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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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和市纪委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工作的部署,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农委和市纪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着力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强农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等领域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做到排查一批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查处一批侵害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典型违法违纪行为,出台一批管长远的制度规范,切实转变行业作风,着力推动全市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维护发展好农民群众利益。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市农委,县市区农业局、农经局(站)和乡镇(街道)及农业站所、村(场)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2013年以来,全市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重点查处侵占私分、贪污挪用、乱发滥补、挥霍浪费集体资金等问题;查处在集体资产、资源出让出租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和在交易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过程中暗箱操作、私吞私占等问题。
2、惠农补贴发放问题。重点查处在发放农业类补贴过程中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冒领抵扣、侵占私分补贴资金和收受贿赂等问题。
3、涉农项目资金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查处全市农委系统在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盘剥克扣、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收受贿赂等问题。
4、侵害农民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向农民群众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向农民和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农民群众,克扣农民群众财物、拖欠农民群众钱款等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5、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开始,2016年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4月中旬前)
1、成立机构。成立市农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xxx任组长,驻委纪检组组长xx、副主任xxx、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xxx任副组长,委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委专项整治办)设驻委纪检组监察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相关科室站所抽调x人集中办公。各县市区农业局、农经局(站)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各专项整治办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报告和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整治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农委和县市区纪委专项整治办公室。市农委专项整治办公室电话xxxxxxxxxxxxx,联系人:xxxx,xxx。
2、制定方案。委专项整治办结合市农委工作实际,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农业局、农经局(站)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抓紧组织实施。机构成立情况和实施意见于4月xx日前报市农委专项整治办公室备案。
3、宣传发动。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组织学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及具体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进行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在阳光三农网、xx农业信息网上发布。
(二)清理核查(4月中旬-8月)
按照委党组统筹协调、科室(部门)负责、分类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市县乡村四级开展本系统内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清理自查。清理自查要做到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全覆盖,纵向要到村到组,横向到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确保清理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理自查应在5月下旬完成。各县市区农业局、农经局(站)和市农委相关科室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专项整治部署要求,重点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和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拔付、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进行清理清查。
2、问题核查。市农委专项整治办将根据了解掌握的问题线索和农民群众信访,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促交办,对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或直接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加大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地区和单位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要坚持边清理边核查处理的原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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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卫生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卫生行业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治理商业贿赂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商业贿赂是目前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其后果十分严重:商业贿赂违背市场竞争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商业贿赂增加政府、企业和公共财政的成本,导致税收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商业贿赂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消费者利益;商业贿赂毒害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商业贿赂损害我国投资环境,影响国际声誉。必须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是开展专项治理的重点领域之一。在医药购销活动中,由于市场秩序不规范,有些不法药商采用行贿手段,向医院促销药品和医用器材;有些医务人员接受贿赂和回扣,为不法药商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了方便。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不仅诱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大处方、用高价药、滥检查、过度医疗,直接损害病人的利益;也腐蚀了部分意志不坚定的医务人员,成为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重要原因,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统一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上来。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目标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及上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卫生行业的特点和我市卫生工作的实际,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通过思想教育、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健全制度等,使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医药购销领域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使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重大案件得到依法查处,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具体要达到以下四个目标:
(一)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重大典型案件及时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四)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重点是要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及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三)医疗卫生机构,接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经营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第1版权所有
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和经销人员的行贿线索,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检察和工商等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各区、县(市)卫生局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设备、耗材招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步骤(时间安排)
从20xx年第二季度开始,各地各单位要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主要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建制、检查评估四个阶段。原则上自查自纠、案件查处与建立常效机制同步进行,检查评估对此三项一并评估。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中旬)
动员部署阶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段,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任组长,并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二是制订实施方案。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好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三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使广大卫生从业人员明确开展商业贿赂整治的重大意义,明确治理的方法步骤,明确专项治理的要求,做到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自觉参与。四是加强思想教育。要加强卫生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纪律、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中旬至10月底)
一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表现形式、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研究其特点、规律及发生的原因。二是查找问题,自我纠正。要根据专项治理的五个重点及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分别进行归类,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自我纠正。凡是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医疗服务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以及其它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要认真查找,主动讲清问题,并上缴有关钱物。三是区别情况,分类处理。要根据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原则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问题较大、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能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四是强化督查,扎实推进。上级部门要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重点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事实真相的,一经发现,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第三阶段:整改建制阶段(20xx年11月全月)
一是要突出抓好自查自纠情况的梳理。对于重点部门、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发生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及其存在的深层次的原因,研究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和长效机制。认真查找出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纪律和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将单位和个人收受回扣上交单位或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的专项帐户。
