所、群工站等相联系的“五进”调解组织体系。

2、调解力量整合。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和社会力量,培育建立一支以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法律工作者、行业协会社会工作者、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和群众积极分子等为骨干的群众调解员队伍,以警务室民警、司法所、群工站、国土所、社会就业和保障服务站等专职干部(人员)为主体的调解工作“分片包干”帮扶力量,参与、指导“五进”涉及的调解室工作。逐步完善“群众的事情群众办理;群众的问题群众解决”的基层调解工作自治机制。

3、运行机制联动。建立“五进”涉及的调解室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和快速反馈、主动预防和及时调处、化解纠纷和服务群众等相统一,与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流动调解”、“巡回调解”相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完整、规范的矛盾纠纷信息排查、调处台帐和调解工作记录、档案。各村、辖区“五进”涉及行业及主管部门,要把“五进”涉及的调解室“窗口”建设作为重点,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对群众调解员的分类培训和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一线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要把“大调解”工作“五进”活动同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大力宣传“大调解”相关知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调解文化“进村入户”,把“调解文化大院”建设同“五进”活动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同部署、同安排,广泛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多种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全面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要发挥好具体牵头协调作用,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车站、市场(商场)、工业集中区(旅游景点)主管部门要发挥好责任主体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要认真研究制定“五进”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地方,拟定调解室“窗口”前置的方式,调解组织及力量、牵头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以及协调联动运行机制等相关事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要建立“五进”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坚持服务为先。“五进”涉及的矛盾纠纷调解室,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既是矛盾纠纷调解的前置窗口,也是社会服务和管理的工作平台,要把调解室建设纳入当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到社会建设大局中去谋划,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去实施。要把“五进”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服务为先,把调解融入到服务之中。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排查分析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及其发生原因,找准辖区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率先在矛盾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地方现行试点建立完善“五进”调解室窗口,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构建起群众“有诉求找调解室,有争执找调解员”的就近解决纠纷渠道,努力实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五进”涉及的矛盾纠纷调解室建设工作经费、调解员补贴、个案奖励等常态保障制度,切实纳入“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体系,重点予以保障。确保调解室工作窗口的规范、常态运转,夯实源头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坚实基础。

街道办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办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xx区人武部2015年度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从落实、构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把政治合格、作风正派、身体优良、热爱国防的有志青年送入军营,圆满完成我街道年度征兵工作任务,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四个小组:

政审组:

体检组:

资料组:

后勤组: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军委新时期战略方针和省、市年度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这个根本出发点,紧密结合今年的征兵工作形式,大力加强对《国防动员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意识。

三、征兵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根据xx区人民政府2015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经我街道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街道征兵工作大体分为以下六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时间是7月10日至21日),主要是成立和平街道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征兵工作方案,印发各类征兵工作资料,召开街道征兵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传达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第二阶段为宣传发动、报名目测、初检初审、确定送检对象阶段(时间是7月22日至31日)。第三阶段为体检、政审、文化测试实施阶段(时间是8月1日至8月25日)。第四阶段为复检复审、新兵走访、定兵、服装发放阶段(时间是8月26日至9月5日),并做好新兵起运前的准备工作。第五阶段为新兵运输阶段(时间是9月6日至9月20日)。第六阶段为征兵总结阶段(时间是9月21至9月30日)。

四、关于搞好征兵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严格征兵条件:户口在响水乡派出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国防事业的适龄青年都可参检参选。征集年龄:1、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2、女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3、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男青年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其它条件:1、农业户口男性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男性青年应具备高中(或职高)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0米以上,视力正常,身材匀称。2、女兵具体征集由市军区组织全程负责。要求:应征女青年身高1.58米以上,视力正常,身材匀称,品貌端正。3、所有应征的男、女青年还应自行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平台已开通,直到8月5日报名截止,网址: .

