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治办关于深化依法治村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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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治办关于深化依法治村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要求,20xx年全市要围绕重点园区建设、金土地工程、区域性重大项目的实施,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的整体推进。全市各级法治部门要围绕市委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点突破目标任务的工作要求和目标,紧紧抓住67个重点村和3个工业园区(以下简称重点村),并将此作为今后几年农村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村的重中之重,认真查找重点村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村存在的问题,细致分析制约重点村新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的根本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努力把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推向新阶段。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六新”目标和“五个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67个重点村和3个工业园区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村工作力度,实现一年三分之一的村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年全面实现“民主法治示范村”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重点村的“送法进村”工作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服务农民、教育农民、引导农民为目标,采取“巡回展览”、“法律赶场”、“法律进农户”、“法律夜校”、“法制巡回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使农民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要在重点村开展好以下活动:市、区县法治办、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调解等部门到四区两县农村开展“法律赶场”活动;市、区县法治办会同卫生、农业、畜牧等部门联合开展“法律、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市律师协会要组织全市律师继续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义务解答农民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市、区县司法局与劳动就业局部门要联合开展免费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培训。
(二)深化重点村司法工作室建设
各区县法治部门要分期分批在各重点村设立司法工作室(可与村委会或警备室联合办公),做到有办公场所和工作制度,指派法律工作者每月1-2次到工作室为重点村民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调解基层纠纷。针对当前村民对土地流转及外出劳动务工方面的问题咨询较多,法律工作者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宣传外出务工中的维权、外出后家乡子女的就学、老人赡养、土地耕种、就业政策等问题。
(三)建设好重点村组法制宣传阵地
各区县法治办要利用村务公开栏统一帮助各重点村制作“五五普法宣传栏”,把法律、法规通过问答、顺口溜等形式,间以生动形象的图片喷绘,张贴在各村人流相对集中位置,供人们茶余饭后浏览。各重点村要定期自制五五普法固定宣传标语,将“五五”普法宣传单散发到每家每户。有条件的重点村要建立法律图书学习室(角)。
(四)培养好重点村“法律明白人”
各重点村村委会选定1-2名具有一定法律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在村里有威望,作为村“法律明白人”,并在全镇(乡)、村公布“法律明白人”名单。区县法治办要将“法律明白人”名单登记造册,统一建立相关的档案,免费提供必要的法律书籍,免费参加“五五”普法骨干培训,提高“法律明白人”为身边的群众提供法律知识服务的工作能力,使他们成为法制宣传工作中一支强有力的宣传队伍。
(五)抓好重点村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各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区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示设工作方案,努力扩大示范村建设比例,表彰一批市和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重点指导各乡镇村落实民主决策制度、落实民主理财制度、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总结好、宣传好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典型经验做法。
(六)开展好关爱留守儿童和外出务工农民活动
各责任区要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小组”,为关爱留守儿童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要组建“留守儿童之家”,制定《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办法》,建立“一对一”联系帮助制度。各责任区法治办要组织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定期到各重点村为青少年和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协助办好“家长学校”;要高度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要利用返乡民工回家过春节之际,要举办返乡民工法制培训和讲座,为返乡民工送上法律手册、法律咨询,进行法律法规、计本文 生政策以及流动人口管理等知识的宣传和咨询。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区、各单位务必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重点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运行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重点村普法依法治理“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将重点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责任制;要及时听取重点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解决普法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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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切实做到“六有”,即:有部署、有活动、有考核、有登记、有资料档案、有总结表彰,使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二)坚持实行目标考核
20xx年,市委、市政府要严格对重点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市法治办将在制定下发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中把重点村的依法治村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各各责任区法治办要与各责任区法治办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年终联合组织对全市各责任区和单位进行考核、检查、评比和通报。
(三)落实工作机构和经费
各责任区、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抓重点村依法治村的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责任区要将重点村的普法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投入必要的财力物力,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
