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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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完成xxxx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侨力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加强纪律建设,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1、严明政治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政治立场,自觉遵守党章,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反对和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确保政令畅通。深刻领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侨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对台工作、服务侨胞侨眷”为主线,全面实施侨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和侨胞事业发展的“八项行动”,大力推进“五大平台”建设。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我省、我办的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不折不扣地把中央要求落实到工作中。

责任人:杨辉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参与单位: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干部清正廉洁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突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根据侨务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廉政准则》教育,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建立“廉政信息平台”,每月向副处级以上干部发送不少于2条的廉政名言警句,做到教育常态、警钟长鸣。

2、严格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坚决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3、强化源头管控,增强勤俭节约的实效性。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活动。合理安排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坚决制止和查纠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加强财务管理,督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人:刘良辉、闵蕙君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纪检组

参与单位:机关纪委、监察室、秘书处、行财处、直属单位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1、大力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纪委履行查办案件的职责,积极帮助解决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纪委要保持查办案件工作态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信访办结率达到100%,并做好信访举报情况分析和案件线索排查工作。

2、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惠侨资金、侵吞集体利益的案件。

3、继续解决历史遗留经济问题。积极配合省纪委认真处理原香港侨裕公司贸易二部涉嫌违纪、拖欠公款问题。同时,加大对原闽侨贸易公司欠款的追讨力度,力求把国有资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实效,确保办案质量。坚持“一案一整改”,切实发挥查办案件在教育警示、强化监督、完善制度等方面的治本作用。

责任人:杨辉、闵蕙君

牵头单位:纪检组、机关纪委

参与单位:监察室、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四)维护侨胞权益,强化为侨服务

1 、认真贯彻落实侨务政策。做好《出境入境管理法》配套规定的华侨回国定居工作,规范闽籍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批程序。全省新建10个侨法宣传角,开展“侨法进社区、进侨场、进侨乡”等活动,推进涉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大力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全面调查全省困难归侨侨眷情况。组织“送温暖”活动,办好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和归侨侨眷子女夏令营。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工作,鼓励他们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积极参与“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

3、确保侨务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积极会同省财政厅,认真做好xxxx年度散居归难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继续开展“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

4、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深入贯彻国家十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十项措施”,重点推动华侨农场危房改造。举办“侨资企业进侨场”活动,组织有实力的侨商到华侨农场寻找合作商机,促进共同发展。

5、发挥“五侨”联席会和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做好侨务信访工作和重点涉侨项目纠纷的协调工作。认真调查和处理侨资企业反映的问题,积极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侨资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加强对重要事项的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深入排查和确定全员岗位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防控措施。重点抓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华侨事业费分配使用、干部因公出国(境)、教师外派、大宗物品采购、华文教育经费、散居贫困归难侨生活补助等事项的监督。

2、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评议等党内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品德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

3、坚持办事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严格按规则办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和拓展以“福建侨网”、《福建侨报》、“政务公开栏”为主要载体的公开途径,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建议,关注侨界重点热点问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查摆的“四风”方面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5、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营造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全面排查和梳理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绩效管理规范化,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切实用好评估成果。

责任人:闵蕙君、刘良辉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

参与单位:机关纪委、秘书处、效能办、评议办、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二、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

1、党组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方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侨务工作之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侨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党组书记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提出抓落实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要求。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协助责任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参与单位服从任务分配和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任务。

3、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党委、纪委主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与党组及分管领导沟通情况,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责任制有效落实。

4、党组半年研究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年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通报有关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自查结果,切实做好接受考评的准备。