(二)征兵工作宣传:征兵政策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要通过广泛宣传《国防动员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利用九华电视台,九华周报以及流动宣传车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固定黑板报等方式,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全民国防教育,引导人们居安思危,致富报国,引导年轻一代正确处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激励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响应祖国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要在我街道形成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和依法征兵的良好氛围,切实使征兵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审查把关:各单位一定要坚持标准,执行政策,严格程序,切实搞好审查把关。一是严格基层推荐把关。各村(社区)应切实把现实表现好,文化程度高,身体和年龄符合条件的预征对象推荐上送,坚持在经过兵役登记的预征对象中征兵。二是严格体格检查把关。要请乡卫生院挑选思想好,责任心强,技术精的医务人员组成体检队伍,搞好新老搭配,搞好业务,严格按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体检,应征青年病史调查要求做到一个不漏,确保新兵身体合格。三是严格政审把关。严格落实平时考查、三级审查、区域联审和外调取证工作,突出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特别要把外出务工,人户分离,长期待业的青年作为审查重点,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四是严格文化质量把关。各级采取有效措施,在动员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应征的同时,普通高校在校生,特别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高文化素质的适龄青年作为宣传发动的重点对象。同时加强审查,防止假文凭、假学历的现象。五是严格审批定兵把关,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坚持集体定兵,按程序定兵,择优定兵的原则,对政治、身体、文化、年龄合格的青年进行全面衡量,优先批准高文化素质和有专业特长的青年入伍。

总之,今年夏、秋征兵工作还需加强廉洁征兵力度,加大安全防范意识,加大组织协调能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确保兵员质量为核心,强化责任,严格征接纪律,实现无责任退兵、无腐败行为、无军地纠纷的目标,动员一切力量,发挥好各部门的作用,确保今年征兵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镇党委政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


镇党委政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精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镇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花桥为目标,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政府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要求

“多、快、好、省”。即:“多”指组织和动员多方力量,多管齐下,应对多种性质的矛盾纠纷;“快”指纠纷调解首次启动要快,调解节奏要快,调解周期要短;“好”指调解纠纷遵循基本原则和程式规范,调解成功率高反弹,效果好;“省”指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力求以最低的经济运行成本、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精力付出,换取最大的“大调解”成果。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原则,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统筹解决大调解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有机衔接,紧密配合,源头预防,抓早抓小;坚持依法调解、公正高效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调解,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严格调解制度,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坚持调解优先、尊重自愿原则,把调解贯穿于解决民间纠纷、处理行政争议和司法诉讼的全过程;坚持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的原则,畅通“大调解”与司法裁判、行政裁决(仲裁)、信访工作对接渠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目标

大调解工作整体合力形成,调解工作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责明晰,机制有效对接,效能充分发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防止发生重大群体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和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五、组织保障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副主席、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党政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群工办。

为更好的抓好“大调解”工作,镇建立“大调解”协调中心,“中心”在同级“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研判和综合调处机制、收集掌握工作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台帐,负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整合各方调解力量,协调处置重大矛盾纠纷。花桥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由党委书记兼任主任,各单位、各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各村要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并落实专门办公场所和设施,配齐配强调解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建立调解工作、信息平台。加强调解室标准化建设,规范运行机制和管理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调解工作常态化、信息化、规范化。

加强“大调解”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专职调解员、协助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和调解联络员队伍。建立健全纵向覆盖镇、村、组三级,横向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及社会管理各方面的协调网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点及区域性组织、行业性组织、特别是人员比较集中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单位和机构,都要建立调解组织。

六、建立健全“大调解”协调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人民调解员同时兼任综治维稳信息员和社情民意调查员,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掌握了解本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重大纠纷和社情民意,切实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平等协商、便民利民、规劝疏导等手段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建立完善组、村、镇逐级调处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本级。对解决不了或调解不成的,及时报告上级调解组织和有关部门;对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要告知处理途径,并主动与相关部门、人民法院联系配合,帮助解决问题;对随时可能激化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疏导或缓解,并及时向相关方面反映。

认真履行调解的职能职责。要认真落实行政主管责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调解先行,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纠纷和与行政管

镇党委政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第2页

理相关的民事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单位和系统内部。调解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特别是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聘请律师共同进行调解。对不愿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行政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裁决(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对调解不成功或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

