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总体部署。本报将陆续刊发一批理论文章和学习体会文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准确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思想、新举措。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意味着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的出炉,必将绘就依法治国的新蓝图。

透视十八届四中全会,我们可以有进一步的认识:

首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讨论依法治国,这既显示了中央“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心,也是我们经济社会生活进入新时代新阶段一个重大战略选择。理由有三:第一,我们都知道法制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法制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更是市场经济的保障。今天的经济转型,我们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需要加快建设法制市场经济。第二,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需要把公平正义作为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而法制则是实现公平正义重要的根本性的保障。第三,把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改革的总目标,法制是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法制为先、法制为大,我们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才能够明显地提高。所以,选择这样一个突破口是适应了我们新时期、新阶段经济社会、政治社会的战略揭示。

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与党的指导思想并列提出,这意味着“讲话精神”已经纳入最高意识形态理论体系,并成为我们党实际工作中的指导思想,这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长远指导意义。

司法更独立、反腐靠制度将形成气候。比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公益诉讼制度等新的制度框架和机构设置,一方面打破司法机构的“地方性依附”,另一方面则对目前没有诉讼主体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公众事务加上可行的砝码,这意味着司法体制改革,将成为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之一。渴望在司法体制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提升它的专业化程度方面,有若干的改革措施会出台。反腐在制度建设上,会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反腐,相关的立法,可以使我们在加大反腐力度的同时,达到从治标到治本这样一个过度,从而加大反腐的制度化、法制化的程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贯彻执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去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远景,其中包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法治体系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体系,法治能力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依法治国需要升级版。四中全会就是升级版的开端。

表明了中国将要进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重点的新阶段。xxxx年3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xxxx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标志着“十六字方针”的第一个环节基本完成。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将进入依法治国的新阶段,也即,不仅要有法可依,而且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标志着中国将要进入宪政治国阶段。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而宪政的哲学基础和基本逻辑主要是重视对民主政府的监督和约束。因此,怎么使执政党和政府按照党章和宪法行使权力,即怎么通过法律制度制约权力,将是今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因此,执政党“依宪执政”与政府“依宪行政”应当成为中国法治的核心内容。

总之,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辟建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优化路径,这个新蓝图将对其领导方式、执政方式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为其不断巩固执政地位、提升执政能力、保障完成历史执政使命,奠定了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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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师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


党校教师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

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未来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抉择

我国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6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5年。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啃硬骨头”、打破利益藩篱的严峻挑战。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一些领导干部迷恋“权力至上”,“拍脑袋决定、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以及“大包大揽”的决策管理模式,至今仍在一些地方存在。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

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就能在创造经济奇迹之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事实证明,只有大刀阔斧,才能凝聚更大社会共识、调动更强社会合力;只有走依法治国之路,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搬开绊脚石,才能完成这一艰难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大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入领会、全面把握总目标的丰富内涵和具体要求,按照全会绘制的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之转化为党团结带领人民执政兴国的能力,就能给党的事业注入活力,为人民群众带来福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要建立健全宪法监督机制,通过科学有效的宪法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二是要切实加强人大工作。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如反腐败国家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着力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水平。以立法引领改革,推动改革,使改革始终处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内,与法治相契合,从而实现改革和法治的良性互动。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人大代表积极深入选民,通过法定渠道传递、反映群众的诉求,帮助群众解决难题,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对待民众的诉求,信访压力就会减轻,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要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如果人大依法监督到位,法院依法审判,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司法公正也就会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就可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推进司法公正为民。要求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坚持合理合法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根据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的实体关系,在最大限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司法快速及时、有序高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四是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无疑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加强政法队伍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职业伦理建设,坚持大局意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做到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相统一,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要严格规章制度,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建设廉政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权利,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作出全面部署,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科学总结我们党长期探索治国之道的历史经验和执政规律,提出“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科学论断,抓住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牛鼻子”。

所谓依法执政,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表述,就是“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可见,依法执政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执政党要依据国家的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管理社会,管理党外的事务,领导整个国家;二是执政党要依据党内法规来治理好执政党自身。可见,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要将各项法治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同时,也必须抓住中心工作,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纲带目,纲举目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的论断,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系统推进思想中的工作重点做了非常清晰的描述,执政党抓好“依法执政”这个主要矛盾,就抓住了“纲”,“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各项法治工作必然会取得巨大成效。

