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体会:法治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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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我认真学习了全会公报。全会聚焦依国,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治理国家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次全会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功收尾、党的建设进入新党态后召开的一次盛会。这次大会内容博大精深。我在学习后,有一点深深的感受,就是立法、执法为民、法治为民,必将成为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体现。

这次全会强调了立法为民、执法为民、法治为民。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可以说,立法为民、执法为民、法治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要确立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来自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我个人认为,全会提出并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眼点在于人民群众上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人们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根据马思洛需求层次理论,人们现在对于安全和尊严的需求更加强烈。在逐渐改进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之后,如何进一步满足人们的需求?依法治国无疑是最好的举措。通过依法治国,完善法律体系,增强法治意识,改善法治环境,无疑会给人们带来安全和尊严。我觉得我们的党在这一关键时刻作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我们可以看出,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重大任务,落脚点都在为了人民群众上。六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六大任务,有一个重要的落脚点,就是:为民。完善法律体系,可以更全面的做到为民;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也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可让人民安剧场乐业;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可以增强为民理念的深入。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更是为了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等等。

我通过学习后认为,立法为民、执法为民、法治为民,主要有三点具体含义。(一)社会主义法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治建设过程中仍然经常面对少数社会成员与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矛盾。执法为民,就是在这种利益矛盾双方做出了一种选择,即在平等保障全体公民利益的前提下,着重维护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利益。(二)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努力兼顾国家与公民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坚持向公民利益倾斜的原则。(三)社会主义法治要求执法者必须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执法者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执法行为的唯一目的,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我们会发现,字里行间饱含着为了人民群众这一党的根本宗旨。

总的来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当前背景下专题研究讨论依法治国,对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改革进一步深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以腐倡廉建设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意义远不是某一个方面的。但是,我认为,根本点和落脚点就在为了人民群众。所以,作为普通大众的一员,我为十八届四中全会鼓掌欢呼。同时,也希望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能够早日实现。而检验目标是否实现的目标,就是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精神体会:法治为民》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果您喜欢,那就继续支持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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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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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月份的毛泽东思想的学习,我更加觉得学生更应该好好学习政治思想,多看报,多看新闻,之后阅读了博客置顶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我们必须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阅读这篇文章中,我了解到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完成这些目标的基础是要坚持以下的原则,每件事都有它坚持的原则: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在总目标中还有提到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所以我们要:1,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2,完善立法体制,3,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4,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而且这段时间贪腐的事件越来越多,比如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徐才厚案件,我认为身为官员,更应当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能知法犯法,占从百姓身上谋取黑心利益。对于那些贪污腐败官员,应当给与严惩。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严惩贪污腐败。

所以我认为不管是身处哪个阶级还是哪种身份,我们都要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党员)》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果您喜欢,那就继续支持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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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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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国与依规治党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全会强调,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法规管党治党。如何认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如何把中央关于依规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本文结合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此谈几点体会。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提出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在顺利实现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基础上,也逐步理顺党与法的关系。1982年,党的十二大在对党的领导如何运用法律的问题上有了重大突破,在十二大修改通过的党章中,首次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这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历史性进步,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向前迈出关键一步。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会议上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写入宪法,使之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在党的十六大会议上,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之一。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治国方略和治国理念上随着实践不断深入。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些不仅阐明了宪法和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与依宪执政的高度统一。

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人们常说“党规国法”,“党规”就是“党内法规”。早在1938年,毛泽东同志就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外,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此后,党的历届领导人都对党内法规作出重要阐述。1978年,邓小平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1990年,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正式确立了“党内法规”这一概念。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讲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时指出,“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行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11年,胡锦涛同志在讲到党风廉政建设时更明确提出要“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13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做了明确规定:“党内法规”是指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同年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在我们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过程中,依规治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和约束每名党员的行为,维护全党的团结和统一,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

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法律的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依规治党是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体现,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依法治国同党的自身建设、人民当家作主一道置于政治建设的首要地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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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普通中国人,也谈点感想。

首先,要不要。对这个问题,也许应不再有争论,可社会上就是还有部分人公开否定法制。好在社会上大多数人拥护法制,官方也几十年来都强调法制,对法作了肯定的回答。

其次,要不要真实可行的法制。法有名义法和真实法,也有刚性法和柔性法。这里不想介绍法学知识,只是想说,法要有真实可行的法。官方喉舌说了几十年的法制,也从某种程度上证明了中国即今还处于法治与人治交界处,或进入法制的门口,还达到已是法治社会的程度。希望这次的四中全会后,中国能进入真正的法制社会,进而强调的不只是实行法制,而是怎样健全和完善法制,中国再也不能在进入法制的门口原地踏步了。

第三,明确中国法制的关键问题。中国在几十年强调法制过程中都遇到一个关键问题,这次四中全会也同样遇到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党大还法大的问题。不处理好党与法的关系就不能真正的进入法制社会,这是一个不能绕开的问题。习近平讲得再好,也还需要后续政策措施,如果缺乏后续政策措施,没有处理好党与法的关系,其依法治国的策略也前景暗淡。希望依法治国不仅仅是个口号,而是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开端。

