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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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1155”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为基础、生态经济为核心、生态生活为目标、生态文化为灵魂、生态制度为保障、生态安全为根本,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

二、工作目标

在我县创成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县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加快推进。20xx年底达到**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在20xx年底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并申请环保部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空间发展格局,构建良好生态空间

1.全面落实主体功能规划。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国土开发格局和主体功能定位落实。健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区域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明确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准入事项,明确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实施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县发改委牵头)

2.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编制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立严格的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明确各地各部门、各责任主体的保护职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红线管控要求,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县环保局牵头)

3.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布局。以尊重自然和保障生态安全为原则,进一步优化城乡与产业发展布局,引导生产生活空间适度开发,切实加强各类自然资产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县发改委牵头)

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区域的保护,确保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22%。(县国土局负责汇总各类受保护区面积,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委、县旅发委、县农委等部门负责提供各类保护区相关资料)

贯彻执行国家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xx-2020年)》及省政府确定的有关耕地保护约束性指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红线并严格遵守。(县国土局牵头)

1. 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切实把规划环评作为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主渠道,通过规划环评落实以及跟踪评价,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我县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建立规划环评联动、跟踪和责任机制,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的衔接,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近 3 年全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县环保局牵头)

(二)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服务业。抓好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行种养平衡的循环经济生态农业模式,打造农业与文化生态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抢抓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契机,融入我县的生态优势,着力打造东西部发展的重要纽带和长三角地区的后花园。(县发改委牵头)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严禁新增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政策,按时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年度目标任务。(县经信委牵头)

1.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加强全过程管理,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重点工业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确保完成国家或省政府下达的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的能源消耗≤0.7吨标煤/万元。(县发改委牵头)

4.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推进企业节水改造,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按期完成关、停、淘汰高耗水企业。确保完成国家或省政府下达的水资源总量控制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所使用的水资源量≤70吨/万元。(县水务局牵头)

5.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认真执行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严禁向淘汰类及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执行各类开发园区新建项目供地条件,提高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率。确保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65万元/亩。(县国土局牵头)

6.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开展,确保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按时完成。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奖励机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经济与环境绩效。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和清洁生产示范行业建设活动,鼓励园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间资源综合利用。确保全县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占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总数≥100%。(县环保局牵头)

(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1. 不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以持续实施“两山行动”为载体,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据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国家政策要求的变化、污染源类别及分布的变化,分年度制定方案,开展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治理、施工扬尘整治等专项行动,不断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持续提高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实现蓝天常在。确保按期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不降低,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85%,消除行政区内严重污染天数(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不超过1%)。(县环保局牵头)

1. 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以徽水河、白沙河流域治理和污染防治为重点,切实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深入贯彻 “水十条”,按照《**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县、乡(镇)“河长制”,分流域分段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流域污染源治理等项目,严禁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保护水生态系统完整性,不断改善重点水体水质和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建立完善全流域跨行政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各级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化解流域水污染纠纷问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按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确保水环境质量不降低,主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的比例≥85%,且i、ii类水质比例不降低,过境河流断面水质不降低,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占比不超过5%)。(县环保局牵头)

3.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综合防治。加强对灌区、基本农田、主要农产品产地、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示范;加强影响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监管,重点防范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保证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任务。(县环保局牵头)

4.扎实推进总量减排。加快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等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减排项目管理,督促指导排污单位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减排工作督查考核,确保按期完成国家、省政府和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县环保局牵头)

(四)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提高生态环境指数

1.稳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我县生物多样性优势和生物丰度指数;巩固植被覆盖指数和水网密度指数,降低土地退化指数,不断提高环境质量指数,确保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55。(县环保局牵头)

2.加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通过森林增长工程、农田林网、城乡绿化网、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绿色廊道工程建设,加快生态公益林和森林生态网络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组织实施道路、河渠沿线绿化,加快小城镇和村庄绿化步伐,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成全县域分布相对均衡的森林生态系统,构建**南山区森林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全县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60%。(县林业局牵头)

3.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依法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乱捕乱采和破坏,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加大马家溪森林公园的保护建设力度。(县林业局牵头)

4.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县农委、县林业局、县住建委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工作,确保外来物种不能对行政区生态系统的结构完整与功能发挥造成实质性影响,不能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和生态系统严重破坏。(县农委牵头)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经济。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以促进农产品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比重≥50%。(县农委牵头)