坚持依法执政必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第一,领导率先垂范。四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执政,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人治向法治的演进,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带头守法、依法行使权力。宪法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得到保障,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就有坚实基础。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第二,加强党规建设。依法执政必须依规治党。我们党始终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党内生活的主要领域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但是,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神圣责任相比,与党肩负的历史重任以及党面临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对党的制度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党内法规建设缺乏整体规划,特别是配套性党内法规不够健全,一些党内法规落实不到位。所以,应按照法治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努力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第三,健全体制机制。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包括党领导立法的工作制度、党领导政府的工作机制以及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等等;要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重点把握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和决策责任四个环节,确保其始终贯彻和体现法治思维,并采取和运用法治方式。总之,通过依法执政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

统计员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体会两篇


统计员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体会两篇

【一】

立足本职 主动作为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近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后,我部组织全体人员集中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我认为这次会议描绘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开启了“法治中国”的新征程。特别是作为组织部门,必须严格党纪党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作为组织部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立足职能,主动作为,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切实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是必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法规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学习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三是必须加大对法治建设的考核力度。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同时实行法治建设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对法治建设不力,法治工作滞后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是必须加强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把引进法治人才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重大任务,大力引进和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调解人员等法律人才。

【二】

连日来,我局兴起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的热潮,大家一致认为:全会的胜利召开,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党历史上新的里程碑,是改变中国面貌的又一个重要关键节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统计系统的纪检组长,更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内涵,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赋予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执纪监督”以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使命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统计事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要坚持原则敢于履职。要不断增强党性原则观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能耳根发软随波逐流,搞无原则的退让和无原则的和谐。要敢于担当,大胆履行职责尤其是监督职责,敢于提出意见建议,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怕得罪人,畏首畏尾,得过且过,职责缺位。要严格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做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的表率。

二是要提高能力善于履职。要加强政策理论和纪检工作法规的学习,提高政策把握能力,搞清法律规定的红线在哪里,党纪要求的底线在哪里,纪检组长的职责在哪里。在受委托或参与调查核实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程序的规定。要加强纪检工作方式方法的学习,提高履职尽责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有效的工作方式。

三是要紧贴部门特点会履职。统计部门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再下工夫,确保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好,风险防控的“篱笆”扎得更加密实;认真处理信访举报,收到举报要及时进行研判,认真开展核查,对有关“人、财、物、数”的反映要高度关注;主动加强经常性监督,通过内部开展的巡视、巡查、审计等加强监督和防范;严肃查处案件,对线索清楚、不收手不收敛、特别是问题和情节严重的要下狠手,严肃处理。

【三】

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政府统计部门来说,要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加快建设法治统计。要切实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内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治理方式,着力使依法统计从法制建设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使依法统计成为全体统计人的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

一、做法治统计的忠实崇尚者

统计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的工具,从其进入公众的视野以来,评判声、责问声,甚至讥讽声从未间断。社会经济越发展,人们对统计越关注,有关注就会有质疑有争议。积极地看,这也许更有利于我们明辨局势,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步伐。统计要实现法治,仅有法条是不够的,首先要有对法治的真诚态度。统计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统的理念,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改变过去那种法律法规不如领导指示的怪象,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在推进法治的实践中,我深知法治理想与法治现状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充满了荆棘,存在着压力,但我们绝不能放弃对法治的崇尚之心。统计法律法规能否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价值,在很大程度上首先取决于我们是否具有崇法的精神和信念。忠实法律、崇尚法治,法治就会与我们同在同行。

二、做法治统计的自觉遵守者

作为政府机关的统计人员应当首先熟读和理解统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含义,特别是对新统计法中有关政府统计人员的责任规范更应当高度重视。如新统计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如果统计人员因为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得到处分,损失的绝不仅仅是一、两名工作人员个人的损失,直接损害的则是政府统计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地位。在新统计法中,其它约束政府统计人员的法律规范内容还有很多。我们一定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新统计法的学习和理解,同时要养成自觉守法的良好意识。要把遵法守法作为一种自觉,要让坚持统计职业操守成为一种自然,铸就防治统计弄虚作假的钢铁长城。

