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计划至关重要。为了让这个月的工作圆满顺利的开展,我们可以开始写一份工作方案了。方案可以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怎样让方案实施起来更加顺利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的通知》 (农科教发4号)精神,特制定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对象,以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定单培训、定性培养、定向输出,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劳务产业开发。 二、目标任务 1、培训任务。全省计划完成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16万人,使每个受训农民熟练掌握一项非农产业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2、转移输出。通过采取“定单、定向、定点”培训方式,实行培训与转移输出互动,完成转移输出人数12.8万人以上,确保转移输出率达到80%以上。 3、实施时间。2004年度。 三、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或新增劳动力。 2、培训工种。根据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征及资源,以家政服务、餐厅服务、酒店服务、电子操作、电动缝纫、建筑、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保安、烹饪、物业管理等市场需求量大的职业(工种)为主。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能力板块结合的培训模式,实行全脱产式培训。 3、培训时间。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业和不同工种,以短期技能培训为主,培训时间以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和就业岗位要求为依据,具体培训时间为15—90天。 4、培训任务。2004年我省阳光工程项目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农业人口大县、省政府命名的劳务开发基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大县,以及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全省确定阳光工程项目示范县20个,每县培训任务8000人。项目县名单、培训任务见《2004年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表》(附件1)。项目县培训单位、培训岗位和培训人数见《四川省2004年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分解汇总表》(附件2)。 5、培训基地。按照《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要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全省20个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共认定培训基地103个,其中农业系统20个,教育系统61个,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12个,建设系统2个,科技系统1个,其他系统7个。分性质看,公办教育培训机构80个,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3个。培训规模28万人,输出规模23万人。培训基地认定情况见《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汇总表》(附件3)。 根据《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行培训项目招标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制定阳光工程项目招标办法,面向被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招标,择优确定培训单位,下达培训任务。全省20个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通过严格招标,共确定培训单位89个,其中农业系统20个,开设培训岗位149个,承担培训任务78250人;教育系统49个,开设培训岗位267个,承担培训任务60350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11个,开设培训岗位72个,承担培训任务12800人;建设系统1个,开设培训岗位1个,承担培训任务1500人;科技系统1个,开设培训岗位1个,承担培训任务200人;其他系统7个,开设培训岗位16个,承担培训任务6900人。 6、。培训单位根据培训任务、工种、培训时间等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教学实施计划,并报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备案。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汇总各培训单位教学实施计划,编制全县综合性的教学计划,培训单位按综合性教学计划实施。 7、培训经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行政府财政资金补助与农民个人分担相结合。中央补助培训资金16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培训资金1500万元。市、县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安排补助资金。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了专门的阳光工程项目工作经费。 8、考核发证。学员培训结束后,由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凡

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培训单位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证书。 四、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管理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省级成立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参加的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在省农业厅设立了阳光工程办公室。各市、州和20个项目实施县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阳光工程指导小组,设立阳光工程办公室。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确保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2、健全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根据《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规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阳光工程公示制度、培训券发放制度、培训台帐和转移台帐制度、项目季度报告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监管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扶持制度。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考核机制,实行阳光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与20个项目县人民政府,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与乡镇和培训单位层层签订培训任务合同书,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 3、强化监管,提高培训转移实效。切实加强对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管。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足额补助到农民个人;重点监督培训任务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重点监督项目法人,确保责任落实;重点监督项目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落实。省和地方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采取暗访等方式,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县实行曝光和通报;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的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实行项目季度报告制度,了解督促培训进度;通过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公布各地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培训任务、转移输出人数和学员转移输出地点,由社会广泛监督。 4、营造声势,加大舆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板报、专栏、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培训工作的重视,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在中央、省和地方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报送培训动态和经验材料。编发阳光工程培训简报,积极指导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5、培育品牌,提高输出组织化程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在带动劳务输出方面的示范效应,重点培育“川妹子”、“川厨”、“川建工”、“川技工”等一批有影响的劳务品牌。各级政府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转移输出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地方政府搭建劳务输出平台,实现集团化和有序化输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确保培训人员转移输出,强化培训机构在转移输出方面的主体职责,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和职业介绍机构、用工单位、劳动力市场、劳务经纪人的对接,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做到招生一批、培训一批、转移一批、安置一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大做强劳务开发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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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培训规划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

阳光工程2004—2010年培训规划

为搞好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我县农民工的素质和就业技能,加快富余劳动力向非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按照省阳光工程办的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培训规划。