二是要突出抓好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要根据信访举报渠道和举报电话,组织力量收集、分析、排查商业贿赂的线索,主动配合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纠正和防止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的问题。
三是要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医药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与建立健全卫生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改进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等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第四阶段:检查评估阶段(12月上中旬)
一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系统地进行一次总结回顾,认真地查漏补缺。
二是市卫生局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对工作不到位,走过场的,要责成相关单位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要将检查评估的结果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结合使用,对自查自纠不理想,整改建制不到位的要取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评优评先的资格,对医务人员要推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
五、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郑家火任组长,刘庆达、石瑞来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刘庆达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曾庆淼、叶拥军任副主任。
(二)落实责任、搞好协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自查自纠,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从严要求,严格把关,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部署,绝不能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能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取得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好反腐纠风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各区、县(市)卫生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卫生行业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治理商业贿赂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商业贿赂是目前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其后果十分严重:商业贿赂违背市场竞争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商业贿赂增加政府、企业和公共财政的成本,导致税收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商业贿赂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消费者利益;商业贿赂毒害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商业贿赂损害我国投资环境,影响国际声誉。必须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是开展专项治理的重点领域之一。在医药购销活动中,由于市场秩序不规范,有些不法药商采用行贿手段,向医院促销药品和医用器材;有些医务人员接受贿赂和回扣,为不法药商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了方便。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不仅诱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大处方、用高价药、滥检查、过度医疗,直接损害病人的利益;也腐蚀了部分意志不坚定的医务人员,成为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重要原因,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统一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上来。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目标第1版权所有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及上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卫生行业的特点和我市卫生工作的实际,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通过思想教育、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健全制度等,使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医药购销领域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使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重大案件得到依法查处,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具体要达到以下四个目标:
(一)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重大典型案件及时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四)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重点是要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及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三)医疗卫生机构,接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经营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和经销人员的行贿线索,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检察和工商等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各区、县(市)卫生局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设备、耗材招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步骤(时间安排)
从20xx年第二季度开始,各地各单位要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主要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建制、检查评估四个阶段。原则上自查自纠、案件查处与建立常效机制同步进行,检查评估对此三项一并评估。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中旬)
动员部署阶段,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任组长,并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二是制订实施方案。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好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三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使广大卫生从业人员明确开展商业贿赂整治的重大意义,明确治理的方法步骤,明确专项治理的要求,做到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自觉参与。四是加强思想教育。要加强卫生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纪律、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中旬至10月底)
一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表现形式、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研究其特点、规律及发生的原因。二是查找问题,自我纠正。要根据专项治理的五个重点及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分别进行归类,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自我纠正。凡是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医疗服务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以及其它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要认真查找,主动讲清问题,并上缴有关钱物。三是区别情况,分类处理。要根据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原则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问题较大、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能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四是强化督查,扎实推进。上级部门要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重点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事实真相的,一经发现,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第三阶段:整改建制阶段(20xx年11月全月)
一是要突出抓好自查自纠情况的梳理。对于重点部门、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发生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及其存在的深层次的原因,研究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和长效机制。认真查找出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纪律和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将单位和个人收受回扣上交单位或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的专项帐户。
二是要突出抓好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要根据信访举报渠道和举报电话,组织力量收集、分析、排查商业贿赂的线索,主动配合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纠正和防止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的问题。
三是要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医药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与建立健全卫生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改进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等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第四阶段:检查评估阶段(12月上中旬)
一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系统地进行一次总结回顾,认真地查漏补缺。
二是市卫生局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对工作不到位,走过场的,要责成相关单位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要将检查评估的结果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结合使用,对自查自纠不理想,整改建制不到位的要取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评优评先的资格,对医务人员要推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
五、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郑家火任组长,刘庆达、石瑞来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刘庆达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曾庆淼、叶拥军任副主任。
(二)落实责任、搞好协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自查自纠,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从严要求,严格把关,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部署,绝不能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能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取得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好反腐纠风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决并根治XX教育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XXX纪委、XXX监察委关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开展全县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着力整治一批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防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二、治理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抓重点带全面的工作原则,聚焦社会公众关切、群众身边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清理、整治和查处县纪委交办和本级受理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重点整治以下方面突出问题:教师、职工参与课外办辅导班谋取利益;向学生家长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辅导书从中赚取回扣;违规出租出借或变卖学校资产,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吃空饷"、违规兼职;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将成立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二)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对教育系统公职人员顶风违规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将纳入年终考核,敷衍应付、未取得良好整治效果,教育局将严肃问责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所在学校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四、工作步骤

