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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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矿(井)根据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 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 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 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 生产保障 第六条 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 第七条 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种生产会(采掘准)、现场会。生产会由采掘区队的行政主管参加,辅助单位由分管科区长参加。现场会参加人员由相关单位和会议召集人共同确定。参加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由别人代替的,罚责任人30元/次,无故缺席罚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备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否则罚款20元。 (三)会议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下次会议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否则罚责任人50元/次,罚责任单位100元/次·天。对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会议安排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因此而影响整体工程进展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被影响单位的工资。 (四)应属本单位负责的工作,需其他单位帮助的,被帮助单位支付劳务费50元/工。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罚款50~500元/次,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一)未按生产接续,各种会议安排,按时供应材料设备的; (二)各单位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未提前向相关单位申请或报计划单的,或未根据单位提供的物资计划及时供应的; (三)凡使用单位领用的材料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的; (四)常用物资和备品、备件未达到足够储备数量的; (五)发料单位所发材料不符合使用单位要求,未及时发现的; (六)井下材料、备品备件、料场管理混乱,文明生产环境差的; (七)材料、设备在运输途中丢失、损坏的; (八)未经使用单位签字同意或未按照指定地点卸料的; (九)供料单位及用料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地点交接材料的; (十)车皮(叉车)内材料未卸尽就用于装矸或其他物料的; (十一)单位液压支柱下井前未进行试压,未配齐三用阀,外观失效,使用中出现自卸的; (十二)未按规定装卸、存放、使用单体的; (十三)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 (十四)各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堆放的闲置材料设备未及时回收的。 第九条 调度指挥 矿设立总调度室,某井设立井调度室。矿调度室负责与集团公司调度室保持联络,井调度室必须及时与矿调度室保持联系。矿(井)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各单位的生产协调指挥,上级领导的指令、指示的传达落实处理,基层各单位人员必须服从矿(井)调度室的调度指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500元∕次,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 (一)因调度人员原因,对上级领导指示、指令未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造成失误的; (二)对矿(井)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调度人员没有落实、记录和反馈的; (三)调度人员不能做到礼貌用语,文明调度的; (四)调度人员对井下现场调度不清,安排失误的; (五)基层单位人员对调度指令拒不执行或推诿扯皮的; (六)出现各类事故,调度员在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因而延误事故处理的; (七)出现生产事故,相关人员未在20分钟内向调度室如实汇报的; (八)在接到调度指令后,下井人员处理事故,班中人员未在20分钟内,临时安排人员未在40分钟内到达副井上口的; (九)调度监测通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未在4小时内修复,或未按要求布置监控通讯设施的; (十)各使用单位分管范围内的监测通讯设施出现问题未及时汇报调度室或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的; (十一)岗位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故意不接电话,延误生产时间的; (十

二)酒后或不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到调度室无理取闹,扰乱正常调度秩序的。 第十条 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移交的规定 (一)采掘头面搬家,安装移交等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企管部、供管科参加,各移交接收单位办理包括所有在用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状况等在内的一次性移交手续,并由移交接收单位在移交单上签字,移交单一式四份,由移交单位在移交当日送达下列单位:接收单位一份,供管科一份,生产部(生产办)一份,自留一份。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按原值扣罚责任单位。 (二)在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的,扣罚责任单位100~200元/条·项,并在两天内处理完毕;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或拒不处理的,按每条(项)问题200~500元扣除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移交其它单位处理,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条·项,因此发生的材料费用计入责任单位。 (三)未用或剩余材料设备,除现场会确定留用外,一律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 第三章 采掘头面管理 第十一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采煤面为工作面及其两道(三道);掘进头为开窝位置向里至迎头,掘进重车行车路线和扒装溜子道以及只为掘进服务的皮带机道,具体范围由生产部(生产办)根据头面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在用设备、电缆及其材料,五小设备、支护材料、轨道及其附件、皮带及其附件、各种管路及其附件、溜子及其附件、巷道文明生产等,在采掘头面开工及收作之前,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按本《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正常生产过程中,随采煤面推进退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采煤工区回收至指定地点(或仓库),交相关单位,并按本《规定》第十条办理交接手续。 (一)电机、开关、电缆、信号线及按钮,水泵、电缆盒、电缆勾、电绞,上井交机电工区。 (二)轨道及附件,包括道板(回收率50%),交运搬工区指定存放点。 (三)皮带胶带及其附件,交皮带工区指定存放地点或打上井交皮带工区检修。 (四)支护材料、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钢丝绳、铁鞋,上井交供管科。 (五)塑料管,交联采工区指定存放点。 (六)铁管及其附件,包括防尘、压风、排水用铁管,交通风工区指定存放点。 (七)电话线上井交生产后勤服务中心电话维护组。 (八)溜子头尾、电机牙箱、根节及各种小件上井交机电工区,溜槽、刮板、链条上井交预备队。 (九)采煤面乳化泵站的挪移,由采煤工区承担。 第十四条 采煤面结束,除单体、铰接顶梁、铁鞋。原则上由采煤工区回收上井交供管科外,其余设备、设施办理一次性移交手续,由相关单位回收上井。 第十五条 采煤面初次放顶前,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部、安监部分管部长签字,报请矿领导进行现场会审同意后,方可进行初次放顶。若因存在问题较多,不具备初放条件,按每条问题(隐患)100元处罚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后,经矿领导指定人员确认,方可进行初次放顶,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六条 采煤面遇到地质构造或出水等,需要突击建立排水点,水泵管路由采煤工区安装,使用塑料管路由采煤工区开票到联采工区领取,机电工区井上提供相应竹节、焊接瓦笼等,交采煤工区搭接吊挂管路,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第十七条 掘进头(包括压风、排水、防尘管路所有管路实行钢管化,由通风工区提供钢管及搭接配件,因巷道拐弯等需用塑料管,由联采工区提供,但搭接长度不得大于20m,否则罚责任人50~500元。 第十八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100元/处·次。 (一)管线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吊挂,管路漏水漏液漏风的; (二)物料设备未上架码放或码放不合乎质量标准化要求,未挂标志牌的; (三)巷道漏顶、失修未及时处理的; (四)水窝排水不净造成轨道被淹、人员过不去,或水泵被埋,水养子未挖净的; (五)回收的塑料管随便割断,造成每节小于50m的。 (六)所用仪表损坏不能正确示数的; (七)采煤面上下出口未按规定要求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或虽有加强支护措施但仍不能有效支护顶板的; (八)掘进头锚杆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的,顶板破碎未采取挂网措施的,巷帮超挖严重巷道成形差的; (九)设备、开关、电缆上易炭未清理,积尘未擦干净的。 第十九条 采掘头面或其它修护地点出现大块矸石煤块(0.4×0.4×0.4m3),金属材料、木料、水炭进入原煤生产系统,对责任者罚款50元/次·块。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块。质管中心、皮带工区负责监督实施,否则,对质管中心、皮带工区罚款100元/次,由此造成储煤小井卡楼、窜楼的,计入皮带工区月度事故率考核。 第二十条 采掘头面有出水征兆、瓦斯突出、顶板突然来压等异常情况,不汇报处理,继续进行正常采掘活动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对当班班长、跟班干部、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各罚款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按职务过错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正常生产条件下,交接班时必须将运煤系统运输设备上的载荷全部开空,否则,对责任人、当班班长、跟班干部各罚款50元/次。 第二十二条 新掘井巷工程的验收 (一)新掘井巷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生产办),由生产部(生产办)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安监部、施工单位、接收单位、财资部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入另一场所施工,并一次性罚款100~500元,同时,财资部门不得结算工资。 (二)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井巷工程,由生产部(生产办)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因此而造成拖延工期的,对施

