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
与你同行”系列公益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全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的精神,体现法律援助的宗旨和目标,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发挥法律援助政府职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困难群体公款法律的要求,维护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推进我区的进程,贯彻落实市开展的系列公益活动,我区司法局决定开展“法律援助与你同行”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铸造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品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化这一中心,坚持开展系列维权活动与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服务相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地实际,求结合点,找准突破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为根本要求,以“政府满意,人民欢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职能,拓展法援领域,扩大法援覆盖面,提高法援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开创法援社会化新局面,推动法援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咨询活动
为了满足广大弱势群体的需求,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今年我们将在全市组织开展系列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以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使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更加深入人心,为构筑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活动内容:
(1)联合部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劳动监察部门对建筑行业、民营企业、食品行业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的定期执法检查,积极为困难职工进行法律援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深入社区和乡镇,组织老年人、妇女儿童法律维权知识讲座。
(3)组织参加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三月“妇女维权”和“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五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助残日”宣传活动;六月“青少年儿童维权”宣传活动;九月《法律援助条例》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十月“老年人维权月”宣传活动;十一月“三下乡”宣传活动;十二月“12·4”法制宣传活动。
宣传内容:
《》、《法律援助条例》、《刑事》、《律师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活动方式:
(1)在区繁华地段设立咨询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使群众了解自己的相关权益,知道如何正确维护和行使自己的权利。
(2)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活动现场进行法律咨询解答,帮助群众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化解纠纷,平息诉讼,维护社会稳定。
2、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工作动态及与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意义、法律援助的方法、方式、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方面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使法律援助这一政府职能得到充分落实。
3、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法律援助中心要坚持服务于民、援助为民的指导方针,广泛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第一,公开办事程序,明确援助范围;第二,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第三,落实政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对农民工特别是外出民工,不审查经济条件,当天立案,江天指派办理;第四,对农村开通咨询电话,就近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服务;第五,市区利用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放经济困难联系卡,困难户持卡即可申请法律援助;第六,公开投诉、监督电话。
三、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1、局党组要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做好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指导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开展好活动,使活动落到实处。
2、法律援助中心要积极配合,制定强有力的落实措施,确保活动行之有效的顺利开展。
3、加强联系,及时反馈信息。法律援助中心应及时把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工作经验和好的工作方法、方式进行反馈,总结经验,推动法援活动深入开展。
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今年我区“法律为民办实事”八件实事之一,这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现就做好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宗旨,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工作的总要求,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举措、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把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成党和政府为民办事实的“窗口”,把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成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品牌”。高起点定位、高标准组织、高要求落实、高效果检验,为推进“法治珠晖”、“和谐珠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在全面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办案质量。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力争达到150件,受惠困难群众3000人以上。
法律咨询:区法律援助中心接答各类咨询事项不低于500多件,参与或组织各种咨询活动不低于2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0份以上;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全年参与和组织咨询活动不少于1场次。
案件受理:区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0件,各乡镇街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5件。各律师事务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执业律师每人每年不低于2件。各法律服务所每名注册法律工作者必须完成1件以上。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及时受理特定对象的法律援助事项,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办案力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条例精神,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尽可能为那些因经济十分困难请不起律师而又确实需要法律服务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采取更为便捷的措施,跟踪我区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企业,努力帮助其及时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尤其要高质量地办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使法律援助更多地惠及百姓。
2、提高便民程度。将统一制作的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证明等发放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社会法律援助组织,方便群众取阅填写。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工作,完善接待场所的便民设施,不断提高接待工作质量。
3、完善工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模式,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与大调解相对接的制度,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对赡养、抚养、扶养及工伤赔偿等一般民事纠纷,由各级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矛盾。
4、广泛宣传造势。持续不断地利用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时报道全区重大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坚持法律援助业务分析制度,及时推广不同层次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交流渠道,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各层、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的浓烈氛围。
四、工作要求
1、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督查指导小组,负责全区法律援助有关活动的组织落实,协调处理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督查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志平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167989。
2、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法律援助活动的组织落实,监督法律服务人员办案质量,协调法律援助工作中有关问题。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主任为本所法律援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初步审查本所受理法律援助事项,协调办案力量,督促本所人员完成任务。法律援助指标列入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年度目标考核,凡没有完成任务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视同没有尽到法律援助义务对待。
3、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将法律援助和大调解、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积极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对赡养、扶养、抚养及工伤赔偿等纠纷要主动利用调解手段来解决,尽量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对调解不成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要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纠纷。
4、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实行一次告知制度,健全法律援助信息反馈制度、通案把关制度和投诉查处制度,端正服务态度,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司法局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司法局行政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司法局行政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第2页
