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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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点就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依法厘清政府、社会与市场之间的权责边界,实现三者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国家治理纳入依法治国的法治轨道。国家治理体系以法制体系为基本规范基础与重要依托,决定国家治理能力的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点就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依法厘清政府、社会与市场之间的权责边界,实现三者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党的领导是依法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整合现有的治理资源,夯实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党内民主、政府创新、人大监督、政协协商、区域合作、基层自治、社会管理以及市场体制,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多元化、多层次的治理体系中,党和政府依然是国家治理的中枢和核心力量,其内在机制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积极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推动市场、社会的自我治理与政府治理相互衔接,以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和多层治理体系的法治建构。

党领导下的“治理资源整合”着重三个层面。在政府层面,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行政执行体制和政策落实体系,建立中央地方公共服务分工体制和财税体制,逐步建构法治化、科学化的职责分工体系。积极推动人大立法体制和监督体制的创新,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同时,着力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增强其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促使其自觉、认真地参与人大的立法、监督活动。在社会层面,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体系的作用,以推进社区自治为重点,积极培育各类服务型和公益型社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在市场层面,完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决策体制,加快推进法治市场经济进程,建设法制化的经营环境,调整政府干预和市场运行之间的关系,逐步实现法治监管。

其次,围绕“放权限权”展开的政府创新和社会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步骤。放权限权包括两个步骤。

一是政府放权限权。这是积极培育社会、推进社会建设的基本前提。政府依法向社会和基层下放权力、下沉职能,通过专家建议、公民参与、社会公开、政府审核等程序制订政府权力限制事项清单,明确政府的职责边界。同时,积极培育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引导公民的良性参与,逐步形成“以法治来维护权利,以权利来约束权力”的良性互动机制,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当然,政府向社会放权并不是“推卸责任”,也不是“只抓好处”,更不是“放任不管”,而是需要依法监督,规约承接方的行为,保证公共服务的绩效。因此,必须同时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行政权力,限制政府冲动,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是社会和市场有效承接政府下放的权力。以现实经济社会重大、热点问题为导向,凝聚全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正能量,使社会成长为政府的合作伙伴。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制,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逐步实现“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以社会组织治理社会”。同时,让市场释放自主性价格机制,高效引导资源的有效配置,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善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机制,形成持久广泛的社会合力,实现“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市场治理”良性互动。

再其次,构建“多元协商”的民主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体内容。党委领导下的政府协调、部门负责、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重点实施以及市场化组织配合、公民自觉参与、法制保障的国家协同治理体系,是一种新型的治理结构,是一种政府、社会、市场共同担责和共同合作的治理网络关系,也是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的整体建构,其主要运行是以“多元协商”为基础的合作机制。一是法治化,协商机制和协作体系必须要“于法有据”“机构法定”“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构建“三位一体”的多元协同治理体制。“三位”是指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各归其位”,通过法律制度,明晰政府的权责边界,把属于社会、市场的职能,完全交给社会和市场处理,只有“各归其位”,方可“各显其能”。“一体”是指“政府—社会—市场”的“三位”结构,逐渐形成法治化的协同治理体制,即以法治来规约“多元”,将多元治理主体的行为都纳入法治轨道,以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建构。二是民主化,以协商来推进民主,以民主来达致合作,在合作中寻求利益共享,逐步建立“上下互动、纵横交叉”的协商机制,调节和保护多元主体利益。为此,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同时,也要创新“多元协商”机制,依法建立“政府—社会”“政府—企业”“基层—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等常规协商机制,并以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协商为补充,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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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师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


党校教师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

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未来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抉择

我国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6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5年。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啃硬骨头”、打破利益藩篱的严峻挑战。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一些领导干部迷恋“权力至上”,“拍脑袋决定、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以及“大包大揽”的决策管理模式,至今仍在一些地方存在。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

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就能在创造经济奇迹之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事实证明,只有大刀阔斧,才能凝聚更大社会共识、调动更强社会合力;只有走依法治国之路,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搬开绊脚石,才能完成这一艰难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大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入领会、全面把握总目标的丰富内涵和具体要求,按照全会绘制的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之转化为党团结带领人民执政兴国的能力,就能给党的事业注入活力,为人民群众带来福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要建立健全宪法监督机制,通过科学有效的宪法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二是要切实加强人大工作。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如反腐败国家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着力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水平。以立法引领改革,推动改革,使改革始终处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内,与法治相契合,从而实现改革和法治的良性互动。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人大代表积极深入选民,通过法定渠道传递、反映群众的诉求,帮助群众解决难题,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对待民众的诉求,信访压力就会减轻,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要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如果人大依法监督到位,法院依法审判,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司法公正也就会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就可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推进司法公正为民。要求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坚持合理合法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根据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的实体关系,在最大限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司法快速及时、有序高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四是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无疑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加强政法队伍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职业伦理建设,坚持大局意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做到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相统一,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要严格规章制度,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建设廉政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权利,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个总目标既立意深远,又科学严谨,是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始终瞄准并为之努力的前进方向。全面、科学、准确地把握这个总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各级党的领导干部正确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修课。笔者认为,全面理解这个总目标重点是把握四大要点。

