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点内容
根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确定公益广告宣传的重点内容是:围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旅游、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节俭养德等十大选题。
二、主要任务
各级各类媒体媒介是公益广告宣传的主渠道,各公共场所,各级各部门室内、楼外、院落等地点是公益广告宣传的主阵地,各新兴媒体、户外媒体是公益广告宣传的新载体。
1、报纸媒体:《**晚报·**晨刊》按每期一个1/4版计,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3个整版。
责任单位:县新闻中心
2、广播媒体:县电台每天播出6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至少3次。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3、电视媒体:县电视台两个频道每天播出8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2次;《**新闻》前后等重点时段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4、网络媒体:“中国·**”门户网站、**宣传网、**文明网、**论坛等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网宣办
5、社会媒介:
(1)汽车站要在大厅、楼道、走廊等显要位置设置公益广告,总数不少于10块;每个公交站点要拿出三分之一的广告位用于公益宣传;出租车、公交车内广告位、车载电视要刊播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户外大型广告牌、高架、跨街龙门架制作刊播广告时,公益广告不得少于总数的20%,立柱式双面广告牌其中一面为公益广告,立柱式三面广告牌其中一面为公益广告,全年刊播;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要求公益广告播放的频次每分钟显示一组公益广告(依次播放文明创建、核心价值观、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等),每个宣传画面显示2秒。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建筑工地围档刊播广告时,公益广告不得少于总数的30%,破损的公益广告要及时更换。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重点局、县城管局、各乡镇(开发园区)
(4)影剧院、旅游景点等场所要在适当位置设置公益广告,特别是景区门口或景区显著位置设有文明旅游宣传告示牌。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
(5)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外墙体和醒目位置设置公益广告,设置时不少于广告总量的20%;酒店、小餐馆等场所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文明餐桌公约和倡导节约的公益广告宣传画,在餐桌上放置以“不剩饭、不剩菜”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
(6)窗口服务行业的服务窗口、服务大厅要在显要位置设置公益广告牌和“遵德守礼”提示牌;电子显示屏要刊播公益广告,内容不少于30%。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文行办)、各窗口服务行业主管部门
(7)城区各居民小区、楼院要在楼道口、小街巷、停车场、公共绿地、道路两侧设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在显著位置张贴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责任单位:店埠镇、经开区、县房管局
(8)县城现有的路牌、人行道护栏广告牌要有核心价值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保护未成年人和文明创建等公益广告宣传;广场、公园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并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学校要在办公楼、教学楼走廊、楼梯口中、校内宣传栏等场所有“遵德守礼”提示牌和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志愿服务、保护未成年人、创建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0)县火车站公益广告由县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同时,根据县委主要领导的要求,还要在县城出入口、主城区范围内设置8—10块大型公益广告牌。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6、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单位要在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盥洗室等场所张贴文明提示语;在电梯、楼道、走廊等场所悬挂张贴公益广告宣传牌;有独立院落或居民小区的单位要把公益广告作为宣传栏、文化墙的主要展示内容,版面不得少于30%;有服务窗口、服务大厅的单位要在显要位置悬挂张贴公益广告宣传牌;有内部餐厅的要在餐厅张贴或悬挂倡导节约的公益广告宣传画,在餐桌放置以“不剩饭、不剩菜”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另外,长临河镇、撮镇镇、经开区等几个重点乡镇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中英文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单位
以上媒介刊播公益广告的时间均为全年。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工作机制。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负责全县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各项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县文广新局、县新闻中心、县文联等部门创作公益广告;负责每季度汇总县直部门、县级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各级各部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时,广告小样要送交县文明办审核。
2、严格责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负责制定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公益广告制作刊播计划;组织报审公益广告通稿,制定集中刊播方案。各类媒体的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和经营者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刊播公益广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到实处。
3、强化监督考核。县文明办对全县“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展播进行指导协调和考评,积极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制作、发布评比活动,倡导企事业单位、机关、媒体、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益广告宣传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公益广告刊播任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县文明办年底对刊播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考评体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大服务”工作的决定》、《中共**市委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兴我池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要求以及全市招商引资暨园区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抓招商、抓园区、抓工业的工作部署,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第一方略、把搞好服务作为第一责任,切实发挥质量技术监督职能作用,促进我市奋力崛起、实现跨越,现就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三大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做好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企活动。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不断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质量兴市工作机制,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促进全市质量总体水平的稳步提高。开展质量普查,建立质量档案,跟踪企业质量状况,对市重点企业和支柱产业的质量状况做好定期分析,为政府了解质量信息、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加强质量法律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法制意识,扎实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引导企业自律,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全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大名牌产品培育力度,完善名牌扶持机制,提高企业创牌积极性,鼓励企业更多更高层次创牌,以品牌扩大影响,以品牌拓展市场,提升名牌产品集聚效应。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育发展2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或国家免检产品,20-30个省名牌产品,80个市质量优秀产品。进一步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要加大名牌争创扶持力度,对争创名牌和免检产品的企业在制定培育计划、改进和提高企业基础工作、以及申报过程中给予全程指导,全力帮助企业实现创建目标,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