一、基本情况

##地处赣西北边陲,与湘鄂赣三省九县毗邻,总面积4504平方公里,为全省之最,总人口78万,其中农业人口66万,是人多地少、山多水少的国家级贫困县之一。全县劳动力总量达35万之众,年外出务工达17.4万之多,其中农民工13.4万,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福建等地方从事手工制造或苦力打工等低技能工作,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70%,月工资在300—800元不等。由于农民工文化少、技能低,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由于产业不断升级换代,相当一部分农民就业无门,有的流浪街头,有的往返反复,有的即使找到了工作,但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却没有保障,有的农民工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或城市生活常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针对农民外出务工存在的这些问题,可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已是迫在眉睫。

二、有利条件

一是农民工素质低,无一技之长,希望政府给予扶助,乐于接受培训;二是我县农村外出农民务工人员达13.4万之众,渴求参培对象多;三是县阳光工程办招标认定的8个培训基地,都已具备法人与技能资格,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及相关配套条件。

三、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农民、培训基地及用人单位的积极性,主要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坚持短期培训与学习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我县农民增收。

四、目标任务

2004年,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2500人,在县阳光工程办招标认定的8个培训基地开展培训;2007—2010年在全县开展较大规模的农民工培训,建立起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加大培训资源的整合开发力度,主要开展就业前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进行岗位培训,六年计划培训30000人。其中计划2007年完成3000人,2008年3500人,2007年4000人,2008年5000人,2009年6500人,2010年8000人。2004至2007年主要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2008至2010年,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业就业的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五、效益分析

农民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劳动技能,全县2004年至2010年实施阳光工程后如完成培训计划32500人,就业率按85%计算为27625人,按平均每人年增收4000元计,至2010年可为全县农民增收11050万元,增加就业岗位2万余个,而实施阳光工程,都是利用现有的培训机构,无须另行教学场地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只需在原有基础上“锦上添花”,投资回报率很大,是一件多么“阳光”的事。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由县农业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和县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的“##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各乡镇均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落实专门负责人,配合搞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与转移工作。

2、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坚持“管培分离”的原则。农业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办公室工作,拟定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牵头搞好培训单位的招投标,认定培训基地,监督检查培训基地的培训实施情况,开展学员就业情况抽查和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具体培训任务、日常培训工作、培训后输出就业工作。

二是坚持“农民受益”原则。获准使用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的培训基地,须相应降低农民工学员的培训收费标准;农民工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机构视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3、筹措培训资金

要实施好阳光工程,不仅仅是要充分利用政策,争取财政扶助,同时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及相关农业项目的实施,千方百计从计委、老建扶贫贷款及农业专业项目等渠道争取经费支持,还要与用工单位开展联合办学培训,分担培训费用,同时调动乡(镇)村基层组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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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


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意见的精神,针对我市工矿城市的特点,提出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按照摸清底子、制定计划、组织培训、介绍就业、实现转移的要求,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协调和引导工作,结合我市工业城市的特点,立足本地转移和季节转移,统筹发展常年转移,逐步建立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民自主流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就业新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的有组织有秩序转移。二、目标任务计划全市每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000人,力争到2020年,全市2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劳务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增长的重要部分。三、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具体措施(一)机构设置1、市、乡镇分别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市级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同时加挂“个旧市阳光工程办公室”的牌子,从农业局及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具体工作,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互通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2、充分发挥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作用,增加农村劳务开发职能,并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本辖区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求职愿望、培训情况、就业去向等进行调查建档,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做好外出务工农民的跟踪管理服务。3、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统计上报体系,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统计工作。4、在市政府驻昆办事处加挂“个旧市在昆务工人员服务处”牌子,增加劳务输出的职能,并设专人负责在该地区对务工人员进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本文转载自第1-] (二)建立健全农民工教育培训体系1、由市农业局牵头,劳动保障、教育、科协、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配合,统筹制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规划,以乡镇为主组织实施。2、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原则。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中介组织为纽带以及各类培训机构为基础的培训体系。(1)农业部门和科协分别利用农函大、农广校、农机学校对农民开展二、三产业技能培训;(2)教育部门和各乡镇利用职业中学、农村中学等为农民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3)妇联、共青团、公安、司法等部门利用各种短训开展引导性培训。3、鼓励和支持个旧地区有条件的各类教育培训单位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按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基地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对个旧地区有条件的培训单位进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申报认定。被认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的协调和指导下,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基地可以申请使用劳动力转移培训政府扶持资金,并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三)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要求,切实发挥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作用,了解可就业农民的情况和企业需求情况,及时向农民介绍就业信息,城乡联动,逐步建立集求职登记、信息发布、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法律咨询服务为一体的劳动力中心市场,形成劳动力市场网络。2、切实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整顿和规范中介市场,坚决取缔发表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的介绍所。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如红河州银海技术学校、百帮职业介绍所等职业介绍机构和培训机构,增强职业介绍机构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对在推荐介绍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组织,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四)建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激励机制1、从2005年起,对统一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培训并安排转移就业的培训机构,每培训并转移1名农村富余劳动力,经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认定,由培训机构统一办理给予农民工培训费50元的帮助。2、对个旧地区企业一次性招收10人以上农民工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认定,市政府安排资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

