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

向自己奋斗目标拼搏的人,一定拥有计划。为了达成一个阶段的任务,我们需要预先准备好行动的方案。方案是安排项目的一种陈述性的文体怎么样才能写出一份好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意见的精神,针对我市工矿城市的特点,提出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按照摸清底子、制定计划、组织培训、介绍就业、实现转移的要求,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协调和引导工作,结合我市工业城市的特点,立足本地转移和季节转移,统筹发展常年转移,逐步建立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民自主流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就业新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的有组织有秩序转移。二、目标任务计划全市每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000人,力争到2020年,全市2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劳务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增长的重要部分。三、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具体措施(一)机构设置1、市、乡镇分别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市级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同时加挂“个旧市阳光工程办公室”的牌子,从农业局及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具体工作,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互通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2、充分发挥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作用,增加农村劳务开发职能,并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本辖区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求职愿望、培训情况、就业去向等进行调查建档,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做好外出务工农民的跟踪管理服务。3、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统计上报体系,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统计工作。4、在市政府驻昆办事处加挂“个旧市在昆务工人员服务处”牌子,增加劳务输出的职能,并设专人负责在该地区对务工人员进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本文转载自第1-] (二)建立健全农民工教育培训体系1、由市农业局牵头,劳动保障、教育、科协、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配合,统筹制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规划,以乡镇为主组织实施。2、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原则。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中介组织为纽带以及各类培训机构为基础的培训体系。(1)农业部门和科协分别利用农函大、农广校、农机学校对农民开展二、三产业技能培训;(2)教育部门和各乡镇利用职业中学、农村中学等为农民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3)妇联、共青团、公安、司法等部门利用各种短训开展引导性培训。3、鼓励和支持个旧地区有条件的各类教育培训单位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按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基地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对个旧地区有条件的培训单位进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申报认定。被认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的协调和指导下,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基地可以申请使用劳动力转移培训政府扶持资金,并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三)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要求,切实发挥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作用,了解可就业农民的情况和企业需求情况,及时向农民介绍就业信息,城乡联动,逐步建立集求职登记、信息发布、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法律咨询服务为一体的劳动力中心市场,形成劳动力市场网络。2、切实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整顿和规范中介市场,坚决取缔发表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的介绍所。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如红河州银海技术学校、百帮职业介绍所等职业介绍机构和培训机构,增强职业介绍机构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对在推荐介绍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组织,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四)建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激励机制1、从2005年起,对统一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培训并安排转移就业的培训机构,每培训并转移1名农村富余劳动力,经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认定,由培训机构统一办理给予农民工培训费50元的帮助。2、对个旧地区企业一次性招收10人以上农民工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认定,市政府安排资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

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金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3、对中介机构等服务组织,一年内介绍转移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州外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满50人以上的,经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认定,每介绍1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市政府给予50元的表彰奖励。[本文转载自第1-] 4、市扶贫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应建立农村劳务输出小额信贷资金,对外出务工经费困难的农户实施小额信贷扶持,帮助农民工解决务工路途车船费、务工期内第一月基本生活费等费用。5、对驻外办事处由市政府统一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使之具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工作条件。6、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干部带队外出务工。对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任务较重的乡镇,可试行由机关、站、所工作人员或青年后备干部、妇联、共青团干部等组织并带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办法,以消除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恐惧心理。对组织并带领20人以上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年度内稳定率达60以上的,除务工收入归己外,原工资全额发放。对成绩显著的由市、乡镇政府酌情奖励。7、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纳入市政府对乡镇的年度考核,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组织对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对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出成绩的乡镇和部门,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五)放宽农民工城镇落户政策对进入城镇具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村劳动力,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市、城镇常驻户口,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户口迁入。各相关部门严禁向农民工乱收费,坚决取消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不得违法扣留农民工的身份证、毕业证、暂住证等。(六)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办经营权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对保留农民身份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不得收回其承包地。支持鼓励外出农民自愿、依法、有偿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对外出农民工不愿继续承包的土地,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避免土地抛荒。严格执行国家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得在规定承担的有关税费外,向外出务工的农民收取其它费用。(七)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农民工劳动居住条件恶劣、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没有保障等突出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市辖区内用工单位要认真执行《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与农村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标准。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转移就业后农村劳动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八)建立农民工的综合管理机制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和劳动力输出地的乡镇政府要主动做好农民工的跟踪服务工作。对劳动力输入较集中的地区,应有专人定期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收集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具备条件的地区,应成立相应的党团组织。[本文转载自第1-] (九)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宣传和督导各乡镇政府、群团组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体,多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成功经验和典型事迹,以及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营造“外出打工光荣,劳务输出致富”的浓厚舆论氛围,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发布就业信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供稿:市农业局

