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村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做你应该做的,什么结果都可以是次要的。在我们实施行动时,我们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方案的重点就是去落实。怎样完善好自己的活动方案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依法治村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依法治村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依法治省纲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和**镇依法治镇的各项工作,夯实法治**建设坚实基础,推进依法治镇工作落地生根,营造全镇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和谐稳定法治环境,根据《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关于印发〈**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组办〔**〕24号)精神和我镇依法治理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和《**省依法治省纲要》、《**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和《**镇依法治镇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和确定的目标任务,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示范创建活动,引领推动全镇依法治村工作全面扎实开展。

二、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把握方向、创造环境、广泛发动、扎实推进。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有部署、有标准、有督查、有总结,抓出实效。

三、示范带动,全面推进

(一)突出重点。将**镇古桥村作为依法治村重点示范创建村,通过抓试点,抓重点,探索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为示范创建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创建。在重点示范创建基础上,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实行以点带面,在各村(社区)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实现法治建设在全镇各村(社区)落地生根,充分发展,全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为加强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镇成立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副镇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镇属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全面开展、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各村(社区)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抓好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积极探索创建活动的形式、途径和经验,切实把示范创建工作抓紧、抓实,突出成效。

五、认真督查,总结提升

镇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依法治村(社区)活动的指导督查工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干部依法履职、群众依法参与等具体工作积极有效开展。镇依法治村(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将在**年12月底对示范创建村的创建工作进行开展视察,对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走过场或消极对待的部门、村社区,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2015年3月底前将组织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单位的工作指导,鼓励和支持基层提出创新性举措,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措施,解决困难。要对基层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易复制的经验性做法,带动全镇的依法治村(社区)工作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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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根据《中共**县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县依法治县**年工作要点》和乐山市《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乐法组办〔**〕27号)要求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乡**年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广泛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社区)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区)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社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 组织机构

乡成立由乡党委书**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及乡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三、创建标准

创建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谐发展五个方面。

组织建设: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健全有力。村(社区)“两委”班子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健全、运转协调,作用良好。

民主建设:由村(社区)党员民主选举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村(居)民民主选举村(居)委会,村(居)民民主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健全落实。

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效果良好。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并充分发挥作用,村(居)事务依法管理,矛盾纠纷合理合法妥善调处。村(社区)治理依法实施,社区管理网格化推进,平安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完备,村(居)民在村(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的“四自”作用充分发挥。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按照《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见附件)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和谐发展:依法治村(社区)推进村(社区)经济协调发展,村(社区)公益事业蓬勃开展,城乡环境整洁优美。村(社区)文明和谐,风气良好,团结和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要发挥党组织在村级民主选举、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一: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金河镇20xx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活动计划。

一、目的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标准

1、村民自治组织健全,自制机制完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民自治章程》规范完善并能保证实施;

2、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够由村民讨论决定;

4、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推进有利,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帐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6、法制宣传深入人心,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场所,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要发挥党组织在村级民主选举、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方案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二〇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方案三: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农民当家做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登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农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当家做主的好经验,完善保障农民当家做主的各项制度。

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坚持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积极促进农村各经济主体依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合作与竞争。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目标

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力争到20xx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束时,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村民人口的8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93%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全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四、主要任务

1、要在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上取得新进展。要按期实行民主选举,建立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正确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作用,形成农村村民自治的合力。

2、要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上有新举措。要根据农村村民自治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程序、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确保四个民主全面落实。

3、要在规范村民自治实践活动上有新突破。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农村民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培育村民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证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4、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要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

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乡镇司法所要热情指导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对外经贸往来,提供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自治活动提供公证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深入开展依法治理,逐步实现村级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工作要求

1、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的原则,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

2、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方案,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根据所辖村组织数量,按照50%以上村达到创建标准的要求,明确到村,落实到人,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4、依法治理、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拓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式、途径。

5、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和文明单位验收挂钩。


方案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进程,为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任务内容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成立民主法治村创建领导小组。成立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全部参加的民主法治村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应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领导小组存档并做成展板上墙)

