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当现阶段的工作出现些微混乱时,为了让下一阶段工作开展有序,我们要为下一阶段工作提前做好规划写工作计划一定要有谨慎的逻辑,严密的科学性和方案可实施性。你有想过我们可以从哪些角度来写工作计划吗?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

今年来,我镇高度重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新发【2013】13号)的要求,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领优化工作全局,进一步营造我镇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推进工业化进程,优化我镇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一年来,我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现将我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领导班子得力,工作责任明确

为了切实加强全镇优化经济环境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长李炎宏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冯举涛任副组长,镇党政办、财政所、综治办、纪委办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镇优化发展环境活动领导小组及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各村(居)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本村的各项优化工作。

(二)结合实际,宣传发动到位

3月24日,我镇召开了由党委政府干部职工、站所长、各党支部书记、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参学对象共96人参加的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动员大会。会上,结合实际全面安排布置了我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相关事项,明确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需达目标等,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从党委政府的服务、引导等功能方面进一步健全及优化,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我镇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精心组织,实施方案具体实际

一是镇优化领导小组结合市委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镇2013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这次活动的总体要求、需达目标,以及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的工作要求。活动实施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使整个活动有章可循。

二是镇属各站所、各部门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服务内容,做出服务承诺。各单位(部门)结合本职岗位,认真写出《工作职责》及《服务》,共计撰写工作职责28份,服务承诺书28份。对收集到的服务承诺书归纳整理后,结合"四项制度"相关要求作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镇党委政府制作了《**镇党委政府服务承诺书》及《**镇党委政府干部职工监督岗》两块展示牌,置放于政府大院内;在政府办公楼上班的各站所(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作了书面服务承诺及工作职责,张贴于各站所(部门)办公室门上,以方便办事的群众联系。为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和干部职工的行为,经镇党委会通过,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镇内部管理》(共计十一项)。

(四)措施有力,整改落实到位

自优化发展环境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镇党委政府从领导干部到广大职工都认真查找了在思想上、工作作风上存在的不足和差距。通过"自己查,群众提,组织点,上级帮"的方式,认真查找和整改。

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活动开展以来,共召开座谈会4次,发放征求意见表43份,对党委、政府、人大、纪委班子的团结干事、服务基层、为民办事及生活作风等11项内容进行了民主测评和意见建议征求,对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和意见建议征求。对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建议,重点对中石油、中石化、水厂、农业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务态度等8项内容进行了民主测评和意见建议征求。征求到对党委政府班子建议5条,对班子成员建议4条,对卫生院等6个单位意见2条,建议14条;对党政机关的党政办等21个办公室意见3条,建议46条。

二是自我剖析不足。结合我镇的工作目标,教育对象各自的岗位职责,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积极寻求解决对策。教育对象各自写出和整改措施。

三是对照查摆不足。通学习发达地方的发展经验,与先进地区比,与先进单位比,与先进个人比,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解放自己的思想。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了风清气正、思上进、干事业、促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了服务零距离、办事无阻力,形象高标准,群众评议好的目标。

一是学习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逐步树立起终身学习的观念,并在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上下功夫、在更新观念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以致用。

二是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优化发展环境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镇上下一致认识到,没有良好的发展环境、没有思想的大解放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只有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站在新的起点上,以新的视角,超前谋划,力争优化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农民增收,最终推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镇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干事的良好局面。工作中,领导以身作则,职工加班加点,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通过此次教育活动,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理清了工作思路,党委政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在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提高政府执行力上有了新的突破。

三、主要经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推进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的重要前提。

**镇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贯穿于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的始终。在活动中,我们及时传达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会议精神,并及时总结我镇在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更准确地部署。要求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必须深化对此次活动的认识,吃透活动精神,认真做好学习和查摆问题,及时对所查摆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使我镇广大干部职工提高了认识,确保了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坚持把"三个结合"作为专项活动的落脚点。

第一,把专项活动与加快发展相结合。我镇要求各镇属各单位、各村民委员会要立足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尤其是各村民委员会要对照年初与镇党委政府签定的各项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抓紧抓实。