(一)治理工作动员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15日)

传达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5月25日)

对照治理重点,全面自查本级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遗漏一所学校,做到自查全覆盖。各单位结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发现的问题,开展"拉网式"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掌握问题或线索,建立问题台账。以县直各单位、乡镇总校、农村初中为单位,每单位自查案件不少于1件。

(三)集中查处阶段。(20xx年5月26日至20xx年6月4日)

对各单位自查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对经举报和群众反映问题进行集中严肃查处,核查范围和内容同自查一致。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自查出的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依据相关规定从宽掌握,不再追究领导的管理责任;对各单位没有自查出的问题,如经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6月5日至20xx年6月9日)

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各学校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或办法,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


小学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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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及县教育局的要求,集中一段时间,对学校部分教职工中出现的庸懒散浮拖问题进行专项,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集中一段时间的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通过集中整治,持续深入作风,纠正不良风气、端正不良行为、增强工作动力,激发干事热情,使学校全体教职工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在短时间内迅速好转。
(二)具体目标:迅速治标。强力推动、集中整治庸懒散浮拖现实问题,使全体教职工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在短时间内迅速好转。制度治本。探索建立整治庸懒散浮拖的长效机制。推动工作。通过集中整治、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纠正不良风气,端正不良行为,增强工作动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学校。
二、整治任务 
 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市、县要求,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反映的问题,我校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要突出解决以下问题:
(一)领导班子和干部缺乏改革意愿和工作热情,求稳怕乱,怕担风险,怕负责任,不敢试、不敢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善于学习、不研究政策,落实上级部署磨磨蹭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大事项议而不决,遇到问题绕道走,不愿担当、没有作为,山河依旧; 
(二)教职工中存在的走读现象; 
(三)少数教职工中存在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值班不到岗等现象。
(四)少数教职工不遵守作息时间,迟到、早退等现象; 
(五)精神不振,松松垮垮,得过且过,不在状态,不钻研业务,迟到早退、溜岗溜会,上班开会玩手机、打游戏等。
(六)基本的教学六认真不完成(不作为现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问题。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聚焦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逐项梳理庸懒散浮拖的具体表现,确定整改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二)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典型问题、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查找个性问题,既整治当前突出问题,又着眼抓细抓长抓常,建立健全整治庸懒散浮拖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从严从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通过明确责任状、任务书和时间表等方式,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四)坚持教惩并举。坚持思想教育与惩处警示并重,对经过教育仍不改正的,进行严肃组织处理;对开展活动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围绕中央从严管党治吏部署要求,以《党章》和党政规章为基本遵循,从现在起到年底,集中一个半月时间,按照“迅速治标、制度治本、推动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及教育局的精神,结合实际深入查找梳理学校庸懒散浮拖的具体表现,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实施精准整治,全面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着力解决精神不振、担当不力、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学习讨论、查摆问题(2014年12月1日-12月5日)
1、加强集中学习教育。重点抓好“六个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及教育局要求,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王东明书记重要讲话,学习省委落实巡视整改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深化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省委、市委、县委及教育局的文件。通过深入学习,强化责任担当和忧患意识,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自觉性。
2、对照查摆具体问题。重点围绕“五个对照”查找问题: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及教育局的要求、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反映问题、对照全县面上梳理的庸懒散浮拖现象、对照先贤先辈先进、对照制度规章和纪律要求,从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教职工等不同层面查问题、找差距,分类梳理庸懒散浮拖的具体表现。每个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都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
3、深入进行自查自纠。领导班子对照单位整改清单,党员干部对照个人整改清单,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指出问题要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立即纠正不良行为。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从严问责(2014年12月6日-12月25日)
1、强化检查监督。坚持严字当头,加强督促检查,一级一级传导压力。及时反映和纠正突出问题;及时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加强群众监督。
2、