(五)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健全环境风险管理

1.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机制,全力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体系,筑牢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安全的底线,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实施环境风险源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落实工程措施,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完善环境风险防范资源调配体系和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调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全县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县环保局牵头)

2.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以确保危险废弃物全部依法安全处置为目标,建立完善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包装、运输及处理处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管理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实施完善的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全县涉危信息数据库,进行数字化管理。确保全县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占危险废物应处置量的比例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县环保局牵头)

3.建立污染场地监管体系。建立污染场地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等环境全过程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形成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影响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监管,重点防范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形成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全县无污染场地风险事故发生。(县环保局牵头)

(六)建设良好人居环境,营造优良城市环境

1.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监管。重点防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威胁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提高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供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规范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牌,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水质安全监测。确保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县环保局牵头、水务局配合)

2.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逐步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做到企业污水全部纳管集中处理。大力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不断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县城及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排水量占建成区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85%。(县住建委牵头)

3.完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立和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装、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收集率和收运率,扩大收集运输覆盖面,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模式。推行封闭、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系统,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与资源化项目建设。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严格控制填埋场污染物排放。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处理能力和设施建设应符合相关建设标准,满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并推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长效保障机制。城市、县城及城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垃圾产生量的比例≥90%。(县城管局牵头)

4.加快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态功能,实施河道绿化和整治工程,推进滨河生态景观带建设,改善河道周边环境。加大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增加植物品种、丰富植物层次,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以城市绿化工程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城镇公共绿地建设,提高我县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美化居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景观形象,确保全县城镇公园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13m2/人。(县住建委牵头)

5.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善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和农村污水治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提高全县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编制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禁养区,大力发展沼气、有机肥生产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逐步改进农村地区能源供应结构,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有效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加强村庄和集镇发展规划,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全县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县水务局牵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卫计委牵头)。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县农委牵头)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65%。(县美好办牵头)

(七)倡导绿色生活理念,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1.大力践行绿色消费。建立绿色消费体系,规范绿色产品设计、生产,打造绿色流通渠道,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大幅减少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扶持绿色产业,规范绿色产品的市场管理,完善绿色消费税收制度和激励机制。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崇尚自然、追求健康,注重环保,实现可持续消费。强化资源回收意识,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改变不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活习惯,形成可持续的生活方式。鼓励公众优先购买节水节电环保产品,确保全县通过认证的节能节水器具销售数量占同类用电用水器具销售总数量的比例≥70%。(县商务局牵头)

2.广泛推行绿色居住。鼓励推广新建绿色建筑,积极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大力推行有利于节能、节水、节地和低污染的绿色住宅,加快老旧小区绿色改造,不断绿色建筑比重。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更加注重景观环境、建筑立面的丰富和小区绿化率的提高,更加注重改善热舒适性、声环境、室内空气质量和绿地生态效应,更加注重自然环境、物理环境等的舒适性、健康性。确保全县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xx)的城镇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40%。(县住建委牵头)

1. 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大力推行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交通方式,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推进不同公共交通体系之间以及县内公交系统与铁路、高速公路等之间无缝衔接。制定保障绿色出行的相关制度,降低公共交通出行费用,鼓励城乡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引导转变出行方式,广泛**传“绿色出行”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以绿色出行为主题内容的**传活动,鼓励民间团体、环保组织积极参与,建立绿色出行**传教育基地和绿色出行志愿者队伍。确保全县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方式出行的人次占交通出行总人次的比例≥50%。(县交通局牵头)

4.建设节约型政府。党政机关带头开展反浪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在节电、节水、节纸等方面率先垂范,严格落实节能节水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有关规定,加大政府采购绿色产品工作力度,增加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确保全县政府采购绿色、循环和低碳的产品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80%。(县财政局牵头)

(八)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完善创建保障机制

1. 科学编制创建规划。根据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统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规划的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并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大力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县环保局牵头)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造成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与责任人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并建立跨年度持续后果严惩机制。对重点排污企业要建立永久性污染物排放档案,作为永久溯源责任终身追究制的证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细则(试行)》,对领导干部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环境损害后果的,严格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县纪委牵头)

3.不断完善考核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办法,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比例。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地方党政干部实绩考核评分标准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所占的比例≥20%。(县委组织部牵头)

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努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县统计局牵头)

4.建立排污许可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统筹考虑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等要素,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许可证覆盖率100%。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行业性和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县环保局牵头)