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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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03—202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精神,农业局同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局决定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现按照《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基本思路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必须体现“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受训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
二、目标任务
2004年全县阳光工程培训2500人,转移2000人,计划开办12个专业,即:
1、电动缝纫初级技工培训300人;
2、电脑操作初级培训800人;
3、电工培训200人;
4、会计基础知识培训100人;
5、家政服务员培训100人;
6、餐厅服务员培训100人;
7、建筑工培训200人;
8、汽车驾驶培训200人;
9、保安培训100人;
10、沼气技工培训200人;
11、农机驾驶培训50人;
12、农产品初级加工及贮运培训150人。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阳光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由县农业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的“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严格按照“管培”分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推动与监督下,农业局主要负责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搞好培训单位的招投标,认定培训基地,监督检查培训基地的培训实施情况,开展学员就业情况抽查和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具体培训任务、日常培训工作、培训后输出就业工作。
3、认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集中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认定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确保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按照省阳光工程办“实施方案”对招标基地的招标时间、条件、程序、材料的要求,拟定《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招标公告》,确定2004年6月20—22日为培训机构投标时间,6月23日为招标时间,6月24日为阳光工程项目认定培训基地,向社会公布招标结果公示时间,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必须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承诺责任书。
4、财政资金补助农民。财政资金是用于对参加学习的农民给予补贴,降低农民参加学习的费用,让农民直接受益。如学员以培训券参培,培训基地要照券降低收费标准,如直接拨至培训基地,培训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开支,一定要按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的标准如数补给参训农民。
5、认真组织培训。
⑴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也可按用工单位要求确定培训时间。
⑵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是我县现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高,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
⑶培训内容:今年我县农民工培训的重点内容按照培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主要内容是缝纫、电脑、电子、会计、家政、餐饮、建筑、汽车(包括农机)驾驶、保安、沼气技工及农产品加工和贮运等12个专业,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要紧紧围绕有利农民就业,科学设置培训课程。
⑷培训形式:以定点、定向培训为主,各培训基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前提,主要开展订单培训,保证受训农民转移就业。转移后才能得到国家补助资金。
⑸培训教材:可选用全国统编教材或自行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
⑹颁发证书: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监督管理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兑现与省阳光工程办签订的任务合同,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相关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培训单位的负责人为阳光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兑现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的“项目承诺责任书”,对本单位的培训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
2、建立培训就业台帐制度。培训基地必须建立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帐,培训台帐内容包括受训农民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转移就业台帐说明就业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按县阳光工程办的要求汇总,培训台帐、就业台帐一式两份,自留一份,交一份到至县阳光工程办。
3、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的单位名称、培训专业、收费标准、资金补助等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92—7221347),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培训工作月报告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将不定期检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对确实难以完成培训任务的,将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整个培训任务落实。同时,县阳光工程办要求培训基地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每月至少报告一次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培训的工作经验及典型事迹等信息情况,以便县阳光工程办向省阳光工程办汇总汇报。
五、开展检查验收
为确保完成阳光工程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阳光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县阳光工程办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培训基地的培训转移就业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受训农民转移就业率低于85,或违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扶持资金使用原则的培训基地,将取消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资格;对项目实施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将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
##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劳动力转移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劳动力转移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建设新农村服务新农民的工作力度,大力提高我地区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农业发展整体水平,进一步强化科教兴农、人才强农的工作力度,促进我地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特制订201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具有意愿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已向非农产业转移需要提高技能的农村劳动力为培训对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为核心,以承接阳光工程项目,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技能培训及其他企业急需工种为抓手,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认真贯彻自治区、地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争取党政重视,寻求多方支持,整合科技教育资源,联合社会力量,切实有效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作,为服务“三农”,促进我地区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总体任务:建立健全201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作体系,配置完善培训基地、设施、手段、师资、教材、信息、台帐、档案等基础条件,加强系统内培训工作管理,申请阳光工程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及其他培训,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运作优良,优质高效的工作格局。
2016年全地区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0000人次,任务分配情况如下:略
三、基本措施
1、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各县(市)农广校及其他培训机构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的政策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措施、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认真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工作,主动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工商局、税务局、农业局、阳光工程办公室、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和配合工作,以取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纳入项目培训工作中去。
2、虚心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各县(市)农广校及培训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内部培训工作管理,虚心接受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领导,以保证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3、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改造和完善培训机构,加强基地建设,完善教学培训条件,培训建立一批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率。
4、强化培训机构工作力度。各培训机构在工作中加大管理,强化工作环节连续制度,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的师资、教材、市场信息、培训资质认定、就业推荐、建档立卡、跟踪服务工作等具体工作中都要加大管理,落到实处。
5、完善培训基础条件
各培训机构要采取自建、联建、加盟和利用科技园培训阵地等多种行之有效地方式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基地,并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培训内容和专业,根据培训专业配备教学设施和筛选实习基地,落实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以保证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落实建章立制。要制定培训工作的教学、实习、财务、信息、就业、档案台帐、跟踪服务等完备的规章制度,加大规范管理力度,保障培训工作有序进展。
7、申请加入“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和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培训等项目培训。要主动同各级相关部门联系,在基本条件完备的基础上,申请将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作纳入“阳光工程”及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中,以增强培训工作的可操作性。
8、办好试点、总结推广工作。各培训机构将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作中抓好试点工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适当时候在全地区召开技能培训工作现场会,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全地区此项工作的顺利进展。

