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系统集中整治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不打无准备之仗,重要的事情需要作好方案设定。当我们对自己的未来期望时,我们要先行准备适合的方案有效的方案可以降低变化带来的风险。那么应当如何制定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市教育系统集中整治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带给大家。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市教育系统集中整治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纪委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市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办法》(**纪发〔2017〕3号),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纪委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市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办法》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法治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一查、二纠、三建、四改、五教,以查促纠,以建并举,查改结合,警示教育”纪律审查工作机制的治本功能,结合全系统开展的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系统内各级各类基层学校、单位,着力向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发力,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三乱”现象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生态。

二、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

(二)整治内容。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整治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教育资助、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经费保障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国家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到位问题,严肃查出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将校舍出租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补课、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开设补课班或在社会补课培训机构兼职代课等违规行为。

3、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滥订教辅资料问题。重点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师动员、推荐、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相关教辅资料以及学校和教师以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等同意为由购买教辅资料并从中索取回扣等违规行为。

4、整治中小学违规收费、乱摊派问题。重点整治向学生收取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托管费、试卷印刷费、饮水费、强制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学生营养奶费、商业保险费、幼儿园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和亲子班向家长收取费用、未经审批擅自提高住宿费等违规行为。

5、整治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行为。重点整治小学、初中学校与入学挂钩的各类考试、测试、高中学校以提供奖学金与家长签订入学协议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小学以与社会民办学前机构合作办学,将“入园”与“入学”挂钩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

6、清理规范办公用房有偿出租问题。重点整治学校、单位办公用房、底店、门脸出租所得收益不上缴国库,私存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上旬)

1.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琮同志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纪检组长特木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单位、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3.上报备案。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学校将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和于4 月15日前上报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备案。实施方案必须具体实际,切实可行,避免照抄照搬。

(二)清理核查(4月中旬-7月)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各类惠民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各地教育局和各学校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地教育局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单位、学校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按月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市教育局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督查问责(8月-10月)

1.重点督办。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办分期分批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办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旗县市区教育局及派驻纪检组(纪委)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旗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学校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于12月16日前上报教育局专项整治办。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市专项整治办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党委是专项整治的重要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作用和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对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整治实效。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核实,发现问题就要查处,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绝不搞法不责众、“纪外容情”,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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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资系统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县国资系统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着力营造系统内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经国资办党委研究,决定在国资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2018年7月至9月)的“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今年以来,针对系统内牵头负责的脱贫攻坚领域和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不力、服务窗口搭车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国资系统开展了“133+”专项整治活动,强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与民争利等等并没有完全消除。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浊流”和政治生态的“污染源”,不仅影响群众的获得感,而且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开展“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对“133+”专项整治成果的再巩固再深化,是一次激浊扬清、固本清源的再净化再行动,对于进一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政治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持续向好有着重要意义。

二、目标重点

“清源行动”着眼“两升一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升,信访举报量下降)目标,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实现“突出问题解决、干部作风转变、发展环境改善、群众获得感增强”四大成效。

机关各股室和所属企业党组织要站在为党清源、为党强基的政治高度,围绕“133+”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发挥“四张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作用,重点针对脱贫攻坚领域和环境保护领域,着力查处整治在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脱贫攻坚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的问题;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问题;在执行环保重大决策部署中违法决策、整治不力,以及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问题;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进度缓慢、推进不力、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督促引导说清一批

一要把握总体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说清以往违反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主动挽回经济损失、作出深刻检查的,依纪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若违纪行为情节较轻,同时具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有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其他违纪人员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纪给予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凡在9月30日前拒不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经群众举报或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属实的,一律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企业要广泛开展专题宣讲,并将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的政策张贴至每个企业、每个乡镇站所(营业部)醒目位置,利用“宣传小分队”、流动宣传车、“村村响”大喇叭、院坝会及电视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确保每名党员干部知晓政策、触发自觉。加强舆论引导管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运用“两会一谈”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认错改错。即:召开基层党委(党组)专题会议,带头查找问题;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引导党员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活动,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对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督促引导被谈话人自查自纠、主动如实说清问题,并如实填写《“清源行动”谈心谈话记录表》(附件2),企业负责人和国资办机关人员填写的《“清源行动”谈心谈话记录表》交由国资办纪委保存,企业其余人员填写的交由所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保存,国资办纪委不定期抽查,确保“全覆盖”谈心谈话落实到位。

