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

为了使部门的运营更加有效率,写一份工作计划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制定工作计划可以提升我们的企划和规划能力,对职场来说工作计划要怎么写?你不妨看看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精神,加强我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更好地为衡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就20xx年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化蔓延的严峻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是我市面临经济转型、蕴含重大发展机遇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省“一化三基”战略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企业服务年|”要求,以机关效能建设为龙头,以有效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强化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创建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抓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有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抓工作落实,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县要建立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宣传制度、内部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将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列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各级领导干部抓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列入干部考核、考察之中,工作不落实的不得评先评优或提拔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直机关各单位)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督促各级行政部门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行政程序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抓好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监督落实工作。督促各级政府法制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清理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下发文件公布实施。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采取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备案等方式变相恢复或违法违规新设许可项目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开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年内要组织开展一、二次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落实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以及决策后的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环保、安监、建设、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和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四)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特别是要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切实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除特别复杂难办项目外,各部门在办理审批项目时,要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期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市直相关部门)

(五)切实减少行政执法检查。今年要在落实《同城一家检查制度》的基础上,推行行政执法检查预批备案制度,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职能部门到企业检查要上报检查计划,并经审查后才能到企业进行检查,将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的项目和次数纳入预批许可范围,对超计划的检查项目要实行预审批。同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执法人员到企业首次检查时,应以教育和帮助企业改正为主,严格实行《首查先行责令改正制度》。同时,在企业“特别保护期”内,要严格执行对企业实施“特别保护期”相关政策制度。(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今年我市将按照上级积极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由市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在市直部分单位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分阶次处罚试点工作。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原则,通过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和处罚种类、幅度,依法、科学设置行政处罚程序,对行政处罚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布标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责任

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第2页

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七)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服务性收费。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税外负担。凡省里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我市原则上予以取消,对所有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汇编成册,向全社会进行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降低标准收取,属于自由裁量情形的,一律按规定幅度的下限收取。同时要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治理乱收费,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探索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收费管理、诚信监督等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八)深化政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公开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要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从办公场地、人员配备、运行经费等方面保障政务中心高效运行。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电子监察、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年内要建成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九)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调研企情、广泛走访和听取企业意见,建立健全企业软环境问题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和监督考评措施。各级优化办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企业测评监督工作,加强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点企业、监督员的联系沟通,完善定期测评制度和测评结果反馈通报制度,建立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重要企事的制度。将企业投资者满意率测评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进一步优化。(责任单位:市优化办、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优化招商引资和口岸通关环境。要按照《衡阳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的意见》规定,切实做到依法承诺,政策兑现,营造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实行“归口受理、指定代理、一次告知、联合踏勘、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超时问责”的全程代理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开通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的决定》要求,继续推行重大产业项目 “绿色通道”制。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建立口岸大通关工作绩效考评体系,提高海关、税务、检验检疫、等环节的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优化办、市国税局、衡阳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优化重点建设项目环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要求和各自法定职责,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地区的建设项目支持力度,明确项目联点领导和责任单位。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环境的调研、协调和督查,为其解决本级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发展环境问题和困难。重点建设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都应建立健全重点工程优化环境责任制,及时为项目建设排忧解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环境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工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责任单位:市重点办、市优化办、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要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制,依法保障投资者及其企业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重点打击危及企业的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针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偷盗抢劫、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行承包工程、强行参工参运、索要“保护费”等不法行为,为企业和项目建设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对工业园区、重点工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要实行辖区派出所长治安环境挂牌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十三)加强和规范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办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制,发挥“12342”行政效能投诉热线作用,建立快速反应受理机制,认真受理每一件群众和企业的合理投诉,做到有诉必理,限期办结,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对上级和领导交办、涉及民生、企业反映强烈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的投诉,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投诉件转办、交办、督办情况的管理、考核和通报力度,对拖延不办、办理不力或投诉人满意度低的,要查明责任并进行追究。(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行政首长问责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力,发生性质恶劣的损害经济发展案件的,严格按照《湖南省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行政处分的暂行办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在“保增长、扩内需”中乱作为、不作为、缓作为的案件、影响或干扰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案件,以及因司法效能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并建立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年内将在全市通报一、二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优化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各县市区政府)

