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如果我们想要做事情有既定的方向,就要学会事先安排计划。当我们对于眼前的困境,手足无措的话我们都必须策划出一份最佳方案,用简洁、精炼的语言去写文案的同时也要注意它的规范性、专业性。可是怎样写出合乎规范的方案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提高城中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水平,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结构布局,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当前国家宏观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和“市级指导、区级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的思路,大力推动城中村改造快速和谐实施,确保三年内已列入遗留问题的12个城中村和“四横六纵”主街主路沿线的城中村全部拆迁改造完毕,同时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其它村庄改造。
二、规划方案
(一)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经济发展和区域城市功能等因素,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编制。对适于合村并建或集中改造的相邻城中村,可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统一编制规划方案。
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应当包括村庄现状、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二)城中村改造规划用地原则上应在现状宅基地范围之内,并根据该村拆迁安置等情况合理确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安置村民用地、公开出让用地的面积、位置和界限。村民安置用地面积,综合考虑实际宅基地面积和20xx年12月底公安部门登记的人口数量确定。集体商业设施建筑面积由规划、国土部门在保证城中村改造后村民的基本收入和生活保障的基础上确定。
(三)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经辖区政府初审后,由市规划局会同国土局、建设局、房管局等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审后实施。
(四)已列入遗留问题、正在实施改造的城中村继续按原批准的规划执行。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如确需变更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拆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城中村改造规划批准后两年未实施的,须重新编制报批。城中村改造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在城中村改造中用于产权调换部分的房屋,其单套建筑面积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普通商品房最大建筑面积。所建商品住宅,其套型结构比例应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有关规定。
(六)在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确定范围内,市规划局不再审批其它建设项目。城中村规划改造范围内的所有产权单位,无论隶属关系,应服从该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
(七)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村庄拆迁的,应当按照本意见进行改造。
三、土地利用
(一)城中村改造用地应当纳入全市用地计划。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之外的其它( )用地,由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储备。
(二)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市政及公用设施用地、产权调换安置村民用地、回迁安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其它土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村民安置费用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出让土地收益扣除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鼓励土地一级开发单位采用一级开发模式整体实施城中村改造。辖区政府商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委托有实力的经济实体通过一级开发模式实施城中村整体改造,先期拆迁安置和建设投资,在土地公开出让所得中支付。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剩余10%用于辖区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由辖区政府、村(居)商市国土、规划部门制定,由市国土部门商辖区政府、村(居)组织实施。
四、拆迁安置
(一)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实行“一村一案”。拆迁安置方案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指导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制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和辖区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批准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二)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应在辖区政府组织、监督下实施。
(三)对按规定给予补偿或安置后,仍难以支付差价款的困难村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照顾解决。
(四)未经依法批准,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私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按照违法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五、优惠政策
(一)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户口农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第2页

转非后的现有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现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申请办理国有土地权属登记手续。
(二)城中村改造中所建住宅、非住宅按照《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
例》依法进行权属登记。用于安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建住宅、非住宅按规定申请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包括回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渣土处置费、墙改费。项目资本金按建安总投资的20%缴存。
公开出让土地上所建商品房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建收费工作的通知》(石政发〔20xx〕9号)有关规定缴费。
(四)各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以后,持相关合法文件到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报市收费局,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不再先缴后返。
(五)市政府对启动早、改造快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给予鼓励和奖励。20xx年以后启动的项目,出让净收益返还部分,村按每年5%、区按1%的比例逐年递减。同时,鼓励城中村连片、整体改造,并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六)城中村改造中市各部门收取的管理费,有幅度的按下限收取,无幅度的减半收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实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力量,保证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和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下一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经批准后纳入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区政府政绩考核的内容。
各区政府作为辖区城中村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实行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包城中村改造项目,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并在项目现场成立由分包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城中村改造协调督导办公室,抽调业务精通的干部现场办公,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和谐、有序进行。
(二)完善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按规划完成规划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管网、路灯、绿化等设施建设及相邻城市规划道路、市政绿化和公用设施的拆迁腾地工作。市政府统筹组织各主管部门做好市承担的规划道路建设和供电、燃气、供热、电讯、有线电视、供水、公交等配套建设。
(三)加快配套改革。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拆旧建新的过程,更是实现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村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的过程。对列入改造计划、尚未完成“四化”转化的城中村,在坚持辖区政府组织的前提下,由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村民转市民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村委会转居委会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集体企业转股份制企业工作。同时,社保、医保、农业、国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
(四)强化服务和监管。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每季度对各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市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省会城市建设的全局高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以最优质的服务、最高效的审批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快速推进提供便利,及时解决在规划、土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同时,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区政府、办事处、居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城中村改造工作规范、有序、和谐推进。
本文件由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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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全镇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2005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战略深入实施,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一年。小编为加快全镇工业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郑州市经济工作会议及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工业立镇、工业强镇”战略,以做大做强城北医药化工集群为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招商引资为主线,着力抓好工业经济总量扩张和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全镇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05年全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7890万元,销售收入完成31310万元,分别增长60%、20%。经过3年努力,到2007年底实现工业增加值1.5亿元,完成工业投入16亿元。
三、主要措施
(一)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项目是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工业项目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工业就要抓项目”的意识,始终把抓项目、上项目贯穿工业经济发展全过程。
1、加大投入上项目。积极开展“工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营造社会关心,领导重视、多方支持的项目建设氛围。
充分依据资源优势、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策划项目,包装项目、经营项目,扩大项目来源。
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经营的积极性,多渠道吸引资金投资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合资、联合、并购、上市等多种方式靠社会资金上项目;加强银企合作,靠金融部门支持资金上项目;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获得上级扶持资金上项目。
2005年要完成工业项目投入4.5亿元。新上1000万元项目9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个,1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项目分别完成4个。
2、强化措施抓项目。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的“八抓”要求,抓好项目开工、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在项目建设中出新思路、新措施、新机制、新招数,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建设率。对项目建设实行台帐式管理,签约项目要排出开工日期、开工项目排出达产日期,实行周监测、月总结、季考评、半年小结、全年综合评定制。严格落实领导分包项目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定向定点定责服务机制。成立项目建设督导组,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项目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零阻力推进,无障碍施工。对化纤厂、空心面厂、恒远包装二期工程、众康医药二期工程等重点项目,要重点跟踪、督促推进,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工业经济外向度。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依托外来投资盘活存量,扩大增量;依托外来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技术水平,依托外来管理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依托外来发展理念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工业经济外向度。
1、多策并举,广开招商渠道。采取多种策略,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定向招商、产业招商、品牌招商、委托招商,资源招商。组织专业招商人员,到重点区域开展招商活动。特别是把郑州作为主攻对象,开展蹲点招商;突出品牌优势,发挥“城北医药化工集群”的品牌优势,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对外知名度,充分发挥“羚锐”、灵佑”“科氏”的品牌效应,引导产业聚集;积极研究政策,整合、盘活土地及闲置资产存量,做好筑巢引凤、空壳嫁接招商;加大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及经济发达地区商会、中介组织的联系,建立委托关系,实施委托招商。
2、全民动员,扩展招商网络。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使人人都成为招商主体,编织庞大的招商网络。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对招商功臣给予奖励,激励全社会的招商热情;突出企业的招商主体地位,开展以商招商、以企招商;聘请国内经济界知名人士,作为发展顾问;加强与新郑籍在外地工作人员联系,开展乡情招商、亲情招商。
(三)统筹规划,着力构建特色园区。
坚持,通过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增强产业聚集度,打造强势板块经济,着力构建特色明显的医药化工集群区。
1、确定重点,打造板块经济。以羚锐制药、卓峰制药、灵佑制药等医药企业为龙头,坚持特色发展,研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着力发展现代中药、天然药物、生物工程新药等,积极引导医药企业走规模化发展道路,加快医药产业集群建设。以科氏沥青为龙头,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业,培育化工产业集群。
2、统筹规划,突出园区特色。按照“拉大框架、改善环境、增强功能、提高品位、突出特色”的原则,以满足未来十年