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金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3、对中介机构等服务组织,一年内介绍转移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州外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满50人以上的,经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认定,每介绍1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市政府给予50元的表彰奖励。[本文转载自第1-] 4、市扶贫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应建立农村劳务输出小额信贷资金,对外出务工经费困难的农户实施小额信贷扶持,帮助农民工解决务工路途车船费、务工期内第一月基本生活费等费用。5、对驻外办事处由市政府统一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使之具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工作条件。6、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干部带队外出务工。对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任务较重的乡镇,可试行由机关、站、所工作人员或青年后备干部、妇联、共青团干部等组织并带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办法,以消除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恐惧心理。对组织并带领20人以上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年度内稳定率达60以上的,除务工收入归己外,原工资全额发放。对成绩显著的由市、乡镇政府酌情奖励。7、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纳入市政府对乡镇的年度考核,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组织对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对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出成绩的乡镇和部门,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五)放宽农民工城镇落户政策对进入城镇具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村劳动力,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市、城镇常驻户口,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户口迁入。各相关部门严禁向农民工乱收费,坚决取消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不得违法扣留农民工的身份证、毕业证、暂住证等。(六)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办经营权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对保留农民身份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不得收回其承包地。支持鼓励外出农民自愿、依法、有偿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对外出农民工不愿继续承包的土地,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避免土地抛荒。严格执行国家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得在规定承担的有关税费外,向外出务工的农民收取其它费用。(七)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农民工劳动居住条件恶劣、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没有保障等突出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市辖区内用工单位要认真执行《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与农村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标准。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转移就业后农村劳动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八)建立农民工的综合管理机制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和劳动力输出地的乡镇政府要主动做好农民工的跟踪服务工作。对劳动力输入较集中的地区,应有专人定期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收集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具备条件的地区,应成立相应的党团组织。[本文转载自第1-] (九)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宣传和督导各乡镇政府、群团组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体,多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成功经验和典型事迹,以及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营造“外出打工光荣,劳务输出致富”的浓厚舆论氛围,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发布就业信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供稿:市农业局

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

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


篇一: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中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的《 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强化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农机化技术专业技能培训,从而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今年,我校申报并获准成为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基地,根据我校实际,结合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收益的原则,围绕本地农业发展方向转变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配合国家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和农村带头人短期农机化技术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拓宽农民的致富增收渠道,为我市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训目标任务

我校按照国家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采取集中培训与专项指导相结合,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大力拓展农机化技术培训范围,努力实现定点、定向培训,以农机操作驾驶技术、农机维修培训为重点,以增强农机化多领域服务能力为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实现我市农村劳动力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移的目标。充分发挥我校的教学资源和职业技能培训优势,并积极与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联系,采取订单教育的培训摸式,实行短期培训、长期跟踪指导教授。以定点培训和定向培训为重点,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村新增劳动力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技能专长,以适应市场的选择,为阜康农业经济发展服务。安置学员实习推荐就业的订单(协议)有:阜康市九运街镇九龙农机专业合作社、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天山农机专业合作社、阜康市水磨沟乡柳城子西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经营实体开展委托培训、联合办学,解决学生实习(实训)、安置培训实习与就业问题。

20XX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拟制定我校本度年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工种和人数: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培训100人、农机维修员技能培训100人。为更好的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我校积极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对接受培训的农牧民实行收费补贴制度,使他们真正从经济和物质上得到实惠。为减少我校在培训过程中的各项损失,现申请培训补助金人民币8万元。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对象。在本市各乡、镇、场、站范围内招收学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两眼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无红绿色盲,两耳能辨别声源方向,四肢运动功能正常道德品质好,持农村户口的青壮年劳动力。

(二)、培训内容。20XX年我校培训工种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农机构造原理理论基础、农机的技术维护和安全使用技术、农机田间场地作业安全技术、机具保养和田间作业、农机现代化发展方向、场地训练、道路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等。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农业机械操作和维修专业技能,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能够顺利实现致富增收的愿望,是我们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的根本目的。