(2)制定切实可行并有具体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做成文件存档)

(3)定期召开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调度会议。(有会议记录)

2、依法管理,完善制度措施。

(1)村两委班子团结,职责分工名确,制度完善,清正廉洁。村两委组织健全,班子团结,职责分工明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决策失误现象。村两委成员和党员无违法犯罪现象。(有会议记录和档案)

(2)村民自治组织机构键全,制度完善。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制定《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制定《村规民约》,人际关系诚信和睦、村风正、民心齐。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召开村民代表大会2次以上。(《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做成展板上墙并存档,有会议记录并存档)

(3)严格落实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民主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两公开。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公开透明,民主监督切实有效。在村内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有会议记录,相关制度做成展板上墙并存档,设立公开栏)

(4)社会稳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赌博、家庭暴力、盗窃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村有治保自治组织,村治安防控网络完善,治安巡逻、群防群治制度落实,村民无特大刑事犯罪,无群体性越级上访现象。(有档案)

(5)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制度机构健全,切实发挥作用。人民调解组织健全,网络完善,有办公场所,设施齐全。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成功率在95%以上。社区矫正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设有法律援助联络员,依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有档案)

(6)村集体经济依法经营、安全生产。村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无经济犯罪现象。(有档案)

(7)村风文明,村容整洁。无污染排放,无重大环境问题。(有档案)

(8)重视民生,关注弱势群体生活。村两委重视民生,关注弱势群体。五保人员、低保户、因病致贫等困难家庭和个人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因弱势群体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有档案)

3、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工作。

(1)进一步强化普法阵地建设。有一套法律图书或一个法律图书室、有一个固定的法律问题咨询场所、有一支法律宣传队伍、有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一条街、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法律图书200册以上,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一条街有专人维护,内容每年更换6次以上。(有图书室、固定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一条街)

(2)创新普法形式。利用网络、电视、板报、远程教育等途径增强普法效果。(有档案)

(3)健全学法制度。开展村两委成员学法、村民学法等学习活动。每年组织村两委成员集中学法4次以上,每年组织村民进行法制教育4次以上。学法有笔记、有档案。(有会议记录和档案材料)

(4)开展法制讲座。每年主动联系民警、交警、法官、律师、消防等人员,为村民上法制课不少于3次。(有会议记录和档案材料)

各办事处为牵头部门,组织科、纪委、民政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为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方法步骤

1、筹备启动阶段(6月18日-6月23日)

牵头部门召开各责任单位联系会议,安排各责任单位具体工作任务。各村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领导小组成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具体负责工作人员联系电话齐全。

2、正式实施阶段(6月24日-7月4日)

牵头部门定期调度创建情况。在创建工作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3、迎查验收阶段(7月5日-7月15日)

①(7月5日-7月10日)各村要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认真自查,据根自查情况进行完善。牵头部门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初查,对存在问题查清摆明,各村再进行改进完善,在此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

②(7月10日-7月15日)迎接区创建领导小组和省市对创建情况的检查考核,根据考核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改进完善。

乡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乡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法治文化、提高全市法制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按照“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实行公民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推进黄龙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创建法治乡镇为载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完善依法治乡的体制机制,为确保我乡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社会局面和谐稳定的目标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原则

法治乡镇创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服务黄龙,坚持创新实践的原则。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我乡依法执政能力、依法执政水平、公正司法水平、基层民主政治、公民法律素质、社会管理手段更加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

三、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构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企业依法经营、行业依法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监督体系健全的法治格局,有力提升我乡法制承载能力、和化解风险能力、综合创新和竞争能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民生权益保障能力、公民意识培育能力、平安和谐建设能力,促进我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达到“三提高”、“四增强”、“五规范”、“八防止”目标,促进我乡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三提高”

1、提高党委依法执政能力

2、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3、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四加强”

1、加强司法公正权威

2、加强经济社会依法管理

3、加强和谐平安建设

4、加强基础民主法治

(三)“五规范”