三是切实服务“三农”。认真落实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签署的《备忘录》各项任务,以推进农业标准化、产业化为抓手,加快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及时更新维护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数据库。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立10个左右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场占有率和出口创汇能力。切实做好《沪皖食用农产品互认协议》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扩大我市农产品市场,提高农民收入。
四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技术机构改革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技术机构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逐步建立完善满足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检测检验体系,成为“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主体。抓住我市建设全国最大的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的机遇,运用各种方式,寻求政府支持,吸纳社会资源,全力以赴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为促进我市非金属矿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认真实施企业素质基础工程,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一是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引导和帮助企业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产品检验体系和计量控制体系等基础性工作,严格把好生产控制的各个环节。积极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有重点引导、培养质量优秀企业争创一流,扶持1家企业争创国家质量奖,3-5家企业创省质量管理奖。全市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出口企业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力促全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是做好质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认真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参与涉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提前做好有关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制度管理等项目审批的预审工作。积极协助企业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帮助企业了解国家相关产业发展动态,尽力为企业提供有效帮助。广泛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培训,努力增强企业的质量法制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小企业实行重点帮扶、全程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质监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和咨询服务网络,直接联系,定期走访,及时提供有效、方便、快捷的服务。在企业建厂时从质量角度帮助其理清思路,在企业试产期间为其解决具体的质量问题,在企业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时帮助查找原因,充分运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积极组织专家进厂房、下车间,实行对口服务、跟踪服务,努力为企业解决生产设计、质量控制等过程中遇到的发展“瓶颈”和难题,帮助企业实现创业目标,积极推进“全民创业”。
四是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与企业联合打假工作机制,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与重点企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信息交流机制。扎实开展企业维权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本部门优势,在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质量纠纷等困难时,给予协调与帮助,尤其要为企业争取上级和外省市质监系统的理解与支持,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的意见第2页
好的市场环境。五是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牢固确立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注重理性化执法、人性化管理,实行“检查预告、处罚备案,罚教并举、同步帮扶,案结回访、跟踪服务”,发现企业有违规苗头,及时发出“预警告知”;对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对社会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违规企业,主动上门为其“把脉会诊”,查找原因,真心实意地帮扶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定期回访,主动帮助和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进一步改进执法监督行为,对系统内的监督检查活动尽量实行联合检查,控制对企业检查的次数,决不允许干扰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一是强化监管措施,切实维护“两大安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年活动,严格做好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区域性制假售假和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网络,建立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安全监察机构监管责任,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消除盲点盲区,防止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深入开展打假治劣,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切实做到对制假行为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重点加大对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事关国计民生产品的监管力度,对故意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和造假黑窝点,坚决予以查处,尤其要加大对假冒我市企业名优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开展集中整治;紧紧围绕集贸市场、成品油市场和粮、油、棉收购市场的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缺斤少两、商业欺诈的违法行为;紧紧围绕重要节日、重点区域,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整治,确保人民消费安全。
四、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要把各项质监工作职能、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投诉渠道、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等,通过网站、办事指南或相关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方便用户和企业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规范服务行为。实行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赔偿制、企业需要无假日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物价、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决不允许把管理和收费挂钩,凡是不应该收费的一分钱不收,应该收费的按规定的下限收取。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都要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杜绝两头受理。在法人组织机构代码、IC卡以及其他发办证工作中,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对工业园区、开发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等采取预约上门集中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尽可能为企业提供便利。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行业自律。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继续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执行质量技术监督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质量跟踪督查制度,严格实行国家总局“五公开”、“十不准”和省局“八个严禁”的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办事。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开展文明服务。进一步强化按规矩办事的理念和“首问负责制”,在服务工作中自觉做到“八不”,即:不让法律法规政策在手中截留,不让工作差错在手中发生,不让时间在手中浪费,不让企业发展的愿望受到冷遇,不拖该办的事,不等能办的事,不推难办的事,不依赖其他部门上门协调办事。