各责任区要加强对重点村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加强对示范单位的指导和检查,加强对特色工作的总结和整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及时通过媒体宣传重点村“五五”普法工作的典型经验。年度各责任区要在新闻媒体重点宣传1-2个重点村先进典型,带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推进,力争在重点村依法治村建设中有1-2项特色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切实把重点村的普法依法治村组织好、实施好。
一要有安排。每年要对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有个总体安排,每月学什么,采取什么措施学,如果考核要有安排。二要有活动。每年要针对农民朋友的需要开展有声势、有内容、有效果的宣传活动。这些活动可以与综治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三是有保障。努力争取经费支持,印些宣传资料,购置一些宣传挂图,组织一些力所能及的骨干培训,争取每年为每村培养1-2名法律明白人,让这些人成为法制宣传义务辅导员和志愿者。四有查检。要切实对照党委、政府确定的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认真组织检查考核,不走过场,不讲人情,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市法治办关于深化依法治村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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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村章程


依法治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依法治村,建设“平安村庄”,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把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实行依法治村坚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章程的具体实施,协调村民委员会具体管理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人人都要认真学习、自觉践行本章程,为繁荣我村经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做出贡献。第二章村级组织建设第一节村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第四条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支部书记是村里的“一把手”,主持村里全面工作,对村级工作负有主要责任。第五条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1、领导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各村级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落实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人事、工作安排,较大数额财务开支,集体资产管理,社会稳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3、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作好发展党员工作。4、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5、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项工作。6、支部班子要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第六条村党支部建设制度1、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党风党纪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改进工作。村党支部每年年终组织开展一次评先树优、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格考核党员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对党员的年终考核与鉴定,由村党支部统一归档保存。2、“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党课教育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1月、4月、7月、10月10日);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每月5日);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二次(每月8日、18日);每季度应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1月、4月、7月、10月10日)。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相关会议,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3、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员应按照标准按月缴纳党费。依照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号文件规定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村党支部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超过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动不愿上进的行为处理。4、党员发展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手续。村党支部要有计划地为党的事业培养后备力量,按一职一备的要求确定培养后备干部,至少要有3名以上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做好领导班子的新老更替工作。5、廉洁勤政治度。支部成员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即:带头履行党员义务,不准做特殊党员和特殊村民;带头清正廉洁,不依仗职权为自己或亲属谋私利;带头做人民公仆,不准贪图享受只顾个人利益;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法乱纪。第二节村民委员会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代表全体村民行使职权。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换届选举。第八条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村民委员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推行村级“四民主”,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2、按照党支部的总体部署,办理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4、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5、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法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1、办公制度。每天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全年工作不少于300天。公休日或节假日应当安排值班。坚持在办公室办公,不在家中研究和答复涉及村务的问题。2、会议制度。每星期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度一次总结会;特殊情况或特殊需要时,不定期召开“两委”联席会议,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中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研究。3、自律制度。每