(三)、培训形式。采取全日制脱产培训学习,每天培训6课时,其中理论课占60%,实际操作占40%。培训时间为每期7天。本着方便农民,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在农歇期就地就近集中培训。

(四)、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大中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收费标准800元、小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收费标准400元的有关文件执行,报名培训的学员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培训补贴标准每人400元的补贴政策为准。

四、培训实施步骤

20XX年36月为筹备期,成立阳光工程培训领导小组,制定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培训任务,确定培训计划、内容、工种。

20XX年911月初为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期,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招生、培训、考核、推荐就业等各项工作,同时接受阳光工程办定期不定期督查。

20XX年11月为总结验收期,整理完善阳光工程培训资料。全年总结汇报材料,先期自查自纠,接受市阳光工程办检查、验收和评估。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配合。

为了切实抓好阳光工程培训的组织实施,成立以局委领导班子及农机化技术学校教职工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培训项目的指导、协调及实施。

阳光工程培训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马维新(阜康市农牧机械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刘 军(阜康市农牧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杲立国(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校长)

李兴福(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木拉提(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张万和(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章 军(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樊 涛(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农民受益。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积极争取我市财政支持,以保证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把补贴资金通过培训收费补助补贴(培训券)的形式补贴给农民,使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真正减轻经济负担。

总之,为确保阳光工程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将满怀信心,以最大的热情,全面认识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政策,围绕三农问题,加强农牧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组织实施农牧民素质教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努力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农牧民增加收入、实现共同富裕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二: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科[20XX]153号)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科[20XX]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承担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对现代科技的吸纳转化应用能力和综合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培养职业农民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县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承担阳光工程培训1697人,其中职业技能农药经销人员97人,农民合作社骨干成员50人,美丽乡村创建培训50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500人。

三、组织实施

(一)确立培训机构。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的通知》(皖农科函[20XX]138号)要求,确定濉溪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濉溪县农业执法大队、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个培训机构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对照各培训机构职能(资质)及申报情况,现将全县阳光工程培训任务量化分解实施(见附件1)。培训推行动态管理,对培训工作开展不力的,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要根据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精心编制培训计划,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三)选强师资。培训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选聘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熟悉三农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业务技术骨干作为培训教师,也可聘请省、市、县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成员担任教师。聘请教师要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填写《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个教师要根据农时和培训内容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教师教案留存入档被查。

(四)确定培训学员。对照下达确定的培训对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确定培训学员。原则上要求参训学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6岁-60岁之间。

(五)教材选用。规范选用培训教材,以省统编培训教材和地方特色教材配套使用,也可以适当选用正规出版的相关培训教材。培训机构也可组织培训教师按照培训内容,编印通俗易懂、简明实用,适合农民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材,教材封面统一印制濉溪县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教材字样。务必确保一个产业一套资料,一个学员一套实用教材。每次培训必须要结合所讲知识要点、农事季节和管理环节给所有参训农民发放一张技术明白纸。

(六)培训内容。阳光工程培训内容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分类培训规范执行。

(七)培训方式。因地因时制宜,分类办班,组织教师集中授课。原则上每班(期)集中授课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各类培训都要在开展理论知识培训的同时,安排学员到实训基地实习,并进行现场讲解与指导。每期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安排参训农民进行考试,有条件的鼓励进行现场测试,鼓励引导参训农民接受职业技能鉴定,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八)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要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结业时要组织学员填写《阳光工程参训满意度调查表》(附件4)。

(九)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为4天。按照我县20XX年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计划安排,20XX年9月底培训任务全面完成,11月初进行检查验收,11月底完成年度总结报告。

四、培训管理

(一)实行目标责任合同制度

为确保项目实施,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培训机构与聘请的培训教师签订工作合同书。培训机构也可与培训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开展培训,法人对培训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立项目实施公示制度

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及有关培训政策,公布举报电话:05616082419;

(三)坚持开班报告制度。

培训机构每期培训班开班,必须向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提出开班申请(包含开班时间、地点、专业、人数、完成时间、授课教师等),上报当期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开展培训。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安排有关人员上好第一堂课,逐班次宣讲阳光工程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有关要求;会同财政部门人员核实学员身份、参训人数等情况,并做好开班情况记录。

(四)建立台帐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要建立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台帐(见附件5、附件6),记录培训时间(天数)、从事产业、培训专业、学员个人信息和学员签字等。建立学员签到制度,由学员本人签名,阳光工程培训每天签到一次。

(五)建立培训进度报告制度

培训实行月报告制度。培训机构按培训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培训办班情况(办班次数、天数、培训人数等情况)和培训资金支出情况,县项目办公室汇总后通过阳光工程监管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上月培训进展情况,定期公布培训任务完成进度。