第二,把专项活动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当前,社会矛盾比较突出,不稳定因素仍然很多。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我们把维护稳定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从基础性工作、从治本措施入手,高度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积极研究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把专项活动与抓好当前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我镇在开展专项活动时注重结合当前县委、政府所部署的中心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与专项活动的关系,做到了既不脱离中心工作,孤立地搞专项活动,也不以工作忙为理由,疏于开展专项活动,做到工作与专项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三)把坚持推进"四个创新"作为检验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果。

**镇坚持边查边改,立说立行,努力创新思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专项活动带来了新变化、新气象。积极引导全镇干部把优化发展环境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激发的热情投入到干事创业中去,有力地推动了工作,促进了发展。

一是创新了发展理念。通过专项活动,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了科学发展意识,提升了科学发展能力。眼界更宽了,思路更广了,目标更高了,从思想上消除了传统思维,惯性思维的束缚,树立了创新理念。

二是创新了发展思路。**镇正确审视镇情,调查分析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因、有利条件和存在问题,从解决我镇支柱产业不突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产业化层次低,效益不佳,环境差的问题入手。通过优化发展环境,以构建为主要目标,以加快发展、富民强镇为主题,牢固树立了"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的建设。

三是创新了工作机制。通过优化用人机制,注重干部的素质和实绩,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让各类人才各展其才。努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逐步实现用制度管人而不是人管人。同时,加强村级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努力提高群众参加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和。

四是创新了领导方法。通过专项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健全完善决策水平和体制机制,提高领导能力。制定下发了《**镇行政问责办法等一办法三制度实施细则》,完善了领导干部履职督查机制、领导干部政绩评价机制,增强开拓创新能力。

四、2014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针,以"六个严禁"为总揽,以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落脚点,不断规范服务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为实现建设一个文明和谐、服务优质、行为规范的机关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

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保障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经研究,决定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志远副组长:楚瑞华成员:党政办、财政所、纪委、综治办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会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我镇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目标是:严格执行"六个严禁",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态度热情诚信,服务环境优美整洁、服务质量优质高效,工作服务实现"双零"(零投诉、零举报)。

(四)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监督。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每季度研究一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二是强化行政效能监督。一是坚决打击、严肃处理妨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人和事。二是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活动。三是开展效能评议活动,组织特邀督评员对全乡各执法部门和办公窗口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测评活动。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公安部门要开辟办案"绿化通道",对严重危害企业生产经营、威胁企业经营者及家人人身安全、敲诈勒索经营者和外地客商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四是强化群众监督。今年,将在全镇继续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活动,适时召开征求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意见座谈会,开展问卷测评活动,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

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开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宣传专栏。大力弘扬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中国共产党**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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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


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精神,加强我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更好地为衡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就20xx年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化蔓延的严峻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是我市面临经济转型、蕴含重大发展机遇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省“一化三基”战略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企业服务年|”要求,以机关效能建设为龙头,以有效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强化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创建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抓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有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抓工作落实,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县要建立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宣传制度、内部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将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列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各级领导干部抓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列入干部考核、考察之中,工作不落实的不得评先评优或提拔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直机关各单位)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督促各级行政部门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行政程序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抓好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监督落实工作。督促各级政府法制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清理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下发文件公布实施。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采取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备案等方式变相恢复或违法违规新设许可项目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开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年内要组织开展一、二次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落实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以及决策后的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环保、安监、建设、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和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四)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特别是要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切实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除特别复杂难办项目外,各部门在办理审批项目时,要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期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市直相关部门)