三、做法治统计的坚定捍卫者

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由来已久,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严重的问题,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为此,今年,我县根据省、市统计局和考核办通知要求,开展了“虚假浮夸”整治专项活动,坚决纠正和制止假情况、假数字、假业绩、假招商的行为。我们以往工作存在的重“宣传教育”、轻“执法处罚”现象有所改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两起,惩戒功能得到发挥。今后,对于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不正之风,我们不仅要敢于发声,更要拿起法律利器,勇于宣战。要建立健全案件通报曝光机制,形成震慑,使一切弄虚作假者为其违法违纪行为真正负起责任,真正付出代价,努力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局面。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的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对我国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具有指导意义。

机关领导对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对下一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有关工作作出初步安排,近期将对全局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作出部署,各部门将全力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同时,将组织一系列重点专项调研工作,起草好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我们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组织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带头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做好"三服务"工作,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贡献。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必须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落实。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如果说17年前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航程,那么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在这条道路上的一次历史性跨越,体现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突破、手段的创新。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举措,必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制度框架,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确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中国发展的进程,也正是法治进步的过程。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今日中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可说前所未有。快速发展期,面对多元利益诉求如何定分止争,促进公平正义?改革深水区,面对多样实践探索如何划定边界,掌握改革航向?社会转型期,面对多变思想观念如何调和鼎鼐,凝聚广泛共识?越是在关键时刻,越需要发挥法治的作用,让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我们作为学生党员,应该通过学习讨论,尽快将大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实质指导实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同中央《决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自己的实际结合起来,力求做到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四中全会会议公报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就是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生态文明。通过这样制度上的完善,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而且要使这样一些创造的成果更加公平的惠及全体人民。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我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这次会议对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事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精神,时刻关注党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政策。只有学习好了才能深刻领会,只有理解领会了各种思想和方针政策才能实践好并付诸于行动。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理论指导实践,思想支配行动。对于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要坚定不移的维护并且扎扎实实的实施,基层党员干部是各项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只有努力加强理论学习,了解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重视,提高认识掌握政策的实质,领会好政策的内容才能够准确的执行,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服务好群众。千千万万的党员干部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言行一致,以身作则,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将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二、要创新工作方法,树立服务观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当前国家已经把建立服务型政府当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地方政府必须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跟中央的步伐。在新的形势、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的工作将会面临更多复杂严峻的问题,群众对我们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的紧要任务是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精简程序,为群众办实事、解困难、释疑惑,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会推动中国更好更快的发展,也将会受到全国人民和全世界的更多关注。各级领导干部是推动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中流砥柱,而基层的千万工作人员则是贯彻执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中坚力量。加强理论学习,用理论来指导实践,为加快实现伟大中国梦做出贡献。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三)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能没有法治的保障和规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期盼,不能没有法治的引领和保护。在刚刚落下帷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我们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整体部署,()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更符合时代发展规律的要求。

在会议中,我们党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敢于直面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对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作出了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的战略规划和全面部署。会议着重强调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理顺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了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了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这次会议作为我们党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高级别会议,对于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来说是史无前例的,这次会议开的是十分必要的,面对进入改革深水区与攻坚阶段的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着各种艰难险阻,比如作风建设问题。此次全会的召开,通过高举"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的旗帜,来规范党纪的庄严和不可侵犯以及国法的权威和不许逾越,这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是符合百姓心声、遵从民心民意的突出表现。一个国家没有规范、科学的法律是不行的,一个执政党,特别是一个代表人民利益的无产阶级执政党没有严格、有序的纪律是不行的,是会犯大错误的,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一个国家的发展会起到直接的阻碍。那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的通过,就是要向国内外鲜明宣示,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

纪检干部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纪检干部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一】

