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内容显示中学习科学发展观的体会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全面回顾和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党的光辉历程,就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今后五年以及到2020年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新观点、新举措,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续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第一次将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党章,进一步确立了科学发展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丰富了党的理论宝库。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的公务员,如何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谈点个人的体会。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我们要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清醒地认识到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以永不满足、永不懈怠、永远进取、敢为人先的精神状态,把握每一个机遇,做好每一件事情,用发展的眼光对待任何事情。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十七大报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进一步动员部署,对于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科学发展的本质是和谐发展,和谐的本质是人与人的和谐。如何建设和谐社会,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就是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单位,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单位与职工的共同成长。职工是单位的主人,是具体工作者和执行者,是单位的第一资源。要坚持“人人可成才,成绩论英才”的人才理念,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发展人,尽可能为职工提供学习、培训、提升的机会,为职工实现自我价值搭建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平台,真正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担子”。人与人的和谐,其根本是利益的和谐,三、科学发展的内涵要求是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创新发展党的十七大向世人宣告了我国科学发展的决心,强调可持续发展,强调社会责任,强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同步增长,实现单位与社会、单位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创新发展是国家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单位发展的必由之路。创新发展首先要创新观念。实现科学发展,思维创新是前提,机制创新是关键,管理创新是基础,科技创新是保证,文化创新是根本。要不断创新发展观念,自己会在实际工作中,以培养创新型团队为主线、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抓手,依靠创新促进发展质量的再提升。创新发展就要按经济规律办事,要按科学规律办事。今后,我们要在开拓创新以及工作等方面,按科学发展的要求来进行合理的、科学的规划,清晰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完善具体工作措施,通过创新发展、多元发展,迈出发展新步伐。 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推进物价工作的创新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提高物价人员素质这个关键环节。人才是根本,也是推动物价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把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作为物价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大计。一是要搞好超前培养。要瞄准未来发展的需要,搞好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设计,努力造就一批与现代科技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要通过鼓励自学与送学深造相结合、岗位练兵与岗位交流相结合、学术交流与参观见学相结合等形式,培养一批懂专业、会管理、具有超前思维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二是要突出创新能力的培养。创新是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要实现物价事业的跨越式发展,需要一大批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作支撑。为此,要下大力提高物价人员的创新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培养他们科学的思维方法,强化创新意识和超前的预见能力,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探索物价工作的新特点、摸索新规律、提出新思想和创新的的工作方法,不断推进物价工作的创新发展。三是要为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对人才来说,事业就是感召力、环境就是吸引力、服务就是向心力和凝聚力。要想出人才,就必须为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
通过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我认识到其出台和实施对进一步加强行政纪律惩戒工作,严肃行政纪律,督促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经过认真学习研究,我总结出以下心得。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由于缺乏相应的行政纪律惩戒规定,使得一些违背公务员职责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严重影响了行政纪律惩戒作用的发挥。因此,很有必要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规范行政纪律惩戒工作的行政法规。
1、颁布实施《处分条例》,是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为依法开展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提供了法律依据。
2、颁布实施《处分条例》,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公务员队伍的纪律是否严明,行为是否规范,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所以,必须对公务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
3、颁布实施《处分条例》,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规范行政权力,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建设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规范、高效地行使行政权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特征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该条例是以宪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系统、全面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其特征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处分条例》系统总结了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历史经验和科学实践,充分吸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在处分的种类、权限和程序等方面都继承了已有规定。同时,《处分条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纪律惩戒内容等方面也进行了许多创新。
二是体现了教育与惩处的统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教育是根本,惩处是保障。为体现重预防、重教育、重挽救的方针,《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对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等;同时,《处分条例》还规定对有隐匿、伪造、销毁证据,包庇同案人员等情形的公务员,应当从重处分。
三是体现了原则性与操作性的统一。《处分条例》既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中最基本的内容做了原则规定,又对违纪行为定性量纪的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力求做到原则概括,简略精当,符合实际,便于执行。《处分条例》明确了给予公务员处分应坚持的依法实施原则,公正、公平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错责相适应原则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原则。《处分条例》还对每种违纪行为,都规定了明确的量纪幅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四是体现了严格管理与保障合法权益的统一。为严格管理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处分条例》加大了对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改变了以往对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公务员有的仍留在机关继续工作的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处分条例》还规定了不服处分申诉的提出、受理、处理,以及受处分影响的期限和解除处分等,为维护受处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种类
该条例以列举与归纳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机关公务员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应当给予处分的主要违纪违法行为明确了八类行为:
一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如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罢工,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等行为;