大力倡导优质服务、文明服务、热情服务,对上门办事的用户和企业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待客、一声“走好”送别。要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成果,注意倾听和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持续改进全市质监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达到政府、企业、群众“三满意”的要求。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三大服务”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牢固确立服务发展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省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大服务”工作的决定》精神的学习贯彻,从讲政治、讲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牢固树立“发展第一的大局观、创业至上的环境观、强化服务的职能观”的要求,把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能和技术优势,为百姓创业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发展提供质量引导,为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局“三大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科,各县局、分局都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要共同抓,确保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三大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各县局、分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汇报开展工作情况,取得支持;要密切与当地纠风办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形成合力,使服务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市局将各单位开展服务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强力推动。要重点对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职责,执法裁量权是否规范,落实便民措施和服务规范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等问题进行效能监察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针对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挖掘深层次矛盾。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实施专项督查,根据不同情况下达督办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各单位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和顶风违纪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
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和我局党政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新机遇,解决新矛盾,使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让老典型在经济转型这一新的历史时期再做新贡献。党委决定,在全局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要求
以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和局党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快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为主题,以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学习、查摆、整改为主要形式,组织全局干部群众谈机遇、学先进、找差距、站排头。使全局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争先意识、勤奋意识、创新意识、机遇意识和开放意识,坚决破除畏难发愁、无所作为的思想、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的思想、怕苦怕累、怕担风险的懒惰思想。解决肯干、会干、干好的问题,提高工作和发展的水平。通过讨论,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党委和局的决策上来,统一到抢抓机遇、拼搏赶超、干事创业的行动上来,统一到促进各项工作大发展、快发展上来。
二、解决的重点问题
第一,坚决破除满足现状、低标准工作的落后思想,树立“站排头、创一流”的争先意识。克服一部分干部群众存在的满足现状,小进即喜、小富即安,不思进取,工作平平淡淡的倾向,坚持向高标准看齐,树立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激发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干则已,干就最好,永不满足、永不懈怠,努力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
第二,坚决破除懒惰等靠、贪图安逸的落后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勤劳意识。重点解决部分干部和职工群众等、靠、要和得过且过思想意识。使全局上下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心谋事、勤勉干事意识,做到眼勤、脑勤、手勤、脚勤,以勤劳换政绩,以实干求发展,加快经济转型的步伐。
第三,坚决破除因循守旧、怕担风险的落后的思想,树立大胆改革、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加快发展,敢字当头,实现转型。要大胆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探求新体制、新机制,用科学的方法解决新的矛盾。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都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敢于突破旧框框的束缚,敢于突破过去的经验和做法,善于用市场化运作的办法来推动项目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坚决破除反应迟钝、等待观望的落后思想,树立机敏迅速、乘势而上的机遇意识。抓住资源型城经济转型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商品林流转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超前谋划,奋力争取,只争朝夕。切实让机遇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动力,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果。
第五,坚决破除各自为战、自我封闭的落后思想,树立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开放意识。重点解决一些单位在发展经济上,一味追求独立作战,盲目排外拒外,不愿搞横向联合的问题;解决部分职工心胸狭窄,在产品销售上互相压价,在发展项目上只想当主角,不愿唱配角的问题。继续坚持小产品大产业,小生产大规模的发展战略,积极围绕主导产业建设生产基地,通过生产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千家的生产格局,最终实现区域化布局、基地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模式。
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上,重点要采取以下步骤。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9月1日至9月15日)。
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中共伊春市委关于加快经济转型的决定》和市委书记杨喜军同志在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学习党委书记冯玉胜同志、局长张泱同志在党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用两个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在统一思想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促进发展。形成全局上下总动员,同心协力抓转型的浓厚氛围。
二是宣传先进典型(9月16日至10月31日)要大力弘扬马永顺精神,注意培养选树一批争创一流的典型、开拓创新的典型、勤劳致富的典型、抢抓机遇的典型、敢闯敢试的典型和大发展、快发展的典型,用他们的模范行动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三是开展参观考察(9月17日至9月30日)
党委号召各部门和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局内外发展较好的单位参观考察,让广大干部实际感受一下外地改革开放、不断进取、大干快上的发展气息,从而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启迪思想,促进发展。参加学习考察的人员,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撰写调查报告,不少于5000字,上报党委办和宣传部。
四是组织查摆整改(10日至10月15日)
要组织干部群众围绕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结合外地经验和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摆本单位在思想观念、经济发展上的差距,大力倡导争先意识、勤劳意识、创新意识、机遇意识和开放意识,破除一切阻碍发展的陈规陋习和落后的思想观念。对查摆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计划
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第2页
和措施,加快整改的力度,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三、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氛围
