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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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监督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安排意见,结合水利系统工作实际,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反复讨论,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第1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水利行风的根本好转为目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具体实施中要坚持以下原则:㈠依法公开原则;㈡真实公正原则;㈢突出重点原则;㈣讲究时效原则;㈤注重实效原则。
三、公开内容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务活动内容都应当公开。
(一)机关股室
公开水利局全体领导的分工和职责,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党政办公室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全系统干部的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和上报工作;公开全系统干部的管理、教育考察和任用工作;公开机关和各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准生证发放有关规定和办理结果;公开有关党务工作的内容;公开各类《责任书》的考核情况;公开干部职工调动原则、程序和结果;公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条件、结果;公开评模选优的标准,指标和结果;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计财股公开本股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利事业费的预算、决算和预算外资金及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公开多渠道筹措水利经费的收支情况;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水利股(含项目办)公开本股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灌溉用水计划、灌溉管理制度、公开常规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指标;公开全区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的情况;公开工程项目的招标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水政办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法律、法规及有关水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公开全区水资源收费标准及处罚依据;公开水事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查处程序;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设计队公开本队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利年度计划内容;公开农村人畜饮水、水土保持、喷、滴、渗灌、防洪堤坝、干支渠等建设计划;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防汛办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内容;公开防汛预案及水库运行计划;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综经办公开本室的主要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综合经营项目下达指标和落实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二)各基层单位
公开本单位全体领导的岗位和职责;公开各级职称的评定条件、分配名额和评定结果;公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程序及结果;公开评优选模的级别、数量、条件和评选结果;公开财务、伙食标准的收支帐目;公开本单位待遇及工作奖励情况;公开工、青、妇有关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四、公开形式
(一)采取设置专栏、张贴公告、刊登报纸、电视广告、印发明白卡、监督卡、宣传材料,查询等多种形式。做到“两有、三挂、四上墙”,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办事结果上墙。建立健全“一栏、两簿、三项制度”,即:公开栏,政务公开登记簿,民主评议监督簿,政务公开制度、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评议监督制度。除上述形式结合实际选择使用外,具体要求:
1、机关股室
①统一标准,以壁报、橱窗、专栏等形式公布机关科室公务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和职责,各办公室需要公开的事项。
②统一标准的壁报制度框公布各办公室比较固定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定。
③设置临时公开栏,由机关科室负责在栏内公开需要公开的事项。
2各基层单位
①统一标准公布全体领导的岗位和职责(一职一版),需要公开的有关事项。
②统一标准的黑板或橱窗公布各单位比较固定的行为准则和规定。
(二)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适时举办咨询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公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具体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依法治水,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创造水利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为发展水利经济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抓好督办,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七、监督保障措施
1、局纪委负责各单位及机关政务公开的监督评议,并聘请基层单位的干部职工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议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局纪委经常性地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查访结果予以通报。
2、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或者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正式决定或者办理前,要先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3、鼓励干部职工进行积极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局纪委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4、要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结合全系统工作年终考核;对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在政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者不称职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提出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免去其所任职务的建议;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者在政务公开中存在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要追究其党纪政纪处分。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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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委办〔2016〕5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发〔2018〕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互联网环境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公开理念,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配齐专职人员,强化能力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切实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逐项抓好责任落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公开重点切实履行公开职责,规范高效地抓好本县(区)、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并同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测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按照《**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在坚持“周巡查、月统计、季通报”等现有工作体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新的工作举措和监督考核细则。鼓励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县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县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文章标题:县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大庆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齐政办发[2016]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及部门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为突破口,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法治型、务实型和节约型政府。
政务公开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公开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法定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向群众及时公开。
通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之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政府工作更加透明,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清理行政权力
1、县本级行政权力清理。依法需要县政府做出决定的行政执法和其他行政权,要列出目录、制作流程图,并分工到各位县领导。此项工作需自下而上进行统计清理。请各部门将由本部门负责前期工作、最后需要由县政府决定的行政权力按附表1的各项要求进行统计,并绘制流程图后上报。
2、县政府各部门及中省直单位权力清理。包括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征税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一是关于行政许可、非许可性行政审批的清理。通过今年“六查”工作,各部门对本单位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已经清楚。此次清理的任务是在原来基础上继续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各单位要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坚决取消;对有依据的许可和审批,如果市场可以自由调节的、当事人有权自行决定的、通过其他行政监管手段可以解决的、通过中介组织或者行业协会可以自律管理的行为,也要予以取消。对能够合并的合并,可以改为备案的改为备案,能下放的下放。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缩短审批时期,确定最低审批时限。保留和取消的项目填报附表2,对保留的项目要制作工作流程图。二是关于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权的清理。各部门要将本部门所有的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权力一一梳理出来,分类进行登记。三是关于其他行政权力的清理。对于本单位的其他行政权力要按附表3列举的各个类别逐项列明目录,制作流程图。此类行政权力在清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遗漏和确定职权的法律依据。
3、清理程序和方法。一是部门清理和上报。各单位要对本次行政权力清理工作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清理小组(清理小组名单1月10日上报县政府办和县编委办)。对于清理上报的行政权力,各单位要开会研究,集体决定,决不允许敷衍了事。各单位要将涉及本单位的法律、法规、规章,本单位的“三定规定”及涉及本单位职能权限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全部一一找全,仔细核对每个文件中规定的本单位的行政权力和需要县政府决定的行政权力。对于已经失去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赋予的行政权力予以排除,对于即将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权力也要认真清理上报,坚决做到不遗漏、不错误。为避免错误遗漏发生。各单位可以借鉴上级及外地同部门的清理结果,与本单位的清理结果进行对照(推荐参考大庆市政府政务公开网zwgk.daqing.gov.com/)。各单位如有遗漏,未列入公开目录的行政权力,今后均不得行使。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裁减行政审批事项,制作相应的流程图,并将清理结果逐项填入相应的附表内,报县编委办审核。各部门要确保质量,必须在2017年2月10日前完成。由于个人原因致使清理工作出现错漏、失误、拖延的,要追究行政责任。二是法制审核。各单位要认真阅读每份附表的填表说明,规范上报材料,保证填表正确。上报材料要做到“四个一”,即:“一表、一图、一盘、一依据”。“一表”即本通知的各项附表;“一图”即各项行政权力的流程图(行政处罚可选典型项目制作一张流程图代表);“一盘”即“一表和一图”的电子版软盘;“一依据”即每项行政权力所依据的文件的复印件。县编