找准定位 聚焦主业 尽职尽责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依法治国的蓝图,党中央专门召开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安排部署。作为最基层的一名纪检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中全会精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强化学习提素质,对照纪律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找准定位、厘清职责。准确把握纪检干部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主业意识,分清主办和协办、参与和督办的责任,管好该管的,放下该放的,把原先分管的业务交给相关领导和科室,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事项,专司其职,杜绝越位、错位和缺位的事情发生。

二是落实三转、创新工作。按照党章赋予纪检干部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回归到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上来,充分调动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主观能动性,把更多的责任放在督促主体责任抓落实和抓执行上,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取代。积极争取上级纪委和部门党委的支持,重点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对象、重要节点等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改变过去的老办法、老观念、老套路、老好人思想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理念,抓好预警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

三是强化学习、提升素质。随着反腐形势的日趋复杂,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与时俱进的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还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争做一名熟知党规党纪、业务熟练的纪检干部。“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受监督”,严格执行中纪委“四个不准”要求,王岐山书记对纪检干部日常工作和工作作风提出的“十五字”要求,省委、省纪委对全省纪检干部的“三铁”要求及市纪委提出的“十不准、十必须”把自己打造成一名能打仗、打胜仗的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干部。

【二】

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农

按照县委、县纪委安排,我委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农,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努力塑造一支作风优良的农业人队伍,为全县农业农村积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从“八项规定” 到“厉行节约”,从“中国梦”到“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林林总总,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我们党无不在时时诠释着改革的要义。通过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作为一名农业领导干部,经常和老百姓走在一起,更要不断根据社会发展需求,来改革,勇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因此,对于县农委主任,要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到以下几点:

一、带头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引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农业部门的实际,就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等方面加强学习研讨,提出工作思路和创新举措,切实增强学习效果。

二、树立大局意识,在关键时刻,与中央及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折不扣、不走样、不变形的执行好党的各项决议。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始终坚持着“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献给群众”,时刻以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着力提升农委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委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对农业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力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农委业务工作和农村实际,利用各类为农民举办的技术培训、农业知识讲座等活动,广泛组织开展“送法律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

四、持续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党的纪律,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改任务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抓好防腐倡廉工作,加强廉政防控,加大项目申报、评审的公开公示力度,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创新项目资金安排方式,确保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既干成事又不出事。

建设和发展新型农业,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更离不开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过硬的作风支撑。当前即将进入年末,全年各项工作也将陆续进入扫尾阶段,我委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及早谋划2015年工作思路。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论述可谓一针见血、切中要害。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既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就能形成示范效应,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厉行法治。否则,依法治国就难以落实。

带头树立法治思维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治观念和逻辑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以法治为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作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知法懂法是树立法治思维的前提。领导干部只有重视学习法律、熟练掌握法律,才能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了具体部署,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把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应把学习宪法作为学法的第一课,吃透宪法条文,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始终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法律典籍浩如烟海,领导干部没有必要对每部法律条文都烂熟于胸,但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法理,对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必须熟练掌握。应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意志转化为群众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深入学习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对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规定要做到“知”,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搞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应为的当如何为。中央和地方对领导干部学法有一系列制度规定,关键是抓好落实。这些年,宁夏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自学等制度,下一步,要在执行上下功夫,通过定期考试、强化考核等办法,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法的规范化、常态化。

树立法治思维,客观上要求增强法治意识。习近平同志指出:“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有法制、缺法治”的现象,是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水平不高、矛盾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只有增强法治意识,遇到问题时才可能运用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把依法依规作为一种自觉行动。坚持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善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推动发展时,无论转方式、调结构,还是产业培育、企业改制,都要尽可能运用法治手段,少用行政命令。在化解矛盾时,不能硬性维稳,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等,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思考和解决。在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时,要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矛盾转化、激化。

带头依法办事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仅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必须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绝不能恃权而骄,置身于法律之外。

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治是靠明确、公开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治理国家,而人治则是靠长官意志,随机且由个人判断。在法治社会,法律是全体公民的最大共识,任何人都要无条件服从法律。领导干部作为保障法律施行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对法律这个“国之重器”保持敬畏之心,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绝不能随心所欲、绕法而行。不仅如此,领导干部还要对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督促他们树立守法意识,自觉依法办事。

