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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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xx府发〔2014〕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一)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坚持“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逐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依照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公布xx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查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由企业自主决策。对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设置前置条件进行变相审批。

(二)精减下放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对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的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重点清理并取消省政府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严禁市、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设立行政许可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除跨区市县、跨流域和需市级及以上统筹平衡资源等建设条件的,以及国家和省明确规定由市级及以上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等管理的项目外,其余项目的审批核准权限一律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区市县负责。贯彻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4年本)》规定,除明确规定由市级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外,其他项目核准权限一律下放至区市县。外商投资注册资本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扩权县(市)。将城市供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等权限内商品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审批权下放至xx区、前锋区。规范前置要件设置,对区市县管理的投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其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均同步下放区市县管理,区市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不得自行设定前置条件或提高审批机关层级。抓好国务院、省政府下放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各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要主动与省级部门衔接,确保无缝对接;下放至区市县的审批事项,市级部门要加强指导,规范办理。

(三)改进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方式。全面清理前置要件设置,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理顺和解决前置条件相互交叉、互为前置的问题。严格实施核准事项公示制,一次性告知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全面公开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积极开展并联评价、联合审查、网上核准、联合验收等,不断提高核准效率。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前置要件审批部门要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服务水平。从项目规划开始,坚持“能并则并、能减则减,同步审批、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原审批程序、审批方式进行科学优化:合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环节;合并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环节;对技术相对简单、不涉及公众安全的项目,各职能部门分别直接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前置条件的附件资料后补存档;各职能部门受理重大项目审批事项时,对于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先予受理;对于重大项目基本符合审批条件的,且与公共利益或他人重大利益无利害冲突的,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先予审批通过。

二、不断扩大投资领域,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一)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打破垄断,鼓励竞争,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给予民间资本、外资等社会资本平等的地位。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非国有资本利用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允许国有资本利用参股的形式,投入以民间投资为主的公用事业等项目,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二)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深入贯彻中、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落实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xx市政府投资项目bt、bot建设方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xx府办发〔2013〕43号),采取放宽市场准入、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通过特许经营、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参与改制、bt、bot、ppp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内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参与园林绿化、河道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社区医疗、敬老院、体育馆、游泳馆、会展中心等公益性事业项目,参与金融、电信、能源、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行业领域。对于体育场馆、会展中心以及其他大型公共设施可通过竞争确立运营主体,降低管理成本。其他民间资本和外资等社会资本出资建设的项目,无论新建、扩建和改建,均由投资者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企业内部健全投资风险责任制度,完善投资监督约束机制。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积极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条件,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三、积极创新融资模式,规范拓展融资渠道

(一)积极拓宽政府融资渠道。对已建成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探索国有资本退出机制,通过采取股权转让、合资合作、资产变现等多种形式引入社会资本,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及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移交融资管理模式。对高速公路、收费公路、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继续支持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建设。鼓励采用融资租赁、发行债券、信托产品等方式拓宽政府融资渠道。建立健全xx发展建设集团、xx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各区市县和园区融资平台。严格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债主体和举债行为,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大力拓展直接融资。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集合优质资产或兼并重组形成上市资源,积极推进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建立城乡产权流通交易平台,鼓励国有、集体和私营产权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鼓励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方式,扩大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建立市与区市县、园区融资平台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等方式直接融资。推动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创新债券融资方式。探索开展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百强县发行企业债券、保障性住房债贷组合等债券品种创新试点,加大政府对企业债券贴息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推行公开竞争方式选择债券主承销商,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支持以人民币出资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融资。推动产业基金、风投基金等私募股权发展,提升邓小平故里发展基金营运效益,扩大基金集聚效应。

四、发展地方金融产业,增强地方金融服务能力

(一)推进金融机构建设。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或投资入股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全面推进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在2015年底前全面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有序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积极引进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区域性金融机构入驻。探索组建由国有资本发起设立、其他资本参与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支持发展信托公司,积极引进辖区外信托公司发展业务,积极引导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和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组和改造。

(二)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加大融资性担保行业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几家大型融资担保机构,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政策落到实处。鼓励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树立竞争观念,通过重组改造、强强联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成为自创信誉、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还款信用保险等险种。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辖内商业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费率控制在担保金额的5%以内。

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规范发展中介服务行业

(一)加强投融资监督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全市投融资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打击非法融资,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在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投融资领域引入信用评价制度,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协助推动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二)培育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投融资中介市场,按照“增量控制,存量化解,确保风险可控”的要求,加强对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为代表的民间理财类公司的风险防范。在新的约束性规定出台前,按照省政府要求暂停民间理财类公司的工商登记。鼓励市外知名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公司来我市开办分支机构或开展中介服务,带动我市金融中介服务发展;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可持续发展研究,鼓励进行改革,增强市场竞争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立统一开放、公开竞争的投资中介服务市场,各类投资项目都应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中介机构。

