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稳定促动现代法治

为自己所奋斗的事业做好准备是成功的第一步。当我们需要在公司领导面前演讲时,这时候就需要用到演讲稿了。演讲稿可以抒情化议论主题。如何写出一份演讲稿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相对稳定促动现代法治,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 2001年1月10日 00:58 郝铁川
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近日说,未来的10至20年将是我国中产阶层形成的重要时期。如果萧先生的此番预言果能兑现的话,那么,未来的10至20年将是中国法治跃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时期。
西方法治现代化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稳定或成熟的现代法治只能产生于一个社会关系相对稳定的时期,而一个社会只有产生了中产阶级或阶层,才能表明社会关系相对稳定。即:随着社会的财富、社会公平观念的普及,社会流动频率的加快以及权力与财富的分离,社会人群结构愈来愈呈现出“橄榄型”,即在收入和财富占有方面,社会顶层的巨富者和社会底层的绝对贫困者都是极少数,出现了一个作为社会结构稳定基础的“中产阶级”,他们的人数占总人口的40%以上。关于“中产阶级”虽然有不同的定义,但一般是指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商业营销人员以及职员、店员、教师、等。“中产阶级”的理论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学者中一直有很大争议,最重要的是认为它部分地背弃了马克思的阶级定义和忽视了制度变量的分析。不过,我们也应一分为二地看到,中产阶级的理论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有参考价值的观点:即在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过上比较宽裕的中等水平的生活,社会结构才能进入相对稳定的时期,现代法治所赖以生存的主要社会基础方能具备。所以然者何?
第一,中产阶级或阶层比较求稳怕乱,此种心态与现代法治的连续性、稳定性价值追求相吻合。
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的初期,往往是按公民财产的多少或纳税的多少来规定其选举的有无,这固然暴露了资产阶级民主虚伪的一面,但我们还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即:资产阶级刚刚夺取政权,首要任务是稳定社会秩序,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医治战争创伤等。哪一个阶级或阶层最要求此呢?当然是那些既得利益者、富有者。所以资产阶级政权首先让这些人拥有选举权,把国家的命运交给这些人。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中产阶级产生了,资产阶级政权才实行普选制。
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先生曾提出一个有趣的建议,他说,成年人每人一张选票,表面看起来很平等,但实际上每张选票的含金量是不相同的,一个18岁的青年人远没有一个中年人成熟。中年人承上启下,最要求社会稳定,稳扎稳打;老年人虽求稳定,但容易保守;青年人虽求进取,但容易激进。所以,中年人的选票含金量最高,应该让每个中年人同时拥有两张选票。
中产阶级者固定的收入、稳定的生活,其革命性虽不足,但其保守性、稳定性则有余,与现代法治的价值一拍即合。
第二,中产阶级或阶层比较追求体面的生活,看重信誉,此种心态与现代法治诚信、良心守法的价值追求相吻合。
两千多年前的中国思想家管子就说过:“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精神文明虽有其相对独立性,但说到底需依赖于物质文明。法律作为精神文明的一部分,需要有一定的物质支撑,一个人、一群人、多数人如果身处水深火热之中,饱受饥寒交迫之苦,可你还要求他们安于现状,逆来顺受,短时期尚可,长时期断然难行。一个人、一群人、多数人如果无法支付打官司的成本费用,他们怎会信服法律!法律作为制度文明的一部分,在运行实施过程中更离不开物质的保障。总之,法律与道德不一样,后者的运行总体上是无偿的,而前者的实施是有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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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理性对现代法治的破坏