1、规范规章制度制定

2、规范法制宣传教育

3、规范执法行为

4、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5、规范法治监督体系

(四)“八防止”

1、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

2、防止发生危害全乡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

3、防止发生因违法行政而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

4、防止发生大规模到省城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5、防止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当的徇私枉法案件

6、防止发生可能引发社会治安稳定的恶性暴力犯罪

7、防止发生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

8、防止发生因管理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在全镇有影响力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月—20**年2月)。各村社、乡属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方案,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3月—20**年7月)。深入开展法治黄龙创建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创建力度,提升创建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8月—20**年12月)。按照创建工作考评办法,对法治黄龙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年以后)。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评估,深化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形成促进我乡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乡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推进创建工作格局;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段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推进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推进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成效,宣传推进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扩大推进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推进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实施方案


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实施方案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巾帼文明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市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百岗联百村,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新农村建设关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坚持城市农村统筹、发展维权齐抓、宣传培训结合、文明和谐共进,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进村镇,通过与妇代会联动结对共建模式,引领广大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创建“巾帼示范村”,发挥好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二、创建目标按照分批进行、整体推进、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决定在全市选择100个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与60个“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40个“女村官”所在村结成联带对子,力争三年内创建成“市级巾帼示范村”。三、创建标准1、班子团结,管理民主。村妇代会班子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创新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党支部或村委会中有女性成员。2、经济发展,率先致富。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新一轮的“百万农家女争创致富户”活动,85%以上的农村妇女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有一个以上稳定增收的致富项目,人均年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村容整洁,环境美化。“美在农家”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广大农村妇女自觉净化、绿化、美化环境,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家庭居室洁净有序。4、民风淳朴,素质过硬。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绿色家庭、特色家庭和“双合格”家庭创评活动,村民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四、活动内容:1、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积极开展“两牵手一扶持”活动,努力满足农村妇女对提高科技致富能力、提供增收致富项目、加大资金扶持的迫切需求,通过岗村联动,促进岗位实践,激励城镇妇女自主创新,创造一流业绩。2、建设文明和谐新农家,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宣传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和谐家庭建设,倡扬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庭卫生促进村容整洁,以家风文明促进乡风文明。3、完善农村妇女儿童维权机制,促进“管理民主”。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留守儿童。引导和鼓励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两委”的民主管理,畅通农村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推动农村妇女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平等享有资源,实现全面发展。4、完善城乡妇女互动发展平台,增强创建活力。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优势,设计好活动载体,积极为农村妇女送教育、送岗位、送健康、送温暖,实现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五、方法步骤1、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各级要在深入实际、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巾帼示范村”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和创建措施。示范村创建定位可以不拘一格,各有特色。2、统筹资源、抓好创建。各级本着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认真分析“巾帼文明岗”与联带村居的优势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抓好“百岗联百村,创建巾帼示范村”工作。3、检查总结,考核命名。各级要及时督导“百岗联百村,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开展情况,注重培养典型,总结经验。每年年底要对所创建的“巾帼示范村”进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逐级向上申报。市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检查验收情况,择优确定“市级巾帼示范村”,适当时机进行表彰。同时要做好有关资料归档工作,巩固创建成果。五、活动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要把开展“百岗联百村,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作为动员组织广大城乡妇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确保活动扎实开展。2、大力宣传,营造声势。各级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妇女和各级“巾帼文明岗”参与“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3、创新载体,扎实推进。“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今年要把提高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创建“农家女书屋”,解决农村妇女买书难、看书难、借书难的问题,作为推动“百岗联百村,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的重要内容,倡导“巾帼文明岗”至少出资1000元人民币,为联带村创建一个“农家女书屋”。4、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各级要坚持从实际

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实施方案出发,因地制宜,搞好分类指导。对联带的“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重点在提高广大妇女整体素质、增强农村的“软实力”上下工夫;对联带的“女村官”所在村,要引导“巾帼文明岗”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积极为农村妇女提供科技、项目、信息、市场、资金等方面的服务,增强经济发展实力。请各县区和市直按照“百岗联百村,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名额分配表,尽快确定参与活动的“巾帼文明岗”和村居名单(所选村妇代会组织健全,村两委中要有女性成员),并于2017年2月底前将“百岗联百村,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结对表报送市妇联发展部。附:1、“百岗联百村,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名额分配表
2、“百岗联百村,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结对表