四要强化组织协调。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原则上向相应的纪检监察组织报告,未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企业向本企业党委(党组)或国资办纪委报告,若有需要可直接到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报告。企业对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对主动退缴的违纪款物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在督促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期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若有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企业应于当天下午4点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国资办纪委,国资办纪委在当天下午6点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主动如实交代违纪人员的定性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此次专项行动要求执行,坚持集体会商,严禁擅作决定,严防畸轻畸重。

(二)严厉惩处问责一批

一要抓好线索排查。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以集中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网址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全面实施“精准信访”下探排查机制,进村入户、深入群众,主动收集线索,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流失;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网络舆情等方式,分析梳理出新的问题线索。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审计等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企业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机制。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每月将收集的问题线索报国资办纪委,国资办纪委统一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径送县纪委信访室)。

二要抓好重点监督。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面群众“四不两直”的暗访监督检查方式,紧盯股长、董事长、经理、站(所)长、营业部负责人等与群众联系最密切、与群众接触最频繁、又握有“实权”的基层干部,开展重点监督,发现问题、查处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对问题反映集中的站所一级级开展重点督办,对群众关心的惠农惠民领域开展专题督办。

三要抓好执纪审查。选取一批重点线索,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办,做到快查快结。进一步健全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机制,通过企业协作、交叉办案、提级办理等方式集中查办。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后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要抓好问责追究。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纠、国资办全面核查、县纪委监察局专项督查“三级联查”机制作用,对集中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一问到底。

(三)建章立制完善一批

一要健全干部联系群众机制。结合驻村帮扶、“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全面深化“入户五四”工作法,深入开展社情民意上门走访行动,“身”入农户,实地走访,变群众上门为干部上门,建立民情台账,列出问题清单,综合运用“1236”群众问题解决机制,逐一对照处理,限时答复群众,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要健全政(厂)务政策公开机制。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突出抓好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厂务财务等重点内容的公开。积极运用传统的“公示栏+信息简报+电视广告”等途径公开政(厂)务政策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媒介,让群众随时可以查询政(厂)务政策信息。

三要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坚持用好正风肃纪“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网站微信在线举报,拓展群众参与监督渠道。进一步建立实施“县级督廉评廉、企业答廉诺廉、站所倡廉晒廉”的“三级联动”机制,构建媒体、群众与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的监督新模式。由国资办纪委牵头围绕脱贫攻坚领域、环保领域、服务审批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暗访督查,定期召开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主题的专题会议,移送集中曝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各企业要面向社会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本企业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四要健全科技防腐治腐机制。按照“一窗进出、一网办理、一步共享、一次踏勘、一体监管”要求,协作配合“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权平台和监察系统工作规则,建立行权单位日常管理、行权管理部门日常监管、纪检监察执纪监督、群众社会监督的四重监督机制,提升办事效率,促进阳光行权。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督理念和手段,深入推进监督理念创新、平台创新和方式创新,探索建立数据共享监管平台。

五要健全干部教育警示机制。选好基层组织带头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等的学习教育,持续开展普纪教育,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选择危害大、影响大的典型案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实现经常式、环绕式的思想敲打。大力挖掘家风家训等传统文化精华,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 时间安排:

8月1日-8月10日

2. 主要任务:

成立“清源行动”领导小组,加强“清源行动”的组织领导;设立“清源行动”办公室,负责“清源行动”任务分解、宣传报道、监督检查、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制订《**县国资系统“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的目的、重点、整治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宣传发动阶段

1. 时间安排:

8月11日-8月20日

2. 主要任务:

办机关和企业在8月20号以前制订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和专题学习会,全面贯彻落实“清源行动”有关精神,对活动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将会议精神传达到系统全体职工;通展板、专栏、简报、宣传标语、led电子屏、张贴公告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形成舆论强势。

