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我们都知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让项目在预期进行,我们应该学会拟写不同种类的方案。自己创业、开展活动、融资、自我发展,都需要写方案。一份值得借鉴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改善农业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坚持聚焦“三大”转型,持续深化“三县”建设,聚力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集成区的总体部署,按照绿色、生态、循环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以发展绿色有机循环农业、治理利用农业废弃物、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为重点,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现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绿色有机循环理念,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科学利用和处理废旧地膜、尾菜、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治理,确保废旧农膜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83%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达到64%,促进农业发展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农业生态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1.加强农膜市场监管。有效净化农膜销售市场,坚决杜绝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地膜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由县农委牵头,县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配合,全面开展地膜销售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专项整治,重点对地膜经营主体资格、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治理和规范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供销联社

2.大力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农用地膜。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耐候期大于12个月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农用地膜。动员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农用地膜。同时,组织加工企业开展废旧地膜以旧换新活动,集成配套示范一次性揭膜、机械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促进地膜回收利用。

责任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供销联社、县农机局

3.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全县划分3个区域,由省级财政项目支持的3家企业分片回收,**县瑞丰塑料薄膜有限公司负责**3个乡镇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大业节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3个乡镇及生态工业园区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县天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4个乡镇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各乡镇要协助废旧农膜回收企业建立标准化废旧农膜回收站1—2个,每个村设立1个临时回收网点,由企业负责集中收购、拉运回收。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回收协议,促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鼓励废旧农膜回收企业研发、引进捡膜机等废旧地膜回收机械,并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充分调动企业回收加工利用废旧农膜的积极性。废旧农膜回收企业要做到应收尽收,享受财政补贴的废旧农膜回收企业,回收不及时或回收数量不达标,由县农委追回财政补助资金,三年内不予申报废旧农膜回收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工信局、县农机局

4.鼓励群众积极捡拾废旧农膜。紧抓春播和秋收关键时期,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乡镇和村要积极组织群众捡拾废旧地膜,并集中交送回收站,重点对公路和铁路沿线、沟渠、旅游景点、村庄、农田等区域废旧农膜、塑料制品、农资包装瓶袋等进行清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将废旧农膜回收纳入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和土地流转合同,对土地流转的种植大户、合作社,在签定流转合同时,预先交纳30元/亩的废旧地膜回收保证金,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代为保管,作物收获后至12月底之前,如期完成废旧地膜回收工作的,经乡镇会同农业部门验收后返还保证金,未完成废旧农膜回收的,由乡镇负责,雇佣人员捡拾废旧地膜,以保证金支付人员工资等费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农委

(二)促进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

1.扶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建设食用菌发料场和饲草料加工场,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基地。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引进推广设施先进、高效实用的农机装备和秸秆基料化、饲料化利用技术,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步伐。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2.大力推广秸秆基料化利用技术。支持食用菌生产经营企业利用麦类、玉米等农作物秸秆生产菌包、菌块,利用菌渣生产有机肥和饲料,形成“秸秆→食用菌→饲料→粪便→回田”的能量多级利用、物质链式循环生态农业模式。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3.积极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鼓励奶肉牛、肉羊养殖场充分利用现有青贮设施,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支持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购置秸秆收割、揉丝、打捆、包膜等机械,稳步提高秸秆加工机械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农机局

4.大力推广秸杆还田技术。开展秸杆还田技术试验研究和推广,通过秸杆直接覆盖还田、秸杆堆肥、秸杆沤肥等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积极推进养殖污染防治

采取密封降解制作有机肥料和供应菌棒基料等方式,消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推进现有养殖小区无害化处理窖(池)改建和新建工作,逐步实现全县所有养殖小区粪污和无害化处理窖(池)全覆盖。推广“贮存池+固液分离+资源利用”“干清粪+贮存池+还田利用”“干清粪+生物利用”等技术,不断提高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加强尾菜处理