乡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乡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及《**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大溪乡2016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标准

1.村民自治组织健全,自制机制完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民自治章程》规范完善并能保证实施;

2.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由村民讨论决定;

4.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推进有序,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帐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6.法治宣传深入人心,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和场所,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各村要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及村支两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2.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主题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主题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自我加压、负重奋进的总体要求,着眼创建和谐、文明、健康、向上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全面开创肇州加快发展的新局面,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塑形象”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此方案: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创建推进经济和社会加快发展的优良人文环境为根本任务,以提高全县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优化社会风气,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为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全面动员、统筹兼顾、分层推进的工作思路,努力转变政风、整顿行风、树正民风,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二、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本次创建活动着力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组织推进。(一)以“五破五树”为主要内容,进一步优化社会风气。“五破五树”即:破除安于现状、贪图安逸、畏难守摊的消极守旧思想,树立谋求发展、创新求变、勤奋兴业的良好风气;破除臆断揣测、无据传播、蛊惑人心的自由主义思想,树立爱护肇州、促进团结、维护大局的良好风气;破除无礼刁难、靠油吃油、不劳而获的投机思想,树立遵纪守法、爱油护油、勤劳致富的良好风气;破除不辨事理、受愚从众、无理索求的盲从思想,树立明辨是非、理智处事、按章维权的良好风气;破除传播迷信、参赌涉黄、婚丧大办的封建旧习,树立相信科学、健康向上、文明生活的良好风气。一是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引领村风民风。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县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优化村风民风。采取完善评选细则、改进评选方法、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组织指导等措施,切实发挥评选活动的引导规范作用。特别对信访高发的村屯要进行集中教育引导。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实施“十百千”典型工程。即:评选10个文明村屯(社区)、100个“十星级”文明户标兵、1000名文明公民。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各乡镇组织实施。二是坚持法制教育与专项打击相结合,规范群众行为。推进“四五”普法工程,重点宣传《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组织举办法律培训班、印发法律知识宣传单、组织普法小分队、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进村屯、进社区活动。要采取公开处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依靠法律加强对社会的管理。加强对破坏油田设施、偷油、盗油犯罪行为的打击,运用典型事例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油兴我兴、油田发展我发展的大局观念,引导人们树立亲油田、爱油田、护油田的新风气。对信访工作中无理缠访、制造事端、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并通过案例宣传,教育群众依法维权。此项工作由县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办及有关乡镇负责落实。三是创建“三型”文明村屯,优化创建水平。围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动结构调整、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致富能力不强、生活习惯不文明等问题开展规模养殖型、多种经营型、特色种植型文明村屯创建活动。围绕修好一条路、挖好两道沟、建好小桥涵、栽好两行树、建好两院墙、种好小菜园、管好小厕所“七个好”标准开展春季环境绿化美化净化会战。教育引导村民树立摒弃陋习、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要大力选树、宣传创建“三型”文明村屯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倡导创业进取、依靠科技勤劳致富的良好风气。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各乡镇组织实施。(二)以“三克服、三塑造”为主攻方向,进一步优化党风、政风和行业风气。“三克服三塑造”即:克服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倾向,塑造自我加压、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的进取形象;克服推诿扯皮、应付了事、不谋发展的工作倾向,塑造勇于负责、敢于负责、能够负责的干事形象;克服脱离群众、挫伤群众、与民争利的不良倾向,塑造亲民爱民、便民利民、兴民强民的执政为民形象,形成干事不整事、成事不败事、平事不挑事的党风政风。一是深入开展“五优”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以树立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优化、业绩优异、服务优质的“五优”新形象为重点,通过宣传创建细则、组织经验交流、评比命名等具体措施,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团结协作、负重奋进、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文明办和机关工委组织实施。二是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一方面组织部门和单位自我剖析、自我查摆、自我整改,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通过电视系列访谈、宣传典型经验等办法,扩大讨论参与层面和影响力,强化人人都是环境的发展理念,树立人人亲商、爱商、护商的良好风气。此项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广播电视局具体实施。三是深入开展行风“双评”活动。组织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岗位服务守则,推行首主题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主题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否定报备制等制度。通过规范化管理,在行业树立举止文明、耐心细致、便民利民的良好风气。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督办、扩大群众监督、开展基层测评等办法,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此项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三)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惩处”为手段,进一步提高文明城镇创建水平。引导居民牢固树立“人民城镇人民建、人民城镇人民管”、“人人爱城、人人护城、人人管城”的良好风气,努力塑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充满活力、文明和谐的城市新形象。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组织进行以治理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涂乱画、清理背街小巷死角死面为重点的春季环境绿化美化净化专项会战。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要坚持搞好交通秩序整治,严格规范港田三轮车野蛮无序运营和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进一步扩大整治战果,坚决杜绝反弹。