县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委办同县法制办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和依据进行审核,对于行政权力和依据有疑问的,要与各部门沟通,各单位要进行补充和说明,由县编委办对清理结果予以认定。此阶段工作要在2017年2月底前完成。三是报请同意和公告。县编委办将审核结果汇总后,经县政府同意,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规范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
1、公开的范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物业、供水、供电、供暖、燃气、客运等行业中所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
2、公开的内容。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指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又最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具体公开事项主要包括:公用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工作制度、行政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投诉监督办法及处理结果;收费的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办法;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新的政策出台、价格制定和调整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对内公开的内容要与厂务、院务、校务公开相结合,包括公用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人事任免、奖惩以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其他重要事项等。
3、规范程序和方法。各公用事业对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已经推行办事公开制和服务承诺制的行业单位,要全面总结近年来办事公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认真查摆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能够公开而尚未公开的内容要列入公开项目明细,制定公开的程序和办法。所有公用事业单位都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办事公开的具体方案和行业服务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各公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所属单位需要公开的内容在2017年2月10日前上报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组。
(三)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1、项目分类。在行政权力清理推进组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组清理行政权力和规范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基础上,由县政府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依据审定结果,按照职能、许可、服务、决定、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6个方面,将审定后的县本级、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及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进行分类。其中:职能类是指各部门的领导组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许可类是指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置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方式、期限、结果等;服务类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办理的各项属于法定许可类的服务项目;决策类是指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规范性文件类是指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工作动态类是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2、目录编制。根据分类情况,由县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负责编制**县政务公开目录。目录编制具体格式:
一是信息索取号: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制的一组代码,由信息分类号、机构代码、信息生成年度、信息顺序号4部分共11位组成。如:A0012001001,其中,A代表类别、001代表机构代码、2001代表信息产生年份、001代表信息序号。
二是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三是公开时限:体现信息是长期公开、定期公开或动态公开。
四是办理部门:具体办理该许可(服务)类事项的部门。
(四)全面组织公开运行
1、公开的审定程序。公开的审定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县政府公开的事项,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部门公开的事项,要制订公开方案,包括公开内容、依据、程序、时间、公开的方式、具体要求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公开,并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县本级、县政府各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公开的其他事项,可以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应公开的事项,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不宜公开的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并做出解释说明;公开事项进行变更、撤销或终止,按照程序审核后,及时告知公众;县政府各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要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对已公开的各项资料、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等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2、公开的载体和方式。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公开载体要做到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几种载体:通过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公开。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并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通过电子政务浏览公开,整合全县信息资源,完善**县政务公开网络,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健全完善各自的网站(网页),逐步推行网上许可、网上办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城市规划等运行网络,使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互为依托,互相促进;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公开,及时发布政府重要信息;通过群众申请点题公开,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办法,积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公开信息;通过信息场(站)揭示公开,在车站、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电子触摸屏,建立政务公开目录发布点,供公众随时查阅政府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公开。把政府信息及时传递给广大群众。
3、公开的时间。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更新公开。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在信息生效后及时公开。
(五)实施公开考核监督
为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对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问题予以监督问责;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服务对象等为政务公开监督员,依靠广大群众对政府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新闻媒体要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制定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三、推进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1月)
1、召开会议。召开推进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程序和推进措施,全面启动。
2、制订方案。县政府各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要依据行业特点,制订本部门、本系统工作方案,方案上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
1、完成行政权力和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清理界定(2017年2月)
2、完成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2017年3月)。
3、组织公开运行,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内容通过多种载体和形式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服务大厅、信息平台等载体进行公开,推进政务办公自动化进程,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公开透明运行网络(2017年4月)。
4、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项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5月)
1、检查督促。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整改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工作总结。总结经验,发现典型,表彰先进。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韩明新担任。并成立行政权力清理推进组、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组和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组。
(一)行政权力清理推进组
组长:程春学县编委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
(二)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
