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疗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文章标题:公疗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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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继续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行业新风尚。二、目标与任务今年纠风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立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达到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的目标,今年我县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重点是:(一)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按照六部委文件全部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列入市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要全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对中标品种必须按合同采购;药品采购经办人员不准采购废标品种,不准擅自采购新特药品,不准利用职权刁难经销商,从中收取好处费,并及时回款。乡镇卫生院继续实行集体轮流采购。(二)医疗卫生单位的一切财政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职工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许设立小金库。(三)医疗卫生单位及内设科室不准实行各项检查开单提成的办法;不准在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准使用假劣药品和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四)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不准接受企业以各种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诊疗或购买药品等收取回扣或提成;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不准下乡“走穴”捞外款。(五)县卫生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国家、省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六)各级卫生执法机构和人员,要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三、方法与步骤今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方式把县级及以下所在地的医疗卫生单位,全部纳入行业纠风范围,到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3—4月份)。各单位接到本方案后,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广泛动员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纠风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认识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增力口纠风工作的自觉性。2、结合实际,学好文件。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一系列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3、问卷调查,征求意见。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行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纠风工作的重点.确保基本评价标准。(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上旬至9月底)。各单位要围绕今年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要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查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查摆其形成的根源。,2、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既对存在问题不回避,又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3、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进行统一汇总,公开明示,一方面让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引起重视,另一方面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4、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群众举报监督。(三)整改阶段(10月)。查摆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限期整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要建立医疗卫生单位法人代表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纠风的“一岗双责”制。2、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做到对每个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及时反馈。3、要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制度建设,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4、要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5、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制,社会服务承诺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等,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初到11月底)公疗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各级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卫生厅和市纠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市卫生系统行风现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主要是突出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三项任务。
一个目标:
在所有医疗机构中有效遏制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用实际行动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项任务:
(一)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术精湛,无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风管理制度,包括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医院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并建立“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承诺机制,形成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
(三)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坚决查处严重违规违纪的医务人员和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听任不正之风盛行的医院或卫生部门领导。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树立和大力宣扬先进典型
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并与奖金分配、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和聘用等结合起来,形成系统的激励惩戒机制。要广泛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变被动地“纠”为积极地“创”。加强正面引导,发现和树立一批自觉抵制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弘扬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中表现的崇高医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倡导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形成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拒收“红包”和严禁乱收费的强大舆论氛围,营造让患者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实施规定,要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内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行业带头作用,争创行风先进模范。
(二)加强纪律教育,明确各项纪律和要求
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通过学习和教育,各级医疗机构的领导和医务人员要明确各项法律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卫生部“八个不准”的行业纪律和市卫生局公布的《医务人员五禁止》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六条规定》,进一步明确纠风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
