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企业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当前,已进入雨季、汛期,各种恶劣天气活动频繁,天气反复异常波动较大,生产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度汛。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汛期时间
2014年*月8日—*月31日
二、监管对象
全乡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七宝山乡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学辉
副组长:雷 健
成 员:刘 成 贝 湘
四、汛期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各企业要高度认识安全度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浏安办发〔2014〕15号《关于加强雨季汛期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企业安全度汛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防汛工作方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将防汛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作业岗位,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落实,健全机制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工作机制,加强汛期防灾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应急救援体系。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三个确保,即围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个中心,烟花爆竹企业要突出抓好对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防范,加强雷电灾害防范,加强对高感度药物及原材料的管控,加强对防火工作的落实,强化雨季汛期期间值班巡查和应急备勤工作;非煤矿山企业要突出抓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地下矿山防排水、露天矿山及在建项目防山洪地质灾害”三个重点,确保尾矿库不漫顶、不垮坝,确保地下矿山不淹井、不死人,确保露天矿山及在建项目不发生坍塌、滑坡、泥石流等严重地质灾害。
(三)强化管理,加强督查
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对本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度汛不留死角。暴雨期间,烟花爆竹企业要停止生产作业,撤出生产人员,防止塌方和泥石流对人员造成伤害;非煤矿山企业要对受洪水威胁的地下开采矿山,要一律责令停产并迅速撤出人员;“一面墙”开采的露天矿山,要一律停止生产进行整改。所有尾矿库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巡查。
五、工作要求
1、乡安监站应认真执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暴雨天气加大对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的检查力度,合理安排检查时间,跟踪检查到位,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到位。
2、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根据本方案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要求组织生产。调整生产量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异常天气停止作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教育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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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xx政办发〔xx〕xx号)精神,按照《xx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xx市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xx政办发〔xx〕xx号)部署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办学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一些执法环节当中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办学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简政放权原则。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权到位,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政府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2.依法监管原则。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3.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要求,积极与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衔接沟通,对我局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按照市上统一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xx省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工作,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3.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
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为确保抽查工作公开公正进行,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
4.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避免执法扰民的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5.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与政府相关部门、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8.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
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尽量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抓好任务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强化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一种全新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学习,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畜牧局加强畜产品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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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就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狠抓落实,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开展集中排查,全面落实告知任务。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整治兽用抗菌药不规范使用、调入牛羊含“瘦肉精”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在养殖、屠宰环节全面系统地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向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义务,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屠宰监管,提升风险管控。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畜禽进场查验登记、“瘦肉精”检测和肉品检验、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调入肉牛屠宰的,按照每头必检的要求逐头进行检测。督促收购贩运企业(个人)进一步落实产地检疫证明查验等制度,对“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并附检测合格证明。