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策略


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策略内容显示中文章标题: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策略
三农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提供了一条快捷而又廉价的道路。本文通过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与转移现状及存在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地阐明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对于象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并就如何合理解决转移过程中出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建设新农村进行了全面部署;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特别强调,要推进新农村建设。可以说,三农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其中,“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提供了一条快捷而又廉价的道路。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指由于体制转变、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农业剩余劳动力愿意并且能够大量由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进行产业转移。一方面向第二产业转移,主要从事工业、建筑业;另一方面向第三产业转移,主要从事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不仅为规模经营、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且通过劳动力转移形成人口流动,均衡了劳动力资源在部门和地区之间的配置,从而使转移本身成为缩小城乡间收入差距的一个主要手段。不管是从发展农业经济的角度,还是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都是农民增收、城乡收入差距缩小,进而整个国民经济保持协调、稳定发展的关键。本文通过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与转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地阐明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对于象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并就如何合理解决转移过程中出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状阻碍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从“兼职”到“离土不离乡”,再到“农民变市民”,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由于工业化、城镇化仍滞后,我县农业劳动力大量富余问题仍非常突出,转移就业压力非常大。当前,**县实有农村劳动力28.02万人,分布在农、林、牧、渔业的有14.49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51.71%,工业为3.88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13.85%,建筑业为3.64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12.99%,交通运输、仓储业及邮电通讯业为0.82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2.93%,批发和零售业为0.81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2.89%,餐饮业为0.49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1.75%,其他非农行业为3.89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13.88%。与2000年相比,分布在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只减少了0.44万人,比重仅下降2.47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近几年象山县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速度十分缓慢。更为突出的是全县约有10-12%的农业劳动力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全县耕地共有29.99万亩,从事农业(种植业)的劳动力只有11.12万人,如果按照2000年农业部课题组运用劳动力合理负担耕地法的标准(每一劳动力合理负担8亩耕地)计算,**县现阶段从事农业需要的合理劳动力数量约为3.75万人,富余劳动力将达7.37万人。因此,转移农业过剩劳动力,减少农业人口数量,使农业劳动力和自然资源配比逐步趋于合理,这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举措。二、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面临着诸多问题当前,就**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总体来看是好的,但其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人群之间存在不平衡1、地区之间存在不平衡。一方面反映在就业率不平衡上。就业率高的镇乡(街道)富余劳动力仅占2.6%,就业率低的达18.3%。另一方面也反映在从业不平衡上,高的镇乡(街道)从事工业的劳动力比例已达55.2%,低的还不到3%。2、产业之间存在不平衡。从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来看,全县至今仍有近一半农村劳动力滞留在第一产业,明显过剩,第二三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难以满足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的需要。
3、不同人群之间存在不平衡。当前社会劳动就业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及外来民工等多种竞争对手。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劳动力在竞争中相对处于劣势。
4、不同年龄段之间存在不平衡。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率最高的是30—50岁年龄段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72.6%;30岁以下和50岁以上就业率相对较低,仅为27.4%。
5、性别之间存在不平衡。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县建筑业迅猛发展,吸纳了大量农村男劳力。建筑用工饱和后,男劳力转移速度明显放慢