(五)切实减少行政执法检查。今年要在落实《同城一家检查制度》的基础上,推行行政执法检查预批备案制度,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职能部门到企业检查要上报检查计划,并经审查后才能到企业进行检查,将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的项目和次数纳入预批许可范围,对超计划的检查项目要实行预审批。同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执法人员到企业首次检查时,应以教育和帮助企业改正为主,严格实行《首查先行责令改正制度》。同时,在企业“特别保护期”内,要严格执行对企业实施“特别保护期”相关政策制度。(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今年我市将按照上级积极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由市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在市直部分单位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分阶次处罚试点工作。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原则,通过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和处罚种类、幅度,依法、科学设置行政处罚程序,对行政处罚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布标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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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七)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服务性收费。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税外负担。凡省里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我市原则上予以取消,对所有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汇编成册,向全社会进行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降低标准收取,属于自由裁量情形的,一律按规定幅度的下限收取。同时要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治理乱收费,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探索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收费管理、诚信监督等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八)深化政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公开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要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从办公场地、人员配备、运行经费等方面保障政务中心高效运行。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电子监察、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年内要建成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九)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调研企情、广泛走访和听取企业意见,建立健全企业软环境问题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和监督考评措施。各级优化办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企业测评监督工作,加强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点企业、监督员的联系沟通,完善定期测评制度和测评结果反馈通报制度,建立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重要企事的制度。将企业投资者满意率测评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进一步优化。(责任单位:市优化办、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优化招商引资和口岸通关环境。要按照《衡阳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的意见》规定,切实做到依法承诺,政策兑现,营造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实行“归口受理、指定代理、一次告知、联合踏勘、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超时问责”的全程代理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开通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的决定》要求,继续推行重大产业项目 “绿色通道”制。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建立口岸大通关工作绩效考评体系,提高海关、税务、检验检疫、等环节的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优化办、市国税局、衡阳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优化重点建设项目环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要求和各自法定职责,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地区的建设项目支持力度,明确项目联点领导和责任单位。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环境的调研、协调和督查,为其解决本级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发展环境问题和困难。重点建设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都应建立健全重点工程优化环境责任制,及时为项目建设排忧解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环境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工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责任单位:市重点办、市优化办、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要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制,依法保障投资者及其企业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重点打击危及企业的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针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偷盗抢劫、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行承包工程、强行参工参运、索要“保护费”等不法行为,为企业和项目建设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对工业园区、重点工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要实行辖区派出所长治安环境挂牌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十三)加强和规范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办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制,发挥“12342”行政效能投诉热线作用,建立快速反应受理机制,认真受理每一件群众和企业的合理投诉,做到有诉必理,限期办结,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对上级和领导交办、涉及民生、企业反映强烈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的投诉,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投诉件转办、交办、督办情况的管理、考核和通报力度,对拖延不办、办理不力或投诉人满意度低的,要查明责任并进行追究。(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行政首长问责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力,发生性质恶劣的损害经济发展案件的,严格按照《湖南省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行政处分的暂行办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在“保增长、扩内需”中乱作为、不作为、缓作为的案件、影响或干扰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案件,以及因司法效能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并建立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年内将在全市通报一、二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优化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各县市区政府)

三、相关要求

20xx年的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分解和落实本地区本部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职责和任务。本工作意见确定的市直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本工作意见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涉及多个部门和多家单位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联系与协调, 加强协作与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二篇)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二篇)

文章标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二篇)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以嘉山工业新区为核心的工业经济建设进程,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要建立健全审批公示制度,将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逐项公开;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所有的审批要逐步过渡到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等相关配套制度。监察机关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实施后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实施《行政许可法》中的违法行为。同时,要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改善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

二、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营造社会公正的法制环境

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依法行政”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关系,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和谐管理的绿色通道,坚决摒弃部门利益驱动执法、徇私枉法、执法不公和不按程序执法的行为。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原则进行。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对执法相对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理,坚持“首查免罚”原则,以教育和限期整改为主,要处罚的按“取下限”原则执行。

三、进一步规范面向企业的检查、收费等行政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切实保护生产经营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继续清理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所有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向社会公开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并可向市监察局、市财政局或市发展改革物价局举报。改革年检制度,进一步清理面向企业年检、年度复核和年度审验的事项,除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其他年检事项,一律取消。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搭车征订报刊等行为,简化年检手续。

推行市内一次检查制度。本市具有同一执法检查职能的行政机关或部门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问题或同一事项的执法检查,只能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或部门进行一次性检查。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同行政机关或部门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问题或同一事项均有检查权的,由先行检查的行政机关或部门行使检查权,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决定抄送有关行政机关或部门,不得对企业进行多头、重复检查和处罚。各行政机关或部门工作人员,不执行本意见的规定、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湘发〔20xx〕1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

