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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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查 报 告
目前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有何新举措和新经验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三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贡献,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农业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增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农业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离服务“三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行风建设上,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行政行为的规范性还不够、透明度还不高;服务“三农”的意识还不强。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多年养成的习惯是有请必到、上门服务,甚至是给基层说好话。却不懂得用当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去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局限于“达标”、“认定”,却没有用统揽全局的工作意识。
2、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一方面,农业执法人员如何利用掌握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一些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处罚过轻,依法行政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只停留在宣传、文件等表面形式或无关痛痒的执法检查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太规范,也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3、在队伍建上,农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宣传力度不够大。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的工作人员思想保守,认为农业部门社会地位不高,依法行政难以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导致了执法的力度不大。另一方面,社会上许多人只知道有《民法》、《刑法》,却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普遍认为,农业依法行政是“弱职部门”,制约力不强,执法力度不大,不象公安、工商、技监等“强职部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对农业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不重视,依法行政的舆论宣传氛围不浓,支持的力度不够大。
4、在经费保障上,缺少专项执法经费。农业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是制约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瓶颈因素之一。经费不足,导致收支混乱,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并屡禁不止,使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5、在廉政建设上,执法乱收费和执法人员管理不严现象屡禁不止。执法不公,多头多层执法、违规执法等奢侈浪费、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危害是极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部门的整体形象,影响了行业战斗力,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部门自身的发展。
6、在监督机制上,不够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执法监督和人大、政府、司法、法制、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农业行政人员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由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人力、财力等原因,也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档案部门的执法人员都是兼职的,职责不清,也制约了档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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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处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和~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劳动争议和处理依法行政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基本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动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回顾~年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去年,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同志的共同努力下,紧密围绕创富民兴赣大业,构建和谐平安江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齐心协力,扎实工作,较~地完成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创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新局面。

(一)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去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志从维护权益、保障稳定的高度出发,努力完成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任务,市、县区,中央、省直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还以调解方式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年我省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20起,比~年增加817起,结案率达到 93.9% ,其中涉及劳动报酬436 起,社会保险824起,解除劳动合同434起,其他类926起。其中,省本级受理126件,结案率达到100%。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1、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设的力度,在办案实践中改革探索新仲裁制度,规范了办案工作规程,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省厅去年先后制定了《江西省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试行办法》、《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审核规则》(试行)、《关于提出仲裁反请求的案件程序运用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力的推动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设,各地在制度建设方面也进行有益的探索。二是公开仲裁制度。各地按照省厅下发的《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公开开庭审理程序的通知》,在办案实践中,依法做到了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仲裁规则公开;审理程序公开;举证、质证、认证环节公开;裁决结果公开“五公开”。把仲裁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全面实施公开透明的阳光仲裁。三是受审分离,难易分办,速审速办制度。南昌、新余、九江、宜春、鹰潭、景德镇等地在利民、便民,公正、公平、公开上下功夫,坚持时效从宽原则,拓宽了劳动者的维权渠道。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案件合议,定期会审,并做到仲裁庭、仲裁办、仲裁委三级评议。四是现场办案和案后回访制度。新余、九江、赣州等地,为方便当事人,及时处理突发性或典型性案件,组成特别仲裁庭,就近、就地进行审理,去年,我处在赣州、吉安就地审理了六起劳动争议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裁决后的案件进行回访,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促使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自觉履行,了解当事人对仲裁审理的看法。通过这一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提高仲裁办案水平。

2、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试点和硬件建设。按照劳动保障部对全国劳动仲裁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去年我处把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当前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与财政、物价、编委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去年,省仲裁处先后带队赴哈尔滨、青岛、上海、广东等地学习考察外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情况,学习他们的先进理念和取得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实际现状,提出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的具体意见。各地对照省厅下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庭建设和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对县一级仲裁庭硬件达标进行指导和验收,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推进实体化建设。特别是抚州市劳动保障局以全国加快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努力争得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于去年12月经编委会同意已正式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从机构设置上实现了行政事务和办案职能的分离,保证了人员编制、经费和办案条件,劳动争议实体化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使全省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南昌、宜春、萍乡、九江、景德镇、抚州、上饶7个设区市按照省厅要求已建成面积达60-80平方米左右的仲裁庭和调解庭,已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备了专门的电脑、多媒体设备,基本上达到了省厅规定的标准。宜春市袁州区、上高县、赣州市于都县等县级仲裁庭已建成达标。

3、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去年10月在九江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高级培训班,特邀劳动保障部法制司和劳动工资司领导和国内劳动法学术专家授课,进行了复杂疑难案例研讨,听取了优秀仲裁员的办案情况的介绍。12月开展省劳动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专、兼职仲裁员座谈会,力争仲裁员队伍建设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走实体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路子。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有398名专职仲裁员,237名兼职仲裁员,改变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由一个部门独立办案的状况。

4、建立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仲裁行为。各地严格按照省厅制定《江西省劳动仲裁监督试行办法》、《江西省劳动仲裁员办案监督试行办法》的要求加强监督,一是建立仲裁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主要上一级仲裁委对下一级仲裁委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对仲裁文书制作质量、案卷归档情况、立、结案及办案审限等程序性规范进行检查,减少和杜绝违反程序规定的问题发生。二是强化内部的横向行政监督机制。在仲裁部门设立举报箱,公布纪检监察部门和行风管理部门的举报监督电话,为当事人提供反映问题的多种渠道。同时,建立与纪检监察和行风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对举报属实的问题,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直至处分。三是通过对仲裁员全面实行定期测评、业务考核和日常监督,实现仲裁员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坚持开展劳动争议仲裁行风建设,树立劳动争议仲裁的良好社会形象。