发展需要做好园区规划,使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城镇规划相互融合、相互依托,构建新型工业化发展平台。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区域功能。利用重点镇建设的优惠政策,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大投入,进一步拓展镇区交通路网,推广管道燃气,提高供电、排水等各类公共设施的承载能力。重点做好北城大道延伸工程,中兴大道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3、加强管理,激发“洼地”效应。实施产业扶持政策,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减免各种收费等方面对医药、化工产业实行政策倾斜;强化行业招商,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加大产业的整合力度,加强企业间的互惠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组团发展;加强与省内国家级园区的交流与合作,借力借势发展;大力争取上三级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的政策倾斜、项目投入、资金支持;遵循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严把项目关,进入项目要做环境评价报告,坚决控制资源型、污染型、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进入,小编区内企业要采用清洁生产,羚锐制药、灵佑制药、科氏沥青等龙头企业要开展循环经济发展试点。
四、发展保障
(一)环境保障
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以“诚信、效能、服务”为重点,继续做好亲商、扶商、富商、便商工作,增强发展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1、强化效能意识,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全面落实省、郑州市及我市发展工业经济出台的优惠政策;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开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规范“证照代办中心”的运行机制,完善首问负责制、审批代办制、限时办结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2、加大整顿力度,规范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偷税漏税、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开展项目建设周边环境、重点企业生产环境等综合整治活动,加大对“四乱”、“四霸”等现象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封闭管理和企业安静生产日的规定,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氛围。大力开展优秀企业家、创业功臣、发展工业突出贡献奖等评选活动,完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业、尊重劳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经营者的创业激情。大力宣传一批为工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在全镇营造发展工业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村镇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领导新村镇工业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扶优扶强”和“发展工业经济四比擂台赛”等工业经济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协调会议制度、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项目监测、督导,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扶优扶强、考评考核等相应的工作机制。
2、建立目标考评考核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下达的各项经济目标、项目建设目标、工业招商目标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考核。
(三)深入开展发展工业经济“四比”擂台赛活动
进一步深化发展工业经济“四比”擂台赛活动,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提高企业运行质量、改善部门服务环境,最终使之成为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有力助推器。
“四比”擂台赛活动要完善月监测、季考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一线工作法”,加强对项目的监测、督导工作力度;强化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建立预警机制,适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建立和健全项目建设和经济运行信息资料库。要通过工业经济“四比”擂台赛活动,确保各项目标的圆满完成。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我乡护林防火工作,更加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全力打造**县北部的绿色生态屏障,扎实推进“生态**”建设。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总方针,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基层护林防火工作的必要性
森林是国家的重要财富,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的大敌,一场火灾会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使林地失去森林的覆盖,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发生水旱风沙灾害,影响农业稳产高产。在居民点、农田、山林交错的山区发生森林火灾,还会烧毁房舍、粮食、农具和牲畜,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动员大批人员去扑火,既耽误生产,又浪费人力物力,甚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给国家人民带来严重的损失。抓好乡村基层工作是搞好护林防火工作的基础和关键。长期以来,乡村两级在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保护森林资源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资金缺乏、责任不落实、护林队伍和扑火队伍不健全等问题,成为制约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下移工作重心,打牢基础,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
二、建立健全护林防火队伍
(一)组建乡护林防火巡护队
1、组建队伍:乡政府抽调专人成立乡护林防火巡护队,由分管林业工作领导乡人大主席宋保堂任组长,纪检书记赵宇鹏和武装部长陶国宏任副组长,从乡机关干部中抽调10名身体健康、熟悉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心强、敢于与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作斗争的同志组成护林防火巡护队,具体负责全乡范围内的护林防火巡逻及火灾扑灭工作。乡护林防火巡护队实行轮班值勤制度,按周排出值班表,分三片下乡进行全天候巡逻。
2、待遇:巡护队队员下乡巡护实行餐票结算制,带餐票到村就餐,由村委盖章签字后生效,午餐每人每次补助10元,早、晚餐每人每次补助5元,按月凭票结算,以片汇总上报,直接兑现到村。乡政府统一给每位乡护林防火巡护队员配备防火服一套、手电一把、防火鞋一双、铁锹一把。乡包村干部及各村主干负责所包村日常森林防火巡护和宣传、组织协调工作,无补助待遇。巡查中发现点火者处罚后,罚款统一交乡林管站,开具罚款手续,作为全乡护林防火经费。其中按50%返还给各队,作为各队手机话费、下乡用车加油补助。
(二)以乡为战,组建三支森林防火巡护队伍
1、组建巡护队伍: 以东安庄、**、西峪村为重点的东、中、西三个片,分别组建一支森林防火巡护队,每队10人,由各片片长负责牵头,村主要干部负责组织,设1名队长,3名副队长,由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人选必须有摩托车,有驾驶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党员、复退军人优先,推荐人员须经各片片长审核把关。
2、工作考勤:工作考勤由乡带队干部和值勤村干部负责,值勤安排由各片片长负责,实行一周一考勤、一月一汇总、一季一兑现制度,层层签字后将值勤结果报送乡防火办。乡护林防火巡护队负责三支队伍的考勤,不出勤的不发补助,无故不按值班安排值勤的一天扣罚2倍的应发补助。
3、待遇补助:乡政府统一给每位乡护林防火巡护队员配备防火服一套、手电一把、防火鞋一双、铁锹一把,交100元人身意外保险一份。对于日常巡护工作,队长、副队长按一个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底)1500元至1800元发放,其余巡护队员按1000元发放。发生火情后参加扑救的巡护队员,队长每次补助80元,副队长每次补助70元,一般人员补助60元。村主干义务负责各村日常森林防火工作及宣传和巡逻扑火的组织协调工作,无补助。巡查中发现点火者处罚后,罚款统一交乡林管站,开具罚款手续,作为全乡护林防火经费。其中按50%返还给各队,作为各队手机话费、巡逻车加油补助。
(三)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护队伍管理
四支护林防火巡护队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并接受县乡林业部门督查和指导。乡林业站要定期组织对护林防火巡护队伍进行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护林防火、森林火灾扑救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措施,充分调动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总结、部署护林防火工作。乡村两级护林防火巡护队伍要明确工作职责,主要是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群众的依法治林意识;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野外火源管理,制止在林区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森林火灾,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巡山护林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盗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滥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同相邻管护责任区做好联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和其他林业违法案件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页

