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如何,特别是镇容镇貌的好坏,反映一个乡镇“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果,反映出一个地区人口素质的高低,同时也是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是否具有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标志。我们下仓镇作为蓟县的南大门,南临宝坻区,东接玉田县,津围公路纵贯南北,仓永路、杨玉路横穿东西,地理位置相当重要,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所以说搞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具有特殊意义,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好全镇。特别是镇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使下仓镇道路畅通,镇容整洁,环境优美。
一、指导思想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广大群众的意愿,按照市县相关会议精神要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优化镇区和经营环境,美化镇区生活环境,彻底改善“脏、乱、差”现象,做到道路畅,镇容整,环境美,推进全镇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再上新水平。
二、整治任务
以镇区为重点,以津围路、仓永路、杨玉路、镇区商贸街四条主干道两侧为突破口,以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村内道路铺设维修和塑料加工厂治理为主要任务,加大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薄弱环节治理力度,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状况。
三、具体要求:
1、镇区内环境和村内道路达到“七无”,即:无垃圾粪便,无乱堆乱放,无乱泼乱倒,无杂草污物,无私塔乱盖,无残墙断壁、无乱贴乱画。
2、塑料加工厂坐落在村内的搬迁至远离村庄和主要公路干线的废弃地内,如不按时搬迁,将协调环保、工商等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执法,直到其搬迁或关闭。
3、杨玉、军蓟公路两侧的塑料加工厂业主在厂区周围建高墙遮挡,墙外禁止堆放塑料编织袋及生产的废弃物,并在墙外栽树、种花进行绿化,形成绿色防护墙,保持墙外及渠沟边无杂物。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禁止向渠沟内直接排放污水,污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现有渠道内杂物由各塑料加工厂业主负责清理,并保持渠沟内永久无拉圾废物。
4、所有临时塑料收购站点一律迁址,不得在公路两侧经营废旧塑料收购业务。
四、保证措施
1、要提高认识——各村要充分认识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整治及塑料加工厂治理工作重要意义,要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富裕型小康村创建活动来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把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和群众的意愿挂钩,镇域内群众和个体工商户都在下仓镇生活和生产经营,整个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和经营者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投资经营。特别是镇区的环境,它的好坏既是否决定全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又是全镇文明程度高低的主要标志。因此,我们要把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工作日程,务必把塑料加工厂治理,环境清整,道路建设三项任务扎实完成,务必实现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的彻底改观。
2、加强领导——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镇里将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王镇长担任,靳德光、付绪宝、王宏伟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宏伟兼任,副主任由赵士仓、王立军担任,成员有王建忠、赵绍安、孙继武、张艳华。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办公室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进度上报、检查验收及相关协调工作。镇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各村也要立即成立专门组织,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亲自挂帅,选配精兵强将,使各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3、精心组织——为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能持续有效的开展,各村特别是津围公路沿线的各村要积极行动起来,做好垃圾定点堆放的选址工作。各村要固地制宜,针对本村的实际情况,建好垃圾池,垃圾池要美观实用,不影响正常通行、不影响周围农户和商户的正常生活和经营,便于垃圾的倾倒和清运。镇里也将成立专门的环卫组织,雇用运输车辆每天负责垃圾的清理和运输。并将向镇区内主干道沿线的个体经营户和企事业单位适当收取垃圾清运费,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及垃圾清运。同时,还将根据《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的规定,镇区内企事业及个体工商户要与镇政府鉴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在责任地段以内,承担相关责任。
2005.4.25
镇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针对我镇环境面临的现状和严峻形势,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年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政府“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部门履职责任,建立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和改善全镇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检查我镇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和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完善环保手续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有效改善我镇环境质量。
三、整治重点
各村委会、镇直各站所组织精干力量和专门队伍,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污染源底数,查清存在问题,逐一梳理,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然后逐一销号。
(一)企业整治情况。
一是继续对土小企业进行深度治理。要深入土小企业,对企业规模、环评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办理、各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厂区内部环境等问题逐项检查,能够完善环保手续的,限期完善环保手续;不符合行业达标准入条件的,限期整改;采取消失模工艺的,限期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限期持证排污。对经限期不能完成整改、不能做到持证排污的,一律关停,断电断水。
二是对企业内部环境进行整治。企业内部生产区,地面硬化、绿化,原辅材料分区封闭、半封闭贮存,车间、围墙洁净;企业周边常年累积的废砂、废渣等全面清理、处置。彻底改变企业脏、乱、差形象。
三是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对污染防治设施规范操作、正常运行。发现污染防治设施闲置、不正常使用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上报,配合上级采取必要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掌握燃煤锅炉污染设施建设、运行管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和饮食业油烟治理设施安装,落实建筑施工工地、砂石料场、商砼料堆、渣土转运、煤场装卸等防尘措施情况。重点是对路边有扬尘的煤场采取取缔和整治。
(三)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严格排查饮用水源地和输水管线保护范围内污染和破坏行为,是否存在环境风险和隐患,相关部门是否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巡查、应急处置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主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片区领导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环境保护站。