(九)加强生态文明**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

1.生态文明纳入干部教育。将生态文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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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着力消除危害群众健康的因素,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力争在20xx-20xx年评审周期内实现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和与管理办法》,做好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前期工作,6月底前通过省爱卫办的初审,完成向全国爱卫办的申报工作,进入本周期国家卫生城市的评审程序,接受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的暗访。20xx年进一步加强城市日常卫生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群众意见的听取和解决等具体工作落实,有效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等,力争顺利通过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

三、任务与职责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展情况,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建立爱国卫生运动新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社会卫生运动,有效治理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因素。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城乡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2.加强各级爱卫会组织建设。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街爱卫会,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财政局

3.开创爱国卫生工作局面。因地制宜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实在在解决社会卫生问题,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组织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检查评比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在城乡形成深厚的创建活动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二)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4.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5.健全健康教育网络。积极协调市健康教育中心和各级各类媒体,建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栏目和专题;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机关等单位,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教育局、规划xx分局、区园林局、区文化局、区新闻中心

6.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工间操制度,创造条件落实场地,坚持开展工间操活动。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牵头单位:区文化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7.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组织开展吸烟危害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禁止吸烟警语、标识和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教育局、工商xx分局

(三)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8.加强数字城管建设。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的运行管理,城区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无占道经营情况;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无乱扔、乱吐现象,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区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实施百万亩森林围城工程,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3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执法分局

9.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在推进城中村整体拆迁改造中,将公共厕所和垃圾中转站纳入改造规划,并按要求予以配套建设。全面实现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密闭化,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不污染环境。积极推进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工作,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8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4小时。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住建局、区城改办

10.加快市政环卫设施建设。加快新建改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规划建设水冲公厕,完成驻地单位旱厕改造任务,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项目,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住建局

11.提高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区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园林局

12.加强建设工地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临街工地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整洁,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有车辆冲洗、食堂、宿舍、厕所、洗浴间等设施,各种设施都符合卫生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建设工地、渣土场、建筑垃圾场的渣土和建筑垃圾要绿网覆盖。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区环卫局

13.优化集贸市场管理。完善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果皮箱、垃圾桶、厕所、上下水等设施齐全。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守法经营。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执法分局、各乡街

14.推进社区和单位卫生建设。社区和驻地单位完善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对背街小巷和无物业社区的卫生进行专项整治,改善并提高环境卫生面貌。

牵头单位:各乡街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执法分局

15.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进行全面整顿治理,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有污水排放设施。无非法小广告,无违规饲养畜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牵头单位:区环卫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住建局

(四)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16.继续开展环境质量综合整治。推进“五大工程”和“五项整治”,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牵头单位:环保xx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17.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xx年pM2.5年平均浓度值下降4%,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达到250天。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强交通和建筑工地噪声管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牵头单位:环保xx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农委、交警xx一大队、交警xx二大队

18.安全保障水源地环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xx年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环保xx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水务局、区农委

19.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理。医疗卫生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牵头单位:环保xx分局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环卫局

(五)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

20.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公共用品的清洗和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公共场所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21.加强“五小”行业卫生整顿治理。要对小餐饮、小饭桌、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网吧、小旅店等进行全面整顿,使“五小”单位守法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经营场所的通风、上下水等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食药监局、区环卫局、工商xx区分局

22.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90%。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

2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六)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

24.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积极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农委

25.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经营区域,限制经营品种和时间。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农委、区执法分局

26.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要对餐饮业、集体食堂等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区卫计局

27.加强牲畜屠宰卫生管理。严格落实牲畜屠宰检疫程序,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各乡街

28.规范生活饮用水监测管理。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七)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29.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30.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工作。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按照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各乡街

31.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32.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33.加强疾控中心机构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4.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加强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工商xx区分局

3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36.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辖区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内。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八)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37.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开展以拆迁地区、建设工地、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 区住建局、各乡街

38.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防制原则。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的基本情况,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采取生物防制、物理防制、药物防制和环境治理综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39.开展病媒生物监测调查。巩固完善全市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科学指导群众性除害防病活动。重点行业及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街

四、工作步骤

(一)申报阶段(20xx年3月至6月)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收集汇总各级各部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本底资料、工作资料、专业技术资料,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项落实。于3月初向市爱卫办报送我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市爱卫办对我区资料进行审核,经其审核同意后,于3月底前会同其他城区以xx市向省爱卫办提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请示,经其初评基本符合申报条件后,于6月底前向全国爱卫会推荐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区政府制定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及工作汇报。