月10日为村民委员会成员集体学习日。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正确行使村民赋予的各项权力,为政清廉,秉公办事。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第三节其他村级组织第十一条村民会议1、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其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另一种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2、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其主要职责是:(1)讨论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表决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2)讨论制定村级事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讨论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3)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4)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5)讨论制定村级规划,决定本村各项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6)听取和审议村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7)听取和审议及财务收支的;(8)决定给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推选村民代表由村民按5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村民委员会依法确定。2、村民代表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决策能力。推选村民代表一般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当选后10日内进行,当选结果应当予以公告。当选的村民代表,其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为三年。3、按照程序补选村党支部成员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推举支部书记为村民代表会议主席。村民代表会议由主席安排村民委员会召集,由主席主持召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提前3天将要讨论决定的事项通知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当及时征求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村民代表开会时如实反映。村民代表开会应当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代表过半数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方可有效。村民代表会议通常每季度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集村民代表开会。4、村民代表会议职权取决于村民会议的授权。一般情况下,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村委会的撤并调整、审议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一些涉及全体村民利益和长远的、非经常发生的事项外,村民代表会议均可代行村民会议的职权。第十三条村民小组会议1、村民委员会员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长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为三年。2、村民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组织村民小组贯彻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协助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村级财务、村务及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3)召开小组会议,办好小组事务,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汇报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4)管理本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第十四条群团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村级应当设立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群团组织,并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坚持有关工作制度,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第四章“四民主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第十五条民主选举1、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连选连任。2、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3、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4、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5、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6、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民主决策1、凡是涉及村民利益或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都应当列为村级重大事务。其内容和范畴主要是:(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3)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等集方案;(4)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

设承包方案;(5)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7)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2、村级重大事务必须实行民主决策,坚持先支部后村委、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一般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召开村党支部会议研究提出决策方案,然后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3、村级重大事务必须按下列程序决策:(1)党支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根据本村实际,召开支部会议提出决策方案;或者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报经支部同意后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讨论。(2)召开支部、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决策方案。(3)由支部召集党员大会,征求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订,然后形成党员大会决议。(4)将决策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第十七条民主管理1、村集体资产(指集体土地、集体房产、集体企业等)的承包、出租、变卖等工作,村党支部及村委会必须在严格遵守国爱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履行规定的四步决策程序,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2、按照绣惠镇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村集中计帐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村所有村级集体财务活动纳入计帐中心统一管理。所有集体资金进入计帐中心村级帐户,所有现金支出从计帐中心村级帐户划出。每月的集体收入,报帐员必须于25日前按所开票据上的金额缴入计帐中心专户,并附报上缴收入明细表。3、建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或选举产生,一般3人至5人。“两委”成员的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4、村级一切财务开支必须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进行审批,实行支部书记一支笔签字制度。一切开支必须由当事人(经手人)、村支部书记签字,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加盖理财公章,然后由计帐中心负责人签批后,方可由计帐中心审核并报销。