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凡是都应做好铺垫,当领导交给我们一项很难的任务时,我们现在就要立刻准备一份工作方案。很多方案就是因为没有经过仔细地分析,才会导致活动做得都不太成功。我们在开始写方案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这样的内容,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篇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篇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1.市政用设施的选址,变电站、无线发射(微波通讯)塔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项目的选址。如周边有住宅建筑,可能影响市民合法权益,引发上访的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实施风险评估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步骤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并报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不间断地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将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存在重大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领导小组

组 长:许振敏

副组长:盛雪东

成 员:单俊炜、何剑鸣、沈 军、陈立新、邵桂林、张玉梅

协 调:办公室(法规科)


篇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XX]26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政规划和项目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涉及到生产安全、市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疫情、交通安全等重大措施的制定、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1、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2、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和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酬劳,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用水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3、行政区划调整、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增加居民、企业负担的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4、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等;

5、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6、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四、评估内容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指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单位)、改革的牵头部门以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最终决策、审批部门,以及重大事项方案制定的职能部门。如重大事项是党委、人大、政府制订出台的,由党委、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责任主体的,由党委、政府指定责任主体。重点责任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发改局负责牵头重大改革决策等方面;经贸局、体改办负责牵头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改制等方面;住建局负责重大城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房屋拆迁、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国土资源局负责因重大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开发、土地统征、储备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交通运输等方面;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人社局负责社会就业、劳动保障、劳资劳务纠纷等方面;物价局负责物价管理方面;卫生局、药监局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林业生态、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扶贫局负责做好移民搬迁等方面;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镇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决策实施、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主管、重大改革措施的评估责任主体。镇维稳办、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凡属于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事项,都要纳入评估范围,严禁漏项。各责任主体要在3月底前将本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计划表报镇维稳办备案;每月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对未备案的事项,一律不予审批。

(二)制定评估方案。评估事项确定后,要合理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评估人员责任等,明确评估责任、内容、方法等,适时组织评估;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的规范化收集和整理以备查。

(三)广泛征求意见。责任主体要采取走访群众、抽样调查、媒体公示、召开听证会、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座谈、组织专家分析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态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质疑,对拟做出的重

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修订完善。

(四)认真分析预测。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评估的主要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做出评估。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有关党政领导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进行科学论证。特别要对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划分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在对科学分析预测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做出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提出实施建议。风险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为无风险,三级为风险较小,二级为风险较大,一级为风险大。对群众欢迎、条件成熟、无稳定风险或稳定风险较小,经采取相关措施可以化解的,提出可以实施的建议;对群众和相关利益方有异议的,有一定稳定风险且一时难以化解的,提出暂缓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议,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实施;对矛盾隐患集中、稳定风险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提出不予实施的建议。

(六)形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要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设施等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论证,做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含以下内容:重大决策或重大工程项目的概括,开展评估有关情况、稳定风险因素分析、稳定风险等级评价、重大事项实施建议、化解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七)确定实施意见。责任主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确定重大事项是否实施,并按有关决策程序向有权做出决定的组织机构报送重大政策草案、重大项目报告、重大改革方案;评估报告经审批、审议部门审查后,报送镇级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做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决定;对存在涉稳重大问题的应报镇委、镇政府审定。评估报告一经审定,责任主体应在决定的次日将评估报告及审定意见分别报镇维稳办、镇联席办备案。

(八)落实应对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对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或对重大事项做出适当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于3 月30 日前报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执行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盲目进行重大事项或项目决策。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利益,凡是有损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绝大多数群众不予理解支持的政策坚决不出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真正建立起源头预防、主动维稳、防患于未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统筹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又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正确处理好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要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坚持维稳部门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正确处理好维稳部

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事项专业性和所涉人员大众性的关系,做好专业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正确处理多数人意见与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镇维稳办、联席办要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以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事先经过风险评估,并落实了风险应对措施,但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减轻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篇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篇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目的是在重大事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最大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评估范围

重大事项评估项目是指在全镇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

三、责任主体

镇党委、政府是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前置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四、主要内容

对所有重大事项,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2、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2、重大事项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3、重大事项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会造成其他镇镇、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四)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

2、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实施步骤

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我镇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在实施前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其工作方案由镇党委、政府提出,报送县维稳办,在县维稳办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并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且确定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后,由责任主体责任人对拟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并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镇党委、政府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及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