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范围,将调解工作从处理民事案件向处理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等延伸,从案件处理过程向立案、执行、信访等环节延伸。大力推进特邀调解、巡回调解、委托调解,强化调解效果,最大限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对未经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的纠纷,应积级引导其先进行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尽量把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大力支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指导,明确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机构及具体方式,建立并强化对基层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健全“大调解”衔接配合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职责,推动“大调解”工作机制规范,高效运行。各地各部门及各调解组织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辖区内、本行业本系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法律关系单一、一个职能部门能够解决的矛盾纠纷,由该职能部门负责解决;对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由最初受理的部门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提请同级“大调解协调中心”协调有关单位协调解决。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公开听证、领导接访、联合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种民间及其他调解,有效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多种纠纷解决形式有机衔接,优化整合纠纷解决资源,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七、保障落实

为切实做好“大调解”工作,镇上拿出专项资金保证工作具体落实,并建立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对信访量下降,调处成功率高、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和赴省进京信访的先进单位和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村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调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营造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领导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和首问责任制,将各村各部门落实“大调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制,对组织领导不力、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村、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予以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20xx年2月20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据区委、区政府“排问题、除隐患,喜迎党的十九大”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现就排查化解社会矛盾、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排问题、除隐患,喜迎党的十九大”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全力维护全镇政治稳定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一) 坚持“条块联动”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属地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牵头主管部门负直接责任、相关配合单位负连带责任。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单位配合、齐抓共管。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单位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到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类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哪类问题,哪类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哪类矛盾。

(三)坚持“标本兼治”原则。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要以严打开路,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注重因势利导、疏堵结合,确保做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要夯实基层组织,加强法制教育,完善社会治理,改进服务方式,保障经济发展,推进平安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

(四)坚持“三位一体”原则。各单位要按照“分管领导+部门+属地”三位一体责任制要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落实排查整治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排查整治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合力,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到位、各类重点人群掌握管控到位。

三、组织领导

为促进专项行动顺利实施,镇成立“**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特定利益群体的排查化解稳控。

1、加强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排查化解稳控。重点排查退伍士官、企业军转干部、涉核部队退役人员、越战退役人员、伤残退役人员、“三属”人员。以镇为单位,镇直由民政办负责,对以上六类涉军群体,在原有资料档案的基础上,再分别进行摸排建档,确保一人不漏、一人一档,并做到信息准确完整。对去年以来到区级以上相关部门反映过利益诉求、参与过上访活动的军队退役人员,专门建档立卡,逐一确定联系化解包保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逐一进行入户走访,建立联系走访日志;对涉军利益群体的组织状况、活动情况进行分类摸排,掌握其组织架构、活动特点和联络人、重点人、骨干分子,落实化解包保稳控责任。

2、加强对重点领域利益诉求群体的排查化解稳控。对涉及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劳资社保、医疗纠纷、房地产开发、企事业单位改制等重点领域的利益诉求群体给予高度关注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上述重点行业领域去年以来曾引发过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非正常访案件的,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掌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可能造成集体越级上访、可能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诉求、可能引发媒体炒作成为网络舆论关注热点的个人或群体,进行逐一研判、逐一化解、逐一包保、逐一稳控。

(二)加强矛盾纠纷等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清单管理”的总要求,健全矛盾纠纷等不稳定问题镇、村二级排查网络,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村日排查、镇周排查、区月调度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村为主、乡负责”主体责任。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边界乡村,更要进行全天候、动态式、不间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严格落实台帐管理制度、分类化解稳控制度,做到日清周结月调度。严防矛盾升级、纠纷放大、不稳定因素转化为现实危害。对可能引发涉稳事件的苗头倾向,一律成立专班、深度研判、跟踪化解稳控,确保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将危害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降到最低程度。

1、强化重点领域排查整治。紧紧围绕不稳定因素较多的执法司法、环境保护、劳资纠纷、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房产销售、医疗卫生、城镇管理、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分级预警、尽早化解”的原则,拉网式排查,逐一建立台账,逐一风险评估,逐一防范化解,严防发生规模性群体事件及个人极端案事件。

2、强化重点隐患排查调处。紧紧围绕欠薪、讨债、赌博及家庭、婚姻、邻里、土地、宅基、医患矛盾纠纷等重点问题,按照“见人见事、防范在先、化解在早”的原则,发挥基层组织、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机制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严防发生民转刑案件。

3、强化网络安全管理。紧紧围绕网上不稳定的人和事,按照“依法管网、以人管网、综合管网”的原则,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和实名登记,严格24小时网上巡查制度,强化网上网下联动处置,及时发现制止网上不良言行,消除网络乱象、维护网络秩序,严防有害信息在网上聚焦发酵、在网下落地扩散。