要点一,明确依法治国的总方向。这个总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包含着三个核心要义。简单地讲就是“三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个总方向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一丝也不能动摇。把住了这个大方向,就不会走到歪路、邪路上去。

要点二,明确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全面依法治国涉及面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体讲包括五个体系的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是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可偏废。

要点三,明确依法治国的总布局。这个总布局就是三个“共同推进”和三个“一体建设”。即: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个总布局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全面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已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处,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因此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面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更加重大,是关系到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从战略的高度来把握、来落实。

要点四,明确新“十六字方针”。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根据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提出了新的“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并且分别对这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具体的部署。首先是科学立法,不仅强调立法的重要性,突出宪法的重要地位,而且从立法体制的完善,重点领域的立法和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上做出了操作性很强的部署,既体现了理论的创新,又突出了问题导向,对如何做到科学立法进行了切实可行的部署。严格执法,重点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入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几个方面作出了科学、具体、严谨的规定。公正司法,更是可圈可点,着力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司法监督等。全民守法,重点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并对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作出了切合中国社会实际的科学安排。新的“十六字方针”,是依法治国从立法、执法、司法到守法全流程的行为准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依法治国重大决策的基本原则,我们必须认真领会、全面落实、切实执行。

统计员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体会两篇


统计员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体会两篇

【一】

立足本职 主动作为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近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后,我部组织全体人员集中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我认为这次会议描绘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开启了“法治中国”的新征程。特别是作为组织部门,必须严格党纪党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作为组织部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立足职能,主动作为,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切实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是必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法规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学习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三是必须加大对法治建设的考核力度。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同时实行法治建设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对法治建设不力,法治工作滞后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是必须加强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把引进法治人才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重大任务,大力引进和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调解人员等法律人才。

【二】

连日来,我局兴起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的热潮,大家一致认为:全会的胜利召开,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党历史上新的里程碑,是改变中国面貌的又一个重要关键节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统计系统的纪检组长,更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内涵,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赋予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执纪监督”以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使命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统计事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要坚持原则敢于履职。要不断增强党性原则观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能耳根发软随波逐流,搞无原则的退让和无原则的和谐。要敢于担当,大胆履行职责尤其是监督职责,敢于提出意见建议,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怕得罪人,畏首畏尾,得过且过,职责缺位。要严格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做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的表率。

二是要提高能力善于履职。要加强政策理论和纪检工作法规的学习,提高政策把握能力,搞清法律规定的红线在哪里,党纪要求的底线在哪里,纪检组长的职责在哪里。在受委托或参与调查核实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程序的规定。要加强纪检工作方式方法的学习,提高履职尽责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有效的工作方式。

三是要紧贴部门特点会履职。统计部门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再下工夫,确保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好,风险防控的“篱笆”扎得更加密实;认真处理信访举报,收到举报要及时进行研判,认真开展核查,对有关“人、财、物、数”的反映要高度关注;主动加强经常性监督,通过内部开展的巡视、巡查、审计等加强监督和防范;严肃查处案件,对线索清楚、不收手不收敛、特别是问题和情节严重的要下狠手,严肃处理。

【三】

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政府统计部门来说,要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加快建设法治统计。要切实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内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治理方式,着力使依法统计从法制建设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使依法统计成为全体统计人的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

一、做法治统计的忠实崇尚者

统计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的工具,从其进入公众的视野以来,评判声、责问声,甚至讥讽声从未间断。社会经济越发展,人们对统计越关注,有关注就会有质疑有争议。积极地看,这也许更有利于我们明辨局势,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步伐。统计要实现法治,仅有法条是不够的,首先要有对法治的真诚态度。统计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统的理念,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改变过去那种法律法规不如领导指示的怪象,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在推进法治的实践中,我深知法治理想与法治现状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充满了荆棘,存在着压力,但我们绝不能放弃对法治的崇尚之心。统计法律法规能否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价值,在很大程度上首先取决于我们是否具有崇法的精神和信念。忠实法律、崇尚法治,法治就会与我们同在同行。

二、做法治统计的自觉遵守者

作为政府机关的统计人员应当首先熟读和理解统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含义,特别是对新统计法中有关政府统计人员的责任规范更应当高度重视。如新统计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如果统计人员因为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得到处分,损失的绝不仅仅是一、两名工作人员个人的损失,直接损害的则是政府统计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地位。在新统计法中,其它约束政府统计人员的法律规范内容还有很多。我们一定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新统计法的学习和理解,同时要养成自觉守法的良好意识。要把遵法守法作为一种自觉,要让坚持统计职业操守成为一种自然,铸就防治统计弄虚作假的钢铁长城。

