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和整改依法行政中突出问题的情况报告

时间就像荷叶上的露珠,滑落到水里的瞬间,那么快捷那么干脆,过去一阶段的工作,工作虽然劳累,但收获了很多,是时候静下心来写一份工作总结了,工作总结是针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方面的问题所进行的专门总结。在写工作总结时,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也许"清理和整改依法行政中突出问题的情况报告"就是你要找的,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整改依法行政中突出问题的通知》(遂府办函〔2013〕200号)精神,我局认真梳理了部门职责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影响部门工作、以及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如:细颗粒物(pM2.5)、机动车尾气检测)。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细颗粒物(pM2.5)监控能力建设

工作任务:全面提升细颗粒物(pM2.5)监控能力

(一)市城区现有4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其中2个站点不具备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指标监测能力。为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计划新建大气自动监测站1个,改造3个,增添细颗粒物(pM2.5)移动监测设备1套(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照项目建设可研、立项等相关要求,经财政投资评审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统筹纳入2014年预算安排)。

(二)按国家的统一要求,我市将于2014年底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实施工作。目前,我市城区现有4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只有监测站和美宁食品公司2个点位具备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能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需改造两个大气自动站、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设备;同时,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建成区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监测点位的数量不能全面代表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状况、需新增一个大气自动监测点位。

完成时限:2014年底前。

二、机动车尾气检测

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

(一)2013年内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概算投资为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场化运营主体自筹)。

(二)制定合理检测收费标准,确保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有力推进,到2015年,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

(三)完善机动车环保检验与维修(I/M)制度;强化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2014年底前实现主城区黄标车禁行,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含低速车)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辆。

完成时限:2015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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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依法行政落实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部署、紧紧围绕《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紧扣工商职责,实行责任分解,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紧扣“法制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三个意识,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

(一)、用法制意识引导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

我局今年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共制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其参照标准2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了23件与实际工作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提请县政府重新发布了1件规范性文件。

加强行政程序建设,还参照省局、市局文本重新修订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强制措施暂行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规定》等10项行政执法基础制度;并先后以新工商字〔XX〕48号、90号文件形式,发文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核心的行政执法权力,大力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县局党组还在7月26日、11月5日的工作月会上,对未主动履行相关监管职责的股室、责任人员公开做了促动性批评。

(二)、用服务意识主导执法为民工作机制建设。

在行政许可方面,严审(资料)、宽进(准入)、高效(快速)、优质(服务),既遵守法律底线又搞出特色,严格把关涉及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设立、变更、注销程序,大胆试点逐步减少流动摊贩备案等一般经营性登记项目,主动简化“受理-初审-核准-执行”等内部审批环节程序,为经营者节省时间、节约资源。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共受理各类市场主体办理登记事项7213户次,办结率100%,有效促进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XX年已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535户,新登记企业105户,其中外地来我县经商办企业的个体户327户、企业15户;至10月底,我县实有登记注册个体户7354户,临时性、流动摊贩经营户850余户,各类企业961户。工商行政执法中,宽松的发展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发展为先的理念,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誉,今年已有11家企业到我局赠送锦旗,感谢我局的热诚服务。

(三)、用责任意识“淬火”执法权能职业道德建设。

执法权能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年我局继续在全系统实行行政执法督查制和行政执法重大偏差报告制度,今年县局监察室会同县局法制部门已对工商所等执法单位开展3次定期督查、8次暗访督查,现场督查了15个执法单位350余人次的500多个行政执法行为,对督查发现的4月份李某(劲酒案)无法定依据实施强制措施、6月份刘某(铅锌矿)无前置许可证换发营业执照、11月份柳某(公司)拖延办理登记现场核查等11个具体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今年在执法督查中,对存在执法瑕疵的5名执法人员做了现场执法提醒,对1名无法定依据实施扣留强制措施的执法人员诫勉谈话,对1件逾期不能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责令销案。得益于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今年来,我局一般程序案件共立案141件,结案139件(销案2件),经过集体议案决定处罚的达17起,行政处罚案件实现了办结率、执行率两个100%,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以人为本、安全为重、发展为先,通过“八大类”专项整治挈领“七十项”重点执法工作,实现工商履职无缝衔接

我局XX年1月份即已成立由苏建华局长任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梳理执法职责、明晰执法重点,制订了以8大专项整治工作为核心的年度《行政执法计划》,规划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今年我局的“七十项”工作重点,完善42项执法职责履职考评细则,层层签好行政执法责任状,层层抓好落实并按时督查督办。