二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违反议事规则,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拒不执行交流决定、回避制度,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的判决、裁定、决定等行为;
三是违反职责纪律的行为。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反职责纪律的行为;
四是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贪污、索贿、受贿、行贿、挪用公款、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行为;
五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如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等;
六是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行为。如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失密泄密、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违法摊派、非法拘禁等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是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行为,虐待家庭成员,包养情人等行为;
八是违反社会管理次序的行为。组织迷信活动,参与黄赌毒活动等违法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其中,对参与赌博、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在工作时间赌博、挪用公款赌博,以及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等行为,都作了明确、具体的界定。
四、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收获
《处分条例》既可看作是有关法律的实施细则,更可以看成是套在公务员头上的一个紧箍咒。这个紧箍咒,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来说是一个安全网;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来说就会显示威力。通过学习,要进一步提高对《处分条例》的认识。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要根据《处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处分条例》、在正确运用《处分条例》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在《条例》之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要树立责任意识。每一位同志,都肩负着国家的重托,无论在什么岗位,所负责的工作都是整体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加强责任观念,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无愧于自己的工资。
二要强化纪律意识。要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要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三要加强廉政建设。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作风,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做一个令组织、家庭、人民都放心的好干部。
四要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名工作人员,应有为人民群众,为老百姓办实事的精神。要在工作中善待群众,文明接待,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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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务员建设心得体会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顺应时代发展和实践要求的科学理论。它来源于实践,也必将在实践中展现其理论的光辉。毛泽东同志说过,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中央强调,学习科学发展观必须注重实践,注重应用,注重实效。年轻公务员在机关中全面执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更应该学会在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年轻公务员应深刻认识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极端重要性
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哲学观和方法论,要真正发挥其指导作用、重要价值和巨大威力,关键在落实,尤其要在工作实践中加以落实。
只有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实践和行动上的自觉性与坚定性,来自思想和认识上的自觉性与坚定性。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后,很快就在全党全社会形成了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逐步深入人心,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绝非易事。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发展观念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的依旧把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立起来,有的还在以牺牲环境和浪费资源的方式来谋求所谓的发展,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就在于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发展实践中。事实上,贯彻落实的过程就是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就是不断改造主观世界使之符合客观实际的过程。只有在深入实践和认真落实的过程中,我们的认识才能跟上实践发展的要求,才能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从而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只有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解决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教育事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面临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等艰巨任务。科学发展观是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科学理论。只有通过各项扎扎实实的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践中,才能切实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破解面临的种种困惑和难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大国的崛起。
只有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自身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年轻公务员在机关中从事的多是执行环节的工作。决策只有通过执行的实践活动,其正确与否,科学与否,才能得到全面检验,才能决定是否需要修正和补充使之趋向完善。一个司局的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重要工作的展开与推动,往往根据领导集体作出的决策、决议、决定,再由相关处室去执行、落实。相关处室的贯彻执行多是由年轻公务员来落实,落实得是否积极有力,直接关系到重点工作能否顺利落实到位。因此,年轻公务员只有在具体工作中学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好自己的工作角度、工作节奏,使自己的行动与中央、部党组、司领导、处领导的要求相一致,与时代脉搏相吻合,才能实现自身全面、可持续地发展。
二、年轻公务员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准确把握的几个方面
作为教育部的年轻公务员,应围绕部党组确定的“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个实践载体,认真思考如何树立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世界观并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将中央、部党组关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决议、政策、法规等贯彻落实好、认真执行好。
1、服务大局,提高全局意识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作为教育部人事司的年轻公务员,不能就教育论教育、就人事论人事。应清醒的认识到,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一部分,教育人事工作的发展离不开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全球化时代,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又与国际环境息息相关。
年轻公务员从事的工作微观、具体、繁杂,不容易发现规律。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全局意识和理论水平、培养战略思维和全球眼光,做到对大局了然于胸,学会从工作的全局判断自己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学会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从而总结规律、运用规律。要多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思考重点工作,从整个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正确定位自己所从事的具体工作,时刻注意不断分析教育人事工作在不同阶段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中央强调,必须把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改善民生之上。教育是民生之首。周济部长强调,“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人事司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作为人事司的一名年轻公务员,在具体的干部工作、人事人才工作中,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想教师之所想,急教师之所急,办教师之所需,时刻想着为教育系统1000多万教职工服务。从接听每一个电话、收发每一份文件、加盖每一个印章到解答每一个问题、制定每一项政策,我们都应以服务对象的根本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人负责,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3、统筹兼顾,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