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党纪是给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对党员而言,党章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纪严于国法。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就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法治的要义在于权责一致,有多大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责任,谁行使权力谁就必须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不仅是规范也是保护,既限制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也通过设定法定责任,杜绝因无限权力而引发无限责任问题。现在,有些领导干部感觉工作压力大,特别是决策压力大。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规范施政行为。在作决策、上项目时,时刻提醒自己必须合法合规,决不能拍脑袋办事,切实把好决策关口。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既要考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群众可承受程度,也要看是不是于法有据。制定长远发展战略,应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全过程,确保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在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方能通过;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发布施行。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坚持行政、经济、法治手段并举,注重向法律要办法、要效果,以法说话、以法育人,用法治的力量确保政策、决策得到贯彻落实。

理性精神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定纷止争是法律的基本功能。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特别是经济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供热等问题时,往往是人情与法理、利益与观念、怀疑与信任相互交织。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把刚性的法律规范和柔性的执法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执法经验和智慧,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问题,要从法的本义、法的精神出发,从公序良俗、人文关怀出发,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矛盾问题,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司法活动是保证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捍卫法律尊严,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少数领导干部对司法问题存在认识误区,要么以“加强领导”为借口干预和插手具体司法案件,要么强调所谓“司法独立”而忽视党的领导。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向、政策、原则、干部问题不能撒手,应定期听取司法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司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应带头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对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中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不得对抗或否定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做推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这是领导干部绝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个案处理的规定,建立并落实好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是保证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最有效的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应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创新公开机制,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完善网上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办案平台,畅通网上服务大厅、官方微博等沟通渠道,增强互动功能、服务功能、便民功能,多渠道推进司法公开。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汇编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汇编

(篇一)

金秋十月,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迎来重要时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

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提高执政能力熔铸法治国家之魂

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大力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

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治理体系必须现代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说:“无论是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还是激发动力、促进和谐、推动发展,只有更加自觉并善于运用法治——这个集中体现现代化治理本质要求的思维和方式,才能在法治轨道上寻求制度化解决之道。”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国家治理必须通过法制化才能定型精细化,增强执行力和运行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认为,党的政策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进一步成熟后,通过立法程序将其上升为法律,用宪法法律加以确认、完善和定型。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治理能力必须提升——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依宪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要把宪法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与保障,强调法治思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强调宪法的教育与普及,形成社会共识与凝聚力;强调宪法确立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实现社会正义。”

建设法治政府夯实法治国家之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是统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两翼”。

“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法治国家是主体,法治政府是重点。”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指出。

对于法治国家来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是中心环节。

当前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先行,制度建设跟进。我国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 “负面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出台“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这将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让政府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和改革创新的“守护神”。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为推动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今年6月国务院在自查和实地督查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全国工商联和部分研究咨询机构,围绕简政放权、棚户区改造等部分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展开评估,以便与自查和督查情况进行对表分析。

在第一方执行、第二方监督之外,引入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评估,如同一面镜子,帮助政府发现问题、找到差距,推动政策实实在在地得到落实。

创新第三方监督,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要完善来自人大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指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在于完善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如人大的预决算审查制度、质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诉讼等制度。

加大问责力度,是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补齐的“短板”。

“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法律实施激励机制不健全,对违法行政问责不足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建议,探索建立法治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对违法行政实施严厉问责,把“会不会依法办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确立明确的法治导向。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

姜明安指出:“当下许多治理失灵,源于权力滥用。一些涉及巨大公共财政资金和广大公民重要权益的决策往往缺少公开、民主的决策程序。‘拍脑袋决定、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决策管理模式,至今仍在一些地方存在。”

“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决策管理模式,重大决策公开透明,尽量让社会公众参与,推进国家治理规范化、科学化。”姜明安、马怀德等专家建议,国家抓紧制定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决策程序条例,明确要求行政行为、行政决策未经听证会、论证会、审议会等正当法律程序,不得通过和实施。

“法治政府建设成功与否是衡量法治国家建设成功与否的最重要指标。法治国家建设目标在很大程度上要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的实现上。”姜明安希望,随着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能加快推进。