实行检查备案制度。除公安侦破刑案、税务征稽(含防洪保安基金征集)、安监、消防进行安全检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社保费外,其他执法单位进入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必须向市优化办备案(包括检查依据、内容、项目、方式方法、时间、人员等),经市优化办开具《准入证》后,方可进入企业检查,否则,以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市嘉山工业新区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除按程序获得《准入证》外,还必须征得市嘉山工业新区管委会的书面同意。行政执法机关对市政府非重点企业联系点的检查,市优化办主要通过受理举报投诉和例行监察进行监督。严禁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和刁难、压制企业。检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将检查情况及初步处理处罚意见反馈给市优化办。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和年度总结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履行好服务工业经济建设的职能,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凡属市优化办交办的事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书面回复。年底,市直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落实情况向市优化办书面报告,由市优化办综合后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二)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制度。市优化办要长期确定一定数量的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明确监督内容,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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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各监督员要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的情况。对能主动、全面、及时收集、反馈信息的监督员,要继续保留;对不能发挥监督作用的监督员,要取消其监督员资格。对部门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的检查和测评,由市优化办负责,分为“群众评单位”、“代表评单位”和“市优化办评单位”三种形式开展常年测评。年底要将测评结果向全市通报,并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

(三)建立案件查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市优化办要建立案件受理、投诉受理快速查办的联动机制,实行24小时受理投诉,并确定联动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行政分工,应当受理投诉案件的单位,接到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处,上报市优化办的工作不得推卸、拖延。要健全重大投诉案件联合交办、督办制度。对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市优化办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督促司法机关依法限时办结,并依法监督办理情况。对法院判决生效或检察机关已处理但存在司法不公、与经济发展环境有关的案件,市优化办可提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交办或督办的形式进行法律监督。

市优化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市优化办要直接查处和督办。健全重大典型案件查办结果通报制度。

(四)健全案件投诉、受理情况考评制度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黄牌警告制度。年底,市优化办要对全市案件投诉、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将各部门、单位的被投诉率和投诉案件的查办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实行综合计分,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并将排名情况通报全市。对连续两次排名为最后三名的单位要进行黄牌警告。对严重违反湘发〔20xx〕10号文件规定的单位,由市优化办视情况并按程序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被投诉单位对市优化办或常德市优化办查处投诉案件不配合,或者对市优化办或常德市优化办的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的,市优化办可给予警告;经警告仍不纠正的,对该单位进行黄牌警告,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受到一次黄牌警告的单位不能参加当年评先,单位一把手当年不得提拔。因同类问题连续受到两次黄牌警告的,由市优化办提请有关部门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单位一把手免职处理或责令其引咎辞职,对直接责任人由单位给予辞退处理。

(五)建立专项舆论监督制度。由市优化办和市委宣传部建立维护经济发展环境的专项舆论监督制度,对企业的报道要以正面报道为主,严禁有偿新闻,严禁以批评报道相要挟向企业索要钱财以及强拉广告、强要赞助。凡报道严重失实、给企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要追究新闻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六)推行政府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由市招商局牵头,对在全市重大招商活动中签约利用外资和内资项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和检查,对未能按期落实的项目,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对在招商引资中搞虚假承诺或虚报浮夸引资成效的部门,要会同市监察局严肃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和结果通报全市。市监察局对重点招商引资活动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实行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优化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及各乡镇、街道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一项基本职能,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并把履责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内容。市优化办要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依法监督意识,提高队伍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依法依规、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