(二)认真履职尽责。镇直各站所要严格按照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范围和重点内容,集中时间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查处、整改、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四到位。在镇环境保护领导组领导下,各分管领导及其站所担负主要职责,完成自己本领域环保责任,全镇做好每天逐一销号,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依法严厉打击。积极按照新《环保法》要求,从严排查,从严整改,从严打击,做到取缔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始终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打好环境整治攻坚战。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直各站所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保障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这次活动的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实处。对不主动作为、行动迟缓,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由镇纪检部门实施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以宣传贯彻新《环保法》为契机,在力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环保队伍执法水平,尤其是企业法人遵纪守法的主体责任意识。要结合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自查、定期检查、明察暗访、专家排查等机制,提高环保工作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为泊头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会会议精神,促进**镇农村环境卫生的全面改善和农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年起,在全镇长期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研究特制定《**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围绕“魅力连城,秀美**”的总体目标,按照县委“三城同创”的具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乡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乡镇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一步亮化绿化美化乡镇环境,加快乡镇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乡镇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在前期开展的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要求。至**年年底,通过发动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力争“两个月打基础、两个月见成效、明年大变样”;到2015年,彻底整治“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确保全镇范围“路净、境洁、地绿、水清”,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变,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到2016年,全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符合国家标准,最终形成乡镇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体系,打造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经济繁荣、文明祥和的秀美**。
三、整治标准
(一)集镇。按照市级卫生镇标准,以治脏、治乱为重点,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分区域分地段指定专门责任人实行卫生包干,并落实专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人员,垃圾日产日收日清。公厕及时进行清扫保洁,环境整洁,保持干净、畅通、不满溢。沿街商户、店铺和临时摊位文明经营,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现象,店牌遮阳棚设置规范整齐。
(二)行政村。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村内道路无暴露垃圾和堆积物。落实专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人员,主要道路实现每日一次普扫,农户垃圾每日收运。村内公厕及时清扫,保持干净、通畅和不满溢。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治,无乱堆乱放现象。村内河沟保持清洁通畅,无漂浮物和堆积物。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数量达标。
(三)镇直单位。落实卫生包干,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按照要求承担各自门前人行道的卫生、绿化及秩序的包干义务。
(四)主要道路。加大205、319国道沿线两侧的整治力度。加强道路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生活生产垃圾,保持路面洁净,边沟通畅,绿化整洁。强化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河沿岸。实行分段治理,涉及本行政区域的村是保洁的责任单位。要求河道基本无垃圾、漂浮物,保持水面、坡岸整洁。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22日-10月1日)。以连城县开展“三城同创”活动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大扫除、河道大清理、污染大排查、违章大整治”活动;全镇、村两委干部要密切协作,迅速行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群众整体素质。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来,全力整治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
(二)重点整治阶段(**年10月1日-12月30日)。召开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分解落实任务。一是卫生秩序。各村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开展大清扫行动,全面集中治理村部所在地、农贸市场、公路沿线、河流两边的“脏、乱、差”现象,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所有村庄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二是种植补绿。全面清查公园、绿地、国道两侧绿化带死株缺苗,并及时补种。三是文明施工。施工工地现场设置围栏,排水和冲洗设备完备,场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进出工地车辆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无尘土飞扬,严禁超载、带泥上路和“滴、洒、漏”现象。四是简易搭盖。结合我镇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废弃无人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残垣断壁,拆除用于收购废品、小作坊生产、等脏乱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简易临时搭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年12月31日-2015年)。完成我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强化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建设。根据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的原则,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有效途径,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在县级美丽乡村试点村开展村级垃圾分类处理试点,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实现生产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切实减少垃圾清运量,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强化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100%,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农家乐集中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有效措施。在进行大清扫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我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将成果长期保持下去,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产生活习惯,实现农村环境面貌根本性好转,使农村成为整洁美丽、幸福宜居的家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直各单位、村两委要将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负责人亲自抓,带头参加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活动收到实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总协调作用,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狠抓落实,巩固成果。