三、相关要求

20xx年的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分解和落实本地区本部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职责和任务。本工作意见确定的市直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本工作意见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涉及多个部门和多家单位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联系与协调, 加强协作与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Fwr816.COM同步阅读

卫生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计划


卫生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计划

卫生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计划
根据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宣传和弘扬“在困难中开拓,在挑战中抗争,在艰苦中奋斗,在逆境中争先”的新阶段精神,在全县卫生系统营造干事创业和为创业者提供健康保证的浓烈氛围,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县卫生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县创业大会精神为指导,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通过广泛开版权所有展“四评”活动,引导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排查单位和个人思想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在全县卫生系统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创业、职工谋求发展、机关高效服务的创业局面。
二、工作重点
1、开展大讨论。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弘扬灌云精神,投身全民创业”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开展“四评”活动。以“四评”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病员评医生、职工评干部、基层评机关、社会评医院活动,深入排查单位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落实整改,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促进卫生改革和各项工作开展,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白衣天使形象。
3、完善规章制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三、方法步骤版权所有
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月16日——2月18日)
1、分层次召开会议,传达县创业大会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
2、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
3、组织100名医务人员参加县“学习浙江经验、弘扬灌云精神,投身全民创业”签名承诺仪式。
第二阶段:围绕主题,开展讨论(2月19日——3月10日)
1、组织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座谈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对照县创业大会精神,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的“创业热情不高、创业动力不足、创业思路不活、创业环境不好、创业氛围不浓”等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第三阶段:上下联动,对照评比(3月10日——3月15日)
1、病员评医生。在门诊大厅和病区悬挂医务人员一览表,将医务人员的姓名、年龄、职称、职务、工号和业务专长予以公布,同时,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向每一位就诊和住院患者发放医德医风调查表,让患者随意点击院内各级医务人员,方便患者就自己熟悉的医务人员进行评说。
2、职工评干部。就领导干部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进行评比。每半年,由卫生局牵头,组织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向全体职工公开述职,并把述廉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接着,让全体职工就述职、述廉内容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如实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定领导干部政绩和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
3、基层评机关。就机关履行职能、为基层服务、解决实际问题、文明执法,以及机关干部思想观念、学习风气、工作能力、民主意识、生活作风等方面制作测评表,在全系统开展问卷调查,对测评情况进行梳理、归类,对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从中总结经验教训。
4、社会评医院。主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层层聘请卫生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邀请市、县、乡人大代表和市、县政协委员来局、来院视察;向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发放征求意见表,就医院卫生环境状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服务、服务质量,特别是医疗服务价格等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深层推进(3月16日——12月底)。召开总结会,表彰先进,并将活动向村卫生室延伸。
四、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大讨论,激发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创业热情,营造有利于创业的内外环境。
二要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
三要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当前深化卫生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达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激发活力、促进工作的目的。凡敷衍了事、走过场的,一经发现,一律推倒重来。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二篇)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二篇)

文章标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二篇)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以嘉山工业新区为核心的工业经济建设进程,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要建立健全审批公示制度,将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逐项公开;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所有的审批要逐步过渡到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等相关配套制度。监察机关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实施后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实施《行政许可法》中的违法行为。同时,要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改善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

二、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营造社会公正的法制环境

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依法行政”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关系,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和谐管理的绿色通道,坚决摒弃部门利益驱动执法、徇私枉法、执法不公和不按程序执法的行为。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原则进行。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对执法相对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理,坚持“首查免罚”原则,以教育和限期整改为主,要处罚的按“取下限”原则执行。

三、进一步规范面向企业的检查、收费等行政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切实保护生产经营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继续清理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所有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向社会公开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并可向市监察局、市财政局或市发展改革物价局举报。改革年检制度,进一步清理面向企业年检、年度复核和年度审验的事项,除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其他年检事项,一律取消。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搭车征订报刊等行为,简化年检手续。