六、加强监测和风险防控,促进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

加强投融资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编制和发布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产权交易市场等相关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投融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项目、融资需求、行业动态和风险预警等方面信息,引导投资者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建立健全投融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及后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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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努力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着力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为全面建设“健康※※”提供健康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12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的决定》(※委发〔20xx〕3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府发〔20xx〕9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坚持从※※县情出发,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进城乡卫生统筹发展、加快“健康※※”建设相结合,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为基础,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筹资机制为核心,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动力,以加强医学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的改革重点,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建立健全县乡村统筹协调发展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便捷、价廉、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健康保障。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任务
(一)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1.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强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到20xx年底以前,县人民医院完成创建三级乙等医院立项和前期建设工作,努力建成为能够充分保证和满足本县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并能辐射周边区域,在三峡库区具有影响力的医疗技术服务中心和技术指导中心。县中医院从强化专科、特色建设出发,加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努力打造成为三峡库区独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名科、名院。县精神病医院加快住院楼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与技术力量建设,以满足全县精神卫生与治疗服务的需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从加强流行病学监测、卫生学监测、实验室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能力建设入手,努力建成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从硬件设施、技术力量上加强能力建设,为全县妇女儿童保健提供基本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县卫生监督所切实加强监督执法能力,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措施,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2.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
按照“功能适宜、规模适度”的要求,每个乡镇建立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同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技术力量,增强其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能力,充分满足辖区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挥其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在此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思想,对30所乡镇(中心)卫生院服务实行功能调整、分类管理、重点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镇、※※镇、※※镇、※※镇、※※镇※※、镇、※※镇等7所中心卫生院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到20xx年建成规范化中心卫生院,发挥其片区技术指导、技术服务中心作用。按照城乡一体、统筹发展思想,将※※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按综合医院的规模建设,并分别挂设丰都县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牌子,努力将这5所中心卫生院打造成为该重片区医疗卫生技术服务中心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增强其竞争能力,使片区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中心。二是切实加强与加快※※镇工业园区医院建设步伐,确保在20xx年10月前建设完工并投入作用。三是在※※、※※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按标准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四是切实加强以※※镇、※※镇等县域边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提升基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树立对外形象
3.加强村级(社区)卫生网底建设
按照每村设1个村卫生室和每社区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设立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满足群众小伤小病不出村(社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到20xx底将沿江沿线村卫生室建设成为标准化的村卫生室,确保每个村卫生室有1-2名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
根据“机构延伸、分片包干、服务覆盖”的要求,建立驻村责任医生制度,设立驻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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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服务点。对地处边远、居住人口较少、乡镇卫生院1小时步行就医圈难以覆盖的行政村和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以合同方式,建立固定驻村医生服务点,添置便民药柜和必要的诊疗设施,完善和强化责任医生“三定”(定时、定点、定人)承诺预约服务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本村(或毗邻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定期到服务点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健康保健,户户拥有责任医生”。
建立和完善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制度。在各行政村(社区)聘请不少于1名的公共卫生信息员,负责承担本辖区的公共卫生信息报告、核实与上报工作。
4.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在区卫生规划原则指导下,按照国家标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以提供特需、专科医疗服务的营利性医院;支持社会资本在偏远行政村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医的监督管理。
(二)理顺医疗卫生运行机制
1.优化整合卫生资源,理顺卫生发展机制。
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面向辖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县人事和编制管理部门按精简高效原则,按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重新核定、配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总数以县为单位核定,县内统筹使用,适时调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做到“因事设岗、按岗定人、以岗定薪、择优聘用”。严格卫技人员执业准入条件,严禁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农村卫生人员经费按市定平均标准由县财政补助,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2.优化整合县级医疗卫生资源,理顺龙头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机制。
(1)理顺龙头医院发展机制。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相关医技科室、人员、设施设备进行优化整合,做强做精综合性县人民医院、做专做特县中医院,走优势互补、差异发展之路。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双向转诊和会诊,承担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进修培训和技术支持职能。
优化整合县级医院医疗辅助检查资源,建立网络信息系统,达到资源院际共享、县乡共享、行业共享。共享方案、成本核算和费用结算办法由县卫生局负责制订。
(2)理顺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发展机制。完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所、县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现有管理体制,重点从突出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加强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业务指导能力。
3.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1)实行法人治理制度。公立医疗机构拥有资产的自主经营权和自主管理权,资产和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公立医院收支预算编制制度,实行重大项目和财务申报制度,一般药品器械、基本建设、采购项目报县卫生局,重大基本建设、大型采购项目及其它重大决策,提交县政府审议。
(2)实行院长负责制本文 。实行院长聘任制,制定完善医院管理人员提名、竞聘机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聘任;实行院长任期制,公立医疗机构院长每届任期5年,绩效考核优良者可连续聘任;实行院长责任制,公立医疗机构院长行使医疗机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分配、职工奖惩等自主权,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资产经营活动和行为负总责。院长任期届满进行审计,实行经营责任追究;实行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由基本收入、业绩收入和福利保障收入三部分构成。基本收入经县卫生、人事部门核定后按月定额发放,业绩收入由县卫生局根据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考评情况核定。
(3)实行绩效考核补偿机制。鼓励医院和医务人员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廉价药物,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实行以绩效为主要内容的年度综合目标考评机制,对公立医疗机构定期组织考核,按考核结果拨付财政专项补助。
4.建立符合县情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实行人事代理制、全员聘用制和职称评聘分开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代理公立医疗机构职工的人事关系,统一制订卫技人员招聘、交流、培训学习规定,变单位人为行业人。按照有关规定,逐步探索实行执业医生多点执业。技术人员职称实行档案管理,评聘分开。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激励政策。鼓励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凡是20xx年7月1日及以后聘用到我县艰苦边远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提前6个月转正定级,其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一律高定2级。实行工资总额制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工资总额制,具体比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财政局确定。按国家规定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按事设岗,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制定岗位薪酬要有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兼顾公平和效率,兼顾降低病人医药费用和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向“高技术、高风险、高效率、高奉献”倾斜。公立医疗机构岗位工资方案经职代会通过,报县卫生局批准后执行。确需突破工资总额的,须经县卫生局批准。
5.实行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机制。以人才、技术和信息为内涵,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协作机制,全面加强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县乡村柔性流动机制。建立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定期下派卫技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服务制度,以县乡村之间通过正常轮转、下派挂职、进修培训、竞争上岗等方式加强纵向和横向流动。从20xx年开始,除特殊需求人才外,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先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达2年以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需要的卫技人员,除特殊需求人才外,必须从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之中,通过公开考试、考核选拔录用。
鼓励乡镇卫技人员参加相应专业的在职教育,加强乡镇卫技人员的进修轮训,完善学习进修的考核制度。
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院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卫生信息的统一高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参合农民就诊实时结报,逐步实现就诊“一卡通”;逐步建立统一标准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人人拥有电子健康档案”;推广标准化、结构化的电子病历,大力推行标准化临床路径的应用,推进医院信息化发展;建设全县卫生信息中心,整合各项卫生信息资源,实现城乡居民健康信息和基本诊疗信息的共享。
建立健全市县乡的远程会诊系统和视频网络在职教育系统。健全和完善县级医院与市级医院的远程会诊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的远程诊疗咨询系统,使群众在本县域内能够享受到市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在本乡镇能享受到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的网络视频教育系统,聘请专家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在职教育。
落实乡镇卫生院初级诊疗和分级医疗制度,实行病人在县级医院与市级医院之间、县级医疗机构之间、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之间、乡镇卫生院与村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和会诊制度,确保患者从就诊、诊断、住院、康复得到不间断的服务。合理拉开不同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障报销比例,积极引导患者“小病留社区、康复回社区”,让患者在转诊过程中享受不间断的医保报销待遇。
(三)完善以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
1.明确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2.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县健康教育所)、县妇幼保健所、县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支出由政府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落实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将公立医疗机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革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卫生系统离退休人员费用、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指导、管理基层卫生院等任务,按“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方式给予专项补助;对县中医院专科建设和中医药发展给予补助扶持;对2家县级医院医药分开,检验、放射、特检职能剥离后让利于民而导致的政策性亏损,政府予以合理补偿。
4.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全部人员经费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给予足额补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逐步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县政府按绩效考核兑现的方式,对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且被聘任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补助,20xx年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每月200元,20xx年不低于人均每月300元,20xx年不低于人均每月400元。
5.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按市定要求,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参保对象缴费,提高保障能力。
(四)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制度。
1.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及重庆市有关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规定。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基本药物连锁经营,保障基本药物供给。
2.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从现在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县卫生局根据实际确定。认真执行《临床基本应用指南》,加强基本药物用药指导与监督,定期公布基本药物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逐步在药店、药房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学专业人员,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用药指导。完善处方管理制度,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10%。
3.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使用和供应的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统一的价格,一律实行零差率。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城乡居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从20xx年开始,逐步在全县统一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化动态管理,到20xx年城镇居民建档率达到75%,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60%。(2)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采取发放健康教育文图和影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或栏目等形式开展全民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健康行为。(3)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接种率达到“十一五”规划目标。(4)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报告传染病,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对非住院结核病、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5)儿童保健:对0-6儿童实施系统管理,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6)妇女保健:开展孕产妇保健:规范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7)老年保健: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每隔两年开展一次基本健康检查,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50%以上。(8)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病性疾病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9)重症精神病管理:对全县重症精神病人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居家重症精神病患者治疗和康复。
2、加快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开展三峡库区疾病监测。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险和新生儿保险,为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力度。为4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为8万余名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完成1万户农村改厕任务。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疾病控制、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健康教育、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县、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院建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科),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卫生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4.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县政府根据人员编制、补助标准、服务任务和服务绩效考核情况全额预算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xx年全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15元,20xx年不低于20元。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方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足额核拨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定额定项补助的方式核拨经费。