要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所取得的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人员对集镇、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对全镇排名后3位的村及工作散漫、在全镇大会上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批评,及时通知负责该区域或地段的责任人或村干部,要求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把该项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对考评排名前3位的村进行表彰通报,并给予适当的奖励经费或优先考虑安排一事一议项目。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影响全镇工作进程的村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系统内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和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集中搞好县城环境建设,集中整治机关环境“脏、乱、差”,达到设施优良、环境优美、容貌整洁、文明和谐的标准,使机关面貌和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整洁、有序、亮丽、和谐”的服务环境。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下属部门驻地、住宅小区。
三、工作目标
(一)机关卫生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区域内无蛛网、积尘,墙面无剥脱,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无乱贴乱画等。机关院内、院外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五无”即无建筑垃圾、无污水、无碎石瓦块和泥沙,无杂草、树叶、废纸、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痰迹;“五净”即墙根净、树根电线杆跟净、花坑绿地净、围墙净、下水道口净;“一见底”即整个路面无尘土,见底色。
(二)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小区内外干干净净,无杂物;楼前屋后利利索索,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落实人员每天对小区环境进行清扫保洁;路面硬化无破损,下水道完好通畅,井盖清洁完整。照明设施完好。
(三)门前“六包”。工作落实,有专人负责全天候保洁、管理。门前无垃圾杂物,无乱设摊点;车辆停放整齐;墙面、杆面无乱写乱画,环境整洁。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3月15日-4月15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制订整治方案,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区划分集中人员、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机关环境综合整治。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的环境综合整进行阶段督查,开展检查评比。
第二阶段:完善提高(4月16日-5月15日)。各部门针对第一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5月16日-6月15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卫生大扫除,按照每天卫生清扫管理制度,对各办公室、楼道、楼梯,院内、院外地面,绿化带等进行彻底清理,确保卫生清理中无死角、无盲区,同时规范机关区域和家属院内车辆停放。
(二)每天对小区内楼道、地面、绿化带的杂草污物、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垃圾箱、电线杆的乱涂乱画,卫生死角的积存垃圾,墙壁、地面的“牛皮癣”等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予以彻底清除。
(三)全面落实目标责任,由局领导小组统一对活动情况进行随时检查、调度和督促,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问题突出、未按时达标的部门,将对其进行全局曝光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同时克服部分人员工作中的懈怠心理。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并要求人人参与,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效。对于因工作不力,影响环境整治工作整体效果的干部职工要依据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其进行问责。
(三)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整治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同时,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时沟通汇报整治工作情况。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示例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示例,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年”精神, 加大**乡村庄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办字〔2018〕20号)文件要求,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环境优美、和谐宜居”村庄环境这一目标,集中整治“脏、乱、堵”问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争取用一年时间使我乡村庄面貌再上一个台阶,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0日)
乡、村两级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安排部署。各村、站所、医院学校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辟“城乡环境整治年”活动专题专栏,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宣传发动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20日—2018年8月)
以整治村庄环境的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抓好乡村、公路沿线、贫困村等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2月)
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村庄环境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
三、重点区域
**公路**段沿线,各村村部周边、通组公路沿线、圩镇周边,良田村全村范围(省级贫困村)。
四、任务措施
(一)环境卫生整治。
主要任务:1、垃圾清扫干净。对公路主干道及重点地段(合坪市场、良田村部周边、坝背美丽乡村建设点等)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实施精细化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暴露陈年垃圾、油污、渣土等。2、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调查选点,年内协助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80%以上。3、加大乡容村貌整治。规范广告牌匾,清理“牛皮癣”和整治“乱披乱挂”行为,做好占道经营整治工作。4、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垃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四级运行机制,推行农村环卫第三方治理和保洁员全职化,建立村庄、道路、河道环卫管护长效机制。5、加强农村文明教育,引导农民提高卫生保洁意识,摒弃乱扔乱倒垃圾行为。开展农村民房庭院整治,以房前屋后干净、院内院外整齐为目标,实施农村民房院落洁化、硬化、绿化、美化,力争2018年新农村建设点农村民房庭院整治率达到80%以上。
具体措施:1、每月组织乡政府和站所干部、学校师生等人员开展2次以上义务劳动,对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保洁。2、每季度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牵手义工”开展2次洁净行动。3、每季度对保洁公司进行工作量化考评,以乡环境办考核为主,结合村和农户监督等方式,对保洁公司进行奖惩。4、每季度评选2个环境优美村和若干卫生文明户,年终进行表彰奖励。5、年内协助做好良田、合坪、**、东山等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环境办、保洁公司、各村、相关站所〕
(二)农村危旧房整治。