推行市内一次检查制度。本市具有同一执法检查职能的行政机关或部门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问题或同一事项的执法检查,只能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或部门进行一次性检查。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同行政机关或部门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问题或同一事项均有检查权的,由先行检查的行政机关或部门行使检查权,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决定抄送有关行政机关或部门,不得对企业进行多头、重复检查和处罚。各行政机关或部门工作人员,不执行本意见的规定、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湘发〔20xx〕1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

实行检查备案制度。除公安侦破刑案、税务征稽(含防洪保安基金征集)、安监、消防进行安全检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社保费外,其他执法单位进入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必须向市优化办备案(包括检查依据、内容、项目、方式方法、时间、人员等),经市优化办开具《准入证》后,方可进入企业检查,否则,以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市嘉山工业新区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除按程序获得《准入证》外,还必须征得市嘉山工业新区管委会的书面同意。行政执法机关对市政府非重点企业联系点的检查,市优化办主要通过受理举报投诉和例行监察进行监督。严禁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和刁难、压制企业。检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将检查情况及初步处理处罚意见反馈给市优化办。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和年度总结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履行好服务工业经济建设的职能,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凡属市优化办交办的事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书面回复。年底,市直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落实情况向市优化办书面报告,由市优化办综合后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二)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制度。市优化办要长期确定一定数量的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明确监督内容,充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二篇)第2页

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各监督员要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的情况。对能主动、全面、及时收集、反馈信息的监督员,要继续保留;对不能发挥监督作用的监督员,要取消其监督员资格。对部门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的检查和测评,由市优化办负责,分为“群众评单位”、“代表评单位”和“市优化办评单位”三种形式开展常年测评。年底要将测评结果向全市通报,并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

(三)建立案件查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市优化办要建立案件受理、投诉受理快速查办的联动机制,实行24小时受理投诉,并确定联动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行政分工,应当受理投诉案件的单位,接到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处,上报市优化办的工作不得推卸、拖延。要健全重大投诉案件联合交办、督办制度。对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市优化办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督促司法机关依法限时办结,并依法监督办理情况。对法院判决生效或检察机关已处理但存在司法不公、与经济发展环境有关的案件,市优化办可提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交办或督办的形式进行法律监督。

市优化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市优化办要直接查处和督办。健全重大典型案件查办结果通报制度。

(四)健全案件投诉、受理情况考评制度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黄牌警告制度。年底,市优化办要对全市案件投诉、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将各部门、单位的被投诉率和投诉案件的查办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实行综合计分,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并将排名情况通报全市。对连续两次排名为最后三名的单位要进行黄牌警告。对严重违反湘发〔20xx〕10号文件规定的单位,由市优化办视情况并按程序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被投诉单位对市优化办或常德市优化办查处投诉案件不配合,或者对市优化办或常德市优化办的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的,市优化办可给予警告;经警告仍不纠正的,对该单位进行黄牌警告,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受到一次黄牌警告的单位不能参加当年评先,单位一把手当年不得提拔。因同类问题连续受到两次黄牌警告的,由市优化办提请有关部门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单位一把手免职处理或责令其引咎辞职,对直接责任人由单位给予辞退处理。

(五)建立专项舆论监督制度。由市优化办和市委宣传部建立维护经济发展环境的专项舆论监督制度,对企业的报道要以正面报道为主,严禁有偿新闻,严禁以批评报道相要挟向企业索要钱财以及强拉广告、强要赞助。凡报道严重失实、给企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要追究新闻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六)推行政府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由市招商局牵头,对在全市重大招商活动中签约利用外资和内资项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和检查,对未能按期落实的项目,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对在招商引资中搞虚假承诺或虚报浮夸引资成效的部门,要会同市监察局严肃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和结果通报全市。市监察局对重点招商引资活动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实行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优化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及各乡镇、街道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一项基本职能,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并把履责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内容。市优化办要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依法监督意识,提高队伍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依法依规、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

