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当我们想在项目中大显身手时,我们须要制定一份详细方案,养成编写方案的习惯,有助于我们在领导面前脱颖而出。你感觉对写方案毫无头绪吗?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篇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36号)要求,参照省、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办发〔20XX〕54号和〔20XX〕3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统一规范、分级编制,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梳理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确保20XX年7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的目录编制工作,并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

(二)统一规范,分级编制。按照县政府统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示范文本和统一的政府信息分类及填报规范,各乡

(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按照统一的规范,上下同步进行清理、填报并依法公开。

(三)由近及远,分步实施。在确保完成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清理、公开的基础上,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清理,依托县政务信息网,以县政府网站为公开平台,填报、审查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步骤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积极推进,稳步实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从现在到7月底以前,按照统一的编制规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并依法公开。第二步:8月份开始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具体安排如下:

(一)6月25日前,完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的制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方案的编制;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7月15日前,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完成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20XX年、20XX年和20XX年以来有关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开服务等九大类政府信息的梳理及录入工作,并报U盘到县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7月底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20XX年、20XX年和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在网上依法公开。

(四)8月份开始,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填报审查并予以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泰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龚上迈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谢启龙、县发改委主任周剑云、县监察局局长戴荣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谢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小兵、孙礼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从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也要相应明确领导机构和信息员。

(二)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公开工作,并负责对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县监察局具体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3、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公开。

4、县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制定目录编制规范,指导各乡(镇、场)、县直各

位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三)经费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各乡(镇、场)和县直各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篇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78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确保20XX年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随着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实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云贵

副组长:陈修伟、覃振远、邓骁勇、黄 颂、陈新汉、

陈乙明、吕 甦、石文锋、黄宏忠

成 员:叶绍清、潘绍素、杨大团、李品文、覃纪雄、

谭伟英、郑志军、罗信伟、曾进平、梁 威、

周 鹏、陈规崇、周惠强、蓝绍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督查。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市本级财政总预算决算公开

及时公开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及预算草案, 总预算公开内容要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表格,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的支出要逐步列示到款级科目。(预算科负责)

(二)稳步推进 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积极筹划市本级及预算部门的三公经费公开方案,提前研究制订 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公开的有效方式和途径。(预算科负责)

(三)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

结合专项资金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从编制20XX年预算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预算评审、项目执行和绩效评价要全部实现网上运转并全程公开。并从中选择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专项资金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探索建立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公示制度,扎实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一是督促区(市)财政部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二是结合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指导镇(街道)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发放标准、发放形式以及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切实增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预算科负责)

(四)有序开展财政热点问题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围绕财政政策、民生保障、财税改革等内容,主动策划、整合信息,推出新的信息公开栏目。有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等交流平台,及时搜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财政工作或政策问题,建立常态化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及时解答和反馈城乡居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更好地保障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办公室负责)

(五)加快推进服务事项公开

全面梳理面向机关外部的工作服务事项,集中发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部门办事指南、在线申报、在线查询以及软件表格下载,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网上服务。(办公室、信息办负责)

(六)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

建立健全市级财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机制,建立责任明确、流程完整、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的发布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使用。(办公室、信息办负责)

四、工作步骤

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认真学习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市关于贯彻落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安排部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梳理准备阶段。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协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各科室,对涉及公开的信息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准备,区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积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把相关信息公开到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规范完善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拓宽公开形势,提高发布时效,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工作,不断改善公开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各科室依法公开,密切配合。

(二)提高公开意识。各科室要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学习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精神,以及区、市提出的贯彻落实20XX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公开的范围和形式,严格按照程序公开重点业务信息。加强对本部门制发文件、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要求应当公开的文件要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公开。

(三)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治与教育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监督检查局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


篇三: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铜政办〔20XX〕5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进一步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铜陵四个之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 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稳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从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入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今年是区政府换届之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2.健全信息工作体系。大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各部门、各社区要实行一把手负责、一名副职分管、一位工作人员主办的三个一管理模式,将目标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

(二)突出重点领域,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

1.加大房屋征收、查违拆违等城建类信息的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征收补偿方案三轮公告制度,重点做好房屋调查情况、补偿标准、安置结果等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拆迁、拆违中的特别困难群体实行社区公示和评议制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2.加大保障房分配、城市低保等民生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在以往公开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等信息,确保这一民生工作能够公平公开透明。建立低保两级联审制度,将提标、调标、清退和新进等四类低保对象在社区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学校招生、就业等社会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小学、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有关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方法、录取结果等各类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实行阳光招生。