主要任务:1、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整治。大力拆除危旧住房、畜禽棚、茅厕等,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全面完成剩余农村“空心房”拆除任务。严格按照“拆除到位、清理到位、复垦到位”要求,使拆除后的房址达到没有废弃物堆积、可再利用或复垦的条件。做到三个“100%拆除到位”:无人居住的土坯房100%拆除到位;已建新房并享受政策补助的,原有土坯房100%拆除到位;儿子居住在新房,老人现居住的土坯房100%拆除到位。2、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及有价值土坯房的保护维修力度,保护传统村落,保留农村文脉。
具体措施:1、实行各村日拆除进展通报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综合考评工作中。2、对**公路**段沿线,各村村部周边、通组公路沿线、圩镇周边,良田村全村范围的危旧房和“空心房”在4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全乡所有的危旧房和“空心房” 在6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3、涉及拆除的工作经费除去挖机、人工费用之外,余下部分由乡村两级均分4、对坝背等美丽乡村建设点具有旅游价值的土坯房、传统村落、百年祠堂等土坯房要加快做好保护和修缮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新村办、乡国土所、乡规划所、各村〕
(三)开展“两违”整治。
主要任务:1、采取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各村负责拆除本村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密切配合,严厉整治乡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问题,做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建立健全2018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台账,收录国土与规划部门的卫星图片、群众举报及涉及违法经营的三类违法建设,全面完善台账,分类拆除。2、开展建筑工地整治。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3、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坚决遏制乱搭乱建现象。严格乡村规划实施管理,引导农民依规划建房,严厉查处违反规划的用地和建设行为。
具体措施:1、对各村的“两违”整治工作,实行日拆除进展通报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综合考评工作中。2、对**公路**段沿线的“两违”建筑在3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全乡所有的“两违”建筑在9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3、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的基本原则;2018年底之前,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一书两证” 100%发放到位。〔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国土所、乡规划所、各村〕
(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主要任务:1、加快农产品产地污染源管理,减少化肥使用,在乡重要水源保护区和流域制订并执行限定性的农业生产技术标准,明确施肥量和施肥时间、品种及方式。2、加强农药销售、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规范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减少农药污染。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范畜禽限养区和禁养区划定工作。
具体措施:1、饮用水源头及水域1公里范围内不得再新批建规模养殖场,对现有养殖户实行备案审查,限期治理。对限养区内的养殖实行总量控制,不得新建、扩建养殖项目,限制现有养殖数量。2、鼓励农户使用有机肥,加强对乡重要水源保护区和禁养区严格监管,坚决取缔规模养殖场。对环保不达标的养猪场予以取缔、关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畜牧站、乡水利站、乡农技站、各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国土所、规划所、各村委会等负责人任成员。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由乡新村办牵头组织实施。各驻村领导是所在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认真督促挂点村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相关站所是环境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按时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干部带头。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涉及违规搭建、违规建设等的乡村两级干部要从全乡发展大局出发,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环境整治相关要求,在方案实施后15天内自行拆除,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所在站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工作,督促其按要求落实到位。对未按时间节点拆除的,乡纪委等单位要采取约谈提醒、扣减津贴、调整岗位等措施,促使早日完成整治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纪委〕
(三)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意义、内容、成果,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要曝光一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的反面典型案例,着力形成“人人支持环境整治,共促幸福**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创评活动,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综合环境整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宣传报道组、相关站所、医院学校、各村〕
(四)常态督查考核。建立联合督查机制,乡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全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统筹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导致进展缓慢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纪委办、乡环境办、乡新村办、乡国土所、乡规划所等〕
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县城乡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市城乡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16年,全县空气优良天数稳定在100%。
(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16年起,根据《**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府发〔2016〕4号),逐年达到水质提升目标;到2020年,全镇水环境总体稳中向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状况稳步提高。
(三)农村环境保护切实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逐步得到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整治,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镇推进示范项目规范建设运行。2020年底前,我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标准。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2018年底前,我镇集镇真正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0年底前,我镇污水处理率和85%;县垃圾处理场规范建设运行。
(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落实到位,“两高”行业比重、单位gdp能耗趋于下降,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逐步缓解。
二、工作原则
(一)齐抓共管。坚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各村(居)委会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主体责任,完善镇新村办(负责环保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强化镇有关部门牵头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大环保格局。
(二)统筹兼顾。坚持解决当前与考虑长远相结合,狠抓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压力传导和考核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推动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坚持治理污染与调整结构相结合,加强财政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