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27日


-------------------------------

为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全市经济超常规、跳跃式发展,尽快把我市建成山西省的农业大市、工业大市、教育大市、旅游大市和经济强市,建成黄河金三角地区现代化园林式工贸旅游中心城市,借鉴外地经验,市委、市政府决定把优化发展环境做为重要的突破口来抓,特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的领导机制
1、环境是潜在的生产力,优化发展环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场革命。沿海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哪里的发展环境好,那里的发展速度就快,那里人民的富裕程度就高。全市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优化环境是功臣、破坏环境是罪人”的意识,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做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企业创造财富,政府创造环境。优化环境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改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全力营造优良环境。所有行政人员、执纪、执法人员要从我做起,把“人人都是软环境”的思想落实在行动上,争做优化环境的模范和表率。
3、各级党政“一把手”是优化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要建立县(市、区)长挂帅,一名常委具体牵头负责的优化发展环境领导组,抽调精兵强将,组织强有力的班子,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 4、拓宽领域,加大力度,形成优化发展环境的强大合力。不论是条管部门还是块管部门都要把优化环境作为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大事长抓不懈。要总结全市优化环境公开承诺的经验,把优化发展环境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步在全市所有执法、执纪部门推行优化环境公开承诺。
5、城建、工商、税务、供水、电业、卫生防疫、交警等部门要规范城市管理,转变职能,热情服务。对“吃、拿、卡、要”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公开曝光,以警效尤。
二、下大力气简化项目审批和登记注册程序
6、建立市级项目审批中心。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分管计委、经委的副市长配合,吸收市计委、经委、城建、土地、工商、税务、环保、地震、人防、消防、水资委等部门参加,组建市级项目审批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各县、市、区也要照此办理。
7、简化登记、报批程序。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制,相应简化登记、报批程序,有关登记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前置审批的企业,逐步推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反馈”的并联审批制度。有关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在报批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逾期视为认可。
8、实行企业预备期管理。对申请设立非公司制企业过程中条件尚有欠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实行预备期管理,待相关手续完备后,予以核发正式营业执照。预备期企业享受新设立企业应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在一年内视为非正规劳动组织,享受社会保险过渡性政策。
9、禁止对建设项目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建设项目收费须经项目审批中心统一审批。工商企业登记注册费,也应区别情况,予以减收或免收。
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办法
10、凡在**市辖区内的工商企业和学校,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对实行封闭管理的企业和学校,由政府统一安排,一年集中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检查或虽符合规定但未经批准的检查,企业和学校有权拒绝接受。具体由法制局承办。
11、所有收费项目内容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坚决停收。市政府法制局和物价局要对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保证落实。
12、不断巩固和扩大优化建筑环境成果。凡企业和施工单位基建、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运输,由企业和施工单位自己择优而定,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行给企业和施工单位搞运输和供应材料。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强行承揽的集体和个人负责,并以干扰重点工程建设论处。
四、从严治理公路“三乱”
13、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设立收费站、检查站的有关规定,凡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者,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检查站和收费站,不得随意拦车检查、收费和罚款。
14、公安交警部门对途经或在**经营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确有违规违章的,应予纠正,坚决不能罚款。林业、农机等部门依照规定坚决不准上路查车。
15、市县两级都要设立交通公路罚没款管理中心,款项收入归财政。所有执法部门,都要严格落实罚没款开票和收缴两条线规定,罚没款项必须由被罚人持票到中心或指定地点交付。
16、实行“绿色通行证”。对在我市境内运输苹果、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的车辆,统一颁发由市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交通征税处联合制作的“绿色通行证”,除高速公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查和罚款,要做到一证在手,一卡不设,一车不查,一分不罚,一路绿灯,一律免交过路费、过桥费。由分管公安、交通的副市长牵头负责落实。
17、对农用三轮车,交警、运管、交通等有关部门纠正违规一律不准查扣、不准罚款。
18、公路“三乱”问题由纠风办负责查处。市、县两级都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对举报问题快速调查,公开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五、千方百计吸引高新技术人才
19、鼓励有真材实学和技术专长的高新技术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成果到我市创业。政府(或企业)提供研发费用,提供技术孵化基地,提供住房、转户、子女就业等方便。
 20、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来**就业,享受吸引高新技术人才的有关优惠政策,关系放市人才交流中心,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市城镇常住户口,联系好工作单位的,
实行限时服务,保证20天内办妥转户、就业手续。
21、凡到我市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年纳税百万元以上的正高职称科技人员,政府(或企业)一次性奖励120m2住房一套;副高职称(含博士学位)科技人员,政府(或企业)一次性奖励100m2住房一套;硕士科技人员,政府(或企业)一次性奖励80m2住房一套。
22、凡到我市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人员或高层管理人才,其报酬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与效益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同时还可享受技术入股分红。
23、凡科技人员来我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免征营业税。
24、引进科技人员向我市转让科技成果,可选择买断、分期支付、利润提成、作价入股等收益形式。成果转让后,年缴纳的地方性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按10的比例由政府一次性奖励成果拥有者。
25、企业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经认定后,对主要完成人,视其贡献大小,可在该项目投产后5年内从实施该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或参照此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奖励期权股。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奖金份额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对高新技术成果完成人的奖励和股权收益,用于再投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6、对获得重大科技成果并创造出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创造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授予“科技兴运功臣”荣誉称号,并给予10万元(现金或股票)以上重奖。
27、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厂长(经理)年薪制。对确有重大贡献的厂长(经理),政府给以重奖,标准可参照其他地方执行。
六、实行优惠政策
28、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按当年销售收入3─5%的比例提取技术开发费,所提技术开发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可结转第二年使用,并全额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
