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生活中你如果没有计划,就很难去进行下一步的发展。想要完成不同的工作,都必须提前制定方案。一切方案都应该以实行难度的高低作为第一个门槛,其次在能够实行的前提下,再谈创意。你是否明白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的通知》精神,第1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由市局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审议小组和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局的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审议小组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审议小组组长由同级、效能办主任担任;监督小组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监督小组组长由我局监察部门领导担任。
二、内容
应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有关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2、领导干部任免事项;
3、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
4、职责权限、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
5、行政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程序、管理和使用情况;
6、行政处罚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8、公务员考试录用、补充工勤人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人事事项;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对内公开主要内容
1、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
3、招待费、电话费、差旅费、公车汽油费、维修费开支情况;
4、大宗物品采购情况;
5、干警交流、轮岗、晋级情况;
6、干警职工考核、奖惩情况;
7、机关干警职工出勤情况;
8、涉及干警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
9、机关干警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形式和时间
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畅通公开渠道,讲究公开实效;政务公开时间应当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广大群众、干警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公开内容,便于接受监督。
(一)形式:
1、通过墙报公示;
2、设立政务公开栏;
3、发布公益广告;
4、实行政务通报;
5、举行政务听证会;
6、建立政务信息网络;
7、实行其它有效形式。
(二)时间:
1、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推行,在公开的时间上应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各单位设置的对外、对内公开栏上的内容,原则上每月应当更换一次公开内容,至少每季度要更换一次公开内容。
3、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广大群众、干警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监督检查
1、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主体作用,经常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建设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对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2、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活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
3、单位要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逐项予以反馈。
(二)责任追究
1、不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单位领导或责任人,由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
2、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3、对投诉不依法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打击报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对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4、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决定。
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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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局的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教育局行政权利运行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政务公开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树立教育局机关的新形象,为办好商洛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
(二)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办理结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平、公正性。
2、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不搞形式主义。同时,以人为本,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3、分级负责、强化监督的原则。明确教育局、各学校及直属单位在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政(校)务公开制度。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深化政(校)务公开要与过去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举措有机结合,和教育发展实际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有机结合,创新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方式,加强政(校)务公开与行政监督,营造高效、优质、廉洁的 运行机制。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政务公开的范围涉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公开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是:
(一)在局机关公开的:
各科室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的岗位职责(办公室);
市直单位教职工的调配使用情况(人事科);
局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树模、晋升晋级、转正定级、工资调整、水电费、津补贴标准、公用住房等;局机关管理制度和考勤结果(办公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计划资金科);
局机关的经费预算,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燃油维修费等重要财务支出情况;局机关的重大购置和财产处置事项(办公室、计资科);
局党组、局务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在市直单位公开的: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商洛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人事科);
市直直属科级干部的任免情况在市直本单位公开(人事科);
市直单位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晋级、晋升、年度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公开(人事科);
市直教育单位的经费、专款、基建项目、经费审计结果(计资科);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的:
全市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办公室、计资科);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文化课、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事科);
全市八所中学(商洛中学和各县区中学)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在所在学校公开(人事科);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学生的毕结业证书的发放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
市级示范中小学评估验收结果;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学生”的评选标准及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
各县区教育局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人事科);
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和地方教材的审定结果;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生学科竞赛结果(基教科、职成教科);
学校基建项目、投资及各类教育专款的投资计划(计资科);
各类教育专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计资科);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及排危方案,危房校舍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情况;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两基”巩固提高、外资项目、国债项目、捐赠项目的资金投入、管理、项目执行、检查验收情况(计资科);
教育系统的重大事件(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宜。
(四)面向社会或在媒体上公开的:
教育局工作职责,局各科室设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及岗位责任人(办公室、人事科);
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结果(人事科);
全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及其它“评优树模”活动的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
各类中等层次民办教育办学标准及办学机构的设立、撤销、年审的程序及结果;各级各类成人学校的评估标准、办法和评估结果(职成教科);
教育强县、教育强乡镇创建标准和结果(职成教科);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的设立和撤销结果(基教科、职成教科);
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政策、标准、用途及举报电话;享受“两免一补”学生的评选条件及程序、享受学生名单在所在村校公开(计资科、监察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文件资料公开
局机关的行政文件、资料及有关规定等(办公室);
以前已形成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需要个人进行查询和了解的事项(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六)面对面口头公开的:
对于教育热点、疑点等问题,深入村组、社区、学校面对面向村民、居民、教职工、学生讲解政策解答疑问,通报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
上访人员需要解释和说明的问题(各业务科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百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局监察室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安排协调和涉及全局性的公开工作,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负责岗位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具体事宜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一定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细化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政务公开制度,条文内容要具体,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要有刚性。把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各科室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要做到定期检查,经常通报情况。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邀请教育行风特约监督员等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方案