工单位按200~500元/天罚款,并对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天,直至合格为止。 (三)因生产接续等原因不能再安排原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需由别的单位进行整改的,所发生的材料、工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巷道不经验收,不得拆除任何物料设备,经移交现场会确定留下的材料设备,要办理移交手续,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 (五)参加巷道验收的人员,要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并在验收移交单上签字,工资部门根据验收移交单给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造成严重影响的,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井巷维修制度 (一)生产部(生产办)负责每月下达巷道维修计划,并对巷道维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无特殊原因,完不成任务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项。 (二)生产部(生产办)负责巷道维修人员及巷道修护工区的主管领导,每月至少要对全井下主要运输大巷,主要进回风道及采区上下山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次。 (三)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区域内的巷道维修,对巷道失修达到10m以上地点,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供管科、通风工区及施工单位领导现场会审,编制专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巷道断面。施工完工后,由生产部(生产办)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措施或有关规定要求的巷修工程,要重新予以返工,否则,工资部门不得支付工资,并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四条 生产部(生产办)、技术中心每旬至少对采掘头面收尺一次,同时向有关矿领导、部门单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及时给定中腰线,发放开透窝、安全施工通知单。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第四章 生产准备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生产准备施工单位的责任范围 (一)预备队 1.负责工作面运煤系统所有溜子(包括转载机)运输安装试车和拆除回收,其中包括各部40T刮板运输机搭火,操作线、按钮安装,挡煤板安装,刮板运输机头尾打支杆压柱,以及负荷线、操作线、按钮、挡煤板的回收。 2.负责综采面安装拆除时切眼内扒、装、调支架用回绞搭火,稳固,信号铺设及其完工后的回收。 3.负责综采工作面支架的安装、拆除。 4.负责拆除综采工作面出口下料改大棚工作。 (二)机电工区 1.负责安装时地面提供给预备队40T刮板运输机头、尾、根节,电机牙箱及各种小件及安装单位使用的负荷线、操作线、按钮、信号线等。 2.负责40T刮板运输机信号系统的安装与拆除回收。 3.负责皮带、电绞、油泵、回绞、风机、各部40T刮板运输机的供电到开关及拆除期间的回收。 4.负责75KW以上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电机牙箱安装和搭火,以及拆除时的回收。 5.负责开关列车安装试运转,综采供电,高压管路铺设至工作面,及拆除时的回收。 6.负责综采工作面支架液压系统的整理达标,防尘系统的安装达标和拆除回收(包括转载机头)。 7.负责炮采、高档工作面泵站及其它临时泵站液压系统安装及回收。 8.负责煤机安装试车及拆除回收。 9.负责安装拆除时所有回绞的运送和回收,以及拉运支架路道上的回绞安装搭火。 10.负责安装拆除区域排水泵的安装。 11.负责液压支架井上解体装车、井下组装工作。 (三)通风工区 1.负责炮采切眼内防尘管路及甩头的安装和拆除回收。 2.负责除转载机头外各转载点防尘管路喷雾的安装拆除回收。 3.负责通风设施的建立、管理及局扇、风袋安装及回收。 4.负责两道防尘管路、防尘系统的铺设和拆除回收。 5.负责皮带机头25m防尘,灭火软管安装。 (四)运搬工区(运输工区) 1.负责工作面安装拆除期间所有的电绞、信号、安全设施的安装与拆除。 2.负责综采面安装拆除时液压支架及平板车运送工作。 3.负责炮采、高档工作面安装时所需单体、铰接顶梁、特殊支护材料装、运至切眼上头50m范围内。 (五)皮带工区(运输工区) 1.负责安装拆除期间皮带安装试车,信号安装及回收。 2.负责掘进区队使用皮带的一次性安装调试及拆除。 3.负责皮带安全设施的安装与拆除回收。 (六)联采工区 1.负责安装拆除期间的扶起吊棚,打支杆压柱。 2.负责综采面安装时切眼改大棚、刷角。 3.负责拆除安装时设备运送的辅助工作,如电绞峒室、回柱机稳固等。 4.负责拆除安装时排放水管路运送工作。 5.负责综采面安装拆除时切眼上头20T回绞稳固,开关列车打支杆等。 6.掘进巷道完工移交时,排水点水泵移交联采排水,以及工作面安装拆除期间的排水。 第二十六条 安装拆除期间的设备移交 (一)机电工区提供给安装单位安装用的溜头、电机牙箱(牙箱要加好润滑油)、根节、溜尾、尾轴及溜头上的各种小件必须在地面车间组装通电试运转。经机电工区、预备队、生产部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交接单移交给预备队,再由预备队解体装车下井,不合格设备不得装车下井,否则罚责任单位100~500元/件,因此影响安装的,给予责任单位200~500元/天的处罚。 (二)电绞开关移交:自通电之日起,机电工区2天之内必须达到完好标准,第3天办理移交手续,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1天时间处理。在安装至处理时间内出现问题仍由机电工区处理,并按拖延时间给予200元/天处罚。 (三)皮带、刮板运输机开关,在安装试车期间出现问题,由机电工区处理,处罚办法与电绞开关移交办法同。 第二十七条 安装验收移交要求 (一)刮板运输机 1.刮板运输机安装达到平、直、稳,运行时平稳,不晃动,溜头、溜尾搭接时,高度不小于0.3m,前后交错不小于0.5m,不带回煤,切眼运输机与顺槽运输机搭接合理。 2.刮板运输机挡煤板使用铁挡板并安装齐全,搭茬合理,各部小件上齐。 3.减速箱使用合格的

