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县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参照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标准,本着绿洁畅亮美的目标,以城区主干街道市容市貌集中治理为重点,继续实行县四家有关领导分包、职能部门牵头、单位联动工作目标责任制,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加大城区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全民城市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共建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二、整治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门店招牌。1、临街门店招牌,一般要设置在房屋二层窗台下沿与房屋底层外檐之间,横向满墙不留空档,与相邻招牌高低、厚度协调一致。实行一店一牌,提倡采用铝塑板等新型材料,提倡采用轮廓灯和串灯进行亮化美化。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门店招牌要一律先行拆除,然后由牵头、包街单位指导商户按标准制做悬挂,也可以发动商户,负责以最低价统一制做悬挂。2、临街较大商场、酒店、宾馆,设置满墙广告及字号招牌,必须具备新颖大方美观标准,同时要求高标准进行亮化美化。3、所有街道不得设置与临街墙面垂直的立体广告招牌,禁止街道路两侧摆放室外招牌。
(二)统一规范沿街大型户外广告。城区所有空间不得随意设置大型室外广告,对繁华街区、临街平房和陈旧房屋及空场空地、围墙外侧,确需刷写、设置大型商业广告的,一律由规划部门本着适度有序的原则统一规划审批,由“双创”办结合公益广告统筹运作。否则,由县规划局责令清除并处以罚款。
(三)禁止悬挂过街横幅。今后一切活动原则上均不得设置过街宣传横幅,否则,由城管监察大队予以清除和处罚。
(四)彻底整治小广告“牛皮癣”。对本文 在城区范围内张贴、喷涂小广告、“牛皮癣”的,由公安巡警大队所属安防大队予以查处,对向110举报经查证落实给予100元奖励,对现场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者,每起给予500元奖励。主要街道现有“牛皮癣”小广告由各牵头、包街单位一周内清除完毕。从6月份开始,对主要街道新张贴、喷涂的小广告、“牛皮癣”统一由市政环卫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五)临街建筑立面必须保持整洁美观,及时更换破旧门窗,拆除破旧雨蓬,清洁墙体。立面瓷砖严重剥蚀和未贴瓷砖及新建房屋一律使用新型暖色外墙涂料粉刷。临街阳台、房顶不得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杂物。临街破旧房屋要限期进行整修改造,否则,将设置大型广告予以美化装饰。
(六)进一步巩固扩大亮化成果。所有临街单位、商场、门店都要进行亮化美化,及时维护亮化设施,并要按时开灯。
(七)继续查禁中心城区小餐饮门店,非中心城区小餐饮门店必须前厅后灶、干净整洁、规范经营,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卫生部门牵头,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
(八)中心城区不得开设废品收购、煤球制做场所,否则,由工商部门负责予以取缔。
(九)城关镇、城郊乡要加快背街小巷硬化进度,彻底整治卫生死角和脏乱差问题,确保背街小巷道路硬化,无积存垃圾、污水,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
三、整治措施
1、继续实行街道分包责任制。按原定分包办法,县领导分包9条主要街道,各牵头单位和分包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县“双创”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工作。牵头单位要拿出得力人员,组成集中整治办公室,加强统一协调和检查指导。分包单位要切实对县分包领导和牵头单位负责,明确一名副职,抽调精干人员,大胆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分包任务,确保在6月底以前基本整治结束,取得明显成效。
2、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完善奖惩机制和督查考评措施,积极配合包街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城区市场秩序、环卫秩序、交通秩序等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加快城区道路、市场、停车场、公厕和环卫设施配套步伐,建设与管理并重,多管齐下,优化城区环境。广大城区居民和临街单位、门店要积极配合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做好门前“五包”工作,为建设美好家园做出应有贡献。
3、继续办好“共建美好家园”栏目,广泛宣传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双创”进度,形成舆论氛围,促进“双创”和市容市貌重点整治工作顺利进展。
4、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县“双创”办和县移动公司设立群众参与免费短信热线,热线电话为13693868388,欢迎广大居民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建议和意见,县“双创”办将及时予以整理通报,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有效处置,同时还将对参与短信活
动,提供有价值信息者,开展抽奖活动,广泛动员城区居民主动为“双创”工作建言献策。
5、县“双创”办要加强对各分包街道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工作被动、推诿扯皮、整改不力、严重影响“双创”工作进度的单位给予新闻曝光和通报批评,确保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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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市貌整治环保工作实施方案
城区出入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出入口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管理,树立县城区良好的市容环境形象,提升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水平。根据县同建同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和城区出入口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湘西州城区出入口集中整治达标验收标准》(州城同办发〔2015〕1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区出入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15〕78号)文件精神,对县城区出入口交通拥堵、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提升我县城市品味,改善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按时间节点完成县城区出入口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进度,成立县行政执法局城区出入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大队办公室),田玉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市容环境卫生。一是街道、人行道干净整洁,垃圾清扫清运及时,可视范围内无明显暴露垃圾;二是拆除街道、公路两侧违章搭建及破损、褪色、歪斜的门店广告牌和雨棚;三是无占道经营(打碑、修车、餐饮)、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四是无乱牵乱挂、乱贴乱画、“牛皮癣”等现象。