4、强化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健全完善情报信息搜集网络,强化社情民意调查分析,坚持情报信息获取与研判预警、行动处置一体化,建立社会稳定形势动态分析研判机制,严防各类矛盾碰头叠加、交叉感染、蔓延升级,尤其要密切关注新常态下经济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控,严防变异传导、影响社会稳定。

5、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紧紧依托镇、村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站)等平台,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抓早抓小,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落实“六位一体”闭环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三)加强重点人管控。按照“纳入视线、分级管控、动态掌控、从严从紧”的总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各类可能影响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人,区分不同情况、细化落实措施、压实管控责任,严防漏管失控、滋事生非;对有现实危害的重点对象、重点群体、重点组织,严格落实“一个人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化解包保稳控机制,严防挑头扛旗、捣乱破坏。

1、严密管控重点对象。对境内外敌对势力、特殊利益诉求群体、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渗透组织、重点境外非政府组织等五类重点对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资源,全面加强动态侦控,做到动知轨迹、行知去向、未动先知、即动即知,坚决确保无一脱管漏管。

2、严格列控涉恐重点人。对涉疆涉藏等敏感地区的关注群体,严格落实平时48小时、敏感节点24小时内“四见”“八要”核查制度,看死盯牢涉恐重点人,坚决消除管控盲区死角,严防“回流渗透”、藏匿坐窝,坚决确保暴恐活动“零袭扰”。

3、严格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政嫌刑嫌人员、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生活失意孤独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非法集资参与人员等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坚持教育引导、救治帮扶、社会关爱、化解包保稳控同步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涉稳风险,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对扬言报复社会、制造个人极端事件的,在做好化解稳控工作的同时,一律立线侦查,凡查明有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具体行为的,一律立案依法处理,坚决消除隐患。

4、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大力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居住场所、从业场所的执法检查,着力提高实有人口管理水平,严防流窜犯罪和“神不知、鬼不觉”案事件发生;强化在亳外国人服务管理,依法处理“三非”问题,维护出入境环境和涉外治安环境。

5、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坚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提供服务、抵御渗透”的原则,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公安牵头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监管机制,强化登记准入、项目监管、资金监管,最大限度挤压其渗透活动空间。

(四)加强枪爆危化物品管理。按照“源头管理、全程监控、万无一失”的总要求,坚持零容忍、零懈怠,全面强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管制器具、散装汽油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点物品日常监管,严格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危险物品“三零”目标。

1、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结合实际,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制定发布本地《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短信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同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街道社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涉枪涉爆涉危单位及场所、物流寄递企业、学校、医院、加油站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单位,深入排查、广泛宣传,着力提升发现、管控能力。

2、强化清查收缴。对传统的、易滋生枪爆隐患的“四区” “五场”等重点区域,物流配货区场、大型集贸区场等重要部位,邮政快递企业、五金加工、建材化工厂点等重点单位,地毯式进行清查收缴工作,严防流向社会、造成现实危害。

3、强化排查整治。对废旧厂房、闲置院落、废置养殖场等重点部位,逐一进行排查,重点加大对出租房屋、封闭式院落的排查力度,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坚决防止非法制贩、非法储存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强化企业监管责任。坚持联动执法、勤查严处,督促物流寄递企业、加油站、网站等企业落实治安管理责任,严格安检查控“三个100%”制度、散装汽油销售、网络实名登记等措施落地,依法处理违规经营行为,从严查处非法寄运、非法买卖涉枪涉爆涉毒涉黄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行业场所管理。按照“全信息采集、全要素管控、全领域防控”的总要求,围绕违法犯罪分子“吃、住、行、消、乐”等基本活动轨迹,依托信息化等手段,严格“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管控措施,全面采集信息、关联分析、碰撞比对,让违法犯罪分子进不来、藏不住、干不成、逃不了。

1、强化动态掌控。严格落实电信、网络、金融、住宿、寄递、长途交通领域实名制管理,推进出租房屋中介公司安装治安管理系统,推动出租房屋旅店式管理模式,确保各类信息“实时、实情”上传到管理系统;加强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尤其是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动态掌控;加强治安(交通)卡点、公共场所WIFI管控系统、网络信息巡查监控、环省环区环县区治安防控圈等筛查过滤,做到敏锐感知、动态掌控、精准打防。