按照省、市局安排部署,我局今年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对假冒农资、无照经营、非法传销、商标侵权、食品安全、虚假广告、违法登记和虚假登记、烟酒市场等“八大类”专项整治,做到一月一部署,一月一重点,一项一验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通过八大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使干部队伍受到了锤炼,监管水平得到了提高,工商地位得到了提升。

为实现执法效能的横向、纵向无缝对接,我局大胆探索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经市局批准,我局率先改革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登记核发流程,保证了全县1250余户从事食品经营的个体户能就近在当地工商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我局还积极探索建立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今年对3件多头立案案件经由县局协调指定办案单位,避免了对人民医院、联群煤矿、金利隆复合肥公司等企业的重复检查、多头处罚,为企业营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三、分类指导、纠错指导,淡化强制、柔性执法,以行政指导为突破,践行行政执法软实力建设

今年我局制定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指导制度》,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县人大关于加强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有关决定,积极推行行政指导。我局创新开展向全县25个中小学校派驻“工商食品安全辅导员”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放心校园”创建活动,校园内外食品质量明显提高,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此举得到省工商局赞赏并已在全省推广。

我局在行政处罚中全面引入行政指导纠错制度,在查处违章违法案件时帮助企业正确认识违法违章行为的危害性,如今年通过对金利隆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案和长江页岩砖厂无照经营案的查处,指导企业及时改正,我局也将原拟处罚数万元降为仅处罚数千元,行政处罚不仅没有阻碍企业发展,反而促使企业实现了从量到质的飞跃。今年来的处罚案件仅140件,也比去年的294件大幅减少了154件,降幅达52.4%;罚没款仅有89.64万元,减少69.86万元,降幅达43.8。

我局积极创新行政调解,创建“无消费者投诉积案监管工作区”。我们今年着力推进“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工作开展,将消费者申投诉网点渗透到村和居民委员会,今年先后建立80个村级、12个市场、学校级的消费者投诉站、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成功处置了迎光乡江边村“5.22”和酿溪镇芭蕉村“5.31”两起重大群体性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二级监督、量化考评,述廉述职、民主评议,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完善执法制约监督机制

我局今年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实行二级监督(县局、工商所)、三级评议(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县局党组及业务股室、工商所所在地服务对象)考评。一是实行1年2次县局综合考评和1年12次工商所法制室执法考评相结合的内部执法考评;二是要求股室执法单位、工商所负责人按年度向经营户、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开门纳谏,请广大经营户面对面开展社会评议考评;三是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局、局党组开展行风、工作作风、工作绩效作评议考评。

总结今年工作,我局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不少的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三个意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准则条例执行情况专项清理问题整改阶段工作总结


准则条例执行情况专项清理问题整改阶段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党风政风督办检查及专项清理工作意见》(铁纪发[20xx]2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专项清理第三阶段(问题整改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三个坚持”确定问题整改导向

在落实整改问题中,局党组一班人直面问题,针对区纪委检查出存在“学习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力”等问题,按照区纪委统一格式,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并明确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精心组织落实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学用结合原则,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今年7月新的局班子成立以来,局党组一班人始终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完成活动中各项规定动作。在组织生活中,针对清单中列出的“执行上级决策不力、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对下属党组织的领导弱化、班子成员之间工作衔接不紧密、自我剖析和查改不严不实”等问题,逐一进行研究,逐条进行部署,逐项进行落实,逐个进行整改。

二是坚持联系实际原则,增强整改问题的针对性。7月份以来,局党组和机关党委针对问题确定整改工作指导思想,在内容上尽可能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服务实际相适应,与当前工作重点相衔接,与系统党员的思想现状相协调。例如:通过半月一次的党政工作(局长办公)联席会,对涉及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贯彻上级精神不力”问题,实现三管齐下:一是确定了全年18项重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分管领导;二是明确了每个项目的审批和招投标程序;三是制定了督促工程施工程序的规定。

三是坚持表率作用原则,增强整改问题的引领性。例如:7月份以来,针对班子成员中有时存在的“执行不力”问题,局党组和机关党委,通过“党员三日+”“支部主题日”等活动,一方面,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党支部班子成员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此基础上,要求系统在党员中发挥表率作用。另一方面,机关党支部按照规定,落实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行政领导监督到位。

二、“三个到位”坚持问题严肃问责

一是抓认识到位。利用“党员三日+”和“支部主题活动”平台,今年以来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9次,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是抓领导到位。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下属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16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抓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18项重点工程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四是抓通报。通过“万象铁山”“城建之家”“城建党员微信群”等网络,通报了6人/7人次的违纪现象,通报了杨云文、王保国不履职不作为问题。