/ 2000年12月20日 00:40 郝铁川
农业民族生活在经验世界中,较之于商业民族,其生活方式和内容是简单的,简单的生活产生简单的感情,简单的感情产生简单的思维,简单的思维必然导致理性的匮乏。
法律体现的是理性,非理性的横行势必阻碍法治目标的实现。
第一,非理性崇拜群众运动的自发性,不利于由运动式、革命型的法治向守成式、建设型的法治的转变。
群众运动往往是正义性和盲目性同在,本能性和理想性并举,神圣性和非理性共存的社会历史活动。群众运动的动力来自情感燃烧的力量,带有浓厚的非理性特点。在反抗压迫他们的不合理秩序时,有着原始的冲动,能反映现实某些不合理的状况,但如果缺乏理性的支柱,则不能找到这种不合理的根源,不能提出实现社会合理性的正确方向,容易被过多的情感因素所左右,陡然而起,戛然而止,大轰大嗡,盲目激进。
中国几千年来停留在农业社会,具有浓厚的非理性思维特点。表现之一便是中国人常常欣赏急风暴雨般的群众运动式、剧烈革命型的法治。这种法治在破坏一个旧世界方面功不可没,但在建设一个新世界方面却令人不敢恭维。当年,我们曾不顾规定,在短短三个月内,一下子建立70多万个人民公社,期望拔高公有化的水平;又调动千军万马去大炼钢铁,期望在七八年内赶超英美;还规定家家不准冒烟,都去公社食堂吃大锅饭,期望早日过上共产主义生活,但结果怎么样呢?“一枕黄粱再现”。后来的十年“文革”,出发点是所谓“反修防修”,保证新中国千秋万代不改变颜色,但事与愿违,十年运动变成十年动乱。
运动式、革命型的法治在社会形态更替时期是必要的,但在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就必须向守成式、执政建设型的法治转变。马上得天下,焉能马上治天下!
第二,非理性以情为本,喜欢宣泄感情,将群众的情绪、而不是将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体现的理性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法院的判决书中经常出现“不杀此人不足以平民愤”的语句,“民愤”成了定罪量刑的主要标准。罪定的现代法治原则变成了罪刑“民愤”定。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固然是最高的法律。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民群众的意志可以直接表现为法律。相反,它必须经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法定程序才能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法律。如果把罪刑法定变成罪刑民愤定,必然带来罪刑擅断主义。因为民愤是个相当模糊的概念,常常表现为一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文革”期间,“四人帮”正是依照所谓的罪刑民愤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理论,要求“第二武装”(民兵)“要唱政法工作主角”,说什么“民兵办案是政法工作的大方向”;他们在辽宁的亲信推行什么“五群”(群众侦查、群众审讯、群众审判、群众定案、群众执行)经验;“文革”前期,三五个人凑到一起,代表什么群众组织,就可对公民抄家、游斗、通缉、劳改等,合法的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被砸烂,代之以诸如“贫下中农高等法院”之类的组织。
第三,非理性喜欢一蹴而就,“过把瘾就死”,而不重视程序、过程,导致程序虚无主义的泛滥。
非理性是农业社会生活简单化的反映,因此,农业民族做起事来十分粗糙,说起话来十分简短。有一段相声说道,最能代表农业文化的中原地区的河南人,对话最简单。“谁?”“我。”“咋?”“尿。”四个字就构成了一对夫妇夜间的一组对话。
语言过于简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思维的幼稚。幼稚的思维势必导致司法活动的简单化。主要表现为:一是认为人人都可以坐堂问案,司法人员无须职业化;二是认为程序可有可无,关键是法官的内心体验、直觉顿悟。
非理性是千百年来农业社会一种可怕的习惯思维,是现代法治的天敌。孔子说“克己复礼”,我们不妨说“克己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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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衡量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演讲范文