2、强化重点管控。对可能容留违法犯罪分子藏身的建筑工地、中小旅馆、出租房屋、城中村等重点部位,容易藏污纳垢的歌舞娱乐、桑拿洗浴、足疗按摩、网吧等重点场所,可能帮助隐匿转移加工赃物、洗白赃款的金银首饰加工店、典当行、废旧物品收购站、二手物品交易区场、地下钱庄等行业场所,集中清查、滚动排查、重点监管,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3、强化基础信息采集。依托综治信息化管理平台,健全完善全员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对工作生活中了解掌握的各类基础信息应采尽采、应录尽录;依托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强化智能终端信息采集,即采即录、实时传输;依托网格员队伍,科学划分社会治理网格,加强精细化管理工作,健全集信息采集、服务管理、隐患排查、治安防范、矛盾化解为一体的平安网络,全面延伸治安防范触角,为大数据专业应用、普及应用提供有效支撑,提升驾驭复杂治安局势智能化水平。

4、强化治安防范基础建设。加强各类治安岗亭、治安(交通)卡点、警务室、“一村一警”建设,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强化警务辅助力量建设和管理,加强保安队伍和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力量建设,提高治安防范水平;推动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范,推动邻里守望、治安联防,夯实治安防范基础。

(六)加强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铁拳整治哪里”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本地突出治安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采取“短平快”外科手术方式进行区域性清剿。通过严打严整,坚决防止形成“疮疤式”“标签式”问题,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1、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集中优势侦查力量和技术资源,第一时间同步上案、合力攻坚,力争发一破一;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凌厉攻势,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扎实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防做大成势。

2、重拳攻坚“盗抢骗”多发性侵财犯罪。把严打“盗抢骗”犯罪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现场必勘,全面获取案件信息,强化分析研判、串并侦查、整体移诉、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以区级反电诈中心为龙头,健全完善快速接警止付、集中研判侦查、高效打击处理新机制,坚决将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同时,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电信诈骗的手段特点,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减少案件发生。

3、铁腕整治“黄赌毒”“黑拐枪”等突出治安问题。滚动排查、定点清剿治安乱点,突出整治“黄赌毒”“黑拐枪”“食药环”等突出治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下重手、出重拳、打组合拳,坚决铲除滋生犯罪土壤。持续深化毒品问题重点地区专项整治,严防问题反弹;强化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落实禁种铲毒、社区戒毒康复、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禁毒宣传监管责任,提升禁毒工作社会化水平。

4、严防严打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常态化摸排非法集资、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大监测分析、联合整治、专项打击,严防经济金融风险向社会领域、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严厉打击假币、涉税涉票、涉假涉传、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维护金融区场等经济秩序。

5、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各县区要选择两到二个安全感、满意度较低的乡镇(街道)进行重点帮助、重点管理、重点整治。深入查摆问题,细化整治措施,落实综治责任,加大整治力度,限期改变面貌。

(七)加强社会面动态巡控。按照“全覆盖、全时空、全方位”的总要求,以立体化、信息化、实战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依托,以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为重点,以控发案、保安全为目标,进一步织密织严治安防控网络,着力守护社会平安。

1、持续强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强化主城区视频监控系统补盲、升级、维护和应用,全力推进三县县城及全区乡镇、农村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出实效。加强视频巡查力量建设和技能培训,强化视频巡查实效,完善落实情巡对接、巡处一体的全天候视频动态巡查机制,主动发现、有效处置各类警情和隐患。

2、持续强化网格化巡逻防控。坚持屯警街面、武装巡逻、动中备勤与三级网格化治安巡控、24小时视频巡控相结合,落实公安、武警敏感时期联勤巡逻机制,强化对反恐防范重要部位、敏感场所武装巡控、安检查控、视频巡控,确保处置力量“1、3、5”分钟到场,确保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各类警情。

3、持续强化情报导巡工作。加强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对夜间、人员密集场所、案件易发多发的时段、区域,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启动高等级巡逻防控勤务,强化公开巡逻防范、便装巡逻打击,加大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盘查、检查力度,震慑犯罪、遏制发案。