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5、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6、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
坚持防范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剖析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成因,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合理运行机制,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铲除滋生不正之风土壤,建立纠风长效机制。
1、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纠风工作责任,建立院长一手抓医院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的“一岗双责”制度,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作为院长的重要职责。
2、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设,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人事分配制度、制度和责任奖惩制度,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3、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病人第一”的理念,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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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推动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根据兵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八个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新兵群组发〔XX〕34号)精神,结合兵团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实际,制定总体方案。
一、思路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兵团关于抓好整改落实指示要求,针对教育实践活动归纳梳理的创新发展意识不强、作风职能转变缓慢、行政审批不规范、依法依纪执行不严、能力素质偏低、基层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边整边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持上下联动,解决履职尽责不力问题。坚持建章立制,解决制度碎片化问题。坚持打基础利长远,解决急功近利盲目自满问题。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解决相信谁依靠谁问题。通过动真碰硬、攻坚克难、重点突破、专项整治,推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基层关切突出问题,促使作风转变、效能提升、事业发展、队伍进步。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治任务:围绕讲团结、干事业、谋发展,坚决纠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淡化弱化,民主决策意识不强,权力过于集中现象;坚决遏制独断专行、一言堂、家长制作风和随意决策行为;坚决克服三重一大量化细化不够、上下一般粗和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坚决查处决策程序不规范、不缜密、不严格,科学决策流于形式和决策失误;坚决落实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系统配套,制度机制完善齐备,监督制约有效管用。
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相关制度,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确保各级党组织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落到实处,确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在三重一大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守则,狠抓民主集中制运行质量。正确处理会上与会下、民主与集中关系,公正对待敏感问题,科学决策重大问题,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实行奖帮惩三结合,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和办公室、人事(监察)处
时间安排:XX年7月至12月
(二)整治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
整治任务:坚决纠正在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审批、出让、征收、招拍挂,土地整治、土地储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利益分配、涉诉涉法中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现象,严格规范各师国土资源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维护权益、行政为民要求,自觉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坚持群众至上、基层第一。坚持维护权益、惠及民生。坚持集中查摆、切实整改。
整治措施:各师国土资源局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实际,制定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文件,执行标准、严格要求、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上下贯通、无缝对接、整章建制、提高效率;严肃查处国土资源系统涉及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处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等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问题;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和领导干部接待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多渠道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批评和建议,认真按时办结;建立国土资源系统涉及群众利益公示制度,形成有效约束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机关处室(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强化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建立定期分析、定期研判、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级土地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对苗头隐患和重点人员要大呵一声、猛击一掌、援手一把,促其幡然醒悟、悬崖勒马;要针对性梳理信访积案,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多抓大事、化解闹事、不做错事,切实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多办好事、多做实事、多解难事;要从人格上尊重、经济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心理上疏导,结合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下功夫做好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法规处、耕保处、土地利用(审批)处、矿管处、执法监察局、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和政务大厅
时间安排:XX年7月至11月
(三)整治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执行接办分离不严格问题
整治任务:按照中央和兵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集中办理、优化流程、转变职能、服务群众、惠及民生;规范审批行为,严格制度、严肃审批、严明纪律。对审批行为不规范和执行接办分离不严格、不彻底等突出问题,集中一定时间进行整改。
整治措施: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贵在经常,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行政审批和接办分离特点规律,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人员接办分离意识,自觉坚持接办分离原则,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加强政务大厅集中统一受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入口和出口;细化明确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办理要求,增强事项办理公平性;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行政审批行为外部监督;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行政审批行为内部提醒与监督;紧扣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岗位,毫不动摇地坚持严字当头,从源头上遏制、过程上监管、落实上问责;坚决隔断审批人员与申请人私下接触或沆瀣一气违法违纪,真正做到严格规范、接办分离、便民利民、公开廉洁。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法规处、监察处、基础数据中心和政务大厅
时间安排:XX年8月至10月
(四)整治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衙门作风问题
整治任务:坚决纠正群众观念淡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态度不热情、服务不积极,对群众反映问题、合理诉求、意见建议,麻木不仁、敷衍塞责、扯皮推诿。对急办特办事项故意刁难、反复折腾、效率底下等;坚决查处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心、工作不主动,以及能力缺失、担当缺位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凭关系、走后门和权钱交易等;严禁滥用职权、行政不公、执纪不严、吃拿卡要;严肃处理选择性执法、委托执法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遏制国土资源系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势头。