5.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合理划分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下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部分工作任务。公立医院重点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数量、质量和效率,确保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六)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到20xx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稳定在90%以上。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以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xx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标准。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55%和50%以上。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进一步扩大特殊病种范围。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全县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
3、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率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增强基金使用的透明度。
4、建立和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参保资助办法,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全面开展门诊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中的“三无”人员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助;对需要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重残、重病以及80岁以上老人实行年定额门诊医疗救助。加大住院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提高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建立临时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对象以外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的,给予适当救助。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县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县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稳妥推进。
(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深化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深化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深化改革方案。
(三)突出重点,分段稳步推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成熟先行,稳步推进。在县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改、卫生、财政、人劳社保、编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制订县域卫生规划、人员编制、基本医疗保障、财政投入等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做好配套衔接,协调稳步推进改革工作。
(四)加大宣传,正确引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周密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宣传主要改革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正在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引人注目的文化经济现象。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等一系列战略发展机遇的到来,文化产业的发展迎来了加快扩张、健康发展的大好时机。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要求,结合建水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建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一、建水发展文化产业的条件分析
建水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其众多的古迹,丰富的旅游资源,多彩的民族风情,富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在省内外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随着“鸡石”、“通建”两条高等级公路的即将贯通和建水“文化旅游大县”建设的实施,建水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建水旅游业不断升温,有望成为云南既丽江、大理、香格里拉等知名旅游热区之后的又一旅游热点。省、州提出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给建水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从建水自身的情况看,发展文化产业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一)主要优势及机会
1.建水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数量众多、极富历史和艺术价值的古迹,发展文化旅游业有着良好的基础。
2.建水民族众多,民风民俗淳朴自然,民族风情绚丽多姿,民间传统文化独具特色,民间艺人颇具实力,民族资源十分丰富。
3.建水处于滇南交通网络的枢纽位置,两条高等级公路贯通后,便捷的交通将给外来者带来便利。
4.建水发展文化旅游的定位与省、州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和民族文化大州的总目标一致,发展文化旅游有政策和措施保障。
5.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正被更多的人接受和认识。
(二)劣势及威胁
1.由于对外宣传的不足,建水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知名度远远落后于其它同类城市。
2.众多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未能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外界对建水的认知还比较低。
3.旅游硬件设施还较薄弱,软件建设不够完善,部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刚刚起步。
4.与省内其它地区在旅游及文化市场的竞争上后劲不足。
二、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指示精神以及红河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决定,围绕“新型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大县、特色农业强县”的奋斗目标,从建水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突出特色,发挥建水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创新,综合开发建水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实现文化转型,分阶段、分层次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突出特点,理顺机制,调整结构,合理布局,以文化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建水新的经济增长点。
2.建水发展文化产业应遵循的原则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文化产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市场的经济效益日渐显现,文化产业对市场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文化进入市场,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发展文化产业既要遵循党的文化方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也要遵循市场经济和文化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寻求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两者的相互统一。
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抓住特色,就抓住了生存权与主动权。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文化产品没有特色,文化产业就无从发展。因此,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最具特色和市场前景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开发,发展优势产业。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不同的民族和地区,都有着自己的独特文化,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初期,应以自己的特色文化为重点,先在重点领域内实现突破,起到辐射和带动效应,进一步促进其它产业的良性成长,最终实现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
遵循市场规律,恪守文艺规律的原则。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不例外。发展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使大部分文化形态尤其是经营性文化产品进入市场。因此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法规运作,发挥市场对文化产业的调节作用,使文化产品适应社会的需要。
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要坚持对文化资源的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既要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又要注意保护文化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使其不受破坏。
以人为本的原则。发展文化产业要以人为本,一方面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促进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提高人的综合素质,这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文化产业要得到充分发展,就必须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合理地利用人才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这一无形资产,调动人才的积极性,用其所长,才能加快文化产业建设的步伐。
3.发展文化产业的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一个投资多元化,特色鲜明,结构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显著的开放的文化形态体系,发挥文化对三个文明建设、增加全县综合经济实力的积极作用。
三、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内容
建水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在红河州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份量,在地理位置、交通等方面占有一定优势,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良好的基础。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的要求,根据建水的地域特点,建水应着重发展以下文化产业:
(一)文化旅游业
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已被定位为“红河州龙头旅游城市”、“云南省重点旅游城市”和“国际旅游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正在逐步成为建水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应按照“依托旅游资源,拓展文化内涵,打响城市品牌”的思路,以建水特有的文物古迹、人文习俗、民族风情和区域文化为核心,来带动饮食、住宿、商业、娱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强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以文促旅、以旅兴文。
1.抓住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和红河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的机遇,做好对文化旅游景区的区域布局规划。利用人文这一主线,将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在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加大对现有资源的利用,不断推出具有建水特色的旅游产品,开辟多种内容和形式的旅游线路。如以建水文庙、云龙山、指林寺、燃灯寺等寺庙为主的宗教文化旅游,以朱家花园、张家花园等为主的古民居旅游,以哈尼族、彝族民间节庆为主的民族风情旅游,以建水燕子洞为主的岩洞探险旅游,以建水古桥、古塔、古井、古街为一体的特色资源旅游等,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要。
2.配合旅游黄金周、节日、双休日,以曲江温泉、黄龙寺、绵羊冲等景区为主,积极创建以娱乐、休闲为主的生态旅游和短期里程旅游市场。
3.加强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支持,提供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旅游设施配套建设尤其是宾馆酒店的建设,力争在近两年内建成一批新的星级酒店。
4.加大文化旅游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策划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出一部“斯文人家·建水故事”方言系列剧,打响“燕归古镇、斯文人家”的建水旅游形象城市品牌,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二)民族工艺品产业
建水民族工艺品以建水紫陶和民族银饰品为代表。建水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为中国“四大名陶”之一,在海内外享有一定声誉;建水民族银饰品具有民族特色。两种艺术品均具有产业化经营的基础。
1.提升两种文化产品的艺术品位,突出品牌及特色,走高工艺、高品质、高价位的营销路子;
2.改革工艺美术陶厂和民族首饰厂现有体制,采取多元投资方式,走组建企业,实行规模经营、连锁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化;
(三)文化饮食业
建水有着丰富的地方名特食品:过桥米线驰名海内外;烧豆腐、草芽为建水独有;建水汽锅鸡为滇味名肴。还有许多小吃独具特色。发展饮食业有着良好的基础。
1.建立一座名城饮食城,使之成为建水名特食品的集中展示点。
2.过桥米线最早起源于建水,历史悠久,风味独特。重点培植一家有实力的饮食企业,对过桥米线进行更具品质和文化品位的研究开发,将过桥米线打造成为“东方麦当劳”,拓展成为连锁企业,打入外地市场。
(四)娱乐产业
发展文化娱乐业的指导思想是要以生动活泼的、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和喜爱的优秀文艺产品,来满足群众休闲娱乐的需要。其思路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带动一片。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划加强对娱乐业的管理和引导,为文化娱乐业的发展提供舞台。
1.盘活电影公司现有资产,广泛吸纳社会和外来资金,组建一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文化娱乐公司,建设大型综合性娱乐场所,使之成为建水文化娱乐业的龙头,带动全行业的发展。
2.以曲江温泉度假区、黄龙寺水上游乐场等乡村度假区为中心和重点,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建设成为大型游乐中心,提高文化娱乐和休闲度假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积极发展文化娱乐业,带动其它文化娱乐场所的发展。
3.探索发展娱乐业的新技术、开拓新的娱乐方式和项目,提高文化娱乐的文化科技含量,促进文化与娱乐的结合,在挖掘建水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健康向上的新型娱乐项目。
(五)演艺产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
1.以红河彝族花灯团为试点,采取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其通过精品展演逐步实现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增强活力,5年后逐步与政府脱钩。走文化演出单位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实现由公益性事业单位向经营性方向的过渡转型。鼓励外来企业集团参与艺术展演产业的投资和经营管理。
2.组建一个文化传播中心,投资建设各类艺术培训基地和活动场地,开发演艺市场;以为群众提供优质艺术产品和服务为目标,开拓文化服务市场。
3.利用建水丰富的名胜古迹和自然景观,以朱家花园为主要场地,拍摄一部精品电视连续剧,打造建水滇南影视拍摄、创作基地。
4.组建一支建水芒鼓艺术表演团,在政府调控下尝试商业性演出。
(六)体育产业
1.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经济实体,从事体育健身娱乐方面的各类经营性活动。
2.政府投资兴建体育中心,为各类体育竞赛和群众开展健身、健美、康复、娱乐等体育活动提供产地设施和技术指导。
3.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承办各种规格和级别的体育竞赛表演;积极开发建水少数民族体育资源。
(七)教育产业
教育是最重要的基础性产业,要确立教育的产业化意识,真正把教育和人才资源的开发作为最重要的基础产业来抓,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使其适应教育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1.深化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为核心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竞争上岗和择优选用,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2.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扶持发展民办学校,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方式,积极吸引省内外资金和设备到建水办学。
3.以建水一中为示范点,积极发展校办产业和教育服务业。以联办等方式,使学校后勤部门从学校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形成市场化的后勤服务体系。
(八)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在两年内完成县博物馆、文化馆的建设,使之成为建水规模较大、功能较齐全的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集中展示建水历史文化,弘扬优秀传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五年内建设完成县图书馆,完成后可形成公益经营兼容的文化产业运作形式。
3.四年内按照州资金配套政策完成各乡镇文化站的新建、重建和扩建任务,实现全县乡镇文化站全部达标。
四、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决定,将文化产业的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发展文化产业的具体组织工作。
2.加强政策扶持,广开门路,多渠道筹集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支持外,还应争取社会多方面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合作经营、土地置换等方式,引导投资文化产业设施和经营文化产业项目。
3.加大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对有较大市场潜力和开发价值的文化产业项目重点给予支持。县财政可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文化发展基金,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4.鼓励企业赞助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5.创新用人机制,搞好文化产业队伍建设。文化事业单位要建立竞争机制,实行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定岗定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红河彝族花灯团要加快文艺尖子人才培养步伐,不断提高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组建商业演出团队、发展演艺产业打下良好基础。