4、持续强化情指一体化建设。加快派出所实战型情报指挥中心的转型升级,持续推进110接处警与情报研判、网格化巡防、视频巡查、网上巡查、卡点巡查等无缝对接,建立健全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闭环运行工作机制,实现情报与实战、指挥与行动无缝对接,实现数据引领下的精确指挥、精准行动、精准打防。

5、持续强化重大警情应急处置。进一步细化重大警情处置流程规范,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分类处置、梯次用警、靠前指挥、协同作战”的重大警情应急响应机制。立足于“出点事”准备,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预案和实战演练,分类制定处置恐怖袭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非法聚集等重大紧急警情的布控查缉机制预案,常态化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关门打狗”实战演练,着力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6、持续强化大型活动安保。积极做好文化旅游年系列活动安保工作。健全大型活动审批、大型商场规模性促销活动、群众自发性节庆聚集活动风险评估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许可的各类大型活动,督促主办方完善安保预案、落实安保措施;对未纳入审批的大型活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纳入视线,掌握情况,夯实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凡经风险评估安全系数较低的,提请主办方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坚决取消、一律停办,严防发生踩踏拥挤等事故。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8日——3月15日)。

1、建立组织、制定方案。

2、召开动员部署会、分析研判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3、明确工作重点、梳理工作难点,制定专项行动行事历,实行挂图作战。

(二)摸底排查(3月16日——4月15日)。

1、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由综治办牵头,社会治安整治由公安派出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综治、公安部门开展工作。

2、在前段明确工作重点、难点的基础上,开展对辖区内的社会矛盾和社会治安问题进行全面集中排查,确保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排查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片包干、分工负责。坚持普遍与重点相结合、日常与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确保全面。

4、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群众反映。要通过发布通告、设置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奖励制度等,动员群众积极参与。

5、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逐一落实“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属地”的工作责任。按照一案一策、一事一策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明确包案单位、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和调处化解、整治整改期限。

(三)整治整改(4月16日——8月31日)。

1、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分级化解制度,坚持日清周结月调度,确保做到发现得了、处置得早、稳控得好,坚决杜绝一般性矛盾纠纷演变成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或信访案件。

2、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分类预警、细化措施、限期整改。

3、所有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分级督办、对账销号。

(四)巩固提高(9月1日——9月30日)。

1、自上而下对前三段工作开展回头看,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列出存在问题清单,逐一进行督查督办。

2、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源头防范措施。

3、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立体化、数字化防控体系建设,实现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重点地区全覆盖。推进基层群防群治工作,按照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1%的标准,稳定壮大平安志愿者队伍。以平安交通、平安景区、平安医院创建为重点,把平安创建活动向社会各个领域延伸。推进村(居)民自治组织和行业自治组织建设,村规民约、区民公约建设和“乡贤工作室”建设,把行业协会、企业协会发展成为平安促进会。

(五)总结表彰(10月1日——10月31日)。

1、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总结报告报镇综治办。综治办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找存在问题,推广典型经验。

2、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或工作不力单位运用综治手段进行惩处督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大现实意义,从讲政治、讲大局、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高度,扎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圆满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考核奖惩。综治等相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镇、村和综治、维稳、公安等部门要主动担责、自觉履职、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

(三)严格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对排查化解整治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总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各级综治部门要以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完善落实责任督导、责任追究、责任倒逼机制。充分利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等手段,形成正确激励导向。要加大明查暗访、督查督办力度,推进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

(四)切实加强保障。镇党委、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切实加大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对重大矛盾纠纷或突出治安问题,要采取组织派驻工作组的办法,推动措施落实,推动问题解决。