(三)实施阶段

1. 时间安排:

8月21日-9月25日

2. 主要任务:

开展“清源行动”谈心谈话活动,明正路、给出路、纠歧路、堵退路,引导被谈话人自查自纠、主动如实说清问题,并如实填写《“清源行动”谈心谈话记录表》、《主动如实说清违纪问题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县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情况统计表》,做好主动退缴的违纪款物交接手续,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及时请示上报分类处理。国资办党委书记负责对机关分管领导、国有企业负责人谈心谈话,机关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股室职工谈心谈话,国有企业负责人对分管站所(部、室、科)职工谈心谈话;理清机关领导、股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站(所、部、室、科)负责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发挥“四张清单”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下探排查机制,进村入户、深入群众,主动收集线索,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流失。办机关和企业要将党员及职工的岗位、职务、职责及联系电话公布上墙,发放征求意见表,悬挂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国资办纪委强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分析梳理问题线索,选取一批精准扶贫、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等领域中的重点线索,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办,做到快查快结;上下联动,加强信息报送。

(四)评估总结阶段

1. 时间安排:

9月25日-9月30日

2. 主要任务:

对“清源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认真总结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对集中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不包庇、不纵容、不暧昧、不护短,坚决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一问到底。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企业要把“清源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织书记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召开本企业动员会,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推动。国资办纪委对机关股室和企业落实“清源行动”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真正把责任沉下去,把压力传递到“末梢”。

(二)统筹协调推进。企业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清源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步骤和具体措施,落实周报告、月小结、季总结制度。

(三)加强督查问责。国资办纪委发挥“再监督、再检查”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分阶段、分重点,查进度、问效果,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清源行动”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依然突出的企业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发[2016]27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社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社区中心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社区中心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遏制腐败,以社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结合社区中心实际,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扶贫解困资金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2.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月中旬前)

1.成立机构。成立社区中心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副主任曾慧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曹挥任副组长,支部书记钟敏配合开展这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协调和组织实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方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备案。

3.宣传启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月下旬-10月底)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单位在管理和使用扶贫解困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现象。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10月底-11月)

重点督办。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认真总结、评估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是不断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的时代要求,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严格整治纪律,把握整治重点,落实整治任务要求。

2、层层压实责任。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社区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社区中心领导班子是专项整治的重要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

3、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专门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对清查出的问题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开,

接受辖区内群众监督。

4、注重整治实效。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加强协调联动,通

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

解决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


解决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四风”和腐败问题排查,坚持边查边改,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现结合我局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坚持自检自查与立行立改相结合,明查暗访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推动工作相结合,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群众认可程度明显提高,为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专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二)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县委八条要求精神的问题。重点整治干部职工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三公”经费支出控制不严、车辆运行费、会议费不正常增长,以及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等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计财股、办公室

(三)专项整治城乡低保管理中的违纪违法等问题。重点解决民政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中饱私囊;低保动态调整机制未能充分被贯彻执行、干部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低保公示、政策宣传力解释度不够、对辖区低保对象了解程度不够等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

(四)专项整治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干部职工在办理扶贫救济、低保五保、残疾帮扶等事项上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套取扶贫救灾资金;在涉农项目建设上违规招投标、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县惠民帮扶中心、社会救助股、救灾股、项目办、计财股

(五)专项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重点解决公共服务窗口行业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滥用职权,以及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县惠民帮扶中心、县婚姻登记处、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六)专项整治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干部职工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七)专项整治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重点解决费用列支依据不足、财务报账附件不齐、报销票据审核不严、会议费用支出不规范、累计集中支付费用、购买大宗物品无入库和领用记录、现金日记记账记录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违反财经纪律公款私存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计财股、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抓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由刘锐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局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管股室抓好整治落实;局纪检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责任股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打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二)强化问题整改

各责任股室要紧紧围绕深化正风肃纪和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上下功夫,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纠正整改到位,坚持查纠问题不漏项、重点问题重点抓,逐个问题抓落实,以解决问题的实效取信于民。局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带头整治,督促各股室搞好整治。