(二)市政设施维护。督促施工单位和地块业主对沿线暂不绿化、闲置的敞开地块建围墙(文化墙)遮挡。
(三)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无乱停乱摆现象。
四、整治区域、时间、分组和职责
(一)整治区域
1.县城东出入口整治区域:原二局加油站至南山路老司城入口处。
2.县城西出入口整治区域:凯翡加油站至董家塘三叉路口。
3.县城南出入口整治区域:州精神病院至不二门大桥(含不二门大桥)、府顺家园至不二门桥头电力公司新大楼、县消防大队至岔那中石油加油站。
(二)整治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月25日。
(三)整治分组
1.城东、城南出入口集中整治组。由副局长田宏国任组长,辖城东中队、城南中队、城中中队全体队员为成员(包含府顺家园至不二门桥头电力公司新大楼)。
2.城西出入口集中整治组。由执法大队大队长石如进任组长,辖城北中队、河西中队全体队员为成员(包括县消防大队至岔那中石油加油站)。
(四)工作职责
1.对整治区域内的情况进行摸底,建立整治台账。
2.对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和不符合同建同治标准的其它设施下达相关文书。
3.落实整治区域主体责任,及时协调相关单位搞好整改。
4.实施集中整治,对逾期未按要求达到标准的违章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5.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把出入口纳入和相关责任中队辖区进行日常监管。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2月5日前)
2015年12月5日前召开县城区出入口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拟定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各中队根据自己的辖区搞好整治区域的情况摸底、建立整治台账。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和广告宣传载体充分搞好整治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2月5日至2016年1月20日)
1.落实法定程序。在各出城口集中整治前3天内,城东(11月30日)、城西(12月11日)、城南(12月21日)、城北(2016年1月16日)以各中队中队长为组长,对整治区域摸底情况进行分类,协调职能部门,划分整治责任。对需要下达文书的整治事项逐一下达相关文书。
2.突出集中整治。为取得集中整治效果,确保工作推进顺利特成立相关工作小组。
(1)现场整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整治现场违章行为进行清理,拆除乱搭乱建、乱拉乱扯、乱堆乱放行为;清除乱贴乱画和不符合标准的户外门店招牌、广告及“牛皮癣”;规范乱停乱摆、出店经营等违章行为。
(2)信访维稳组
组长:
成员: 城北中队
职责:负责整治现场及整治后的信访维稳工作,对整治现场出现的阻碍执法人员进行劝导和政策法规宣传,维护整治秩序并对构成刑事责任的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
(3)现场安保组
组长:
成员:城中中队
职责:负责整治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设置警戒区域,对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局账务室、督查室
职责:负责集中整治工具设备和后勤服务。
3.把握重点环节。一是把握好摸排清理,对整治区域的整治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涉及需搬迁、拆除和自身利益冲突较大的区域。二是把握好法定程序,该落实的程序一定要按要求落实到位。三是把握集中整治标准,该拆除的一定坚决拆除,不能讲人情,留隐患,不留死角,确保一次性整治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月20日至25日)
组织对县城区出入口集中整治区域进行回头看,对整治反弹现象再次进行清理,并移交责任中队进行日常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部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县城区出入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根据局工作方案和本辖区工作情况合理搞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积极配合。各中队要认真搞好整治情况摸排,把握好时间节点,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内容、重点违章行为、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控制人员,搞好中队间的相互协调,统筹安排工作进度,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达到整治工作效果。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局督查室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接受群众投诉建议,对整治工作不力和群众举报的执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市容环境整治方案(一)
为维护省会郑州良好的市容市貌,提升主次干道、窗口地区和重点区域的市容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当前在市容市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从4 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制,提高工作标准,通过开展检查评比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市容 市貌 、市政设施五大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 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的组织领导,市城市管理局成立 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遂盈
副组长:***
成员由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局主管副局长(副主任),局 宣传处、市政设施管理处、公用事业处、市容环卫处、户外广告处、固废处、河渠处、数字化应急处、工会,市容市政监察局执法管理处、执法督导处处长及局属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办公室、督导组、资料组。办公室设在局市容环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司同义兼任;成立两个督导组,即各区(管委会)督导组和局属单位督导组。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环境卫生整治
1、道路清扫保洁:认真贯彻落实郑政文[20**]111 号文件精神,实施延时保洁制度,按规定人员和作业时间实施清扫保洁;清扫车、冲洗车(洒水车)全部上路按照规定的道路实施机械化作业;成立市政环卫应急队,在街上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发问题;要在人员着装、保洁工具和保洁车辆方面实现“三统一”。