5、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去年,各地在继续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的同时,在企业比较集中的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综合性调解组织。乡镇一级劳动保障事务所积极开展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调解网络基本形成。宜春市袁州区积极发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矛盾的作用,上饶市德兴市去年立案28起,调解案件25起,仲裁案件只有3起,省本级仲裁案件也有三分之一案件通过调解结案,大大地降低了案件的诉讼率。

6、开展三方机制表彰评比工作。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经各设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推荐,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评审,并经社会公示,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29名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员、54名全省优秀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者,16个全省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37全全省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4个全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表彰了87个先进调解组织和集体优秀个人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其中经省推荐评为全国优秀仲裁员3名、全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者6名,全国优秀仲裁委员会1个、全国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2个,受到国家三方机制的表彰,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反响。

7、首次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审。为了全面提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办案质量,我省首次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进行考核评审工作。在自查、复查的基础上,由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六个组,进行了交叉考核评审,对十一个设区市和18个县区仲裁委员会进行抽查,定量打分,评选了出了~年度19个先进仲裁委员会和24个先进仲裁员,受到了大家的好评。

(二)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加强

1、劳动保障立法步伐加快。去年我厅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江西省工资支付办法》(试行)、《江西省诚信等级规定》、《江西省劳动争议证据审核办法》等,特别是《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列入省政府立法规划以来,我厅为《办法》的早日出台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到湖南省、赣州市、萍乡市、宜春市、新余市进行调研,召开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同志的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还在《江西日报》、《法制日报》征求全社会的意见,修订十多稿,于去年11月经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正式通过《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这对于推动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各设区市按照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围绕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监察等重点,出台了不少规范性文件。

2、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行为。清理劳动保障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xx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进一步开展了我省劳动保障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到目前为止,全省劳动保障行政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44项减少到10项。坚持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基本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了行政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去年,我厅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起,参加行政应诉2起,争议内容主要集中在工伤、养老保险待遇和监察执法等方面,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进行了“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根据劳动保障部和省司法厅的要求,我们开展了“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通过设区市劳动保障工作的回顾,“四五”期间,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举办就业和再就业、最低工资标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农民工维权等方面的普法宣传活动及政策咨询活动,免费向社会各界发放宣传单,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直接宣传到各用人单位,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一些地方开通了劳动保障法律咨询12333的电话热线,萍乡市开通了电话咨询平台,各在还举办了企业劳资管理人员、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参加多次研讨会,提高普法宣传的效果。始终把普法教育同执法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执法过程中检验执法人员掌握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效果,使“四五”普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宣传。按照劳动保障部去年11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各设区市成立了维权活动的领导小组,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维权宣传活动,省厅印发了2万多册《农民工维权手册》,各地共发放了10多万份等宣传资料,现场咨询102场,到农民工工地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宣传手册》8000多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农民工的好评。

5、认真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去年10—11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劳动保障部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的要求,我厅按照省厅的部署扎实开展了《劳动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成立了《劳动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执法检查组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生产第一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抽查了南昌卷烟厂、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省一建、江铃公司、南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宾馆等六家省属重点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情况,专门听取了南昌市、宜春市、九江市、萍乡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劳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由企业行政、企业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和掌握《劳动法》实施的真实情况,认真撰写自查报告,深入总结我省《劳动法》执法检查的成果和经验。

二、正确认识和把握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十分丰富,从其本质要求来说,就是要建立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制度和机制,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体现的正是公平和正义的内在要求。因此,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劳动争议仲裁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已经并将进一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可以说,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不仅给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提供了难得的和重要的发展机遇。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以及就业结构和就业形式的不断变化,我国的劳动关系将更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当前劳动关系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有些矛盾还比较突出, 由此引发劳动争议不断攀升,仅今年前两个月省本级仲裁案件就立案60多件,这种状况显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

从全省来说,当前劳动关系方面的突出矛盾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仍然存在新拖欠;其他行业中的一些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国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也还比较突出。一些企业以各种名义克扣劳动者工资,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一些企业还没有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农民工等部分劳动者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偏低。

二是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和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方面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较为严重。许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企业劳动合同显失公平、随意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仍很突出。此外,一些企业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恶劣,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擅自改变工时制度增加职工工作时间,致使职工严重超时加班。

三是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仍存在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一些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忽视对职工权益的保护,随意裁减人员,改制后签订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象比较突出。一些企业不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职工安置和劳动关系处理政策,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不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四是劳动争议仲裁体制遇到了新问题。现行《劳动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一裁两审”体制难以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和人民法院对劳动案件的诉讼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力衔接不顺畅,不能及时有效地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年初江西省高级法院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中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中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6个方面法院不予受理,所以部分劳动争议仲裁就成了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却没有后续的法律救济途径,当事人意见很大。