5、认真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因不认真履职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不得参加年终评先评优,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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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文章标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中共开阳县委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2017年1月10)各乡(镇)、:找文章到第1更多原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全国、全省、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基层实际,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社会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必须有良好的党风和政风作保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开阳”,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大力构建“和谐开阳”,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我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长期以来辛勤工作,承担着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艰巨任务,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县委和全县人民是信赖的。但也要看到当前在一些地方仍存在着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仍然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艰巨任务。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四进农家”等创建活动,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二、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按照中央《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全县农村基层实际,切实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开展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坚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贴近农村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评选农村基层勤政廉政先进的活动,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我县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事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因地制宜,结合我县花灯演唱、山歌对唱、文艺演出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各乡(镇)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建立廉政文化示范村和廉政文化社区,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农村文化事业,以点带面,在全县广泛开展好这项工作。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要在充实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行村监会的监督管理形式。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项,如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和出让、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救济救灾款物发放等,经村两委研究后,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农业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在加强和规范乡村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乡镇实行“零户统管”的基础上,推进“乡(镇)财县管乡(镇)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是乡(镇)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大额资金支出经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三是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审核、评价财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财务监督约束机制;四是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等制度。五是在全县推行“村财乡(镇)监管村用”的制度;六是成立村监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检查审核村的财务收支账目;七是建立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八是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进一步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的形式。(三)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公开推选村干部的经验,扩大民主提名候选人的渠道。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两推一选”办法,健全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四、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政行为(一)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为切入点,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进一步规范乡(镇)、村干部的行政行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行为规范,做到办事公、作风实、用人当、为政廉。(二)全面落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要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问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推行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采取审计机关审计与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的形式,逐步实行村委会主任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要在全县逐步推行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做法。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实行“五天四夜”工作制,对少数乡(镇)干部办事推诿、“走读”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加强效能建设监督力度。全县基层站所应主动接受所在乡(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派驻基层站所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三)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活动。坚持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不搞迎来送往,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要在乡(镇)食堂就餐。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村检查指导工作,公务接待不能由村组负担。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五、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镇)政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和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通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正面答复。与居民、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及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二)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等写入乡规民约。凡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都要作为公开的重点。要把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农村土地的征用补偿、为民服务代理事项、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随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监会的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三)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全县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涉及党内和国家秘密的,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内容。六、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及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移民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措施,全面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度,扶贫项目公示、告示等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防止资金损失浪费或挤占挪用。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实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村寨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防止乱拆乱建和加重农民负担。(二)切实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全面推行“一折通”兑现涉农补贴等简便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三)切实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要求,严格执行纪律,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等问题。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财政要投入足额到位,同时要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严格规范部门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做好化解乡(镇)村债务工作,防止新的债务发生,严禁将乡镇债务分摊或变相转嫁给农民的行为发生。七、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在扶贫、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贯彻落实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增加农民负担、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力度。(二)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县各级要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扶贫、移民搬迁、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受贿贪污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在案件查处中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到褒奖有功者,保护改革者,惩治腐败者。八、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责任,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统一实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党委是关键,村级是基础。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级都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协会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等组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在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三纵四横”的管理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村支部书记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村级和基层站所相关规定和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抓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逐步探索在村和基层站所设置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拓展渠道,创新方式方法,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中共开阳县委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2017年1月10)各乡(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全国、全省、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基层实际,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社会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必须有良好的党风和政风作保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开阳”,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大力构建“和谐开阳”,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我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长期以来辛勤工作,承担着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艰巨任务,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县委和全县人民是信赖的。但也要看到当前在一些地方仍存在着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仍然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艰巨任务。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四进农家”等创建活动,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二、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按照中央《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全县农村基层实际,切实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开展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坚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贴近农村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评选农村基层勤政廉政先进的活动,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我县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事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因地制宜,结合我县花灯演唱、山歌对唱、文艺演出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各乡(镇)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建立廉政文化示范村和廉政文化社区,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农村文化事业,以点带面,在全县广泛开展好这项工作。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要在充实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行村监会的监督管理形式。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和出让、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救济救灾款物发放等,经村两委研究后,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农业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在加强和规范乡村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乡镇实行“零户统管”的基础上,推进“乡(镇)财县管乡(镇)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是乡(镇)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大额资金支出经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三是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审核、评价财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财务监督约束机制;四是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等制度。五是在全县推行“村财乡(镇)监管村用”的制度;六是成立村监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检查审核村的财务收支账目;七是建立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八是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进一步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的形式。(三)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公开推选村干部的经验,扩大民主提名候选人的渠道。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两推一选”办法,健全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四、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政行为(一)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为切入点,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进一步规范乡(镇)、村干部的行政行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行为规范,做到办事公、作风实、用人当、为政廉。(二)全面落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要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问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推行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采取审计机关审计与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的形式,逐步实行村委会主任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要在全县逐步推行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做法。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实行“五天四夜”工作制,对少数乡(镇)干部办事推诿、“走读”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加强效能建设监督力度。全县基层站所应主动接受所在乡(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派驻基层站所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三)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活动。坚持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不搞迎来送往,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要在乡(镇)食堂就餐。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村检查指导工作,公务接待不能由村组负担。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五、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镇)政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和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通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正面答复。与居民、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及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二)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等写入乡规民约。凡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都要作为公开的重点。要把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农村土地的征用补偿、为民服务代理事项、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随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监会的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三)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全县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涉及党内和国家秘密的,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内容。六、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及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移民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措施,全面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度,扶贫项目公示、告示等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防止资金损失浪费或挤占挪用。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实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村寨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防止乱拆乱建和加重农民负担。(二)切实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全面推行“一折通”兑现涉农补贴等简便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三)切实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要求,严格执行纪律,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等问题。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财政要投入足额到位,同时要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严格规范部门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做好化解乡(镇)村债务工作,防止新的债务发生,严禁将乡镇债务分摊或变相转嫁给农民的行为发生。七、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在扶贫、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贯彻落实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增加农民负担、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力度。(二)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县各级要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扶贫、移民搬迁、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受贿贪污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在案件查处中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到褒奖有功者,保护改革者,惩治腐败者。八、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责任,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统一实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党委是关键,村级是基础。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级都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协会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等组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在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三纵四横”的管理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村支部书记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村级和基层站所相关规定和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抓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逐步探索在村和基层站所设置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拓展渠道,创新方式方法,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来源于第1,欢迎阅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共**县委办公室转发《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办发电【2016】2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强化责任落实为基本取向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社会关注度、群众参与度和结果公信度,努力提高群众的参与力、监督力和影响力,为树立统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现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取得良好成绩作出贡献。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领导小组,局长**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方案措施的制定完善,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召开班子会、机关干部会,全面深入地动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采取座谈调研、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宣传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充分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与本单位机关干部进行约谈,了解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突出主题,开展走访。组织干部职工与包村点村干部一起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深入走访服务基层,收集社情民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对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的要立即解决,不是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向人民群众做好说服解释和疏导工作。