油脂,油量适当,各种保护罩齐全、完整。 4.刮板运输机电气设备达到完好标准,且炮采切眼运输机尾巴线、操作线必须达50m。 5.刮板运输机链条松紧适宜,卡兰、螺丝、刮板齐全。 6.刮板运输机运转时无跳齿、无刮卡、无飘链、无落链。 7.搭皮带机的刮板运输机头必须上挡板,使用铁马,横梁宽不超过电机牙箱。 (二)液压支架 1.支架安装要排成直线。 2.支架要垂直顶、底板,与顶板接触严密。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 4.相邻支架间无明显错差(不能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 5.各液压管路联接合理、齐全。 6.支架前无浮煤、浮矸堆积。 7.支架锚固头与刮板运输机连接好,销子齐全。 (三)开关列车、煤机、油泵 1.开关列车中车与车之间必须钢性连接。 2.开关列车上综采供电设备有接地极。 3.从开关列车至切眼输送机头间的电缆、防尘管路、高压管路吊挂整齐。 4.煤机线、煤机用防尘管路用电缆卡子捆扎好放在输送机电缆槽内,输送机尾电机线也捆扎在电缆槽上。 5.架间喷雾按规定安装,截止阀齐全,管路不漏液,支架每架均要安装测压阀测压管路。 6.泵站电气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润滑油脂合格,适当,保护罩齐全。 7.照明灯、通讯喇叭安装间隔符合要求,线路吊在支架前梁下,吊挂整齐,能正常使用。 8.煤机的各种保护盖板上齐全,内外喷雾正常,电气部分达完好标准。 (四)其它要求 1.所有设备、电缆、电绞、轨道的安装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2.向采煤面顺槽供电、供水、供压风必须在采区上下山(集中运输道)与顺槽交叉的三角门处安设断路开关,截止瓦笼。 3.综采面皮带机道4寸防尘管铺设至切眼100m处,安水头及过滤器;其它工作面溜子道、材料道铺设管路距切眼50m安装水针。 4.各种管路铺设遇有峒室,必须设有过道,不得影响保险峒使用。 5.皮带长度小于50米,综采、炮采、掘进用皮带宽度分别小于90、80、70cm,胶皮磨损严重大面积脱落,不得再次安装使用。 6.一次性安装,炮采切眼必须投入成套新40T刮板运输机,顺槽溜子也要经过检修后再进行安装;综采切眼运输机及转载机也要经过检修,磨损变形严重的溜槽、中板不再使用;各种刮板运输机链条磨损超过20%的不再使用。 7.一次性安装,综采面超前皮带全部使用新胶带。 8.安装完工整理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后,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进行移交。 第五章 机电设备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机电工区是全矿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机电设备的使用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以及全矿范围内其它单位机电设备的检查考核。 第二十九条 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和电缆的使用管理实行包机制和挂牌制。各使用管理单位每月底必须将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包机责任人名单报矿调度室,便于机电事故追查处理,同时要在设备电缆使用现场张贴悬挂明显的包机责任牌板和标志牌,否则,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处。 第三十条 对于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罚款50~500元/次,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一)采煤面每天检修时间小于4小时的,未有检修记录的; (二)掘进头每天检修时间小于2小时的,未有检修记录的; (三)机电工区月度内未对综采面所属系统全面检修一次的,未有检修记录的,未将检修记录经使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生产部的; (四)机电工区未执行煤机、掘进机周检制度的,遇地质条件变化周检少于2次的,未将检修记录经使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生产部的; (五)下井设备在安装使用后24小时之内出现非人为故障的,检修后在下一班发生事故的,综采面周检后24小时内发生事故的; (六)机电设备放在有积水或淋水的地方,或未采取防水措施的; (七)私自拆除挪用在用机电设备、电缆的; (八)下井机电设备无编号或编号不清的,达不到完好标准的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九)在用溜子头尾无两个回煤坑或回煤坑未清理的(切眼溜子、转载机除外); (十)乳化液配比浓度低于规定标准的; (十一)未使用电缆钩吊挂电缆,皮钩子吊挂信号、通讯、监测线或吊挂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 第三十一条 正常生产过程中,包括溜槽、立柱、煤机部件在内损坏更换的机电设备,由使用单位装车下井,并在5天内将损坏件回收上井。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件·天,罚单位主管领导50元/件。 第三十二条 因生产条件变化采煤面需补充的设备材料,由生产部(生产办)安排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安装到位。掘进头开窝等需安装溜子设备由相关单位提供合格设备,交掘进工区下井安装,工资科按定额计付工资。安装要求同生产准备,否则,因此影响生产,由责任单位支付生产单位工资,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天。 第三十三条 有关生产、机电事故考核的规定 (一)机电工区、皮带工区月度机电事故率按全井总产量1.5小时/万吨计算;采煤单位月度机电事故率按全区总产量10小时/万吨计算;洗煤厂月度原煤系统机电事故时间5小时;通风工区月度通防事故时间10小时;运搬工区月度机电事故时间10小时。 (二)上述单位事故时间月度累计考核,按超2元/分钟罚款。 (三)正常生产过程中,因人为或设备故障造成停产(停止运行)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事故时间累计外,同时给责任人1元/分钟的处罚。 (四)未规定事故时间的单位,因人为原因影响其它单位生产的,给予责任人1元/分钟的处罚,并给予单位主管领导20~5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机电工区要根据机电设备及备品备件库存情况及时准确上报需求计划,供管科及机电工区设备组按照计划及时供应,否则,按本《规定》第七条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机电设备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维护和处理事故的原则,必要时,由调度室统一安排有关单位协助使用单位处理。对不服从调度室安排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200元/次的处罚。 第三十六条 电气事故处罚原则:凡采掘单位分管范围内的漏电、接地故障,由采掘区队处理,高压故障由机电工区处理。较为复杂的事故,由单位提出,调度室安排机电工区协助处理,但事故单位支付机电工区人员工资,标准为50元/人·次。 第三十七条 对于生产中出现的一切生产事故,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由调度室值会同当日矿有关部门值班人员进行追查分析,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第二天早调度会进行通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第三十八条 对于调度室通知的事故追查,各单位要组织好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否则,对单位主管领导和缺席者罚款50元/天。 第六章 轨道运输管理 第三十九条 运搬工区是全矿轨道运输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全矿分管范围内轨道运输的轨道、电绞、安全设施的安装,日常管理,隐患处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同时负责全矿轨道运输车辆(车皮、叉车、平板车)的维修与管理,对采掘头面的轨道运输进行指导。 第四十条 生产部(生产办)运输组、安监部机运组负责对全矿轨道运输进行检查监督,确保轨道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第四十一条 采煤面上下顺槽(具体范围由生产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的所有轨道运输的轨道、电绞、安全设施等由运搬工区一次性安装,整理达标后,由生产部(生产办)组织移交给采掘头面(掘进头开窝位置向里随着掘进进行由掘进单位安装),未办理移交手续的,不允许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第四十二条 掘进头掘进所需轨道由运搬工区提供,电绞、信号及其按钮等由机电工区提供,否则,影响生产的,按本《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运搬工区必须对回收后再投入使用的铁道进行重新调直、钻眼等,除作特殊用的短道外,长度小于4m、轨型15kg/m及以下的铁道不允许再投入使用,轨道端部必须加工平整,道夹板与螺栓眼合理配合。否则,给予运搬工区20元/根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关于各单位下井材料设备装运的有关规定 (一)采煤面新面安装需要的单体、铰接顶梁、特殊支护材料,由采煤工区开票,交运搬工区装运至切眼上头50m内码放合格交采煤工区。 (二)掘进头钢带、锚杆、工字钢,正常生产采煤面的单体、铰接梁等,由采掘工区装运至使用现场。 (三)采掘头面使用的其它材料,由采掘工区开票,交运搬工区装车,在送票第二天16:00之前运至架线末端,办理包括车皮、叉车在内的交接手续,交采掘工区运至使用地点,并在24:00之前将车皮、叉车返至架线末端交运搬工区。采煤工区送票时间每周日、二、四,掘进工区每周一、三。 (四)联采工区用料,由联采工区装运至使用地点。 (五)通风工区密闭用料,由通风工区装车,交运搬工区运至架线末端,密闭设施在采掘分管范围内的,由采掘单位运至通风工区指定的有轨道处,每道设施给予采掘单位300元补助,其它范围内的由通风工区自己运送。 (六)运搬工区将装料车辆运送至架线末端后,接料单位必须在18:00之前安排人员接料运送。 (七)其它特殊情况下的下料,由生产部、调度室协调安排。 (八)不能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50~100元/次,由此造成车辆积压、材料丢失的,按本《规定》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五条 副井正常交接班时间7:00~9:00,15:00~17:00,23:00~1:00。运搬工区必须保证上下层罐能同时上下人员,否则,罚运搬工区200元/次,工区主管领导50元/次。 第四十六条 乘罐、人行车人员随身携带长度超过1m的工具、物料必须装车上下,否则,罚责任人20元/件·次。 第四十七条 主要大巷有架空线段,禁止人力推车。所有物料设备车从副井口或架空线末端全部交由运搬工区电机车编组拉运。正常情况下,从副井上口架线末端运送时间不允许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下,由调度室协调,否则,罚责任单位或个人100~200元/次。 第四十八条 关于车皮、叉车、平板车的管理 (一)轨道运输车辆实行计划领用、凭票供应的原则,各用车单位必须提前8小时以上到运搬工区申请车辆使用票,注明车辆编号、用途、交接地点。用车单位必须在48小时交还运搬工区,并凭现场交接签字到运搬工区值班室销票,特殊情况下必须由用车单位书面申请报有关领导签字后可适当延长,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元/天·车。 (二)车辆供应按先远后近、先急后缓的原则执行,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车。 (三)运搬工区应保证施工单位的座底车数的供应(具体数量由生产部根据情况确定),并对各头面座底车数进行核查与考核。否则,对运搬工区罚款100~200元/次,对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四)使用车辆单位的接车员应在指定地点接车,运搬调度站按计划分车,不得抢车。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运搬工区应加快车辆周转,保证每班在上半班供给使用单位的班计划量的一半以上,下半班在交接前2小时完成计划供应量,用车单位以重车换车皮,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对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五)运搬工区车管员每日15:00将矿车当日井上、井下分布情况的日报表分类,送生产矿长、掘进副总、生产部部长、生产部掘进组,并逐日考核。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六)使用车皮的单位矸石炭未装满(低于车沿下300mm)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元/车。矿车三环链一处不挂的,对