2、xx区相关本底资料,包括区域范围、地理位置、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建成区所含乡街、社区、村名单;建成区内集贸市场名单及地址,公共厕所数量和地址,餐饮业名录,建成区规划图及城市交通图。

3、对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旱厕改造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空气污染指数和其它水体的黑臭现象、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等,做出达标的具体措施和时间的说明及保证。

(二)评审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确保承诺事项按时兑现;建管并重,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切实形成创建工作新常态。针对此间暗访检查、技术评估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力度彻底整改,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专家组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五城联创”的基础,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创建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各方面行政资源,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动员全区广大群众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建的创建局面。

(二)分解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按8个方面39项内容119个具体指标,明确牵头单位,确定责任部门,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事事有分工,人人有担子,经过共同努力,力争各项工作都能达到标准要求。

(三)整治突出问题,提升创建水平。紧紧抓住非法小广告、占道经营、临街门店“伸舌头”、扬尘污染、环卫设施、“五小”单位监管等重点卫生问题,对背街小巷、无物业社区、集贸市场、建设工地、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提高一批,彻底解决影响市容、环卫、环保的突出问题,形成常态化城市卫生管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建立周检查、月例会、季考核、年总评的工作机制,促进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专业人员和社区居民,分别为市容环卫、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等方面的监督员,监督检查各项创建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居民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存在的卫生问题;

(五)广泛宣传教育,强化创建意识。充分利用各种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意义、内容、指标与任务等,创新宣传报道形式,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交通要道的大型标语牌、社区宣传栏、电子屏幕和公共场所内布置创建活动的宣传内容。在宣传专题、专栏和专版,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活动。在全国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中,组织发动全市广大群众开展春季城乡爱国卫生大行动,以良好的市容市貌提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信心和决心。

各乡街及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每一项任务都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工作计划


为强化市容秩序管理,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打造休闲商务区,全面提升我分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为此,特制订《行政执法分局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建队宗旨,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为打造“高效XX”,实现把XX建设成休闲商务区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繁荣,人居典范、社会和谐的新桂城。 二、任务目标 摸索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中心城区、郊区和道路分级管理,主干道要按照文明(示范)路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次要干道实行严格控制,小街巷实行规范管理,坚持人定路(区)、路(区)定标、标定责的岗位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改变“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正常现象,改变突击式、运动式的工作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巩固执法成果。 三、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创建文明(示范)路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各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要结合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调组织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 四、首批文明(示范)路 经分局研究,决定将XX大道作为首批文明(示范)路。 XX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55米,路宽55米,人行道宽20米。路长5400米,道路面积297000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面积108000平方米)。 分局将按照文明(示范)路的标准,对XX大道进行整治。 五、文明(示范)路标准 1、建筑物管控。建筑物严禁加建、搭建任何设施,在外墙立面和阳台、露台及飘板上不准有违规搭拉、吊挂和堆放物件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首层飘蓬下不允许乱搭遮阳蓬。 2、店铺经营场所管控。店铺经营场所不得存在油烟、噪音超标准排放、污水违规外流现象,未经批准经营业主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进行摆卖。 3、市政设施和施工管控。不准乱堆、乱占、乱挖路面,禁止任何施工单位以路面为载体就地拌和沙浆或灰浆。 4、建筑工地管控。工地封闭围档设施要规范,污水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工地出入口洗轮胎设施正规使用,施工围墙外无堆放建材和余泥垃圾,不得超时施工和超标排放噪音。 5、园林绿化设施管控。路树不得乱搭拉、乱钉挂,路边花基不得堆放杂物和存放垃圾。 6、环境卫生管控。街头、路边和闲置地不得存在乱倒余泥现象,业户要对卫生责任区落实责任,运行中的车辆不得出现洒漏现象,不得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7、静态交通管控。在划有标志线的准停路段,车辆必须按规范停放,不得在禁停路段乱停放车辆。 8、悬挂物管控。未经审批不得挂设。审批必须严格控制,挂设规范,查验到位。 9、广告牌和灯箱管控。广告牌和灯箱必须按规范设置,不得乱竖乱挂广告牌、灯箱。 10、小广告张贴和喷涂管控。不得出现乱张贴乱喷涂的现象。 11、废品收购站管控。所收物品全部入室堆放。 12、空地管控。空地内外无乱倒余泥垃圾、无乱搭建窝棚及其他违建物。 六、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借助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等方式,使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突出工作重点。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要突出重点,努力抓好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落实管理责任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思想,抓好执法队伍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规观念、责任意识、培养职业道德。实行考核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七、创建工作时间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中队要依据本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召开会议,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中队要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和缺漏,进一步落实分局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巡查、处罚力度,细化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文明(示范)路的要求对道路进行整治。 (三)验收阶段(x月x日—x月x日) 分局统一组织,对各文明(示范)路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扎实,有创新精神的中队给予表扬推广。 (四)巩固提高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中队在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管理质量。分局将不定期对各文明(示范)路进行检查,确保创建成果。 八、工作要求 在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行政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意识。执法人员做到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勤政、克己奉公,开拓进取,依法行政,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办案程序规范。 2、文明执法 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认真履行职业责任、职业义务,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秉公执法,遵章守纪。树立执法为公的思想,严于律己,不徇私情,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 3、文明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标准,克服服务态度“冷、横、硬、推”的现象。深化服务承诺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创建文明(示范)路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全方位展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新形象。
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工作要点