(六)建立100%电话回访制度

各培训机构上报培训台帐前,要做好培训学员的电话回访工作,建立电话回访记录表(见附件7),确保培训学员的真实性。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根据培训机构上报的培训台账,对已培训学员进行100%电话回访,并做好学员的核定确认工作,不符合培训要求的,全部删除。

(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资质培训档案和补助资金使用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项目总结验收材料、公开发表的宣传材料及需要归档的其他文字材料等。同时,建立学员电子影像资料,每个培训班次留下开班、结业等培训过程全员覆盖电子影像资料,保证所有学员有电子影像备查。做到档案资料完整,文字和影像资料清晰,案卷规范整齐。具体见(附件12)

(八)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后,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局依据批复的培训方案、签订的培训合同,采取查看培训台账、档案资料和财务凭证、电话回访等方式,逐期(班)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合格的出具检查验收报告,培训机构凭检查验收报告和培训台帐按项目资金支出渠道的要求到县财政部门拨付余款。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合同制、培训机构法人负责制及管培分离、项目公示、台账管理、月度报告、资金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验收、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重点落实第一堂课及100%电话回访要求,推动培训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构建培训体系。一是发挥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作用。鼓励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发挥科技推广前沿阵地的作用,牢牢把握市场和效益这个主题,从主导产业、农民家庭重点经营项目和农民实际需求入手,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发挥县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充分利用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三是发挥社会各方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县职教中心、农业部门的资源开展农民培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府激励机制,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社会教育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新型农民培训。

(三)加强培训能力建设。一是严格基地认定。切实按照基地认定条件,面向社会择优认定培训基地,确保认定的培训基地具备资质要求以及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实习实训基地等培训条件。二是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机构要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等联办、合办培训,构建农民培训实训实践基地。三是强化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建立充实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实现优质培训师资资源共享,保证培训师资质量。建立以省统编教材、地方特色教材相配套的教材使用和管理机制,保证培训教材质量。

(四)强化项目监管。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随时进行培训过程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根据审定的培训计划和内容,随时电话回访、进村入户走访农民,系统评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农民技能掌握情况和农民培训后满意程度等;年度内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将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3次以上的全面督查,重点监督培训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对不合格的,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单位,取消继续实施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资金管理办法》(皖农科[20XX]58号),培训任务下达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按50%比例预拨培训机构补助资金(阳光工程培训人均约为650元),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严格项目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全额拨付项目资金。培训机构必须建立资金使用明细账,规范使用资金,足额用于培训,保障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六)创新培训模式。积极推行多样化培训模式。一是校企联合培训模式,根据企业对职业岗位的技术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二是校社联合培训模式,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技协等组织,解决农户在实际生产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三是现场推广模式,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鱼塘圈舍指导服务,组织生产大户、示范户对左邻右舍现身说法,示范引导。四是现代远程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通过举办农情报道、科普专栏和咨询热线、农技110等,大范围开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科学技术、生产经营信息等培训服务,提高培训效率。

(七)做好总结宣传。重视加强新形势下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切实做好月度统计和总结报送工作,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在淮北日报、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推出农民培训的一些标志性活动专题,注重对典型经验和培训成效的推广和宣传,通过多途径、广覆盖、高频率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新型农民培训良好氛围。


篇三: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农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的要求,根据我县畜牧产业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今年畜牧产业发展和畜牧项目实施,以实现提升农业劳动者素质和技能为培训目标,云阳县畜牧兽医局拟举办畜禽养殖员职业技能及肉羊驱虫补饲、仔猪早期诱食专项技术的阳光培训,并制定年度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为目标,切实转变农牧业科技培训方式,集中优势力量,逐步形成农牧业科技培训长期、高效、规范的运行模式和培训机制。加强对管理者、生产者和科技服务人员的农牧业科技培训实施力度,全面提高畜牧从业人员的农牧业科技素质,为我县现代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让参训人员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理论和政策法规,掌握现代畜牧业新技术、新知识,更好地发挥推广技术、促进生产、传播畜牧业科技知识的作用,着力提高参训学员的畜禽养殖技术水平,促进畜牧业向圈舍标准化、养殖设施化、品种良种化、管理规范化、防疫程序化方向发展,推动畜牧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培训对象、任务与时间

20XX年度阳光工程培训受训学员选择年龄在16-55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云阳县猪牛羊发展重点乡镇的农民技术骨干,共计850名。20XX年我县畜牧业阳光工程分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