整治措施:抓好整治方案落实,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改进系统政风作风。制定改进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实施意见,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机制,全面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兵局与师局之间双向交流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建立行政权力监察平台,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投诉电话,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办事公开、明察暗访、效能投诉等制度,落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长效机制;强化土地执法监察生命线地位,加强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坚持培训实战化、执法流程化、监督配套化,进一步促进土地执法监察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监察处和执法监察局
时间安排:XX年7月至10月
(五)整治机关干部纪律涣散、执行不力问题
整治任务:坚决纠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不强,群众观点和纪律观念淡化,不照镜子、不打板子、不熟路子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重业务轻队伍、重形式轻管理和奖惩帮建不到位;纠正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干部朝气不足、暮气有余、活力不够、缺乏动力,以及能力平庸、素质偏低、行为懒惰、碌碌无为,以及不讲质量、不讲效率和被动应付;纠正一些师局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一般化、差不多、过得去和精神状态差,办事程序不规范、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底气不足,以及服务意识淡漠、法纪观念淡薄,作风不实、自由散漫、态度蛮横、行为粗暴、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以及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公信力差;纠正少数干部作风松懈、纪律松弛,不讲原则、不守规矩和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逛淘宝、炒股票以及擅离职守。
整治措施:坚持早抓、真抓、主动抓,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为重点,以治庸治散、提质增效、弘扬正气、治理歪风为抓手,切实强化绩效考核,建立首问责任、差错追究、专项督查等制度;加大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站能说、坐能写、善指导锻炼培养,着力解决忧患意识不强、素质能力低下、缺乏紧迫危机,检查指导看不到亮点、找不出问题、说不到点子,以及基层不信服、群众不信任、表率作用差;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查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相关问题有效根治、彻底解决。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机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时间安排:XX年7月至12月
(六)整治班子建设和队伍作风不实问题
整治任务:下大力解决一些领导班子工作标准不高、制度措施不力、创新发展不足。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洞察力差,懒政怠政厌政,考虑进退去留和家庭事务多,责任不强、履职不够、尽责不力。解决部分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低,经常性管理和经常性思想工作落实不够,等靠要思想和懒散庸拖推行为严重,全局意识、长远意识不强,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下真功夫解决一些干部私心杂念作祟、责任担当缺失,不服从组织管理,个人主义严重和违反组织纪律等。解决少数单位对个别人掌握不准、底数不清、措施不力、招数不多,没有分析研究帮扶措施,没有发挥互帮互学互管作用,没有一人一事做工作;下硬功夫解决部分师局教育不经常、管理不正规、监督制约不力,预防职务犯罪仍有漏洞隐患等。解决个别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不力,对本单位发生的苗头隐患和事故案件不闻不问,对队伍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不深入、不具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群众切身利益漠不关心,没有站在群众角度去思考解决,坐堂办公、蜻蜓点水、走马观花,遇着矛盾绕着走,遇见诉求躲着行。解决一些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意识有所淡化、行为有所放松,个别干部思想麻痹大意、存有侥幸心理。解决少数单位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措施不力、办法不多、基础薄弱,以及行动迟缓、形式单一、结合不够、效果不佳等。
整治措施:按照便于依法行政、便于协调管理、便于服务保障原则和机关严于基层、领导严于干部、党员严于群众要求,勤学、善思、慎行,培养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勇于担当的过硬作风;崇尚群众至上、基层第一、真诚服务的大局观念;养成认识明确、贯彻到位、落实精准、处置得当、形成规范的工作作风;树立热情友爱、依法文明、廉政勤政、作风良好的团队形象;营造制度完备、机制便捷、畅通有序的内外环境。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机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时间安排:XX年7月至11月
(七)整治干部走读问题
整治任务:坚决纠正一些干部宗旨意识较差,责任心不强,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安心,迟到早退、遥控指挥,甚至擅离职守和无故不上班等;坚决遏制不关心群众疾苦、疏远脱离群众,不注重解决群众困难、合理诉求以及不见踪影等;坚决杜绝在群体事件、暴恐案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面前,认识模糊、立场不坚、发声不够、行动缓慢和脱离岗位、贻误战机等。
整治措施:坚决纠正干部像候鸟,频往家里跑;白天看不见,晚上影难找;办事得赶早,迟了就白跑等歪风邪气;坚决制止走坏形象、走散作风、走失民心和疏远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倾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坚决反对违规走读,鼓励正当走读,不搞远程指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定扎根基层信心,以实际行动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从头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真正做群众的贴心人;端正工作态度,既来之则安之,安心基层、踏实工作,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定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杜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效建章立制,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改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创造拴心留人育人环境,不盲目、不反复、不折腾,确保干部规定时间内和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妥善解决家庭生活困难,彰显人文关怀;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区分违规走读与正当走读界线,狠刹违规走读歪风,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违规走读干部要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在系统通报曝光。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人事(监察)处
时间安排:XX年8月至10月
(八)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借机收受礼金和参与赌博敛财问题
整治任务: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升学、赴新履职等名义,违规大操大办、收受礼金。着力解决廉洁自律教育不广泛、是非界限不明确、自查自纠不深入、监督制约意识不强、追究责任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以赌博拉关系、借赌敛财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根本好转。
整治措施:选准攻坚方向和重点目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回避、不掩饰、不等靠,拧紧螺丝、上紧发条、扎牢笼子,促使正气长一寸、歪风退一尺;各级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逐级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真正让广大群众满意。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和督查力度,强化组织管控、社会监督、家庭协助、个人自律、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警示戒鉴、教育系统、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机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时间安排:XX年8月至12月