五、劳动争议处理的自身问题也不少。主要是组织机构不够健全、案多人少、办公经费十分紧张、仲裁庭场地硬件不足和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包括仲裁工作人员态度冷漠、粗暴,有意刁难,久拖不办,裁决不公等以及仲裁员不稳定和有关待遇不健全、不落实等也影响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发展。

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客观因素,更有工作制度和机制上的问题。从客观环境看,我省严峻的就业形势加剧了劳资双方地位、力量上的不平等,为少数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可乘之机。从制度和机制上看,我省当前的劳动关系调整体制仍然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手段缺乏,执法力量薄弱;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健全,难以应对劳动争议攀升的形势。

对此,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有清醒、深刻的认识。要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紧迫感,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积极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四个关系:

1、正确把握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与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法制建设的关系。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的机制、体制和法制,都是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完善机制是基础,改革体制是方向,健全法制是保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仲裁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劳动争议处理的机制建设,继续探索完善办案制度,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在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面下功夫。

2、正确把握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关系。当前劳动关系领域急需解决的问题很多,劳动争议处理的压力很大。通过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及时妥善解决当前的突出矛盾,是我们面临的首要任务。与此同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出了迫切要求。面对这种形势,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确处理抓好当前与谋划长远的关系。要注意将那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总结、归纳、提炼,使之上升为制度规范和政策措施,实现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正确把握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的关系。

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坚持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是我国乃至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在调整劳动关系实践中的重要经验,符合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树立“大劳动关系”的思想,进一步将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的重心前移,在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源头预防和争议调解工作。要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大力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完善民主管理,切实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4、正确把握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队伍建设与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的关系。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是目的,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是关键。实践证明,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是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的根本和保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把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摆到重要日程,坚持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试点和仲裁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要围绕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来落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通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来实现机构队伍建设的目标,以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是否提高来检验机构队伍建设的成效。

三、努力做好~年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和和依法行政工作

在回顾工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更要全面科学地把握新形势,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提高效能水平,积极开创劳动争议处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争议处理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一届九次全会议神,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为目标,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对~年劳动争议处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我们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探索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新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

要积极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针对现行的“一裁两审”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劳动争议案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不断研究改进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坚持以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原则,劳动争议处理注重预防和调解,做到仲裁办案“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四快”方针,省厅将下达《关于加快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力度的通知》,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在创新上下功夫,要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更加有利于当事人尽快解决纠纷,有利于降低“仲裁成本”、提高仲裁效率,有利于提高仲裁权威、树立良好形象。探索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当前重点是改进办案方式,规范仲裁程序,健全操作流程,落实重大复杂案件合议制度,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努力实现多立案、快办案、办好案,力争办案结案率达到95%以上。要按照效率原则,以提高办案质量为核心,加大办案方式改革的力度,力争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科学管理体系。

1、推广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制度。各地在这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经验,省厅将根据《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制定《江西省劳动争议当事人选择劳动仲裁员办法》,把仲裁活动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全面实施公开透明的仲裁员选择制度,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开促进效率,以公开促进廉洁,让败诉者败得心服口服,让胜诉者胜得堂堂正正。有利于更好的增强仲裁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劳动仲裁公正、公开和透明度,提高了劳动仲裁的社会公信度。

2、推行“受理与审理分离、审理与裁决分离”制度。为保证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质量,严格依法办案,劳动保障部推行“受理与审理人员会分离、审理与裁决分离”的办法。各级仲裁机构要设立争议案件受理组,安排仲裁员负责当事人接待、收案、办理受理手续、分派仲裁员案件等工作,改变一名仲裁员从受理到处理结案的状况,缩短负责审理的仲裁员对案件的掌握时间,增强仲裁员对受理、审理业务的专业程度。同时,为了保证案件的处理质量,建立裁决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就是明确要求需作裁决的案件,由负责审理的仲裁员提出裁决意见交由集体讨论。推行该项制度,有利于提高仲裁员处理争议案件的准确度,保证仲裁委员会对同类争议案件处理的统一性。

3、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流程管理体系。要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和社会影响力的大小,分类处理,做到难易分办、繁简分流。对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直接采用仲裁建议书的方式,要求当事人限期履行义务;对于申诉请求基本相同、案情简单的案件,采取开庭处理一起案件,其他案件当事人到庭旁听,集中调解的方法;对于一般案件且分歧不大的,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先开预备庭或听证会,给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的机会。通过这种案件的审理的流程管理方式,有利于提高结案率。

4、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对本辖区发生的下列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行即发生即报告制度:劳动争议人数在30人以上的,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有不稳定因素的;有组织、有规模、有策划的;发生集体上访、罢工和集会后再申请仲裁的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有必要报告的。重大案件报告实行领导报告责任制。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对本辖区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凡是未按规定报告或瞒报、漏报导致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各级仲裁机构领导承担相应责任。省仲裁办对各地上报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将定期汇总并向全省通报。同时,各级仲裁机构实施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的情况也将不定期向全省进行通报。

5、实行预交仲裁费缓减免制度。近年来,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处配合省司法厅就涉及劳动争议仲裁实施法律援助作出了相应规定,主要是涉及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困难群体和下岗职工以及农民工实行缓交或减免仲裁费制度。为帮助和保障经济困难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的劳动权益,我省将制定《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费缓减免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当事人经济困难但又确需仲裁的争议案件,通过建立仲裁费减免缓交制度,来解决当事人减缓免交费用。同时,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对劳动仲裁经费的支持力度,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减轻当事人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经济负担。