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法治国家之根

十八届四中全会无疑将给整个中国社会带来法治新风,对建设法治国家产生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影响。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公民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遵法、用法的法治风尚值得期盼。

2011年,醉驾被列为犯罪行为,写入刑法;执法与司法“无缝对接”“环环相扣”,让醉驾相关人员说情无门;加大执法、处罚和宣传普法力度……3年来,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运用法律手段有效治理酒驾、醉驾,证明陋习可以通过法治有效破解。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说,严格依法办事,违法行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法令行则国治。“喝酒不开车”成为公众的普遍行为准则,这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也是全民普法取得成效的实证。

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信“访”不信“法”,这是很多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过去对待法律的一个态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中央政法机关多措并举,一年来,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政法机关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明显提高,信访群众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意识逐步增强。

“总体来看,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巨大的社会进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

当前我国已进入“六五”普法阶段。专家指出,弘扬法治精神,熔铸法治社会,就必须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人们有理由相信,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强力推动下,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一定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定能早日建成。

(篇二)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篇三)

10月20日,举世关注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我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在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收听收看有关全会的最新报道,认真学习会议公报,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做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以下是本人对于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些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的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对我国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具有指导意义。

机关领导对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对下一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有关工作作出初步安排,近期将对全局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作出部署,各部门将全力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同时,将组织一系列重点专项调研工作,起草好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我们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组织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带头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做好"三服务"工作,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在学习了会议公报后,大家都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我国下一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最大范围凝聚了改革力量,最大程度增强了改革信心,意义重大、令人振奋。公报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领会好会议精神,以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把改革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当中,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省的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转变政府职能、缩小收入差距、财税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金融体系改革等重大问题指明了方向,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愿望。

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办公室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增强参谋服务工作能力,努力在推进云南改革发展中当好参谋助手,

发挥更大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谋划部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工作,改革举措细致到各个具体领域。我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为改革更加全面、深入推进提供了政治保障。 身边的机关干部职工和我一样都纷纷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涉及众多民生内容,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新期盼。下一步将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篇四)加强依法行政,积极促进对外文化交流

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我通过认真学习会议全文及全会通过的《决定》,对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本人对于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几点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取得的又一重要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决定》立足当今世情、国情,充分估计国际、国内复杂形势,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全面。特别是全会对文化法治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推进文化立法、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紧紧围绕全会《决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领会、深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刻领会、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刻领会、深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刻领会、深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中全会精神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等重大关系,做到全面准确、扎实深入。要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干部群众的深层次思想问题,更好地析事明理、解疑释惑。要加大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把法制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作为文化部门的干部,在全面把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还要深刻理解、学习把握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坚持依法执法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决定》总原则的第4条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二是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三是要注重学以致用。为更好地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本次党组扩大会的会议精神,我将会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推进我省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发展。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组卡大会的会议精神,我将在以后的工学习作中认真做到做到:

一、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文化执法水平

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快建立完善省文化厅行政权力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在有法可循的基础上,对权力事项进行精简合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取消、下放、优化。目前,我处权力清单经过“一上一下”环节,由初始的2大类7项,压缩到2大类3项,减少权力事项4项,下一步,要进一步对权力事项进行精简合并,进一步下放审批事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实现权责清晰、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消除设租、寻租空间。

二、依法行政,依法推进我省文化走出去

创新思路办法、拓宽途径渠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走出去格局。要坚持多管齐下,在省政府领导下,积极探索对外文化交流的市场化、商业化、产业化的运作方式,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积极参与,贴近国外受众文化需求和消费习惯,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表现力吸引力。

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一要加强法治思想教育。把宪法法律学习当作平时学习的一部分,定期开展法治学习,促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大力弘扬“爱国为民、崇德尚义,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山东文化精神,确实增强自身法律意识、知识。

二要增强纪律意识。教育系统内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增强规矩意识,按程序开展工作,着力提升党员干部自我修养。尤其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遵守政治纪律,要做到坚决拥护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要严格作风建设。落实我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细推进作风建设,从小事小节抓起,不给权力滥用和腐败滋生留存空间。认真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党风廉政建设排查长效化、制度化,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防止出现反弹。通过正风肃纪,提升效能,积极促进自身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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