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团(工)委,区直行业团(工)委、团总支,大企业团委:
20xx年,在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共青团微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初步形成了**共青团微博工作体系。为扩大共青团微博集群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微博在青少年思想教育引导和宣传团的各项工作的作用,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共青团微博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步推进微博新建工作
前期尚未建立微博的直属团组织须于3月20日前在新浪、腾讯网站分别开通团组织官方微博和团干部个人官方微博。同时,各直属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对下属团委、团支部的指导工作,其中:4月30日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团(工)委须指导辖区内中心校、卫生院、驻地企事业单位等主要基层团组织完成微博建设工作(镇一级团组织班子成员要全部建立个人微博),区教体局须指导区属各学校团组织完成微博建设工作。其他区直部门团委、企业团委须于4月5日前指导下属团组织完成微博建设工作。
二、认真抓好微博实名认证
(一)微博未通过实名认证的原因
1.微博未上传头像或上传头像不规范。
2.前期上报的微博实名认证统计表信息填写不规范。包括认证备注填写不清晰,微博地址链接填写错误,QQ号码、非关联QQ邮箱填写错误(腾讯微博),手机号码未填写等。
3.活跃度不够。通过实名认证的微博,必须保证其活跃度,才能一直有实名认证的标志,不然就会自动取消。
(二)做好微博实名认证工作的措施
1.规范化上传头像。单位的上传单位头像,个人的上传个人头像,不得使用无关联的图标代替。
2.完善有关信息。凡在前期上报的微博实名认证统计表中信息填写不规范的微博,需重新填写《微博实名认证和新建情况统计表》(附件)。注意:(1)“微博名称”:可以使用真实姓名,也可以使用昵称,填写必须准确无误。(2)“认证备注”:填写时,如是个人微博,请填写单位全称加职务,例:**镇团委副书记;如是机构微博,请填写单位全称。单位全称要填写规范,写清所在区县、街道或乡镇等。(3)“微博链接地址”:须填写准确无误。(4)“真实姓名”:单位认证填写所在单位微博管理员的姓名,个人认证填写博主的姓名。(5)“手机号码”:须填写准确无误。(6)腾讯微博中,“QQ号”一栏必须填写,如微博是通过邮箱申请的,请在微博私信中找到系统发来的关联QQ号进行填写。(7)“非关联QQ邮箱”必须填写除QQ邮箱以外的电子邮箱。
3.保证微博活跃度。发微博至少3条,实名认证微博后每天至少更新一条微博。
加强对微博的运用
微博在青少年中运用广泛,是新媒体的重要组成。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一定要把微博体系建设作为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运用。要充分保证活跃度和发布数量,确保每天更新1条微博。要充分运用微博宣传推广团的工作,对团的亮点工作实行微直播。要结合不同时期团的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寻找身边的雷锋”、“我们身边的好青年”、“青春共话团代会”、“我的中国梦”等话题讨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引导,弘扬正能量。团区委将从3月份开始对各直属团组织的微博上传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并作为年底宣传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相互关注,加强转发、评论、@,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建设全区共青团宣传思想战线微博集群。各级团组织要动员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要及时关注收听**团区委官方微博(新浪:“**青年”weibo.com/u/2724253251;腾讯:“**青年” t.qq.com/zbbstqw)
有关要求
各级团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运用微博开展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微博实名认证和新建工作,保证微博活跃度。微博实名认证和新建情况请认真填写《微博实名认证和新建情况统计表》(附件,微博管理员有更换的请在表中修改),并于每月5号之前报团区委,近期工作情况请于3月8日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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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55号),加快推进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个人诚信教育
(一)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公民诚信纳入公民公约、村规民约和行业规范等。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大力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大力宣传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诚信企业,选树和推介各类诚信典型,使全有榜样、赶有目标。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春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月、资助诚信活动宣传月、征信宣传周(月)、诚信活动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国家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深入开展诚信专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融合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制作题材多样、表现活泼的系列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拍摄贴近大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片,丰富诚信宣传载体,增加诚信宣传频次,提升诚信宣传水平。针对诚信缺失、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重点领域和人群,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文旅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团市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相关课程中增加诚信教育内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开设信用管理相关专业。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归集学生在校期间的公共信用信息。2018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教育和惩戒,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落实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2017年底前,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业准则。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组织签署入职信用和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活动,培育企业信用文化。组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和画册,向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学校和社会大众发放,普及信用知识。(市教育局、铜陵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选树和推介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组织各类网站开设网络诚信专题,经常性地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诚信事迹,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网络诚信主题文化作品,加强网络失信案例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建立诚信典型的选树和推介制度,定期向社会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诚信典型,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共享公共信用信息,推动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信息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一)落实个人实名登记制度。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更新,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规范身份证件使用,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的查核工作,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依照法律法规确定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以医疗卫生、、危险物品流通、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和联合奖惩奠定基础。2018年6月底前,实现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邮政管理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流通服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公共资源交易、教育科研、旅游经营、互联网应用及服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工程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审计人员、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资产评估人员、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科研人员、经纪人、金融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于2017年底前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公共信用信息,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要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个人征信信息的归集与服务。鼓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文旅委、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国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