三、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是兵团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各级要把整改落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整治,逐级逐个落实,确保成效明显、群众信服、社会满意。
(一)坚持以上带下,加强组织领导。党组要强化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按照中央和兵团党委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对策措施,严格标准条件,不折不扣推进,做到领导有力、层层落实、环环相扣、指导到位;要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把整治任务分解到部门、单位,明确责任、提出要求、持续推进。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统一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听取专项整治活动进展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师局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党组负总责,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作为专项整治牵头人,要靠前指挥、亲自指导,按时间、要求、进度逐项推进;属于机关处室(局)牵头的,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认真负责地搞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要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统筹和理顺相互关系,化解矛盾、避免扯皮、形成合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误、谁担责原则,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协调督导责任,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在总体方案基础上,各级要延伸拓展、搞好结合,制定符合本级实际的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大查摆、大整改、大规范,确保自身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真正让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二)坚持开门整治,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要对照专项整治任务,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实际,以教育引导为前提,广泛发动为尺度,群众满意为重点,社会信服为标准,敞开大门、善纳谏言,真开门、开大门,按照总体安排部署,逐一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措施要求,以及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每月梳理一次整治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内容、目标、时限、进展要向社会公开、请群众评判。实施倒查机制,勇于自我开刀,真正做到有责任、有主体、有措施、有检查、有评估、有总结。各师局专项整治总体情况和分项整治情况,及时报兵团国土资源局人事(监察)处。
(三)坚持步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各级要牢固树立兵团一盘棋,国土一整体思路,结合第一批回头看和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上下联动、前后对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按照工作往实里干、严格要求不松散、专项整治不偏离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集中精力早抓大抓,坚决纠正制度不落实、执纪不严、说而不行、做而不深、严而不久、耐力不足和韧劲不强等不良倾向,进一步研究制定硬性措施,加大指导力度、执行力度、追责力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搞好层次领导、增强队伍活力、产生联动效应、形成整体合力,始终使兵团国土资源系统专项整治走前列。
(四)坚持常抓不懈,强化制度建设。专项整治问题盘根错节、积习已久、根深蒂固,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有的甚至演化成司空见惯的陈规陋习,为基层痛恨、群众厌恶、社会不齿。各级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不搞一阵风、一刀切,不搞无限上纲、无的放矢。广大党员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不讲关系、不讲面子,谈问题不回避,找差距不护短,查根源不遮丑,积极开展思想交锋,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发扬钉子精神,一锤一锤砸,一眼一眼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尤其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专项整治中肩负重大责任,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不踢头三脚,不烧三把火,始终把重心放在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上,默默无闻地做好固强补弱和强基固本工作。带头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坚持讲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玩花架子,不搞假把式,踏踏实实提升专项整治质量;加强专项整治,既要靠教育、自律和养成,更要靠好的制度机制作保证。要根据中央和兵团党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监督制度,紧紧抓住专项整治这个核心,深化源头治理,形成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有效机制。加大突出问题监督查处力度,上级管好下级、正职管好副职、党组管好班子,从严从紧真督促、勤实践,确保专项整治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切实防止失察、失管、失控;要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定期报告进度、广泛开展评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尊重社情民意等,做深、做实、做细每项工作。活动孰优孰劣,让群众评判甄别。效果质量如何,让社会监督推举。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治不力、效果不佳,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错误不纠正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要结合自身特点,着力解决制约队伍发展、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在整治突出问题上见成效;要帮教在先、养成在前、防微杜渐,切实把专项整治贯穿到教育管理和中心工作,自觉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专项整治与强化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与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勤政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坚持日常监督与发挥各级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确保国土资源队伍思想道德特别纯洁、政治信念特别坚定、工作作风特别过硬、依法行政特别规范,确保专项整治形不丢、神不散、力不减和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各项要求,我局在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始终把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与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开展为纳税人服务承诺、创建文明所和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有机结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并落实,按照《税务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五不准》的各项要求,逐条自查,边查边纠,纠建并举,使纠风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四年,我局纠风工作要在巩固和扩大几年来所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关口前移”,主动出击。监察室要与政策法规科等相关科室和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继续深入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严格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优化服务,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重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落实好各项。为使纠风工作能参与到各项税收业务工作中去,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提高国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的方针,注重以人为本,关口前移,强化教育,结合总局提出的“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有力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思路,继续与检察机关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调研,加强信息交流,建立起有效的预防工作机制。教育广大国税干部爱岗敬业,明确“人要如何做?权利应如何用?”。联系国税干部队伍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办班、召开座谈会、观看电视录像、专题考试等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纪政纪、廉政教育,真正实现“事前防范”与“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要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好人好事,发挥教育作用。