6.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落实编制、人员、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各项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协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正在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引人注目的文化经济现象。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等一系列战略发展机遇的到来,文化产业的发展迎来了加快扩张、健康发展的大好时机。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要求,结合建水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建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一、建水发展文化产业的条件分析建水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其众多的古迹,丰富的旅游资源,多彩的民族风情,富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在省内外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随着“鸡石”、“通建”两条高等级公路的即将贯通和建水“文化旅游大县”建设的实施,建水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建水旅游业不断升温,有望成为云南既丽江、大理、香格里拉等知名旅游热区之后的又一旅游热点。省、州提出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给建水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从建水自身的情况看,发展文化产业既有机遇,也有挑战。(一)主要优势及机会1.建水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数量众多、极富历史和艺术价值的古迹,发展文化旅游业有着良好的基础。2.建水民族众多,民风民俗淳朴自然,民族风情绚丽多姿,民间传统文化独具特色,民间艺人颇具实力,民族资源十分丰富。3.建水处于滇南交通网络的枢纽位置,两条高等级公路贯通后,便捷的交通将给外来者带来便利。4.建水发展文化旅游的定位与省、州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和民族文化大州的总目标一致,发展文化旅游有政策和措施保障。5.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正被更多的人接受和认识。(二)劣势及威胁1.由于对外宣传的不足,建水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知名度远远落后于其它同类城市。2.众多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未能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外界对建水的认知还比较低。3.旅游硬件设施还较薄弱,软件建设不够完善,部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刚刚起步。4.与省内其它地区在旅游及文化市场的竞争上后劲不足。二、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指示精神以及红河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决定,围绕“新型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大县、特色农业强县”的奋斗目标,从建水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突出特色,发挥建水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创新,综合开发建水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实现文化转型,分阶段、分层次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突出特点,理顺机制,调整结构,合理布局,以文化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建水新的经济增长点。2.建水发展文化产业应遵循的原则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文化产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市场的经济效益日渐显现,文化产业对市场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文化进入市场,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发展文化产业既要遵循党的文化方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也要遵循市场经济和文化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寻求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两者的相互统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抓住特色,就抓住了生存权与主动权。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文化产品没有特色,文化产业就无从发展。因此,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最具特色和市场前景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开发,发展优势产业。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不同的民族和地区,都有着自己的独特文化,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初期,应以自己的特色文化为重点,先在重点领域内实现突破,起到辐射和带动效应,进一步促进其它产业的良性成长,最终实现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遵循市场规律,恪守文艺规律的原则。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不例外。发展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使大部分文化形态尤其是经营性文化产品进入市场。因此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法规运作,发挥市场对文化产业的调节作用,使文化产品适应社会的需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要坚持对文化资源的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既要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又要注意保护文化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使其不受破坏。以人为本的原则。发展文化产业要以人为本,一方面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促进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提高人的综合素质,这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文化产业要得到充分发展,就必须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合理地利用人才这一无形资产,调动人才的积极性,用其所长,才能加快文化产业建设的步伐。3.发展文化产业的总体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一个投资多元化,特色*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鲜明,结构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显著的开放的文化形态体系,发挥文化对三个文明建设、增加全县综合经济实力的积极作用。三、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内容建水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在红河州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份量,在地理位置、交通等方面占有一定优势,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良好的基础。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的要求,根据建水的地域特点,建水应着重发展以下文化产业:(一)文化旅游业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已被定位为“红河州龙头旅游城市”、“云南省重点旅游城市”和“国际旅游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正在逐步成为建水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应按照“依托旅游资源,拓展文化内涵,打响城市品牌”的思路,以建水特有的文物古迹、人文习俗、民族风情和区域文化为核心,来带动饮食、住宿、商业、娱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强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以文促旅、以旅兴文。1.抓住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和红河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的机遇,做好对文化旅游景区的区域布局规划。利用人文这一主线,将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在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加大对现有资源的利用,不断推出具有建水特色的旅游产品,开辟多种内容和形式的旅游线路。如以建水文庙、云龙山、指林寺、燃灯寺等寺庙为主的宗教文化旅游,以朱家花园、张家花园等为主的古民居旅游,以哈尼族、彝族民间节庆为主的民族风情旅游,以建水燕子洞为主的岩洞探险旅游,以建水古桥、古塔、古井、古街为一体的特色资源旅游等,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要。2.配合旅游黄金周、节日、双休日,以曲江温泉、黄龙寺、绵羊冲等景区为主,积极创建以娱乐、休闲为主的生态旅游和短期里程旅游市场。3.加强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支持,提供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旅游设施配套建设尤其是宾馆酒店的建设,力争在近两年内建成一批新的星级酒店。4.加大文化旅游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策划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出一部“斯文人家·建水故事”方言系列剧,打响“燕归古镇、斯文人家”的建水旅游形象城市品牌,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二)民族工艺品产业建水民族工艺品以建水紫陶和民族银饰品为代表。建水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为中国“四大名陶”之一,在海内外享有一定声誉;建水民族银饰品具有民族特色。两种艺术品均具有产业化经营的基础。1.提升两种文化产品的艺术品位,突出品牌及特色,走高工艺、高品质、高价位的营销路子;2.改革工艺美术陶厂和民族首饰厂现有体制,采取多元投资方式,走组建企业,实行规模经营、连锁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化;(三)文化饮食业建水有着丰富的地方名特食品:过桥米线驰名海内外;烧豆腐、草芽为建水独有;建水汽锅鸡为滇味名肴。还有许多小吃独具特色。发展饮食业有着良好的基础。1.建立一座名城饮食城,使之成为建水名特食品的集中展示点。2.过桥米线最早起源于建水,历史悠久,风味独特。重点培植一家有实力的饮食企业,对过桥米线进行更具品质和文化品位的研究开发,将过桥米线打造成为“东方麦当劳”,拓展成为连锁企业,打入外地市场。(四)娱乐产业发展文化娱乐业的指导思想是要以生动活泼的、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和喜爱的优秀文艺产品,来满足群众休闲娱乐的需要。其思路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带动一片。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划加强对娱乐业的管理和引导,为文化娱乐业的发展提供舞台。1.盘活电影公司现有资产,广泛吸纳社会和外来资金,组建一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文化娱乐公司,建设大型综合性娱乐场所,使之成为建水文化娱乐业的龙头,带动全行业的发展。2.以曲江温泉度假区、黄龙寺水上游乐场等乡村度假区为中心和重点,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建设成为大型游乐中心,提高文化娱乐和休闲度假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积极发展文化娱乐业,带动其它文化娱乐场所的发展。3.探索发展娱乐业的新技术、开拓新的娱乐方式和项目,提高文化娱乐的文化科技含量,促进文化与娱乐的结合,在挖掘建水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健康向上的新型娱乐项目。(五)演艺产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1.以红河彝族花灯团为试点,采取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其通过精品展演逐步实现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增强活力,5年后逐步与政府脱钩。走文化演出单位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实现由公益性事业单位向经营性方向的过渡转型。鼓励外来企业集团参与艺术展演产业的投资和经营管理。2.组建一个文化传播中心,投资建设各类艺术培训基地和活动场地,开发演艺市场;以为群众提供优质艺术产品和服务为目标,开拓文化服务市场。3.利用建水丰富的名胜古迹和自然景观,以朱家花园为主要场地,拍摄一部精品电视连续剧,打造建水滇南影视拍摄、创作基地。4.组建一支建水芒鼓艺术表演团,在政府调控下尝试商业性演出。(六)体育产业1.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经济实体,从事体育健身娱乐方面的各类经营性活动。2.政府投资兴建体育中心,为各类体育竞赛和群众开展健身、健美、康复、娱乐等体育活动提供产地设施和技术指导。3.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承办各种规格和级别的体育竞赛表演;积极开发建水少数民族体育资源。(七)教育产业教育是最重要的基础性产业,要确立教育的产业化意识,真正把教育和人才资源的开发作为最重要的基础产业来抓,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使其适应教育产业化发展的需要。1.深化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为核心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竞争上岗和择优选用,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2.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扶持发展民办学校,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方式,积极吸引省内外资金和设备到建水办学。3.以建水一中为示范点,积极发展校办产业和教育服务业。以联办等方式,使学校后勤部门从学校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形成市场化的后勤服务体系。(八)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1.在两年内完成县博物馆、文化馆的建设,使之成为建水规模较大、功能较齐全的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集中展示建水历史文化,弘扬优秀传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2.五年内建设完成县图书馆,完成后可形成公益经营兼容的文化产业运作形式。3.四年内按照州资金配套政策完成各乡镇文化站的新建、重建和扩建任务,实现全县乡镇文化站全部达标。四、主要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决定,将文化产业的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发展文化产业的具体组织工作。2.加强政策扶持,广开门路,多渠道筹集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支持外,还应争取社会多方面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合作经营、土地置换等方式,引导投资文化产业设施和经营文化产业项目。3.加大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对有较大市场潜力和开发价值的文化产业项目重点给予支持。县财政可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文化发展基金,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4.鼓励企业赞助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5.创新用人机制,搞好文化产业队伍建设。文化事业单位要建立竞争机制,实行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定岗定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红河彝族花灯团要加快文艺尖子人才培养步伐,不断提高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组建商业演出团队、发展演艺产业打下良好基础。6.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落实编制、人员、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各项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协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乡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利,关于推进我区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1〕175号)精神和靖办发[2004]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一、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各类水利工程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大部分老化失修。特别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由于小型水利设施管理粗放,大多数存在产权不清,责权不明,建设、管理、使用严重脱节,致使工程老化失修,有的甚至废弃闲置,工程灌溉效益日益衰减,直接影响到农村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截止2003年末,我乡还能基本正常运行的水利工程有:小型水库1座,山塘9处,机电灌站6座,水轮泵4座,现有水利工程的设计有效灌溉面为10660亩。为巩固原有的小型水利工程,调动群众兴建新的小型水利工程,建立起产权明晰。投入多元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的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发挥现有水利设施的综合效益,改善农村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十分必要。
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化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社会全面发展。
三、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和经营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促进民办水利的发展;
(二)对已建成的小型水利设施明晰所有权,放开使用权,搞活经营权,建立各层次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薄弱、效益衰减问题
四、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二)确保国有、集体资产在改制中不流失的原则
(三)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四)实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六)坚持农村小型水利有偿使用兼顾公益性的原则,对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以确保其正常运行与维护作为收取费用的标准,对非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以微利作为收取费用的标准;
(七)坚持依法治水的原则。符合有关水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遵循水利规划,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
五、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范围
(一)设计灌溉的面积1000亩以下的独立引水工程。
(二)设计灌溉面积1000亩以下,总装机容量1000千瓦以下,或单机容量280千瓦以下的机电灌溉排水工程。
(三)设计灌溉面积1000亩以下的水轮泵工程。
(四)小型引水,机井工程和其它适宜改制的小型水利工程。
六、农村小型水利改革的形式
根据我乡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情况,将农村小
型水利体制改革分成六种形式:
(一)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由工程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组建用水户协会、等组织,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确定水价及管理费用,按国家规定每年在收取得的水费中提取一定的工程维修费用,并专户存储。如工程需要抢险清淤和维修费用不足等需要投工投劳维修或筹措资金等,必须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决定。对规定征收以外的费用,必须经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决定,并且每灌溉季度结束后,七日内向会员张榜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二)承包: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工程所有者与承包经营者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使承包经营者按照签订的承包合同对工程进行经营管理,并按规定按时向工程所有者交纳承包费。在承包期内,承包经营者享有水利工程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者一般只按照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看护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未经工程所有者同意不得进行改造和扩建,承包期一般为5--10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三)租赁: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招标的办法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期限内,承租者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以独立进行开发和经营。承租期内允许继承,但不得擅自转让,需要转让的必须经所有者同意,由所有者与新的经营者重新签订合同,承租者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并保证租赁期满时重新核定的资产达到合同规定值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租赁期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5年。
(四)股份合作制:对新建小型水利工程或现有工程资产进行评估后,把工程划分为若干股,再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出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参股建设或经营管理,股东按照章程或协议,可以用资金、土地、劳务。技术。设备等作为股份入股合作,股东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收益、共担风险、共同拥有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份分红相结合,并留出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金,用于工程的维修和改造。股份合作制采取国家。集体、私人联股合营,集体与集体联股合营、,集体与私人联股合营,私人之间联股合营等形式。
(五)拍卖:对工程设施的使用权的经营权实行公开竞价出售,由购买者自主经营和管理,期限一般为10--30年。小型水库等涉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公益基础设施,不允许拍卖给个人。
(六)独资:独资水利是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下,投资者获得开发利用水资源许可后,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行管理,拥有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并可转让、继承和抵押。但经营者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范围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接受行业监督。
七、改革的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改革步骤
l、制定和报批方案。在调查摸底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改革对象与形式,制定改革方案,并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上报审批。现由乡、村管理的水利工程的改革方案,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水利站、工程管理单位及有关村民委员会和群众代表等共同制定,进行民主决策,经三分之二受益户同意后,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必要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会同财政(国资)、体改、物价。经贸、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
改革方案的内容包括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土地权属。改革形式、经营管理思路、改革所得资金用途、水利工程安全职责的落实及安全措施等。
2。界定产权。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水利部《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产发[1996]5号文)的有关精神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凡1994年3月31日之前兴建,由国家投资为主、群众投工投劳所兴建形成的小型水利工程资产,区分两种情况:现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其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经乡政府授权由乡水利部门行使出资人权利;现由乡、村管理的,其资产界定为集体资产,由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行使出资人权利。凡1994年3月31日之后新建成的小型水利工程,按投资比例划分产权。
3、评估资产。凡采取拍卖。租赁和股份合作形式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确认。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由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确定底价。出资人应当以资产评估确认值为依据确定拍卖或股权转让的底价。租赁基数应当根据经营现状及前景合理确定;承包基数按任务确定。
5、公开出让。小型水利工程的出让应由出资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设施管理单位职工代表、村民代表组成工作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并提前15天发布公告。在同等条件下,受益区内农户或原承租、承包人优先。承包、租赁应实行招投标;股份合作以公开竞价或协议方式进行;
6、交纳款项。承包租赁者、购买者、股份合作股东应按有关协议交纳承包租赁企。购买款、股本。小型水利工程拍卖、租赁、承包、出让股份的收入由出资人负责收回,作为水利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款用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修养护,不得挪用挤占。其中,国有资产收入部分作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设立专户储存。产权制度改革、资产评估的经费可以从拍卖、租赁。承包、出让股份收入中开支。
