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食安为先”理念,以能力提升为基础,以综合治理为突破,坚持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全镇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
顾 问: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各镇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经发办内,喻雄杰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罗成秋、熊航同志为专干。
三、总体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使全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安全状况有序可控。
四、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2016年3月底以前,印发创建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
组织实施。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各镇属部门单位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考核评价。2016年12月底前,汇总相关工作资料和创建成效,接受上级考核评价,同时镇党委政府将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站办所、镇属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二)落实工作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各村(社区)、站办所、镇属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创建要求,满足本地监管实际需要。
(三)浓厚创建氛围。各村(社区)、站办所、镇属部门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讲评、考核机制,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创建卫生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建卫生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扎实推进我县卫生应急工作,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xx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审标准(xx年版)》(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促进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增强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危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有效的创建措施,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应急工作格局。以全面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到xx年x月通过xx市创建工作初评。xx年x月,达到《评审标准》要求,并通过省卫计委考核验收。
三、工作内容
依据《评审标准》,创建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体系、政策保障、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宣教科研、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共8个方面。此标准既是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的主要内容,也是基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考核标准。
(一)组织体系。县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相关规划,卫生应急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各乡镇成立卫生应急领导组织,辖区内的村(社区)指定公共卫生信息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等工作。县卫计委成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成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成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并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卫计委与相关部门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县卫计委、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卫生应急联络网;建立县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具备信息共享、决策支持等基本功能。
(二)政策保障。县人民政府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县、乡人民政府将卫生应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县编委批准设置卫生应急机构,解决人员编制。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储备必要的卫生应急物资。卫生应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奖惩制度,落实卫生应急相关津贴、补助、保险等政策。
(三)预案体系。县卫计委结合实际制定各类单项卫生应急预案;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相关技术方案,各类预案和方案要适时动态更新;县卫计委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熟知本县、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和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各乡(镇)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卫生应急技术方案。初步形成政府总体预案、部门单项预案、企事业单位专项技术方案为架构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四)应急准备。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及时安排处置经费。县卫计委组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分类的专业卫生应急处置队伍,配备相应的装备;制定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演练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制订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落实储备,相关制度完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卫生应急资源扩增能力,以及时做好收治伤病员的准备。
(五)监测预警。县卫计委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实验室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等监测网络,并指定专业机构负责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进行常规和专题评估,提出评估意见、预警和干预措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与管理工作,每月至少汇总分析1次数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事件评估率均达到100%。
(六)宣教科研。县卫计委制定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居民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提高辖区内居民的卫生应急知识素养。各乡(镇)或其他相关部门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志愿者能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七)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计委能及时组织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计委报告;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能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医疗机构能及时高效承担病人现场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并能有效开展事件相关病例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卫生监督所能及时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能协助县卫计委及时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县卫计委利用大众媒体及时有效开展面向公众的风险沟通。
重大活动开展前,县卫计委和专业机构有效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排查治理意见和干预措施,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保障预案和工作方案;重大活动期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相互配合,有效完成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工作,保障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八)总结评估。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结束后,各乡(镇)和县卫计委对卫生应急准备与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危害与救援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的卫生学评估及卫生系统内的恢复重建工作。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补助标准;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而致病、致残、致死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和抚恤,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xx年x月—x月)。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分解创建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启动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全面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举办卫生应急培训班,加强对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二)实施阶段(xx年x月—x月)。各相关单位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计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攻坚,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快速推进。
