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和省电力公司《关于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和大庆电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方案》,为了切实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制定《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企业单位建设,努力做好人员管理和设备管理,促进电力企业发展。
二、范围和重点
自查自纠的范围:送电工区。
自查自纠的重点:“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是否有力、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
三、主要环节
(一)制定工作方案(6月底前)
送电工区根据《大庆电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结合工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查自纠方案。
(二)认真自查自纠(7月)
1、采取多种方式自查自纠
(1)对照自查自纠的重点,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查找突出问题;
(2)采取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重点征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采取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设立领导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意见。
2、及时归纳梳理。工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归纳梳理,梳理汇总工作在7月31日前完成。
(三)抓好整改落实(9月)
1、制定整改方案。工区要对自查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20xx年以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内容包括: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计划和措施、负责领导、完成时间。整改方案在9月1日前完成。
2、认真进行整改。工区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抓紧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增强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切实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工区各级人员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重点做好自身自查工作的同时,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并进行整改落实。
(三)边查边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对一些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到不等、不拖、不推,立即整改,让群众感受到送电工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际效果;对一些尚需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尽快拟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因合理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肃纪律。送电工区一把手是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违法违纪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不放过。对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地方,要严肃批评教育,责令纠正
市教育系统集中整治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纪委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市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办法》(**纪发〔2017〕3号),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纪委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市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办法》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法治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一查、二纠、三建、四改、五教,以查促纠,以建并举,查改结合,警示教育”纪律审查工作机制的治本功能,结合全系统开展的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系统内各级各类基层学校、单位,着力向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发力,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三乱”现象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生态。
二、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
(二)整治内容。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整治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教育资助、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经费保障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国家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到位问题,严肃查出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将校舍出租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补课、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开设补课班或在社会补课培训机构兼职代课等违规行为。
3、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滥订教辅资料问题。重点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师动员、推荐、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相关教辅资料以及学校和教师以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等同意为由购买教辅资料并从中索取回扣等违规行为。
4、整治中小学违规收费、乱摊派问题。重点整治向学生收取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托管费、试卷印刷费、饮水费、强制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学生营养奶费、商业保险费、幼儿园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和亲子班向家长收取费用、未经审批擅自提高住宿费等违规行为。
5、整治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行为。重点整治小学、初中学校与入学挂钩的各类考试、测试、高中学校以提供奖学金与家长签订入学协议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小学以与社会民办学前机构合作办学,将“入园”与“入学”挂钩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
6、清理规范办公用房有偿出租问题。重点整治学校、单位办公用房、底店、门脸出租所得收益不上缴国库,私存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上旬)
1.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琮同志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纪检组长特木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单位、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3.上报备案。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学校将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和于4 月15日前上报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备案。实施方案必须具体实际,切实可行,避免照抄照搬。
(二)清理核查(4月中旬-7月)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各类惠民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各地教育局和各学校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地教育局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单位、学校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按月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市教育局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督查问责(8月-10月)
1.重点督办。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办分期分批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办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旗县市区教育局及派驻纪检组(纪委)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旗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学校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于12月16日前上报教育局专项整治办。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市专项整治办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党委是专项整治的重要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作用和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对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整治实效。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核实,发现问题就要查处,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绝不搞法不责众、“纪外容情”,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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