7、签定合同。承包租赁者、购买者、股份合作股东按有关协议交纳款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产权证、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书。承包租赁者。股份合作股东在办理相关证书之前,应签定合同、制定股份合作章程,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证。核准。
8、其他事项。做好工程移交和合同备案工作,制定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制度。改革后由业主向原登记注册机关报告备案。
(二)改革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水利站牵头,各相关取门通力协作下进行;各实施改革的村委都要成立小型水利工程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协助抓,工作要做到任务明确,人员。职责、经费、措施到位。
2、加强指导。乡水利站要加强对全乡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乡组织工作组到村指导改革工作的开展,指导工作要落实到具体的工程点,视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改革方式。
3。掌握政策。各村、各有关单位在实施改革工作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桂政办发[2001]175号文的有关规定,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开展工作,防止在工作中出现偏差。
4、加强宣传。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是一个新鲜事物,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各村加强宣传,在公共场所、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桂政办发[2001]175号文件,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地认识到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农民走水利改革和发动之路。
5、民主决策。改革元论是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都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推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一事一议”制度。
6、调查研究。为保证改制工作少走弯路,不留后遗症。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选择好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形式,凡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利工程不能进行拍卖,其防汛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在改革中得到彻底落实。
7、完善合同。对属改革范围进行水面承包的小型水利工程,要根据桂政办[2001]175号文件的要求,完善规范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强调水库防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确保全乡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改革工作向规范化管理的方向发展。
8、增加投入。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面广量大,需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作支撑。各乡村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广辟资金途径,积极为改革工作提供经济保障。
9、乡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支持工作,切实为开展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保驾护航,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改革的时间安排
l、2005年10月17日前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讨论出台乡的实施方案。全乡确定选择1个工程作为试点率先进行改革。
2、12月10日前各村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任务,负责领导和具体部署本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开展。
3、12月10日前乡水利站组织各村负责水利体改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学习领会桂政发[2001]175号文件精神和县《实践方案》精神,加深对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原则的了解,掌握工作方法以及开展工作的步骤。
4、12月15日前各村对本村的小型水库、电灌站、引水工程以及符合改制条件的水利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参照乡的改革试点选择1至2个工程作为本村改革试点。再由乡政府向县上报改革试点。
5、2016年元月10日前乡政府召开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在2月全乡范围内逐步铺开。
中共XX乡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2005年10月10日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国发〔20xx〕1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据《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要覆盖城镇全体居民,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20xx年达到90%,20xx年达到92%以上。
2.用两年左右时间,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将困难企业职工和其他各类未参保人员纳入医疗保障,确有困难的,经政府批准后,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中央和省、市、县(区)政府对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补助,市、县(区)政府对未纳入中央和省补助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补助。
3.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4.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xx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20xx年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保持20元不变,20xx年提高到30元。
5.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20xx年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和50%以上,20xx年分别达到75%和60%以上。20xx年,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乡级达到70%至80%,县级达到60%至70%,县级以上达到45%;20xx年,乡级达到75%至80%,县级达到65%至70%,市级达到55%至60%,市级以上力争达到50%。适当降低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
6.建立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制度,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20xx年底出台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实施办法,20xx年正式实施;积极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首先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四种大病医疗需求,再逐步拓宽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门诊慢性病管理,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逐步扩大和提高新农合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20xx年纳入统筹补偿范围的特殊病种不少于10种。
7.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对省政府列入儿童重大疾病救助的病种提高补偿支付限额。
(三)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8.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结余过多时要采取提高保障水平等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9.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基金统筹层次,20xx年研究制定相关政策,20xx年实现市、区统筹,20xx年起逐步实现市域统筹,统一政策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实现一卡结算。
(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10.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在全市探索建立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方便快捷的医疗救助制度。
11.探索特殊人群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办法。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和社会慈善捐助、医疗机构优惠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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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2.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机构、队伍建设,保证经办机构编制和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在国家价格政策范围内,探索建立按病种付费、总额给付、按人头付费的医保费用结算方式。
13.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证)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提供并保证医疗保险卡(证)服务。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20xx年底前实现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即时结算报销。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间的衔接。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14.在落实财政补助的同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行基本药物按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
15.逐步建立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全市零售药店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在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配备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为患者提供准确的购药咨询和用药指导。未取得驻店药剂员资格的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在药品零售企业直接从事药品销售活动。
16.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建立药品诚信体系和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对药品、医疗器械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对我市辖区内药品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实施非现场监控并进行经常性抽检,不断加强对其他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逐步提高抽检覆盖率,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二)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
17.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从20xx年起,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都必须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照规定使用,并达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基本药物使用率。
18.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督,推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鼓励和引导患者选用基本药物。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19.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完成每县一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扩建或迁建任务,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三年内完成规划确定的1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三年内支持全市192个没有卫生室的行政村建设卫生室,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20.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支持3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20xx-20xx年再支持9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21.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进行医疗资源重组,充实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确保完成人口控制任务的前提下,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资源合作。
22.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23.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落实省明确的为国贫县招聘执业医师的规定,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招聘25名执业医师。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
24.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继续实施“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每所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2所县级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1至2所乡镇卫生院,并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采取到城市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
25.落实好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对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三)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2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解决。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由政府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并列入预算。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本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
27.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具体补助办法,由各级财政对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补助。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确定1所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
(四)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2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中医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提供以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和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卫生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为服务重点,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积极开展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残疾人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管理。
29.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鼓励和引导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的相关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基层医疗机构考核验收基础上,确定首诊基层医疗定点机构。
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31.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xx年开始,逐步在全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推进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信息化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检查,开展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
(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2.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的监测与控制。在中央、省补助的基础上,市、本文 县也要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到20xx年每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标准达到600元,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实行限价收费,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
33.从20xx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为约7.5万名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约9万名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对约50万名35至59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早期检查;为约18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农村改水、改厕等。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34.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备装备和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卫生应急工作体制,提高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3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列入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
36.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xx年不低于18元,20xx年不低于20元。省、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
37.公立医院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及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规范,推进医院管理的职业化、专业化。
38.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探索分层次评审的工作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促进区域间、机构间人员和技术交流。
39.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严格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强化医疗服务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40.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医院管理评价的长效机制。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内部职工和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机制。
(二)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
41.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42.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按照省要求,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43.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
(三)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44.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
45.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规范转制程序和资产资金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46.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47.根据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48.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全市医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配备专门力量,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49.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改革,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牵头做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抓好财政投入的落实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主动承担配合任务。
(二)加强财力保障
50.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按照优先保障、分级负担的原则,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并要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实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鼓励各地试点
5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各县区、开发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进行探索创新。
(四)加强宣传引导
5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县兽医体制改革方案