(三)迎评阶段(xx年x月—x月)。对照《评审标准》进行工作自评,及时补差补缺,达到102分以上按程序书面向xx市卫计委申报初评,同时向省卫计委申请考评验收。
五、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应急办: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组织,建立健全完善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出台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和协调联动机制,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保证指挥调度高效运作、信息传递通畅。
(二)县委宣传部、广电中心:做好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的宣传工作,全程跟踪报道卫生应急工作动态,制作卫生应急创建工作专题片。
(三)县发改委: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四)县教育局:将教育卫生应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县卫生应急预案制定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各种预案制度,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晨检和因病缺课学生信息登记制度,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能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大力开展“卫生应急进学校”等宣传动员活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救、互救和逃生等能力。
(五)县财政局: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卫生应急专项经费、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经费,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专项资金。
(六)县安监局:督促指导工矿企业、大型化工类企业等重点单位制定卫生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督促指导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单位制定卫生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八)县卫计委:将卫生应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工作机构,负责专项经费的落实和管理,建立功能完善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信息传递通畅;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形成完善的预案体系,研究制定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案,积极开展示范县建设;协同相关成员单位、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监测预警;按计划进行卫生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分层演练;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装备;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深入进行社会动员;科学、规范、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社会安全事件,做好重大活动的保障。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处理突发事件法定义务和责任。
(九)县编办:批准卫计委设置卫生应急机构或解决人员编制。
(十)县住建委:督促指导各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制定卫生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十一)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开展“关爱健康,自救互救”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组织志愿者参加公共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开展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卫生应急的宣传和救护的技术培训;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物资和资金的募集、管理、发放工作。
(十二)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乡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配合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做好传染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随访、保障和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卫生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等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是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的抓手。各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主要领导要掌握本单位创建工作进程,分管领导要直接承担创建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创建工作。要合理安排经费,保障卫生应急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乡镇、场、园区、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创建方案要求,制订本单位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密切工作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县政府将围绕创建目标,开展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创建情况。各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规范卫生应急工作,有效提高卫生应急工作能力,确保辖区内餐饮、学校、托幼、工地、企业等重点单位卫生应急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争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县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使宣传活动有声势、广覆盖、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着力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县质监局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工作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5]7号)精神,为确保我县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创建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具有**特色的旅游标准体系,配合县旅游局在旅游行业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帮助旅游企业提升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县旅游服务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确保达到国家旅游标准化评估标准。
二、 主要任务
(一)协助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编制《**县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4-2020)》。
(二)协助县旅游局对全县旅游标准进行普查,编制《**县旅游标准体系表》,制定《**县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三)配合县政府办公室,旅游局制定创建工作培训制度,督查检查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配合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制定《**县名牌创建和标准创新奖励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对旅游企业涉及主导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单位、开展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单位进行奖励。
(五)协助县旅游局对全县旅游、交通、建设、文化、商务等有关成员单位以及参与试点建设的旅行社、旅游住宿、景区、旅游相关企业分别进行标准宣贯培训。质监部门重点做好《标准化工作导则》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基础标准的宣传贯彻及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整理。
(六)协助县旅游局、城管局检查各试点企业是否按《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的内容抓落实。
(七)协助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生态环境、食品卫生国家标准培训,并检查贯彻实施情况。
(八)协助县旅游局按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设施及服务》要求督导检查建设工作情况。
(九)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要求,督导检查咨询中心设立情况。
(十)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督导检查厕所设置及改造情况。
(十一)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标准要求,督导检查达标情况。
(十二)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督导检查达标情况。
(十三)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要求,督导检查达标情况。
(十四)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标准和《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标准》要求,评定企业创建4星旅游汽车公司。
(十五)结合**旅游的特色协助县旅游局等单位制定3项以上地方标准,积极争取发布。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项目、旅游设施、旅游场所和旅游服务,制定和发布一批县级旅游地方标准。帮助和指导旅游企业制定一批符合实际的企业标准和内控标准。
(十六)协助县旅游局对全县旅行社实施相关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协助县旅游局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的相关要求,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十八)按照县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奖励文件,配合县旅游局对制定实施适合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单位,对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和参加试点的单位进行奖励扶持,并负责考核兑现。