司法机关招商引资的问题又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2月2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江苏省副省长蒋定之表示,各地方政府不得给公、检、法等部门下派招商任务,公、检、法等部门不得外出招商。而去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政府却是给海拉尔区法院定下了1000 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并对招商引资的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此间媒体纷纷发表评论,为江苏省的做法叫好,笔者也不吝浅陋,也想谈谈一点想法。
正如许多论者所说,司法机关招商引资弊多利少,在司法机关本职工作也如此繁忙,去从事外行的招商任务,必然是两者都做不好,“丢了西瓜也捡不到芝麻”。况且,以维护公正为天职以中立者面貌出现的司法机关去从事商务活动,混淆自身角色,谁还相信他们能主持司法公正呢?在司法机关被迫招商引资后面,我们看到的是司法机关在地方化、附庸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尴尬的边缘地位。
这些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如果我们从有些党政领导为何在三令五申不准给司法机关下达招商引资任务,仍冒天下之大不韪逆行去思考问题的话。我们会发现,除了他们本身能控制司法机关外,恐怕与上级对他们的考核,与上级及他们本身如何对待现代化、对待GDp的偏差有关。
在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现代化成了许多地方政府追求的目标。与此同时,GDp又被他们神化为一个衡量现代化“万能标准”,于是追求GDp指标的提升,成为了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考核标准,地方政府也是一切围绕着GDp转。由此不难想像,既然招来商引来资,“引来金凤凰,能下金蛋蛋”,有助于提升GDp,能实现现代化,那就要动员一切能动员的力量,全力以赴去招商引资。于是“人人是投资环境,个个有招商任务;完不成招商任务,群众待岗,领导让位”的口号甚嚣尘上,成为地方主流话语。
然而,GDp是衡量现代化“万能标准”吗?学界对此给予了否定的答案。北京现代化进程研究课题组组长张纪斯认为,人均GDp是衡量一个地区现代化进程极其重要的指标,但并不是惟一标准。除经济因素外,现代化还包括社会、科技、环境等多项内容,现代化综合指数正是比较全面地反映一个地区的发展全貌。深圳在去年就将对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进度作出了适当调整,并对原有的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充实。其中的变化就是增加了人居环境、自然生态、社会发展方面的指标。今后深圳在对各区、各部门进行考核时也将把环境指标、社会指标与经济增长和引进外资等置于同等重要甚至更为优先的位置。
由此看来,不再让司法机关招商引资不仅有让司法机关集中精力从事司法工作,保持中立、公正的地位,以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义。而且,保证司法独立、发展法治文明、建设法治社会,本身就是衡量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一个现代化的社会,是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也是一个法治化的社会。
在这种语境下,笔者提出法治GDp的命题。2月24日金磊在《新京报》发表文章指出:正如同国内不少地区政府已对在业绩上评估“GDp”不全面,和也要考虑“环保GDp”一样,也要考虑“安全GDp”。笔者认为,法治GDp也要成为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在现代化建设考核中的重要标准,地方政府要将法治GDp指标的提升作为衡量自身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尺度。
衡量法治GDp指标提升的尺度,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法律、法规是否健全,立法是否能充分体现民主,已制订的法律是否合宪,是否是良法,不适宜的法律是否能得以及时废、改;二是司法是否独立,不当的干涉能否得以及时制止,司法是否中立、公正,司法官的素质是否提高,是否真正依法办事,司法腐败能否得以限度地遏制;三是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是否得以较大的提高,官员权力的制约与人民群众的权利的实现是否有确实的保障,遵纪守法是否蔚然成风。
可以说,没有法治GDp指标的实现,就没有文明的社会,也就没有真正的现代化,从这个意义上讲,给司法机关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确实可休矣!

安全稳定工作讲话


同志们:

受局党委书记、局长汪俊同志的委托,下面,我就今年前6个月局系统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作个小结讲评,对抓好下半年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讲几点意见。

今年以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扎实打基础、认真抓整改、全力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强化组织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和加强设施设备建设为总抓手,通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刑事违法案件、无不良政治性影响问题”的目标,确保了全局系统的安全稳定。

一、今年上半年安全稳定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思想认识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从座谈了解和查阅资料的情况来看,各单位都比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层面安全意识牢固,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思路清晰,都能将安全工作摆上单位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落实。为使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各单位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机关各处室利用各种时机,对全体人员提出安全要求,提高了大家对防火防盗的警惕性。

(二)主体责任明确,安全长效机制明显完善。年初,局领导与局属各单位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形成局党委是领导主体、机关部门是监管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是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格局,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局属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切入点,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处室,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

(三)硬件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网络明显改善。各单位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成立专(兼)职安保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保人员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做到了安全工作有机制保障,安全事项有人员管理。大部份单位建立和完善了防火自动报警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对预防火灾和盗窃事件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据统计,今年以来,局属各单位维修更换消防器材300余件(套),更换电源主干线1200多米。

(四)监管措施落实,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局党委书记、局长汪俊同志2月4日在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月5日至5月31日,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49个,当场进行整改26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提出安全整改建议8条,着力解决了一批问题,切实整改了一批隐患,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构筑了坚固防线,有力促进了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严格落实局领导指示,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建立了安全生产台账,做到月有安全工作会议、季有安全形势分析;月有安全隐患排检,日有安全监管巡查,有效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另外,各单位在抓好安全生产的同时,还高度重视保密、信息安全,重点加强了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失泄密问题。机关各处室认真抓了人员、车辆、钱物、电源、燃气等常态化的安全管理,杜绝了事故案件的发生。