(四)牢记职责,积极参与。加强学习宣传,领会精神,填报好干部职工及家属信息登记表,确保本单位不失分。还要对全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开展进行督促的职责,督查的内容包括:工作部署、核查登记、宣传动员、责任落实、上户走访、工作台帐、整改反馈等情况,4月份重点督查登记情况,5月份重点督查宣传动员和社情民意收集情况,6-7月份重点督查群众反映问题的梳理情况,8-9月份重点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0月份重点督查宣传动员和社情民意收集情况,11月份重点督查今年来收集的社情民意的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12月份重点督查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见调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加强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把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上。

(二)统筹兼顾,注意实效。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与本单位具体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近期能解决的要马上解决;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详细安排,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人民群众做好说服解释和疏导工作,以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三)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社会评价相关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违反工作纪律、对不履行请假手续、不打招呼擅离岗位、长期不在岗,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药监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药监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促进全局党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改进和加强纪检工作,促进单位更好的履行好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放心,我局决定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二、基本任务和考核标准
(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
(二)、牢记“两个务必”,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对上级或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完成。
(三)、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出发期间不准饮酒,不接受任何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决不接受任何名目的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八小时内外都要严格自律,表里如一,自觉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
(五)、根据签定的2005年各科室目标管理责任书,严
格落实职责。
(六)、不许参与赌博。
(七)、不准直接或间接参与药品生产、经营和推销活动;不准私自处理依法查扣、没收的药品、医疗器械等。
(八)、不许违背原则,滥用自由裁量权或擅自行使减、免、缓等权力。不许在执法期间消极怠工、推诿扯皮、互相攻击、泄露案情和自行其事。
(九)、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全年上廉政课不少于2次,并每季度向纪委党风廉政办公室报送宣传稿件至少1篇。
(十)、认真制定年初计划,搞好半年和全年总结。
(十一)、对已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故意拖延不处理的,或防碍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包庇、纵容违法违纪人员的,一经查处,要严肃处理。
(十二)、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同志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药监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镇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镇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2014年**镇党风廉政建设
实 施 意 见