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方案

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经安达市人民政府批准,安达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其中男性25人,女性5人。具体岗位为:公安局基层所队非涉密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30周岁以下(1987年 8 月 22 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体重60公斤以上,100公斤以下;女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65公斤以下,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安达户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7、其他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达市公安局二楼大厅案管中心;

3、报名材料:只接待现场报名。报名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亲自填写《招录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招录辅警人员政审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按下列程序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书、年龄等方面审查;

2、身体条件审查及测试。对报名者进行身高、体重、视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合格者进行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测试长跑(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和立定跳远,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男性:1000米及格标准为4’32” ,立定跳远及格标准2.08米;

女性:800米及格标准为4’32” ,立定跳远及格标准1.4米。

资格审查后,符合考试条件人数若达不到该岗位招聘数额的3倍时,经请示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总分100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和写作,不发放学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该岗位招聘数额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经请示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2、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额1:1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

(四)政审、体检和公示: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政审小组,到被政审人员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拟聘用人员在安达市电视台进行为期七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参加岗前。政审或公示期内出现问题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岗前培训:由公安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后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聘用。

(六)聘用:由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二个月),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公安机关各种纪律规定及《安达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自动终止。待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三年合同。

四、待遇保障

1、辅警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 元,由本市地方财政承担;

2、“四险”(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市财政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3、咨询电话:0455--7233983 。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辅警工作领导组织,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顶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宝庆,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葛洪刚来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邓喜军担任,办公室设在公安局政治处,负责招聘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关系等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招聘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本招聘方案解释权由公安局负责。

安达市公安局

2017年8月22日

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我县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明确公开内容。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透明。

2.财政资金信息。加大政府(含部门)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使用信息。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流转、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公共服务信息。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中小学招生和财务管理、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医疗服务收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5.公共监管信息。积极推进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政务诚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范围。

(二)严格公开标准。

1.全面彻底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

2.主动及时公开。把握公开主动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

3.细化条目公开。对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

4.适时动态公开。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保持公开“新鲜度”。

(三)完善公开体系。

1.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形成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体系。

2.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硬件建设、进驻事项、服务流程、内部管理标准化的要求,深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功能和政务公开水平。

3.推进网上公开平台建设。谋划建设县联合审批系统,实现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全覆盖,适时向乡镇延伸。

4.拓宽政务公开方式渠道。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利用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公告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在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分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文件查阅中心,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四)健全公开制度。

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服务内容。

2.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范围、方式和办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3.健全完善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标准、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4.健全完善便捷实用的民意收集反馈评价机制。综合运用新闻媒体、问卷调查、意见箱等形式,征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并向群众公开反馈。

5.健全完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突出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步骤和措施等。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认真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认真总结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内容,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政务服务的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分类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针对本单位特点,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观摩学习等形式,推广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全面展开。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督考办、监察局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调度和检查考核,对领导不重视、进度缓慢、工作没有效果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食药监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食药监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监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根据《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x政办〔xx〕xx号)要求,结合本局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局xx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基本实现:“形式标准化、内容规范化、推进常态化、监督社会化”,各项制度在单位得到普遍遵守与执行,方便群众和管理相对人办事,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公开内容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二)推进日常监管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强化专项检查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开展食品药品消费警示,发布消费警示信息;推进企业诚信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学校幼儿园食堂名录库、大中型餐饮单位名录库、食品生产企业名录库、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加强消费警示信息公开。依据季节性、区域性、节假日等不同情况的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及时公开严重违法食品药品广告信息、非法销售食品药品的网站信息。

(四)加强抽检检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监督抽检、专项抽检、应急抽检、风险监测等抽检检验的计划、进展、结论、汇总分析、风险解读等信息。规范信息公布原则、分工、内容、程序、频次、形式等,努力实现常态化滚动公布。抽检检验信息要同时公布合格产品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不能仅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及涉及生产经营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汇总公布。

(五)加强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周公示、月通报制度、依托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定期对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许可证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许可内容、法定代表人、许可生效期、许可截止期。

(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依申请公开机制,公开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确保回复质量。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增强申请答复的便民告知,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及时梳理总结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

(七)推进行政处罚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公开食品药品安违法典型案件,公开监管执法的法律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通过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以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八)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大政策公开力度。对涉及社会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监管要点等政策信息,做到及时同步公开,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读性。

(九)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预决算公开,包括本单位基本职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四、提升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部署推进工作。确定一名干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分管领导要常问常管常抓,认真开展调研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力量,保障必要经费,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有序高效运行。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公开清理结果,并标明文件时效情形。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区局将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不断提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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