时,各村要成立5-10人的灭火突击队,并于11月1日前将各村灭火突击队名单情况报送至乡防火办。
三、继续加大护林防火奖惩力度
发现一次点烧秸秆,罚款500至1000元,对村委罚款200元;发现一次烧荒燎堰,罚款1000至20xx元,对村委罚款300元;发现因焚烧秸秆、烧荒燎堰引发周边草坡、山林等着火的,根据过火面积严厉处罚,1亩以上、5亩以下,点火者罚款20xx元,村委罚款500元;5亩以上、10亩以下,点火者罚款3000元,村委罚款1000元;10亩以上、15亩以下,点火者罚款4000元,村委罚款20xx元;15亩以上,点火者罚款5000-20xx0元,村委罚款3000元。对于以上处罚,同时附带附着物全额赔偿,支付救火人员费用,触犯相关法律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属于哪个村范围内着火,但无法澄清点火者,村委不指认点火者的,由村委承担赔偿事项及救火费用,罚款照常执行。着火面积超过5亩的,追究村主干责任,除经济处罚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点火者是党员者,发现1次给予党纪处分,一年内发现2次以上者,根据《党章》及《森林法》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发现焚烧秸秆、烧荒燎堰及时举报者,确认后一次奖励200元;对于发现火情及时举报者,一次奖励300元。对于发现上山安装电路违法打猎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举报者500元。对故意纵火者,经确认核实后,视情况奖励举报者1000-3000元。
四、扎实做好护林防火防范工作
要全面落实护林防火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地块责任,将森林防火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头和人头,层层签订森林防火保证书,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责有人担。由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人、护林防火巡护队巡逻,做到多重监管,死看硬守,确保不因任何一起意外引发火灾。对林区要严密布控,层层设防,每个入山口设卡,都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特别是林区重要地段轮流看护,24小时蹲点不间断。对痴、呆、傻、牛羊工及60岁以上老人要签订监护人责任状,对因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火情的,发现一起对监管人罚款500元以上。当务之急要推进秸秆清理和坟墓周边清理以及禁烧工作,对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秸秆、杂草、根茬,由村委统一组织实行强制性清理;对林地边缘100米以外的秸秆、杂草、根茬,可采取过腹还田、整株覆盖、粉碎还田等方式进行清理。对坟墓周边必须清楚杂草,打出护林防火隔离带5米以上。对因未清理秸秆、未清理坟墓周边杂草而引发火情的,不论是否是地主、坟主农户焚烧点火,都要给予经济处罚,发现一起罚地主、坟主农户500元,村责任人500至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当前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特险期,乡村两级干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团结一心、积极行动,全面形成管控火源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消除一切火灾隐患。要深入各村各段进行巡查督查,把各项防范措施做牢、做实、做细。要把护林防火与其他工作进行有机结合,齐抓共管,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今年全乡无一起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市商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