县兽医体制改革方案

文章标题:县兽医体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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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0号)、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和调研的通知》(怒府办〔20xx〕140号)文件精神,我县荣幸地被安排为改革试点县,这是上级部门对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视、关心和寄予的厚望。为此,我局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专门组织了懂政策、事业心强、熟悉基层工作情况的6名同志,组成调研小组,深入9个乡(镇),广泛听取乡(镇)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及一线农业技术员的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汇总,通过为期12天的调研,掌握了体系建设情况,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一些对策和措施,现将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

(一)机构设置

1、县级

20xx年,全县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设立有一个县级业务主管局即县农业局,内设行政办公室、财务室;下设有三个二级局,即:农经局、畜牧局、渔政监督管理局。全局共设有21个职能站所,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机化,农村经济管理等五个方面的职能。分别是农村经济管理统计办公室、农民负担监督办公室、农民承包合同管理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科教培训中心、水产事业站、渔政执法大队、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培训学校、农业环保站、经济作物推广站、瘦肉型猪统一供精站、兽医站(边境动物疫病监测站)、动物防疫监督所、畜牧技术推广站、养蜂技术推广站、热经作物推广站、电脑农业推广办公室、职改办、项目办。

2、乡镇

全县九个乡(镇)中,老窝乡、鲁掌镇、大兴地乡、称杆乡、洛本卓乡等五个乡镇成立农业综合技术服务站,上江乡、六库镇、片马镇、古登乡等四乡镇单设农技站、兽医站、农经站。

(二)管理体制

泸水县农业局为县人民政府一级事业局,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工作。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事、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主管,业务由县农业局主管的双重管理体制。

(三)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目前有一幢办公楼、畜牧综合楼、种子管理站仓库、瘦肉型猪统一供精站试验示范生产设施、水产试验示范生产基地等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区域分散、拥挤,职工住房极为紧缺,农技推广所需的实验室和实验设备简陋。

乡镇少部分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自己的职工住房和办公区域,大部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办公室和职工住房紧缺。全县九个乡镇基本没有相应的农业技术推广实验仪器设备。

(四)人员构成

1、人员编制

20xx年,人事局核定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人员编制有533人(农业270人,畜牧兽医175人,农经76人,公务员12人),其中:行政12人,专业技术人员521人(县级编制185人;乡镇编制336人)。

2、在岗人员

全县现在岗人员421人,其中:公务员8人,农业技术人员208人(县局101人,含工人23人;乡镇107人,含工人2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75人(县局24人,含工人1人;乡镇51人,含工人3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130人(县局62人,含工人9人;乡镇68人)。

3、学历情况

(1)县级

县级在岗专业人员中,以参加工作时统计的学历,中专以下有30人,中专142人,大专10人,本科3人。分别占16.21、76.76、5.41、1.62。目前,大多数人员都参加云南农业大学函授专科和本科的进修学习,已有65人大专毕业。

(2)乡镇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在岗人员中,以参加工作时统计的学历,中专以下有6人,中专217人,大专3人,本科2人。分别占2.63、95.18、1.31、0.88。目前,大多数人员都参加云南农业大学函授专科和本科的进修学习,已有86人大专毕业。

4、年龄结构

(1)县级

在187名农业技术推广事业人员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人员有60人,31岁至40岁的有90人,41岁至50岁的有34人,50岁以上的有3人,分别占32.08、48.13、18.18、1.60。

(2)乡镇

在226名农业技术推广事业人员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人员有157人,31岁至40岁的有51人,41岁至50岁的有16人,50岁以上的有2人,分别占69.46、22.57、7.08、0.88。

(五)职称情况

1、县级


县兽医体制改革方案第2页

术员和技术员以下的人员有29人,占15.51,其中:农技9人,兽医8人,农经11人,水产1人;助理师级73人,占39.04,其中:农技32人,兽医25人,农经7人,农机9人;中级师50人,占26.74,其中:农技20人,兽医20人,农经2人,水产4人;副高级2人,占1.07,其中:农技1人,兽医1人。初级工人11人,占5.88;中级工人14人,占7.49;高级工人8人,占4.28。

2、乡镇

技术员和技术员以下的人员有80人,占35.39,其中:农技27人,兽医12人,农经38人,农机3人;助理师级111人,占49.12,其中:农技57人,兽医39人,农经9人,农机7人;中级师32人,占14.16,其中:农技12人,兽医17人,农经3人;初级工人1人,占0.44,中级工人2人,占0.88。

(六)工资来源、福利待遇、社会保障情况

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工资每月基本保证能够按时发放。但农业推广经费紧缺,基本没有什么福利,部分乡(镇)农技人员出差、下乡的补助处于无力解决的状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为了推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用人机制、改善农技推广服务质量,我县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以农村经济管理、种子、经济作物、植保、水产、土肥、渔政、农机、农业信息、农业教育、科普培训等多学科、宽领域、全方位、多功能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其服务手段和业务水平在原有的基础上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科学技术力量发生了质的变化;农业基础地位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步伐有了长足进步并不断推陈出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已经向产业化调整方向迈出了战略性步伐,为解决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的加快发展做出了贡献,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反映了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系统与新形势的要求有许多不适应,特别表现在管理体制不顺畅,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尤为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而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创新仍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目前,我县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着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体系建设不完善,一线推广力量薄弱

目前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共有在岗人员421人,其中:县级195人,占46.32,乡镇226人,占53.68。。县级核定编制数为195人,全部在岗,而乡(镇)站核定编制336人,在岗人员226人,只占编制的67.26。农技推广技术装备差,服务手段落后,大部分农技人员与外界接触少,信息闭塞,知识更新慢,在观念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农技推广工作的要求,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创新。

(二)农技推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全县农业科技推广系统,除了人员工资以及有限的人头经费外,县、乡财政无力拿出更多的资金投入于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之中,农业科技项目投入渠道主要依靠省、州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投入。有些乡镇专业人员下乡指导农业生产连路费都报销不了,长期处于“既无钱养兵,更无钱打仗”的局面。

(三)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文因素,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步履艰难

我县地处边远山区,自然条件十分恶劣,农业生产条件落后。全县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70以上,大多数地方不通公路,农户居住分散,有的三四家人居住一个山头,农技人员来回奔走,劳动强度大。另外,农民素质普遍偏低,对农业科技知识接受能力差,农业科技成果起不到应有的增产增收效应。

(四)服务手段落后,服务与需求脱节

农技推广人员服务手段基本还是“一张嘴、两条腿,裤兜揣着一支笔”的方式,凭经验、用老办法指导农民生产,缺乏现代的高科技服务手段,科技成果目标大多定位在高产量上,对市场需求大的优质高效的农产品研究不够;对传统的大宗农产品技术储备的多,对具有当地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不够;技术推广工作的注意力集中在生产技术的环节上,对农产品储藏和加工等环节的问题研究不够,致使技术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直接影响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运行机制不灵活,被动服务绩效差

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管理型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缺乏科学的激励办法,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科技人才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六)知识更新机制不健全,难以适应新的农业形势对农技推广工作的要求

大部分技术人员长年累月在一线工作,与外界接触少,有的参加工作几十年也未到过省城昆明,信息闭塞,对新技术、新成果知之甚少,知识老化,形成了“坐井观天的井底之蛙”,虽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不断庞大,但知识更新缓慢,人才结构不合理,工作上适应不了新形势下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需要。

三、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几点建议

农技推广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是科研成果的继续和再创新的关键环节,是联系科研、教育及生产的纽带,是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和增强农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因此,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深化农业推广体系改革的过程中既不能简单地把农技推广机构推向市场,又不能以强调稳定而维持现状,应从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推广目标现代化、推广队伍多元化、推广行为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人员配置合理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一)推广目标现代化

就是农技推广要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科技革命、实现技术跨越的要求,加速农业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按照新阶段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的发展趋势,农技推广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主要追求数量,向质量效益转变;二是从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主,向为生产、加工与生态协调发展综合服务转变;三是从以资源开发技术为主,向资源开发技术和市场开发技术相结合转变;从而,为农产品优质高产高效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为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和保证。

(二)推广队伍多元化

就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稳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民、企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组织,支持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充分调动科研机构、科技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1、县农技推广机构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以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承担重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病虫害预测、预报和调查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监测,农业技术咨询、培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检疫、动物疫情监测等公益性职能。

2、改革乡镇农技推广体制。根据我县自然条件和具体实际,以及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乡镇农技站、兽医站的建设和管理,农经站一次性划政府管理,将乡镇二站“三权”收回县局管理,作为县级农技推广的派出机构,承担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人员从现有乡镇农技推广人员中公平、公开、竞争、择优聘用,从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派出部分专业人员充实乡镇,不足部分通过大专以上毕业生中考试择优录用。

3、将原农技推广机构承担的产前、产中技物结合经营性服务,从公益性职能中分离出来,搞活经营性服务。同时,积极培育和扶持各类民办科技服务组织,将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购销大户、龙头企业、涉农单位等参加的各种专业协会、研究会、产业服务中心组织起来,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业科技进步。

(三)推广行为社会化

1、切实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突出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创新,特别要保障基层农业推广机构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