(二)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水平。

1、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质量年活动。为了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年上一个新水平,我们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质量年”活动。评比活动主要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庭审效果、仲裁文书、法律依据、证据审核、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表彰,以典型引路。扎实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年度考核评审工作,各地要按照制定的《关于实行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年度考核评审办法》的要求认真抓紧做好,省劳动保障厅、省仲裁委员会将对先进单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其他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在评选的基础上评选十佳首席仲裁员,请各地切实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质量。

2、强化劳动争议案件一体化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质量。要在全省各级仲裁机构落实案件审理的流程管理,把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量化分解,切实抓好受理关、事实关、适用法律关、程序关、文书制作关、审理效果关、政务公开关、质量评审关。同时还要认真按照《证据规则》,做好案件证据举证、质证、认证的关键环节,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理性采纳证据,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同时,进一步提高仲裁文书的制作质量和效率。

3、积极探索运用典型经验推动工作。解决当前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一个重要的途径是依靠广大群众深化改革的实践,对经过实践证明成功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及时组织推广,为制定正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继续推广比较好的形式,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群众在实践中的新鲜经验,运用典型经验推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省级对市县区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指导,可以适时选择成绩突出,经验丰富的仲裁机构召开劳动争议仲裁现场流动会和案例交流会,总结交流典型案例,探索劳动处理新办法。同时可以选取仲裁庭验收达标,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开展较好的市县进行现场参观和交流。

(三)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今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的调研工作,探索新形势下调解工作,始终坚持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大力构筑企业内部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筑牢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一是进一步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配合工会组织,对已经建立企业调解组织的用人单位,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发挥他们在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方面的作用。对没有建立调解组织或调解组织因为改制而消亡的用人单位,要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完善有关工作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工会和企业组织,在企业比较集中的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以及劳动事务代理所,推进这项工作,通过加强区域性调解的组织机构建设,健全调解职能,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尽可能使劳动纠纷在基层得到解决。特别是各针对各地建立工业园的情况,探索建立行业调解组织的新的模式。搞好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尽快在企业比较集中的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准备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综合性调解组织,通过加强区域性和工业园区调解组织机构建设,健全调解职能,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三是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领导,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办公室要具体落实辖区内有关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要依托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继续探索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加强对劳动争议隐患的排查和研判,及时化解处在萌芽状态的劳动争议。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还必须增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调解功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要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采取案前调解和案中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将劳动争议在仲裁期间通过调解得到解决,切实发挥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职能作用。

(四)提高仲裁水平,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

要重视仲裁员的素质建设,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专兼职仲裁员队伍,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走实体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路子,探索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职业等级制度,研究制定仲裁员职业资格、岗位规范、职业道德、职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体系。省厅今年将制定《江西省劳动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把好仲裁员队伍的“入口关”、“培训关”、“考试关”。今后凡没有通过省厅统一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仲裁员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省厅将开展仲裁员清理工作,对于任期到期和不从事仲裁工作的人员取销仲裁员资格,在省级刊物予以公布。

建立健全仲裁员培训制度,仲裁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改进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并用的培训活动,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加强仲裁员日常工作考核,建立仲裁员年度注册制度。根据部里的要求在有条件的设区市试行仲裁员分级管理,探索建立职业等级制度。一是要充实专职仲裁员队伍。通过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逐步增加专门编制解决专职仲裁员不足的问题,尽快扩大充实仲裁员队伍,尤其是县一级要改变无劳动争议仲裁员的现状。二是要扩大兼职仲裁员队伍。提高兼职仲裁员办案参与率,改变劳动部门独家办案的现状,在这方面有不少兼职仲裁员和有关部门有不少反映,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要拓展思路,广纳贤才,在学术界、律师界以及社会上其他有志于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并且能达到仲裁员资格要求的人士吸纳到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中来。三是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还必须保证现有仲裁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机构调整和人员交流过程中,要尽量减少专职仲裁员的频繁流动,下级仲裁机构仲裁员调动要向上级仲裁机构备案,避免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五)加快劳动争议实体化建设,重点推进省级和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庭硬件达标建设。

一是加快劳动争议实体化建设。要将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争取党委政府和编制管理等部门的支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省会城市、赣州、九江开放城全面建立实体性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没有实行实体性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也要实现行政职能与办案职能相分离,人员基本充足,经费相对独立、逐步向实体性的机构过渡。

二是继续做好仲裁庭硬件达标验收活动。目前,我省市级仲裁庭还有四个没有建立,县级仲裁机构还绝大多数没有设置专门的仲裁庭。有些市级仲裁机构虽设置有仲裁庭,但功能还比较单简单,距规范化的仲裁庭还有一定的差距。我省仲裁庭建设的滞后,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劳动仲裁事业的发展,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极不适应,仲裁庭建设到了应该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仲裁庭达标是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形象工程,是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为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应当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亲自过问,全力支持,积极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场地,为本级仲裁庭达标创造条件。为了推动和规范仲裁庭的建设,省厅将下达《江西省劳动仲裁庭设置规范》,各地将按照《设置规范》的要求,建成标准化仲裁庭,十月底前省厅将对市级仲裁庭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仲裁庭,发给验收合格牌。市级仲裁委员会还要加强对县区仲裁庭硬件建设的指导和验收工作,要按照省厅的做法对县一级仲裁庭硬件达标进行指导并进行验收。在今年内,省厅将适时召开县级仲裁庭现场观摩会,进一步推动县级仲裁庭的建设。