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工作要点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工作要点,请大家参阅!

xx年是xx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将天津静海县等61个地区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的通知》(x改办环资〔xx〕x号)精神及《xx省xx市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

(一)加快农业循环型生产体系建设

1.发展绿色农业。着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活动,继续加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肥、节药工作力度,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加大有机肥使用比例,逐步减少化肥用量。重点实施xx市颍泉区古西湖合惠专业合作社联社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建设项目、xx华桂花木有限公司生态循环农业项目、xx御泉湾生态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生态农业项目、颍上县六十铺农业循环园区开发项目等。xx年末,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率达到21%,化肥使用低于国家平均水平9%,农药使用高于国家平均水平的程度降至9%。(市农委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加大对农业节水基础设施的投入,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继续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推进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和灌区用水监控能力建设。扩大节水灌溉耕地面积,xx年末,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农田节水综合利用技术普及率达到19%。(市水务局牵头,市农委、市财政局等参与)

3.实施农膜回收工程。建设废旧农膜收购网点,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县、乡镇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广使用可降解环保型农用薄膜,取代传统塑料薄膜。重点实施阜南县废旧农膜塑料综合加工利用示范项目等。xx年末,废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牵头,市农委等参与)

4.加快秸秆资源化利用。大力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建立健全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和打捆设备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激励作用,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重点实施xx赛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造粒收储项目、美洁国祯(xx)绿色炼化有限公司年产18.5万吨纤维素乙醇醇电联产项目、xx国祯集团与意大利mg集团xx生物质循环利用产业园项目、xx原野秸秆收储运有限公司50万吨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xx康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生产饲料及建设养殖基地项目等。xx年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5%。(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农机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等参与)

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各县市区政府依法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确定禁养区内需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名单,并逐步依法关闭或搬迁。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逐步建立完善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xx年末,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参与)

6.发展节能低碳农业。积极淘汰老旧农业机械化作业、农用运输设备,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和设备。普及省柴节煤灶(炕),节约煤炭消耗,减轻环境污染。推广“种植+养殖+畜禽粪便制沼气+沼气供农家燃料+沼渣沼液做农肥”的生态大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利用畜禽粪便因地制宜发展集中供气沼气工程,鼓励利用畜禽粪便、秸秆等多种原料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渣沼液深加工生产适合种植的有机肥。重点实施阜南县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项目等。xx年末,农村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达到40%。(市农村能源办负责)

7.完善现代生态农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树立xx市绿色、安全农产品的市场形象。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生态农产品销售,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打造流通链条。积极推进优质农产品网上推介、洽谈和交易,开辟特色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重点实施xx市国峰伟业粮油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等。(市农委牵头,市商务局等参与)

(二)全面推动循环型工业体系建设

8.完善特色工业循环产业链。完善清洁煤电产业链,加快推进华润xx电厂二期建设,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热电冷三联供,提高煤电转化率;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积极延伸电力工业静脉产业链,大力推进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废水等综合利用与循环利用。延长建材循环产业链,重点实施xx国泰新型建材开发有限公司节能新型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九环集团相变蓄热调温功能建材产业化项目、临泉文王酒厂曲酒节能改造项目等。优化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以圣象木业(xx)有限公司、xx省xx沪千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xx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xx华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龙头,围绕壮大柳木文化产业、农林“三剩物”循环利用,整合技术资源,积极增链、补链、强链,促进柳编加工产业与贸易、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复合发展。延伸再生金属和再生塑料产业链,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扩大企业规模,重点实施阜南县年处理40万吨废旧轮胎热裂解项目、xx省陶庄湖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年处置20万吨含铅废物项目等。打造汽车拆解再制造循环产业链,重点实施xx华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及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项目等,逐步形成“回收—拆解—分拣—再制造—统一销售”的发展模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参与)