第十八条民主监督1、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年终召开一次评议会议,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村民代表或户代表,可以扩大到18周岁以上的村民,评议对象为“两委”成员及享受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2、健全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村务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由绣惠镇人民政府负责,审计事项主要包括:3、建立村务第十九条村务和财务公开第十九条两公开一监督1、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要向村民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十个方面:(1)本村享受补贴的人数和补贴标准;(2)从村集体经济中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3)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4)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5)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7)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8)救济救灾款的发放情况;(9)村民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2、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2)各项收入和支出;(3)各项财产的购置费用;(4)债权债务;(5)各项收益分配;(6)水电费收缴特别是村干部的水电费缴纳情况;(7)以资代劳收入;(8)企业出租、承包费、农业补贴;(9)招待费支出、福利费发放;(10)干部工资补贴。3、实行村务和财务统一公开日、质询日、接待解答日制度。统一公开日,即规定每年1、4、7、10月的15日为公开日,届时各村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将上季度的事务和财务情况公之于众;统一质询日,定在每年的1、4、7、10月的17-18日,即在公开日两天后,村民对公开结果不满意或认为不实的,可以向村干部提出质询;统一接待解答日,即在公开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对村干部不愿回答、不能回答和回答不能让群众满意的问题,由镇包城关办事处领导到城关办事处,负责接待解答问题。第五章村务管理第二十条印章管理。凡涉及贷款、承包、签定合同等重大事项须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的,要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10日内,上届党组织和村委会应当向本届党组织和村委会移交印章。第二十一条经济合同管理凡涉及村级重大问题或大多数群众利益的经济合同,必须先经城关办事处、镇司法所核准后再予以签定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管理1、全体村民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服务条例》,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知情选择的规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和晚婚晚育。2、持有准生证的夫妇允许生育子女。生育一胎后必须采取节育措施。第一胎为男的孩的不再准生第二胎;第一胎为女孩的,其母亲年龄达到30岁的可申请准生第二胎;第一胎为残疾的,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准生二胎。不论何种原因,不准生育三胎。3、本村及村内暂住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均属本村的计划生育管理对象。育龄妇女必须服从本村计划生育管理,自觉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孕情检查和透查。4、严禁非法同居、未婚先孕、未婚生育和非法抱养、领养、寄养孩子。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引产、流产。拒做引产、流产手术的,交由上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处理。5、不得藏匿外来逃避计划生育的人员,藏匿不报或由此造成计划生育外生育的,藏匿人承担相关责任。6、积极协助工作人员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是每个村民的义务。严禁刁难、围攻、打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任何人都不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假舞弊。7、村民自治委员会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健全育龄妇女档案,定期公开生育指标安排情况。第二十三条村民建房管理1、严格建房规划。按照市政府城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本村村民住房以居住公楼为主。公寓楼建设由村集体统一组织施工,统一办理房屋权属证书,需要住房的村民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缴纳房款。2、村民翻建、改建村内原有房屋必须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统一规划。事先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派员实地指定划线标高,并签订建设协议,方可施工。未按规划标准、故意超高或扩占建房

户,一经发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违章建筑。否则,将依据有关法律程序严肃处理。3、村民旧房影响整体规划,应办理拆旧建新手续,必须先拆除后建设;暂时无能力翻建的,由村建房领导小组协调置换空闲房屋暂住,旧房屋必须拆除影响规划的部分。否则,将申请有关部门依法强行拆除。4、因国家或集体建设征用需要拆迁的民用建筑,按有关规定补偿并优先安排住房。5、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6、村民新建的住房,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权属证书》,未取得以上证件的房产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十四条土地管理1、按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属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耕地、林果地、荒山、荒滩、宅基地、村内等空闲地等),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2、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负有保护土地资源的责任,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规定使用土地。严禁在承包土地上采矿、建房、修坟、取土或将土地转为其它非农用途。土地承包人在经营期内,荒废、破坏耕地的,责令限期治理,严重毁坏种植条件的收回土地使用权。3、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关系,承包期内的土地一般不轻易变动。因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需变动口粮田或承包田比例的,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安排,调给相当数量或质量的土地,并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因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影响当年收成的,由村民委员会统一解决青苗补偿费。4、支持土地规模经营,鼓励种植养殖大户。集体对自愿适度规模经营的承包人,同等条件下,在生产物资及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第二十五条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1、村民按上级有关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缴纳一定费用,即享受就诊、治疗、报销限额等医疗费用的优惠待遇。2、村卫生室业务上受开发区妇幼保健医院的指导;与开发区妇幼保健医院签定合作医疗合同;开发区保健医院为村民就诊指定医院。3、村民生病、就诊必须持本人《合作医疗证》,到指定医院就诊。4、村民医药费用的报销标准执行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规定。