学校“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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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根据社会事业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抓好正风肃纪行动、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转变作风为师生办实事为主要内容,以抓好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为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集中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水平,确保全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紧紧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七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1、坚决整治违反xx省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行为要求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违规接受家长财物,违规接受家长宴请。坚决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不允许教师做(说)有损学生身心发展的事(话)。保证做到依法执教。

牵头:党总支、办公室

2、坚决整治教师工作疲散拖粗等职业倦怠问题,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问题。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牵头部门:办公室及中小学各教研室

3、切实纠正部分部门人员过多过滥问题,重新区分各部门职能,重新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牵头部门:办公室

4、坚决严肃查处我校教师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杜绝违规操办升学宴、乔迁宴。

牵头部门:党总支

5、坚决整治办公用房问题,纠正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行为。

牵头部门:办公室

6、严格纠正表面光、追求高大上、急功近利和工作敷衍等行为,严肃查处虚报教学业绩问题。

牵头部门:教务处

7、坚决整治工作中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畅通师生诉求渠道。

牵头部门:办公室、家长委员会、校工会

三、保障措施

l、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正风肃纪、抓好“四风”专项整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四风”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措施,为深入抓好我校正风肃纪、“四风”专项整治活动,我校成立以刘XX书记组长、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2、强化问题整改。要紧紧围绕深化正风肃纪和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在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上下功夫,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纠正整改到位,坚持查纠问题不漏项、重点问题重点抓,逐个问题抓落实,以解决问题的实效取信于师生。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带头整治。

3、加大督导问责。对工作不认真、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责令其立即改正并重新补课。

4、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推动我校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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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整治作活动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大干2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引导全市统战成员积极参与市容环境整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统一战线开展为市容环境整治作贡献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的统一战线成员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视觉污染、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停车秩序、居民楼院、建筑立面、环境污染、路域环境、镇村环境等十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好市容环境整治的推动者、践行者和监督员。

(一)做市容环境整治的推动者

1.将助推市容环境整治纳入“回报社会感恩”活动。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和各统战团体要引导、教育、组织辖区的统一战线成员把保持环境卫生、美化环境、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服务新农村建设等行为和活动作为个人回报社会、感恩社会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增强统一战线自觉履行义利兼顾、回馈社会的责任感,彰显统一战线爱党、爱国、爱家新形象。

2.将为市容环境整治作贡献纳入“我为科学发展献计策”活动内容。各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把整治行动中保持环境卫生、加强园林绿化、规范停车秩序等重点问题,作为“我为科学发展献计策”的重要内容,组织统战成员中的相关专家学者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为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整治行动提供智力支持。

3.举办促进城市文明发展的知识讲座。各民主党派、市知识分子联谊会等要组织所联系统战成员中的相关专家学者,深入镇(街道)、村(居)、企业广泛开展文化、卫生知识讲座,播散文明新风,帮助市民、学生、员工提高对宜居城市建设的认识,倡导环保、低碳的生活习惯,积极推动美好家园建设。

(二)做市容环境整治的践行者

1.率先垂范。全市统战成员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市容环境整治要求,不乱倒生活垃圾、不违章开车停车、不违章占路经营,努力维护市容环境整洁。

2.亲自参与。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统一战线各团体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与镇(街道)、村(居)联系,组织本党派、本团体的成员走进背街小巷、走进街道社区、走进村(居)民院,清理乱贴乱画,保持环境卫生,参与净化活动;到沿海一线、道路两旁、公园绿地,开展卫生清洁,参与公共场所洁净活动。

3.主动配合。市工商联要积极深入企业搞好宣传,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自觉搞好本企业的厂区和周边环境卫生;广大统战成员要积极参与本单位及所在镇、街道组织的环境整治行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展现统一战线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做市容环境整治的监督员

1.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对各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市容环境整治的具体实施情况,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提出意见建议,努力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全市统战成员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百姓呼声,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反映到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苗头与倾向,协助党委、政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步骤