组长:慕国军县法制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编委办。
(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组
组长:周洪昌县监察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编委办、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
(四)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组
组长:周士吉县科技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科技局、县法制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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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为严格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从今年起在市政府机关和市直行政部门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信息公开。凡是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公开。
(二)程序公开。1、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数量,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办事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收费标准以及应提交的材料目录、应办理的手续等;2、办事机构自身应履行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等。
(三)结果公开。包括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依法需要通过招标、拍卖、考试的事项及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务求实效。一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二是通过会议(含听证会)、文件、通告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专栏,政府、行业或部门网站形式公开。市政府公告栏将扩大版面,扩充信息,并做到十天一换,使之成为市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四是在市集中办事大厅、会计核算中心、洽谈大厅和招投标中心以及本单位办事窗口张贴办事指南、印发办事卡片、设立电子触摸屏和信息电话等形式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步骤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重点推进阶段。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理出本部门应公开的事项,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实施,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开阶段。在市政府组成部门以外的所有其它部门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今年6月底前完成,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相关部门按照第一阶段的要求,理出各自的政务公开方案,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实施。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秘书长和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分别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内)。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市政府各部门要成立或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部门、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承办的分级负责制,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职工积极参与和人民群众加强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对未按政务公开规定办理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拒不改正的要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考核,实施奖惩。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和领导的目标考核内容。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年底全面检查考核。对领导重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扬并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酌情加分。对推行政务公开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得力、无成效和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给予公开曝光,并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酌情扣分。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追究政纪责任。
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群众对卫生行政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提高卫生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应该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一律对外公开。
三、政务公开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公开的内容
1.部门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其职能、主要规章制度等;
2.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卫生标准等;
3.卫生发展规划、重大卫生改革的政策和措施、规范性文件等;
4.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5.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及其政策依据;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处罚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7.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
8.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和分配结果;
9.招聘考试政策,计划,录取程序和办法、时间安排、分数线、录取结果等;
10.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等,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人事工作的规定;
11.人民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二)医疗卫生单位公开的内容
1.基本信息
(1)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设置、职能、业务范围及业务科室设置;
(2)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
2.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和卫生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医疗卫生单位
⑴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含中医药)项目、内容、服务人群及实施情况;
⑵承担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含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项目、内容、价格、收费依据及实施情况;
⑶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及实施情况;
⑷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技术服务工作内容、进展及实施效果;
⑸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内容、进展及实施效果;
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等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和服务项目;
⑺职责范围内确定的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3.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和采供血等活动的医疗卫生单位
⑴执业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和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的身份标识;
⑵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的诊疗科目、准予登记的医疗技术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名称、从业人员资质及其使用管理情况;
⑷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情况;
⑸提供的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及门诊出诊医师信息;
⑹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
⑺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
⑻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⑼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⑽医疗服务中的便民服务措施;
⑾职责范围内确定的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公开方式
1.对外公开内容中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
2.一般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
3.通过电子大屏幕、公示栏等进行公开。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
1.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在分管的工作范围负具体责任,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政务公开负直接责任。
2.市卫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直卫生系统推进办事公开工作。
3.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把推进办事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办事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将办事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4.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监