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策略内容显示中,针织、家政服务等女性用工呈良好发展态势。
(二)农村劳动力普遍文化素质偏低,多数农民文化程度只有初中水平,占到总劳动力的90%左右,其余的为高中或小学文化程度,大专的屈指可数。他们普遍拥有传统的种植业、海洋捕捞业技术,技能传统、单一,缺少现代新型的农业科技知识。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中介服务滞后。政府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服务还显得相当薄弱,民间服务机构还很不规范,造成信息不够通畅、工作力度不够大、工作效益不够高。目前,全县18个乡镇仅丹城、石浦、鹤浦等地有县劳动局下辖的比较规范的中介所。
(四)农村第二三产业发展滞后,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非常不足。除丹城、石浦、爵溪、西周等地二三产业较为发达之外,其他乡镇能提供给农民的第二三产业的机会非常不足。
(五)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造成农村劳动力缺乏,给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全县不少乡镇一定程度上都存在着土地撂荒和粗放经营现象。三、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政府对农业人力资本的投入力度,为顺利转移创造前提条件。目前,我县多数农民文化程度只有初中的状况已无法适应新经济发展的趋势,同时也限制了农村劳动力深层次的转移。因此,笔者建议,在转移过程中应着力提高劳动力内在素质,增强生存意识,提高他们的职业能力。政府应主要抓好三方面培训:1)农民的转岗就业培训,使农民掌握一门以上非农就业技能。2)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农业劳动力掌握1—2项农业新技术、新知识,提高农民科技水平。3)农民学历培训和新一代农民的培养。同时,应继续抓好职务船员培训和农(渔)民技术培训,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打好基础。
(二)加快工业化步伐,不断增加就业岗位。从我县具体情况来看,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不应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向大城市转移上,而应大力发展乡镇工业。比如以宁波市环杭州湾产业带**产业区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能源、船舶、建筑、海洋运输、仓储等临港型新兴产业,并深度开发海洋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高附加值产品,大力扶持成长性好、吸纳劳动力强、就业门槛低的环保型以及劳动密集型为主的针织、食品工业等乡镇中小企业;积极培育、扶持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产品附加值高的水产品、出口蔬菜、杨梅酒和畜禽加工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积极发展效益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实践证明,对农业进行深度和广度开发,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农业内部转移的有效途径之一,还可为农业产前、产后服务部门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并有利于防止已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回流。我县山海资源得天独厚,海域面积是陆域面积的4.5倍。近年来,积极推进农业资源的综合立体开发,引导农民从单一的传统种植业向名特水产、名优水果、特种畜禽等多业并举方向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柑橘、杨梅、浙东白鹅、出口蔬菜、大黄鱼、梭子蟹、紫菜七条“龙型”产业链,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
(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创造就业新场所。政府应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容量。一是重点搞好市场建设,包括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村资金市场建设,为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二是除了发展传统的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外,还要加快培育旅游服务村,大力开发农村旅游,引导农民不断拓展与旅游业相配套的各种服务业。
(五)加快城镇化步伐,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新空间。要加快城镇化步伐,对进城落户农民实行“低门槛”政策,积极引导农村企业向位于中心城区和中心镇的工业园区集聚,不断提高城市化率。在抓城市建设的同时,要注重镇(乡)所在区的功能完善,协调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镇就业积极创造条件。农村居民在城镇就业并落户后,在住房、参军、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应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六)加强劳务输出管理,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目前我县外出劳动力以沪杭甬等长三角地区为传统市场,主要从事建筑、餐饮等行业。我县是全国建筑大县,2006年,全县实现建筑施工产值300亿元,有包括外地民工在内的建筑大军10万人。我县也是全国渔业大县,农业总产值和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全省领先,海产品和名特优农产品种类繁多,“**(石浦)海鲜”享誉长三角地区。**人在沪杭甬三地开设的海鲜餐饮企业超过100家,其中上海就有70多家,年产值逾10亿元,就业人员达上万人。全县有1000多人在美国、新加坡等国从事建筑、针织等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完成的劳务营业额已连续多年居全省各县(市)区前列。2006年共签下境外承包工程合同额近1.5亿美元。全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数已超过5万人。今后,要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升劳务输出人员的素质和档次,继续以向县外建筑业、商贸流通和餐饮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输出为重点,进一步开拓国际工程劳务输出市场。总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尽快改变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这不仅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县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当前形势下,我县政府一定要鼓足干劲,拓宽思路,积极地、多渠道地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机会,继续加大向国内、国际市场开拓力度,以不断开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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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我镇劳动力资源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提高我镇劳动力就业水平,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7月15日至9月30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刘琴同志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曾奖章(常务)、肖卫、廖雅妮、肖元中任副组长,成员为罗黎、刘忠、贺丽娟、李海军、彭彬彬、田其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贺丽娟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海军、彭彬彬、田其清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务大厅,由社保站负责日常工作。

二、采集范围和对象

此次采集对象为拥有我镇户籍、年龄在16-59周岁的劳动力资源信息(2014年5月1日为时点数,属于劳动力年龄范围但已退休的不采集),辖区内企业单位和非企业社会化服务团体用人基本信息(国有企业、非企业社会化服务团体只登记临聘人员个人信息)。