市商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

加快餐饮业发展,对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旅游、服务、食品加工等行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直辖以来,我市餐饮业虽然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目前仍存在着规模偏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餐饮业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网文章-网帮您找文章]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餐饮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为中心,促进餐饮业发展全面升级;以扩大内需为重点,积极推进餐饮业发展与假日经济、旅游经济、会展经济和食品加工的紧密结合;以重庆“老字号”和名店为龙头,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兴业态;推广运用现代管理和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餐饮业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内涵,繁荣餐饮市场,全面发展重庆餐饮业。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达到284亿元,年均增长1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4;规范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地方特色突出、文化氛围浓烈、社会影响力大、年营业额达3亿元以上的美食文化街(城)3个;扶持发展年营业额达10亿元以上的餐饮品牌企业5家,5亿元左右的餐饮品牌企业10家;向国内外发展餐饮连锁店20xx家;培训考核命名300名重庆烹饪大师、名师,100名重庆餐饮服务大师、名师,制定品牌企业条件,评定重庆餐饮10强,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极具魅力的中国西部餐饮文化名城。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发展连锁经营,加快餐饮业规模化进程

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制定餐饮连锁经营管理办法,积极支持和引导餐饮企业,按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的要求,利用直营、联营、加盟等形式,采取“走出去”和“走下去”的策略发展连锁经营。近期要在全市重点培育发展10家餐饮连锁经营品牌企业。

(二)加强管理,规范餐饮业市场秩序

1.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加大引导餐饮业资源整合的力度,提升行业的整体质量;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餐饮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办法,并按国家GB/T13391-20xx标准《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抓好对餐饮企业的分等定级工作。

2.市工商行政管理、卫生、市政、环保等部门要完善餐饮企业开业经营标准和条件,并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办理相关证照。

3.各级卫生、环保、工商行政管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对食品卫生和安全的管理力度,明文公示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无照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环境保护规定的企业或门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加工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辅材料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4.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会同环保、卫生部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潲水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做到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5.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考核鉴定、评定和管理制度,清理整顿不按规定评定发放各种等级证书等扰乱鉴定、评定管理制度的行为。

6.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在规划和建设审批工作中,注重考虑餐饮业用房配套车位的设置。

(三)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重庆火锅

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组织抓好重庆火锅的培育与创新。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品牌优势,采取“走出去”和“走下去”的策略,扩大经营规模,加速连锁扩张,力争冲出国门走向世界,弘扬重庆餐饮特色文化。近期重点帮助品牌企业建立连锁配送中心和原辅材料生产基地,建立起公司 基地 农户的产业链条,形成产供销一体化。

(四)挖掘创新,发展壮大重庆菜和重庆小吃

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在弘扬传统川菜的基础上,大力推出体现重庆风土人情、巴渝文化、三峡文化、风味独特的地方特色菜。要抓好重庆小吃的开发和拓展,大力扶持传统名小吃,对便于包装、存放、运输的重庆名小吃,要支持企业实施标准化、系列化生产,扩充重庆名小吃的市场占有率。

(五)大力发展“农家乐”,营造生态就餐环境

要支持交通和通讯方便,自然环境优雅的城郊结合部、旅游区(点)发展以生态、休闲、娱乐、农家美食为一体的“农家乐”,挖掘和培养体现乡土文化、民俗文化特色的江湖菜、特色菜,营造生态、休闲、宽松的就餐环境。同时要加强管理,保护环境,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环保等配套保障制度和设施。

(六)开拓创新,丰富和提升餐饮文化内涵

要抓好餐饮行业和餐饮企业的文化建设,发掘传统饮食文化,将其融入菜品制作、就餐环境之中,体

市商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第2页

现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各区县(自治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具有餐饮文化氛围,整洁美观,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文化街(城)以及巴渝风情、民俗浓厚、生态环境的“农家乐”等。

(七)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

各级餐饮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作为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健全行规,端正行风,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提高行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组织好企业间、市内外同行业间的交流活动,推广、学习典型经验;要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倡导诚信经营,促进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餐饮业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商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市餐饮行业发展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餐饮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把发展餐饮业摆在加快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全市餐饮业的快速发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饮食业发展意见通知