(三)加强监督执法,构筑安全屏障。进一步加强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防疫监管,严格执行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风险评估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备案、报验和落地报告等措施。组织开展无害化处理专项监管行动,加大养殖、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力度,清除安全隐患。全面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强化证章管理,确保检疫程序到位,证章核签规范。加大监督执法办案力度,重点查处屠宰经营病死动物、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未备案报验落地报告、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志)、开具虚假分销信息凭证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力度,强化“检打联动”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针对禽蛋、猪肉抗生素和牛羊“瘦肉精”违法使用等问题开展监督抽检,提高抽检密度与抽检频率,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定点屠宰环节收购、贩运、屠宰含“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切实保障“检打联动”工作成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总结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信息,及时曝光大案要案查处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并坚决杜绝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县落实民生工程工作方案
县落实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第2页
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相关督查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民生工程的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于每月28日前上报项目进度及总结,民生办要及时汇总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总结经验、交流做法,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永政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要求,有效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安全隐患,提升我镇生态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镇(街道)村委责任主体,明确各级环境保护职责,构建“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考核公平、奖惩分明”的环境监管网格,确保全镇环境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网格划分
以村为单位,责任主体为村委会,各村委会主任为本村环境监管网格的直接责任人,镇政府闫勇镇长为全镇环境监管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环境工作的副镇长王军为环境监管网格的主要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为环境监管网格的第一责任人。
四、网格职责
1、镇政府负责:一是包村干部负责排查上报,为第一责任人,二是组织专人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林地山地、河道沟道、焚烧秸秆(垃圾)等进行巡查监督,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理;三是按要求上报辖区内环境违法信息,并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做好查处工作。
2、各村委负责:一是向辖区内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二是收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三是做好辖区内秸秆(垃圾)焚烧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管理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闫勇为组长,分管副镇长王军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包村干部,各村委会组成,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顺利推进,任务全面落实。
2、健全管理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网格责任主体和督查、查处、报告等工作要求,落实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分布网格职责和责任人员,以及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街道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工作方案
为持续提升民生质量、有效增进民生福祉,充分激发社区自治活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制度化建设,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民生。现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区全面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函[2016]132号)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本方案所称民生微实事是指社区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居民、贴近生活,群众热切希望解决的惠民项目,主要包括:
(一)完善社区安全防护、增强居民安全保障的消除安全隐患项目;(二)提升社区绿化品质、改善社区居住环境的社区环境整治项目;(三)健全社区文体设施、丰富居民娱乐生活的文化体育娱乐项目;(四)增强居民自助互助、提升居民综合素养的居民生活关爱项目;(五)增进社区邻里关系、推动公共服务发展的普惠型公益项目。
民生微实事原则上不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社会主体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项目,不与市区政府在建、拟建的政府投资项目重复。其中,服务项目单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实物项目单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如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民生微事实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民生微事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街道副处以上领导
各科室负责人
各社区工作站站长
各居委会主任
三、具体分工
民生事务部为街道民生微实事工作组织协调责任主体,负责民生微实事工作落实和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指引,组织召开问政会和专家评审会,动态跟进项目按规定落实,建立民生微实事动态项目库,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党群工作部负责做好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指导社区完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的申报。做好民生微实事宣传工作。
综合部负责指导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有关采购工作。
发展更新部负责民生微实事工程类项目的设计、预算、招投标、施工监管和民生微实事资金的拨付、审计工作。
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社区完成有关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类项目的申报,协调发展更新部完成工程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城区治理办公室负责民生微实事工程类项目的树木修剪工作的实施。
社区党委、居委会、工作站是民生微实事的责任主体,负责收集群众意见,组织“两委会”充分讨论。按程序完成民生微实事工程类前期准备工作,按时间进度完成服务类项目前期准备和具体实施工作。每月30日前将本社区民生微实事工作开展情况及报表报至街道民生事务部。
相关部门涉及到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必须配合做好各类项目的实施工作。
四、项目分类
民生微实事分为工程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
(一)工程类项目。
1、工程类必选项目。是指针对老百姓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前期已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操作程序规范,可在部分特定社区或跨社区实施的工程类项目。
2、工程类自选项目。是指在必选项目之外,各社区可根据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的服务需求,引入的工程类项目,自主选择是否开展的工程类项目。
(二)服务类项目。
1、服务类必选项目。是指在前期调研、问需基础上形成,操作程序成熟,居民受益面广,各个社区均可全面推广实施的项目。