此项工作由交警大队组织实施。组织以打击涉黄贩黄、传播淫秽影像资料和清理整顿网吧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文化市场专项整顿,并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此项工作由公安局、工商局和文化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二是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开展评选“文明诚信业户、“文明家庭”、“文明市民”、“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活动,吸引广大干部群众及中小学生积极参与,促使其在活动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把创建文明城镇活动拓展到社区,延伸到家庭,努力塑造风尚美、行为美、环境美、生活美的“四美”新形象。此项工作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各乡镇要参照县城的做法,开展文明小城镇创建活动。三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肇州县文明公约、居民文明守则、城镇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居民文明习惯养成。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文明办和建设局组织实施。围绕以上三项工作内容,在县电视台辟建“改陋习、树新风、创建文明城镇”专题节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四)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为基础,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坚持“抓早抓小”的工作方针,把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作为基础工程,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应有的作用。一是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实施课业育人。制定《肇州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六讲六做”为内容,将任务细化分解,各负其责组织推进。由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二是发挥社会教育面作用,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坚持开展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活动。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抓住有利契机开展主题征文演讲、主题班队会、向陋习告别、扶贫助残、手拉手献爱心等道德实践活动。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文明办、团县委、教育局组织实施。三是发挥学生的带动影响作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利用假期组织学生组成文明小分队深入社区、村屯开展文明公约、文明守则和道德规范宣讲活动。并组织学生与家长签订家庭文明公约,让孩子们充当文明的传播者,以孩子带动家庭,影响社会。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和团县委组织实施。三、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一)要加强领导,摆上位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是统一思想意志,凝聚发展合力,提升肇州人气,转变社会风气,优化发展环境,积蓄发展后劲的重要举措,给予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亲自参与研究具体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取得实效。(二)要细致规划,制定方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县里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有本单位特点、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推进落实方案。(三)要培养典型,扩大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县文明委要求,总结工作经验,注重培养和选树各方面的典型,扩大辐射效应。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宣传各方面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要检查督办,跟踪问效。本活动由县文明委总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总体协调,情况综合,跟踪督办。县里拟在近期听取一次专项汇报。拟在6月份组织一次集中检查督办。拟在7月中旬组织召开一次文明行业建设座谈会。拟在10月份组织召开一次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拟选择适当时机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或检查。
主题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射委发(201*)10号文件精神,围绕201*年全镇政法工作要点和**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的《**县201*年“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射综治委1号)及《关于做好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常态化平安创建工作的通知》(射综治委3号)文件要求,为创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在我镇卫生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结合我镇卫生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落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在我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医患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确保医疗机构稳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我院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减少最低,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努力达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事故,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集体性上访事件,不发生三级以上医疗事故,不发生医务人员和医院职工违法犯罪。落实相关标准,深化行业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落实相关服务均等化;积极落实艾滋病人“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艾滋病宣传;协助做好地方政府做好安全工作,整体提升全社会平安建设水平。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医疗服务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卫生院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德医风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要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医院管理年和“三优一满意”创建活动,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重视沟通技巧,改进沟通方式,确保沟通效果。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工作,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要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杜绝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现象,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2、完善医患纠纷处理程序,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卫生院制订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成立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构,坚持及时发现,有效处置的原则,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因医患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卫生院要完善内部治安保卫保障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因医疗事故、医患矛盾等引发的医患纠纷,逐步将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群众的合理诉求。