三、采集时间、内容

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从2014年7月15日开始,9月20日结束。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个人表,主要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劳动技能信息、个人就业信息以及参加社保信息;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用人单位表,主要采集单位基本信息、已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参加社会信息和单位用人需求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15日前)。各村(居)必须按照要求,组织好本村(居)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明确村(居)支部书记为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员,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对城乡居民劳动力、辖区内企业单位用人基本信息等进行摸底核实。

(二)信息采集阶段(7月15日—7月31日)。各村(居)要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对采集范围内的劳动力资源信息个人表和用人单位信息表逐人逐户登门采集,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于8月1日前将纸质档案交至各片。各村(居)符合信息采集条件的人数参见附表。

(三)信息录入阶段(8月1日—8月22日)。镇里安排专人负责收表和录入,四片一线各一人,城建线:贺癸岑,江田片:刘志,金石桥片:彭彬彬,高洲片:张小玲,黄金井片:刘多,包括督促各村的进度、检查各村所交表格是否合格、是否达到采集人数, 并于8月22日完成录入工作。

(四)汇总上报阶段(8月23日—9月20日)。社保站对全镇的劳动力资源和用人单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劳动力资源数据分析报告连同劳动力信息采集数据,于9月20日前上报至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的精确。

(二)精心准备,密切配合。各村(居)要严格按照要求,多渠道、多方位拓展数据采集来源,确保此次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的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实用。

(三) 建档立卡,信息化管理。要按照“一人一卡、一村一册”的要求,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原始纸质文档和电子档案。

(四)严格纪律,保证质量。此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居)必须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安全,杜绝应对、拖沓现象的发生,严禁泄露采集数据,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培训规划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

阳光工程2004—2010年培训规划

为搞好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我县农民工的素质和就业技能,加快富余劳动力向非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按照省阳光工程办的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培训规划。

一、基本情况

##地处赣西北边陲,与湘鄂赣三省九县毗邻,总面积4504平方公里,为全省之最,总人口78万,其中农业人口66万,是人多地少、山多水少的国家级贫困县之一。全县劳动力总量达35万之众,年外出务工达17.4万之多,其中农民工13.4万,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福建等地方从事手工制造或苦力打工等低技能工作,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70%,月工资在300—800元不等。由于农民工文化少、技能低,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由于产业不断升级换代,相当一部分农民就业无门,有的流浪街头,有的往返反复,有的即使找到了工作,但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却没有保障,有的农民工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或城市生活常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针对农民外出务工存在的这些问题,可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已是迫在眉睫。

二、有利条件

一是农民工素质低,无一技之长,希望政府给予扶助,乐于接受培训;二是我县农村外出农民务工人员达13.4万之众,渴求参培对象多;三是县阳光工程办招标认定的8个培训基地,都已具备法人与技能资格,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及相关配套条件。

三、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农民、培训基地及用人单位的积极性,主要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坚持短期培训与学习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我县农民增收。

四、目标任务

2004年,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2500人,在县阳光工程办招标认定的8个培训基地开展培训;2007—2010年在全县开展较大规模的农民工培训,建立起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加大培训资源的整合开发力度,主要开展就业前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进行岗位培训,六年计划培训30000人。其中计划2007年完成3000人,2008年3500人,2007年4000人,2008年5000人,2009年6500人,2010年8000人。2004至2007年主要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2008至2010年,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业就业的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五、效益分析

农民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劳动技能,全县2004年至2010年实施阳光工程后如完成培训计划32500人,就业率按85%计算为27625人,按平均每人年增收4000元计,至2010年可为全县农民增收11050万元,增加就业岗位2万余个,而实施阳光工程,都是利用现有的培训机构,无须另行教学场地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只需在原有基础上“锦上添花”,投资回报率很大,是一件多么“阳光”的事。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由县农业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和县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的“##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各乡镇均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落实专门负责人,配合搞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与转移工作。

2、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坚持“管培分离”的原则。农业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办公室工作,拟定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牵头搞好培训单位的招投标,认定培训基地,监督检查培训基地的培训实施情况,开展学员就业情况抽查和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具体培训任务、日常培训工作、培训后输出就业工作。

二是坚持“农民受益”原则。获准使用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的培训基地,须相应降低农民工学员的培训收费标准;农民工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机构视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3、筹措培训资金

要实施好阳光工程,不仅仅是要充分利用政策,争取财政扶助,同时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及相关农业项目的实施,千方百计从计委、老建扶贫贷款及农业专业项目等渠道争取经费支持,还要与用工单位开展联合办学培训,分担培训费用,同时调动乡(镇)村基层组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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