2、服务类自选项目。是指在必选项目之外,各社区可根据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的服务需求,引入的工程类项目,自主选择是否开展的工程类项目。
五、项目来源
(一)从市级、区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甄选。
1.市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市民政局向全市公开征集民生微实事项目,制定相关实施标准,并在“**社区家园网”上发布的入选项目。各社区可直接从中甄选,予以复制实施。
2.区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区民政局、区社工委不定期发布服务类、工程类民生微实事项目,制定相关申报指引、实施标淮,在**社区家园网、**电子政务网上公布。各申报主体可直接从中甄选,制定项目申报书,向社区申报实施。
(二)项目征集。
1、党政社群社区共治前期收集整理的建议案。
2、社区动态问需过程中收集到的社区居民、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提出的建议案。
3、社区“两委”、“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收集到建议案。
以上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逐渐成型后可复制推广到全区各个社区,纳入区级民生微实事动态项目库,供各社区参考。
(三)项目评审。
金额在20万元至 5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及金额在 10万元至20 万元的服务类项目,在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预审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专家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再提交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其中,工程类项目的金额原则上由专家评审会议评定,社区居民议事会只评议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六、项目确定
(一)工程类项目。
1、申报主体。
工程类必选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区各职能部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社会组织。
工程类自选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整理汇总社区各方意见建议,形成项目申报书并进行申报。
2、申报流程。
(1)工程类必选项目按以下申报流程进行:
①各申报主体向社区“两委”提出项目申报,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预审;通过预审且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的项目提交街道办事处,由街道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
②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
③社区第一书记代表街道审定项目;
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⑤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职责参与实施。
(2)工程类自选项目按以下流程进行:
工程类自选项目的申报流程按照《**区党政社群社区共治操作流程》操作。若项目有自筹资金,申报主体应向审计部门提交自筹经费证明。
各社区应优先推动实施待合民生微实事要求的消除安全隐患类项目。
(二)服务类项目。
1、申报主体。
服务类必选项目申报主体为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
服务类自选项目申报主体为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
申报主体为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上年度年检合格,或成立半年以上未到年检期限的且无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年报的,须按规定参加年报;
(2)管理制度完善;
(3)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能充分动员社区群众参与。
申报主体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的,须向社区居委会申请,经同意后以社区居委会名义申报项目。
2.申报流程。
(1)各相应申报主体向社区“两委”提出项目申报,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预审;通过预审且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项目提交街道办事处,由街道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
(2)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
(3)社区第一书记代表街道审定项目;
(4)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开展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实施过中所产生的工作人员补贴等必要的行政统筹费用,最多不超过项目经费总数的三分之一。
七、项目实施跟进与管理
(一)项目实施。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工程类项目由发展更新部负责协调落实;采购类项目由综合部负责协调落实;慰问类项目由民生事务部负责协调落实;树木修剪项目由城区治理办公室负责落实;文体活动类项目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协调落实。项目具体实施原则由相关部室责任落实,如项目是交由各社区工作站落实,相关责任部室也必须全程跟进把关、协调指导。
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原则上服务项目应在1个月内正式开展,实物项目应在6个月内完工。项目实施完成后应明确后续管理养护单位及责任。项目实施全程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听取意见建议,进行改进完善。
(二)项目的管理。项目实施全程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听取意见建议,进行改进完善,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馈。项目完工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在社区进行公示。
(三)项目审计。5 万元至 30 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完工后由区审计局进行限额审计;30 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确定后先报区审计局审定预算,完工后再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结果在**电子政务网进行公告。其他未列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项目评议。由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党员、居民代表、社区居民议事员以及有关项目专家等,开展项目实施情况公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由民生微实事工作专项小组牵头,各社区采取居民评议、社区居民议事会评议、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年度优秀项目评选工作。
八、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
1.成立社区民生服务微实事工作小组,明确负责人及联络员,组织执行各阶段具体工作。工作小组要广泛动员、引导居民参与社区议事、决策,并最终议定社区民生服务微实事项目。社区应及时将项目申请表(附:实施方案及预算)、居民议事会议纪要(签到表)、社区综合党委会议纪要、项目情况公示及实施情况、审计及评估报告公示等文件存档,备有关主管部门查阅。
2.各社区书记要亲自抓好民生微实事全面推广实施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及时完善实施步骤与细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各社区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街道民生事务部,上报社区负责人及联络员。
(二)保障民意。项目征集应充分体现民意,运用好**社区家园网、微信公众号、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等平台,做到项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和评价公开。
(三)遵守规则。民生微实事项目的评议要充分运用《**十条议事规则》,《**市**区社区居民议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四)多方参与。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化筹资,撬动和激发各类社会资源共同参与项目建设,支持热心公益企业捐赠、赞助、冠名,鼓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区管理处、物业开发商、社区股份公司、志愿者、义工、各类社区组织共同推进项目建设,激发居民家园意识和参与社区建设热情。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监管工作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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