(三)加大督导问责

局纪检组将对各责任股室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股室和单位,局纪检组将约谈股室和单位负责人,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对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要及时予以弥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优化制度设计与严格制度执行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查处,形成刚性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县教育系统双创工作实施方案


县教育系统双创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以“两型”社会建设为主线,以提升市民素质和机关学校的良好环境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县城和环保模范县城为总体目标,按照整体部署、分组负责、综合整治、逐步推进、分批达标的办法,科学定位、彰显特色、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双创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创建范围

各中小学、学区、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二)年度总体目标

通过“双创”、爱卫工作的推进,使全县各中小学、学区、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双创”工作达到各类要求,部分学校(单位)年度内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三)主要指标

今年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宣传发动造势。各学校(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营造双创活动深厚舆论氛围,配合有关单位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2、完善内部管理。制定和完善各学校(单位)的“双创”制度、方案等。各学校(单位)每年要组织开展“双创”活动不少于5次,学校要有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要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要有课程安排、教材、教案、评价等,要使学生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加强对学校健康人员的卫生健康教育。

3、提高师生素质。认真开展“平安家庭”、“十佳文明市民”、“五星学生”、“十佳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开展“爱我定边、美化环境、消除污染”青年志愿者活动。采取有效形式,认真开展中、小学思想、法律和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4、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创工作,明确“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双创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制定双创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双创工作各种档案资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双创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目标实现,县教育局成立双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以宣传促进创建氛围。创建工作要始终做到宣传造势、舆论引导、活动带动,营造出深厚的双创工作氛围。要发挥媒体主战场的作用,对创建工作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宣传。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开设专栏,开办专题,集中时段时行宣传,对创建工作扎实的要作好典型宣传,各学校(单位)要设置固定的创建宣传栏和橱窗,形成创建卫生县城和环保模范县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

以监督推进创建工作落实。局双创办运用经常性检查手段如每周抽查、每月检查、每季督查、半年综合检查及年底全面总结评比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将每个阶段工作的督查结果予以通报,运用督查结果推进工作责任落实,局双创领导小组将各学校(单位)的双创工作纳入教育目标管理考核。

四、实施方法

各学校(单位)根据规划、责任分解表和本校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双创工作,按照创建卫生县城三年规划和本年度工作任务各项指标,认真开展工作。每季度向局双创办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双创办定期、不定期对各校的创建情况进行检查。20xx年12月上旬,各校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测评分,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报局双创办公室备案。20xx年12月中旬,局双创领导小组对校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定20xx年度达标学校。

市教育系统三重一大实施方案


市教育系统三重一大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保廉工作的意见》(奉政发〔2005〕88号)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现结合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三重一大"保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界定范围
(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加强监督为保障,深入研究和把握"三重一大"保廉工作规律,把"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教育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是整体构建,突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全方位,分层次,多环节进行预防和治理,围绕"三重一大"进行制度设计和监督管理.二是遵循规律,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三重一大"保廉工作规律,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关的保廉制度,有的放矢地进行指导和监督.三是坚持创新,重在治本.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为动力,深入研究"三重一大"保廉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重在建立和完善制度,体制和机制.四是相互制衡,相互制约的原则,对"三重一大"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界定范围:教育系统"三重一大"所指内容主要为教育投资公司,重大建设项目,教育仪器设备,校服,大宗学习用品的采购工作,教育收费工作,招生考试工作等.
二,分类指导,严格管理
(一)加强对教育投资公司及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
1,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
按照建管分离的原则,凡涉及到教育投资公司财务,资金等重大事项,均由市教育局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集体研究决定.其他如工程进度,质量,材料采购,招投标等重要工作事项,由教育投资公司集体研究决定.
2,工程招投标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多方主体的利益,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因此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奉化市招投标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专家评标,项目法人定标和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全程监督的招投标工作机制.
根据拟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成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对投资规模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中介服务等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教育投资公司组织招标,增强透明度.对规定标额以下的工程和与之相关的项目,由公司根据"公平,择优"原则,以明码竞标或公司行政办公会议集体确定.
3,严格履行工程变更手续.
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做好工程的变更,签证工作.凡必须变更的诸如施工图设计,工程量增减,概算额突破等均须由相关部门提交书面意见,按规定程序报职能部门重新审批,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擅自行为.
4,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严格监控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实行建设岗位和监督岗位分设,相互制衡,全程监管.
5,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严格"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按预算"的原则办理财政建设资金的拨付,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必须与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确定的数额与用途一致,工程进度款拨付时应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等.总之,在财务管理环节上,着眼于工程款拨付"一窗受理制","财务审批内部流转制","限时办结制"以及"工程款拨付进度公示制"等,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6,严格合同制度.
凡教育投资公司对外发生的所有合同,主要包括:教育投资公司签订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监理,勘察,设计,预结算,施工等合同,接受委托的代建合同,因融资需要与之发生的各类借贷合同等一律实行合同会签制度,即在面商一致的基础上,由职能科室拟制合同文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本送交部门审核,最后由教育投资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委托人与有关单位签订合同.其中涉及工程建设的,还应按规定同时签订《廉政合同》.
(二)加强教育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管理
1,严格采购程序
(1)由需采购的学校向教师进修学校提出装备计划,由教师进修学校论证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重大项目方案制定须邀请专家组成员参与,并由纪委人员监督,填写《奉化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采购办审批.
(2)经采购办审批后,由教师进修学校制作标书或其它采购文本,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解答采购文件中的相关问题.
(3)在采购办监督下,教师进修学校以公开招标等形式组织政府采购,并公布中标结果.
(4)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学校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5)在采购办监督下,由教师进修学校,采购办或采购学校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资金结算,并建立本项目的采