2014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建设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活力**为目标,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着力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着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执纪办案力度;着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强化党员干部监督和教育;着力强素质提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全镇科学发展、跨越崛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主要任务
(一)强化监督检查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市县以及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市县以及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切实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各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2、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以及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再监督,对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监督部门严肃问责。
3、加强对“三重一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扩权强镇”各项任务目标,对重点产业项目、美好乡村建设项目等民生实事推进情况,同步跟进督导检查,形成强力工作推进机制。
(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4、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以及镇党委实施办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继续抓住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加大集中整治力度,重点纠正干部中存在的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等“小四风”问题。建立快查快办和配合联动工作机制,对明查暗访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快速查处,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制定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健全作风建设惩戒问责机制。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问题。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抵制婚丧嫁娶、祝寿大操大办不良风气。
5、大力度优化发展环境。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深化“庸懒散乱”治理,严格执行县效能建设“十条禁令”,加大投诉受理和问责力度,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
6、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扶贫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等领域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度治理,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7、狠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进一步规范村级职权运行程序,认真督导落实民主决策、公开公示、监督检查、评议考核四项制度。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加强非公企业、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8、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定期排查制度,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标准及时进行处置。对执纪效能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严格立案查处;对网络反映的有关线索,快速查办、妥善回应。
9、转变办案理念和方式。突出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受到错告、诬告的要及时予以澄清,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0、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制度,坚决查处违反制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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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制度行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和制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
11、深化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
12、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工作措施
1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4、凝聚齐抓共管整体合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工作的同时,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抓好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2014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

一、强化监督检查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及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由镇纪委、组织办负责。
2、围绕“扩权强镇”各项任务目标,加强对“三重一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由镇督查组负责。
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及镇党委实施办法,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全县党员干部中“四风”问题,由镇纪委、组织办负责。
2、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由镇纪委牵头,党政办、财政分局等部门负责。
3、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建立快查快办和配合联动工作机制,健全作风建设惩戒问责机制,由镇纪委负责。
4、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由镇效能建设领导组负责。
5、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抵制婚丧嫁娶、祝寿大操大办不良风气,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办、民政办负责。
6、大力度优化发展环境,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由镇纪委牵头,党政办,政务服务中心、经发办等部门负责。
7、深化“庸懒散乱”治理,严格执行县效能建设“十条禁令”,加大投诉受理和问责力度,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由镇效能办、纠风办负责。
8、建立纠风工作协作联动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由镇纠风办牵头,民生办、中心学校、财政分局、农技站、卫生院等部门负责。
9、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由镇纠风办负责。
10、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进一步规范村级职权运行程序,督导落实民主决策、公开公示、监督检查、评议考核四项制度,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加大村务公开力度,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办、民政办、“三资”代理中心等部门负责。
11、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由镇纪委、组织办、民政办负责。
12、加强非公企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由镇纪委牵头,经发办、中心学校负责。
三、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1、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由镇纪委、派出所负责。
2、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由镇纪委、党政办、维稳办负责。
3、突出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由镇纪委、组织办负责。
四、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加强“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监督,由镇纪委、组织办负责。
2、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和制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由镇纪委牵头,各部门负责。
3、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由镇纪委牵头,党政办、文化站、中心学校、经发办等单位负责。
4、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镇纪委牵头,党政办、组织办、政务服务中心、“三资”代理中心等部门负责。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党风廉政建设演讲稿”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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