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全县“扶贫帮困送温暖”结对帮扶活动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制定陶乐镇20**年“扶贫帮困送温暖”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目标,以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重点,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帮扶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城乡特困家庭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休闲陶乐、文化陶乐、水韵陶乐、滨河名镇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20**年1月1日—20**年1月20日)
根据县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下基层”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精神,深入走访基层群众、村干部、老党员、老干部和村、居民代表、贫困户、信访群众、进村入户,和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谈心,认真听取群众对改善民生、促进增收、转变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宣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体(扩大)会精神,特别是我县改革发展的目标思路、重大决策和主要措施,进一步振奋群众精神,激发群众创业干事热情,把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广大群众自觉行动,群策群力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下基层干部要做好座谈记录和民情走访日记,每个干部职工下基层走访户数不少于10户。各村、居要及时分析梳理和汇总走访的情况,认真总结民情大走访活动。
(二)开展送温暖捐助活动(20**年1月13日—1月22日)
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工作,深入开展“访贫济困送温暖、关注民生促和谐”走访慰问活动。捐款捐物,坚持自愿原则。干部职工为贫困群众捐献书本、衣物等物资原则上每人不少于3件,所捐衣物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捐赠的书刊要确保质量,以科普、教育、法律、技术类图书为主。
(三)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20**年12月28日—20**年2月5日)
“两节”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送温暖慰问活动,市、县结对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贫困群众解决过冬取暖,衣物、资金等生活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度过一个祥和、温暖、欢乐的节日,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20**年2月1日--12月底)
根据《关于实行县级领导和部门联系乡镇、村、社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干部下基层有关安排和全市20**年“送温暖”结对帮扶工作安排,各、市、县结对单位、镇属中心、站所要深入包片村、居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帮扶,着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脱贫等生产问题,使其增强“造血”功能,拓宽生活来源渠道,增加收入。帮扶对象必须是城乡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大病患者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结对帮扶困难城乡家庭附后)
(五)开展生态移民结对帮扶活动(20**年1月1日—12月底)
市、县、镇结对帮扶单位,要深入生态移民区对搬迁生态移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了解和掌握帮扶户的家庭情况,确保各项帮扶内容落到实处,促使生态移民群众走上创业致富之路,要做好困难移民家庭“寒冬关暖”工程,为当年搬迁入住的农村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每户送一吨煤,同时为移民中60岁以上老年人送一套御寒棉衣和一床棉被,帮助搬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三、具体要求
(一)认真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制。本次“送温暖”活动,按照**号文件精神开展帮扶结对工作,结对的各市、县、镇属站所要主动深入帮扶家庭了解情况,积极开展“送温暖”结对帮扶活动,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系,经常性解决他们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送温暖活动安排好、组织好、落实好,真正体现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衣食住行冷暖安危的关怀。
(二)注重帮扶实际效果。各结对帮扶单位要立足实际,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民心,认真走访慰问,不准避重就轻、回避矛盾,不准厚此薄彼,优亲厚友。要严明廉政纪律,党员干部下乡要轻车简从,不得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得增加群众负担。年内每户帮扶物资不低于500元,走访帮扶农户不少于4次。不断创新帮扶形式,积极帮助他们脱贫,力争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生活生产条件。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县、镇结对帮扶工作小组,要相互沟通,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把在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先进典型的好做法,好经验加以推广,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的浓厚氛围。
移民开发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移民开发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共州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州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文办发〔20xx〕19号)及中共州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在州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办法》(文党工〔20xx〕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支部及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局党支部、党员及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活动主题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州委七届六次全会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移民工作水平,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创学以致用之先、争工作落实之优;创思想解放之先、争务求实效之优;创团结干事之先、争服务群众之优;创和谐稳定之先、争科学发展之优”。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维护边疆安宁、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实践中建功立业。
根据要求,创先争优活动从20xx年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从20xx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三)活动主题。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效能型部门为主题,以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为载体,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奉献,创一流形象”的“五比五创”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组建党员服务队,开展城乡党员结对帮扶“心连心”活动,与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落实行政机关“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一次爱国主义教育、一次廉政教育、一次岗位练兵和选读一本好书”的“五个一”活动等发挥党员作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并将要求推广到非党干部职工中。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工作有活力。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学习研讨,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熟悉党务工作,通晓本职业务,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二是党员队伍好。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以“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创先争优活动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全体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在“推动发展、服务基层、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民主评议没有不合格党员。三是工作机制好。建立和完善党内学习、民主生活、组织活动等制度,确保“三会一课”、组织关系管理、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到实处。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和其他工作协调动作、良性互动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领导工、青、妇等群协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四是工作业绩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日俱进,以创建“机关服务品牌”为载体,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党组织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向上。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好,工作作风、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推动单位、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单位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通过单位网站、报刊等媒体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宣传。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构建和谐机关。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能模范执行党的群众路线,问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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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工作作风务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主动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做群众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依法行政,树立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式
结合我局实际,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效能型部门为主题,通过以下方式在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一是局党支部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员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党支部按“五个好”的要求,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对机关的作风建设、服务质量、效能建设、廉政建设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创先争优承诺书,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等,并通过党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和群众公布;三是党员围绕“五带头”的要求与党支部签订创先争优承诺书,明确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时限。首次签订承诺书的时间从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每年更新一次,在党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和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二)整改提高。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对我局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按照指出的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组织考评。按照州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一次考评工作、开展一次群众评议,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承诺的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每年开展“五带头”党员的评比活动。
(四)评选表彰。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在20xx年“七一”前,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评选表彰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高的集体和个人,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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