29、经市高新技术产业认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自销售之日起两年内征收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列收列支予以返还,并全部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30、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免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地方政府净收益部分,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有关交易税费,经当地政府批准,优惠50%,免征建设过程中的水、电、汽等增容费和供配电贴费。
31、企业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仪器、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可加速折旧,年综合折旧率可达25%─30%。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及其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到我市参与转化项目投资,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比例可达35%。合作各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市外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来我市创办、联办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同级政府批准可减免地方性规费。创办或共建高新技术研究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实验基地等高科技开发机构的,在项目审批、用地、建设等方面可比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更加优惠。
33、为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建立**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培育提供资金担保、生产场地、人才、信息、法律等方面的孵化基地服务,孵化基地三年内所缴纳税收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列收列支返还。
34、外来(本市以外)投资企业,经市级以上认定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法定减免税期)。
35、属国家鼓励类外来投资企业,法定减免税期满后,三年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再享受三年内由财政返还50企业所得税;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值70以上或经省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享受法定减免税期满后,再享受五年由财政返还50企业所得税;外来投资企业用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市企业,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50税款。
36、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教育、科研、民政福利、卫生事业等项目,法定减免税期满后再享受五年内由财政返还30企业所得税。
37、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对资产大于负债不超过10的企业,可实行零资产转让,原企业债权债务由收购方承担;
出资购买企业产权或资产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的,给予15的优惠;重组后的企业出口产值占企业产值50以上的,可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重组后的企业经省级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38、外来投资企业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公用事业附加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电力附加费、暂住人口管理费、商业网点费。
 39、本实施意见中凡涉及税收减免的条款,税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办理相关申报、审批手续。未减免的,财政可予以返还。
40、对税收减免先征后返的,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返还。企业申报,税务部门核对,财政部门每年2月、7月分两次集中办理返还。
七、实行积极的投融资政策
41、打破单一政府投入为主的旧体制,面向市场,依靠社会,积极探索并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多渠道、多元化投资体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筹集资金。
 42、抓住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上争资金、争项目。同时,努力争取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境外资金。
43、引进无偿外来资金(援助和捐款)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奖励;引进有偿无息资金,使用期两年以上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5奖励;引进有偿资金使用期两年以上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奖励。
44、按照“谁引进,谁受奖,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进行奖励。资金到位后,由引进者向受益单位出具捐资证明书、银行拨款单、财政专款指标文件等有效证明,30日内由受益单位将奖金发给引进者。
45、党政部门要过紧日子,精打细算,节约开支。从明年起,市县两级财政要把一定数额的新增财税收入返还企业,用于扶持企业加快发展,放水养鱼,涵养财源。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筹组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广泛吸引各方资金。
八、标本兼治,确保优惠政策落实
46、建立优化环境质量评议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两次测评活动,由有关企业对各职能部门的服务状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凡测评满意率未过三分之二的单位一次通报批评,二次黄牌警告,三次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
47、对群众举报或社会反响强烈的影响环境优化的典型案例,由优化环境领导组牵头认真查处,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追究制。性质特别恶劣的不但要追究具体责任人、具体单位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48、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抓好执纪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全市要逐步清退临时雇用的执法执纪人员,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纪执法队伍。
49、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兑现落实责任制。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督查部门要定期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 50、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设立优化环境监督电话,一天24小时受理社会投诉。对投诉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领导批示后,责成具体问题督促解决。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二篇)》来源于网,欢迎阅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二篇)。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方案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方案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方案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和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站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新时代公仆形象,同心同德为建设林业强省做出贡献,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本站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保证我站效能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我站效能建设工作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以创“四优三满意”活动为载体,强化我站干部职工的主体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与机构改革、与依法治林、与党风廉政建设、与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办事高效、动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科技推广管理体系,达到管理改善、作风转变、效率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实现科技推广管理优质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的目标。