有必要说一说,党的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党的领导,就是党要领导一切,也包括法律原则和法制事务。依法治国,其原则要求所有事务,所有人都依法办事。这就有可能出现两个最高原则,而世上只能有一个最高原则。就像盾最硬,就没有矛最利,矛最利就没有盾最硬之说。一般来说,党的领导是人治概念内的东西,依法治国是法治领域的东西,要达到那种化境才能做到人治与法治的统一。党的领导要达到那种最高水平的化境,还有一段距离。以前几十年或当前面临的问题,就是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法律的关系问题。

党的领导,有许多内涵。一个什么样的党才有资格领导?中国强调的是社会主义国体,中国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的党才有资格处于领导地位,也就是说必须是处于广大劳动人民的立场上,拥有辩证法思维的党才有资格处于领导地位。党是由人所组成,没有能超越环境的人,也没有能超越环境的党,新环境里的党必须面对新任务和必须做好完成新任务的准备。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国共产党能处理好当时环境下的中国问题,并不等于在所有其它环境中也能处理好问题。当今的党必须创立新时期的思想,创立新时期的机制,必须纯化党的队伍,必须有能力消除腐败,必须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上,必须拥有辩证法的思维,才能有能力完全成当今历史条件下的历史任务。党的领导是真正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任何人组织个政党,就可在中国进行领导。周永康之流组织个政党,即使取名叫共产党,也没有资格进行领导,因为其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腐败分子篡夺了党的领导权的党没有资格在中国领导,因其没有劳动人民的立场,没有马克思主义的原则。

要强调党的领导,就必须提高党的水平,整顿改造党。清除腐败分子。篡退那些表理不一,说的很好,什么好话都敢说,做的另一套,什么原则也可不要的人。强调党的领导,必须完善党的管理科学化,队伍智能化,体制法制化。党是法制化的中坚力量,是智慧的代表。党应完全是法制范围内行事的党,而不是可任意改变法律内容、法律原则和程序的党。党必须尊重法制化,统一于法制。只有一个高度完善,高度法制化的党,才能做到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统一。《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群众)》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果您喜欢,那就继续支持关注我们。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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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以来展开了一系列的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的活动。学校领导班子上周也召开了教职工学习十八届四中精神的会议。通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感觉到依国和之间的关联如此重要。

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教,必须加强法治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全社会有责,但教育具有最直接、最集中,最系统、最有效的作用,在加强法治教育中扮演着无可比拟的重要角色。一方面是对教育工作者和学习者的法治教育,现代法治人才。教育工作者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表率,这样才能肩负起培养合格法治人才的重任。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另一方面是对全体人民的法治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的法治素质。在这一方面,教育同样肩负重要职责。全体人民法治素质的提高,既能为建设法治国家奠定基础,更能为建设法治教育创造环境条件。

进行法治教育,要从培养法治开始。法治意识是对法律法规和法治制度等的理性认识和把握,是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动力。培养法治意识,一方面靠学习,一方面靠行动锻炼,做到知行结合。为此,学校教育要与社会法治机构协同合作,共同做好法治教育与宣传。进行法治教育,要把培养法治思维作为重点。法治思维是一种运用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能力。如果说法治意识使人有观念、有动机,自觉想到用法治来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话,那么法治思维使人有方法、有能力做到用法治解决和处理问题。

让法治成为人民的信仰、国家的信仰,是法治教育的核心。要实现从法治意识到法治思维、再到法治信仰的法治教育目标,全面提高全体人民的法治素质,必须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中纳入法治教育的内容,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形成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法治机构共同参与的全面的法治教育体系。《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教师)》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果您喜欢,那就继续支持关注我们。

十八届四中全会解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解读

四中全会召开,多少人翘首以盼。公告出炉的这一刻,媒体很热闹,财经领域却瞬间失声。因为,公告里跟经济相关的话题,实在太少。未来几天会出炉定稿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看起来也未必是财经领域尤其是商业分析的菜,因为和经济的关系比三辈以外的亲戚还要远。

作为一名分析师,咱家出品的四中全会的解读,还是从"非主流"的领域切入。

我们都知道,按照惯例,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除了讨论最核心的问题之外(这次是依法治国,16届四中全会是加强执政能力),还会在总结评价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比较悲催的是,这是闭门会。长达四天的时间里,神秘的京西宾馆中,很可能期间出现过无数次热火朝天的讨论,但你只能从公告惜字如金式的字里行间去寻找微不可闻的线索:

第一,会前预期较高的土地改革,并未出现在公告里,可能是分歧较大难产,也可能简单蕴含在"全面深化改革"几个字中。总之,无从判断;