5、在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中,建立监督机制,严禁弄虚作假,骗取报销费用。第二十六条村民道德建设1、本村村民应当积极实践“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争取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2、村民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把道德建设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坚持继承优育传统与宏扬时代精神相结合。3、积极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简办,不搞陈规旧俗,提倡厚养薄葬。4、不请神弄鬼、不算命看相,不看风水,不听看传播封建迷信书刑和音像制品,反对伪科学,反对非法宗教活动。5、邻里之间要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不搞宗宗教活动,反对家庭主义。6、村民生活、借款和社会交往活动中,应遵循平等自愿、讲究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7、在截水、排水、通风、采光及使用宅基地等方面要严格尊重历史使用状况,服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利益。8、村民之间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出现矛盾和争端时,要按照《村民道德公约》进行调解,解决问题时主动忍让,自觉承担责任;矛盾化解后,要弥补过失,自觉维护生活秩序。9、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10、提倡晚婚晚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方可申请办理登记手续。11、婚姻自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支持男到女家落户。做到婚嫁不讲排场,婚后自觉实生计划生育。1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应当互相忠诚,双方都要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应尽的义务,共同管理和处分家庭财产,共同继承家庭成员遗产,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依法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生命健康权的受教育权。13、子女在赡养父母的义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要保证被赡养人必须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具体标准按照《赡养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执行。被赡养人有固定收入,但达不到子女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标准的,其子女必须保证其达到相应的标准。被赡养人必须的生活服务,子女必须负责或者承担相应代服务人的一切费用。不准打骂、虐待、遗弃老人;不准干涉老人合法婚姻及对财产的处分权。14、村民委员会要经常对村民进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杜绝歧视妇女、遗弃老人和虐待残疾病儿童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将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严肃处理。15、全体村民要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讲文明、树新风,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增台对祖国、对家乡、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加强礼仪、礼节、礼貌意识,告别不文明言行,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第二十七条社会治安全体村民(包括长住本村非法农业人口和暂住人口)都要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必须做到:1、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事非。2、不赌博;不参与涉毒犯罪;不制作、出售、传播反动或淫秽书刊、音像制品;不纵容妇女卖淫、不嫖娼。3、不购买、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械。4、严禁盗窃,敲诈勒索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产;严禁藏匿罪犯和窝赃、销赃。5、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水、供电、通讯、邮电等公益设施。6、禁止非法限制他人人人身自由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7、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必须照章纳税。不偷税、逃税抗税。8、严禁乱砍滥伐树木或放火烧荒、烧林;严禁破坏耕地、地堰、禁止在水渠、线杆等公共设施。附近取土或在生产路旁边挖掘沟穴、放置障碍物。9、严禁个人私自安装用水、用电和有信电视设施;禁止在村内随意制造噪音。10、严禁户外放养家禽、家畜糟蹋庄稼、树木、瓜果。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动物饲养人因管理不当致使他人

受到伤害的要承担民事责任。对违反以上10条规定的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村民委员会进行批评教育;给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经济的或民事的责任。3、触犯法律、法规的,送司法机关或行政执行部门处理。第二十八条村民档案管理1、建立建全村民档案管理制度。村民档案记录村民执行本章程的功过是非。每户一个学法档案盒,盒内放置: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星级文明户考评表、计划生育合同、各类承包合同、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考试卷等档案资料,由村民委员会安排专人负责保管。2、村民档案记录作为评比“星级文明”争创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参加评选。3、星级文明户的形式进行。每年年终考评一次,考察结果,整理归档,长期保存。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制定,并予以执行。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年××月××日起执行。

公司依法治企工作方案


依法治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企业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有效保障。为了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认真落实旗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把我公司建设成为西苏旗示范企业,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为指导,以建立规范高效的企业管理运行机制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促进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信息发展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员工个人素质,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企业,不断丰厚企业内涵,谋求公司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依法治企,使我公司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与有关部门一道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各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实现竞争公平,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保证发展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素质提升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综合工作的领导和市场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成员为组员的“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的创建“依法治企示范企”工作网络,为全面开展依法治企工作奠定基础。