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富民创业保驾护航 民营经济是草根经济、民本经济,同时,更是典型的环境经济、候鸟经济。自去年底以来,姜堰大地掀起了新一轮创业热源,高纪明书记在全市富民创业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振奋了人心,鼓足了士气。东风吹来满眼春,良好的环境使民营经济走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当前,我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呵护,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以环境的大改善促进民营经济的大发展。真正形成人人敢创业、个个创大业的良好氛围。 一、是打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抓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张旗鼓地宣传富民创业的先进典型,高举富民创业旗帜,鼓励各类人才解放思想,自主创业,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创业积极性,营造浓烈的创业氛围。面向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专题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以富为本、以富为能、以富为强”的创业观念。在企业中广泛开展“艰苦创业、诚信立业”活动,在机关开展“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活动,在群众中开展“创业有功,致富光荣”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上下齐动,左右联动的良好的互动创业新格局。 二是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我们要狠抓落实。有关行政执能部门,一要在“舍”字上做文章,正确处理好条块关系,割舍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坚持做到不与民争利。二要在“快”字上下功夫,能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能不能的费用坚决不收,能不处罚的坚决不处罚,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构筑绿色快捷通道。三要在“通”字上动脑筋,真正把执行政策的原则性和实际操作的灵活性相结合,切实达到高书记所提出的“四通”要求,即凡部门职责内该办的事,要速办“快通”,当工作运转不畅需要协调时,要及时“沟通”,在基层群众面临困难时,要积极“疏通”,对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事,要大胆“变通”。 三是打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加强政府管理创新步伐,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实现无障碍的自主创业、自主发展。一是着重围绕缓解融资、用地、供电等方面的瓶颈问题,高质量开展服务,放开市场、放宽政策、放活个人、放飞企业,打造加快发展的平台。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检查过多过滥的问题。三是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使一切守法、规范经营的企业能够顺利成长。四是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打造平安姜堰,真正使群众放心创业、放胆发展。 发展以富民为先,富民以创业为本。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共谋发展大计,共克发展难关,共同开辟出全民创业的新天地,为实现高书记提出的“数量、规模、贡献三年翻番”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我们深信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呵护下,广大民众富民创业的热情必将竞相迸发,全市上下创业的活力必将充分涌流,广大老百姓必能享受创业所带来的实惠,过上安定、和谐、富足的小康生活。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大服务”工作的决定》、《中共**市委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兴我池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要求以及全市招商引资暨园区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抓招商、抓园区、抓工业的工作部署,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第一方略、把搞好服务作为第一责任,切实发挥质量技术监督职能作用,促进我市奋力崛起、实现跨越,现就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三大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做好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企活动。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不断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质量兴市工作机制,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促进全市质量总体水平的稳步提高。开展质量普查,建立质量档案,跟踪企业质量状况,对市重点企业和支柱产业的质量状况做好定期分析,为政府了解质量信息、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加强质量法律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法制意识,扎实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引导企业自律,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全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大名牌产品培育力度,完善名牌扶持机制,提高企业创牌积极性,鼓励企业更多更高层次创牌,以品牌扩大影响,以品牌拓展市场,提升名牌产品集聚效应。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育发展2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或国家免检产品,20-30个省名牌产品,80个市质量优秀产品。进一步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要加大名牌争创扶持力度,对争创名牌和免检产品的企业在制定培育计划、改进和提高企业基础工作、以及申报过程中给予全程指导,全力帮助企业实现创建目标,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

三是切实服务“三农”。认真落实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签署的《备忘录》各项任务,以推进农业标准化、产业化为抓手,加快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及时更新维护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数据库。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立10个左右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场占有率和出口创汇能力。切实做好《沪皖食用农产品互认协议》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扩大我市农产品市场,提高农民收入。

四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技术机构改革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技术机构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逐步建立完善满足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检测检验体系,成为“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主体。抓住我市建设全国最大的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的机遇,运用各种方式,寻求政府支持,吸纳社会资源,全力以赴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为促进我市非金属矿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认真实施企业素质基础工程,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一是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引导和帮助企业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产品检验体系和计量控制体系等基础性工作,严格把好生产控制的各个环节。积极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有重点引导、培养质量优秀企业争创一流,扶持1家企业争创国家质量奖,3-5家企业创省质量管理奖。全市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出口企业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力促全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是做好质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认真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参与涉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提前做好有关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制度管理等项目审批的预审工作。积极协助企业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帮助企业了解国家相关产业发展动态,尽力为企业提供有效帮助。广泛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培训,努力增强企业的质量法制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小企业实行重点帮扶、全程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质监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和咨询服务网络,直接联系,定期走访,及时提供有效、方便、快捷的服务。在企业建厂时从质量角度帮助其理清思路,在企业试产期间为其解决具体的质量问题,在企业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时帮助查找原因,充分运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积极组织专家进厂房、下车间,实行对口服务、跟踪服务,努力为企业解决生产设计、质量控制等过程中遇到的发展“瓶颈”和难题,帮助企业实现创业目标,积极推进“全民创业”。

四是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与企业联合打假工作机制,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与重点企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信息交流机制。扎实开展企业维权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本部门优势,在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质量纠纷等困难时,给予协调与帮助,尤其要为企业争取上级和外省市质监系统的理解与支持,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的意见第2页

好的市场环境。

五是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牢固确立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注重理性化执法、人性化管理,实行“检查预告、处罚备案,罚教并举、同步帮扶,案结回访、跟踪服务”,发现企业有违规苗头,及时发出“预警告知”;对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对社会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违规企业,主动上门为其“把脉会诊”,查找原因,真心实意地帮扶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定期回访,主动帮助和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进一步改进执法监督行为,对系统内的监督检查活动尽量实行联合检查,控制对企业检查的次数,决不允许干扰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一是强化监管措施,切实维护“两大安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年活动,严格做好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区域性制假售假和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网络,建立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安全监察机构监管责任,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消除盲点盲区,防止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深入开展打假治劣,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切实做到对制假行为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重点加大对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事关国计民生产品的监管力度,对故意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和造假黑窝点,坚决予以查处,尤其要加大对假冒我市企业名优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开展集中整治;紧紧围绕集贸市场、成品油市场和粮、油、棉收购市场的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缺斤少两、商业欺诈的违法行为;紧紧围绕重要节日、重点区域,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整治,确保人民消费安全。