创新农业循环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尾菜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生物有机肥加工,实现尾菜等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在各蔬菜生产示范点,合理规划修建尾菜沤肥池,实现尾菜有序堆放和集中处理。指导农户分散采取田间堆肥、沤肥、半堆半沤及就地还田技术,合理有效利用尾菜。采取饲料化牲畜过腹还田、食用菌生产等措施促进尾菜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

(五)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增施有机肥及生物有机肥、间(套)种绿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积极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自动化、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提高监测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发展一批反应快速、服务高效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因地制宜集成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技术模式,加速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实现农药减量控害,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

(六)加快发展节水农业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环保相关要求,推进建设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结合土地整理项目,支持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管灌、渠道防渗透输水灌溉等节水技术,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农委

四、实施步骤

(一)废旧农膜、畜禽粪污、秸秆重点治理阶段(每年1月—4月)。以废旧农膜、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为重点,开展集中治理,并对农业废弃物进行清理,特别是对农药瓶(袋)、种子袋等农资包装物,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进行集中收集处理,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二)尾菜、农业废弃物长期治理阶段(每年5月—9月)。以尾菜、农业废弃物为重点,开展长期治理,对大量使用农药、种子、肥料、农膜等产生的农业废弃物,要及时收集处理,并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各项治理工作。

(三)废旧农膜、秸秆、尾菜集中治理阶段(每年10月—11月)。抓好秋收后地膜捡拾回收、农作物秸秆青黄贮有利时机,以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为重点开展集中治理,并对农业废弃物进行清理,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委、财政、公安、工信、环保、农机、畜牧兽医、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狠抓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和固定的科普宣传设施,大力宣传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单位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环境信访、举报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渠道,让整治工作深入人心,积极营造良好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舆论氛围。

(三)强化政策扶持。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接中央和省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资金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1.对完成废旧农膜回收任务的企业,每个企业补助10万元(按照协议要求,由所属区域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对完成废旧农膜回收任务的企业,分别于当年12月和次年6月发放省级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的50%);

2.对农户捡拾交售的废旧农膜,由企业出具回收票据,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每公斤补助1元;

3.对建立尾菜处理利用示范点的经营主体,由农业部门审核验收后,给予一定补助。

4.对已建成的养殖小区,建设粪污和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窖(池),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集成区的意见》(民发〔2017〕1号)扶持政策,一次性补助5万元。

(四)严打违法行为。强化农业投入品源头治理,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力度。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强化协作配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农资行为,对违法生产经营农资、焚烧秸秆和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行为,要早介入,早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组织、宣传和监督管理。县政府将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县督查考核局要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限期不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对有令不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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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酒泉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在我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

一、治理目的

通过综合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活动主题

“预防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 人人有责”

三、组织机构

组 长:马世成副校长

副组长:包俊堂书记 史学忠副校长

成 员:丁护国、王莉、陈军、蒋海涛、冯月香、刘春文、、任课教师

办公室:学校德育处

电话:3957846

四、工作安排

1.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2.完善制度

及时制定《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校园欺凌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3.开展教育

①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②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③用学前教育、主题班会等方式,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④专题讲座。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⑤课堂渗透。落实《思想品德》课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学生知法、守法、用法。

4.加强预防

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

5.及时处理

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德育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玉门油田第二中学

2018年9月

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文件精神,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8〕21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3月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阶段性任务;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2019年10月前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二、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政办〔2018〕7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的统一部署,从政府领导层面、部门监管层面、企业主体层面和社会监督层面等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持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安全培训、健全应急机制。积极发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作用,完善和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政策体系,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严格危险化学品各个环节安全监管。

(二)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进一步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科学划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边界,依法明晰各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填补职责空白,明确重叠区域的角度侧重,防止推诿扯皮。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把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作为综合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规划源头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依法推进危险化学品区域集聚,着力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控体系建设,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各种手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三、组织领导

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组织实施。按照**市要求5月份召开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治理内容、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依据《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见附件)中明确的15个门类68个大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码头、机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县经贸局、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局、环保局、水利局、安监局、卫计局、文体新广局、邮政分公司、**海事局**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月底前完成)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在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县经贸局、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月底前完成)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