4.加大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领域的全过程监管,在区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每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资金的使用安全。

5.加大餐饮服务、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信息的公开力度。根据行政职权目录的清理结果,进一步推进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公开,积极公开许可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各类信息,做到权力清、主体明、依据准,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加强信息管理,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信息质量至关重要,信息公开中的失误可能会引起社会不必要的关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1.完善信息目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编制信息公开基础标准、目录标准、网站标准等,并梳理信息公开事项,建立起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


篇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阳光政府建设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完善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水平,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执政理念。通过贯彻落实《条例》,使全市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和服务理念。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政府信息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由近及远、梯次推进的原则,重点对建市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样式、流程要参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的通知》及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等执行。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确定的统一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市政府各部门在认真完成本单位目录编制任务的同时,搞好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进行。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要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

四、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

(一)公开内容

1、市政府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出台的政策;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市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出台的政策:市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分配使用情况;市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对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土地批租情况;规划审查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等。

2、市政府职能部门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政策规定、行政审批、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审批时限、监督办法;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条例》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方式

1、主动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栏日,搭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分配好系统管理权限,使各级各部门可自主发布、答复、管理各自相关信息。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发挥政府新闻发布、政府公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要利用报刊杂志、公开栏、显示屏、小册子等多平台、多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市档案局要按照《条例》规定尽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各部门应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场所、设施。

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通过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受理申请,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同时,还应积极创造条件,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政府机关提交公开信息申请。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运福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外,并指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事务。各级各部门也要尽快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并制定本级、本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方案。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拨出26000元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另拨出8000元作为《条例》活动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

(二)加强教育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条例》的基本内容、工作规范以及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网上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患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检查考核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级各部门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单位年终综合考核。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考评、监督工作,参与做好推进、指导、年度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普法、培训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

市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指导和审核。

市档案局负责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场所的管理工作。

七、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各级各部门对各自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所涉及的内容,并进行严格审核后按照《条例》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和完善公开内容。

第三阶段: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议。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级各部门根据检查评议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各级各部门对20XX年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年度报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市政府将适时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篇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全局系统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山政办发[20XX]7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原则,规范开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局信息化办公水平,增强机关行政管理效能,提升部门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服务全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1、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组织机制和工作网络,初步完成机关内部局域网建设,实现全局信息共享。

2、及时更新局网站内容,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包括群众咨询、意见、投诉等回复),维护好网络形象。

3、通过县党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直报系统,及时主动公开全局系统政务动态信息,信息量全年不少于500条。

4、及时回复上级交办各类事项。

三、落实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组长主抓全面工作,副组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督查、协调。办公室负责信息编辑、存档和报送,各股站负责人提供本部门政务信息。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股站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未完成任务的站所将取消本年度评优先资格。

2、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中央根据形势发展做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提高部门服务质量,加快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就是要不断增强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充分扩大群众在重大决策、方针政策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股站必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并安排专人予以落实。

3、细化目标任务。局办公室全年编写《畜牧水产信息》6期以上,上报动态政务信息150条;畜牧、疾控中心、卫监所、水产、渔政、全年各编写《畜牧水产信息》2期,上报动态政务信息50条;法制、人事、财务股各上报动态政务信息30条。

4、落实工作经费。局财务每年列出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支付稿酬,以调动各股站信息员投稿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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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篇一:学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xx〕15 号,以下简称《意见》)、《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教办〔20xx〕18号)要求,积极推进西湖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信息公开的实施单位

区教育局直属的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院、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学校)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单位。学校要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由专人或机构承担信息公开各项具体事宜的组织机构。协调开展保密审查,管理、维护和更新本校公开的信息,并受理和答复师生员工、学生家长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等,推动我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

3.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4.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学费(保育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

5.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

6.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课程设置方案与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7.学校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师培训等师资建设情况;

8.学校数量较多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承包与租赁等的招投标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

9.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10.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

11.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本校教职工因自身教学、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本校学生家长因行使子女监护权的有关需要, 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时,学校要及时予以答复。不能按要求提供信息的,要为他们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便利。对于社会公众向学校提出的建议、咨询等,学校要认真予以回复。

(三)免于公开的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公开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用网上公开的形式。已有校园网的学校应通过创建网上信息公开专栏的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暂无校园网的学校,应尽快建设好校园网,实现网上信息公开。同时,在网站尚未建成之前积极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电视以及校刊、告家长书或教职工大会、学生家长会等方式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时限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学校应尽可能在信息产生后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不能超过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的30日。对于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信息公开的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学习领会精神。学校深入学习《意见》、《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领会精神。