统筹兼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在国家机关中,年轻公务员承担的工作多具有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沟通联系的特点,要把上级的宏观决策,如全局性、原则性、方向性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转变为局部的、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方法、措施。同时,年轻公务员经常要根据领导的要求,沟通上下左右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着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学会统筹兼顾。
要学会统筹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统筹好本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不断更新思维观念,消除部门封闭状态,树立一盘棋的系统观念;统筹好上级思路与基层情况的关系,广开思路和眼界,经常交流与借鉴,能及时吃透上级指示精神,准确掌握熟悉基层的情况,避免工作执行中的偏差、错误;统筹好事务性工作与政务性工作的关系,既要运转好每一份文件,又要制定好每一项政策;统筹好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与一般常规工作的关系,既要将重点工作高效稳慎的办好,又要保证常规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统筹好自己与同事的关系,同志之间要做到既能干事,又能共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学人之长、容人之短、记人之功、谅人之过。总之,年轻公务员既要学会执行和落实,又要学会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发挥出全方位功能,才能把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干得卓有成效。
4、求真务实,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重实际、说实话、出实招、求实效”。“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工作”。真抓实干是激情奋进的延续和升华。年轻公务员从事的是执行性、服务性工作,要求必须工作勤劳、踏实、细心、谨慎,多干实事、狠抓落实,不说大话、空话,不作表面文章,使自己的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历史的检验。
细节决定成败,小事成就大业。要学会从日常工作中总结问题、规律和改进措施,每时每刻都要留心干部人事人才工作中的每个细节,并从中提炼和总结工作方法、累积工作经验。教育人事工作的每一件小事,都事关教育系统千百万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不能有丝毫疏忽和懈怠。我们要牢固树立人事工作无小事的观念,牢记自己的职权、职责范围,防止越权行事和办事的随意性,严格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对待每件工作都要做到精益求精,稳中求细,多出实招,力求实效。
三、年轻公务员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着力夯实思想和能力基础
年轻公务员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砥砺政治品质、提升战略品质、完善人格品质、增强事业品质,切实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真正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力求做到德能正其身、才能胜其任、言能达其意、书能成其文、干能成其事、绩能服其众。
1、加强学习是前提
良好的知识素养,是顺利完成工作的基础。今天,世界在发生巨大变化,中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党的情况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科学决策涉及的知识、能力日益宽广,上级领导对某一具体的业务信息不可能都透彻了解,涉及具体工作的决策,从事具体工作的年轻公务员必然是上级领导最重要的参谋与咨询对象。这就要求年轻公务员必须勤于思考、善于学习,并将所学知识精髓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可以说,我们的学习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水平和思想水平。要将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即干中学、学中干,这是我们每个人操作最简便、时间最富有、成效最显著、素材最鲜活的学习方法。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从战争学习战争—这是我们的主要方法”“干就是学习”。当把干中学、学中干变成一种习惯时,就能在每时每刻的活动过程中学习到更多知识,积累到更多经验,学习内容也更贴近实际的情况和瞬息的变化。
首先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尤其是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体现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体会得愈深刻、愈准确,贯彻落实的行动就愈自觉、愈坚定,要全面系统的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其次,也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邓小平同志强调:“只靠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没有真才实学,还是不能实现四个现代化。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理论基础越扎实,知识面越广,知识根基越深厚,做工作就越能主动自如。同时,年轻公务员也应时刻注意向老同志学习,继承他们的优良传统,学习他们的党性修养、方法策略、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等。总之,对年轻干部的学习要求应是广度和深度的结合、理论知识和灵活运用的结合,以便在大是大非面临头脑清醒、在解决复杂问题时举重若轻。
2、注重品行是基础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好的政治品德,源于优良的生活品行。古人云:“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品德是才华的导向;才华靠品德来统帅。
人生之路,奋斗成长过程很漫长,自毁堕落过程却很短暂。在当前的经济社会转型期,党员干部面对的诱惑增多,组织人事部门的年轻公务员更应该注意做到慎独自律。应严格地坚守“三做三不”准则:一是踏踏实实做事,不投机取巧;二是清清白白做事,不谋取私利;三是平平淡淡做人,不追名逐利。要形成处变不惊、临危不惧、不慌不忙、不卑不亢、多谋善断、勇往直前、坚忍不拔的心理、意志品质,在为政处事中要沉稳、冷静、坚决、果断;在政治风波中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在突发事件中励炼自我,检验自我;在权钱财色面前把握自己,构筑坚固心理防线;面对顺境和逆境、成功与失败,有一颗平常之心。要对照《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努力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注意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多同先进模范交朋友,多同专家学者交朋友,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有人监督和无人监督一个样,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一个让党放心、让群众欢心、让自己安心的年轻组工干部。
3、解放思想是关键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毫不含糊去改”。“实现科学发展,必然要求我们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新的思想高度上形成深化改革开放的共识、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我们必须坚决破除一切阻碍科学发展观落实的观念,既不能在解放思想上“坐而论道”、“隔靴搔痒”,也不能离开工作实际“无的放矢”空谈解放思想,更不能把解放思想游离于推动科学发展观落实之外。
面对教育人事工作的新压力、新挑战,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把继续解放思想与推动教育人事工作科学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在思维方式上,要以动态思维代替静止思考,突破自筑篱笆墙的限制,走出局限思考的圈子,扩大思考的范围;在思想方法和精神状态上,要善于并勇于总结思考问题,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工作态度上,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目标,把客观存在与客观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时因地制宜地进行工作,做到勇于实践、锐意探索。
4、提高能力是保障
作为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执行者和落实者,年轻公务员的能力强不强、解决复杂问题的本领大不大,直接关系到科学发展观能否落到实处。当前,我国的教育事业已经处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迈入了历史新阶段。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对教育系统的干部人事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年轻公务员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的任务更加紧迫。
年轻公务员要提高审时度势、进行战略思维的能力,创新务实,准确把握客观规律。要着力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工作的顺利执行,需要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高超的沟通艺术。要提高公文处理和会议组织的能力,有效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调动各方积极性。要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掌握在不同场合、不同背景与不同对象交流的语言,并努力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要提高自己管理时间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作时间的主人。
总之,每一位年轻公务员都应该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在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努力实现事业和自身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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