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

在我们的工作中,做好计划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达到公司的任务目标,我们时常要准备一份自己的方案。方案可以更有效的弥补工作当中的不肯定性和变化带来的问题。您清楚如何写好一份具体方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强化林木采伐管理,促进森林有机更新,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全省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xx政秘〔xx〕xx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xx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下达给你们,并就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xx年森林采伐限额安排分解及相关要求

1. 下达商品材采伐限额25000立方米。商品材采伐限额由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分解落实到符合采伐申报条件的小班和地块,并以文件形式报县林业局备案。限额分解要求相对集中,不得按村组和人口均分,指标分配要具体落实到有可伐资源的林权所有者手中,严禁将木材生产计划分配给无申请、无林木权属、所属林木未到规定采伐年龄的林木经营者;原则上每个采伐小班或地块不少于5立方米,严禁按人口均分,严禁“撒胡椒面”;指标必须进村入户,层层公示,实行阳光操作,确保采伐指标公平、公正、公开分配到林农手中;全面推进商品材采伐相对集中和重点倾斜制度,引导村组采取轮流、轮户方式采伐,采伐期间可由各乡镇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防止林农常年采伐商品材,造成源头管理混乱。

2.安排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110000立方米,主要用于股份制林场及营林大户,限额不直接下达到乡镇,由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设计,初审统计后上报县政府批准下达。

3.抚育采伐限额不直接下达到乡镇,采取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129131立方米限额指标之内,根据各乡镇、各经营单位按照实际需求提出的申请,由林业局进行作业设计,初审统计后上报县政府批准下达。

4.安排10000立方米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用于解决国有林场与林农联营的造林山场合同到期的林木采伐。

5.安排自用材采伐限额11000立方米,主要用于解决林农建房、装修及燃料消耗等生产生活用材。

6.国有林场、查湾采育场按照省批准下达的年森林采伐限额17068立方米执行。

7.枯死松木清理采伐实行即申即批,凭《限期除治通知书》直接办理采伐证。

8.凡采伐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属乡镇林业站提出书面申请,主伐、间伐申请截至7月10日,商品材采伐申请截至10月底。采伐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2)一般用材林的主伐年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抚育采伐应当是中幼龄林;(3)已完成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4)上年度未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森林病虫害的,或虽有发生但已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

9.主伐材、间伐材经县林业局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批准并下达森林采伐限额。对符合采伐申报条件的主伐材、间伐材,经乡镇林业站实地设计和乡镇政府初审把关后,由乡镇政府以文件形式于7月20日前报县林业局。

10.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和皆伐改造。对上年度主伐迹地更新不力的地方,可调减或停止林木主伐限额安排,督促其完成年度更新造林任务。按林业分类经营要求,实行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分类管理,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对重点生态公益林、黄祁高速公路,省道慈张线、大青线、xx赣铁路沿线,168徒步探险、倒湖十八湾沿线,阊江源头及两岸第一层山脊以内,牯牛降、查湾自然保护区周围,旅游景区景点和县城周边,以及县里确定的关键控制区域内的森林,从严控制安排森林采伐限额。

二、改革和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

11.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行为,采挖树木必须按规定审批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纳入采伐限额管理。

12.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xx县林木采伐申请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林木采伐作业设计;(4)乡镇政府或县林业局批准采伐文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对申请材料不全、林木权属不清或存在林权争议的,以及有《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1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采伐审批环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采伐前置审批,其它公益林采伐作业设计一律由县林业局审批。

14.全面推行伐区简易设计,由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进行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全面实行采伐设计文件表格化、简易化。

15.全面推行采伐公示制度,各乡镇分配安排采伐限额指标,必须提前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加强木材经营和流通环节管理

16.继续坚持凭证检尺制度,对林农和生产单位凭证采伐的木材,各乡镇林业站一定要凭采伐证(正本)进行检量,据实制作检尺码单。

对没有采伐证或没有按采伐证规定采伐的木材,一律不予检尺,并依法按乱砍滥伐处罚。

17.继续坚持凭证收购制度,凡从事木竹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木材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采伐证或没有按采伐证规定采伐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否则,依法按非法收购木材处罚。