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大力调解矛盾纠纷 构建平安和谐街道”活动的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大力调解矛盾纠纷 构建平安和谐街道”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大力调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和谐岳塘”活动的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街道工作大局,以“创建平安东坪、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努力实现“三个强化”(强化调解职能、强化调解机制、强化调解队伍),达到“两个提高”(提高矛盾纠纷的预测预防能力、提高矛盾纠纷的现场调处能力),确保“一个促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街道经济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东坪街道“大力调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和谐东坪”活动领导小组,龙自然任组长,龚铁钢、赵文峰、许永钦、邓铖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社区支部书记组成。
三、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是,突出“四个重点”,打好“三大战役”。“四个重点”即:
1、大力调解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的纠纷,对群体性纠纷要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排查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企图煽动闹事的重点对象,为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对策赢得主动权。
2、大力调解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矛盾纠纷。要适时组织开展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政治敏感时期和季节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各个时期的社会政治稳定。
3、大力调解党委、政府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要十分注意改革、发展中因政策和改革措施的出台引起的利益关系调整出现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大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企业破产改制重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4、大力调解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对于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多发性、常见性纠纷,要经常纳入到调解组织的工作视线,积极调处,及时化解,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全年工作为“三大战役”:第一战役2月至4月,集中调处“两会”期间、春耕生产、清明坟山引发的矛盾纠纷;第二战役5月至8月,以调解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为主;第三战役10月至2007年2月,以调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下岗职工再就业引发的矛盾纠纷为主。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处预警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来自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做好矛盾纠纷的预测和防范工作。建立重大民间纠纷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建立重大纠纷信息专门档案和社区、街道二级矛盾纠纷信息网络,保证信息报送的高效和准确,典型性、突发性、影响大的重大民间纠纷要随时报告。二是要健全排查调处机制。按照属地原则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实行街道、社区两级排查的制度。重大节假日、政治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要加大力度,进行重点排查。按照“小矛盾纠纷不出社区,大矛盾纠纷不出街道”的原则就地化处。三是要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对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要详细制定分门别类的应急预案,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应急处置机制,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与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和社区密切协作,实施全过程控制,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和激化而成大的事端。四是要建立重大矛盾纠纷挂牌督办制度。在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挂牌督办,确保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2、采取措施,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平台,今年我们要在进一步完善区、街道、社区、居民小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处机制的基础上,在明确责任,规范工作,强化措施上做文章,努力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处工作平台。
3、加大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使之知晓党的政策,熟悉法律法规,增强业务能力,胜任调解工作。要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
4、统一思想,加强组织

领导。街道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和谐东坪”作为主要工作,结合东坪实际,制定每一战役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作为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主动抓,共同担负起化解矛盾纠纷的政治责任。
5、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司法所要严格落实调解矛盾纠纷责任制,组织各社区开展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处工作。在每个战役中,司法所将适时组织督查、总结和讲评。在年度考核中,对各单位、社区开展工作情况将按照综治维稳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凡因调处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营造声势,加强推动引导。在各个矛盾纠纷排查化处战役中,各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等,做好“大力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和谐东坪”活动的宣传工作,司法所将及时表彰、报道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
7、采取措施,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做好驻街企、事业单位组织内部的人民调解工作,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作用的重要一环。将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企、事业单位组织之中,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其人民调解工作。

街道办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实施方案


街道办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办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全面实施“六大工程”、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新**的现实需要。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政办发明电[2013]2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政办[2013]2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高速公路、一重山裸露地表坟墓生态建设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我街道殡改工作的纵深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清理高速公路裸露地表的新旧坟墓,确保实施新坟不出现、旧坟得治理,恢复生态植被,实现高速公路沿线看不到坟墓的目标。具体如下:

(一)凡是高速公路视野范围内一重山裸露地表的坟墓都必须实行坟前绿化。

(二)经动员愿意迁往公墓的废弃旧坟要进行植草绿化。

(三)对辖区内的“活人墓(寿坟)”要依法予以拆除并进行植草绿化。

(四)严禁在辖区内建新坟或翻修硬化旧坟。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年**月**日至**月**日)。各社区、村、经联社要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一是各社区、村、经联社要利用村务公开栏村村通配合宣传动员。把上级精神传达到户。二是各社区、村、经联社对辖区内高速公路一重山裸露的坟墓进行全面摸底,查明墓主建坟地点、联系方式并填表造册,形成一墓一表一相片的有效档案。三是各工作站要将所有登记的坟墓的治理监管责任分解到每个社区、村挂点干部身上,并在**月**日前将坟墓调查摸底情况和干部治理责任监管人上报街道民政办。