科学性;就与民生相关的重大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群众诉求问题处理结果等及时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司法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了做好司法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选举法》、《代表法》、《xx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依据中共xx县委关于转发《中共xx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发[xx]16号)精神,结合司法局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
这次司法局人大换届选举,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高双强”新xx打下坚实基础。
二、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
司法局成立选举领导小组,在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县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本单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司法局选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选举日常工作。
三、换届选举的时间和步骤
(一)时间
司法局换届选举工作从xx年xx月x日开始至xx年xx月xx8日结束。选举日定为xx年x月x日。
(二)换届选举工作分为七个阶段
1、准备阶段(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1)组建工作机构;①成立选举工作机构,司法局设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培训选举工作人员;按要求举办培训班,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工作任务进行业务培训。
(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
(4)确定选举日(x月x日)。
(5)政法口代表名额分配(1名)。
(6)按规定办理人事方案相关事宜(领导干部需要推荐为县代表应在选举日的xx日前下达选区,并参加选民登记)。
(7)制定宣传计划。
(8)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2、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核对阶段(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广泛开展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标语横幅进行宣传造势,配合选举工作的各个阶段,深入宣传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人民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努力增强广大选民的参与意识。认识选举权利的庄严性,并珍惜这个权利,都来关心并积极参加选举。
(2)培训登记员。选举领导小组对选民登记员组织岗位培训。通过培训,达到选民登记员人人明确选民登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熟悉选民登记的范围、原则、方法、操作程序、时限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具体问题。
(3)选民登记
按照选民登记的相关具体规定,完成:选民登记册、选民名单、暂不登记人员名单、暂停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登记表、无法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登记表、被剥夺选举权利人员登记表、选民登记情况统计表、发放选民关系证明函登记表的填写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4)核对选民名单
完成对选民登记情况的检查、核对。核对的主要内容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民族、单位。发现任何问题,要及时上报选举领导小组进行更正。并做到选区总人数、选民总数、无法行使选举权人数、暂停行使选举权人数、无选举权人数五个见底。
(5)公布选民名单,填发选民证
按县选举委员会同意要求,打印公布选民名单。同时,统一组织完成选民证的填写、发放工作。公布选举日期、投票地点将在xx月xx日-xx日公布。
(6)公布选民补正榜。选民名单公布后,如发现存在漏登、重登、错登的情况或有新的变化,要及时向选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完成相关补正手续,选民补正榜将在选举2日前公布。
(7)处理申诉
选民对公布的名单有意见,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诉。申斥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从的,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
3、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xx年xx月x日至x月xx日)
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按照法律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法律地位相同,均应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在提名推荐过程中,推荐者应向选民小组介绍所提候选人的情况。无论何种形式所提名推荐候选人都不得超过应选的代表名额。具体做法是:
(1)向选民告知选民提名权利及时间、方法。
(2)召开选民会议,提名推荐候选人。
(3)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4)选举办公室汇总提名名单,连同《代表候选人推荐表》一并上报选举领导小组审查。
(5)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对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反复进行比较、选择,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4、介绍代表候选人阶段(xx年xx月x日至x月x日)
(1)宣传代表素质和结构要求。
(2)印制《代表候选人情况简介》。
(3)组织代表候选人到选区与选民见面。
5、投票选举阶段(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1)做好投票准备工作,发布选举公告。
(2)认真核实参选人数。核实参加选举大会和在投票站投票的人数、委托投票的人数,并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和参选人的组织工作。
(3)培训好选举大会、投票站主持人、监票员、计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明确选举程序和各自职责。
(4)根据投票方案安排相关人员及事宜。
(5)组织投票选举,布置好会场,投票选举程序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方法有序进行。
(6)将选举结果报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同时经审核确认后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6、配合做好县选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7、总结归档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四、换届选举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培训骨干力量,增强指导力度
培训工作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重点学习《选举法》、《省选举实施细则》、省、市、县关于选举工作的相关文件。通过培训,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时间和步骤,准确理解有关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选民登记的原则和规定,掌握选民登记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第二次重点学习提名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的有关规定,掌握具体操作方法。
第三次重点学习投票选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掌握核实选民人数,印发代表候选人材料,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确定选举大会、投票站主持人及投票选举的法规程序和工作方法等。
(二)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下面导向
坚持把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选举的法律法规,宣传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优秀事迹和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典型事例,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选民受到一次生动的民主法制教育。
(三)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代表素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及议政能力。要以换届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把好代表提名推荐关,注意把那些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有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推荐出来。
(四)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因此,在主持、指导选举工作中,必须充分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严格依法办事,一定要严格执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省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体现充分发挥民主,正确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精神,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走捷径。对法律法规理解不一或不明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容许曲解和变通法律法规。要预防选举中严重违法情况的发生。尤其要预防因工作疏忽,激化矛盾,致使选举中出现严重违法的情况。对严重违法问题,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处理,努力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五)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选举质量
要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各环节、各阶层的督促检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选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必须坚持“党委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按照讲政治的要求,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第一、各律师事务所、机关各科室(中心)、公证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选举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把选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部署要求做好选举工作;
第二、要统筹安排、做到选举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
第三、各单位、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全力抓好选举的各项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实施,深入了解情况,切实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司法局开展法律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开展消费扶贫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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