责任人罚款10元/车。 (七)掘进、修护、清理用空重车,一律在架线末端进行交接,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元/车。 (八)运搬工区对车底厚度大于0.2m车皮要及时清挖,否则,罚款20元/车。 (九)新购、检修的车辆必须经过验收,不合格的车辆禁止投入使用。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辆,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50元/辆。 (十)运搬工区对轨道运输车辆按规定检修、编号,否则,对运搬工区罚款20元/车。 (十一)井下闲置车辆,运搬工区必须落实到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否则,罚运搬工区车管员20元/车。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 (一)凡是需安装的电绞,必须经会审给定安装位置,未经会审擅自安装的; (二)稳设电绞和铺设轨道不合格的(包括花道); (三)运输安全设施未正常安装到位的(包括地滚、霸经轮); (四)图牌板不全,设备不完好未及时修理的,或强行使用的; (五)供应材料设备不达标,加工花道不合格的; (六)有轨道斜巷,流水冲刷轨道的; (七)下井电绞未经生产部运输组审批,未经生产部、安监部验收合格的; (八)电绞钢丝绳使用后未及时盘起,出现排列不整齐、跑偏、打结、扭曲,磨损其它材料设备的,地滚、站滚、压绳轮等不转的; (九)凡需移交的电绞、轨道、安全设施,未经生产部运输组办理移交手续的; (十)下发轨道运输通知单未及时解决的; (十一)未经允许将运输途中的材料设备擅自卸车的; (十二)材料、设备、支架等“超长、超宽、超重、超高”,大件由于装车质量,导致在运输过程中掉道、翻车、脱落、撞坏其它设施的; (十三)在电绞峒室、保险峒内随意堆放材料设备,影响正常使用的。 第七章 皮带运输管理 第五十条 皮带工区是全矿皮带运输管理的主控单位,负责分管范围内皮带运输的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其它单位的皮带运输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接受生产部运输组,安监部机运组的业务指导,考核检查。 第五十一条 皮带工区负责全矿所有皮带的一次性安装拆除工作。采煤面顺槽皮带,掘进用皮带,由皮带工区安装整理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后,由生产部牵头移交给采掘头面管理,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五十二条 正常生产过程中,掘进头需增加的皮带及部件,由皮带工区提供,掘进工区装运至掘进头使用,损坏需更换的皮带及部件,除电机由机电工区提供外,其余均由皮带工区提供。否则,由此造成丢失,影响生产的,按本《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皮带运输机滚筒、托辊,必须转动灵活,否则,滚筒不转,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0元/个;托辊不转,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元/个。 第五十四条 皮带运输要保持良好的文明卫生状况,出现跑偏洒炭,必须及时调整和清理,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50元/处,因此而造成撕坏皮带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500元/次,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次。 第五十五条 应尽量保持皮带的长度,任何人不得人为割断皮带,否则罚责任人200元/次,责任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 第五十六条 用皮带运输材料设备造成皮带撕坏,影响生产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500元/次,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次。 第八章 其它 第五十条 井下文明生产责任区划分: (一)采煤单位为工作面两道(三道)的责任范围内; (二)掘进单位为掘进头重车行车路或及料场范围内; (三)运搬工区为井下有架线巷道及副井上下口,主斜巷及其上下滑板; (四)皮带工区为-370三条设备上山及分管范围内皮带机道; (五)机电一区为井下变电所,主泵房及周围30m范围内,-370组装峒室,井下各水仓入口及其斜巷; (六)联采工区为井下没有责任单位的所有巷道; (七)其它单位、部室由生产管理部根据矿井采掘生产活动进行明确划分。 文明生产环境考核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巷道设计部门在进行巷道设计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上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运输安全间距,车场长度,保险峒室,安全设施,电绞安设等要求,在设计中明确规定;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施工。否则,罚责任人50~200元/次,责任单位主管50元/次。 第五十九条 井下ф1.2m及以上绞车的日常使用运转检修划归机电工区管理;55kv及以下电绞的安装(包括打地锚、支杆、上安全设施),划归运搬工区(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除外);专门供皮带使用的小绞车由皮带工区负责日常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第六十条 副井口管理:井口台、围栏、安全门、信号室、摇台、推车机、泵站管路及文明卫生由运搬工区管理,其余由机电工区管理。 第六十一条 井下巷道修护,除采掘头面职责范围以外的,由联采工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第六十二条 井下压风主干管路的安设回收(包括管子装运)与日常管理,由机电工区负责;掘进头压风管路由掘进工区安设与管理;其它临时性用风地点,由联采工区运送塑料管理至交接位置,机电工区提供管路连接件,交用风单位安设与管理。否则,由此造成漏风,质量标准化不达标,影响生产,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处,责任单位100~500元/次。 第六十三条 井下临时性水点的建立与排水,按巷道文明生产职责范围划分,并随着巷道文明生产范围的变动进行移交,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某某煤矿原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第六十五

条 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某某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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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管理思路


企业生产管理思路内容显示中企业生产管理思路
生产管理思路
一、生产管理
1、抓生产管理的5项职能(组织职能、指挥职能、协调职能、监控职能、服务职能)的落实,坚持6项原则(效益原则、计划性原则、统一性原则、预见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处理好6种关系(整体与局部、甲方与录井、录井与钻井、录井与测井、录井与测试、工农关系),确保3个畅通(上下信息畅通、工作流程畅通、决策指挥畅通)的生产管理思路。
2、开好3个生产方面的会,包括生产会、探井动态分析会、完井资料预讨论会。3个生产会议组织分工是:袁吉鲁副总师和孙华贻副主任负责生产会议;王福海副总师和郭伟华站长负责探井动态分析会;孙兴海副总师和何明坤副主任负责完井预讨论会。
3、关于生产指挥的问题。强调生产指挥的严肃性,进一步完善原来制定的生产管理制度、管理程序、会议制度等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运行及生产指令要有统一性和一贯性,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有随意性,各项生产指令要有依据,一旦发出指令,要强调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指令的发出一是体现在各级生产会上;二是搞好日常生产问题的处理,强调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根据生产情况随机应变,不断改进生产指挥技巧;三是生产指挥人员要靠前指挥,紧贴现场实际。目前,生产会制度坚持的不是很好,抓生产的同时,要抓生产会的开会纪律。
4、在管理问题上,与生产有关的科室、单位的管理人员,对生产要做到心中有数:生产办要对生产的运行情况,特别是井上的仪器总量、使用状况、人员状况、单井总的地质要求,车辆使用,信息通讯等,要做到心中有数。技术监督科要对现场质量、资料质量的总体情况,新仪器的使用情况,资料应用的总体情况,用户意见等,要做到心中有数;监督站要对现场的钻探情况,本井的下步预测情况,关键环节的技术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供应站要对分公司的用料、配件需求(短期预测)等要做到心中有数;分公司要对小队的生产状况,所管井的钻探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其他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简况以及本单位盆和生产的工作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要做到上述几个心中有数,管理人员要前移工作重心,及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且要体现在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工作思路中,深入抓下去。总之,生产是公司的管理中心,是经营的基础,是赢得甲方信誉的根本,各个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以创新的工作运行好生产这条线。
5、新仪器的问题,凡是上新仪器的,技术监督科要组织好新技术推广,制定推广计划,相关单位要拿出具体的试验方案,试验人员要及时填写试验记录,试验完成后写出试验报告,仪器投产前要制定资料录取标准和评价标准。
6、高度重视协调问题。与公司外部生产协调问题,全面协调与甲方、相关方的关系,理顺与甲方、协作方的生产关系,特别是与勘探部、监理部、采油厂、钻井公司的关系。措施应该是:生产办加强与管理局生产管理部、勘探部生产科以及钻井分公司的联系;技术监督科加强与勘探部生产科、项目科的联系;研究解释中心加强与采油厂地质所的联系。对甲方提出的生产中的问题及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反馈意见。
二、技术管理思路
按系统管理的思想和信息化的要求完善三大系统的管理,一是录井资料采集系统,二是录井资料传输系统,三是资料存储应用成果系统。
1、关于现场录井队:必须稳定录井小队,使其逐步形成独立完成单井资料录取、整理和上交的主体(外部市场使用强队)。要实现无监督生产(小队要学习监督技能,要学会独立完成一口井的能力,提高独立作战能力。目前主要缺乏对钻井的协调和控制能力)。
2、分公司要形成单井—多井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中心。分公司要强化生产技术管理职能,生产技术办的人员要做到独立管理一口井,完成一口井的资料录取整理上交工作。
3、监督站(技术管理中心)要形成从多井—区域的地质管理中心。加强整体领导、配备必须的设备和车辆、后面的技术人员管理要突出面上的分析。
4、研究解释中心要形成公司的技术支持中心。分析化验技术要满足现场技术管理的需要,及时拿出成果;研究、解释要在资料应用上下功夫,成果要有录井特色,要及时形成向上级汇报的成果资料;设计要准确,确保设计质量。、
5、信息中心要形成公司的信息化录井资料中心,便于查询应用,现场软件要及时采取措施,拿出适合现场的解决方案。
6、技术监督科是录井质量宏观管理的主体和录井科技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仪器的推广应用工作,确保推广效果。检验中心要研究完井资料整理标准的进一步完善的资料内容。
7、生产信息的传递要分层次逐级上报,日常录井信息由生产办负责。涉及技术决策的信息由监督站传递反馈,并请示甲方。
8、公司形成管理决策主体。要形成由原来企业生产管理思路