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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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全市经济超常规、跳跃式发展,尽快把我市建成山西省的农业大市、工业大市、教育大市、旅游大市和经济强市,建成黄河金三角地区现代化园林式工贸旅游中心城市,借鉴外地经验,市委、市政府决定把优化发展环境做为重要的突破口来抓,特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的领导机制
1、环境是潜在的生产力,优化发展环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场革命。沿海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哪里的发展环境好,那里的发展速度就快,那里人民的富裕程度就高。全市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优化环境是功臣、破坏环境是罪人”的意识,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做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企业创造财富,政府创造环境。优化环境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改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全力营造优良环境。所有行政人员、执纪、执法人员要从我做起,把“人人都是软环境”的思想落实在行动上,争做优化环境的模范和表率。
3、各级党政“一把手”是优化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要建立县(市、区)长挂帅,一名常委具体牵头负责的优化发展环境领导组,抽调精兵强将,组织强有力的班子,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 4、拓宽领域,加大力度,形成优化发展环境的强大合力。不论是条管部门还是块管部门都要把优化环境作为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大事长抓不懈。要总结全市优化环境公开承诺的经验,把优化发展环境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步在全市所有执法、执纪部门推行优化环境公开承诺。
5、城建、工商、税务、供水、电业、卫生防疫、交警等部门要规范城市管理,转变职能,热情服务。对“吃、拿、卡、要”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公开曝光,以警效尤。
二、下大力气简化项目审批和登记注册程序
6、建立市级项目审批中心。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分管计委、经委的副市长配合,吸收市计委、经委、城建、土地、工商、税务、环保、地震、人防、消防、水资委等部门参加,组建市级项目审批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各县、市、区也要照此办理。
7、简化登记、报批程序。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制,相应简化登记、报批程序,有关登记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前置审批的企业,逐步推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反馈”的并联审批制度。有关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在报批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逾期视为认可。
8、实行企业预备期管理。对申请设立非公司制企业过程中条件尚有欠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实行预备期管理,待相关手续完备后,予以核发正式营业执照。预备期企业享受新设立企业应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在一年内视为非正规劳动组织,享受社会保险过渡性政策。
9、禁止对建设项目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建设项目收费须经项目审批中心统一审批。工商企业登记注册费,也应区别情况,予以减收或免收。
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办法
10、凡在**市辖区内的工商企业和学校,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对实行封闭管理的企业和学校,由政府统一安排,一年集中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检查或虽符合规定但未经批准的检查,企业和学校有权拒绝接受。具体由法制局承办。
11、所有收费项目内容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坚决停收。市政府法制局和物价局要对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保证落实。
12、不断巩固和扩大优化建筑环境成果。凡企业和施工单位基建、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运输,由企业和施工单位自己择优而定,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行给企业和施工单位搞运输和供应材料。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强行承揽的集体和个人负责,并以干扰重点工程建设论处。
四、从严治理公路“三乱”
13、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设立收费站、检查站的有关规定,凡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者,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检查站和收费站,不得随意拦车检查、收费和罚款。
14、公安交警部门对途经或在**经营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确有违规违章的,应予纠正,坚决不能罚款。林业、农机等部门依照规定坚决不准上路查车。
15、市县两级都要设立交通公路罚没款管理中心,款项收入归财政。所有执法部门,都要严格落实罚没款开票和收缴两条线规定,罚没款项必须由被罚人持票到中心或指定地点交付。
16、实行“绿色通行证”。对在我市境内运输苹果、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的车辆,统一颁发由市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交通征税处联合制作的“绿色通行证”,除高速公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查和罚款,要做到一证在手,一卡不设,一车不查,一分不罚,一路绿灯,一律免交过路费、过桥费。由分管公安、交通的副市长牵头负责落实。
17、对农用三轮车,交警、运管、交通等有关部门纠正违规一律不准查扣、不准罚款。
18、公路“三乱”问题由纠风办负责查处。市、县两级都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对举报问题快速调查,公开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五、千方百计吸引高新技术人才
19、鼓励有真材实学和技术专长的高新技术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成果到我市创业。政府(或企业)提供研发费用,提供技术孵化基地,提供住房、转户、子女就业等方便。
 20、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来**就业,享受吸引高新技术人才的有关优惠政策,关系放市人才交流中心,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市城镇常住户口,联系好工作单位的,
实行限时服务,保证20天内办妥转户、就业手续。
21、凡到我市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年纳税百万元以上的正高职称科技人员,政府(或企业)一次性奖励120m2住房一套;副高职称(含博士学位)科技人员,政府(或企业)一次性奖励100m2住房一套;硕士科技人员,政府(或企业)一次性奖励80m2住房一套。
22、凡到我市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人员或高层管理人才,其报酬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与效益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同时还可享受技术入股分红。
23、凡科技人员来我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免征营业税。
24、引进科技人员向我市转让科技成果,可选择买断、分期支付、利润提成、作价入股等收益形式。成果转让后,年缴纳的地方性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按10的比例由政府一次性奖励成果拥有者。
25、企业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经认定后,对主要完成人,视其贡献大小,可在该项目投产后5年内从实施该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或参照此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奖励期权股。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奖金份额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对高新技术成果完成人的奖励和股权收益,用于再投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6、对获得重大科技成果并创造出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创造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授予“科技兴运功臣”荣誉称号,并给予10万元(现金或股票)以上重奖。