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县维稳办。在县维稳办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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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篇一: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篇二: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篇三: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XX〕1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局办公室和信访办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领域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市维稳办。市维稳办根据调查、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市维稳办核定的风险等级,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或者承办部门汇同维稳部门制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落实维稳责任措施。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XX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严格实行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XX〕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篇四: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目的是在重大事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最大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评估范围

重大事项评估项目是指在全镇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

三、责任主体

镇党委、政府是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前置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四、主要内容

对所有重大事项,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2、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2、重大事项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3、重大事项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会造成其他镇镇、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四)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

2、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实施步骤

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我镇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在实施前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其工作方案由镇党委、政府提出,报送县维稳办,在县维稳办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并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且确定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后,由责任主体责任人对拟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并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镇党委、政府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及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

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县维稳办。在县维稳办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


篇五: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人员管理以及科学决策评估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确保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目标,主动维护稳定,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指党校管理工作中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对策、项目、改革措施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1、涉及机构改革、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

2、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群众有可能在哪方面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对其合理诉求进行妥善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法、不合理诉求能否通过宣传、教育、疏导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即作决策、出对策的部门,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党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集安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修订)》(集办发〔20XX〕37号)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集安市委党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涉及我校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评估,并由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科室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相关内容,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各科室及时召开分析论证会,邀请有关人员、相关专家及与决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代表参加,群众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涉及科室对拟决策事项作详细说明,并准确反馈民意调查情况,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党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对评估事项作出社会稳定风险登记评定,风险很大为一级,有一定风险为二级,风险很小为三级。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对存在二级风险重大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应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落实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具体措施;对存在三级风险重大事项,要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做好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三级风险以上的评估报告报送校党委,以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上级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维护稳定领导小组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实施。

城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城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如何识别防范城市安全风险,已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抓城市工作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多个环节、各个领域。2016年7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加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工作系列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及《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精神,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事故前面为工作原则,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城市风险因素,超前辨识预判企业、区域安全风险,摸清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现状,找准各类风险源购成,采用定量风险评估、事故后果评估、重点单位辨识等评估方法量化各类风险源风险程度、辨识风险源等级,评估区域重大事故风险构成和整体县域安全风险水平,在加强过程管控、事后处置、体制机制建设、产业优化布局、行业风险降低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措施,为县域安全、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二、评估内容

(一)工业危险源带来的城镇安全风险;

(二)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城镇安全风险;

(三)县域生命线工程带来的城镇安全风险;

(四)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城镇安全生产风险;

(五)北方冬季桥梁、地铁、建筑施工、冰雕作品、冰上作业及冬季施工对建筑物质量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六)其它可能引发重大灾害的城市安全生产风险。

三、总体目标

通过评估提出工作措施建议,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使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机制更加明晰、精准、有效;形成完善的安全技术研发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严格规范和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因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通过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事故的可防可控。

四、主要任务

(一)确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

根据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实际,针对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意见,并以此作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依据。

(二)绘制安全生产风险图

全面排查评定安全生产风险,通过科学总结、分析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排查评估重点行业领域、部分、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纳入安全处理意见数据库,绘制县、乡(镇)安全生产风险电子图。

(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提出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意见和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建议,对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预告研判。

(四)研究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

研究分析重点行业(领域)、部位、环节存在的共性重大事故隐患,辅助推动建立全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对接城镇安全生产风险电子地图,辅助推动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从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式管理。

(五)形成县级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一行一本(重点行业)”、“一地一册”、“一风险一建议”、“一问题一措施”的原则,结合行业、区域特点和安全风险状况,全面、系统、准确评估重点行业领域和风险现状,对照结论提出针对性建议措施。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副县长

** 副县长

** 副县长兼公安局长

** 副县长

** 副县长

** 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各部门各乡镇分管安全工作负责同志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二)县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主任由县安委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评估前期准备工作,与市安委办对接、沟通、协调、联系数据统计工作,协调解决调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参照县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由各部门分管常务工作负责同志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县风险评估推进工作责任人。各工作小组责任人要亲自关注工作进展,结合评估方案精心组织,并在哈市中国安科院来县调研评估期间,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充分准备,确保实效。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调研时间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和总体安排。要结合国家开展安全生产改革相关意见,着力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源头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促进**县城镇建设平稳有序、可持续发展。