三、 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政府确定的旅游发展的重点工作。县局成立以吴建东局长为组长,黄贤军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旅游标准化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稽查分局、业务股、检测中心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业务股。各成员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旅游标准化办制定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精心组织,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质量、进度得到落实。尤其要协助县旅游局编制《**县旅游标准体系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和体系,积极做好标准的宣传、培训、推广工作,切实加强标准体系建立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三)注重工作实效。顾全大局,主动作为,协助旅游部门做好日常创建工作。形成合力,讲究实效,严格按《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工作标准》稳步推进。在创建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围绕旅游标准体系建立及标准培训宣贯两个关键点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质监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策划方案
各县(市)质监局、直属分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大队,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20xx年加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xx年,我市加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紧紧围绕“质量和安全年”这个主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机制建设,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六项工作”、落实“六个目标”,确保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六项工作”:
——做好一个宣传。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加强对企业、社会及政府领导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开展两个定级。落实加工食品层级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县级局“辖区监管状况等级评定”;建立获证企业分值考评体系,开展“获证企业质量状况等级评定”。
——深化三项活动。深入开展“质监警示进商场”活动、达标片区创建活动、示范企业及示范村(点)创建活动。
——落实四类培训。对质监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乡镇领导及乡镇协管员四类人员组织分批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水平。
——组织五类整治。组织对重点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c、d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无证产品擅自入市行为的五类集中整治。
——推动六项建设。切实加强风险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巡查、督查督办、信息化、基础数据支撑的六项能力建设。
落实“六个目标”:
——采取各种方式向企业、社会及政府领导宣传《食品安全法》,确保宣传措施落实到位。
——完成对全市所有县级局的“辖区监管状况等级评定”工作;完成全省食品获证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等级评定”工作,完善分类监管措施。
——完成“质监警示进商场”活动、达标片区创建活动、示范企业及示范村(点)创建活动的既定目标。
——完成对全市质监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乡镇领导及乡镇协管员四类人员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工作。
——重点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c、d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无证产品擅自入市行为五类集中整治的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并取得实际成效。
——风险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巡查、督查督办、信息化、基础数据支撑的六项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整顿措施与方法步骤
今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宣传发动
时间安排:4月30日前
根据本方案要求,落实以下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开展;按照“六项工作”、“六个目标”要求,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
2、制定整顿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辖区分时间、分阶段的整顿工作具体方案。县级局应在4月30日之前将工作方案上报市局监督科。
3、召开一次会议。各县级局召开一次由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负责人、小作坊业主参加的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和《食品安全法》主要精神宣传的会议,市局将派领导参加,并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到会指导。落实四项内容:一是宣传《食品安全法》,明确法律规定的企业责任、义务,以及应具备的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要求;二是部署加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具体要求;三是通报近年来产品监督抽查情况,分析当地可能存在的行业性、区域性安全隐患问题;四是现场宣布一批列入今年重点监控的问题严重、屡查屡犯的企业名单。
4、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一是公开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受理登记制度;二是要制定在最短时间完成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置的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三是落实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做好当事人保密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整治
时间安排:5月1日至10月31日
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梳理(5月1日-6月30日)
在前阶段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梳理。落实以下具体工作:
1、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等级评定。依据分值评价表(另文下发),以片区为单位,在去年开展片区达标及对企业分等定级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食品获证企业重新进行等级评定,分成a级、b级、c级、d级。在等级评定的同时,结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完善相关制度以及各项记录、台账。
2、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重新界
质监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策划方案第2页
定、分类。在明确食品加工小作坊定义、正确界定小作坊的基础上,对辖区全面梳理,重新核实小作坊底数,并按分类监管原则,将其分为取缔、转产、整改、符合四大类。3、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普查建档、落实承诺。在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掌握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数量和状况,并建立档案。同时,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5月31日前向辖区质监局提交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依法按标准组织生产,不使用未经允许使用的非食用物质,确保标签内容真实、规范,并对所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完全法律责任;属于复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还应承诺在其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配料的成分。
4、重新确定达标片区、示范企业及示范村(点)。在去年整治基础上,通过复查,一是重新划定达标片区,达标片区涵盖的企业数达到80%以上;二是在a类企业中选定示范企业,在小作坊整治成效突出或a类企业集中的地区选定示范村(点),每个县(市、区)至少选定3个示范企业,1个示范村(点)
5、认真执行国家风险监测计划和省风险监测方案,确定重点监测的问题区域、产品、项目。根据省局风险监测指导目录(另文下发)以及省局重点问题食品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的《重点监测的问题区域、产品、项目明细表》。县级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列出辖区内重点监测的问题片区、产品、项目及其生产企业的详细清单。
6、完善质监部门内部监管工作。一是组织三项自查:查巡查、回访、年审、后处理、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问题整改六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查是否建立数据动态管理平台,数据是否完整、实时更新;查企业档案、执法档案、投诉记录、监督销毁记录、检验报告、后处理记录等资料是否齐全、完整。二是建立健全六项监管制度: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与各部门的通报联系制度;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公布制度;风险信息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制度;“一事一档一案一档”制度。
(二)落实培训(6月1日-6月30日)
以宣贯《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组织对四类人员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及培训要求:
1、质监监管人员:县级局分管领导、监督股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主要培训要求:通过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培训,加强风险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巡查、督查督办、信息化、基础数据支撑的六项能力建设。
2、企业从业人员: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质量管理及检验人员;加工食品小作坊业主。主要培训要求:通过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培训,督促企业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过程控制,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3、乡镇(街道)协管员:质监部门聘用的食品安全专兼职协管员。主要培训要求:通过食品安全协管要求培训,加强现场巡查、情况报告、协助处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高协管工作有效性。
4、乡镇(街道)领导:各乡镇(街道)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主要培训要求:通过食品安全政府职责要求培训,推动乡镇政府落实辖区责任,与质监部门共同配合,做好包括小作坊在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集中整治(7月1日-9月31日)
组织对重点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c、d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无证产品擅自入市行为的五类集中整治:
1、开展重点问题食品的专项整治。根据近年来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开展对重点问题产品及关键项目的集中整治:全市是地瓜干食品(甜味素、二氧化硫、防腐剂),县级局根据实际确定重点问题产品及关键项目;具体要求:一是由市局监督科牵头、辖区质监局一把手负责,实行督查督办,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对重点问题产品采取现场突击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实物质量监督抽查;三是对抽查仍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令停产,召回问题产品,吊销生产许可证,挂网曝光。
2、开展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在整治期间,要采取教育培训、自查自纠、检查督促、问题查处等手段,全面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使用行为。突出四类整治重点:一是食品添加剂生产集中区域;二是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三是复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四是近年来因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被查处的生产企业。采取五项强制措施:一是对未按要求标注食品添加剂名称、成分、使用范围、使用量等内容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吊销生产许可证。二是对未在其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明晰标注所包含的所有单个配料成分的复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整顿,召回问题产品。三是对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生产、未经批准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召回问题产品,并将企业名单抄送工商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通知商家下架,严禁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其产品。四是对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严肃处理,同时实行跟踪抽查:发现两次以上使用非食用物质的,吊销生产许可证;发现两次以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挂网曝光一年。五是凡存在掺杂、掺假等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挂网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3、开展c、d级企业的专项整治。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对确定的达标片区进行逐片梳理,列出c、d级企业名单。二是对c级企业,落实整改措施,限其7月31日前整改到位;对d级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应采取措施予以取缔。三是组织人员对积极整改的企业实行帮扶提升,确保符合b级企业条件。四是c、d级企业整改到位并提出验收申请后,由辖区质监局按b级标准组织验收。五是对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应责令停产,挂网曝光;问题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通知相关商家下架、暂停销售。
4、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整治。采取六项措施:一是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存在严重问题并列入取缔类的小作坊以及拒不转产仍在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等高危产品的小作坊,列出名单,提请政府全部予以取缔;同时,禁止小作坊生产食品添加剂。二是对证照齐全、纳入监管范畴的小作坊,实施帮扶提升,确保符合基本条件。三是巩固小作坊示范村(点)建设。四是严禁无证食品流入超市(商场)。五是对规范运作的小作坊重新签订新一年的安全承诺,纳入日常监管;凡拒绝整改、问题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并依法查处。六是开展乡村告示活动,对生产列入禁止生产目录产品的小作坊、问题严重的小作坊,在乡村张贴告示,提醒乡民不要购买其产品,同时提请村民对其继续从事违法生产行为进行制止或举报。
5、开展无证产品擅自入市行为的专项整治。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对发现无证产品的,通知商业企业进行下架处理;二是对屡查屡犯、仍销售无证产品的超市(商场),进行挂网曝光;三是要将对商场(超市)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工商部门;四是加强与商场、超市的互动,充分利用其宣传栏、大屏幕显示窗发布质监部门的有关质量信息,加大产品质量性价比的宣传,提高消费者产品质量分辨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四)规范达标(10月1日至10月31日)
在梳理分类、落实培训、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照“六个目标”的要求,进行全面规范,实现常态化监管。落实以下具体工作:
1、完成“获证企业质量状况等级评定”工作,达标片区实现3个目标:一是辖区内80%的食品生产企业达到b级水平;二是达标片区涵盖的企业数达到80%以上;三是达标片区内80%的c级企业提升到b级以上。
2、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得到基本遏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及使用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我市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3、对保留下来的小作坊,实现“培训、整改、承诺、监管、示范、扶持”六个到位,健全小作坊生产规范和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每县(市、区)至少建成3个示范企业、1个示范村(点)。
4、巩固与商场(超市)的联动机制,无证产品擅自入市行为得到遏制;基本消除县城以上商场(超市)销售无证食品的现象。
5、全市质监部门内部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到位;监管队伍在风险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巡查、督查督办、信息化、基础数据支撑的六项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在规范达标阶段,要充分发动社会、企业、群众共同参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共同监督,全面推动,形成安全、稳定的食品安全监管局面及社会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辖区定级
时间安排:1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层级责任,逐级检查验收:
1、10月31日前,各县级局应对辖区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及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补缺补漏,全面完善。
2、11月10日前,市局要完成对县级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的检查验收,督促县级局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县级局进行 “辖区监管状况等级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3、12月10日前,省局将组织人员对各设区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总体验收;同时,对“辖区监管状况等级评定”情况进行复查,确定最终等级。
4、年底,省局通报全省食品整顿工作情况及“辖区监管状况等级评定”情况,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相关要求
1、县级局要按照本方案及相关子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加强对企业、社会及政府领导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社会舆论作用,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效。
2、县级局要确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材料的搜集、整理,在每月25日前向市局监督科书面报送一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3、本次整治活动由各县(市)区局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局在每一阶段,都要组织抽查,通报整治工作情况,确保辖区质监局整顿工作按进度完成。
质监局工作实施方案
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利剑”行动实施方案质监局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进行科学分析,加强风险研究,及时发现假冒伪劣安全隐患。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合格和逾期未改正的,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并及时向省局提请吊销;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落实后处理措施;对涉嫌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立案查处。欢迎阅读范文网《质监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策划方案的优质专题,请访问: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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