企业生产管理思路内容显示中的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三、小队的培训方法
小队的培训采取公司培训和分公司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紧密结合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及现场实用技术为主,侧重于应用,侧重于掌握与提高。主要采取专家讲课和实际操作训练为主,重在实践中训练。
分公司要针对薄弱环节在实际工作中训练技术骨干。一是实行完井包干制度,小队的录井、完井资料整理由小队全权负责,然后建立资料最后答辩制度,资料答辩不能通过的要有处罚制度。二是骨干的实际培训以井为主,凡是针对一口井拿不下来的技术管理人员、小队骨干,分公司要采取措施。
四、关于创新工作
创新是生产管理永恒的主题,创新是一个单位生机与活力的重要体现,创新是“负责任,有能力”的灵魂,所以要求生产战线上的同志们,都要思考创新、勇于创新。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是我近期的体会和思考,在此简单讲给大家,希望引起各位的思考和注意。
1、关于设计。要大力推广应用“五项关键技术”。
2、关于施工中的管理。监督管理和技术管理要大力推行“现场地质预测与决策技术”。
3、关于信息化。录井信息化是录井行业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要从信息化的角度大力引进和推广录井新技术。录井信息的传输与监控要纳入生产运行的正常管理,建章立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把地质录井公司首先建成一个钻井过程中地下地质信息的采集公司。
4、关于录井。从勘探对象以及勘探开发的需求出发,建立和完善录井技术系列,特别要“建立现代录井技术体系”为契机,进一步理顺我们的管理,特别是发展问题。
5、关于现场的地质风险问题。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要研究风险管理的技术与技巧,高层次的管理人员要学会化解风险。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是思维方式的科学;其次是运用智慧园原理化解风险;三是要逐步建章立制,运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化解我们的风险。
6、关于人员素质的管理:生产管理很重要的一点是人员的管理,没有高素质的人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生产。生产战线上的同志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从自己的思维方式改变上提高自己的能力,科学思维,经常训练自己的思维,变传统的逻辑思维为主,成为逻辑与形象思维结合的思维模式。然后是注意学习,学习管理方法、学习录井技术、学习别人的长处。提高自己驾驭生产的能力,提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的能力。
五、目标
建立和谐有序、心情舒畅、共同发展的工作环境。
企业生产管理思路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一: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

1、建立安全领导检查机构

由项目经理xxxx,专职安全员xxxx,总工程师xxxx、现场技术员xxxx、xxxx等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每月由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2~3次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和吊装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的检查,并有记录。

⑴安全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每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

⑵施工现场不但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整齐有序、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生活卫生设施等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工作。

⑶基坑支护,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基坑、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须勘察,摸清地质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周壁支撑,对于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确保边坡的稳定,如确需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在基坑中施工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场,酒后不得进场。

⑷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制。用电量在50kw以上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从而达到安全目的。

⑸吊装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并有专人负责在一旁观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范围。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项目部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考核,其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工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考核的内容有: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吊装工程、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等的考核。

⑴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等进行考核。

⑵文明施工根据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进行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现场施工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等进行考核。

⑶基坑支护根据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对施工方案、施工荷载、作业环境、基坑施工人员配戴安全帽情况等进行考核。

⑷施工用电根据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对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用电档案等进行考核。

⑸施工机具根据检查评分表扣分标准,对下列事项进行考核,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翻斗车、潜水泵、打夯机。

⑹施工机械根据检查评分标准对机械保养情况、安全作业情况、操作人员安全知识进行考核。

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负责人对各个班组和技术人员工作及工程的优良进行安全和监督管理,进行经费落实。

技术员进行各个工种技术交底,监督生产质量是否合格达标。

安全员进行各个分项工种的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对班组的作业进行检查验收。

电工、设备维修组长负责临时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执行,进行现场电气安装、拆除、维修、检测及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施工机械由机械组组长负责,做好机械的保养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及操作培训工作。

4、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建立每月2次安全检查,并填报验收检查单。安全检查由安全员、总工、技术员等人按期进行,检查的内容有安全管理:

主要对施工中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事故分析中,事故大多不是因技术问题解决不了造成的,都是因违规所致,应做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资料的积累,以提供检查人员对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确认。

5、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严格按教育制度执行,项目部由经理每月按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把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责任传达到各管理人员,对一标: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进行集中学习。并对项目部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剖析,对普遍存在不安全因素加以强调;由安全员下传达各施工组及各人。

项目总工组织施工队及管理人员学习对施工现场、生产环境、环境工程特点及安全因素,把各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挂在操作人员显注的地方,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教育,变换工种实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6、施工队与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

在施工前由技术员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

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配合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挖掘机作业半径内,须进入必须待挖掘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清理边坡,平整作业。在基坑中施工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不穿拖鞋进行施工、不得带小孩进入基坑及施工现场,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方案二: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

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要着眼点和根本落脚点。按照县委的要求,整改提高工作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整改提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让职工干部直接感受到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通过建章立制,形成保持先进性的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为了抓好整改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重要思想为指导,对照《党章》及《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按照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针对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最希望解决又能够解决的事情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搞好集中整改,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提出审议整改提高工作思路、方案,确定整改提高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导和组织全局整改提高工作,确保整改提高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负责和协调整改提高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通过分析评议阶段多方面、多层次征求意见,结合我局党组、党支部和每位党员的实际,我们梳理出我局党组和党支部及党员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过于侧重业务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和深入;二是没有以坚定的理想观念指导整个局机关实践工作;三是局党组成员数和全局工作人员数过少,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安全生产宣教和执法工作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五是全局服务意识,特别是全心全意为存在困难的企业服务的意识有待于强化。

四、整改措施

结合我县安全工作实际, 针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反映的以上突出问题作为近期整改提高的重点,确定整改措施。

(一)关于学习问题。

1、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继续深入学习*重要思想、《党章》和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等。要确保每月集中一次,开展对党的相关理论的学习教育活动;

2、要审时度势,开展重点理论知识的学习活动。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进行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浙江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贵州、山东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3、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应用于实际。要充分利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学到的党的理论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用理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效率;要让广大党员在学习和工作中切实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创建平安永嘉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以提高其工作的热情。