三、做法治统计的坚定捍卫者

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由来已久,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严重的问题,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为此,今年,我县根据省、市统计局和考核办通知要求,开展了“虚假浮夸”整治专项活动,坚决纠正和制止假情况、假数字、假业绩、假招商的行为。我们以往工作存在的重“宣传教育”、轻“执法处罚”现象有所改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两起,惩戒功能得到发挥。今后,对于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不正之风,我们不仅要敢于发声,更要拿起法律利器,勇于宣战。要建立健全案件通报曝光机制,形成震慑,使一切弄虚作假者为其违法违纪行为真正负起责任,真正付出代价,努力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局面。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作出全面部署,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科学总结我们党长期探索治国之道的历史经验和执政规律,提出“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科学论断,抓住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牛鼻子”。

所谓依法执政,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表述,就是“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可见,依法执政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执政党要依据国家的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管理社会,管理党外的事务,领导整个国家;二是执政党要依据党内法规来治理好执政党自身。可见,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要将各项法治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同时,也必须抓住中心工作,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纲带目,纲举目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的论断,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系统推进思想中的工作重点做了非常清晰的描述,执政党抓好“依法执政”这个主要矛盾,就抓住了“纲”,“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各项法治工作必然会取得巨大成效。

坚持依法执政必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第一,领导率先垂范。四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执政,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人治向法治的演进,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带头守法、依法行使权力。宪法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得到保障,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就有坚实基础。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第二,加强党规建设。依法执政必须依规治党。我们党始终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党内生活的主要领域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但是,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神圣责任相比,与党肩负的历史重任以及党面临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对党的制度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党内法规建设缺乏整体规划,特别是配套性党内法规不够健全,一些党内法规落实不到位。所以,应按照法治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努力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第三,健全体制机制。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包括党领导立法的工作制度、党领导政府的工作机制以及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等等;要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重点把握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和决策责任四个环节,确保其始终贯彻和体现法治思维,并采取和运用法治方式。总之,通过依法执政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

纪检干部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纪检干部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一】

找准定位 聚焦主业 尽职尽责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依法治国的蓝图,党中央专门召开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安排部署。作为最基层的一名纪检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中全会精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强化学习提素质,对照纪律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找准定位、厘清职责。准确把握纪检干部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主业意识,分清主办和协办、参与和督办的责任,管好该管的,放下该放的,把原先分管的业务交给相关领导和科室,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事项,专司其职,杜绝越位、错位和缺位的事情发生。

二是落实三转、创新工作。按照党章赋予纪检干部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回归到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上来,充分调动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主观能动性,把更多的责任放在督促主体责任抓落实和抓执行上,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取代。积极争取上级纪委和部门党委的支持,重点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对象、重要节点等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改变过去的老办法、老观念、老套路、老好人思想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理念,抓好预警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

三是强化学习、提升素质。随着反腐形势的日趋复杂,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与时俱进的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还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争做一名熟知党规党纪、业务熟练的纪检干部。“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受监督”,严格执行中纪委“四个不准”要求,王岐山书记对纪检干部日常工作和工作作风提出的“十五字”要求,省委、省纪委对全省纪检干部的“三铁”要求及市纪委提出的“十不准、十必须”把自己打造成一名能打仗、打胜仗的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干部。

【二】

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农

按照县委、县纪委安排,我委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农,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努力塑造一支作风优良的农业人队伍,为全县农业农村积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从“八项规定” 到“厉行节约”,从“中国梦”到“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林林总总,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我们党无不在时时诠释着改革的要义。通过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作为一名农业领导干部,经常和老百姓走在一起,更要不断根据社会发展需求,来改革,勇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因此,对于县农委主任,要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到以下几点:

一、带头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引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农业部门的实际,就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等方面加强学习研讨,提出工作思路和创新举措,切实增强学习效果。

二、树立大局意识,在关键时刻,与中央及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折不扣、不走样、不变形的执行好党的各项决议。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始终坚持着“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献给群众”,时刻以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着力提升农委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委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对农业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力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农委业务工作和农村实际,利用各类为农民举办的技术培训、农业知识讲座等活动,广泛组织开展“送法律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

四、持续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党的纪律,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改任务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抓好防腐倡廉工作,加强廉政防控,加大项目申报、评审的公开公示力度,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创新项目资金安排方式,确保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既干成事又不出事。

建设和发展新型农业,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更离不开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过硬的作风支撑。当前即将进入年末,全年各项工作也将陆续进入扫尾阶段,我委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及早谋划2015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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