(一)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个人信息记录、归集、交换、使用、安全保障等制度,明确个人信息在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信息泄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单位、征信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力度,确保个人征信业务合规开展,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国家信息安全。2018年6月底前,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隐私保护。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2018年底前,制定完善个人信息采集、提供、使用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信用修复机制。2017年底前,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异议处理、投诉、行政复议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有关部署,明确个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和使用超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利用教育培训、强化指导等手段,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重塑诚信形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
(一)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2017年底前,制定市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各有关部门按目录要求将掌握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各县区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本地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将归集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2018年底前,制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2017年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及时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探索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载入 "易铜陵"平台。推动建立市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共享关系,并向个人征信机构提供服务。(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2017年11月底前,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率先实施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办理行政许可等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2017年底前,制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重点支持、"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017年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领域个人失信行为认定、等级划分和分类监管制度,对个人失信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评价。2017年底前,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汇总形成惩戒措施清单,作为有关方面实施联动惩戒的依据。依法依规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金融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骗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鼓励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将采集的个人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编办、市中级人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2017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披露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并在"信用铜陵"网站集中公开展示。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2017年10月底前,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信用制度体系。依据国家信用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有力维护个人信息的主体权利与合法权益,完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处理、查询和应用等各环节的规范制度,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市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工作、管理工作积极予以经费支持。加大对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息应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等各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纪委关于加强廉洁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
纪委关于加强廉洁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第2页
制情况纳入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实行量化考核和一票否决。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共青团的信息调研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其在服务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全县共青团工作取得的成绩,特制定《全县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团的中心任务,坚持“服务青年、服务大局”的原则,全力以赴,整体推进,形成“全员参与、运转协调、快速反应,高效转化”的调研信息工作机制,实现全县共青团系统调研信息工作的新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广泛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的积极性,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宣传推进工作。各基层团委要积极向团县委上报新闻信息稿件。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研究,针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及基层团的建设等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和推动全市青少年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单位每季度至少要撰写1篇反映共青团工作的理论调研文章。
三、方法措施
1、季度通报制度
团县委在每季度末汇总各基层团委宣传调研信息情况,并把汇总情况以通报的形式报各单位同级党委。
2、考评奖励制度
团县委年终将综合评价各基层团委信息调研工作情况,评选出调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调研信息员并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扣除年终综合测评分数。
四、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贯彻各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主要活动动态;阶段性工作成果;党政领导有关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批示、讲话。
2、主要工作情况。团组织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动态、团内重点工作、专题活动动态、重大节庆活动动态、基础性工作动态等。
3、需要向上级团组织反映的其它情况。团县委宣传部将根据各阶段重点工作,定期公布下一阶段信息上报要点。
五、信息报送方式和编发处理
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各基层团队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及时上报团县委宣传部。联系人:栾枭,联系电话:6230253 1359678865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团县委将以《抚松青年工作信息》和《抚松共青团网站》作为日常信息的主要载体,对上报价值较高的信息进行刊登,并择优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
六、考评原则
信息考评以各基层单位上报信息的数量、质量、采用率为依据,采取季度通报,年终汇总评定的方式进行。
七、有关要求
1、团的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共青团自身特点,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团的建设服务,为基层青年服务。
2、基层上报信息应客观真实。努力做到:新、快、精、准;新:反映本单位本系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快:信息搜集、整理、传递要及时;精:内容择要,文字简练;准:敏锐准确,抓住问题的本质、实质。
3、各基层团委一定要把信息调研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信息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把信息调研工作作为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的重要渠道,在做好总结和全面上报的同时,及时有效地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先进典型推广开来,从而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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