该项工作由刘伟都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

整改时限:第 1、第3项全过程,第2项在6月份前完成。

(二)关于强化理想和宗旨观念问题

1、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让全体党员都树立崇高的理想观念。要通过学习党史、党员先进事例、缅怀革命先例等活动,教育每个党员都 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个人努力落实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上,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关键时刻不迷失方向,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组织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反对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2、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的要求,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对局机关已经制定的 《首问负责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ab 岗工作制度》和《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等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制度 要继续予以健全,并不断加以落实。各位党员要在严格遵照执行有关制度的同时,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该项工作由汪少超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 。

(三)关于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1、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控制事故指标。 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具体的目标是: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有所下降;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2、进一步强化考核,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单位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落实乡镇各片长、各驻村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片长和驻村干部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在年终时对其安全工作实绩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3、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今年10月份前,要在县、乡镇两级分别建立各自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并确保其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运行;通过一年的努力,在全县各重点 村(居)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一年的努力,全面加强全县企业特别是瓯北镇企业的基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经济投入、机构配置、人员配备三到位。

4、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的作用。要指导全县 各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安全生产自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自律管理工作制度,协助政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和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本行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该项工作由朱年冬局长负总责,汪少超、刘伟都两位副局长具体责任,各科室协力完成 。

(四)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 推广和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abcd分类管理制度。 在整治过程中,要巩固a类,提高b类,整治c类,淘汰d类。其中调查摸底和评定分类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提高工作在 12月30日 前完成。

2、堵疏结合,努力完成三合一专项整治工作。在三合一专项整治过程中,不但要要求企业人员立即搬出,而且要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要求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要求建造职工宿舍,彻底改造三合一厂房。瓯北镇珠岙童装城的三合一专项整治工作要在今年11月底前彻底整治完毕。

3、对危化品、烟化爆竹进行集中治理。在继续搞好两关闭、五整顿的基础上,继续对我县特别是黄田电镀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电镀企业。着手建立健全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系统,确保危化品安全运输。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死灰复燃。

4、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小矿山进行集中治理。突出非法开采这个重点,坚决打击无证无照非法开采矿山的行为。

(五)关于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平问题

1、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安全生产法》实施三周年之际,继续广泛进行宣传贯彻,使全社会都知道这部法律。

2、完成安全生产千十百万培训工程任务。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千十百万培训工程对永嘉的要求,今年要努力完成培训安监员100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1万名、企业员工8万的安全生产培训任务。

3、继续坚持边检查,边宣传教育、宣传教育为主,处罚惩戒为辅的原则,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纳入目标管理。重点工作要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按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检查,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2.实行制度约束。修改、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用以约束和规范各项工作的实施,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3.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全体职工会议通报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和建议。

4.强化规划管理。加强工作的计划性,重点工作要有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安排,以保证重点工作的完成。

5.搞好协作配合。要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整体观念,各负责人和有关科室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方案三: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为员工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保障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节约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全面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效能监察方案:

一、监察目的

此次安全管理效能监察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有效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规范安全工作管理程序,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为目标。

二、监察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现场隐患排查情况。

三、监察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源的辨识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4、特种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

5、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6、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

对公司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摸底,充分全面了解并掌握广能集团及嘉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监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制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11日-9月30日)

1、自查自纠。公司各单位对照广能集团及嘉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自查,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检查和抽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现场实地核查、跟踪监督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摸清公司目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问题整改阶段。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汇同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给予处罚。同时,针对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4、考核阶段。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将纳入各被监察单位的年终考核中。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

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和所取得的成效,对工作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写出总结报告,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监察方法

1、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主要检查: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到位;各级安全员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和落实;安全的责任和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了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监督检查安全培训工作是否有效。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是否完善,培训工作是否有效。

3、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各项工作的安全管理标准和各项工作反三违控制指导规程进行经常性的认真检查和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或措施;整改方案是否规范、措施是否有力,运行是否落实。

4、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追究。主要检查: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采取了有力措施把损失降到最小;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及时上报;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对受伤害的职工进行规范的善后处理;是否对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细节与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整改建议,并建立长效机制;对违纪违法或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安全事故发生,是否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5、生产现场隐患检查。主要检查起吊作业、支架装配、厂房房顶、易燃易爆品、搬运作业等重点环节,做好车间平面布置检查、建筑物情况检查、车间环境检查、厂内运输检查、设备状态检查、操作管理检查、防灾设施检查等,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公司经理xxx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xx、xxx、xx、x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企管部部长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督促检查。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监察决定书》。

3、过硬考核奖惩。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工资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效能监察主要针对公司各级生产安全责任人履行职责、执行法规和完成任务等重要环节,围绕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控制规程、落实责任追究等关键内容,检查安全生产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时效性,纠正安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加强管理行为控制,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必要性,拓宽思路,解放思想,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

2、搞好协调,落实责任。效能监察工作涉及的单位及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加强协调,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通报情况和沟通有关信息,避免错位脱节;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要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进行此次效能监察,查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效能监察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起来。

3、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在效能监察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于律已,遵守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要以效能监察工作的新成绩促进公司又快又好的发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2页

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加强教室管理,提高教室的利用率,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枫林校区的综合教学楼、音乐楼、艺术设计楼、第一、二、三、四实验楼、大学生文化会堂以及红角洲校区的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及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由教室管理科统一管理。

二、教室的使用统一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按教学要求开放。如有其他教学或非教学使用,须由使用单位向教务处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报教室管理科,方可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

三、教室的布置由学院统一安排,国旗和由教室管理科负责布置和维护。

四、各教学楼的电铃由教室管理科统一调试和维护。

五、各教学楼卫生、教师休息室、教学使用粉笔、黑板擦及教室财产损坏报修由教室管理科统一管理。

六、学生应爱护公物,不准破坏教室的门窗、桌椅、电风扇、电脑、空调等公共设施。破坏公物者按学院有关条例从严处理。

七、学生应保持教室的整洁、卫生。不准带早餐、零食进入教室;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不准在墙壁、黑板、卫生间挡扳、门窗座位上乱刻乱画。

八、学生应注重仪表,举止文明。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室及大厅大声喧哗;尊重管理人员,不准有污辱他人人格的言行。

九、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关好门窗。

十、自觉遵守教室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不准在规定时间之外滞留或进入教学大楼。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事关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体现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例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出台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严格了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等等。但是,目前我国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与小康社会的目标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各类安全事故高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是人为所致,而人为原因与管理又有着直接的联系,它不仅涉及到企业,而且还延伸到各级政府及管理职能部门。因此,这些问题无疑与安全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一直十分严峻,突出表现为伤亡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据统计资料分析,最近几年,全国各类事故每年死亡人数都在10万人以上,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每年死亡人数15000人以上。形势严峻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职业危害严重。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约有50多万个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达2500万人以上。以粉尘危害为例,目前全国尘肺病患者约1万人。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有些企业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管理,致使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规章制度松驰,有的企业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存在大量事故隐患。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目前仅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帐就高达40多亿元。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又十分恶劣和危险的条件下作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不重视安全生产

在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说是企业法人代表,行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并不重视安全生产,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企业老板“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违法生产经营或者知法犯法,导致事故不断,死伤众多;二是有些企业由于产品对路,适应市场的需要,效益较好,再加上多年没有发生大的事故,对安全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无关紧要;三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熟视无睹,疏于监管,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走马观花。如每年年终组织的安全责任考核验收,可操作性差,流于形式,容易给企业负责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安全管理就这么简单,不用创新与投入,就能获得地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由此可以看出,企业负责人往往只要经济效益和“票子”忽视甚至不要安全生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没有意识到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需要进一步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它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但是,很多企业并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有关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我们都知道,安全工作既是一项管理工作,同时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所涉及的内容和领域非常广泛。另外,企业机构合并、人员裁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首当其冲,导致安全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缺乏安全生产保障