二、继续狠刹“吃拿卡要报”和公款“吃喝玩乐”等不正之风。严禁税务人员以各种名义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占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住房等。对那些长期占用不还的要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者或打着单位旗号为少数人甚至个人谋私的,要从重处理。
三、执行着装上岗,挂牌服务制度。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在工作日穿着税装,佩戴统一编号的工作牌,尤其要求下户检查时,必须双人持证上岗。便于社会监督,增加透明度,增强从事税收工作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监察室要与政策法规科配合,坚持经常对着装上岗,挂牌服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及在公共场所不文明饮酒,对违规者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罚规定。
五、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我局在社会各人士中聘请了24名特邀监察员,我们要经常走访这些同志,向他们了解群众对国税部门工作的评价,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特邀监察员对基层单位的检查和巡视工作,充分调动特邀监察员的积极性。定期聘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和特邀监察员同志来我局座谈,指导我们的工作,使社会监督真正发挥作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协税护组织,建立与重点企业、个体户之间的信息联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和意见反馈,使监督更具快捷性和直接性。要切实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抓好。
六、坚决制止以“会议”、“学习”和“培训”等名义,擅自组团出国出境和国内公款旅游的行为。严格按照上级局的有关规定,控制本系统各部门利用各种名目的境内、境外参观考察,对未经上级局批准擅自组团出国出境或在国内考察期间大吃大喝、游山玩水的,对主要负责人要严肃处理。
七、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严禁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出书”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巧立名目,乱摊派,乱收费,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为了严肃收费纪律,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监察室将对各单位收取的各项工本费、发售的各种资料等收费项目随时进行抽查,核对收费票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申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提高和扩大收费标准,各单位应及时向局机关财务部门上缴各项收费,严禁截留或挪用,如发现此类问题,坚决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税务报刊发行工作,严禁向纳税人强行征订和强行摊派报刊的行为,对违反总局规定出版发行的税务报刊要坚决清理。
八、加强内部财务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由于我局今年机构调整,人员工作岗位变动较大,监察室要与办公室财务人员配合,及时组织对原来有经费的基层单位都要进行财务审计,重点对因工作调动而离任的“一把手”进行离任审计,通过严把“财务关”,刹住公款“吃喝玩乐”风。进一步倡导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作风。严格控制税务经费开支,坚决纠正和制止公款吃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行为。
九、继续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权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局关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办法》,将“两权”监督制约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税收征管改革、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金税工程”和信息化建设等,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中的行为规范,明确哪些权力行为可为,哪些权力行为不可为,可为的权力行为怎么为,不正确行使权力要承担什么责任。逐步形成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督、责任有追究的完善的监督体制,使“两权”监督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有效地预防滥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使我局的行业风气根本好转。
区政府年度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省、市、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高扬和谐发展两面旗帜,做好美丽稳定两篇文章”的总体要求,以大开放来带动大发展,全力落实推进“四横一纵”的发展战略,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xx年纠风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网文章-网,范文资讯网]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服务于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于群众的生产生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浔阳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一是要严格执行公立小学教育阶段的“一费制”收费政策。全区小学严格执行教辅资料推荐“三限”办法和贫困学生“两免一补”等规定,坚持“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办法,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乱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学校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坚决制止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和强制订购教辅资料、报刊杂志等各种摊派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和机制。要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纠风、监察、教育部门牵头,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收费听证、收费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加强对学校收费收入的监管。要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办法,严禁部门平调、截留、挪用学校收费收入,确保学校收费收入全部用于教学工作。四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教育、纠风、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对教育收费的检查和审计,对向学生乱收费及向学校搞摊派、搭车收费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五是要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教育部门要认真制定创建方案,切实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搞好配合,巩固和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
(二)继续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注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管,改革医院分配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科室私设小金库,取消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报酬直接挂钩的承包办法。二是继续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使用或少使用中标品种,以及标外采购,不按合同办事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统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内容。进一步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四是强化对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广告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商业贿赂。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继续加大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以预防警示、快速反应、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处置涉农案(事)件的有效机制。二是要规范“一事一议”收费和行政处罚行为。在督促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的同时,治理对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有事不议”、“先收后议”或超范围、超限额现象,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一事一议”议事内容、范围和程序,坚持“一事一议、民主决策、事前预算、上线控制、群众监督”的原则,不准违背议事程序,不准扩大议事范围,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更不准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农民负担的固定项目。三是继续开展农民建房、农村电网改造、农业生产费用等方面乱收费的专项治理。要认真解决农业生产资料乱涨价问题。继续抓好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今年纠风办将在适当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涉农收费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农村小学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进城务工收费和农村报刊摊派等涉农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四是要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以及侵吞、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的行为等三类侵犯农民利益的案(事)件。