2、生活垃圾管理:垃圾中转站要坚持日常管理制度,由专人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垃圾日产日清。市政环卫车辆要进行密闭运输,坚持每天冲洗车辆和集装箱,确保车容整洁。加大对私设垃圾场和私拉乱倒垃圾行为的打击力度,避免乱倒垃圾、沿途飘洒污染环境。定时上门收集沿街单位垃圾,每天收集不少于三次。
3、环卫设施管理:公厕、中转站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按时开放。各区维修队检查人员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设施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确保设施完好。
对主次干道丢失、破损的果皮箱进行更换、维修,确保箱体完好无损、外部整洁,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时清掏和擦洗。
4、垃圾场管理:垃圾场填埋区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管理规范实施管理,要 缩小工作面,及时覆盖黄土,分层压实, 粪便、垃圾渗滤液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搞好垃圾处理场长远环境污染评价 ,积极预防地下水质污染。
5、城区河道整治:加强对市区河道、沟渠两侧的管理工作,确保城区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废弃物;设施完整,运转正常。
责任领导:司同义 闫卫平宋长德
责任单位:局市容环卫处、固废处、河渠处,市环境卫生处、河道管理处、环快处、郑开大道管理处、二七广场管理处、洒水降尘中心车队、垃圾一场、垃圾二场、环卫科研所,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火车站地区、航空港区等市政环卫部门
(二)户外广告、小广告、门头牌匾和霓虹灯整治
加大对违法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对版面破旧、质量不高、设置位置不当及无证广告,责成设置单位限期更换、维修或拆除,保证户外广告设置有序、规格适度、工艺新颖、形式多样。清理以各种名义私拉乱扯的软体条幅、布幅。
加大 组织实施所属辖区小广告治理工作,及时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小广告进行清理、覆盖和整饰。
督促门头牌匾和霓虹灯设置单位加强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图案文字显示不全、污浊、损毁、霓虹灯残缺不全、不亮的,立即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确保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图案显示完整醒目,照明设施正常运行;对沿街门头店招的电子闪光灯(箱)进行拆除。加强对门头牌匾施工现场的管理,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围挡。
责任领导:司同义高保林 赵景尧
责任单位:局户外广告处,市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警察支队,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火车站地区执法部门
(三)建筑垃圾运输行业整治
1、加大查处违章清运建筑垃圾车辆的力度,加强对市区各工地周围及出入市口的日常巡视,及时发现、制止、处罚和查扣不按规定清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杜绝沿途抛撒和乱倒垃圾行为。
2、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在工地出入口设置除泥设施,安排专人及时清扫工地门口及周围地面,维护周边环境卫生。
3、严格对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及车辆进行资格审验,对运输车辆进行密闭改装,未经密闭改装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责任领导:司同义高保林
责任单位:局固废处,市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警察支队,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火车站地区执法部门。
(四)市容市貌整治
1、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 乱摆设摊点 (瓜果摊、早市、夜市摊群)。重点清理马路市场、主干道上非法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行为。清理各类私搭乱建、违章堆放占压道路行为。
2、清理取缔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行为。对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坚决 清理取缔非法搭建舞台从事商业宣传、促销等活动 ;对涂改、伪造审批手续,随意扩大经营范围,擅自变更用途等商业促销行为依法制止。
3、清理二七广场辖区内的占道经营、突出门店经营、违规商业促销等行为。
4、组织查处违法养犬专项行动,对无证养犬、犬只扰民、破坏市容环境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及时收缴流浪犬、户外散养犬,使违法养犬和涉犬投诉明显减少。
责任领导:王平高保林宋长德
责任单位:局市容环卫处、市容市政监察局执法管理处、执法督导处,市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警察支队、二七广场管理处,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火车站地区执法部门。
(五)市政设施整治
1、道路无坑槽、脱皮、松散、油包、沉陷、啃边、波浪等七种病害;人行道道板无沉陷、无缺块、无错台,侧、平石平整顺直,无缺块、无严重破损;清除栏杆、梁板、基础、护砌、泄水孔、闸门六种构筑物的病害,地下通道、人行天桥消除踏步、通风照明等病害,栏杆外形整齐统一、无缺损、无锈蚀、牢固,伸缩缝外形整齐、平整顺适、牢固完整、无破损、漏水、颠跳;
2、排水管道顺直无沉陷、管内无积泥障碍;排水井井盖平稳,无缺损、无破裂、井壁无倾斜裂缝,爬体牢固,井底无淤塞,井盖框与路面高差适当。
3、保证排水泵站的变配电设备、泵机及配套设备、附属设施备完整,正常运转。
4、严格、合理地控制施工破路和施工占道, 破路工程完工后,及时按原路面结构恢复, 确保道路平整、排水管道畅通。
5、路名牌及附属设施要求指示正确、外形直顺、整洁;无锈蚀污秽、破损位移、变形。
6、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认真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占道批准手续符合规定要求,占道行为性质与许可证一致;施工占道规范,围档规整,有公示标志,现场周围无污水冒溢;工完料清场地净。
责任领导:李峰
责任单位:局道市政设施管理处,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火车站地区市政环卫部门。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 月份。各有关单位在加强宣传的同时,针对所承担的具体整治任务,充分搞好摸底调查,掌握实际情况,完善城市卫生管理问题台账,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具体方案,积极开展整治并基本达标。