农业职业技能的培训对象:一是畜牧生产服务人员即畜禽养殖员100名;二是针对云阳县4个市级畜牧专业合作社培训社员150名;其中:云阳县农坝镇富农山羊专业合作社50名、云阳县宏发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0名、云阳县农坝镇富农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40名、云阳县爱华养殖专业合作社30名。

农业(畜牧)职业技能培训250人,分为4期6个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为4天,每天净培训时间不少于6小时。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的主要对象是从事畜禽养殖的从业人员。农业专项技术培训600人,主要是对广大畜禽养殖户进行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以主推品种、配套养殖技术、侧重肉羊驱虫补饲技术、仔猪早期诱食技术为主要培训内容。采用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集中培训方式,每班培训2次。全部培训任务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

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以国家畜牧产业政策法规、现代畜牧业发展和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等畜牧业新知识、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学养畜技术水平和解决畜牧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培训机构与师资队伍

根据《重庆市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中对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的要求,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确定云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为云阳县20XX年度(畜牧业)阳光工程培训机构。

云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是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具有雄厚的教学师资力量,现有职工17人,其中有研究生4人、大学学历7人、专科学历8人;现有高级畜牧师3人、中级畜牧师6人。畜牧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全县畜牧技术的推广和实施,熟悉全县各乡镇的畜牧养殖业的发展特点,又有乡镇畜牧兽医站配合,可以根据各乡镇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畜牧技术培训,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五、教学班设置与教学安排

(一)20XX年畜牧业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拟在双江街道、农坝镇、票草镇、路阳镇---共四期设置教学班6个,合计培训250人。

(二)20XX年畜牧业阳光工程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拟在票草镇、双龙镇、南溪镇、清水乡、水口镇、高阳镇6个乡镇12个村开展肉羊驱虫与补饲和仔猪早期诱食专项技术培训,培训以村为单位,每村培训农民不少于50人,培训时间累计1-2天,全年不少于2次,根据农时季节分段培训,培训方式以面对面、手把手现场示范指导为主。

六、培训方式与方法

集中培训与现场观摩二位一体,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员讨论相结合,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研讨交流、现场教学、实际操作等多环节教学法,坚持集中统一培训与现场实习指导,确保教学质量。

七、培训考核与发证及档案管理

学员需参加全程各环节教学活动,遵守校级班规,按规定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可获得由重庆市农委统一印制的培训结业证书。积极开展农业(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市里对阳光培训的职业技能鉴定不低于受训学员10%的要求,我局今年对生猪人工授精员培训开展技术鉴定,其鉴定量为25人以上。

档案是阳光工程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是阳光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对培训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做到阳光工程培训各个环节的资料完整齐全,各任课教师要有教学日志,每个教学班的班长要负责写班志,并将这两份材料放入档案中。

八、培训资金的使用

中央财政对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600元/人,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补贴资金为150元/人,2013年我局有农业职业技能受训学员250人,农业专项技术受训学员600人,2013年云阳县畜牧业阳光工程培训合计补贴资金240000元。计划用于学员教材及资料费等27500元,学员组织费用37000元,学员食宿(补贴)费用108000元,教师授课费用及食宿费30000元,油料费20000元,培训档案、审计及杂支费用15000元,学员技能鉴定费2500元。

九、阳光工程培训保障措施

培训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和接受监督,严格按照《重庆市2013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的要求,将阳光工程培训经费用于用于:学员食宿及误工补助费、教室租金、教务杂支费、教材费、证书费、教师讲课费及食宿费、档案制作费、培训所需的交通费等开支等方面的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账专户、实行财政报账制。

根据渝农发〔20XX〕149号阳光工程培训要求,建立建全六项制度,严格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监管:

(一)公示制度

将我局2013年度承担的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挂在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网站,向全县公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通过全县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广泛宣传,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培训。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台帐登记制度

按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台账建立每期培训班的培训台帐和按回收数量超过学员数量50%的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学员和班主任老师分别签名,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作为检查验收培训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监督形式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实行二堂课监督制度,上好开班第一堂课,到班上核实学员身份,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中间抽查一堂课,主要了解学员变动情况及受训农民对培训的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整改。要在认真执行二堂课制度的基础上,一式两份填写阳光工程培训二堂课登记表,一份带回阳光培训归档,一份交培训机构与该班其他培训档案一并归档备查。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有村领导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领导签批单,每个培训班要有开办和结业的合影照片,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做到双重监督。

(四)信息报送制度

每月10日前,培训机构要完成各地培训信息的审核工作,随时报送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7月份31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年底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培训机构在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报送。