18.加快建立中小企业及加工点监管员制度,全面落实“固定检查为主,流动检查为辅”的木材运输监督管理新机制,实现“山场源头管得住、运输漏洞堵得住、加工环节盯得住”目标。

四、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

19.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责任人”的工作机制。

20.坚持并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采伐限额执行、林地保护管理等作为乡镇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评比,确保责任到位。县林业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对责任制建立和执行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

21.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和执行力。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加工经营和乱批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2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参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参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人人参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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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


南昌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摸清全市森林资源家底,掌握资源现状,科学考核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效,根据赣府厅字[2009]4号和赣林资字138号文件要求,决定从今年5月起,在全市开展第七次县级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为确保顺利圆满完成本次调查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与任务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规划设计、森林分类经营和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等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是林业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和公益性工作。搞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对准确掌握全市森林资源状况,建立林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及时、快捷进行信息交流和科学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具有重大意义。
调查的目的是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覆盖率指标现状,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为调整我市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制定林业和发展规划,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指导森林经营提供依据。
调查的任务是查清区域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其消长变化,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经营管理状况,综合分析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意见,并逐步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科学考核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提供依据。以本次二类资源数据为基础,组织完成全市“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加快推动各类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二、调查范围
全面完成南昌、新建、进贤、安义四县以及东湖、西湖、青云谱、湾里、青山湖、昌北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红谷滩新区、英雄开发区和桑海开发区(驻县(区)中央、省、市属单位按属地原则)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任务,总面积约740236公顷。各县(区)区划面积为:东湖区1723公顷、西湖区1897公顷、青云谱区1204公顷、湾里区23703公顷、青山湖区17920公顷、昌北开发区13003公顷、高新开发区23100公顷、红谷滩新区4921公顷、英雄开发区4460公顷、桑海开发区4023公顷、南昌县161925公顷、新建县221552公顷、进贤县195186公顷、安义县65619公顷。
三、技术方法
调查方法采取地面调查为主、地面调查与遥感判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地面调查采用小班调查和固定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固定样地调查(复查),估算总体蓄积、计算间隔期内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并控制和平差小班蓄积;通过小班区划调查,把森林资源落实到山头地块。遥感判读作为补充调查,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资料,辅助判读森林地类、林种和树种等重要因子,提高小班调查精度。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切实抓好调查、编限工作,市林业局成立樊三宝局长为组长,徐建平副局长、罗美英副调研员为副组长,罗晓平、曾德庆、李昌阳、欧小青、谢保成、胡友军、黄烜为成员的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政资源管理处,曾德庆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保成为副主任,工作人员有杨家林、杨安、万青、刘颖、黄义松、万颖民。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县级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审查调查工作方案,安排筹措调查经费并监督使用,接待上级来人检查,组织专家鉴定调查成果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制定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外业调查操作细则以及质量管理办法;组织全市调查队伍技术,统一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完成全市质量检查和调查成果材料验收;接待上级来人检查;完成全市调查成果材料的编制汇总、印刷、存档和上报等工作。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工作。