四、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要把各项质监工作职能、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投诉渠道、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等,通过网站、办事指南或相关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方便用户和企业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规范服务行为。实行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赔偿制、企业需要无假日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物价、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决不允许把管理和收费挂钩,凡是不应该收费的一分钱不收,应该收费的按规定的下限收取。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都要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杜绝两头受理。在法人组织机构代码、IC卡以及其他发办证工作中,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对工业园区、开发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等采取预约上门集中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尽可能为企业提供便利。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行业自律。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继续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执行质量技术监督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质量跟踪督查制度,严格实行国家总局“五公开”、“十不准”和省局“八个严禁”的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办事。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开展文明服务。进一步强化按规矩办事的理念和“首问负责制”,在服务工作中自觉做到“八不”,即:不让法律法规政策在手中截留,不让工作差错在手中发生,不让时间在手中浪费,不让企业发展的愿望受到冷遇,不拖该办的事,不等能办的事,不推难办的事,不依赖其他部门上门协调办事。大力倡导优质服务、文明服务、热情服务,对上门办事的用户和企业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待客、一声“走好”送别。要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成果,注意倾听和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持续改进全市质监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达到政府、企业、群众“三满意”的要求。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三大服务”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牢固确立服务发展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省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大服务”工作的决定》精神的学习贯彻,从讲政治、讲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牢固树立“发展第一的大局观、创业至上的环境观、强化服务的职能观”的要求,把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能和技术优势,为百姓创业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发展提供质量引导,为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局“三大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科,各县局、分局都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要共同抓,确保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三大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各县局、分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汇报开展工作情况,取得支持;要密切与当地纠风办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形成合力,使服务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市局将各单位开展服务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强力推动。要重点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职责,执法裁量权是否规范,落实便民措施和服务规范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等问题进行效能监察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针对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挖掘深层次矛盾。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实施专项督查,根据不同情况下达督办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各单位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和顶风违纪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镇、处林业工作站,广华林业分局,局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推动林业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促进林业行业作风的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现结合林业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行风是一个行业、一个部门的党风、政风、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林业事业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林业建设关注和参与的热潮逐渐兴起,林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在建设资源大市、产业强市、园林城市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把行风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提出了“以人为本强素质,开拓创新树形象,加大投入搞建设,求真务实保质量,自我加压谋发展,加快步伐创一流”的指导思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少数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承诺兑现等方面还不尽如人意,不正之风在少数单位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行风建设的成效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站在实践“”、优化经济环境,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找准影响行风建设的问题,切实把机关效能建设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抓,使之贯穿于林业工作的始终,坚持不懈地抓行风,促政风、淳民风,为全市林业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环境。
(一)加强林业行风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林业部门肩负着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光荣职责和任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涉及到千家万户。林业行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林业行业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通过加强行风建设,优质服务,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加强林业行风建设,是林业事业加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林业发展正处在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对林业工作重新进行科学定位,为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力地推动了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对我市林业逐年增加,多成份、多形式、多渠道投资林业建设的热潮已经形成。林业事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好的行风,只有行风好,才能促进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加强行风建设,是强化民主监督,实现源头治腐的有效途径,开展行风建设,将民主监督渗透到权利运用的过程中,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参与中,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直接参与、监督政府部门的机会和反腐败工作的平台,通过群众参与,建立上下、内外综合治理的工作体系,使执收执法行为受到监督,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执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林业行风建设
开展林业行风建设,要坚持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优质服务,提高林业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着力解决林业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积极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廉洁高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行业文明新风,为推动潜江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水乡园林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行风建设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准确把当前行风建设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抓住重点,以解决制约我市林业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损害群众的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和

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要把行风建设的目标定在群众满意上,把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林业发展和为人民服务上,通过开展行风建设,使全市林业系统的行业风气得到明显改变,林业系统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一)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职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下大力在政策、机制,制度等方面不断创新,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对不利于深化改革,不利于对外开放,不利于林业发展的文件规定,及时地进行清理和废除,彻底解决妨碍林业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障碍。
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已有文件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性收费项目必须坚持予以取消,对必须保留的也要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制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二)加强执法监察,规范行政行为。公安科、稽查大队、广华分局、林业工作站、森林植物检疫站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是林业行业的“窗口”单位,直接代表着林业系统的整体形象,是行风建设的重点。要加强对林业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千方百计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通过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制定行为规范,完善制度措施,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树立林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对滥用手中权利、耍特权、抖威风、滥罚款及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甚至循私舞弊、贪脏枉法等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森林公安要坚决防止各种随意侵犯人权现象的发生,杜绝随意执法、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身权益的问题发生,要以落实“五条禁令”为突破口,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要加强稽查大队、广华林业分局、森林植物检疫站、林业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实行执法资格制度,对不合格人员要坚决清除。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实行岗位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取消上岗资格。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对公路“三乱”典型案件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三)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使政务公开成为一项基本的工作制度,服务窗口单位要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增强办事透明度,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人员照片、监督电话等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公安科要把立案标准、处罚依据、五条禁令等公布上墙。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坚持“五公开”、“三上墙”的制度,即公开证件申办条件和程序、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工作制度、申办审批办法、工作标准属于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上墙公布并搞好宣传。林业工作站,要把采伐计划分配、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按期公布,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林业部门求真务实为民服务的作风。
(四)要加强,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有执收执罚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要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办理,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制度。严禁设立帐外帐,坚决取消“小金库”,对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风建设,关键要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继续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为林农送技术、送信息、送温暖。举办各类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提高林农、果农的业务素质。
三、创新方法,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必须不断拓宽思路,创新方法,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途径,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行风建设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以作风建设为主的“五大建设”活动,在全体职工中开展“七查七看”:一查公仆意识,看有无衙门作风;二查政策法纪观念,看有无违纪违规行为;三查办事效率,看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四查组织纪律,看是否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五查敬业精神,看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地完成任务;六查工作作风,看有无推诿扯皮现象;七查服务意识,看是否尽职尽责。通过“七查七看”,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坚持以“群众答应不答应、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标