(六)加快立法步伐,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

要紧密联系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践,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深入推进xx《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劳动保障的法制建设,全面提高立法质量。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按照xx审改办《~年行政审批改革要点》精神,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对法律法规条例和xx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坚决停止执行。第二,抓好已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工作,特别是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内审批项目处理后的上下衔接工作。对审批项目上下衔接中存在的问题要加紧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已经取消、调整的审批项目,要制定并落实后续监管措施和办法,防止管理脱节。第三,要认真执行依法行政责任制。xx最近明确要求“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因此,在劳动保障系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和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法定职权和责任,通过强化监督约束,评议考核,责任追究,把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于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提高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具有重要意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者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第四,搞好行政公开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政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人管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预审制度、评议制度和考评追究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办公场所建立政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置电子屏幕、手触电脑终端、报刊专版等形式,省劳动保障厅网站要及时将劳动政务进行发布,使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2、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改进普法宣传的效果,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懂法,促使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今年是“xxx”规划的头年,也是“xx”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搞好“xx”普法的规划,成立“xx”普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xx”普法和执法工作的领导。一是要重点抓好将要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省政府已出台的《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的宣传和学习。《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正式实施,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住《办法》贯彻实施的机遇,上下联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明确《办法》赋予的职责、权利、义务、程序、管辖范围和法律责任。二是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好xx《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江西省《关于贯彻落实xx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提高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意义的认识。三是做好农民工保障权益普法宣传工作。我们要把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工作作为普法重点,采取有效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及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普法主题。要积极探索新的普法方式,不断扩大普法受众的覆盖面。劳动保障部将于~年11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届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早作准备,切实抓好这项活动。

3、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的立法工作,全面提高立法质量。我们要紧紧围绕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着重抓好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建立平稳的劳动关系的立法工作,“xx”期间,主要搞好《江西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例》、《江西省促进就业条例》和《江西省工资支付办法》等劳动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调研、报批和起草工作。今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配合劳动保障部做好《劳动争议仲裁法》立法调研工作。要组织部分长期从事劳动争议仲裁的同志,对劳动争议仲裁体制、调解机制、受案范畴、开庭程序、庭审方式、仲裁员聘任以及监督机制等进行调研。各地也要根据当地的实际,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各项政策。今后市一级制定的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在报送法制办的同时,也要向省厅进行备案。同时,对于我省现行的劳动保障的一些规章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规定不一致的,也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4、妥善处理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随着各地的工伤认定下放到县一级,工伤认定占行政复议的量比较大,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做好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受理和处理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探索建立复议案件承办责任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执法建议和问题通报制度、重大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和复议案件办理考核评议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相应的分析工作。

同志们,今年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一定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把着力点放到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制上,放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上,切实抓好每项工作的落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把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推向前进,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五”普法期间加强依法行政的思考


“五五”普法期间加强依法行政的思考内容显示中“五五”普法期间加强依法行政的思考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已经有一段的时间了,社会上的进步与变化是有目共睹的。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是社会生产力与不断发展的人民的物质与精神要求之间的矛盾。而我国实施普法活动,充分反映了我国的依法治国的决心。我国是一个法制的社会,而我国的目标是从以法治国向以德治国逐步转化,从而实现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系列目标。公务员是国家的行政体制的构成基础,因此加强依法行政是进行普法活动的重点。而我对于“五五”普法期间加强依法行政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我们在“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以宪法为核心,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和普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社会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开展;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中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要认真深入学习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五五”普法规划
“五五”普法是在我国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民主与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开展的,它对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加速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具有深远意义。
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中央领导同志讲话,深刻领会规划中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要求。中央在规划中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只有学习好、领会好,才能更好地指导和实施全市下一步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如果对规划理解不深,学得不透,或者只是一知半解,就不可能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也很难落实“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的任务。所以,要认真学习规划,切实纳入日程。
二要切实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本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
各地区、各单位要把“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的规划制定好、实施好、落实好。制定的规划要具有指导性强,可操作性的特点。规划要结合实际,反复研究,认真推敲,突出重点。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我们有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没有认真学习中央的规划,制定的规划比较粗糙,重点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容易流于形式,需要引起重视。
要突出抓好普法学习教育对象、内容和司法实践等重点。一是学习教育的对象重点要明确,主要是指各级领导、广大干部和青少年,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二是学习教育的内容重点要明确。要按照中央和市里的规定要求,又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与入世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今年学什么,明年学什么,要明细,每年度要有重点,做到近细远粗。
在“四五”依法治市中要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重点,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的问题。依法行政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要解决政府职能的转变,努力实现从行政审批转向调节服务。政府规则将从侧重市场准入转向规范市场主体。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限制和进入门槛,为国内外企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必要竞争环境。下大力气进行审批制度的改革,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强化政府各部门的执法责任制。努力实行政务公开,加快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
强化政府责任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政府责任要突出四个转变。一、在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上,必须从公民义务本位和政府权力本位向公民权利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转变。现代政府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之本,是行政权力之源;政府责任是行政权力的核心,是政府属性的本质。在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上,人民政府应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二、在政府职能上,必须从无限权力向有限权力政府转变。不断探讨新时期政府行为规范和管理方式的变化和规律,尽量减少中间管理层次。三、在法治理念上,要从治民、治事、治下向依法治官、治权的转变,在此基础上,通过依法治理,让法律真正贴近百姓的日常生活,使法律真正成为他们依赖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四、在责任制度上,必须从强调公民责任向强化政府责任的转变。认真解决现行行政执法中重视行使行政权力,忽视承担行政责任的问题。要突出司法公正这个重点。体现公正与效率;建立起严格的内容制约机制;建立起严格的错案追究制,通过依法治理,使司法机关成为人民信赖的执法机关。
三、采取得力措施,强力推进
第一,要抓领导和广大干部,做到领导和干部齐带头;第二,“五五”普法期间加强依法行政的思考