四、工作措施
1、完善管理制度。依据新的形式和任务,修改和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发展方向、岗位职责、常规要求、评估表彰以及员工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在思路上体现法治性和人文性,在内容上体现全面性和时代性,在过程上体现渐进性和民主性,在实施上体现可行性和实效性。
公司的管理从根本上说主要是对人的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严格的管理是不完整的管理,惟有在了解、信任的基础上,给员工充分的成长空间,用尊重、关爱、赏识去唤醒内心和激发潜能,这才是一种先进的、科学的、人性的、逼近本质意义上的“以人为本”。我公司必须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第一、从管理员工到信任员工的转变。公司的任务不是为了“管理”员工,而是发展,用员工得个人才能去实现企业的发展,根据员工的需要、兴趣与经验,创造足够多的机会,让员工在学习、生活的过程中得到主动的发展。
2、从监督员工到关注员工的转变。我们要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让每一个员工都参与管理,让员工感受到实现个人自身价值与实施公司发展的目标是息息相关的。包括公司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考核条例、奖惩办法等方面,广泛听取广大员工的意见,让员工理解你的方案,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我们应该围绕人的需要、人的发展,对员工管理的有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自身素质提升的要求。
3、从结果性评价到发展性评价的转变。要建立适合员工个性化发展的评价机制,由单纯绩效评价向促进个性化发展转变,建立多元评价制度。在评价方法上,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过程性评价,创建员工的成长记录袋,把工作计划与总结、任务发展、业务学习、自我检查、工作日记、多主体评价记录等相关资料收集装袋,以体现员工发展的过程,让员工在回顾、交流与反思的过程中获得激励和成长;在评价主体上,建立公司内外的,综合性的,由员工、家属和公司共同参与的,既重结果更重过程的多元评价网,重视评价中对话与交流,让员工从多个方面反思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我们要不断修订和完善旨在加强企业管理的目标导向机制、教科研动力机制、名师激励机制和质量考核、师德评价机制。
(二)健全运行机制。科学严格的管理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我们要坚持“四个落实”,做到“四个到位”,保证依法治校工作的有序开展。
坚持“四个落实”。一是组织落实,学校成立“法制教育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指挥与协调;二是机构落实,学校建立三级管理系统,即校长办公会的决策指挥系统、“一室三处”组成的检查协作系统、各年级组形成的执行系统;三是人员落实,配齐“法制教育领导组”领导下的三支工作人员队伍,即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心理咨询老师、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校外辅导人员队伍,以政教处、教务处、保卫科、团委、少先队干部和班主任组成的政工人员队伍和以政治课、心理健康课及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的施教人员队伍,各类 人员明确分工,健全职责,保证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推进;四是责任落实,学校建立各部门工作职能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并根据职能和职责拟定部门和个人的工作目标,将依法治校工作特别是法制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实施范围,和学校其它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执行、一起检查、一起总结,形成既有齐抓共管,又有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做到“四个到位”。首先是认识到位,将法制教育与教职工政治学习有机结合,并纳入教职工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范围,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的认识和依法执教的水平。其次是经费到位,购买学习资料,订阅报刊杂志,保证日常普法教育活动的经费开支。第三是工作到位,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将依法治校工作作为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核心内容,并纳入学校阶段性工作计划,保证依法治校工作的有序运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真正落实;定期总结表彰,强化工作激励。第四是资料管理到位,建立依法治校专项档案,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收集包括上级文件、校内各项工作材料在内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和教学资料,并按规定分类归档,做到分类科学、记载翔实、装订规范、查阅方便。
(三)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努力提高教师、学生法律意识。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特别是利用身边案例教育学生,影响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努力提高学校依法管理水平。
2、在课堂教学中全面渗透。按规定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通过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课、团队活动、班会活动课程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
3、组织专题报告。定期对学生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系列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各种常规要求;组织“学习宣传月”,法制报告会,由学校政工干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心理咨询员、老干部等为学生作专题报告,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和高尚的道德引导。
4、开展影视教育和读书活动。坚持每期组织师生观看法制教育资料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教育师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xx,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师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要求教师每年阅读一本政治理论著作,并记下读书笔记,写出心得体会,引导学生积极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以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法制意识和热爱祖国的道德情感。
5、举办法制教育征文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配合影视教育、“读书活动”及各种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征文竞赛,强化师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激发师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法律知识的普及。举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纳入考试范围,加大普法的推动力。坚持每学期举办一次主题班会竞赛,每次一个主题,将有关法律知识融入班会之中,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班会中受到法的熏陶。
6、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模拟法庭,以实际案例为素材,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考察大自然,参加环境保护行动,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受到纪律法制教育。