市教育系统三重一大实施方案购档案.
2,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
(1)公布信息.招标信息统一在政府采购网中公布,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2)领取标书.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标书,按标书要求制作投标书.
(3)公开投标.在招标中心公开投标,过程由公证处公证.其中评标专家成员在宁波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公示预中标供应商.将预中标供应商在网上公示七天,接受监督和质询.
(5)签定合同.公示结束后由供应商与学校签定采购合同.
(三)加强校服采购工作管理
1,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规定只有经省技术监督局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服装企业,方能进入学生服装市场.
2,建立众选款式制度.
校服既不是时装也不是礼服,如何在款式和色彩上做到既有特点,又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校服.校服款式的选择,综合了校长,学生及家长代表意见,最后确定我市中小学生校服为夏装,运动装,冬装和制服等四大系列.
3,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
将校服采购工作纳入到宁波大市范围内进行采购,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招投标.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的原则下,选择企业自制,质量过硬,价格合理,服务健全的中标企业.
4,质量追踪制度.
为保证校服质量,避免招标后出现的中标企业偷工减料等问题,实行质量追踪制度.首先加强对中标企业的面料供应商的确认,从源头上把好校服的质量关.其次,每年不定期对成品进行抽测,首次不合格的,责令其改正;两次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关系,并要求赔偿.
5,贫困补助制度.
在每次招投标中,明确要求中标企业从奉化市征订的校服总额中提取3%,作为减免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的困难学生校服的费用,以减轻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四)加强教育收费工作管理
1,健全收费管理网络.
进一步落实责任,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党委委员吴国平同志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中小学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领导.层层签订收费管理责任状,确定直属学校校长为本校治理乱收费的责任人,镇(街道)教办专职副主任为本镇(街道)治理乱收费的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乱收费一律清退或收缴,取消学校和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同时聘请行风监督员,对全市教育系统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在计财科,人事科两职能科室设立收费投诉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处理乱收费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
2,严格做到"三个公开"和"四个统一".
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三个公开",即公开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代管费"的使用范围和情况;公开投诉电话,以登报,校务公开栏或黑板报等形式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向每个学生家长告知,广泛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二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根据学校性质,统一开具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票据;统一使用同一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收费的归集,统一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财务管理.
3,健全督查制度.
一是开展专项督查.每学期开学期间,会同市纪委,物价,财政,减负办,投诉中心等有关部门,对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是开展经常性检查.将收费工作纳入到教育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利用正常的教育教学检查,如开学检查,督导检查,学校领导考核,学校财务检查审计等,经常性对收费工作进行检查.
三是积极开展收费专项调研,努力取得第一手资料,明确收费政策及相关事项,把中小学乱收费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管理
1,健全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
招生考试工作由教育局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健全招生考试工作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分管局长,纪委同志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并加强管理和监督,从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操作程序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生考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完善招生考试工作制度,强化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
一是加强对招生章程制定和执行的监管.各级各类学校招生都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招生章程,按照规定的时间及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监督,承担相应的责任.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
二是加强对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的监管.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和录取办法的广告宣传以及招生咨询工作,必须如实阐述,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的招生政策规定,不得出现虚假,不实内容,不得对考生及家长作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许诺.
三是加强对命题,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考生成绩,体检,志愿,政策加分等原始信息光盘和软件的封存以及启用制度,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切实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约制度,防止在重要环节出现重大问题.
四是加强对各种特殊类型和特殊形式招生工作的监管.招收保送生,推优生,特长生,"三限生"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比例,名额,条件等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做到"名额公布,张榜推荐,张榜公示,严格审核";录取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应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公示制度;录取确有专长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经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五是加强对招生计划和招生收费的监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收费政策,高中招生要严格按照"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执行.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六是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管.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录取名单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七是加强对招生公开工作的监管.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要求,畅通招生事务公开的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政策规定,录取条件,办事程序,就学场所,纪律要求,录取结果,以及举报电话,接待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及家长,社会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3,要明确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考风考纪管理,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工作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考员队伍,保证考场秩序;对考生进行考试诚信教育,使其了解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对参与招生命题,考试,阅卷,登分,录取以及咨询接待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维护招生考试政策,制度和纪律的严肃性.招生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中直系亲属有参加当年入学考试的,必须回避.