“五五”普法期间加强依法行政的思考内容显示中抓好阵地建设,抓各级党校和其他形式多样的阵地;第三,抓好骨干,搞好骨干培训;第四,抓好典型,树立一大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典型,做到以点带面;第五,要抓好人大执法监督,还有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第六,要与文明建设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第七,要注重媒体的作用,发挥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第八,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民参与机制;第九,要明确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第十,要强化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指导,加强相互协调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在全市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
行政执法人员要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政府的形象。当前,有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知之甚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时有发生,以罚代管,对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在少数部门中还有存在,引起了群众的不满,这些不良现象影响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在“五五”普法期间,如何使我们财政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根本的改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非常重要,又要通过不懈的努力,强化自身的业务水平。要紧紧抓住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第二个环节是健全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只有做到这点,才能使“五五”普法顺利进行,才能使“五五”普法期间加强依法行政变得切实可行,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五五”普法期间加强依法行政的思考

在市政府全体(扩大)暨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审计


这次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与依法行政、廉政建设、审计监督、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和招投标监管等专题会议合并召开,既是贯彻市委部署要求、下决心精简会议转变会风的具体体现,也是创新施政方式工作模式、集中精力抓执行促落实的实际行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xx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动员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认清形势,不断解放思想,勇于革故鼎新,着力解决影响政府高效运转、强力落实的突出问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规范的行为,更加严明的纪律,扎实深入、卓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奋力开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刚才,市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和招投标监管办的负责同志分别就各自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下面,根据市政府党组研究的意见,我着重就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确保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政府机关要焕发新活力

济宁“十二五”发展的大政方针、重点任务已经确定。能不能逐步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境界视野、胆略气魄与执政能力、领导水平。应当说,经过“xxx”特别是近年来复杂环境和各种困难挑战的历练与考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勇于担当、拼搏实干,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付出了辛勤努力,做出了重要贡献,创出了新经验、趟出了新路子、增添了新亮点,整个政府机关的精神面貌好、干事劲头足,战斗力凝聚力不断提高。尽管我来政府工作时间不长,对此都有深切的感受。这也是我们继续攻坚克难、推进创新发展、夺取更大胜利的坚实基础与信心所在。同时还要看到,进入“十二五”发展新时期,我们面临的宏观环境更为复杂多变,应对区域竞争、进位赶超的压力有增无减,经济转型、城市建设、社会管理、民生改善的任务相当艰巨繁重,这都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务必保持清醒头脑,严格审视自我,确立更高目标,围绕提升素质、创新理念、增长才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拿出务实管用的得力举措,在超越自我、完善自我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更好地担负起建设发展的重任。

一要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焕发新活力。学习是领导干部安身立命之本、成长提高之途、干事创业之基。现在,发展的任务在拓展,发展的要求在提高,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在增加,我们不了解、不熟悉的东西很多,加之一些领导干部又经历了工作岗位的变动和角色的转换,迫切需要加强学习,尽快适应和提高。要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在全市政府系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要健全完善包括集体学习、研讨交流、考勤考核等在内的学习制度,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党委(党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体学习活动,一次一个专题开展深入研讨。领导干部要做勤奋学习的表率,制订详尽的学习计划,每年都要争取读几本专著,脑子里经常思考一些重大问题。要明确学习重点,更加系统深入地学习政治理论,并根据履行职责的要求,突出钻研市场经济、现代科技、法律法规、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促进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要确立学习工作一体化的理念,注重学以致用、用有所成,把学习知识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向书本学习与向实践和群众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把总结自身经验与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开阔眼界、开阔胸襟、开阔思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原则性和创造性,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的本领、推进工作的能力、破解难题的办法,努力成为驾驭复杂局面、领导科学发展的行家里手。

二要靠勇于改革、锐意开拓焕发新活力。在“十二五”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倡导敢为人先的精神、增强自我变革的勇气,大胆突破传统思维定势、发展模式的束缚与局限,下决心革除和根治制约发展的顽症与痼疾,努力使各级政府的领导方法、施政行为、运作模式更好地适应和符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要在转变政府职能上创新突破。按照建设有限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加紧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机构分开,把应该履行的职能发挥好,把应该交给市场调控的事情放下去,更多地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服务市场主体、管理社会事务、调节利益关系、解决复杂问题,特别要在优化投资软硬环境、提供高效政务服务、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拿出更扎实、更到位的政策举措,防止和克服政府运转中存在的责任缺失、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等现象。今年要在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上率先突破,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规章;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健全多元化的资本结构和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在优化公共服务上创新突破。坚持以民生实事项目为抓手,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惠民政策,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努力为城乡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保证他们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和住房等方面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公共资产、创新运作模式、提高服务效益的有效途径,尽快改变单纯依赖财政投入支撑公共设施建设、运转与服务的局面。要强化管理服务“成本控制”理念,从科学编制预算、增强刚性约束入手,大幅压减一般性开支,集中财力向公共产品倾斜,以较低的投入成本实现公共服务效益的最大化。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领衔挂帅强力推进重点工作,亲历亲为有效破解瓶颈制约,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闯出路子、打开局面,带动整体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