(五)矛盾化解有效,安全稳定局势明显好转。各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中开展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的意见》和局《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大梳理、大排查、大调处。对排查出的涉及拆迁、住房、提前退休等6类突出问题,采取集体攻关的办法,逐一进行了研究,寻求解决的政策和依据,目前,已解决信访积案2件,其余4件正在研究解决方案和上报解决建议。在全国“两会”和上海世博会期间,各单位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对可能进京到沪上访的人员,采取逐人见面,逐人谈话,逐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彻底打消了上访念头。对可能进行非正常上访的人员,抽派专人帮教,加强其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实稳控措施,确保稳控在当地。截止目前,没有发生非正常集访和闹访问题,保证了全局系统的安全稳定形势。

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当前,局系统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且必须立即纠正的问题。

一是安全观念不牢。个别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投入的现象;有的单位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空对空”问题,没有形成具体的抓手;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安全监管网络,层层签订责任状,但认为安全生产投入多,效益不明显,致使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单位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没有落实到位,没有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有的虽然制订了安全生产预案,但是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即使制订了预案,也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没有认真组织实施。还有个别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人头,存在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现象。

二是监管力量不强。从调研情况看,局属大多数单位都没有专门的安保机构和专职人员,有的单位安保人员年龄结构老化、能力素质不高、工作作风不实,致使安全监管工作不能到位,该巡查的没有巡查,该整改的没有整改。有的单位安保人员警惕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岗位形同虚设,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有的单位对外租房的监管不力,失火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是经费投入不足。部分单位“等、靠、要”思想严重,自身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较少,正常的保障经费难以到位,该维修的没有及时维修,该更换的没有更换,致使设备设施老化和陈旧,存在大量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应有保障。

四是应急演练不够。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应急预案,但应急演练开展得较少,导致应急救援队伍缺少实战检验,一旦有突发事件,不能有效、快速进行处理。有的单位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没有落实“每年小完善、三年大修订”的要求,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不能达到预有准备、案有演练的目的。

五是安全隐患不少。通过实地察看,有的单位办公场所陈旧,设施设备老化,各种线路混杂,物品堆放杂乱,易燃物品较多,火灾隐患较大。有的单位消防设施年久失修,已经不能发挥正常作用。有的单位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喷淋设施,防火防盗能力较弱。

三、对抓好下半年安全稳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单位整体发展的需要。各单位在实施教育培训时,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促使职工自觉提高业务水平、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深入人心,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个个保证安全。

(二)落实保障经费,进一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安全搞得好,经费保障不可少。没有足够的经费和物资投入,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就难以得到得到加强,事故隐患也就得不到整改,再好的法规也无法保证顺利进行。对此,各单位在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时,务必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实践证明,哪些单位安全资金投入多,安全设备好,旧设备改造好,新设备购置的全,安全系数就高,安全就有保障,这个单位的生产就搞得好,效益就高,出的事故就少或者不出事故。

(三)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责任制为基础,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对此,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要加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结合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每月大排查、每周小检查的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和干部“大下访”活动的工作要求,做好群众日常接访工作,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保证群众正常上访得到及时接待、妥善处理。一是坚持做好办信工作。办信工作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工作,每一封来信如果处理不好,都可能引发群众上访。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坚持“三快”(快受理、快查办、快了结)的原则,认真办理回复群众的每封来信,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二是坚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在信访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一番话语暖心”,针对群众每次上访,不回避、不敷衍,更不能上推下卸,把矛盾上交,要认真听取反映诉求,做好解释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坚持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办事,不得随意开口子。对有政策、法律规定的抓紧落实,对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要帮扶、救助到位。对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不能解决的,讲清道理,说明原因,正面答复。对提无理要求、闹访缠访、带动闹事、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进行处置。

同志们,从安全形势来看,今年是市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抓得紧;从季节特点来看,已经进入夏季,各种安全隐患尤其是火灾隐患增多;从人员思想来看,上半年全局安全形势总体不错,容易产生麻痹松懈情绪。对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任务,保持清醒头脑,理清工作思路,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下半年的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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