2.召开工作推进会。区教育局召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相关工作。

(二)准备启动阶段

1.建立领导机构。学校要建立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2.制定实施细则。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等各项工作的程序、要求等,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3.实现全面公开。已有校园网的单位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网页制作与信息上传。信息公开专栏框架参见《杭州市西湖区学校(单位)网上信息公开专栏框架(样本)》(附件一);目前尚无校园网的学校,通过其他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同时积极创建网上平台。

(三)常规运作阶段

1.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校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开展,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以网上公开平台为主要形式,以其他方式为辅助,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学校要做好已公开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3.学校要做好信息公开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学校要做好信息公开的年度总结工作。

5.学校应当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公开的内容与形式。

六、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区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校务公开、推进依法治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体现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 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全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 区教育局政策法规室为主管部门 (联系人:芦艳,信箱账号jyj_ly),负责统筹推进、监督、指导辖区内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下学期,区教育局将对各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同时,督导部门将把学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推动我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长期、规范、深入地开展。


篇二:学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举措,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需要,是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实行依法治校,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利的基础,是中国共产党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的政策的体现。

信息公开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在政治上、制度上、管理上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的地位,在学校内部形成相互信任、相互理解、政通人和、齐心协力的良好局面。它是民主管理的深化,是基层民主建设的必然。

信息公开是加强学校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需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通报学校工作,宣传学校教育工作的成绩,争取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办[20xx]80号)、徐汇区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网站建设,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

1、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王海萍(校长兼书记)

组员:张卫华(工会主席)许燕勤(德育教导)陈春梅(教学教导)傅全红(总务主任)

2、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组长:张卫华

组员:许燕勤、陈春梅、施永兰、傅全红、王志荣

3、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组长:张卫华

组员:陈洁、黄凯旋、田美琴、夏清

二、信息公开的原则

1、合法性: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保障公开的合法性。

2、真实性:必须实事求是,切忌弄虚作假,以保障公开的真实性。

3、民主性:公开的内容须是学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公开过程须以教代会为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以保障公开的民主性。

4、规范性:制订有关配套制度,且重视检查、充实和完善工作,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以保障公开的规范性。

5、时效性: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热点问题、重点问题要及时公开,保障公开的时效性。

三、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负责信息搜集校长审阅、签名各自权限范围内负责各项信息网上公示、文本稿存档。

四、信息公开的内容:

()教育收费:

1、收费规定。上级公布的收费标准。

2、收费标准。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学校收费标准。

3、学生的代办费收支结算的情况。

(二)招生与考试:

1、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简章。

2、招生结果。招生计划数和完成招生人数。

3、考试安排。区、校两级的各类考试。

(三)学生管理:

1、管理办法。各类学生奖惩管理办法。

2、学籍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3、评优结果。各类评优结果。

4、奖学金分配方案。学业优秀奖、学业进步奖;体育竞赛奖。

5、奖学金分配结果。各类项目学生获奖名单。

6、帮困助学。助学金的实施方案;救急救难方案;帮困学生名单。

(四)重点工作:

1、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每周工作安排。

2、创建活动。各类重大创建工作。

3、专项工作。学校各类专项工作计划、进展情况。

4、岗位设置,岗位聘任结果。

5、师德评优、行政评优操作程序及考核结果。

6、人事、分配改革方案、考核方案、福利分配方案、奖惩方案以及学校重大建设项目。

7、学校重大活动的信息。

五、信息公开的途径:

1、会议:校务会、校行政会议、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家委会、家长会、社区交流会。

2、宣传栏:公示栏、黑板报、橱窗。

3、网站:栏目建设,内容及时更新,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链接。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党支部领导、教代会监督小组定期实施检查、监督。


篇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政务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政务公开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廉政高效、务实、规范的学校为基本要求,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为我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外,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有利进行监督。

三、目标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要与勤政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教育及建设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与进程相结合,使政务公开成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促进学校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

实行政务公开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学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智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度和结果;部门服务承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情况;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奖惩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标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栏。要在师生、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置公开栏,在公开栏旁边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公开,以增大公开容量和覆盖面。三是采取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六、政务公开的程序