(五)检查验收制度

云阳县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阳光工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利用阳光工程监管系统,通过网络、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培训项目规范实施。阳光工程检查小组要对各班次进行检查验收,并检查培训档案,核实培训台账,对受训学员进行不少于5%的人数进行面对面抽查,不少于10%的人数进行电话抽查,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

(六)总结报告制度

阳光培训完成培训后,及时提交正式的工作总结,并请县级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向市农委上交一份审计报告原件。

十、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2013年阳光工程新的培训内容和工作需要,为加强对阳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云阳县畜牧兽医局阳光工程检查验收小组,由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谢光明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周祚平和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助理兽医师万向具体负责阳光培训工作。

云阳县畜牧兽医局阳光培训监督举报电话:55160034。


篇四: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

(农科教发[20XX]4号)精神,特制定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对象,以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定单培训、定性培养、定向输出,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劳务产业开发。

二、目标任务

1、培训任务。全省计划完成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16万人,使每个受训农民熟练掌握一项非农产业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2、转移输出。通过采取定单、定向、定点培训方式,实行培训与转移输出互动,完成转移输出人数12.8万人以上,确保转移输出率达到80%以上。

3、实施时间。20XX年度。

三、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或新增劳动力。

2、培训工种。根据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征及职教资源,以家政服务、餐厅服务、酒店服务、电子操作、电动缝纫、建筑、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保安、烹饪、物业管理等市场需求量大的职业(工种)为主。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能力板块结合的培训模式,实行全脱产式培训。

3、培训时间。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业和不同工种,以短期技能培训为主,培训时间以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和就业岗位要求为依据,具体培训时间为1590天。

4、培训任务。20XX年我省阳光工程项目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农业人口大县、省政府命名的劳务开发基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大县,以及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全省确定阳光工程项目示范县20个,每县培训任务8000人。项目县名单、培训任务见《20XX年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表》(附件1)。项目县培训单位、培训岗位和培训人数见《四川省20XX年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分解汇总表》(附件2)。

5、培训基地。按照《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要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全省20个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共认定培训基地103个,其中农业系统20个,教育系统61个,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12个,建设系统2个,科技系统1个,其他系统7个。分性质看,公办教育培训机构80个,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3个。培训规模28万人,输出规模23万人。培训基地认定情况见《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汇总表》(附件3)。

根据《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行培训项目招标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制定阳光工程项目招标办法,面向被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招标,择优确定培训单位,下达培训任务。全省20个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通过严格招标,共确定培训单位89个,其中农业系统20个,开设培训岗位149个,承担培训任务78250人;教育系统49个,开设培训岗位267个,承担培训任务60350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11个,开设培训岗位72个,承担培训任务12800人;建设系统1个,开设培训岗位1个,承担培训任务1500人;科技系统1个,开设培训岗位1个,承担培训任务200人;其他系统7个,开设培训岗位16个,承担培训任务6900人。

6、教学计划。培训单位根据培训任务、工种、培训时间等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教学实施计划,并报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备案。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汇总各培训单位教学实施计划,编制全县综合性的教学计划,培训单位按综合性教学计划实施。

7、培训经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行政府财政资金补助与农民个人分担相结合。中央补助培训资金16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培训资金1500万元。市、县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安排补助资金。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了专门的阳光工程项目工作经费。

8、考核发证。学员培训结束后,由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凡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培训单位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证书。

四、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管理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省级成立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参加的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在省农业厅设立了阳光工程办公室。各市、州和20个项目实施县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阳光工程指导小组,设立阳光工程办公室。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确保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2、健全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根据《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规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阳光工程公示制度、培训券发放制度、培训台帐和转移台帐制度、项目季度报告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监管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扶持制度。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考核机制,实行阳光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与20个项目县人民政府,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与乡镇和培训单位层层签订培训任务合同书,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

3、强化监管,提高培训转移实效。切实加强对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管。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足额补助到农民个人;重点监督培训任务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重点监督项目法人,确保责任落实;重点监督项目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落实。省和地方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采取暗访等方式,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县实行曝光和通报;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的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实行项目季度报告制度,了解督促培训进度;通过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公布各地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培训任务、转移输出人数和学员转移输出地点,由社会广泛监督。

4、营造声势,加大舆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板报、专栏、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培训工作的重视,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在中央、省和地方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报送培训动态和经验材料。编发阳光工程培训简报,积极指导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5、培育品牌,提高输出组织化程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在带动劳务输出方面的示范效应,重点培育川妹子、川厨、川建工、川技工等一批有影响的劳务品牌。各级政府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转移输出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地方政府搭建劳务输出平台,实现集团化和有序化输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确保培训人员转移输出,强化培训机构在转移输出方面的主体职责,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和职业介绍机构、用工单位、劳动力市场、劳务经纪人的对接,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做到招生一批、培训一批、转移一批、安置一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大做强劳务开发产业。