9.重点行业全面施行清洁生产。认真落实《xx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重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重点行业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xx年末,《xx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中80%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70%。(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参与)

10.全面实施省级开发园区循环化改造。持续推进省级开发园区强化功能分区,合理布局企业、产业、基础设施及生活区,对区内供电、供水、供热、道路、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实施绿色化改造,共建共享、集成优化,实现企业、产业间循环链接,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鼓励开发园区创建省级、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新能源应用示范产业园区等绿色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合作生态园建设。xx年末,工业园区平均建筑密度达到25.5%。(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11.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开展化学石膏、尾矿等产业废物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和高值化示范工程建设。依托昊源化工集团、晋煤中能化工、xx华润电厂等企业,推进工业余热、余气梯级利用,建设覆盖周边地区的生产、生活能量梯级利用系统。以谢桥煤矿、刘庄煤矿、口孜东煤矿为重点,提升煤泥矸石、煤矿瓦斯、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xx年末,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地面抽采煤层气利用率、矿井水利用率分别达到97%、94.1%、35%、16.5%。(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等参与)

(三)加快发展循环型服务业

12.加快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支撑和提升作用,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互促并进。重点推进国家再生有色金属橡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建设,加快xx省功能型复合调味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澳德矿山钻采掘专用切割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项目的建设。大力实施“互联网+”工程,加快推进园区工业废弃物互联网交易平台建设,提高工业资源产出率。(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商务局等参与)

1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开发区汽贸物流园、太和华源医药物流园的园区建设,着力打造颍泉区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临泉县电商产业园、xx北快递产业园等电商项目,重点推进xx港颍州物流园、xx农产品物流中心、xx祥源颍淮生态文化旅游城、太和养老中心、xx铁路物流港项目进程,加快阜合园区现代物流基地、临泉县中能物流园、xx公路物流港等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支持低碳循环服务发展,规划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服务业集聚区。xx年末,现代服务业产值占全部服务业产值的45%。(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四)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14.加快集聚发展基地建设。着力抓好太和现代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积极构建太和现代生物医药产业体系,统筹抓好界首节能环保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太和创意发艺产业园(金瑞祥发艺提升规模档次等)、阜南智能家居、临泉机械电子和畜禽养殖产业化(奶牛、山羊、肉鹅等)、颍东煤基新材料和食品精加工、颍泉多联物流和现代生态农业、颍上生态文明示范、阜合园区欣奕华新材料等基地培育工作,积极申报xx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用好用活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

15.倡导绿色消费理念。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光盘行动”等相关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公共机构节能办等参与)

16.推广绿色节能产品。商场、超市等商贸企业自觉抵制过度包装,鼓励大型超市销售节能产品。酒店等住宿、餐饮业逐步提高选用带有环境标志的产品和可再生利用产品替代一次性用品,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严格执行“限塑令”,主城区农贸市场无超薄塑料袋销售。新建道路推广应用太阳能路灯。xx年末,绿色照明产品推广量达到100万个,大型商超市节能产品销售比例超过80%、包装物限塑比率达到89%,星级宾馆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费推行程度达到40%。(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公共机构节能办等参与)

17.鼓励绿色低碳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在全市营运车辆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天然气作为动力能源。xx年末,公共交通工具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69.73%,绿色出行(公交、步行、自行车)比例达到42.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总体发展规划,按统一规范标准配备安装充电设施;加快城市慢行交通专用道和步行交通示范街区建设;加快发展阜城公共自行车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扩大公共自行车覆盖面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面启动xx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市环保局负责)。

18.实施绿色办公和绿色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占40%以上,政府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采购率超过66.5%。(市财政局负责)

三、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

(一)加强城乡绿化建设和生态保护

19.加强城市绿化和景观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县(市)、森林城镇创建,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绿化整治增量提质工程、公园绿地建设工程、道路配套绿化工程等。xx年末,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6㎡∕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4.5㎡∕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