三要靠精诚团结、齐心干事焕发新活力。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倍加珍惜、切实维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靠坚强的团结更好地集中智慧、凝聚力量、激发活力、推进发展。要始终坚持在大局下行动。善于从政治和全局上观察思考问题,增强敏锐性、提高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自觉服从市委的统一领导,主动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去把握、去思考、去运筹,坚决摒弃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政府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领导成员都要按分工落实集体决议,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主要负责同志要有容人的胸怀、谦让的气度、闻过则喜的修养和用人所长的美德,支持班子成员放手大胆工作,设身处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在合作共事中加深理解,在团结奋斗中实现和谐。部门之间、条块之间要注重协调联动、凝聚合力攻坚。对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牵头主抓部门要集中精干力量,强化组织协调,制定具体方案,全力全速推进;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任务,既主动靠上、全力配合,又分兵把口、分线作战,不推诿扯皮,不回避矛盾,真正形成一个目标一条心、步调一致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依法行政要上新水平

依法行政是政府机关必须遵循的施政准则。XX年全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大幅削减,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同时也要看到,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突出表现在:某些领域的制度建设滞后于改革发展,行政执法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一些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少数领导同志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调处复杂矛盾问题还不够得心应手。当前,经济社会的深度转型、各种利益格局的深入调整以及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都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面向所有政府工作人员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每年都要按照规划要求对本级政府部门及下级政府机关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并实行公务员录用管理和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测查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坚持完善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切实增强依法施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特别是在涉及土地、环保、规划、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方面的问题时,一定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决策、摆布工作、解决问题,有效杜绝轻率随意、盲目蛮干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涉及群众利益、公共安全的各种矛盾问题,保证每一项决定和举措都于法有据、程序规范、操作得当,确保各类纠纷在法制轨道上得到根本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切实保障。

二要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科学安排制度项目,逐步把政府工作真正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要深入进行调研、吸纳专家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务求每项制度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又能顺应人民群众意愿要求,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出台、备案等环节的监管,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政策“打架”,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废止。

三要健全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完善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社会公示与听证等制度,注重重要决策事项的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减少和避免失误。要健全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制度,跟踪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对决策事项中不到位、不完善的地方适时予以调整,保证决策取得良好效果。要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四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大力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继续整合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强化行政综合执法,提高基层执法能力。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取证规则,积极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倡导人性执法、和谐执法理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做好案件质量考核、错案责任追究、满意度测评等项工作,不断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升职晋级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要重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要切实强化行政监督。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法律监督的同时,更加重视群众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与民情处理机制,注重接受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的监督,提高科学、高效处置各类媒体反映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强化专门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要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抓住我市被确定为全省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市的有利时机,加紧启动、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筹建工作,及早落实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三集中”,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服务大局、保障权利、规范权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负责同志要本着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的原则,主动出庭应诉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

三、廉政建设和审计监督要取得新成效

清正廉洁,干净干事,是对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也是我们必须坚守的政治底线。近年来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反腐倡廉面临的任务依然繁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xx届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举措,更大力度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要更大力度抓廉洁自律。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特别是中纪委六次全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新要求新规定,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治理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购建、占用、装修住房,违规购置配备公务用车等行为,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等制度规定。

二要更大力度抓纠风整治。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依法规范征地拆迁,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征地拆迁等行为。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资金、各项惠农政策资金、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和报销环节、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分配和资金管理使用、各类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涉农涉企负担中的问题,巩固扩大公路“三乱”治理成果,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要更大力度抓政务公开。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在总结已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下功夫抓政务公开的深化与规范,保证人民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人个隐私的内容外,凡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事项、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关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要如实公开。坚持全面公开、动态公开、实时公开的原则,保证应公开的信息在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对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有关部门单位要作为重点内容、摆在突出位置予以公开。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全面客观地公开真实情况。要拓展公开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行风政风热线等载体和平台在政务公开中的阵地作用。

四要更大力度抓查办惩处。严肃查处发生在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绝不允许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说情、干扰办案。

五要更大力度抓源头治腐。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着重强化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一体化公共交易平台的运作监管,市招投标监管办要坚持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一起抓,围绕实施全程监管,完善相关制度规章,健全约束制衡机制,逐步推行网上交易,有效保证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深化财税、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覆盖面,增加预算管理透明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对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代建制、公示制,严格跟踪问效和审计监督。

六要更大力度抓一岗双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又要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重大责任,对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对分管系统、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干部职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重点把握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突出强化责任追究。