4,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各招生学校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事先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招生考试中的群众信访,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各招生学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一周直到录取结束后的一周内,应明确接待时间,落实接待地点,安排专门人员做好上访接待,电话咨询等工作.对确属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的问题,应及时纠正或解决;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对有关责任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发现招生考试人员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应立即取消其招生工作资格,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触犯刑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三重一大"保廉工作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反腐倡廉治本工作的重点.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保廉工作的领导,把保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局长李忠明为组长,李嘉海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纪检监察为成员的奉化市教育局"三重一大"保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三重一大"运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三重一大"保廉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三重一大"保廉工作新路子,科学合理制定保廉工作计划,细化保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把保廉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建立和完善保廉监督体系.要根据重大项目的建设流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工程预算,项目招标,合同管理,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造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要区别不同的大额资金使用性质和类型,对资金计划安排,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和效益进行监督.要积极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要完善监督制度,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监督的主体,监督的依据,监督的内容,监督的程序,把监督工作本身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3,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形式和责任追究程序.对于超越权限或者违反程序决策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因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因违反规定或监管不力造成资金流失的,或者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都要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这篇《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2012年xx县教育局“安全生产月”实施活动方案》(x教字发[2012]16号)要求,结合我学区安全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知识和安全常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创建安全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石亭学区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2012年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学区各单位要以创建安全和谐校园为载体,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以人为本,唱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旋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我学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6月30日。其中:
6月4日至6月10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1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18日至6月24日——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我学区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总校其他人员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总校。学区各单位也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校园“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x 各校长各园长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1、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各学校要悬挂符合学校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警示标语(横幅)等,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扩大“安全生产月”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2、强化媒体宣传。学校要充分利用班会、国旗下的讲话、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教育平台,着重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知识和安全常识,倡导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结合近期学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防灾减灾工作、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月等活动,让家长参与,让社会参与,共同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普及应急避险救援知识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4日至10日)。组织学生阅读防灾减灾、防震减灾等方面的书籍和涉灾影视作品,如《人命关天》、《安全为天》和全国“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等。对学生进行一次专家辅导报告,对学生进行一次强化防灾减灾科普教育。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0日)。各单位组织相关处室设立安全咨询点,以应急避险、救援知识为重点,通过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安全知识图片展览、安全知识咨询、现场演练演示等方式,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8日至24日)。通过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一次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预防、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4、开展知识竞赛活动(6月4日至24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师生进行“2012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2012年中小学校逃生演练教育知识”知识竞赛活动。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各单位要结合五月份安全检查的情况,继续本着“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的指导思想,重点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建筑物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及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梳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进行登记,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定期限,组织专人验收。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落实。
(二)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各单位要按要求制订方案,召开师生动员会,宣传各种安全知识,积极开展有意义的各种文体宣传教育活动,让师生知晓,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让广大师生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形成全体师生员工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争当安全卫士。
(三)搞好结合,增强实效。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结合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创新学校安全工作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实效性。并做到学校班班有活动,周周有检查,师生人人受教育,安全管理水平大提高,建立单位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学区各单位将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10日和6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总校。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了扎实推进全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市区纪委关于《严肃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经连城乡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到年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严肃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当前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开展“六个一批”专项工作,即: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厉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严肃问责一批履责不力干部,深入开展一批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等工作,推动责任“硬着陆”、监督基层“微权力”、增强群众“获得感”,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二、工作内容

