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教师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获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的消息,我校即给予了高度重视,思考和期盼着;并开始思考如何用全会精神指导、引领、规划学校的教学和学校的发展,如何认识和解读全会精神,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的精神。11月24日下午5时,xx中心学校借周工作会议时间对在全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了安排部署。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部分。会议由校工会主席zz主持。
会上,校长、党支部书记谭xx传达了xx乡党委政府在11月19日关于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会议要求。由于时间关系,他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部分。谭书记并就学习方法对全体教职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即:一是在每周例会时间,由工会牵头,组织分片段学习;二是在校园QQ群*享中发学习资料,供教职工自学,要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三是在年底结束时组织专班检查每位教师的政治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计入教师绩效考核和个人成长档案。
会上,所有教师畅所欲言,多角度阐述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与感悟。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科学回答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开启了新的改革窗口,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在中国大地上进行的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五位一体“的改革设计,是众多亮点中的亮点。这与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形成了相互支撑的关系,释放了强烈的改革信号。
通过学习,看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把教育工作提到了更高一个高度,让我把教育工作做好的信心百倍增加。为了贯彻学习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我作以下表态:
1、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实际,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热情将学习精神落实到每一节课、每一次教研活动和每一次主题教育活动中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于地方百姓。
2、本学期后期的政治学习内容重点是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好,落实好。加强自己的业务学习与职业道德观,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以实际行动提高教学质量。
3、进一步以“比教学”工作和创建高效课堂为抓手,要提高学校整体质量和效益,用课题研究、校本研修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向精细化管理迈进,提高工作效益,促进学校发展。
全会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党在新时期的总目标和总任务,明确了党的政策方针和具体措施,使我们更加坚定了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使我们更加强化了跟着党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使我们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工作方向和工作任务。我将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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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伟大事业,需要坚强的领导;实现宏伟目标,离不开正确的指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中,党是最坚强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最根本的保证,党的作用是的法治优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开宗明义地将“坚持中国*的领导”列为首要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挥党的政治保证作用的高度统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领导地位由宪法确立,这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政治保证。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经验充分证明,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执政兴国,关键在党;依法治国,核心在党。当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风险挑战困难前所未有,法治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充分发挥法治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我们党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党在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有效途径。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就能实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党依法治国的水平,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对自身提出的更高要求,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寄托着亿万群众对执政党的殷殷期待。依法治国关键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治国理政的需要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一方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需要提高认识、率先垂范,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另一方面,健全和完善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执政党的自觉担当,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依法管党治党,离不开全体党员对党内法规制度的严格一体遵行,也需要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和解释力度,注重其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建成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同时,通过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依靠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等一系列“组合拳”,确保党的肌体纯洁健康,党和国家事业充满活力。
志之所趋,无远勿届;志之所向,无坚不入。我们坚信,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励精图治、团结奋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宏伟蓝图必将一步步变为现实,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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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
权力清单、限制寻租、保护产权、加强监管、反对垄断、激励创新、惩戒失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了一系列关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定。
外界分析,这些规定旨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着力打造法治经济,无疑将对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产生积极意义,其所释放出的巨大法治红利,也将助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
规范政府行为 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
《决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没有法治保障,市场经济难以持续发展。”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成绩有目共睹,但法治建设相对滞后,成为制约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张占斌指出,长期缺乏法治支撑,对市场经济已经产生诸多负面影响,其中的问题是政府与市场边界模糊,政府对经济干预过多,有法不依还不同程度存在,制约了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发挥,令“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
鉴于此,《决定》中多处对政府权力和行为作出了规范和限制—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依法治国在经济的层面上,最重要的是厘清了政府权力与市场的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将给市场“松绑”,让市场获得更多发展空间。
张占斌指出,政府行为必须受到法治的规范和制约,过去政府之手伸得过长,存在不该管的“越位”、该管的“缺位”现象,《决定》严格规范政府行为,将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度干预,实现市场主体自主决策、分散决策,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也是依法治国带来的法治红利。
依法加强市场监管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四中全会在严格限制政府权力的同时,对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也予以了重点强调,体现出高层“放管结合”的一贯思路。
范文二
金秋十月,瞩目北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召开,此次大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在党的历,这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中央全会。以下是我个人学习2014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些心得体会: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必将对中国的法治进程产生深远影响,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必将成为一种自觉。
所谓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就是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标准的一种思维。具体来讲,就是用法治思维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十八大报告首次写入“法治思维”,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就意味着,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摒弃陈旧过时的思想观念,不仅要有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还要强化法治思维。因此,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基本条件,也是转变自身职能、推动党和政府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领导干部能力的必然要求。
然而,在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权压法、以权乱法,把法律法规置于脑后,决策不依法、遇事不讲法、办事不懂法、自己不守法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都是缺乏法治思维的表现。
当前,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契机,从各级领导干部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从法理角度进行解读,为领导干部决策提供依据;要从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全面辩证分析,为领导干部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提供参考;要积极参与依法行政专题的宣讲,让各级领导干部做有法律意识的执政者,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继而带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坚持用法治思维来改造社会,真正尊重公民权利,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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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领导干部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在于完善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如人大的预决算审查制度、质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诉讼等制度。可见,政府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在我国,有80%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执法者在履行职责时,不践踏法律、不徇私枉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通过办好每个案件来体现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总书记曾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可见,让司法机构在阳光下办事,预防和减少腐败,赢得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支持。司法公开应在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这样不仅能够让群众知法、守法,还能够用法律来监督政府、监督各级公务人员。只有将法律信仰的标识烙在每位国人心中,让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那么公民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就不是一句空谈。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
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法治中国”音。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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