(四)建立协作机制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需要校内校外相互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合作支持,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1、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一是加强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使学校环境更具有艺术性;二是在校内设置名人雕塑、志士画像、格言警句、标兵榜等宣传阵地,悬挂“校园之星”图片、张贴学生作品、展示学生“警示语”,使校园环境更具有激励作用;三是建立校史陈列室,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对学生进行校史校誉教育;四是设立黑板报、专刊、文化橱窗、读报栏,办好校报、校园网,开辟法制教育专栏,使校园内处处见法;五是利用校园有线广播和闭路电视系统,自办节目,定期播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
2、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建立健全校外法制教育基地,作为开展集中教育的固定场所,为我校法制教育的规范化提供阵地。
3、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凝聚作用。利用业余团校对学生进行纪律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团队活动、节日庆典活动,把学生吸引到群团组织周围。成立“团员监督岗”、“小卫士”两支队伍,进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帮助教育职能,以增强学生抵御各种不良现象的侵蚀的能力,帮助学生从小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4、积极指导家庭教育。一是举办家长学校,坚持每期开展1——2次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帮助家长提高家教水平;二是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及时沟通信息;三是建立家长开放日,广泛征求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积极推行家访制度,要求教师对学生的家访面每年要达到30%以上;五是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推广先进的教子经验;六是充分利用“家校通”系统,架起学校和家庭的桥梁;七是坚持每年寒、暑假印发《给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对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八是定期向学生家长印发学习宣传资料。
5、努力优化社区教育环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校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延伸扩大监管范围,坚持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到大街范围内的安全巡视,扼制校外闲杂人员肇事;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每年召开一次“三结合”教育座谈会,争取相关部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使校外教育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全面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沟通信息渠道。在实施教职工民主管理过程中,要始终把掌握民心、知晓民情、理解民意、解决民难作为首要工作,时刻保持与基层的信息畅通。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形成之前,都要召开专门会议或进行重点群众个别访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设立校长接待日和校长信箱,及时收集了解群众意见;定期召开离退休教职工座谈会,邀请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列席教职代会,走访离退休老干部,听取老同志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在教职工中开展“提一条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好的建议及时采纳,并对提建议人进行表彰奖励;设立“家长开放日”、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教师、家长和社区人事参与学校管理。
2、规范教职代会。规范教职代会工作是学校民主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要做到“七个规范”:一是规范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二是规范会议时间,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三是规范会议组织,激发使命感;四是规范会议内容,确立会议资料,提出讨论重点;五是规范会议讨论,学校相关领导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出解释和说明;六是规范提案处理,对代表的提案进行专题研究并做出答复;七是规范决策实施,激活教职工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教职工对学校管理的认同感,为学校的快速发展增加强大动力。
3、推行校务公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学校常规工作制度、学校政务活动运行情况、学校财务管理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成果、安全教育规定、向学生家长的各种承诺、收费情况、学生奖惩情况等。要保持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无误,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利用宣传媒体、建立“校务公开专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4、保障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的落实。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保障教师具有监督权、重大决策知情权、民主参与权,及时了解学校财务收支的状况。继续实行《课堂常规细则》和《常规教学评估办法》,加大力度,实施“名师”工程,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对后进生做到“三个对号”——后进生的姓名与人对号,学习中的问题与不良学习习惯对号,易出的错误与教学中的失控点对号。树立“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秀生更光荣”的教育价值观,把转差率作为考核教师的硬性指标来强化。
五、实施步骤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按动员、实施、迎检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月)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上级活动精神,加强宣传,大造声势,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和家长会,深入社区,深入学生家庭;要求各部门制订创建计划,提高师生认识水平;加强领导,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月—4月)总目标:实施我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目标,总体把握,分工负责,使学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达到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各项指标。
(三)迎检阶段(5月中旬—6月)学校对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实施方案,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学校向教育厅提出申请,接受省教育厅考核验收。
教育事业传承着社会文明,开拓着人类未来,希望全校各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根据本计划的精神,切实制订好各自的工作计划,并扎扎实实地付之行动,依法治学、依法治教,为创建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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