篇五: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20XX〕148号)和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委《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成农办〔20XX〕1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在省委、省政府新增100亿粮食生产能力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下,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开展短期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创业培训,加快培育专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劳动者队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目标任务

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川农业〔20XX〕148号)文件安排,金堂县20XX年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2390人,其中:农民创业培训40人,部、省统一规范专业2350人。我县培训专业为:病虫专业防治员、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员、农村经纪人、乡村旅游服务员、蔬菜园艺工、果桑茶园艺工、农产品贮藏加工和流通企业技术工、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农民信息员、农民创业共十四个专业。

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根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XX2015年)》要求,对今年涉及食品安全的阳光工程培训专业,要加入相关法律法规、生产标准、科学知识、行业道德伦理等内容。辅助开展农业政策法规、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科学常识、艾滋病防治、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党员党性培养、农村青年和妇女发展等农业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培训基地

20XX年金堂县阳光工程基地认定,依照省农业厅《关于20XX年四川省阳光工程培训机构认定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主申报、择优认定的原则,经专家组评审和报省、市阳光办审核认定为以下四家培训单位: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四川省金堂县分校、金堂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成都市金锦农业科技中心、金堂县金翼计算机学校。

四、培训专业及任务分解

1、金堂县农广校培训专业任务为:病虫专业防治员200人;畜禽繁殖员50人;畜禽养殖员10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0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100人;农村经纪人100人;乡村旅游服务员50人;农民创业40人,共740人。

2、成都市金锦农业科技中心培训专业及任务为:蔬菜园艺工250人;果桑茶园艺工250人;农产品贮藏加工和流通企业技术工450人,共950人。

3、金堂县金翼计算机学校培训农民信息员500人。

4、金堂县农机校培训农机操作员100人;农机维修员100人,共200人。

五、资金补助标准及培训时间

20XX年全省阳光工程资金补助按农民创业培训人均补助2500元,其它培训人均补助392元标准下达。按照省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不同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成本的差异,实行差别补助。其中:农民创业培训20天,补助2500元/人;病虫专业防治员、农民信息员培训7天,补助402元/人;蔬菜园艺工、果桑茶园艺工、农产品贮藏加工和流通企业技术工培训7天,补助392元/人;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员、农村经纪人、乡村旅游服务员、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等培训7天,补助382元/人。

培训方式按照农业农村不同生产、服务、管理环节对农民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指导,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培训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教材、编印资料、聘请教师、教学耗材、培训、实训场租费、学员生活补助、考察费、交通费、组织宣传费、培训证书等开支。

各培训机构要建立阳光工程专帐,做到专款专用。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按省、市要求安排落实阳光工程项目配套工作经费。

六、做好培训实施工作

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实施,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分类、分专业制定和发布的相应培训规范进行。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内容,保证受训学员人手一本编印规范、内容系统、表述通俗、适宜农民的培训教材。各培训单位在接到培训任务下达后,尽快编制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和实训工作,各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学员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试(笔试和实践操作考试),并由培训单位发放全省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各培训班次要指定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要通过学员选举方式,选出班长或小组长,加强学员间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整个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七、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制度

1、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县阳光办通过相关网站和媒体向农民公布承担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机构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政府补贴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培训机构要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0天内,将该班培训学员相关信息录入到项目监管系统,并报县阳光办。20XX年12月1日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3、实行台帐登记制度。各培训机构要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培训台账。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师和培训学员分别签名,报县阳光办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的培训台账由培训机构保存备查,培训单位法人代表对台帐真实性负责。

4、检查验收制度。各培训班开班时,县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应派人到班讲解阳光工程政策、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培训结束后,要按照培训规范逐班次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除整改外,对相关责任人和机构要进行严肃处理。检查验收内容依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川农业〔20XX〕148号)文件执行。

八、相关要求

1、创新培训形式。各培训单位要结合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采用工学交替、分段学习、强化实践、跟踪指导等形式将培训落到实处。

2、充实培训内容。各教学班在开展技能培训同时,辅助开展农业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学时。

3、实行动态管理。对培训进展慢、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不高、教学班结束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培训单位,要及时调整培训任务。

4、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其他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阳光工程、宣传党和国家惠农政策。

5、加强档案管理。要分专业以教学班为单位组卷建档,内容包括:开班申请、教学计划、台帐、考勤表、培训券、试卷、测试成绩、检查验收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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