紧紧盯住农村基层,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重点整治和查处以下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为: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滥发奖金福利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2、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问题。在集体“三资”管理、农村低保、救灾救济款物分配、危房改造、种粮补贴、退耕还林、社会保障、农田水利等方面优亲厚友、办事不公、虚报冒领等问题。

3、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违纪问题。在扶贫移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拆迁等方面弄虚作假、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

4、窗口行业的违纪问题。土管、民政、农医、社保、财政、计生等窗口行业,利用办证、建房、审批等方面吃拿卡要、小鬼难缠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

5、换届中的违纪问题。在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中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利用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换届选举等问题。

6、学校办学方面的违纪问题。在学校乱收费、基建招投标、教学设备和教材辅助资料采购、“两免一补”资金核拨等环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以及教师课后有偿补课、乱订辅导资料等问题。

7、医疗卫生方面的违纪问题。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合作等环节收受贿赂、套取国家新农合资金、公共卫生补偿款等问题。

8、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违反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纪律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执行不力、标准不高、不敢担当、作风漂浮,精神状态不佳、推诿扯皮、“为官不为”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分工职责,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组建由所联系村驻村干部、各单位、各站所负责人等组成工作组,全面负责所联系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

2、广泛听取意见。各工作组采取进村入户等形式,重点围绕八个方面的治理内容,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建议。各站、所、各单位分别开展自查清理。在乡政府大门口设置意见箱一个,公开举报电话为0794-8725086,广泛收集群众的诉求反映。乡纪委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问题反映进行汇总。认真梳理排查,整理分类,建立台账,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处置。做到“五个不放过”即:实名举报的不放过,领导批办的不放过,反应强烈的不放过,重复举报的不放过,集体上访的不放过。

3、集中查处。坚持分级办案的原则,乡纪委将加大对执纪审查工作的力度,对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属我乡管理的,由我乡纪委组织调查处理,属区管的,上报区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开展教育。充分利用工作成果,编印教育资料,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开展“纪律讲堂”、编发典型案例、制作宣传图册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5、建章立制。按照边整治、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研究在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监管等方面问题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举一反三,查找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及时进行纠正。对于出现的普遍性的问题,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贪污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基层单位、站、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整治侵害群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更严的标准、更实效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连城乡严肃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周明龙任组长,乡长喻清华、纪委书记胡恒辉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邹吉祥、付强、纪焕华、章国才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3、从严监督执纪。严格执行“四种形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强化责任追究。乡纪委要加强对各村、乡属乡办各单位、基层站、所的专项整治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近年来问题较为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学区管委会、县属学校:

为吸取**市经济开发区“2.1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安全会议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市教育系统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教秘法〔2017〕43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17〕11号)和县消安委《关于做好全县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消安委〔2017〕1号)要求,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开学安全大检查的要求,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重点突出设置床位的幼儿教育场所、寄宿制学校、食堂、校车,坚持发现隐患,立行立改,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5月底,为期100天。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26日)

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教育股,负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业务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2月27日—5月上旬)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注重实效。综合整治阶段,届时县政府将分别组织开展4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1号行动,县教育局将配合消防、公安部门等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中下旬)