(四)认真治理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
一是要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纠风、财政、物价、教育、民政、人劳、组织等部门组成的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财政、物价等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的范围和收费标准,规范办班、发证和收费行为。二是要明确治理重点。今年治理整顿的重点是行政机关所属或管理
区政府年度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意见第2页
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的收费培训办班项目,做到“三个取消、一个纠正”:依照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或已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的,法律法规已修改但仍依照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设立的,坚决予以取消;利用和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的,坚决予以取消;违反工商管理登记和物价审批有关规定的,坚决予以取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以及其他违规收费的,坚决予以纠正。三是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对本部门或本行业的办班情况应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对20xx年度以来,凡属“三个取消、一个纠正”范畴的,要认真收集办班次数、参加人数、批准单位、收费依据、费用收支,有无发证、发什么证、发证依据等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于8月底将自查情况报区纠风办,逾期不报的,一经查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及领导责任。对于一些出于经济利益驱动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单位和以培训、考试为名搭车乱收费,随意加重培训人员经济负担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县国资系统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着力营造系统内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经国资办党委研究,决定在国资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2018年7月至9月)的“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今年以来,针对系统内牵头负责的脱贫攻坚领域和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不力、服务窗口搭车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国资系统开展了“133+”专项整治活动,强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与民争利等等并没有完全消除。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浊流”和政治生态的“污染源”,不仅影响群众的获得感,而且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开展“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对“133+”专项整治成果的再巩固再深化,是一次激浊扬清、固本清源的再净化再行动,对于进一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政治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持续向好有着重要意义。
二、目标重点
“清源行动”着眼“两升一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升,信访举报量下降)目标,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实现“突出问题解决、干部作风转变、发展环境改善、群众获得感增强”四大成效。
机关各股室和所属企业党组织要站在为党清源、为党强基的政治高度,围绕“133+”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发挥“四张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作用,重点针对脱贫攻坚领域和环境保护领域,着力查处整治在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脱贫攻坚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的问题;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问题;在执行环保重大决策部署中违法决策、整治不力,以及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问题;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进度缓慢、推进不力、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督促引导说清一批
一要把握总体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说清以往违反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主动挽回经济损失、作出深刻检查的,依纪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若违纪行为情节较轻,同时具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有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其他违纪人员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纪给予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凡在9月30日前拒不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经群众举报或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属实的,一律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企业要广泛开展专题宣讲,并将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的政策张贴至每个企业、每个乡镇站所(营业部)醒目位置,利用“宣传小分队”、流动宣传车、“村村响”大喇叭、院坝会及电视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确保每名党员干部知晓政策、触发自觉。加强舆论引导管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运用“两会一谈”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认错改错。即:召开基层党委(党组)专题会议,带头查找问题;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引导党员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活动,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对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督促引导被谈话人自查自纠、主动如实说清问题,并如实填写《“清源行动”谈心谈话记录表》(附件2),企业负责人和国资办机关人员填写的《“清源行动”谈心谈话记录表》交由国资办纪委保存,企业其余人员填写的交由所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保存,国资办纪委不定期抽查,确保“全覆盖”谈心谈话落实到位。
四要强化组织协调。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原则上向相应的纪检监察组织报告,未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企业向本企业党委(党组)或国资办纪委报告,若有需要可直接到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报告。企业对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对主动退缴的违纪款物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在督促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期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若有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企业应于当天下午4点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国资办纪委,国资办纪委在当天下午6点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主动如实交代违纪人员的定性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此次专项行动要求执行,坚持集体会商,严禁擅作决定,严防畸轻畸重。
(二)严厉惩处问责一批