(三)彻底整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站、所、办应严格对照任务要求,对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销号制度,举一反三,使环境污染得到彻底整治。
(四)严格执法。坚持一手抓环境治理、一手抓监管执法。协调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严厉打击,倒逼产业结构加快升级,引领构建环境守法新常态。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工业污染整治
1.开展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
坚持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整顿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思路,针对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提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区域产业实际和转型升级要求,综合考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生产规模、产业层次、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利用5年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制定年度整治提升方案。加强对矿山、化工、医药、造纸等地方特征重点行业实施规范化整治。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国土城建办,镇供电所,各村(居)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村(居)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项目
2016年底前,对所有违法建设、规模小、污染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各地要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原则取缔关闭到位。“十五小”企业包括: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法炼砷、土法炼汞、土法炼铅锌、土法炼油、土法选金、土法农药、土法漂染、土法电镀、土法生产石棉制品、土法生产放射性制品、土法炼焦、土法炼硫;“新五小”企业包括:小钢铁、小水泥、小炼油、小玻璃、小火电。(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国土城建办,镇供电所,镇城管中)
(二)抓好农村环境保护
1.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压缩)、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成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治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连片治理。到2020年,完成省、市下达的新增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的任务。(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水务办、镇农办)
2.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及综合整治,2016年底前,完成全镇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实行严格环境保护,实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镇新村办)
3.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6年底前完成全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或调整;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16年起,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且设施正常运转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镇畜牧水产站,配合单位:镇农办)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建设一批重要农产品产区病虫害安全用药示范区;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上的应用,严格控制化学肥料总施用量。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镇农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三)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1.加快淘汰燃煤锅炉
2017年底前,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基本淘汰改造蒸发量10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排埠分局)
2.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
制定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五大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方案,强化vocs源头预防。加快推进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完成石化企业vocs综合治理。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交通安置办)
3.推进扬尘污染防治
加强工地扬尘治理。按照“六个不开工”、“六个100%”要求,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围挡作业,急诊主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范围内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两侧不低于2米,其他路段不低于1.8米。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备冲洗设备,对建筑施工现场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洒水,对堆土实施覆盖。重点针对建筑工地、房屋征收拆除供电、市政工地、渣土清运处置、沿街店面装饰装潢、园林绿化建设及管养施工、预拌混凝土企业、储备土地裸露泥地等方面延(牵头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城管中队)
推行公路绿色建设。公路建设实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防治责任制和预防扬尘预案,工地全部湿法作业,不熔融沥青、不焚烧塑料、不乱倒垃圾,不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公路建设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粉状物应封闭储存或覆盖,严禁露天堆放。(牵头单位:镇交通安置办)
4.严格机动车污染防治
加快提升燃油品质。2017年1月1日前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行为。(牵头单位:镇交通安置办,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2016年底前,完成镇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验收;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必须安装油气回收系统。(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城管中队)
6.全面淘汰落后产能
强化源头污染预防。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化工、医药、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至少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完成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根据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到2017年,淘汰一批落后产能。(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全面清理整顿小矿山。依法取缔无证开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矿山企业。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集镇周边所有石煤矿及非煤矿山,关闭全镇范围内粘土砖厂。(牵头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配合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镇新村办)
(四)强化水质提升工程
1.深入实施“河长制”
根据《**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办字〔2015〕46号),切实落实各级河长“治、管、护”职责。着力加强对镇村两级河长的管理,进一步细化,实施标准化管理。重点推进石桥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农办、镇畜牧水产站)
2.整治不达标水体