(二)整改提高阶段:5 月份—10 月份。由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整治活动,通过组织集中行动,解决突出问题,要按照除难点、抓亮点、创精品的方法,消除薄弱环节,多建精品亮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三)总结验收阶段:11 月份。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在各单位组织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局督导组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列入城市考评内容。
五、措施和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电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层层发动,运用现代传媒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这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是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最佳的城市环境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重大举措。各区(管委会)市政、执法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一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强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组织强有力的队伍,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市容市貌集中治理工作攻坚战。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围绕此次整治活动,建立局领导分包区域、分包重点工作制度,现场督促解决问题。各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要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局市容环卫处负责各区(管管会)的督导;局工会负责局属单位的督导。建立例会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重要活动阶段每周组织一次,听取各单位整治。各区(管委会)在集中整治活动中的工作情况作为城市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评比和排名。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相互间的支持、配合和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集中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五)严肃纪律,奖优罚劣。 对局属各单位和各区(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分。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组织综合考核,对进展快、效果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整治效果差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市容环境整治方案(二)
为深入推进治脏、治乱,消除冬季不洁痕迹,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按照《哈尔滨市**年春季市容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区城管局决定自2月20日至4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掀起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管的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工作新局面。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方案要求,高标准完成教育局工作任务,特制定了乐业中心校**年春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责任分工、标准和完成时限
工作内容:开展校园内及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证校园周边环境整洁;
工作标准:校园内外无垃圾污物;按时收集袋装垃圾,无散袋垃圾堆放,无乱堆放杂物,环卫设施完好。
完成时限:全年
二、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 2月21日-4月10日)
各学校对责任范围内的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根据方案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开展突击整治活动。
(二)自检自查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各学校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质量、标准进行自检自查,查遗补漏,发现整治不到位,清理不彻底的点位,及时清理整治,达到无盲区、无死角。
(三)巩固提高阶段( 4月16日-4月20日)
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力量,按照整治工作内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校园内外的巡查管理,杜绝回潮。
(四)检查验收阶段( 4月21日-4月25日)
中心校组织专人对各学校春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以整洁的环境迎接教育局检查验收。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春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工作,我校成立了春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宏东 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张 静 德育主任
成 员:各村小校长。
各村小校长负责制定本校春季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干净就是各级干部的精神状态,干净就是城市风貌,干净就是城市管理水平”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各单位任务圆满完成。
集中整治城区背街小巷单位院落脏乱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高“多彩**·美丽**”文明行动工作成果,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群众满意的人居环境,推动县域经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集中整治、注重效果、完善功能、提升品位”的总体思路,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背街小巷脏、乱和设施不完善为重点,全力打造“平面整洁、立面规范、空间协调、动态有序、环境优美”的城区环境。
二、整治范围
县城区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单位院落。
三、整治重点