社会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稳定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开局之年,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意义重大。总的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和落实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三网”作用,运用发展“枫桥经验,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增强,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更好体现,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

一、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源头预防群体性矛盾。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上项目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一是服务大局、抓住重点。对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事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做到“应评尽评”。二是规范流程、把握要素。将根据市、区即将出台实施的办法,进一步规范评估工作流程,详尽列出评估报告要素,着重分析备案例的社会稳定风险点,预测风险概率,以及对相关风险的可控程度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协助做好涉稳因素的化解工作,助推重大决策稳妥实施、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建设。三是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区维稳办给我镇下达的全年稳评案例为不少于2例。此项工作继续列入综治考评,严格兑现奖惩。

二、充分发挥“三网”作用,高效处理涉稳信息。一是日常工作网络上运行。进一步推进“网络上运行”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管理信息平台横向到区直有关部门、纵向到区乡村三级联网的优势,全面推动信息化在维稳实践中运用,以信息化的深度运用推动维稳工作转型升级。**年,维稳信息收集,研判、转办、督查、反馈工作,将全部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平台上“网络上运行”。各村网格管理员每日都要负责做好信息采集录入、运行操作、及时更新等工作,充分发挥电脑处理信息的高效、便捷优势。重要敏感时期,启动每日快报制度,做到天天报、“零报告”。二是坚持例会制度。综治办每半月都将召开涉稳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工作例会,梳理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不稳定因素的静态特征。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准时参会,注重发现影响稳定的新问题、新动向,准确把握社会稳定形势,切实掌握其动态变化,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形成会议纪要报告党委、政府,并督促及时化解。重要敏感时期视情况每天都要汇报维稳动态。三是坚持特定群体重点人员“动态管理、长期经营”工作制度。各级维稳部门要对对越参战退役、民办代课教师、企业改制人员等特定群体中的重点人员、可能制造个人极端事件的人员以及其他涉稳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矛盾纠纷及涉稳问题工作台帐,防止漏管失控。实行动态管理,事结案销。按“一人一档一策”的要求,建立起重点人员信息数据库,每个重点人员信息务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好稳控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对数据库信息及时更新,对新发现的群体动向、新增重点人员要及时录入,对已化解、稳控到位的及时销号。重要敏感时期,各级维稳部门要及时预警、预判重点群体动向,主动跟踪、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疏导工作。

三、运用发展“枫桥经验”,畅通矛盾纠纷化解。一要加强排查调处。整合基层维稳、综治工作力量,增强工作合力,坚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涉稳间题和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运用发展“枫桥经验”,跟进“网兜式服务”,把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村社会管理服务站作为调处矛盾纠纷的第一站和综合平台,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用法解决纷争、靠法维护权益,最大限度把各类涉稳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各村每月要按时在信息平台上报送涉稳问题和矛盾纠纷报表。二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在我们农村,重点排查调处山林、土地、水利、矿产资源等权属纠纷以及农民负担问题。对一些重点区域、高危行业和带倾向性的瓣题要适时组织专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落实调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狠抓调处,限期解决。三要加强重大涉稳问题的督查督办。在加强经常性的督查工作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重点地段工作督查。尤其对每一起重大涉稳问题的调处化解、教育稳控措施都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对可能引发突然群体性事件的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的方法,提请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好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隐患不消除不放手。

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维稳工作宣传、调研。维稳信息督查员一定要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在村组物色自己的信息员,建立覆盖本辖区的信息工作网络。镇里将对维稳信息督查员和各村信息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从信息总量与信感收集报送量的对比、信息处置与信息处置到位的百分比、义务信息联络员和耳目建设是否到位、材料报送是否及时、“零”报告制度坚持情况、档案建立、工作台帐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各村也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领导同志要亲自布置,亲自参与,精心组织,制定计划,为开展调研活动提供条件,并组织精干力量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同时注重质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翔实情况,特别是政策性建议的调研报告,争取取得佳绩。

五、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部门要形成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的格局,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共同抓稳定、保平安、促和谐。严格落实维稳奖罚责任制,对维护稳定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实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对因决策失当,工作不落实,玩忽职守,以致发生了重大安全稳定事件,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社会项目评估方案模板”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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