(二)组建调查队伍
本次二类调查由市统一组织管理,以县(区)为单位进行调查。各县(区)应成立外业调查工组和质量检查工组,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并参加过森林资源调查、有实践经验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或林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这次调查。每个外业工组,配备2~3名专业技术人员,挑选参加过2006年一类调查或参加过2003年二类调查的骨干任工组长;每个质量检查工组,由调查经验丰富的2~3人组成,组长必须具备林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组织实施调查
本次二类调查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区)组织实施,提交全面、准确的调查成果。驻县(区)中央、省、市属单位的森林资源调查,由所在县(区)统一领导,单位可自行组织调查,也可以委托当地林业部门组织力量调查,调查经费由驻县(区)单位解决,调查数据按属地原则,归口当地县(区)统计上报。
五、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工作量
全市国土总面积740236公顷,按平均10公顷区划一个小班、平均每工组日调查70公顷(含小班区划调查和标准地调查)计算,全市共需区划小班74023个,小班调查工作量为10596个工组日;采取系统抽样调查,1×1平方公里布设一个固定样地,全市共需布设7443个样地,按平均每工组日调查2个样地计算,样地调查工作量为3225个工组日;根据省厅质量检查规定,需质检小班2991个,调查工作量为826个工组日;需质检样地986个,调查工作量为610个工组日。全市外业调查工作量总计为15257个工组日。
按实际开展调查工作167天(5个半月)计算,全市需组建73个外业调查工组,技术人员219名;组建外业质检工组22个,技术人员66人;组建后勤保障工组15个,后勤人员83人;全市共计需组建110个工组,抽调368名人员参加本次二类调查(全市二类调查工作量、工组、人员统计表详见表一)。
(二)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2009年5月中旬)
包括全市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各调查单位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查;地形图以及有关仪器设备、软件的购置等。
2、技术培训(2009年5月下旬)
组织参加全省二类调查工作启动会、技术培训班;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调查任务、时间及有关要求;并举办技术培训班,邀请省厅的专家对各调查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3、区划调查(2009年6月-10月)
调查单位组建的调查工作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规定的要求完成外业调查任务,市、县(区)同步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
4、内业计算汇总(2009年11月-2010年1月)
小班属性逻辑检查,面积计算及平差,样地、小班调查数据及代码表输机,数据处理、统计汇总与分析,成果编制等。
5、成果审定(2010年2月1-15日)
完成各调查单位二类调查成果的审定及补充完善。
6、上报成果(2010年2月16-28日)
完成各种成果编制、印刷及上报。
7、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3月-11月)
完成小班图形矢量化和属性数据挂库,基本完成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8、总结表彰
全市二类调查结束后,市局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完成质量好的单位和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
六、经费筹措
全市二类调查统计单位为14个,参照上期工作情况,预计调查总工作量为15258个工组日,调查总经费预算为444.3万元。其中:准备阶段经费37.0万元;外业调查经费300.3万元;内业成果汇编经费39.7万元;总结阶段经费67.3万元。各调查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二类调查经费预算,积极争取本地财政资金支持,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经费预算详见表二)
七、质量管理
1、检查验收工作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2、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质量管理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三环节管理。
3、实行技术质量责任制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在检查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限期改正或返工;对弄虚作假、不按技术规定执行的,要坚决惩处并责令全部返工。工作中的违法乱纪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内业数据录入要坚持背靠背方法,进行数据对比,防止出现录入错误。
5、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制订专项检查验收制度和质量检查办法并严格执行。
八、成果提交
提交成果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调查成果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林业主管部门行文上报。
1、数据库:以县(调查单位)为单位建立的样地、小班调查因子数据库,乡(镇、场)代码库、村(分场)代码库,小班图形和属性数据库;
2、统计表: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要求编制森林资源统计表(附表1-附表33);
3、报告:包括、质量检查报告、报告;
4、图件:主要包括森林分布图、分类经营区划图(按五大林种编制)、主要树种分布图等。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乐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林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无序破坏森林植被、随意损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本着查处从快、打击从重、管理从严的原则,运用必要的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打严查、力求实效,对全乡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违法占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毁坏植被的开荒种地、开矿建厂、挖沙取土、堆放废弃物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以及盗砍滥伐、盗挖野生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重点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毁林开荒、滥砍滥伐等行为得到及时打击,确保实现被破坏林地植被全面恢复。