(一)公开前,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二)有关责任人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政务公开的方案,由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三)公开后,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要采取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需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以及那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四)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有关资料等,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七、政务公开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行公开办事制度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职能处室具体承办,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同时要建立监督机制,要确保政务公开做到五有四落实,既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二)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三)落实奖惩、强化责任。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学校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负责人,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利用网站优势,加大公开力度。要充分利用政务平台传递信息快的优势,在学校网站上开辟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将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章、政策)、政务公开栏动态在网上发布,增加教育行政机关办事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八、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毓翰

副组长:邓则英、陈志森

成员:陈光、何新、朱进、刘佳佳

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x办发〔2016〕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x府办发〔2016〕xx号),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及时准确地公开环境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人民群众掌握涉及切身利益的公众环境信息,进而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努力开创我局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站、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环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股室、站、大队安排一名信息员发布公开各股室信息。各股室、站、大队负责人要加强对本股室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业务职责做好各自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内容

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突发环境事件、重点排污单位和违法企业名单、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等信息。

四、公开方式

1、xx县环境保护局政府网站。

2、其他形式。我局还通过设立公示栏、宣传栏等,及时公开各类相关信息。

五、公开程序

各股室、站、大队应及时对本股室需公开的内容汇总整理,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在网上发布。

六、工作要求

1、各股室、站、队应当按照公开内容要求,及时报送本股室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如因迟报、瞒报、漏报或公开的信息内容弄虚作假等对全局工作造成影响的,各相关股室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

2、对公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交由相关股室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审核后,可以公开的应予公开,公开内容应告知有关当事人,不能公开的在规定时限内要告知申请人理由。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监督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安排意见,结合水利系统工作实际,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反复讨论,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第1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水利行风的根本好转为目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具体实施中要坚持以下原则:㈠依法公开原则;㈡真实公正原则;㈢突出重点原则;㈣讲究时效原则;㈤注重实效原则。
三、公开内容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务活动内容都应当公开。
(一)机关股室
公开水利局全体领导的分工和职责,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党政办公室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全系统干部的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和上报工作;公开全系统干部的管理、教育考察和任用工作;公开机关和各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准生证发放有关规定和办理结果;公开有关党务工作的内容;公开各类《责任书》的考核情况;公开干部职工调动原则、程序和结果;公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条件、结果;公开评模选优的标准,指标和结果;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计财股公开本股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利事业费的预算、决算和预算外资金及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公开多渠道筹措水利经费的收支情况;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水利股(含项目办)公开本股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灌溉用水计划、灌溉管理制度、公开常规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指标;公开全区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的情况;公开工程项目的招标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水政办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法律、法规及有关水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公开全区水资源收费标准及处罚依据;公开水事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查处程序;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设计队公开本队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利年度计划内容;公开农村人畜饮水、水土保持、喷、滴、渗灌、防洪堤坝、干支渠等建设计划;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防汛办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内容;公开防汛预案及水库运行计划;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综经办公开本室的主要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综合经营项目下达指标和落实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二)各基层单位
公开本单位全体领导的岗位和职责;公开各级职称的评定条件、分配名额和评定结果;公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程序及结果;公开评优选模的级别、数量、条件和评选结果;公开财务、伙食标准的收支帐目;公开本单位待遇及工作奖励情况;公开工、青、妇有关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四、公开形式
(一)采取设置专栏、张贴公告、刊登报纸、电视广告、印发明白卡、监督卡、宣传材料,查询等多种形式。做到“两有、三挂、四上墙”,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办事结果上墙。建立健全“一栏、两簿、三项制度”,即:公开栏,政务公开登记簿,民主评议监督簿,政务公开制度、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评议监督制度。除上述形式结合实际选择使用外,具体要求:
1、机关股室
①统一标准,以壁报、橱窗、专栏等形式公布机关科室公务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和职责,各办公室需要公开的事项。
②统一标准的壁报制度框公布各办公室比较固定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定。
③设置临时公开栏,由机关科室负责在栏内公开需要公开的事项。
2各基层单位
①统一标准公布全体领导的岗位和职责(一职一版),需要公开的有关事项。
②统一标准的黑板或橱窗公布各单位比较固定的行为准则和规定。
(二)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适时举办咨询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公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具体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依法治水,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创造水利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为发展水利经济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抓好督办,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七、监督保障措施
1、局纪委负责各单位及机关政务公开的监督评议,并聘请基层单位的干部职工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议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局纪委经常性地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查访结果予以通报。
2、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或者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正式决定或者办理前,要先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3、鼓励干部职工进行积极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局纪委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4、要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结合全系统工作年终考核;对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在政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者不称职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提出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免去其所任职务的建议;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者在政务公开中存在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要追究其党纪政纪处分。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xxx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继续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是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举措,是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滋生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调动广大职工当家作主积极性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稳定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提高xx“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使之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继续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要坚决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职工民主监督,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以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企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企业干部队伍的提高,增强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凝聚力,推动和效益达到新水平 二、 公开的原则 厂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体现职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的问题进行。 三、 公开的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包括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企业转机建制,重要的基建,技改,重要工程项目招标等内容公开。 2、企事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包括领导工资收入,住房情况,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和话费补贴等事项公开。 3、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公开,包括招工的政策数量、条件、被录用人员名单,职工下岗分流的政策、方案、人员名单和下岗安置、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情况公开。 4、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公开,包括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数额、支出情况等内容公开。 5、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和干部任免公开。包括民主评议程序,评议结果,干部任用条件,任免结果等公开。 6、原材料采购、商品进货公开,包括需购材料,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供货及销售价格等公开。 7、职称评聘及工资晋升、奖惩情况公开。 在搞好上述公开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和企业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确定其他公开内容。 四、 公开形式和时间 职代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重要载体,凡涉及本年度目标任务、重大决策事项、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工资晋升、住房分配出售,企业劳动用工、集体合同履行,工资协议履行等情况必须在职代会上公开。 公开栏是厂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企事业必须建立固定的防风、防雨、防损坏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栏,面积要确保能够容纳公开内容,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内进行,要在公开栏内公布本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实施办法,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及举报电话,公开栏需要设置监督信箱。还可通过广播、报刊、公开信、告示等形式随时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项目、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程度而定,招待费使用,企事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可一季度公开一次,其余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按月公开。企事业要建立健全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及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及对问题的答复、处理结果等记录整理成文字材料,由厂务公开监督组长期保存备查。 五、 公开程序的监督 由于近几年企业领导变化较大,有的单位公开栏、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没有更换,各单位确定本单位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或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党政有关副职和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厂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本单位纪检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纪检、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各单位工会负责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公开栏进行翔实填写,并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进行评议,并将职工意见反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进行分析,确究作出安排布署,抓好措施落实。 六、 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目标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领导对厂务公开的认识,对照“两办”通知精神,认真查找我县厂务公开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县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厂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 三是继续抓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厂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研究探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特点和途径,认真总结经验,厂务公开推行面达到100%。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和“”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校务公开的目的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与“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民主监督、维护全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保证,是学校管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学校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方法。我校要通过加强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行政及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树立学校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推动学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校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其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基本载体是教代会。在实施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校务公开工作要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