3.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对纳入国家高危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实施重点管控,切实加强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环节实施全过程管控。(县安监局牵头,县经贸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月底前完成)

4.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完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其中,剧毒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依托**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绘制全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地图。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各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县安监局、经贸局、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环保局、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前完成)

5.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监管危险化学品。建立全县危险化学品信息平台,对现场节点、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场所及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做到重大危险源监控全覆盖,政府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由企业各自负责本企业的信息源监控建设,各信息源监控信息接入县安监局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安监局、发改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6.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对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县安委办要组织开展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2018年底前完成),并按要求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优化区域内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的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安监局牵头,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7.全面启动实施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2018年8月前进一步摸清全县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2018年3月前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争取中央、**专项建设资金的支持,充分调动各单位和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工作。(县经贸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进一步深化提升)

8.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的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严把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关。各部门、各单位在其职权范围内认真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经贸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邮政分公司、**海事局**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得到深化提升)

9.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持续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2018年9月底前,进一步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初步构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新增(新发现)隐患整改进度,杜绝边清边占,防止新增隐患。(县发改局、公安局、安监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系统监管。根据**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具体内容,消除监管盲区。(县安监局、县编办牵头,县法制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2018年3月前完善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增补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县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责清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依法治理

13.完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措施。根据国家、**、**市出台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专门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措施。(县安监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法制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鼓励化工企业借鉴采用国际安全标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经贸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15.统筹规划编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在推进“多规合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在空间布局上有机**合)工作中,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及安全规划等内容,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编制规划,落实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确保各项规划符合安全要求。(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6.规划产业布局。认真落实国家和**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要求,完善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等专项规划,分类明确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加强城乡规划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县安委办结合我县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我县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和既有危险化学品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安全评价结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综合情况按程序开展城乡规划或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专项规划调整工作,及时关停采取措施仍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既有危险化学品项目。(县发改局、经贸局牵头,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17.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经济贸易、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卫生计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县住建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经贸局、公安消防大队、环保局、卫计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18.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强化安全审查中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的监管。(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9.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县安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邮政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0.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托运人要及时将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品名、数量、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县经贸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经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海事局**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1.推进科技强安。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快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加强消防设施装备的研发和配备,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县安监局、科技局、经贸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2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植选树二、三个典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经贸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3.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制定检查计划,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县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大队、邮政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得到深化提升)

24.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县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5.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本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将列入“黑名单”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信息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企业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和从业人员职业诚信查询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县安监局牵头,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6.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和指导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县环保局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七)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27.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2018年3月底前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县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分公司、**海事局**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8.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县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分公司、**海事局**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9.严格安全、环保评价、安全设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严把服务机构准入门槛,严格规范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设计行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和安全设计单位,依法吊销资质证书,追究相关责任并列入“黑名单”在媒体曝光。(县安监局、环保局、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30.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配合国家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库,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县安监局牵头,县经贸局、环保局、农业局、卫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31.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2018年6月前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海事局**办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32.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序施救,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同时,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县安监局牵头、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前完成)

33.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利用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引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加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方面的投入。全县各部门要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的需要。探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积极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的作用。(县财政局牵头,县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4.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装备配备和训练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优化全县应急力量布局和装备设施配备,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处理能力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纳入政府统一调度体系。(县安监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5.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简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县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36.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建立定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公众开放日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县安监局牵头,县教育局、科技局、文体新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7.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配合国家、**、**市关于推动化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开办化工安全网络教育工作部署,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县教育局、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38.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鼓励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推动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按照**关于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的指导意见,配合加快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较高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有效缓解化工产业人才缺乏问题。(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总体时间进度

从2018年5月开始,至2019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8年5月)。按照国家、**、**市的总体要求,我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认真开展动员部署,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至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汇总后报县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紧扣实际制定具体举措,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市有关科局的联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本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1名领导同志、1名联络员名单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按季度向县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安委办要定期通报工作信息,适时组织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的内容。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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