3、加强医院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卫生院要定期组织安全工作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学习,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和重要时段及节假日的突击检查,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强化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的安全管理,做好财会室、机要室、档案室、计算机信息室、重要物资仓库、病房、药房、收费处等部位的管理,做好防抢防破坏工作,按规定安装物防、技防设施,夜间要有值班守护,确保不发生重大可防性刑事、治安案件。加强与政府、公安派出机构的联系,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认真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坚决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卫生院要精心组织,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采取日常监督检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超范围执业等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为平安医院创建创造优良的医疗环境。

5、建章立制,强化监督,预防职务犯罪

我院要全面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恪守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制度、教育和监督入手,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纠建并举、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促进平安医院建设。

四、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安排部署。

201*年5-7月,在全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成立领导组织,健全管理体系,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工作,安排部署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2、全面启动,整体推进。

201*年8-12月,卫生院各科室围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启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3、考核评价,总结表彰

2014年1-2月,对照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试行),开展联合检查与考评,适时组织召开总结交流会,对“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先进进行总结和表彰。

五、具体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卫生院成立以羊勇院长为组长的《凤来镇卫生院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卫生院各科室主任要高度重视。努力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牵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格局,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明确创建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各科室按“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根据创建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把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和研究全国平安医院创建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二是对照标准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建立工作台帐,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创建工作。

3、强化监督,实行责任追究

卫生院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等方式,对各科室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科室主任不重视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责任追究,直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

附件

凤来镇卫生院

综合治理和“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羊 勇  (院 长)

副组长:蒋 琼  (副院长)

成 员:田 正 (办公室主任)

黄 建 (医务科长)

王爱平 (住院部主任)

卿培斌 (门诊部主任)

杜 威 (基层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田正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协调组织工作。

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虞政办发〔2014〕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3〕17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优化城乡环境,建设美丽上虞”的总体要求,以实现违法建筑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方向,以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为重点,坚持“属地负责、拆用结合、群众参与、分步推进”的原则,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到2014年年底,全区15%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标准,2015年达到30%,以后逐年提高。全社会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2014年创建目标:到2014年年底,道墟镇、驿亭镇、陈溪乡、谢塘镇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申报”无违建“的乡镇(街道)辖区内无违建村(社区)达到70%以上,其他当年不申报的乡镇(街道)辖区内无违建村(社区)达到15%以上。

三、创建标准

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其中”无违建村(社区)“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无应拆既有违法建筑。全面完成”三改一拆“目标任务,对既有违法建筑,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

(二)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增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

(三)无规划盲区。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全覆盖,拆后空地及时利用,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四)无管理死角。落实《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3〕288号)文件,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责任网、巡查网、查处网和监督网“,实现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无非法”一户多宅“。全面完成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对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无房户、危房户,优先保障建房用地指标。

(六)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未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无违建村(社区)“的认定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区”无违建“创建工作小组进行抽查, 达到”六无“要求且无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村(社区)可认定为”无违建村(社区)“。

”无违建乡镇(街道)“的认定工作,区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70%以上村(社区)创建成为”无违建村(社区)“,且全乡镇(街道)无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可申报”无违建乡镇(街道)“。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和工作部署;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创建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4月—11月中旬)。各乡镇、街道按照”无违建“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各项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下旬)。对”无违建村(社区)“、”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组织考核验收。

五、创建措施

(一)注重政策配套。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完善违法建筑认定、分类处置和综合治理、防控的具体办法。要把”无违建“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政策配套。

(二)健全规划体系。加强各层级各项规划编制和有序衔接,尽快实现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全覆盖,依法保障和管理城乡建设活动。