(二)植树绿化,分类治理(**年**月**日至**月**日)。在调查摸底建档造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以植树绿化为主的分类治理工作。各社区、村、经联社要尽量动员墓主将遗骸迁往公墓安置,不愿意迁移的进行坟前植树绿化,已迁移的要在废墓原址上植草绿化,对于“活人墓(寿坟)”要给予拆除并植草绿化恢复植被。对推行殡葬改革和禁(清)坟后的违规新建或翻新的坟墓要责令限期完成自行迁坟或平坟,对逾期拒不执行、经教育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查找不到建坟户主的坟墓,在公告期限内无人确认的,按无主坟墓予以妥善处理。

(三)检查验收,督促整改(**年**月**日至**月底)。街道整治领导小组要全程参与,跟踪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草遮、搭棚、涂漆等弄虚作假行为予以恻然,对妨碍整治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社区、村、经联社其责任人的责任。在认真总结整治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墓地生态建设整治范围内的墓地和跟踪管理由社区、村、经联社负责,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位具体干部身上,一旦发现治理不到位,必须严肃追究相关片区,包村挂点干部和村干部和责任。各社区、村、经联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按时完成,民政办要配合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汇总需要整治的坟墓数量,同时加强骨灰管理,从源头上解决乱埋乱葬问题;国土资源所要依法处理相关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林业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坟墓数量,结合“四绿工程”建设,积极指导绿化工作,并依法向有申请的墓主(指林木所有权人)颁发林权证,确保墓主对所植树木享有合法权益;要依法对毁林建坟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财政所要做好专项资金保障工作;**派出所对阻碍、干扰整治工作的依法进行处理;发现乱建坟墓的,及时通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各社区、村、经联社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要加强踊跃督查和分类指导,对推诿扯皮、整治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要注意把握工作策略和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努力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蓄意阻扰治理行动、煽动群众不满情绪、借机寻衅滋事的,依法予以惩处。

(三)标本兼治,长效监管。各社区、村、经联社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联动,着力完善长效机制,防止乱建坟墓回潮蔓延。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合作,加强新建或翻新坟墓的执法监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各社区、村、经联社要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在高速公路设置禁坟区、立宣传牌,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丧葬行为,并向有关部门反映。要加强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宣传、着力推广节地葬法,减轻农民丧葬费用负担,从源头上解决乱建坟墓问题。

街道办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办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办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切实做好迎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完善、高效的迎检工作机制,特制定我街道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察时间

省环保督察组预计于**月**日至**月**日对**市开展环保督察,并对三分之一的区县开展下沉督察;中央环保督察组预计**年上半年对**省开展环保督察(约30天),具体督察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督察内容

中央、**省环保督察重点围绕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开展,主要针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工作。

督察组将重点调阅**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工作落实等方面文件资料;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个别谈话,召开“两代表、一委员”和相关部门、环保系统、企业环保工作座谈会;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污染源、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敏感点等点位进行现场检查。

督察组进驻期间,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迎检机构

(一)成立华兴街道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华兴街道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接中央、**省、环保督察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设置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综合组(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维稳案件组、宣传信息资料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相关领导担任组长,按工作职责统一抽调人员,分组推进相关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一是明晰职能职责。各科室、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到环保督察主要是“督政”,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以查找问题为导向,从发展方式、科学决策、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资金投入、政绩考核、干部评价、追责问责等关键环节,参照省委办公厅《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委厅〔2016〕87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送审稿)、《**市**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送审稿)、《**市**区迎接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本单位环保职能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按照**区、街道两级要求,总结**年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做好群众反映集中、多头投诉、重复投诉、新出现的环境问题查实处理,切实整改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省环境保护厅专项督察通报、市环保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督察小组梳理出来的各项问题。

(二)完成资料汇总组卷。各社区、科室对照督察组要求的环境保护督察资料清单,立足各自职能职责,认真按照环保督察系列要求,逐项梳理核查各类资料,扎实建立台账,认真查漏补缺,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准备、整理和汇总,本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每份文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资料目录电子件,按照督察组要求报送,做到随要随报、随问随答,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文件资料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督察组将视为未开展。

(三)落实督察组交办事项。按照街道迎接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督察组交办的资料报送、个别谈话、座谈会、信访案件办理和现场检查等工作。

(四)完成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向街道迎接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送整改情况,汇总逐级上报。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街道办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信访排查化解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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