加大不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区域村镇生活污水、农田面源污染及养殖业污染治理,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河道清理、污水管网改造完善等项目,切实改善断面水体水质。(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农办、镇畜牧水产站)
3.优化空间布局
严格环境准入。参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锦江流域环境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发〔2014〕16号),修河源头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污染企业。严格控制定石桥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岸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以河岸为界线,向陆地延伸1千米范围内,原则上禁止新、改、扩建化工、电镀、造纸、水泥、印染、皮革、涉重金属等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石桥河流域上述行业新建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其他新建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推动集镇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镇新村办)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在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中,将涉及石桥河等河流及大中型水库保护范围内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科学调出,严格实行用地管制,对禁止类建设用地项目不予供应土地。在2017年底前,开展一系列对非法挤占水域岸线用地的清查,加大土地监察执法力度,通过经济处罚、违建拆除、土地复原、责任追究等手段打击非法占地行为。(牵头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配合单位:镇水务站、镇林办)
4.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坚决清理和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水源地及其上游注入保护区水质达到功能要求。到2020年,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水务办、镇国土城建办、镇农办、镇城管中队)
推进水源地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城镇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加强对区域可用水源的筛查和保护,建设镇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2020年底前,完成集镇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具备完善的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机制和能力。(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国土城建办、镇城管中队)
(五)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1.分区域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2016年底前,结合供电、工商登记注册等情况,建立“低、小、散”企业整治台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非法隐蔽生产的污染企业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辖区之间交界地带、插花地带、河流沿线和产业集聚区,督查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新的环境安全隐患。(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排埠分局、**供电所)
2.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全面落实《**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加快镇环保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2016年底前,镇健全环保网格化管理队伍,确定监管方案,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所需的环境监管人员力量,形成环境违法行为、风险隐患快速发现和调查处理机制。(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农办、镇水务办、镇国土城建办)
3.推进阳光执法机制建设
根据中央生态文明改革总体方案和环保督察工作办法,全面开展以“督政”为主线的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督促各项环保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到位。(牵头单位:镇纪委、镇新村办)
4.强化综合惩处
加快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每年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报本地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
5.强化刑事追责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加强环保与公检法联动协作,健全环境犯罪案件的调查、移送、联络和会商机制。对于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有效遏制倾倒危险废物、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其他恶性环境犯罪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6.加快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根据《**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委字〔2016〕14号)要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016年底前,按照“规范完善一批、整改备案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全面清理到位。(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村“两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大环保问题。镇直相关站所办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各自职责指导、督导各村(居)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制定方案、明确标准、组织推进、督导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切实担起责任,并定期汇报环境保护工作。
(二)着眼环境质量,加大整治力度
以解决影响群众环境权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环保基础设施、治污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从污染防治的实际出发,加强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居)委会和镇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镇直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各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的整治督查。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排队。各党(总)支部要把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实施一票否决机制,年度实行约谈预警、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对年底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四)加强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重点公开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政府部门履职履责情况、重点环保工程进展情况、环保责任追究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不断深化环境保护社会参与、良性互动为目标,开设环境保护专栏专题,加强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对施工扬尘、河道污染、环境违法等各类反馈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曝光批评,对整改情况追踪问效。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自觉参与到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中,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关心环保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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