宣传部门、群团组织和各基层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简报等宣传手段和板报、墙报、标语等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林业经济转型的重大意义、遵循原则、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形成全局上下总动员,同心协力抓转型的浓厚氛围。与大讨论活动的四个阶段相对应,整个宣传报道要做到:一是及时报道全局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精神,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群众学习讨论情况。二是开辟专栏,重点采访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社会各界代表,让领导干部谈思路、谈措施,让群众谈期望、谈建设。三是从领导干部的角度、企业的角度,分析具体问题,推出系列访谈,对影响和制约我局大发展、快发展的突出问题作揭示性报道。四是各部门和单位摆查出的突出问题及制定的发展措施,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四、是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要结合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带头学习文件,带头查摆差距,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发展项目,使先进性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党委宣传部门和各级党群组织,要把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妥善安排,认真组织,抓出成效,在全局迅速掀起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的热潮,为全局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和实现经济转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了加强对开展大讨论活动的领导,党委成立领导小组:(略)
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富民创业保驾护航 民营经济是草根经济、民本经济,同时,更是典型的环境经济、候鸟经济。自去年底以来,姜堰大地掀起了新一轮创业热源,高纪明书记在全市富民创业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振奋了人心,鼓足了士气。东风吹来满眼春,良好的环境使民营经济走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当前,我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呵护,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以环境的大改善促进民营经济的大发展。真正形成人人敢创业、个个创大业的良好氛围。 一、是打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抓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张旗鼓地宣传富民创业的先进典型,高举富民创业旗帜,鼓励各类人才解放思想,自主创业,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创业积极性,营造浓烈的创业氛围。面向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专题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以富为本、以富为能、以富为强”的创业观念。在企业中广泛开展“艰苦创业、诚信立业”活动,在机关开展“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活动,在群众中开展“创业有功,致富光荣”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上下齐动,左右联动的良好的互动创业新格局。 二是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我们要狠抓落实。有关行政执能部门,一要在“舍”字上做文章,正确处理好条块关系,割舍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坚持做到不与民争利。二要在“快”字上下功夫,能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能不能的费用坚决不收,能不处罚的坚决不处罚,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构筑绿色快捷通道。三要在“通”字上动脑筋,真正把执行政策的原则性和实际操作的灵活性相结合,切实达到高书记所提出的“四通”要求,即凡部门职责内该办的事,要速办“快通”,当工作运转不畅需要协调时,要及时“沟通”,在基层群众面临困难时,要积极“疏通”,对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事,要大胆“变通”。 三是打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加强政府管理创新步伐,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实现无障碍的自主创业、自主发展。一是着重围绕缓解融资、用地、供电等方面的瓶颈问题,高质量开展服务,放开市场、放宽政策、放活个人、放飞企业,打造加快发展的平台。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检查过多过滥的问题。三是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使一切守法、规范经营的企业能够顺利成长。四是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打造平安姜堰,真正使群众放心创业、放胆发展。 发展以富民为先,富民以创业为本。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共谋发展大计,共克发展难关,共同开辟出全民创业的新天地,为实现高书记提出的“数量、规模、贡献三年翻番”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我们深信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呵护下,广大民众富民创业的热情必将竞相迸发,全市上下创业的活力必将充分涌流,广大老百姓必能享受创业所带来的实惠,过上安定、和谐、富足的小康生活。
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确保社会救助制度有效实施,促进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规范、阳光透明、公平公正,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xx政〔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x政〔xx〕x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保基本、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工作方针,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为配套,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与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健全、标准科学、高效快捷、城乡统筹、衔接互补、区域均衡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依据户籍、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等基本条件,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居民家庭实施低保救助。按照我县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进一步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实施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加大分类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居民家庭申请、乡镇受理审核、县民政部门核对审批等工作程序进行办理;把好受理、审核、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听证(民主评议)、公示和监督关口;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健全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之间的衔接,确保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各乡镇应及时掌握辖区居民生活情况,主动及时为符合条件人员依法办理供养。有条件的社会福利院、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应设置专护区,优先保障政府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集中养护需求。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重病儿童生活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建立县、乡镇二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分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制定《x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灾后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及时诊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建立灾情评估制度,完善灾情统一发布机制;加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能力建设,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引导建立灾害保险机制。完善救灾资金分配和管理制度,确保公平、公正、透明,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委、县市监局、县地震办、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体、困难家庭严重精神病患者及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合理确定救助比例和封顶线,进一步减轻重病患者家庭的负担。加大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投入,确保医疗救助需要。