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行风建设与建设相结合。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一环摆上议事日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途径,在从严治标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建立起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行风建设与转变部门职能相结合。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改进工作方法,纠正错位、越位、缺位等现象,明确工作定位,发挥职能作用,提高行政效率。
(四)行风建设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要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强化责任。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行风建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寓行风建设于日常工作之中,通过开展行风建设,使每一个同志自觉地从我做起,立足本职,把日常工作干实、干好、干出成效。以日常工作促进行风建设,以行风建设推动日常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与提高队伍素质相结合。提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是推动作风建设的关键所在。在行风建设中,要坚持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抓班子带队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结合实际,着力在选人用人导向上做文章,在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廉洁型”机关上下功夫,以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来推进行风建设。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行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行风建设事关党风民心,事关发展大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既管业务又管行风,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行风建设就延伸到哪里。要把行风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直接拿在手上,切实加强领导。市林业局成立全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左后福同志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刘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办事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细化行风建设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畏难情绪、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行风建设有组织、有领导、有目标地顺利开展,不断提高林业行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依靠群众、加强监督。行风建设要坚持面向社会,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市林业系统实施以下十条行风建设新举措:
一是实行全员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度。局机关及有和执法职能的局直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要针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就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实行林业行风监督员监督制度。在全市聘请100名热心林业事业的同志为林业行风监督员,监督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定期分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加强同行风监督员的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并为他们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是实行局长接待来访日制度。将每个星期一确定为局长接待来访日,由局长、副局长轮流在办公楼局办公室值班,负责答复群众咨询和处理群众来访工作。
四是实行主动征求意见和听取批评制度。市局将采取下基层听取意见、请上来听取批评、发函征求意见等方式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征求市直各单位,区、镇、处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意见,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五是建立林业系统上下相互暗访评议制度。市局将派出暗访组对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各单位也可以对市局各科室进行暗访,重点是对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工作责任、服务态度等方面,看是否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和待人接物是否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暖心,一句好话送行。
六是实行局机关干部亮牌上岗制度。市局将继续实行亮牌上岗制度。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科室名称等内容展示在自己办公桌上,方便群众监督。
 

; 七是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市局在办公楼一楼设立政务公开栏,将市局的机构职能、办事程序、审批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查阅。
八是进一步健全林业执法人员岗位约束机制。修订和完善公安科、稽查大队、广华林业分局、野保站、森防站、林业工作站等林业执法机构人员的行为规范,建立约束机制,全面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九是实行热线电话举报制度。市林业局对社会公布两部行风评议热线电话(0728-6243295、6290933),欢迎社会各界群众举报林业行风问题,以便认真整改。
十是实行公开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达到惩处违法违纪者,教育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目的。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局将成立行风建设督察组,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征求行风建设意见,抽查行风建设开展情况,研究推动行风建设的举措,把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四)认真考核
市局将把行风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打分排序。对行风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奖励,对行风建设做得差的单位取消本年度的评先资格,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责令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增强抓好村级班子建设的紧迫感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近年来,全x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村级班子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我x村级班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变,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但是我x村级班子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部分村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班子“无钱办事”;少数村“两委”班子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在群众中威信不高;有的村干部思想僵化保守,能力不强,不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农村党员年龄老化、素质偏低,村级班子后继乏人等。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农村税费政策的调整,村级收入减幅较大,部分村级班子难以维持正常运转。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村级组织就很难履行好职责,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严重削弱,甚至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党在农村政权基础、执政基础的稳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班子建设。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必须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稳定和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来进行,通过建立和完善选拔培养、考核评价、资金保障、激励约束机制,培养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年富力强、素质优良、奋发有为的村级干部队伍,不断提升村级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做好新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x委提出的“打造全国百强x,推进二次创业,实现跨越发展”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村级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评价、资金保障、激励约束等机制,建立起“责、权、利”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的规范化运行体制。
(一)建立和完善选拔培养机制,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村级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和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新进村级班子成员,必须是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和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带动发展集体经济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要重点抓好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在选拔方式上,采取“两推一选”、“两推直选”的方式,采用内选、外聘、下派、兼任等办法,着眼在学历高、有知识、懂科技的青年农民、退伍军人、致富能手、企业经营者中择优选任。鼓励x、乡机关干部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并通过兼职兼薪解决好他们的待遇。机关干部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连续2年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符合党政干部选任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级待遇;连续3年完成目标任务、业绩特别突出,并培养出新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的,可转任实职。乡镇(街道)党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必须报x委组织部预批、备案。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乡镇(街道)党委按照与现职村级干部1:1的比例,选拔一批4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的致富能手组成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集中、学历教育、上岗锻炼等多种措施进行重点培养。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是根本。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新进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作为重点,着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教育培训要坚持“着眼急需、重在管用”的原则,重点培训、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农业实用技术以及村级管理等知识。不断改进培训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增强培训实效。x委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培训一遍,时间不少于5天;其他村级班子成员由乡镇(街道)党委培训,每年不少于7天。x乡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分别讲课。同时,鼓励村级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培训,依托x委党校、x农广校举办村级干部学历班次,使更多的村“两委”干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二)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村级班子实行量化管理。乡镇(街道)党委要根据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各村实际,为村班子制定适当的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主要应包括:贯彻上级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工作任务的目标,村级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农村稳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开展村级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目标等。经济发展目