三、“三个结合”强化问题清理责任

一是与开展“两学一做”“整区推进”“五百”等专题教育活动进行结合。通过结合,引导党员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政治素养、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如:根据市民群众的呼声,在8月底前完成了74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满意(4件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二是与落实重点建设工程进行结合。将专项清理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对照全年考核目标,盘点对账,查漏补缺,强化工作执行效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如:为了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重点建设工程,我局把专项清理工作融入铁贺路改造、环城路建设、楠田大道建设、木栏至三岔路快速路、污水管网改造等18项重点工程中。截止9月下旬,铁贺路改造、污水管网改造等工程已落实到位,其他工程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三是与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谋划建管局下一步工作思路结合起来。如:在开展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中,局党组督促局行政制定出打造特色街区、特色小镇、特色交通、特色绿带的《建设铁山特色城市工作方案》。方案出台后得到了上级领导、市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为谋划20xx年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依法行政年中工作总结


依法行政年中工作总结20xx年上半年,**乡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以建立健全制度为基础,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有力1.领导重视,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网络。乡政府始终对依法行政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乡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工作计划,拟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指导、检查和督促全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2.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乡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实施步骤,明确保障措施,为我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确立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加强学习、规范行为,法制型政府建设有序开展1.加大学习培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通过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办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培训班3期,参加人员150多人次;举办法制宣传2期,受教育400多人次。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载体,不断推进宣传教育向农村和企业延伸,组建法制宣讲组,深入村和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半年年累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多份,接待咨询25人次;开展法制电影进村、进企业活动,悬挂横幅2条,制作宣传标牌、标语10余块。3.规范行政行为。引导和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守法,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理念,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做到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形成用制度管人,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良好局面。4、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做好应急预案,提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完善体系、提高效能;改善条件、保障运行”的原则,制订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洪工作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三)转变职能,提高效率,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实施。严格按照年初召开的机关行政效能工作会议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深化便民服务体系,做好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拓展工作,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二是完善社会稳定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不断规范信访接待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尽量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复。三是做好政府实事工程,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力争使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满意。

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 〔20**〕10号,以下简称 《纲要》) 已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印发,现就贯彻落实 《纲要》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贯彻落实 《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纲要》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国务院各部门都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 《纲要》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 《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把 《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

贯彻落实 《纲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就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积极研究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按照 “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监察部、行政学院、社科院)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围绕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2、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立法征求意见制度。研究建立有关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探索建立有关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便公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查阅。(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办、信息办、信息产业部、财政部)

4、建立健全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和废止的工作制度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科学划分和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职能争议的协调。(中央编办)

2、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电监会)

3、研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具体措施,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事部、民政部、国资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财政部、监察部、行政学院、社科院)

4、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劳动保障部、卫生部、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5、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法律制度和机制(包括起草紧急状态法),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国务院办公厅组织有关部门)

6、建立健全有关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的法律制度,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7、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8、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人事部、财政部)

9、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研究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监察部、中央编办、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

10、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国务院办公厅、国信办、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研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中央编办、法制办、财政部、监察部)

2、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进行立卷归档。(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人事部、法制办、中央编办)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和办法。(法制办、中央编办、监察部、人事部)

(五)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制度,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司法部、信访局、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劳动保障部、法制办)

2、完善信访法律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信访局、监察部)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完善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和办法。(法制办)

2、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完善有关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法制办、监察部)

3、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财政部、法制办)

4、探索建立行政赔偿程序中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法制办、财政部)

5、建立健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经常性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办、监察部)

6、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确保专门监督机关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并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审计署、监察部)

7、探索拓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研究建立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的工作机制。(监察部、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研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人事部、法制办、司法部)

2、研究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专门法律知识等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人事部、法制办、司法部)

3、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人事部、法制办)

4、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部、法制办)

(八)完善措施,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研究建立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 《纲要》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贯彻落实《纲要》不力的,要严肃纪律,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国务院办公厅、监察部、法制办)

2、研究建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具体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办)

3、研究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中央编办、财政部、法制办)

三、加强领导,精心规划,加大宣传,强化检查,切实把 《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纲要》的贯彻落实,关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关系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国务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安排,扎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把 《纲要》 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日程。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国务院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 《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明确工作进度,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协商、共同研究,充分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二)制定规划,分步推进。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 《纲要》 的实施意见、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提出工作进度,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确保 《纲要》得到全面正确执行。

(三)注重制度建设,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工作。抓紧制定和完善 《纲要》 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环境。对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形成的经验要及时总结,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四)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环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把思想统一到《纲要》的精神上来。要通过组织自学和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等方式,不断加深对《纲要》的理解,提高认识。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国务院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抓好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法制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贯彻执行 《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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