各学区管委会、县属学校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火灾防控的长效机制。

三、行动内容

(一)学生宿舍安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报警装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栓、灭火器等是否质量合格、数量充足、安装规范、布局合理、功能完好,且有专人维护。

(二)学生宿舍用电、用气、用火管理情况。学生宿舍热水器、饮水机等设备有无专人监管和维护。有无违规布线、电线老化和线路超负荷使用。宿舍内有无私自接电源和擅自使用其他电器。学生在宿舍内有无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等明火。

(三)宿舍楼道和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学生宿舍有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设置全封闭式门窗和护栏。除日常生活必须的少量物品外,学生宿舍内有无存放其他物质。宿舍走廊、楼梯和天台有无堆放杂物。宿舍出口和阳台逃生门窗是否锁闭,是否确保学生行走和疏散畅通无阻。

(四)学校食堂消防管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食堂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是否存在建筑材料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例如彩钢瓦)、违规住宿等情况,以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

(五)校车是否配备灭火器、消防锤,灭火器的压力是否失效,是否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六)消防安全制度及“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四、行动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的工作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周密部署,切实将百日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

(二)多措并举,依法除患。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清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五个一律”,重拳整治形成治违除患的高压态势。

(三)夯实基础,强化宣传。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火灾案例、消防常识、自救知识等,依托学校网站、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专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通过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疏散演练等方式,加强常态化宣传和针对性教育,注重日常养成,引导师生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安全。

(四)加强督查,严肃追责。专项行动期间,县教育局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亡人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将实行责任倒查制。

(五)建立消防台账,按时报送信息。各学区管委会、县属学校于每月20日前报送附件2、附件3的纸质材料(无学生宿舍不填附件2),发送附件3电子版至邮箱报教育股汇总,同时抄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教政法8号)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吉法治组发3号),结合教育普法工作实际,制定《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面检查验收教育系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坚持检查验收与抓好年度教育普法工作相结合,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与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营造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实施国家、省《“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情况,重点检查七个方面:
(一)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以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二)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学校”活动情况;
(三)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教职员、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实践结合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情况;
(六)“依法治校示范校”培育和创建情况;
(七)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三、步骤和方法
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中旬到5月上旬)。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依据本方案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附件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检自查阶段(5月中旬到7月下旬)。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开展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对照《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推荐名额》(附件2),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3-9,可登录“吉林教育信息网”下载),申报对象和条件是:
1.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的市、县教育局;
2.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学校:在“五五”普法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的各级各类学校;
3.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校长: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中,带领学校取得重要成果和经验的校级领导;
4.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教师:为教育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法制课教师及其他教职员;
5.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优秀公务员:为教育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县教育局在编公务员;
6.吉林省教育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为推动教育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和依法维权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县教育局;
7.“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第三批):符合《“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检查标准》(附件10)的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检查与“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同步进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结合实际,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自行申报,省教育厅单独下文命名。
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汇总并报送本地区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三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直属学校按要求自行申报。同时,要形成本地、本校“五五”普法工作总结(纸质文档和电子稿),7月23日前连同申报表报送省教育厅法规处。
(三)省教育厅检查验收和推荐上报先进典型阶段(9月中旬到10月底)。我厅依据实施方案和检查标准,组成工作组,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考试测评、问卷调查、实地检查等形式,全面验收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情况(验收时间和日程表另行通知)。检查结果作为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价体系。按要求推荐上报先进典型,做好迎接国家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结表彰阶段(11月初到12月底)。按照教育部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全面总结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调研起草《“六五”普法规划》。依据五年来的普法工作成绩,结合检查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教育局和学校推荐申报的先进典型,以教育厅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表彰决定,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是

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第2页

“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重要措施,也是教育普法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检查标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取得“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成效。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果和经验,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认可、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原则推荐申报先进典型,积极表彰奖励那些为教育普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严防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检查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方案和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加强与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这些平台集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普法的良好氛围。
(四)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以检查验收为契机,以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全面总结回顾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改进工作。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要安排时间“补课”;对于不重视和“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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