标应突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工商税收、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要求;社会发展目标应有计划生育、平安建设、信访以及兴办公益事业、改善村容村貌等方面的要求;开展村级服务、办实事的目标要与村级干部承诺制度结合起来,确定目标要听取群众意见,目标制定后要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村级班子工作目标由乡镇(街道)党委根据各村经济、社会状况、发展潜力和村班子状况确定,要坚持“适时适度、区别对待、注重实效”的原则,尽可能细化、量化、具体化,防止空洞,体现激励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定目标的同时,要明确每个村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村级班子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考核,x委组织部要抓好具体指导,控制考核情况。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村级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把平时考核与综合考核结合起来。平时考核主要记录经常性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考核每半年一次,主要是反映目标完成情况和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干部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村级干部绩效补贴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村级班子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
(三)建立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班子正常运转。按照x委组织部、x财政厅鲁组通字[200x]xx号《关于落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村级班子正常运转,从今年起村干部的补贴和村级运转经费由x、乡财政统筹解决。统筹后,村“两委”干部享受固定补贴,村党支部书记固定补贴标准2005年暂按每人每年平均2500元掌握,“两委”其他成员按村党支部书记补贴的70%发放。村级其他组织成员、村民小组长等享受误工补贴,误工补贴从村级运转经费和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中支出,禁止向村民收取。严格控制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误工补贴实行总额控制,各村误工补贴支出总额按村人口核算不得超过人均5元。
要最大限度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最大限度精简村干部职数,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尽量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最大限度减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各村享受固定补贴的村“两委”成员数量,根据村人口数量按职数核定,1000人以下的村不超过3职,1000~2000人的村不超过4职,2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5职。村“两委”成员总数超过规定职数的,村干部固定补贴以村为单位实行总额包干,干部领取固定补贴的标准均按比例降低。村级干部交叉兼职的,兼职不兼薪。
本着“奖励先进、鼓励创业”的原则,村干部固定补贴实行结构补贴制,由基础补贴、人口基数补贴、绩效补贴三部分组成,分别占补贴总额的40%、20%、40%。基础补贴、人口基数补贴的标准由x委组织部确定,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及补贴数额,由乡镇(街道)上报,组织部审核。基础补贴、人口基数补贴由x财政局直接发放到村干部个人,每季度发放一次。村干部绩效补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使用,由乡镇(街道)按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确定分配方案,提出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和补贴数额,上报组织部审核,由x财政局直接发放给村干部个人,每年发放一次。对享受固定补贴的村干部,x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档案,记录干部业绩考核等情况。各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误工天数、补贴数额,由村“两委”上报,乡镇(街道)党委审核、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逐步建立以养老为主的村级干部退休保障制度,由组织部和有关部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
(四)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村级干部行为。要制定激励政策,为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坚持对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实行奖励制度,结合目标考核情况,每年评选表彰30名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个人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对贡献大、业绩突出,连续三年获x委一等奖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经x乡党委严格考核、x委批准,可以挂任副乡级职务,或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鼓励农村党支部书记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绩突出,本村年经营性纯收入增加2万元以上的,年底经x、乡核定、批准,按村级经营性纯收入增加额的20%奖励村干部,其中10%用于奖励村党支部书记,10%用于奖励其他村级干部,奖励资金从村集体收入中支取。要关心村级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困难。
加强村级。乡镇(街道)建立村级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统管村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对x、乡拨付的村级运转经费,由村级财务管理中心集中核算,专户管理,明细到村。村级运转经费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用途。x财政局要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强化对村级经费支出的监管。要在健全和落实村级民主理财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报账、记账及审核程序,控制不合理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村级班子正常运转。组织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对村级运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及改变村级经费用途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三、强化领导,落实村级班子建设的责任
(一)乡镇(街道)党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乡镇党委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龙头”,担负着抓好村级班子建设的直接责任。对村级班子及其成员,乡镇党委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继续坚持并落实党委定期研究村级班子建设、党委成员联系帮扶后进村、建立村级班子建设专门工作队伍等制度,对村级班子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

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村级班子建设的水平。
(二)建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村级班子建设是一项涉及全局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抓;民政、共青团、妇联、财政、农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村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实行部门包村、干部驻村的办法整顿后进村,对班子软散、情况复杂、工作后进的村,根据需要由乡镇党委和x有关部门组织专项工作组进行综合整治。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是村级班子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所辖区域村级班子建设负全责。x委每半年对村级班子建设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对抓村级班子建设不力,存有3个月以上没有村级班子和半年以上没有村党组织负责人的,一经发现,对乡镇(街道)党委、党委书记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改进;年终考核时仍没有解决,或瘫痪半瘫痪村超过8%的,取消乡镇(街道)党委当年评选党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分管书记、组织委员当年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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