企业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对于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非常重要。目前,部分企业建设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审批制度,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留下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有的企业采用比价采购的办法,降低成本,导致采购的劳保用品质量低劣;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从业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无法获得医疗救治、职业康复和经济补偿,有的企业出了工伤事故不进行工伤鉴定,不享受工伤待遇,更严重的是造成工伤或疑似职业病就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企业缺乏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直到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使用的是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安全条件极差,粉尘、噪音超标严重,通风不符合要求,照明很差或不足,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的条件下作业,导致了伤亡事故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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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病发生率居高不下。

4、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低,缺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我国劳动者文化和技术素质普遍较低,受教育阶段缺乏安全培训,参加工作又缺乏安全教育,并且大部分劳动者还是考虑如何赚钱养家糊口的问题,希望多挣一些钱来改善家庭的经济生活而忽视了平安即是福的简单道理。另外,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业病)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比例发生在进城的民工身上,他们从农村的环境一下转换到陌生的工业环境,精神处于紧张状态;有些民工(特别是生产忙时招来的季节工)未经培训就上岗,甚至从事一些特种作业或者危险作业,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违章作业,如工业气瓶在无防震圈、防护帽的情况下,猛摔猛碰,野蛮操作;车工操作时违章戴手套,不戴防护眼镜比比皆是;更严重的是无证人员从事行车、叉车、喷漆、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二是很多劳动者缺乏安全知识和意识,认为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必要,往往不按规定佩戴或者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由此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职业病时有发生。

5、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存在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安全责任制是安全部门的事,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没有多大关系;有的企业对安全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出了事故再要”的现象,不出事故,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也被忙碌的生产所冲淡,引不起领导足够的重视。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及时修订,检查时拿出的规章制度都是十几前计划经济时代制订的,早已不适应现在企业发展的需要了。有的企业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每次检查时提出的问题,不能认真进行整改,又没有制订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事故不断发生。很多企业对外进行承包或租凭,而部分承包单位和个人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的资质。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用品,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全方位、全员和全过程做好工作。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以市场为导向,安全工作也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由传统的安全管理向需求管理上转变,由落后的“事后调查”向“超前预防”管理转变。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其原因大多是因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等人为原因造成的,如生产经营活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保证安全生产规定,设备、设施、工具、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缺陷,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等。因此,企业应通过广播、报刊和网站等各种舆论工具,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然后通过执法检查,抓好其各条款的落实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后,进行调查时,才发现存在很多问题。

2、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必须要由企业“一把手”挂帅领导,统筹协调,负全面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安排副职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依法持证上岗。通过培训,让各级领导干部逐步掌握要求设置的安全技术规程,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章指挥,并在企业安全生产决策和投入中表现出决断能力,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其工作效率。另外,对普通职工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要狠抓班组安全建设、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变换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教育,坚持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性

我国已建立了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要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设立专门的帐户或者科目,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并且要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的会议,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对反映的安全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管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必须及时更新。在工伤事故中,因为设备本身不安全导致的工伤事故不在少数,应定期对设备的传动部分、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修。购买新设备时,必须同时购买与其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企业要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并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企业职工的劳动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相距甚远,而劳动环境的好坏,是导致伤亡发生与否的因素之一,改善劳动条件,不但可以减少伤亡事故,大大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而且还可以提高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增加企业凝聚力,从而增加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甚至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使劳动者健康、舒适、愉悦地工作,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5、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构筑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桥梁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许多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需要由具有相关的专门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来完成。很多企业缺少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希望能从社会上的有关中介机构聘请到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而有些企业配备安全生产专门机构和人员会造成经济不合理,可以与中介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同的形式,由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政府也可以组织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或者企业安全专家进行安全检查或诊断,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状况。

6、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为一种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其管理思想机制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其管理思想最能体现“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又具有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的特点,要求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仅可以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达到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目的,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消除国际贸易壁垒和改善我国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国际形象。

安全生产是一项艰巨、长期、复杂的工作,“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环境,都不能有麻痹思想,企业要警钟长鸣,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争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状况的根本好转,保障人民更好、更快地建设和实现“安全小康”社会。

公司网络管理规定


公司网络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提供IT集中化管理的规范,包括网络中心机房管理,网络接入管理,IT集中化支持服务和IT资产管理。

2.此规定也包含了有关IT的正确使用,信息安全和集团内部各单位的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原则及相关前提条件。

第二条依据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管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范围

集团网络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上投大厦内所有单位、部门和员工均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主机房安全规定

1.机房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内严禁吸烟。

3.机房内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它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非集团信息中心和信托公司电脑部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主机房(特许人员例外),工作人员进出主机房必须随手关门。

6.机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完好情况。

第五条主机房净化规定

1.机房内应及时清扫卫生死角和可见灰尘。

2.精密空调应调节适合温度以适应计算机设备的运转。

3.机房应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机房工作人员须穿专用拖鞋进入机房。

6.机房用品须定期清洁。

第六条主机房参观管理的规定

1.经信息中心主管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2.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公司指定人员陪同,并登记出入纪录。

3.参观人员不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

4.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

第七条网络中心办公区域管理规定

1.网络中心办公区域包括信息中心办公区域及信托公司电脑部办公区域。

2.办公区域内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3.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

4.非经有关领导及信息中心主管及批准,办公区域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有碍办公环境的设备(家具、电器等)。

5.办公时间内须保持办公环境安静,不大声喧哗,不播放音乐。

6.办公区域须定期清洁,值班人员须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7.值班人员每日下班前需认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

第八条主干网管理规定

1.集团信息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和发展规划,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2.信息中心负责楼层接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日常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移动、改动有关设备。

3.主干网及楼层网络跳线一经固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改变,如有线路调整,需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报信息中心审核网-同意,由信息中心网络部进行有关跳线工作,更改完毕,网络管理员需做好相应的文档记录。

第九条子网接入单位职责规定

1.各子网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子网内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指导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2.子网接入单位在信息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负责按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子网进行建设、运行和管理;

3.子网接入单位指导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4.子网接入单位负责和承担下一级接入单位和用户的管理、教育、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

5.负责本级网络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6.负责保存本级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上一级网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Ip地址、用户账号申请与电子邮件

1.与集团公司主干网络相连的电脑及网络设备Ip地址由信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

2.入网单位应统一向信息中心申请分配或增加Ip地址。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信息中心有权切断乱设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3.用户要求入网和个人要求办理电子邮件户头,应经过其部门主管同意,并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审查同意后由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逐个登记,在有关系统上开户,分配Ip地址,办理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计算机和用户方可入网运行、对外通信。

4.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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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电子邮件(包括所有内部邮件)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4.1每位集团员工只能拥有一个后缀为*********.com的电子邮箱,员工可以发送邮件至公司外部,但仅为工作用途。公司禁止所有不恰当的邮件传递行为并将其视为违反公司规章。

4.2严禁发送附件具有下列扩展名的邮件(例如:.exe,.vbs,.com,.bat,.cmd,mdb等等。

4.3每封发送邮件大小:原则上<=2M字节。严禁向非集团信箱自动转发邮件。

第十一条上网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

1.上网信息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后果自负的原则。上网信息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2.各用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

2.1不得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

2.2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

2.3与涉密文件、资料、数据和涉密科研课题相关的微机严禁联网运行。

3.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3.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3.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3.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3.5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6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任何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4.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4.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4.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5.从Internet上下载文件有大小限制,任何例外必须报请信息中心批准。

6.信息中心和各接入单位要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7.信息中心、接入单位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集团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8.对于盗用Ip地址、盗用他人口令、入侵及破坏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违反网络用户行为规范的行为,信息中心将要求相关子网部门予以配合,并会同集团有关部处共同查处;处罚分为警告、停止户头、停止单机上网、停止子网上网、集团通报批评、罚款;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者,要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信息中心。