一要抓好线索排查。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以集中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网址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全面实施“精准信访”下探排查机制,进村入户、深入群众,主动收集线索,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流失;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网络舆情等方式,分析梳理出新的问题线索。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审计等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企业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机制。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每月将收集的问题线索报国资办纪委,国资办纪委统一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径送县纪委信访室)。
二要抓好重点监督。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面群众“四不两直”的暗访监督检查方式,紧盯股长、董事长、经理、站(所)长、营业部负责人等与群众联系最密切、与群众接触最频繁、又握有“实权”的基层干部,开展重点监督,发现问题、查处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对问题反映集中的站所一级级开展重点督办,对群众关心的惠农惠民领域开展专题督办。
三要抓好执纪审查。选取一批重点线索,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办,做到快查快结。进一步健全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机制,通过企业协作、交叉办案、提级办理等方式集中查办。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后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要抓好问责追究。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纠、国资办全面核查、县纪委监察局专项督查“三级联查”机制作用,对集中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一问到底。
(三)建章立制完善一批
一要健全干部联系群众机制。结合驻村帮扶、“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全面深化“入户五四”工作法,深入开展社情民意上门走访行动,“身”入农户,实地走访,变群众上门为干部上门,建立民情台账,列出问题清单,综合运用“1236”群众问题解决机制,逐一对照处理,限时答复群众,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要健全政(厂)务政策公开机制。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突出抓好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厂务财务等重点内容的公开。积极运用传统的“公示栏+信息简报+电视广告”等途径公开政(厂)务政策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媒介,让群众随时可以查询政(厂)务政策信息。
三要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坚持用好正风肃纪“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网站微信在线举报,拓展群众参与监督渠道。进一步建立实施“县级督廉评廉、企业答廉诺廉、站所倡廉晒廉”的“三级联动”机制,构建媒体、群众与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的监督新模式。由国资办纪委牵头围绕脱贫攻坚领域、环保领域、服务审批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暗访督查,定期召开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主题的专题会议,移送集中曝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各企业要面向社会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本企业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四要健全科技防腐治腐机制。按照“一窗进出、一网办理、一步共享、一次踏勘、一体监管”要求,协作配合“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权平台和监察系统工作规则,建立行权单位日常管理、行权管理部门日常监管、纪检监察执纪监督、群众社会监督的四重监督机制,提升办事效率,促进阳光行权。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督理念和手段,深入推进监督理念创新、平台创新和方式创新,探索建立数据共享监管平台。
五要健全干部教育警示机制。选好基层组织带头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等的学习教育,持续开展普纪教育,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选择危害大、影响大的典型案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实现经常式、环绕式的思想敲打。大力挖掘家风家训等传统文化精华,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 时间安排:
8月1日-8月10日
2. 主要任务:
成立“清源行动”领导小组,加强“清源行动”的组织领导;设立“清源行动”办公室,负责“清源行动”任务分解、宣传报道、监督检查、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制订《**县国资系统“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的目的、重点、整治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宣传发动阶段
1. 时间安排:
8月11日-8月20日
2. 主要任务:
办机关和企业在8月20号以前制订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和专题学习会,全面贯彻落实“清源行动”有关精神,对活动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将会议精神传达到系统全体职工;通展板、专栏、简报、宣传标语、led电子屏、张贴公告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形成舆论强势。
(三)实施阶段
1. 时间安排:
8月21日-9月25日
2. 主要任务:
开展“清源行动”谈心谈话活动,明正路、给出路、纠歧路、堵退路,引导被谈话人自查自纠、主动如实说清问题,并如实填写《“清源行动”谈心谈话记录表》、《主动如实说清违纪问题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县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情况统计表》,做好主动退缴的违纪款物交接手续,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及时请示上报分类处理。国资办党委书记负责对机关分管领导、国有企业负责人谈心谈话,机关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股室职工谈心谈话,国有企业负责人对分管站所(部、室、科)职工谈心谈话;理清机关领导、股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站(所、部、室、科)负责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发挥“四张清单”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下探排查机制,进村入户、深入群众,主动收集线索,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流失。办机关和企业要将党员及职工的岗位、职务、职责及联系电话公布上墙,发放征求意见表,悬挂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国资办纪委强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分析梳理问题线索,选取一批精准扶贫、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等领域中的重点线索,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办,做到快查快结;上下联动,加强信息报送。
(四)评估总结阶段
1. 时间安排:
9月25日-9月30日
2. 主要任务:
对“清源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认真总结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对集中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不包庇、不纵容、不暧昧、不护短,坚决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一问到底。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企业要把“清源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织书记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召开本企业动员会,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推动。国资办纪委对机关股室和企业落实“清源行动”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真正把责任沉下去,把压力传递到“末梢”。
(二)统筹协调推进。企业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清源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步骤和具体措施,落实周报告、月小结、季总结制度。
(三)加强督查问责。国资办纪委发挥“再监督、再检查”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分阶段、分重点,查进度、问效果,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清源行动”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依然突出的企业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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