27、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厂长(经理)年薪制。对确有重大贡献的厂长(经理),政府给以重奖,标准可参照其他地方执行。
六、实行优惠政策
28、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按当年销售收入3─5%的比例提取技术开发费,所提技术开发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可结转第二年使用,并全额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
29、经市高新技术产业认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自销售之日起两年内征收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列收列支予以返还,并全部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30、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免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地方政府净收益部分,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有关交易税费,经当地政府批准,优惠50%,免征建设过程中的水、电、汽等增容费和供配电贴费。
31、企业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仪器、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可加速折旧,年综合折旧率可达25%─30%。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及其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到我市参与转化项目投资,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比例可达35%。合作各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市外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来我市创办、联办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同级政府批准可减免地方性规费。创办或共建高新技术研究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实验基地等高科技开发机构的,在项目审批、用地、建设等方面可比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更加优惠。
33、为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建立**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培育提供资金担保、生产场地、人才、信息、法律等方面的孵化基地服务,孵化基地三年内所缴纳税收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列收列支返还。
34、外来(本市以外)投资企业,经市级以上认定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法定减免税期)。
35、属国家鼓励类外来投资企业,法定减免税期满后,三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再享受三年内由财政返还50企业所得税;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值70以上或经省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享受法定减免税期满后,再享受五年由财政返还50企业所得税;外来投资企业用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市企业,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50税款。
36、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教育、科研、民政福利、卫生事业等项目,法定减免税期满后再享受五年内由财政返还30企业所得税。
37、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对资产大于负债不超过10的企业,可实行零资产转让,原企业债权债务由收购方承担;
出资购买企业产权或资产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的,给予15的优惠;重组后的企业出口产值占企业产值50以上的,可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重组后的企业经省级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38、外来投资企业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公用事业附加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电力附加费、暂住人口管理费、商业网点费。
 39、本实施意见中凡涉及税收减免的条款,税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办理相关申报、审批手续。未减免的,财政可予以返还。
40、对税收减免先征后返的,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返还。企业申报,税务部门核对,财政部门每年2月、7月分两次集中办理返还。
七、实行积极的投融资政策
41、打破单一政府投入为主的旧体制,面向市场,依靠社会,积极探索并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多渠道、多元化投资体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筹集资金。
 42、抓住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上争资金、争项目。同时,努力争取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境外资金。
43、引进无偿外来资金(援助和捐款)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奖励;引进有偿无息资金,使用期两年以上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5奖励;引进有偿资金使用期两年以上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奖励。
44、按照“谁引进,谁受奖,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进行奖励。资金到位后,由引进者向受益单位出具捐资证明书、银行拨款单、财政专款指标文件等有效证明,30日内由受益单位将奖金发给引进者。
45、党政部门要过紧日子,精打细算,节约开支。从明年起,市县两级财政要把一定数额的新增财税收入返还企业,用于扶持企业加快发展,放水养鱼,涵养财源。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筹组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广泛吸引各方资金。
八、标本兼治,确保优惠政策落实
46、建立优化环境质量评议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两次测评活动,由有关企业对各职能部门的服务状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凡测评满意率未过三分之二的单位一次通报批评,二次黄牌警告,三次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
47、对群众举报或社会反响强烈的影响环境优化的典型案例,由优化环境领导组牵头认真查处,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追究制。性质特别恶劣的不但要追究具体责任人、具体单位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48、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抓好执纪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全市要逐步清退临时雇用的执法执纪人员,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纪执法队伍。
49、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兑现落实责任制。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督查部门要定期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 50、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设立优化环境监督电话,一天24小时受理社会投诉。对投诉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领导批示后,责成具体问题督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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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深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范文