三、我站效能建设工作措施。版权所有

(一)严格管理。要搞好我站效能建设,首先应从制度建设入手,必须严格我站内部管理,根据我站的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订立规范、科学和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制定依法办事的规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效能考评制》、《考勤请销假制》等6项制度,经站全体会议通过后上报公示,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促效能。我站将严格按制度办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要集中精力管好大事,认真解决我省林业科技推广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会议、文件审批制度,精简不必要的会议,减少经费开支;对基层科技中心的请示和要求,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给予耐心解释,给予充分说明,能办的事要立即办,份外的事尽力当份内的事办好。

(二)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决定和命令,执行厅党组的决定,保证政令畅通。坚决制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法定形式和程序实施行政管理,不滥用行政职权,强化执法监察,防止在工作中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同时,按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作为管理监督的依据,进一步规范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避免凭个人关系定夺,办人情事、批人情款等现象发生。定期做好我站和各地(市)、县承担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做好我省“农业科技推广法”执法检查工作。

(三)政务公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积极推行全站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公示制,对直接涉及全站同志切身利益的事情实行公开办理制度。要把干部任用、项目办理、资金补助以及经费计划、开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不走人情关系,坚持公平、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同时,将工作人员的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一律公开,拒绝“暗箱操作”,强化行政、社会和专门机构的监督,多为本站同志和基层办实事办好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真正主群众满意。


(四)提高效率。全站工作人员要增强效率观念,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促进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群众满意。

1、对厅里下达和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的在规定时间内认真保质保量完成。

2、凡是有法律、法规、规章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对站里的工作计划、基层的请示和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和答复,做到能办的事要立即办,大小事认真办,难办的事要想办法办,份外的事要协助办。

3、对一些事情没有规定时限办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办理时限,不能无限期的拖延;对一些不能办理以及未能及时办理的事项,我们要认真主动的说明原因。版权所有

(五)改进作风。我站全体人员要把“四优三满意”作为开展我站效能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公仆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方便基层、方便群众的服务措施,对基层同志和群众来访讲究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对基层的请示和群众来访做到及时答复,能办的事马上办,一时不能办的事请示领导后在最短的时限内给予解释答复。根据我站工作特点,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业科学技术。积极组织科技人员送科技上山下乡,促进适用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计划方案第2页

的林业科技成果上山入林、进乡入户,提高我省林业科技水平,解决急需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建立效能考评和奖惩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各项措施是否落实,是否真正体现在成效上,应该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和奖惩制度。我站对全体人员将实行“季小评,年总评”措施,考评主要进行民主评议,采取自评与被评相结合,组织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将效能绩效同物质奖励挂起钩来,通过落实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措施,使我站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个人和单位整体效能的提高。

欢迎阅读范文人网《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计划》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工作计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有关经济发展的演讲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