20.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力度。重点实施颍上县五里湖湿地公园、颍上县滨河公园、祥源颍淮生态文化旅游区、太和县沙颍河湿地公园、茨淮新河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等(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牵头,市旅游局等参与)。加快推进泉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2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扩建、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设计建设。以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低成本、易管理的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重点实施界首市污水处理综合系统改造工程项目、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太和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等。xx年末,市(县)域建制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比例、推行生活污水处理及再利用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9%、6.5%。(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参与)

22.完善雨污分流体系。强化城中村、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及配套管网建设。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新建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并因地制宜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23.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按照泥水并重原则,规范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加快启动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建设,防止污泥二次污染。自xx年起,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同期建设污泥处理处置工程。xx年末,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比例达到3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参与)

(三)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24.推广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绿色建筑强制政策落实监管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列入强制实施范围的建筑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继续开展建筑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率先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加快推进我市浅层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水平。xx年末,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城镇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分别达到21%、82.5%。(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

(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25.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鼓励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煤沉陷区水域水面光伏电站,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发展和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xx年末,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8.5%。(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等参与)

四、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一)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

26.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在全市选取若干个小区、行政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行政村),以点带面,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重点改造传统垃圾箱,大力推行能同时具备放置有机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如电池等)的新型垃圾箱。建立政府和市场调控机制,引导公众参与,完善废旧家电、废旧电脑、废电池、废塑料、废纸、废金属包装物等物资的分类回收系统,加强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回收。重点实施大峰野公司废旧家电拆解中心项目。xx年末,市(县)域范围建制镇垃圾收集处理比例达到79.5%,城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小区比例达到11.5%,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商务局等参与)

27.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制定并出台《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条例或政府令形式公布实施,使工作开展有法可依。组建餐厨垃圾管理办公室,专门成立一支餐厨废弃物管理大队,负责全城餐饮企业、非法收购餐厨垃圾的流动商贩的监督、管理、处罚。建立规范的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和超市餐厨废弃物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重点实施xx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阜南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太和县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项目等。xx年末,餐饮企业废弃物集中回收率达到65%,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30%。(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28.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严格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就地处理、就近回用,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减少污染、降低运输成本”的原则进行建筑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加强建筑废弃物的分类、破碎、筛分等技术研发和引进,推广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新型墙材产品。推行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因地制宜设立专门的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基地。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延伸产业链,参与建筑垃圾的拆除、分类、收集和运输,实现建筑垃圾无害化与资源化。重点实施全有生态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等。xx年末,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

29.构建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支持智能回收、自动回收机等新型回收方式发展,培育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骨干企业。重点实施界首市再生塑料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界首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交易大市场项目、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项目、颍州静脉产业园项目等。xx年末,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91.5%,城区再生资源回收比例提高到63%。(市商务局负责)

30.安全处置有害垃圾。对于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交由专门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机构收集,实现安全处理处置。(市环保局负责)

(二)推进水资源分质循环利用

31.大力提高用水效率。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规范非居民用水。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基础上,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与生产操作管理,尽可能的减少新鲜水的使用量和污水的产生量。推行清洁生产工艺,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改进工艺流程,采取计量体系、水平衡测试,降低管网渗漏率,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创建。xx年末,水资源产出率超过95元/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64.5吨/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8%(市水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与)。制定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再生水利用实施计划。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加快推进xxxx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与昊源化工共用中水项目、国祯生物质产业园中水利用工程等再生水利用工程,大力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电、垃圾焚烧、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扎实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申报工作。xx年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5%(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五、推进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创新

(一)强化保障措施

32.成立xx市发展循环经济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整合专业人员,成立正县级“xx市发展循环经济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服务和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以及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各县市区要比照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循环经济各层面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3.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完成循环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确立

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工作要点第2页

“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4.建立健全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循环经济建设统计核算和评价体系研究,建立健全全市循环经济数据统计和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资源产出率统计工作,测算xx年度资源产出率指数,统计汇总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市统计局负责,市直有关单位配合)(二)强化循环经济教育体系建设

35.加强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宣传。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制作并播放循环经济公益片,扩大xx循环发展对外宣传。年终将年度宣传资料汇总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负责)

36.加强循环经济知识普及教育。加快培育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提高社会公众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推动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引领项目和企业;建设一支星级水平的循环经济宣传教育队伍;建立并完善面向学生和市民的循环经济教育长效机制,中小学课外教育中要有明确的循环经济内容。(市教育局负责)