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督监察职责,搞好对本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未实行事务公开或未按规定公开,弄虚作假,工作不到位、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在推行办事公开工作过程中,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积累经验,创新做法,注重公开实效,做到公正、及时、规范。
**年**月**日

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x办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xx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xx〕xx号)精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县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及时发布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征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等项目实施信息。(县发改委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加快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透明化运行步伐,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市级平台充分对接的同时,实现与各行业信息终端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牵头落实)

(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利民利企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新平台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政策知晓度。(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落实)二是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加强对清单的管理更新,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清晰明确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发改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经过审核确认的政府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等,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权责清单”栏目予以公开。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探索乡镇服务职能信息公开。(县编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方面信息,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县住建局、工商质监局、旅游局、科工委、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按照省工商质监局确定的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实现涉企信息归集、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进一步加快西平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实现全县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随机抽查结果等企业信用信息通过该系统归集公示。(县工商质监局牵头落实)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积极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县发改委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一是大力发挥网上办事大厅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重要作用,稳步推进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等业务。加强政务工作电子监察力度,扩大政策决策公开范围,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牵头落实)二是及时全面公开与转移落户人员相关的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分时同步推进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深度。(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扶贫政策、扶贫绩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公告公示内容,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加强和规范公募扶贫款物管理,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县扶贫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制订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社会救助信息做出明确界定、明晰社会救助公开范围、公开渠道。突出做好低保、特困、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县民政局牵头落实)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县人社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县住建局、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落实)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每月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数据,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县教体局牵头落实)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县卫计委牵头落实)积极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规政策、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资质、食品药品监督抽验结果、消费警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重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件查处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县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和制定涉及群众企业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必须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引导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决策。(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按要求公开各支出分类、各转移支付分类的项级和款级科目,逐步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按要求细化内容,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县财政局牵头落实)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和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政务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原则,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不断提高解读质量和水平。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在提交报批文件的同时出台详细准确的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各媒体渠道广泛发布。(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围绕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完善主动回应关切机制,明确责任,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县区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 小时内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外公布事件信息。切实把回应社会关切作为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回应关切能力,实现回应关切常态化。(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办事处、各部门负责落实)

七、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年内至少调研一次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有牵头任务的县直部门要积极对接市直部门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抓好本部门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管理。一是将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年内完成,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县政府目标办牵头落实)二是要求乡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评,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依法获取信息的权益,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从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出发,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管理监督机制,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努力为我市的经济发展服务。
政务公开要遵循合法、准确、及时和全面公开的原则。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凡是不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事项、不涉及保密规定的内容和不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基本信息,在便利操作的前提下,都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
政务公开的目标:要紧密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进程,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程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拓宽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新局面,不断提高木材生产,对俄森林采伐,林业公路管护,机械设备及机械行业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努力在狠抓源头、提高质量,、确保安全,在服务伊春经济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国家林业局,省森工总局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职能,公开下列内容:
1、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配置的基本情况,工作和值班电话。
2、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管理事项的受理部门、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订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内容。
4、各项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涉及企业和公众利益的文件。
5、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对外公布的法定事项和行政措施。
6、在工作会议上正式发表的领导讲话。
7、新闻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内容。
8、重大人事任免及其内容以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公务员招考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事项。
9、政府采购的有关情况。
10、监督抽查的程序和结果。
11、接受企业和群众投诉及处理情况。
12、负责政务公开及其监督的部门和联系方式。
13、突发事件及其应急预案。
本文 14、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按照方便基层、方便群众、讲求实效的原则,有关政务公开制度采取下列形式公开:
1、发挥公告、政务公开栏等传统形式和报刊、广播、电视等社会媒体的作用,公开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2、,及时发布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要决定、重大事项等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3、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的作用,将网络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途径。
4、在制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地方标准过程中,要加强透明度,及时履行通报义务,适时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等方式,公开涉及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过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5、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请,按程序批准,接受查询。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由一把手负总责,机关各处定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具体由局办公室牵头,党支部配合,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公开信息的审核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信息公开报批程序,保证所公开信息合法、准确并符合保密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逐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侵犯群众知情权,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3、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完善的监督网络,健全行风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指导;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通