(三)建立防控体系。坚持”分级管理、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完善网格化的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两区“及相关部门要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落实防违、控违和拆违主体责任;建设、规划、国土、城管执法、水利、、农林渔牧等部门要落实执法责任;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公安、、供电、供水和供气等部门要落实配合责任,协同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涉及违法建设的信访投诉,有效防控各类违法建筑的产生。

(四)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全面落实农村住房建新拆旧的工作要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秩序。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户建房用地指标。积极探索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模式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

(五)做好维稳工作。在无违建创建活动中,加强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和防控机制,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置信访事项,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创建目标和,建立”无违建“创建相应工作机构,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人员、经费、机构三落实, 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四互三看“活动,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动员全区党员干部和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2014年开始,每年对乡镇、街道和”两区“的”无违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会同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活动考核办法(试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乡镇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乡镇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以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活动为主线,努力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环境,提高村、居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深入实施。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的,分阶段,分步骤的开展实施。

(二)政府主导,协同参与。以乡党委、政府为主导进行文明乡镇创建工作,成立了**乡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及各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文明创建工作组,凝心聚力,协同参与此项工作。

(三)带头示范,以点带面。由**乡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文明示范村,文明示范社区和文明单位试点工作,选拔突出的优秀典型进行宣传报道,树立标榜典范,带头示范,以点带面的提高我乡文明乡镇的实施进程。

(四)完善机制,务求长效。完善责任制,以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相关责任。将各项责任量化到片,细化到人。以效能建设为依托,将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纳入2012年度目标考核,将其当成一项长效机制来抓。务必确保我镇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我镇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二)深入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四、执行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乡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核心作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乡镇纳入2015年度重要工作,坚持长抓不懈。

(二)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1.我乡将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我乡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坚持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相结合,在我乡村(居)民中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2.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刑释解释人员和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对象,让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不断挖掘评选和宣传表彰身边好人好事,倡导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营造文明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诚信意识,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杜绝坑农、害农现象出现。

(三)创建优质社会服务。

1.稳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贯彻党委、政府推行的“一线工作法”,以机关效能建设为主线,优化、规范政务环境。切实转变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服务作风,强化其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利益,使群众对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健全各个行业基层站所、各种服务窗口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坚决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3.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我镇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采取切实措施,尊重和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尽力解决病残孤寡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促进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四)稳步发展科教文体卫。

1.坚持开展科普活动,充分运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电教化设施技术,向农民群众大力推广致富实用科技,拓展农民致富信息渠道。

2.大力开展我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民自身能力和素质,增强我乡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

3.积极发展我乡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切实保障我乡义务教育率100%。

4.加强我乡2015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我乡群众健康素质。

5.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抓好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6.扫除农村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五)创建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1.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法制教育活动,加强干部群众法律法纪观念,使我乡干部群众能够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保障我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保持良好环境卫生面貌。

1.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为主线,认真落实《**乡2015年城乡环境工程实施方案》,重点治理整顿场镇卫生,搞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为我乡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2.加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引导和帮助农民发展沼气池设备设施。在各村修建垃圾池,搞好农村污水、公路沿线住户门前杂物清理、垃圾处理,有效推进村庄治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3.珍惜我乡境内自然资源,坚决杜绝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确保无破坏生态事件发生。

(八)发展壮大农村经济。

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调整优化我乡农业产业结构;加大科技投入,改善生产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壮大农民群众经济实力,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稳定增长,农民收入逐年增加。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月—2015年**月)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县委、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内容,成立主要负责人为首问责任人的的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我向文明乡镇的创建工作。

以宣传促进文明乡镇创建活动的开展落实工作,利用各种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办理专题板报、制作悬挂条幅、书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到创建活动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成果显著,让群众对创建文明乡镇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

(二)深入实施阶段(2015年**月—2015年**月)

严格按照**乡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月—2015年**月)

各村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依托,对文明乡镇创建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使我乡群众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显著增强,积极倡导和谐文明新风,以点带面使创建活动有安排、有落实,以便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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