一是重点整治越门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现象;二是重点清除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生活垃圾,并进行规范化、长效化管理;三是重点实施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破损路面的硬化、亮化以及排污设施的疏通工作,并管护到位;四是重点治理城区乱停乱放、脏车进城和大型车辆乱行等行为;五是重点清除城区不达标的洗车场和规范餐厨生活垃圾收运以及门牌广告、落地空调;六是重点美化、亮化、绿化单位院落;七是重点规范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单位院落网线;八是重点巩固城区卫生和强化城区绿化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10天)
一是由城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要求负责拟定印制关于集中整治相关事宜的通告、宣传单,并专门成立宣传动员小组,对涉及单位、个人以及城区所有商铺店面、流动摊贩提前打好招呼,通知到位,并签订责任状,做到“通知一户、签订一户、动员一户”。
二是由县整治办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短信、广播、标语、宣传活动、led大屏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宣特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做到集中整治行动入耳入脑入心,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全民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集中整治(30天)
1.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由城管局牵头,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宗局、环保局、卫监所参与,集中整治城区及背街小巷越门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撑杆搭蓬等行为,全面清除城区及背街小巷用于撑杆搭蓬的水泥墩及其他杂物,对不听劝导、阻碍执法的典型商铺、摊贩要严厉查处和打击,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制度管人、以法制人”,规范市场秩序。
2.全面清除生活垃圾
一是由城管局负责,集中力量清除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的生活垃圾,并将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池),定时清扫,定时清运,长效管理,确保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等区域与城区主街标准一致、效果一致;
二是凤仪镇要按照“三个一律”即“所有施工工地和加工场所一律封闭,所有杂物一律清除,未硬化的房前院坝一律硬化”的要求,全力清除公路沿线过期广告、陈旧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确保整洁有序。
3.全面完善市政设施
城管局与凤仪镇全力配合,对全城人行道、步行街、散居楼群院落内的破损地砖进行全面更换,对公共区域内的排污管道进行疏通,对背街小巷实施硬化、亮化、美化工程,改善社区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
4.全面规范交通秩序
一是交警大队要全天候、无间歇上街巡查,对城区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等车辆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并将违章车辆信息、处罚情况及时报送县整治办,由县整治办在电视台、led大屏幕进行曝光,涉及县直单位车辆的,由县整治办予以全县通报。
二是规范渣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严禁脏车进城。由城管局牵头,住建局、环保局、交警大队参与,在各城郊入城路口设岗立哨,安放“大型车辆禁止入城”标志,加强进城车辆的监督跟踪,严格要求大型车辆及建筑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严禁脏车进城。对带泥上路、沿街撒漏、污染环境、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大型车辆及建筑运输车辆一律严肃查处,确保行车规范。
5.全面清除污染源头
一是严查城区洗车场。取得环保手续的由环保局牵头,其它由城管局牵头,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参与,对城区所有洗车场进行集中排查,未达到排污标准的,一律予以关闭。
二是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城区各饮食餐馆餐厨垃圾由城管局进行集中收运,可实行有偿收运机制,具体办法由城管局、发改局、卫生监督所制定,严禁各饮食餐馆将餐厨垃圾直接倒入排污管道,违者一律严肃查处。
三是规范门头广告、落地空调。由城管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全面清理城区门头广告、落地空调。对不规范的门头广告一律予以拆除,如需更换或新安装的,需由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统一标准审批后进行安装;临街单位、商铺、售楼部等安装的落地空调一律按离地2米以上的标准迁离地面。一律清除落地广告、空调、布标、横幅和各类野广告。
6.全面整治单位院落
县直各部门要以创建“整洁型、服务型、花园型”单位院落为目标,动员全体职工对办公区域、单位院落、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整治,时时保洁,做到杂物一律清除,停车规范有序,设施完好如新,环境清爽整洁;同时对院落内未栽植花草的花园、花池进行补植补栽,对亮化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确保绿化全域覆盖,亮化正常运行。
7.全面规范散乱网线
由县整治办负责对主次街道、单位院落、散居楼群等区域的散乱网线进行全面排查,凡是公共区域的各类网线,由供电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进行规范,各单位办公楼的网线,由各单位牵头,供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配合进行规范
8.全面巩固城区环境
一是巩固城区卫生。城管局要采取定人、定时、定责、定岗、定包保区域等措施,实行“勤修、勤扫、勤洗、勤擦”工作机制,对城区环卫设施及一切公共设施要及时修复、及时喷漆、及时擦洗,确保整齐划一、明亮如新;主街要实行全天保洁,并利用多功能清扫车来回冲洗,做到主街不见垃圾,交通标线明亮,行车不见扬尘;人行道要实行轮流冲洗,做到人行道地砖无污物,无积尘,行道树池内无烟头、纸屑。
二是加强绿化建设。由林业局负责对城区所有行道树、公共花园进行统计清查,对未栽植行道树(花草)的树池(花池)要及时补植,并做好行道树、公共花园的管护工作,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集中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形成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亲自督战,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务求集中整治抓出成绩,抓出实效。
(二)精心组织,加强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细化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严禁互相推诿,隔岸观火,遇事退缩等行为,合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严格督查,确保效果。县整治办将在活动开展期间,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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