第二,四中全会的时点很敏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12月初就会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党章告诉我们,全国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全会的效力次之,接下来才是政治局会议,政治局常委会排行老幺。毫无疑问,中央经济会议会尊重四中全会上达成的一致意见。而大家最关心的2015年经济增长目标,就有可能从公告里找到讯息,尤其是这一段话:"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发展的战略定力,又要敏锐把握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以钉钉子精神,继续做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

"既要…又要"这两句话告诉我们,目前依然处于战略机遇期,但是,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很剧烈。剧烈到什么程度呢?剧烈到你不用想那么远,把眼前的工作先做好。风暴来临的时候,自然知道该怎么调整应对。跟钉钉子一样,敲完一锤算一锤,不要想着下一锤而放弃或者影响这一锤。我的理解,在党中央明确调整之前,依然是要将经济增速维持在中高速区间的。大胆猜测:明年的增速目标,不会定在7以下。

做完非主流,还是要回归主流,也就是依法治国这个命题。

不知道很多人看到公报会不会觉得低于预期之类的,毕竟公报内容跟之前流传的很多版本都完全不一样。之前那些网络流传的版本都提到过法院独立,看了那么些热血的东西,毕竟心里还是会想一想,法院体系直属和从地方独立出来貌似难度很大,会涉及全国十几万法官的庞大人事和财务问题,不是三四年能够处理明白的,当初铁路法院移交地方也是嚷嚷了好几年才改成的,事实上,现阶段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还处在六个省市做试点的阶段。接下来具体来谈公告的内容。

首先我们抛开公报框架,看完整个公报后,脑海里最先蹦出来几个亮点。

1、态度上的亮点:立法先行、依宪治国,从文件上看,立法、宪治都喊得更有力量了。

2、制度上的亮点:巡回法院、重大行政决定法定程序、领导干涉记录追究。

我们下面按照公报几大板块的顺序,给大家做一一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总共讲了六大部分,分别是:

1、立法领域

2、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域)

3、司法领域

4、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法治教育

5、法治队伍(法治工作者)

6、党的领导

其中跟市场经济最相关的,当然是第一部分立法领域和第二部分法治政府。所以我们重点解读这两部分,同时解读一下四中全会之前各类消息最聚焦的司法部分,其他三部分我们仅点出一些亮点。

1、立法领域

关键点1:"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立法先行是法治社会必须的,但是我们可能会疑问立法先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会不会导致改革推进速度变慢?

我认为,首先,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这确实会使得立法博弈难度增加,立法过程更加漫长。修法的过程极其复杂漫长,一个预算法就修了十几年,今年才修改出来,而立法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程,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经常是低于预期的,甚至是遥遥无期的。而提高立法质量,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使得各种利益群体在立法过程中的博弈增加,更是增加了立法的复杂程度和立法所需要的时间。

但是第二,我们必须要明白,我们的立法先行是为了什么?无非是为了规范政府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法无授权而不可为,等法律出来了,授权你做了,你才能做。这不正是我们新一轮深化户改的最主要内容之一吗?让政府收手,政府有法律授权才能做事儿管事儿,这是给市场从根基上松绑,也让政府的行政效率变高。拿税法做个例子,在2013年全国财政收入中,增值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26%,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几乎涉及了所有行业,但是收取增值税却没有国家法律支撑,依据的是国务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大家都在关注的税、环保税,以后不是政府说收就能收,有了法才能收,这是防止财税体制改革变味儿从而给市场主体带去束缚。

对市场主体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立法先行是给市场主体吃定心丸,不用活在过去行政干涉的阴影里。所以立法先行本身就是在推进改革,我们完全可以打消"立法先行导致改革推进速度变慢"的这一担心。

关键点2:"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立法先行加上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给我们提供了寻找下一个改革热点的思路:跟随立法进程,来寻找下一个改革热点,来判断改革进度。

2、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域)

关键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3、司法领域。

巡回法院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院和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干预记录。两项制度是增强法院独立性的。而且是可操作性极高的。领导干部干预记录制度是可以立马上任的制度,巡回法院的可操作性也比较高,比起之前流传版本中的法院从地方独立出来的可操作性都高很多。

4、法治宣传方面亮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5、法治队伍方面亮点: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罗列事实总是很容易的,逐点分析也算轻车熟路。我们用去两三千字的篇幅解剖完四中公告,接下来,需要把所有线索拼接起来回答一个问题:为何习近平将依法治国上升如此高的高度?

三中全会提改革,大家都可以理解。四中这么重要的会议上聚焦依法治国,一定要有充足的理由。事实上,深改组第一次会议讨论成员名单明确分工和规则,第二次会议赫然就是《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第三次会议更是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你看,依法治国绝非作秀,而是实实在在的发力点。政治家做事情,都是追求回报的。系统重要性的事情,自然应该获得系统重要性的地位。依法治国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

答案就在一段话上:"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最后补充一点细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法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位列和之后,需要注意的是,科学发展观也是中央委员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首次亮相,恰好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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