二、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教育警示广大林区群众,建设生态文明村,促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一是重点突出道路、江河、集乡绿化地带、水源点、林区等重点区域,有效打击整治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例,坚决从严处理,打出声威,打出效果,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对查处的毁林案件、火灾案件,要加强管理,限期恢复植被,采取自然修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林地不流失;三是完善矿山、采沙、采石场管理,杜绝非法占林、毁林的现象发生;四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和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引导、教育周边群众爱林护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宣传准备阶段(时间安排:8月25日至8月31日)。各村(社区)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搞好摸底排查,并将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和摸底调查情况汇总,报**乡政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将此次整治行动宣传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摸底调查以村为单位,对有林地征占用手续的企业也要进行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等违法行为。摸底调查内容为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安全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各村(社区)要拟定恢复植被的重点范围。

(二)打击整治阶段(时间安排:9月1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密切配合工作组,针对个例及典型案件,集中力量,快打快查,严肃认真查处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和非法占用林地和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对无任何手续的违法乱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及有关工程项目责任人应及时立案侦察,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并做好案后被破坏林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安排:12月1日至12月31日)。乡林业工作站、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查找问题,查缺补漏,总结经验,建立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材料报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针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特别注重对《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通过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对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和查处阻力大、及时上报森林公安局,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积极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保护森林资源打击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强化监管。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对历年开荒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明确对辖区内毁林开荒、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盗挖野生树木下一步拟恢复植被的地区,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要强化村组责任,进一步加强管理。一旦出现森林资源管理新的违法现象和毁林开荒的村社、林管员、公益林管护人员要及时制止、处理,确保不出现新的增量。各村(社区)、组、林管员、公益林管护人员对出现的案件不闻、不问、不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不出现新的案件发生。

(三)重拳出击,严查严打。以森林公安为主对违反森林保护法规,非法占用林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其它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毁坏;对取得了征占用林地手续但存在少批多占、批甲占乙、未批先占等违法占用林地以及盗伐、滥伐林木;为营利性生产、作业,故意将生长中的树木折断、掩埋、致使森林遭到严重破坏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标准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打出声威、打出效果、从严从快查处,对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等行为要处罚到位,绝不姑息。

(四)加强管理,恢复植被。对案件查处之后被毁坏的林地统一交由村民小组集体管理,由村(社区)负责督促并限期恢复植被。对火烧迹地一年内严禁开发、流转,使其自然修复,恢复植被。对林区边缘的荒山、荒地、历年来被非法蚕食侵吞的林地,各村(社区)要制定计划,按“砍一栽三”的规定来恢复植被,由乡林业工作站进行管理。

(五)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乡级相关部门必须全力配合本次整治行动,乡林业、国土、公安、纪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无条件配合,要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及时上报**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实施打击。对破坏森林资源的企业或个人,林业部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联合执法。

(六)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对及时举报并有效制止非法侵占林地、毁坏林木行为的护林员和群众,经查实后,由乡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失职的相关干部和护林员,经查实后,坚决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有案不报、瞒案不报、暗中保护的有关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业工作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乡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乡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20**年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成果,对**河(*****)11.7公里、**(*****)3.4公里进行全面保洁;解除**水面养殖合同;全面取缔乡境内珍珠养殖;加强对工企业和畜牧养殖业的污水达标排放管理;建立监控网络和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乡水源水质进一步好转,水资源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重点

1.制定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文件与制度。依法制定**乡水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和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为全面推进我乡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

2.加强**、**的管理和保护。对我乡境内**、**实行全面保洁,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保洁责任体系,明确保洁任务目标,确保有专人定时清理。加强河道垃圾清理打捞,禁止在有螺疫区放牧,巩固河道日常性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实现“四无”(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洲滩无放牧)目标。

3.加强对全乡水污染源的管理。对我乡境内的工企业、畜牧养殖厂、猪鬃厂的污水达标排放加强管理,切实从源头解决污水的直排问题。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乡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李宗贵任组长,胡智、张学静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乡长胡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2.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包保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村具体任务。

3.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村村响”广播的作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水资源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保护水资源重要性的认识。

4.加强监管。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季度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聘请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各村要明确专人,组织专门队伍实施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污染水质的行为。

5.强化执法。成立联合执法组,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抗拒执法、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严惩。对整治行动中消极应付、瞒案不报、有案不查、干扰办案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严格考核。把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作为村、相关站所年度重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乡目标管理,并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严格问责,对积极配合整治、及时消除污染隐患的给予奖励。

四、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6月上旬)。召开全乡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自查自纠(6-7月)。依法解除河道水面养殖承包合同,禁止投肥养殖,实行人放天养。取缔珍珠养殖,关停污染水源的工矿企业、畜禽养殖场。组建专门队伍对河道开展全面保洁工作。在水源地设立标牌,公示禁止行为、举报电话等内容。

3.集中整治(8-9月)。积极配合县环保局、水利局、畜牧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等部门,对违法排污、投肥养殖等行为开展集中检查和打击。

4.检查验收(10-12月)。乡政府将按照县政府要求对各村、相关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将进行全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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