审计监督是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去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顺利实现“xxx”规划目标付出了辛勤努力、做出了重要贡献。进入“十二五”,我市加快经济战略转型、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审计机关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开拓创新的理念、严谨细致的作风、务实高效的举措,力促审计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切实加强对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集中力量,全面掌握整个投资和项目建设“盘子”,分门别类制定专项审计方案,实施全程监督、跟踪审计,密切关注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资金使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完善防范机制,保证资金高效使用、项目如期竣工。二是切实加强对财政增收节支的审计监督。要强化对税收征管特别是对国有资产收益、国有企业经营等环节的审计监督,坚持依法治税,杜绝“跑冒滴漏”,防止财政收入流失。要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力度,把审计监督覆盖面扩大到所有政府性资金,促使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关口。要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向及效益的审计监督,关注分析预算分配及资金拨付的合规性、财政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益性,促使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转移支付的相关制度规章更加科学完善。要加强对政府投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监督,搞清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形成原因,促使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超前研究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具体对策,保证财政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三是切实加强对民生改善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对今年政府公开承诺的10件实事项目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如期兑现、取信于民。要加强对涉农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围绕农村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逐一审计,防止出现滞留、抵扣少发、挪用等问题。要加强对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资金审计,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还要切实抓好对口援建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援建资金及时拨付、有效使用。四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财政、国资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周密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扩大审计覆盖面,把县及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范围,今年要全面开展县市区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同步审计。要突出审计重点,着重加强对公权力大、公众关注度高的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以及掌握资金量大、投资项目众多的部门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审计。要前移审计关口,把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各级审计机关要抓好审计队伍的自身建设,大兴学习之风,强化技能培训,完善内部管理,严格监督约束,努力造就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审计队伍。广大审计干部职工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忠于职守、务实创新,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行政效能要有新提升

社会各界、人民群众评判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很大程度上是看我们的行政效能高不高、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年初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的部署要求,把勤政高效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和着力点,针对影响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的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制定综合施治、根除顽疾的具体措施,务求行政效能有大的提升。

提升效能,必须落实目标责任。依据市政府今年重要工作事项责任分工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各自承担的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逐一明确责任人、具体目标、质量标准和完成时限,保证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对市里确定的“三重”工作任务,要明确包保责任领导,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争分夺秒强力推进。包保领导要勇于担纲、靠上主抓,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集中精干力量、紧扣时间节点全力攻坚,确保如期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提升效能,必须强化执行举措。要雷厉风行抓执行,各个部位和环节的工作都要立说立行,早上手、快推进,争主动、求实效,关系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更要只争朝夕、马上就办,有些事项还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防止因推诿拖拉、等待观望把小问题拖成大矛盾、把小困难等成大难题,也不能在四平八稳、按部就班中丧失机遇甚至掉队落伍。要细节入手抓执行,注重研究细致、缜密、管用的操作办法,全身心投入抓细节、抓具体,坚决克服坐而论道、大而化之、抓而不实、抓而不细的粗放式管理和工作方式。要精益求精抓执行,倡导质量至上的理念,各项工作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特别是重大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更要一丝不苟地严把质量关口,切实做到“零缺陷”、“零失误”,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实绩。

提升效能,必须严格督查问责。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进度不快、质量不高、欠账较大的部门和单位,及时下达督查指令,促其限期整改到位。突出抓好“三重”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做到一事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部门和单位,要派驻督导组进行重点帮促,直至问题解决、群众满意。行政问责要做到不迁就、不手软、不设“过渡地带”,对市委、市政府定下来的事项、明确了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的部门和窗口单位,严格按市委的规定要求实施问责,对违纪违规公务人员落实相应的惩戒措施。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好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加快职能转变、推进管理创新的要求,着眼于更好、更快、更便捷的目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县审批服务中心运作机制与功能,强化队伍建设与管理,务求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都有新的提高。一要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依据上级最新部署,借鉴外地改革模式,对现有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能压减的坚决压减,能精简程序环节的尽量精简,关系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尽可能一步到位、一次办结,已经明令禁止的审批事项严禁擅自恢复或增设。二要进一步落实授权到位。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凡有许可审批事项进驻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年内都必须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即审批项目集中到一个科室,审批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中心项目向电子网络集中;审批项目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到位,审批工作人员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此作为一项硬任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允许任何部门单位以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真正解决好长期存在的“应进未进”、“体外循环”问题。三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市县两级中心要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在原规定时限内至少压缩30%的时限办结。推行“缺席默认”和“超时默认”制,凡需要联合审批的事项,未按要求参与的部门一律视为“缺席默认”;凡部门已确定受理的审批事项而未在规定时限办结的,一律视为同意,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部门承担。对重大工程、重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一站式”联合审批,决不能因为审批环节的拖延而影响和贻误重大工程项目的运作推进。四要进一步延伸行政审批服务链条。抓好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与乡镇(街道)、村居便民服务站点的有机对接,建立完善审批服务一体化的运作机制,尽快构筑起上下贯通、协调运转、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体系,让基层群众充分享受到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的成果。

同志们!政府工作的好坏,关系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大政方针的落实,关系到800多万人民群众的福祉安康,也关系到济宁的未来。我们能够有机会担当起这份责任,就应当不负组织重托和人民期待,做出无愧于人生的业绩。

看到这里关于“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的相关内容差不多已经结束了,如果对《目前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实》还无法解决您的需求,请继续看我们为您准备的“依法行政心得体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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