2、创新管理机制,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推行专业人员全员聘用制、技术职务竞争上岗制、目标责任考核制,报酬、荣誉与绩效挂钩,奖勤罚懒,促使科技人员加强学习与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要制定优惠政策及激励机制,放宽放活科技人员,鼓励和支持去领办、联办各类专业协会、服务实体、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场),开展科技承包,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致富信息服务等。

(四)推广形式多样化

就是要按照农民的需要、市场的需求、产业的要求,破除就技术抓推广、各自为阵单打一的传统,树立为产业发展进行全程服务的新思维观念,围绕我县的特色优势产业,搞好科技创新与服务创新。

1、坚持农业科技培训,把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坚持采用集中培训骨干与巡回宣传相结合,现场指导培训与广播电影电视培训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实施科技项目培训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活动,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样板带头作用,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2、强化农技推广机构与龙头企业的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农技推广机构要围绕我县当地的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按照市场的要求和运行规律,为龙头企业开展全程科技服务,形成龙头企业建基地,科技人员搞服务,农民、企业和科技人员三赢的服务形式。

3、实行农技推广资格准入,强化对各类农技服务组织的管理。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组织,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人员,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经考试考核获得了农技推广员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各类农技服务组织既要积极引导支持,又要强化宏观管理,定期评估、审验和培训,保障服务质量。

(五)人员配置合理化

根据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所需专业特点合理搭配和组装,以求改革后的机构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重视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的科技人才

人才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最重要的资源和力量,因此,要制定中长期的培训再教育计划,采取派出支请进来的形式,对农业技术人员进行轮流培训,保证人才资源储备,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整体素质,改善技术结构的合理配置,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七)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为科技人员多出成果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建立起贡献与效益挂沟的机制,把竞争机制引入农业科技管理。

(八)深化改革,构筑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1、按照国家农业技术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把我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成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科技实力和活力不断增强的农业科技实体。

2、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等政府职能从事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纳入公务员管理。同时,乡镇人员归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县级纳入政府职能,归口农业局管理。

3、畜牧兽医职能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兽医体制改革。


《县兽医体制改革方案》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县兽医体制改革方案。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实施方案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实施方案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6号)、《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年)(国发12号)》规定,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云发17号)、《云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实施方案(—20xx年)》(云政发199号)要求,按照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为积极有序地推进我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逐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1)扩大城镇职工医保覆盖面。,将现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濒临破产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20xx年,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在85%左右的基础上提高到90%以上。
(2)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困难企业在职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20xx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在79%的基础上提高到90%以上。
(3)进一步巩固提高新农合参合率。新农合制度覆盖农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20xx年,新农合参合率在93%的基础上提高并稳定在95%左右。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落实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合补助。,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20元;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20xx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个人缴费标准按省政府制定标准实施。
(2)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在3.5万元的基础上提高到4.5万元;提高到5万元;20xx年提高到5.5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10万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20xx年提高到18万元。城镇职工医保(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我州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
城镇居民医保启动,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在1.6万元的基础上增加0.4万元达到2.0万元;20xx年,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万元。通过逐步推广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力争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我州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20xx年,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万元以上,达到我州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左右。
(3)提高参保人员住院费报销比例。20xx年,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从的69.5%提高到75%左右。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平均报销比例从47%提高到60%左右;新农合参合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乡(镇)级明显高于县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38.16%的基础上提高55%到左右。
(4)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完善新农合门诊统筹。,在全州三县(市)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3、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1)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层次。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州级统筹。
(2)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防范机制。按照国家各类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使用的监管,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当年统筹基金收入的15%左右,累计结余原则上控制在6个月—9个月均支付水平。合理控制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结余水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率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医疗保险政策落实督查评估制度和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4、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资助城乡所有五保户、低保家庭成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的参合费和参保费。按照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的原则,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取消病种救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实施方案第2页