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困难居民应保尽保。民政部门要会同卫计、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给予应急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县卫计、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困难家庭中的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开展医疗救治和医疗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并完善教育救助体系。完善在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就学资助政策体系。要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教育救助对象,采取减免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伙食费、住宿费、课外教育活动费,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保障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对在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残疾学生,是寄宿生的,给予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在本县公办或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本县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残疾人家庭儿童、烈士子女、重大疾病以及因灾难等原因导致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对在本县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在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残疾学生、孤儿等优先,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孤儿可以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书本费。对在本县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在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落实住房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制度,通过实物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救助。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管养机制,明确准入条件和保障标准,优化办事程序。民政、扶贫、残联、住建、财政、公安部门要逐步健全申请审核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依法做好申请对象的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审核工作。完善轮候制度,对城镇住房救助对象,即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要优先安排解决,依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重点资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安全住房要求,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深入推进就业救助。鼓励就业救助对象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扶持。利用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社区和社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为就业救助对象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岗位和政策援助等服务。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通过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确保该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逐步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建立稳定的临时救助资金渠道和临时应急救助快速响应机制。加强救助网络建设,健全完善救助管理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和常态化联动巡查机制,及时掌握本辖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加强监管、早期预防和干预,根据其意愿实施有效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制度合力,消除救助盲区。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县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和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救助受理、认定、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村(居)委会要协助做好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公示监督等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慈善公益组织和团体要积极做好相关社会救助工作。
(二)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站为依托,统一受理和转办救助申请。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性服务平台,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建立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协同办理机制,制定转办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时限,落实部门责任实现快速分办处置,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救助申请。
(三)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立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部门救助信息共享机制。
(四)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准确、高效、公正。
(五)建立社会救助档案分级负责制。将城乡救助档案纳入救助工作内容,做到救助档案工作与救助工作同步布置、检查、验收,确保城乡救助档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救助档案应做到“一全、二分、三有、五定、六统一”的档案管理标准。
(六)建立救助对象定期复核制度。城市“三无”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困难家庭,应当每年复核一次。家庭经济状况和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救助家庭,应当每半年复核一次。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救助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配合县民政局进行定期复核。
(七)建立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制度。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村(居)委会或乡镇按审批程序,及时为其办理提高、降低或者取消社会救助的变更手续,并在其救助档案中进行相应登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议事、协商、决策作用,统筹做好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研究解决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共享等问题,共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社会救助工作负总责,应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镇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居)委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队伍建设。逐步改变城乡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性弱、待遇低、工作难度高的局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的方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同时,要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保障工作场所、条件和待遇,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大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有效落实。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委、县卫计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县政府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要公开救助条件、标准、程序以及受助对象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社会救助阳光透明、公平公正、依法规范。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欢迎阅读范文网《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方案》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策划方案的优质专题,请访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保的方案!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