第十三条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某煤矿关于加强工矿物资防盗管理的补充规定


某煤矿关于加强工矿物资防盗管理的补充规定

某煤矿关于加强工矿物资防盗管理的补充规定

某煤矿关于加强工矿物资防盗管理的补充规定

一、保卫科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各类案件的侦破力度,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各类盗窃行为,有效控制盗窃案件的发生。对一般盗窃案件,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侦破,否则:

(一)对在一个月以内没有侦破的,罚保卫科500元,对科长、副科长再各罚100元;

(二)两个月以内仍没有侦破的,按盗窃物资损失额的50%对保卫科进行罚款,并对科长、副科长各罚200元;

(三)若提前发现或案发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侦破,并挽回损失的,矿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嘉奖。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直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工矿物资管理责任。哪个单位丢失物品,哪个单位负责全额赔偿,同时:

(一)对丢失物品的直管者、分管、主管领导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的罚款,并将责任人调离原岗位至采掘单位;

(二)若为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一律解除合同、开除矿籍;

(三)对丢失物品而不向保卫部门报案的,一经查出,除加倍处罚外,对单位主管领导另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版权所有

三、各单位需下井的材料、设备等,在下井前由单位自主安排相关人员跟踪监督下井,中途丢失由监督人负责;材料下井后直到移交生产单位前,由运搬工区负责;单位回收上井的物资上井后,由回收单位安排人员监督移交入库。以上凡发生丢失的,由责任单位全额赔偿,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运搬工区应加强上井车辆的检查,对矸石车中装(混)有工矿物资(无主)的,要找地方暂存,并分类码放,集中移交。

(一)对暂存的废旧物资要有专人保管,防止失盗。若因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物资丢失的,罚运搬工区500-1000元。

(二)若把装(混)有工矿物资、煤炭的车辆直接送到排矸系统,并倾倒矸石山的,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20xx元,罚责任人200-500元,罚单位主管领导及当班班长各100-200元。

(三)对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炭、劣煤、杂物等,应尽可能在井下进行分拣;在井下无法分拣的,车辆上井后,要分别移交给相应的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并如实签认交接单。否则,若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每发现一次罚运搬工区1000元。

五、各单位回收上井的废旧物资,由单位负责移交给供管科(站)废旧库,不按时移交或不移交造成物资丢失的,每发现一次,将按丢失物资残值的100%处罚责任单位,并对单位主管领导各罚款100-500元。

六、洗煤厂是手选矸石、洗矸产品和大矸石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对出矿放行的矸石产品负完全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矸石产品出矿检验制度,并指定专人对矸石排放期间的含炭量进行抽样检验,确认无问题后由检验员开具出门证,矿门岗凭出门证放行出矿。若发现含炭率超过规定要求,每查到一次罚单位1000元,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各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并视情节轻重另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七、保卫科要加强入矿运输车辆的管理及出矿检查,运煤和运矸的车辆必须分开,严禁混用;清运洗煤厂矸石的车辆应相对固定,车号应在保卫科备案,并严格遵守矿相关规定。若因车辆管理混乱造成煤炭流失,每发现一次罚保卫科1000元。

八、调度室、保卫科、洗煤三厂等要充分发挥视频监控作用,对监控区域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控制,预防煤炭、工矿物资的流失。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某某煤矿。本规定中未涉及事项仍按矿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合同的管理。

一、本规定中所称合同,系指所有以公司名义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签署的,事关风险、责任和利益分配的正式和非正式书面文件。

二、除及时结清或客户预付款情况以外,原则上所有合同,包括对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和提前解除等都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合同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合同须体现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对合作或交易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审查对方资格、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

1、当事人是否经过授权;

2、对方公司营业许可证及营业范围;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经济实力等。

五、合同条款应详细、规范、完备、尽量采用公司指定的示范合同格式,并避免订立对我不利的交货方式,付款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标的;

2、数量和质量;

3、价款和酬金;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对数额较大,政策较强、涉及面较广以及涉外合同,应聘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后方可进一步执行。

六、合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签订,不得超越权限和业务范围擅自对外签订合同。

七、合同必须严格审批制度。合同中申请人经填写“合同申请登记表”,附带合同文本(草案),交公司总裁或常务副总裁审阅。经书面批准后方可履行。

八、合同申请人凭“合同申请登记表”办理盖章。公司办公室合同保管员须注明合同盖章日期、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涉及的另一方、预计合同返存日期(返回合同保管员处保存的最迟日期)。公司的所有合同统一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存管理。

九、合同申请人在相关合同的“预计合同返存日期”前(含当日),向合同保管员提供该返存的合同原件。

十、合同保管员在合同返存后两日内,将合同复印件提供给财务部门。

十一、公司办公室合同保管员负责合同原件的管理,并对合同的灭失负责。

十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和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及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和聘请法律顾问参与。

十三、合同经办人工作调动、辞职或离职前,终将合同业务连同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关的信函,传真等文件资料,书面交接清楚。

十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员以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



××年,我所的管理工作,在上级部门、局党委和局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正确领导下,所长的带领下,我所的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团结合作,认真贯彻执行吴电安号文件,局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两票三制”以及有关安全的落实和设备安全隐患的整改,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活动,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实现了全年安全工作目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安全生产局面稳定,为顺利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巩固××年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成果,争取更大的进步,实现新一年的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年我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
一、××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⒈安全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永恒主题,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教育提高的宗旨,狠抓三个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到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到位、专责及班组长到位;重点加强九项管理“二票三制”管理、两措管理、班组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安全工用具管理、消防设备管理、配电线路及保护区管理、低压配网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南方电网公司“三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⒉生产管理工作的中心和目标
安全工作中心: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增效益。
安全工作目标:
控制轻伤和障碍,重伤和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人为责任的大面积停电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为零;
重大火灾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配网线路跳闸事故率小于次公里。年
实现三个天无考核事故安全记录;
力争全年无责任考核事故安全记录
二、工作内容
负责制及以上配网的规划、建设、安全运行、维护检修和电力设施的保护。
负责供电区域分级漏电保护装置的检测和维护管理;
负责供电区域安全用电的宣传普及和客户用电的安全管理;
负责对本所人员安全知识、技术技能的和安全生产业绩的考核。
三、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标准和制度。
)建立健全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台账、记录,按规定及时编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严格界定设备的产权分界点,依产权归属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按有关规程的要求,对供电区域内配电线路及设备设置明显的标志,主要内容如下:
)配电线路名称和杆塔编号。
)配电台区的名称和编号。
)相位标志。
)线路开关、刀闸的调度名称及编号。
)变压器、电容器、电缆端头、杆上开关和刀闸、户外配电箱(柜)以及配电设备经过特殊地段的警示牌。
对供电区域内设备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开展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要做好记录,并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
根据《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电区域的客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

户,并督促限期整改。
按照《漏电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漏电保护器进行巡视、检查、测试、维护,保证各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达到部颁标准的要求。
加强配电网电压管理,采取措施提高电能质量。一般客户端电压合格率要达到底以上。
加强设备的负荷管理,防止设备过负荷运行和三相负荷严重不平衡运行。
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规章制度,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工作。
对供电设备进行操作和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工作票、操作票应按月统计,妥善保管。“两票”合格率应达到。
)供电所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由上级部门组织培训、考试、并发文公布。
按“择优选购、按需配备、登记造册、定期检验、坏的封修、缺的补齐、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的三十二字原则,搞好安全工器具的施工工具的配备,检验、使用和保管。
根据设备状况和检修计划,编制备品备件的计划,并进行择优选购,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发生生产和电网触电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立即组织事故处理。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助上级部门搞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尽快查出事故地点和原因,消除事故根源,防止事故扩大。
)尽量缩小事故停电范围和减少事故损失,对已停电的用电客户尽快恢复供电。
贯彻安全生产重奖重罚规定,制定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给予处罚。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所认真组织贯彻学习,并围绕我局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紧密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以确保我局全年的安全目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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