助限制和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扩大救助范围,简化救助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到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最高限额提高到5000—8000元。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1)健全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州、县(市)、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四级医疗保障服务网络建设,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制定我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建立健全完善新农合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操作办法,简化到县域县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健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管理制度,启动新农合建卡及全州统筹“一卡通”工程,在全州“一卡通”的基础上,实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一卡通”工程,逐步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20xx年实现全州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目标。
(2)创新医疗保障服务制度。研究探索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一网通”经办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逐步整合经办医疗保障经办资源,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险管理服务。
6、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补充机制
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障的补充保险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探索开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试点、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并逐步推广实施,逐步解决城镇和农村各类参保人员按规定报销后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过高的问题。继续抓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完善职工医疗互助金管理。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人群要求的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7、制定我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及我省实施国家基本制度方案,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机制,制定我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和监管等各项配套措施。研究制定我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8、逐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保障机制,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向农村配送质优价廉的药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以村卫生室为主体、农村零售药店为补充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建立乡镇药品协管站,做到人员、场地和经费三到位,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药品行为,确保广大农民用上安全放心的药品。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疫计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抗结核药、抗麻风病药、抗疟药以及计划生育药品等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执行外,全部纳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由确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药品和选择配送企业。
在国家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格幅度内,省物价局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等政策,确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统一配备基本药物,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实行按照购入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制定和落实财政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政策,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确保政府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制定基本药物储备管理办法,完善基本药物储备制度。
9、完善补充我州增补目录,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
结合我州地方用药特点、地方病用药需求、地方财政支付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云南增补目录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州增补品种。把我州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品种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补充进行增补,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有关规定,调整我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我州增补品种纳入州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报销范围,把州傣医院的傣药制剂纳入我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完善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年内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政府举办的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目录作为首选,并按照规定比例使用。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健全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1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建设标准和规范,争取将我州符合国家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的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纳入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3年建设规划。
根据国家《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到20xx年,按照服务范围和服务人口规模,每个县至少有1个县级医院、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的相关要求。建成覆盖全州的村卫生室服务体系,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使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形成资源互补、布局合理的格局,方便群众就医。
(2)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到20xx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建设3个左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据审定的规划继续加大地方投入,逐步完善我州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3)充分利用各种医疗卫生资源,逐步构建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社会、经济、人口的发展状况及农垦系统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管理的实际情况,加强调研、摸清情况,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1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1)组织实施国家、省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规划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加大基层全科医生的培养力度。实施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使我州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执业医师。受聘医师服务期限为5年,享有中央财政每年2万元和省财政1万元的补助;按国家、省政策规定,受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入单位编制内人员正常管理,不再核发项目经费。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培训工作。积极争取省级投入支持,力争用3年时间,培训680名在岗乡村医生。定期培训乡镇卫生院内儿、外科、妇产科、麻醉、医技等专业骨干医师和村卫生室骨干村医;完成40名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和社区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等工作。
(3)完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基层。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工资等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对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由政府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鼓励公立医院退休专家、专业医师到私立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继续工作,缓解私立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人才紧缺问题。
(4)建立城市卫生服务资源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工作制度。组织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市)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州、县(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轮流定期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帮助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建立州、县(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关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实行城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聘用人员在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1年,同时在申报中级、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农村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累计服务1年的制度。利用“西部人才培养”项目,继续在县(市)选派基层卫生人员到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5)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并启动试点工作。到20xx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达20%以上。
(6)进一步完善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充分利用远程医疗会诊系统,20xx年完善已覆盖的州、县医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会诊体系,发挥远程会诊体系的作用,开展远程教育,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13、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1)改革乡镇卫生院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由各级政府按照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照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核定。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经费纳入县(市)级财政预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价格,按照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农村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积极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
(2)完善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补偿机制。对村卫生室医生的补助在现有收入基础上适当提高。年收入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不低于现有收入水平。收入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获得。
14、转变基层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1)转变服务方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以傣医药为主的中医民族医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方式,以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为导向,完善新农合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巡回医疗,提高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服务水平。优化配置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使病人流向趋于合理,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对行动不便的患者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方便群众就医。
(2)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和经费的县级管理制度。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以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核定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卫生人员执业资格准入规定。健全完善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度、全员聘用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做到以事定岗、以岗定人、竞争上岗,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州、县(市)医院双向转诊和委托管理机制。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1)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以社区和乡镇卫生院为依托,逐步建立以居民健康电子档案为基础的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通互联、信息共享、使用便捷、利于监管的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推行实施规范的管理模式。20xx年,城镇居民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规范化建档率达到50%以上。
(2)实施重点人群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婴幼儿保健服务。为0-36个月儿童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3年至少随访8次,管理率达到80%;对每名0-28天的新生儿家庭访视1次,访视率达到85%。
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对0-6岁儿童建卡建证,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开展孕产妇孕期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为每名孕产妇孕期至少提供5次保健服务和1次产后访视,管理率达到85%以上。
开展老年人健康指导服务。对行政区域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管理率达到50%以上。
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指导管理服务。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提供防治和健康服务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年随访4次,管理率达到30%以上;每季度至少对糖尿病患者测指血1次,对其进行健康评估和病情监测,管理率达到30%以上。
对重病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年度至少随访1次,同时进行病情评估和督导服药,管理率达到60%以上。
(3)增强传染病防控能力。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登记并报告行政区域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为患者提供健康指导及治病管理服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及时进行报告,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负责可疑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
(4)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宣传材料,针对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主题开展健康宣传活动,明确每年的具体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利用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16、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按省统一部署和要求,为8岁至15岁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85%以上;按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数,为47500名35岁至59岁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早期检查;按省政府要求,完成对乳腺癌早期检查任务;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医疗补助,并最终达到免费住院分娩的目标;实施“光明?微笑”工程,按照国家、省计划为全州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进行免费康复手术。
(2)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工程。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按省安排,完成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普及率达到20%以上;建设完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质量和卫生防疫效果。
17、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编制、完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并对设施条件重点加以改善;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对鼠疫、霍乱、肝炎、结核病、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和疟疾等传染病的防控。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18、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各级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按照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各级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 )011年不低于20元,应由州、县(市)承担的部分,按州级30%、县(市)70%的比例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五)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9、研究制定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的有关政策
编制、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在规划指导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各级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等。对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布局欠合理的公立医院进行股份制改革或积极稳妥地转制为民营医院。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完善和落实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多元办医格局。鼓励发展规范的民营医院,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院建设;允许保险机构参与州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改制重组。按省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民营医院在土地、税收、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考评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的同等待遇或优惠政策,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管等方面一视同仁。
20、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构
公立医院要坚持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的原则,以病人为中心。探索建立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管理体制。开展医院法人治理改革试点,明确院长选拔任用和岗位规范;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和执业方式。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推广实施“一本通”就医管理模式,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研究建立州、县(市)综合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办医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切实把优质医疗资源服务延伸到基层。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评价制度,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发展医疗执业保险,化解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按省安排部署,稳步推进改革。
21、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
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由各级政府承担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定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特色优势医院的投入政策和具体补助办法。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规范医疗和收费行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核定我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医院补偿机制,逐步解决“以药补医”的问题。
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10%。鼓励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有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各项改革工作。州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抓紧提出相关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意见。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药价格核定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要抓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财政投入的落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改革。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积极组织推进各项重点改革,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
各县(市)、各部门要从改革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建立健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项重大医改任务。加强医药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整合相关部门医药卫生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全州医药卫生信息共享。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建设为着力点,探索研究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并网互联和“医疗信息网”与“医保信息网”并网互联等技术方案,并研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统筹利用各种资源,适时推进“一网通”工作。
(三)加强财力保障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医药卫生体制重点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政府对卫生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严禁违法违规使用资金。初步测算,—20xx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需投入医改经费8500亿元。
(四)加强宣传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媒体和有效手段,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意义、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政策的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认真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开展改革试点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总结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开。要研究制定具体改革的试点方案,从开始,选择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六)落实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要对目标任务逐条进行分解,确定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助落实单位,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年度计划。县(市)政府要根据职能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使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81号)精神,结合我城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我城区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个、抗旱服务队1个。即大塘灌区管理所、大王滩灌区管理所和城区抗旱服务队,全部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两灌区总设计灌溉面积19万亩,2002年实际灌溉面积2.18万亩。其中大塘灌区管理所管辖水库1座,总库容33.36万立方米。
**区是南宁市新成立的城区,管辖**镇、那马镇、大塘镇、南晓镇、那陈镇共5个镇。辖区水利设施较完善,初步形成防洪、灌溉、人饮、排涝等水利工程体系。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对抗御旱涝灾害,促进工、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也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机制不活。表现在:1.水管单位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单一、少,经济力量薄弱,又得不到国家相应的配套的政策、资金扶持,无力对水利设施进行良好的养护;2.水利工程设施老化,漏水、跑水严重,增加供水成本,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农民用水费用偏高。3.供水价格偏低,低于供水成本,又无从补偿资金来源途径;虽然《水法》明确规定水是商品,但每年必须服从抗旱的需要,指令放水,水费片收困难;4.水管单位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措施,对农民欠费、拒缴水费问题,缺乏有效的措施。以上的这些使单位经济步入困境,工程维修难以为继,形成恶性循环,缺乏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二)水利工程设施损坏严重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
1.水利工程设施损坏严重。①渠系工程严重老化。表现在渠道漏水、渠道边坡崩塌及渠底淤积严重,渠系附属建筑如水闸严重损坏,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的利用率低;②单位管理房设施条件差。目前大部分的管理房是建于五、六十年代的瓦房,破损相当严重,有些已成危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③机电设备严重老化。相当部分设备目前已报废,据调查,目前大王滩灌区管理所的机电泵站几乎处于瘫痪状态。
2.维修养护经费不足。由于水费难以征收,单位无法拿出资金对机泵设备、渠系等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虽然每年上级部门都拨水利农水切块资金作为水利系统年度运行经费,但数额有限,所需维修项目又多,且面上水利工程维修已占一部分资金,用于国营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资金短缺。造成渠道跑水、漏水严重,过水能力降低,甚至无法通水;机泵不能正常运转,灌溉面积逐年减少。水管单位原设计灌溉面积19万亩,2002年仅灌溉2.18万亩。
(三)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供水价格尤其是农田用水价格机制与目前的社会发展已不相适应。
1.水价标准低。目前我城区各水管单位所启用的水价是按邕政发[1996]24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利工程水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进行收费,为24元/年·亩。按照现在每亩水田每年800m3计,每方水的价格仅为0.03元,这个价格连管水、护水的成本价都不够。
2.没有形成供水体制。目前采用的是指令性统一的灌溉供水,而水费的征收却是挨家挨户的去收,造成缴水费的得不到水,得到水的拒缴水费。
这些问题给**区的水利建设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增收带来极大障碍,因此,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81号)精神,力争在3到5年内,初步建立健全符合**区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
──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行之有效的水费计收办法;
──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法规支撑体系。
(二)通过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在**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逐步建立一套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及对象
**区2个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抗旱服务队及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四、改革内容、办法及措施
(一)优化组合、合理定性
目前**区水管单位既承担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管护等公益性任务,又具有供水等经营性的双重功能。根据国办发[2002]45号和桂政办发[2003]181号文件精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确定为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但由于水管单位公益性投入的资金比较大,多年来公益性部分的收入,除财政扶持外,收入甚少;经营部分的收入除了用于折旧、维修等支出外,仅能勉强维持职工的基本生活,还没有完全具备自收自支的能力。因此,在没有完全具备自收自支能力的情况下,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以经营性亏损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办法:根据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对各水管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测算与每年单位总收入情况来确定补贴比例,(具体补贴额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003年人员经费定额测算情况表》)。根据《测算情况表》中城区财政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险费三项总额的一半负担,按定编标准核定为52人,测算三项总额为83.27万元,需财政补差40.18万元,补差率为48.25%。财政补贴从2005年8月1日起执行,补贴数额每年一变。从2016年起,由**区水利局在每年年终,根据各水管单位人均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变化进行测算,并提出补贴意见报**区财政局审批拨支。根据桂政办发[2003]181号文件规定,今后,凡通过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后条件成熟的单位,将逐步推行管养分离,经营性部分逐步推向企业化管理。
(二)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为了理顺体制,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区水利工程管理继续推行分级负责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强化管理职能。**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维护、技改等资金的投入,并对投入资金的使用和资产管理以及水利工程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挪用水利工程资金和发生工程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管单位的责任。
**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对水利工程负有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资金监督使用和资产管理的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负责协调成立村级用水组织,协助制订用水组织章程,发动用水组织与水管单位签订供水合同,督促用水组织按时足额交纳水费。
水管单位的职责:负责水利工程的资产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做好供水计划,履行供水合同。
村级用水组织职责:负责宣传教育群众爱护水利设施;负责协调用水户做好用水计划、签订用水合同,按合同代收水费,并在放水前一天交到水管单位;负责组织用水户对支渠的管护、清淤,保证支渠畅通。
用水户的职责:爱护水利设施,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按时交纳水费,负责支渠、毛渠的管护、清淤工作。
(三)核定编制
原2个水管单位和抗旱服务队核定编制总数82个,现在(2005年)职工总数为99人,其中:在职职工40人,临时工16人,退休人数43人。这次水利体制改革,水管单位的人员编制将根据水利部水管单位的测算要求,由以前的以人定岗改变为以岗定人。即由编制部门以各水管单位的业务量、工作性质、工种要求以及经济效益的变化为依据,科学设置工作岗位,调整核定人员编制限额。根据目前各水管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2个水管单位和抗旱服务队的编制数为52个,具体分配如下:
单位原编制数现拟定编制数增减大王滩灌区3025-5大塘灌区5025-25抗旱服务队220合计8252-30
(四)推行水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岗位设置。按编制限额和按需设岗、精干高效原则,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制订《岗位说明书》。
3.竞争上岗。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工人、干部身份界限,推行全员合同聘用制;
4.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打破过去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
5.推行水管单位工资内部分配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改变过去能升不能降的惯例。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资内部分配实施方案》。
6.完善考核制度。以岗位工作任务为主体,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7.妥善安置落聘人员。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兴办经营性实体、在水管系统内交流、转岗培训等形式安置富余人员。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分流安置实施办法》。
8.做好改革后配套管理工作。五、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水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计划在2005年12月底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7月31日前完成水管单位定性、测算定编、实施方案工作;
8月1日至12月15日,完成岗位设置和制订《岗位说明书》、竞争上岗、签订聘用合同、签发岗位聘用(聘任)书、总结阶段。六、加强领导
成立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农、林、水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城区水利局局长、编制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城区财政局局长、发改局局长、人事劳动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城区水管体制改革的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财政、水利、编制、人事劳动等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全城区水管体制日常工作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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