2、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原则。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必须以保证各项改革决策及措施的正确性和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度为目的,注意处理好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3、依法治校的原则。校务公开要在有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一方面,公开的内容要以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对公开的内容要建立必要的审核程序,要维护学校各级领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权力;另一方面,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凡属校务公开的内容均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以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

4、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校务公开的各个环节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真实、客观、公正。

5、注重实效的原则。校务公开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突出重点。公开要及时。

6、持之以恒的原则。要把校务公开作为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每年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校管理、改革与发展密切相关和涉及广大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向校内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2、教育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管理、使用情况。

3、干部和教职工的外地学习、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4、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算;大型设备、物品采购方案等情况。

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6、教职工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7、积极分子的培养以及发展新党员的学习、、考验、成熟的过程和党员的活动情况等。

在向校内公开的同时,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程序、政策、结果。

2、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低保学生的评定办法,学生转学、休学办法等。

4、信访接待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的举报电话。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

1、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教代会闭会期间,可通过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与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2、学校通过中层干部会议、先进教师座谈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公开有关情况,建立党政工联席会、教职工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公开情况。

3、设立校务公开拦,对教职工应该知情和监督的内容予以公布。

4、建立校务公开校园网页,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校务公开的内容和信息。

5、通过有关通知、公告、简报、广播、等新闻媒介对学校重大决策等事项进行公开。

6、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和校领导接待日等,畅通校务公开渠道。

7、以通知书、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1、校务公开工作要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进行,要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工会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2、成立由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办公室、总务、政教、教务、财务等方面负责人参加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包括操作程序、汇总意见、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数据核实等)。

3、成立由学校工会、各部门负责人及学生代表参加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听取与反映群众意见,监督校务公开工作的进行。

六、各职能部门,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方案,认真加以实施,不断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七、本《办法》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由学校下发执行。

矿区东四尺小学校工会委员会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教育局校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使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明确校务公开意义,加强学校民主建设:

校务公开是推行依治治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措施,确保教职工对学校重要问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是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的民主监督,监督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密切学校的党群、干群、校群关系;有利于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各界支持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更好发展。

三、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工作实施力度:

1、成立由总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见《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2、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名单见《校务公开组织机构》),监督校务公开事务,监督校务公开事项是否落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问题是否及时得到解决。

3、工作原则

(1)党总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四、校务公开工作职责:

1、党总支部

(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把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校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校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校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2、行政:

(1)充分发挥在校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教师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开事项,自觉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做到材料齐全清楚,内容真实。

3、工会;

(1)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活动。

(2)要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根据有关实际情况,就健全制度,完善办法、规范程序等方面加强调研

(4)充分发挥教代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载体的作用,主动探索其他有效辅助形式,努力提高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地把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五、制定公开内容,明确实施目标:

1、学校中长期规划目标,学校的教育改革方案和学校工作计划公开。

2、学校重大决策公开。

3、学校评模、评先、评优的名额,程序及结果公开。

4、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评委组成人选、申报者实绩及确定推荐人选公开。

5、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考评小组人选、考核情况及结果公开。

6、学校基建维修项目、承包方式、资金、预决算及大数额的教学设备购置的公开。

7、教师奖金、福利分配、医疗保险情况公开。

8、学校财务收支项目公开。

9、学校教代会、工会委员会组成名额和推荐选举办法公开。

10、民主评议干部及推荐、任免干部情况公开。

11、校园治安保卫、安全情况公开。

12、学校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公开。

13、学校财产保护管理情况公开。

14、学校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公开。

15、学校招生、学生管理制度公开。

六、确定公开形式,畅通联系渠道:

1、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公开工作应与教代会的职权落实有机结合;坚持重大事项向教代会报告的制度。

2、采取校务办公会、党政工联席会、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小组会、教研组长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等形式公开校务。

3、根据学校的实际,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重大利益的事项,可采取阶段性、年度性公开;也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

4、在学校内部和外部网页设置校务公开栏目,按公布范围公布有关项目,接受监督。

5、设立意见箱,收集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6、每周一为校领导接待日,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意见。

7、利用每周一次的时间,在全体教师会上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8、利用每期的家长会,把学校的收费及一些热点、焦点、难点等向家长公开。

七、行政、教师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热情工作,文明服务。

2、对分管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4、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职能程序办事,不准以权代法,以情代法。

5、遵守“规范”,使用文明用语,处处为人师表,若有参赌、体罚等违反师德的严重行为,在职评、提干、聘用中,一票否决。

6、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党纪、政纪,按有关规定处分。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坚持民主管理,更好地落实教职工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从而提高决策民主化、化水平,特制订我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为指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改革稳定发展,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杨华顺副组长:杨先凤林小明

组员:蔡周成唐家章张建敏胡波罗松林梁卫东

职责: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如确立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制订原则,规划内容和形式,对校务公开实行宏观调控。

监督小组

组长:杨华顺副组长:林小明

组员:胡波、梁庶民、唐丽丽、杨荣军、伍永知

职责:及时反馈广大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对校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监督校务开工作是否落实。

三、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内容全面,突出重点,便捷及时。

四、公开内容

1、学校大决策及重要工作。包括学校发展计划、办学思想、办学思想、办学目标、规划、措施、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学校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学校领导班子的分工、职责、要求等。

2、财务收支和建设项目。包括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大宗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商业走廊出租等项目。

3、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学校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和结果;教职工工资发放、课时补助与酬金发放情况、各种社会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

4、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5、社会关注的问题。包括教师教书育人的行为规范,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学生书杂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

6、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五、公开形式

1、建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根据不同时期,社会群众所关注的问题,定期进行公开。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于教代会的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3、设立校内公开牌,充分利用校园网,及时公开教师关注的涉及切身利益的内容。

4、定期召开教师大会,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会、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多形式、多渠道及时了解教师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保证校务公开收到实效。

5、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六、公开程序

校长根据实际情况的校务班子等不同层次的范围内,主持会议,并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商议,然后召开教职工会议进行讨论,最后由校长决策。

七、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领导主抓,工会参与,群众督促,监督小组评议小组督办检查的工作格。

2、分工负责,注重实效。明确校务公开各项内容的具体责任人,根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方案,做好有关分开事项的实施工作,负责对教职工提出的问题、意见作出解释和解答,建立校务公开档案。

3、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监督评议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把经常性的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要对那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项目,集中力量进行检查。对公开工作不落实,引发重大事件的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对于公开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在校务公开工作中不力的人,要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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