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过设立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方式,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加强内部制约机制,结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程序规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4、加快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网站上政务公开的内容,加快推进网上申报、审批行政许可项目的进程,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整合网络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将网站建成统一的信息发布、政务服务的窗口。
五、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实施,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监督监察,省局统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局长投诉举报电话:04583878613
##市#######局
20xx年5月16日
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林业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林业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x公开办〔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生态强县建设步伐,为着力打造“四个xx”,结合县林业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县林业局机关效能和依法兴林的水平,促进林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规定,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都应外予以公开。遵循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际,讲求实效;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三、工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林业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具体业务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每年为政务公开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开支。

2、开展培训,加强督查。围绕“两个文件”精神,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和不定期对林业系统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是督查“标准化实施年”和“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政务服务、办事公开、信息公开公共渠道建设等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予以通报。构建完备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在局机关和森林公安局办公楼显要位置设有群众投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在县林业信息网站设有局长信箱,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

3、政务公开,规范及时。(1)是公开办事流程。编制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权力目录,定制工作人员去向指示牌、桌牌和胸牌,并注明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推进服务性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和工作程序;(2)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巩固宣传橱窗、网上公开的同时,拓展会议公开、电视公开、报刊公开等形式。突出公开重点,讲求公开时效性;(3)是落实信息公开。严格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制度办事,及时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是确保行政权利透明运行。建立健全阳光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必须予以公示。深化机关内部公开,突出抓好干部职工关心的“三公经费”支出、干部选拔任用、林业项目落实、项目招投标和大型物资采购等信息公示,进一步深化公开领域和范围;(5)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发布的信息可能涉及其他部门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事先应征求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意见,征得同意后方予以发布。建立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发布或公文制作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程序,确定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副组长李增奎同志负责审查信息和文件的公开性质。未出现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也没出现泄密行为。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

4、政务服务,方便快捷。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实现简政放权,将所有林业审批事项全部放到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一站式”服务和首席代表制度。局行政审批股股长徐德来为县林业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全权办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重新修订县林业局行政许可项目“八公开”内容,进一步压缩林业审批项目总承诺时限,逐步取消确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方便服务群众。将县林业行政审批窗口建设成为为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并在全系统内发挥示范点辐射带动作用。

四、总结提高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督查,根据检查督查情况年终进行总结评比。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终先进股室评选的重要依据,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系统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

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

本实施方案由县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号),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城区政府工作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面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配合做好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下放承接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要求公开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城区编办、法制办负责)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执法”,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城区法制办和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城区发科局负责)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城区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城区发科局、财政局负责)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配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整合工作。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兴宁区地税局、兴宁区国税局负责)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和资金管理方式等,公开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城区发科局、财政局负责)

4.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城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推动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公开财务状况。(城区经信局牵头)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加强和规范公募扶贫款物管理,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城区农林局负责)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城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城区民政局负责)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城区人社局负责)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农村住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城区住建局、东沟办负责)

5.推进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公开。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完善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城区征拆办、土地储备分中心、国土分局负责)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城区环保局负责)

7.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内容。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城区教育局负责)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企业的查处公开力度。(城区卫计局、食药局负责)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城区政府年内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回应社会热点工作。城区政府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城区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要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能当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要及时转办。(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办好政府热线电话及政民互动平台,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日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注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城区政务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同时,要抓好组织实施,做到按程序、有计划地公开。对于在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研究解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强化督查。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实效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城区政府将适时对城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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