为构造宽松、优质、文明、规范的经济环境,坚持以环境的大改善促进招商引资,以环境的大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使总体上实现环境与发展的同步推进,为全镇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和政府效能的提高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工作目的:从源头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认真清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文件,坚决搞好自查自纠。镇机关和镇属各部门加强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的文件、规定自查自纠。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制止三乱行为的规定,严禁借执法为名强行搭车收费。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向企业、个体工商户索拿卡要及报销各种费用,不强行向企业订购书报刊物。全镇各涉农收费部门和执法部门,全镇所有部门和干部都能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没有违纪违规行政行为。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镇纪委、优化办对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警诫和公示,并严格按上级规定予以立案查处,从而从源头上确保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二)、具体措施

一、抓好政务村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规范公开内容。重点围绕事权、财权和人事权搞好政务公开。镇机关和各部门对班子廉洁自律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情况及职称评聘情况按月或按季向干部职工公开。

2、创新公开形式。镇机关做到四有,即有政务阳光台、办事公开指南、涉农收费公示栏、办事机构示意图和职责牌。镇属各部门对本系统的行政许可和收费事项一律上墙公示,对公开栏、阳光台及时更新,对公开内容及时进行调整。

3、村务公开力求实效。各村(居)均要按规定建好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以计划生育、农村财务、合作医疗、粮食补贴、住房建设等为主,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搞形式主义。

二、狠抓干部作风,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1、强化干部为企业和投资者服务的意识,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招商、安商和育商并举。

2、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由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3、实行一站式服务。凡为民服务项目能够由干部代办的一律代办,不能代办的限时办结。对重点项目由镇政府指定代办联络员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和跟踪管理。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工业、旅游项目和企业由党政一把手全程陪同办理。

三、坚持宣传、制度、监督并重,实现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治理,从根本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加强学习宣传,营造重发展、兴工业的社会风气。党委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按季学习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文件规定。各执法部门和干部重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全镇上下形成了优化环境、重发展、兴工业的良好氛围。

2、通过建立和落实优化环境定期研究制度、政务商务代办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过错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和误工赔偿制度、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经常性工作机制,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执政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干部职工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

3、对企业周边环境推行定期集中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及有关职能部门会同各村(居)对企业周边环境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处理因征地、拆迁、用工、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引发的矛盾和劳务纠纷,严厉查处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治安、刑事案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加强督办检查,确保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收到实效。重点检查监督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同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跟踪效能监察。使之成为我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示范单位和窗口形象单位。实践表明,通过经常性的督办检查,上述重点行业和主要职能部门均在优良的经济环境中实现了自我良性发展。

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计划


我处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精神,针对服务对象和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巩固已有行之有效措施基础上,本着“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常规,研究制定了本单位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的具体举措。

1、大力加强单位效能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按照“提速、体制,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和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单位的标准,规范单位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努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问题;公开行政权力,建立健全权力运作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努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精神,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机关。冲破防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力打造绿色服务大通道。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行政适宜性收支脱钩管理和收支两条线规定。

3、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重点落实集中供暖、农民工工资兑现、公开招投标等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坚决纠正社会关注的、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落实纠风工作新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居民、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利益。

4、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建诚信行业,树诚信形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默许等制度,切实解决言而无信、履约率低问题;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支持我区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赔偿制。

5、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认真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搞好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基本素质;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自行查处的除外)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6、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自我运行机制,确保民主评议工作落实。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日程;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服务行为,强化行政、执法、服务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服务工作标准、规范、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将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局总体水平的提高。

xxx区xxx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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