生态镇创建工作方案绩效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生态镇创建工作方案绩效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根据XX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生态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10]7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一个宜工宜商宜居的魅力小城,镇委、镇政府提出在2012年开展创建生态镇工作目标。为顺利实现这一目标,现对照国家环境

保护部《关于印发<生态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发[2010]75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
创建生态镇,是我镇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大措施和重要载体,也是促进我镇环境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组织形式。通过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增加环保投入,采取措施克服目标环保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使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创造优美的环境,提升我镇综合竞争力,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创建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创建生态镇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XX分局;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上述成员单位各抽1 ~ 2人组成,负责跟进本部门相关工作、资料收集和材料汇总。
各居(社区)要相应成立创建小组,配合镇创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组长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3~4人。
三、任务分工
为明确职责,顺利开展创建工作,设立宣传、考核指标落实、资料收集与编制以及资金经费保障等7个工作小组。
(一)资料组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相关申报资料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 创建生态镇请示及申报表、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任务说明:根据环保部《生态乡镇申报表》,填写相应内容后加盖XX镇人民政府公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整理创建生态镇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经验和体会等形成工作报告。
2. 创建生态镇技术报告
责任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XX分局
任务说明:依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将我镇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归总,形成技术报告。
3. 创建生态镇相关证明、情况说明材料
责任单位:创建生态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任务说明:依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各单位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后协调区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及情况说明材料(见附件1)。
4. 创建生态镇影视宣传片、图片集
责任单位:宣传文体办公室
任务说明:制作我镇创建生态镇工作影视宣传片,时间长度约30分钟,充分展示我镇生态文明形象,同时制作相关画册。
(二)宣传组
组长:XX
成员:XX
1. 制定宣传计划,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之深入人心。
2. 及时报道创建进度和先进事迹,定期播放创建生态镇公益广告,并向省、市、区级报刊和电视台上送宣传报道资料。
(三)环境整治组
组长:XX
成员:XX

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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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建设好文明机关和干部队伍,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创

建文明单位为主线,以创建学习型、节约型、高效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的“六型”机关为抓手,以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着力点,形成点线结合,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财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全面完成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巩固市级“文明单位”成果,努力实现市、区两级下达的文明创建工作目标。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局党组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将文明创建工作列入财政局绩效目标管理,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各职能机构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做到有创建组织制度、有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工作人员、有创建经费保障、有创建工作资料,确保整个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卓有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设立宣传阵地,利用简报、橱窗、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目的、意义、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并以争创先进科室、争做文明财政人活动为契机,增强创先争优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确立“抓好文明创建是本职、不抓文明创建是失职、抓不好文明创建是不称职”的创建理念,进一步明确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努力建设和谐财政,增强财政整体合力,推进文明理财、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效能,提升队伍素质,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为深化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思想保证。
(三)完善制度,科学管理。按照创建工作总体要求,联系具体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建立完善工作,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对重点工作和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部位实施专项督查考核。对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按计划要求和重点内容,进行定期抽查,年终总评进行考核,考核分数计入责任单位考核总成绩。
(四)注重实效,开展活动。以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员干部创建活动;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内容深入到党日、节庆日和重要纪念日活动中;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群众性主题形式教育和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思想信念、从业道德、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培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学先进活动,重大先进典型的知晓率比较高;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礼仪教育活动,能够熟悉《市民手册》和武汉市“十不”行为规范;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行动;加强民主管理,落实党务和政务公开,公示便民服务工作流程,干部职工日常行为管理规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反“黄赌毒”、邪教等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抓好环境整治,积极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创建整齐有序、整洁优美的机关环境,切实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在全系统干部队伍中开展文体活动,营造健康工程;广泛开展财政志愿者道德实践、扶贫济困献爱心和挂钩帮扶等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五)查纠结合,重在提高。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对照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按照“抓具体、抓深入、抓落实”的要求,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做到有差距及时改进,有漏缺及时完善,有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通过创建活动,提高干部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文明水平。
(六)严格要求、奖惩并重。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对在创建工作中态度认真,行动积极,成绩突出的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对认识跟不上,行动迟缓,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没有任何借口”,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创建内容及责任划分
(一)认真抓好局党组的思想作风建设。制定计划协调组织实施。责任领导:局党组书记鲁为汉,承担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王建安。
1、按照区委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局党组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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