全市统一战线为市容环境整治作贡献活动,在200天左右的时间内,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中旬,主要是宣传发动、完善方案、统一思想,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从6月中旬到12月中旬,全面参与市容环境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下旬,全面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为市容环境整治作贡献活动,是全市统一战线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社会责任,为党委政府分忧的具体实践。各镇、街道和统战部门、统战团体都要积极号召广大统战成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担当、勇做表率,把全面推进整治行动与统一战线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工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统一战线的贡献度和影响力。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有关统战团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雷厉风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认真对照各项目标任务,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严密细致地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要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力度,进一步为聚焦整治行动造势升温,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形成各界参与、万众一心、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搞好结合。广大统战干部和统战成员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参与市容环境整治与个人工作、生活结合起来,在工作生活中随时发现、随手解决问题,共同营造舒心顺心的市容环境。

(四)加强督查。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科学调度,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对为市容环境整治作贡献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积极总结经验,及时反馈问题,定期通报情况,不断推动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努力把建设成市容整洁、环境优美、幸福文明的现代化城市。

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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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

信息管理部要对各头面及巷道的瓦斯探头、数据线路、通讯设施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要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对每个瓦斯探头安装的数量、地点进行确认,存在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好有效性。

5、防治水安全专项整治

地质测量部要加强井下地质水文预测预报,优化排水方案,制定有效的防治水计划并严格实施;机电管理部要完善井下排水系统,根据各头面涌水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水管理。

6、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开展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各项工程逐个进行排查,必须做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同时要开展基建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监督成建制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基建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7、洗选系统、煤山、煤仓、矸山安全专项整治

选煤厂要开展洗选系统、煤山、煤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查找设备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标准加强煤山、煤仓的治理,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调度指挥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矸山的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整治

安全监察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全矿各类重大危险源重新排查摸底,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演练。安全监察部要定期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完整有效。

9、辅助运输、应急救援体系专项整治

调度指挥部要加强辅助运输和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对照《赵庄矿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赵庄矿辅助运输各种车辆操作规程》,对井上下辅运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监督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杜绝辅运事故的发生。

调度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制定应急救援技术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完毕要写出总结;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及矿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要注重实效,通过演习真正提高矿井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演习完毕要将相关记录、总结整理归档。

调度指挥部要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矿井的带班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每天必须保证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不得空班。

10、劳动用工专项整治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对照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对全矿井上下各单位劳动用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队组(班组)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在4月1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安全监察部;二是要对自建队伍和成建制单位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的配备、资质等进行检查,杜绝无证上岗。

11、地面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保卫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开展地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杜绝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车辆带病运行等现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除防火、防电等各类隐患,落实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对宿舍楼和办公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13、行政许可、依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四、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各业务部室、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专业、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建立整治责任制,对所属领域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手续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3、人力资源部要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初训、复训)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全员培训情况(包括成建制单位人员)进行审核,未取得有效资质或相关证件的人员一些律不准上岗作业,要确保各级各类培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对基建项目的设计、建设的审批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单位证件的齐全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二号井要制定本单位井上下各项工程的专项整改方案,报安全监察部。矿各业务部室要定期对各基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5、安全监察部要在4月10日前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3月31日前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部室和责任人。

6、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计划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安全监察部要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费用的投入按相关规定进行。

五、专项整治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XX年3-4月份)

1、各相关业务部室要比照本方案的内容、要求及矿实际情况,结合分管业务的性质,制定本专业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整治内容、整治重点、整治标准、整治目标、考核项目等,对各基层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相关业部室要将分管专业的专项整治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3月17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2、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对分管专业、分管系统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全面对照检查,发现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要按《区队隐患问责制》和《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本单位不能自行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业务部室,由分管业务部室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

4、4月10日-20日,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单位配合,对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76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对矿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自查包括相关资料和现场的检查,凡发现整改结果与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对责任单位每条罚款1000元;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除停产整顿外,对责任单位和分管业务部室每条各罚款1万元,责任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对问题的整改。

(二)检查提高阶段(XX年5-10月份)

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配合,做好集团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迎检准备工作,对整治资料、档案记录进行收集和整理,积极协助上级检查工作组圆满完成整治检查,并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XX年11月-XX年2月)

各单位要对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重新梳理本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对同类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行成我矿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各业务部室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整治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不断巩固矿井专项整治成果。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个班组、车间、岗位,做到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为基层区层队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凡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室及人员的责任。

3、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而将专项整治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不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资料、记录,并将每个时间段的整治结果如实填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排查表》上(具体见附表),每半个月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报送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联系人:**,联系电话:**,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另外,安全监察部要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连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考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将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带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绩效评价考核,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开展工作不扎实,有应付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区队隐患问责制》、《部室方法问责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基金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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