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委办〔2016〕5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发〔2018〕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互联网环境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公开理念,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配齐专职人员,强化能力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切实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逐项抓好责任落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公开重点切实履行公开职责,规范高效地抓好本县(区)、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并同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测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按照《**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在坚持“周巡查、月统计、季通报”等现有工作体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新的工作举措和监督考核细则。鼓励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督监察职责,搞好对本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未实行事务公开或未按规定公开,弄虚作假,工作不到位、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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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x办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xx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xx〕xx号)精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县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及时发布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征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等项目实施信息。(县发改委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加快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透明化运行步伐,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市级平台充分对接的同时,实现与各行业信息终端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牵头落实)
(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利民利企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新平台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政策知晓度。(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落实)二是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加强对清单的管理更新,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清晰明确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发改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经过审核确认的政府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等,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权责清单”栏目予以公开。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探索乡镇服务职能信息公开。(县编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方面信息,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县住建局、工商质监局、旅游局、科工委、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按照省工商质监局确定的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实现涉企信息归集、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进一步加快西平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实现全县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随机抽查结果等企业信用信息通过该系统归集公示。(县工商质监局牵头落实)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积极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县发改委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一是大力发挥网上办事大厅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重要作用,稳步推进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等业务。加强政务工作电子监察力度,扩大政策决策公开范围,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牵头落实)二是及时全面公开与转移落户人员相关的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分时同步推进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深度。(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扶贫政策、扶贫绩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公告公示内容,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加强和规范公募扶贫款物管理,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县扶贫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制订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社会救助信息做出明确界定、明晰社会救助公开范围、公开渠道。突出做好低保、特困、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县民政局牵头落实)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县人社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县住建局、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落实)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每月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数据,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县教体局牵头落实)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县卫计委牵头落实)积极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规政策、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资质、食品药品监督抽验结果、消费警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重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件查处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县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和制定涉及群众企业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必须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引导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决策。(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按要求公开各支出分类、各转移支付分类的项级和款级科目,逐步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按要求细化内容,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县财政局牵头落实)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和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政务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原则,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不断提高解读质量和水平。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在提交报批文件的同时出台详细准确的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各媒体渠道广泛发布。(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围绕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完善主动回应关切机制,明确责任,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县区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 小时内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外公布事件信息。切实把回应社会关切作为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回应关切能力,实现回应关切常态化。(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办事处、各部门负责落实)
七、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年内至少调研一次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有牵头任务的县直部门要积极对接市直部门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抓好本部门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管理。一是将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年内完成,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县政府目标办牵头落实)二是要求乡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评,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过设立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方式,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加强内部制约机制,结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程序规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林业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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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x公开办〔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生态强县建设步伐,为着力打造“四个xx”,结合县林业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县林业局机关效能和依法兴林的水平,促进林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规定,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都应外予以公开。遵循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际,讲求实效;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三、工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林业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具体业务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每年为政务公开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开支。
2、开展培训,加强督查。围绕“两个文件”精神,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和不定期对林业系统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是督查“标准化实施年”和“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政务服务、办事公开、信息公开公共渠道建设等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予以通报。构建完备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在局机关和森林公安局办公楼显要位置设有群众投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在县林业信息网站设有局长信箱,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
3、政务公开,规范及时。(1)是公开办事流程。编制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权力目录,定制工作人员去向指示牌、桌牌和胸牌,并注明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推进服务性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和工作程序;(2)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巩固宣传橱窗、网上公开的同时,拓展会议公开、电视公开、报刊公开等形式。突出公开重点,讲求公开时效性;(3)是落实信息公开。严格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制度办事,及时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是确保行政权利透明运行。建立健全阳光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必须予以公示。深化机关内部公开,突出抓好干部职工关心的“三公经费”支出、干部选拔任用、林业项目落实、项目招投标和大型物资采购等信息公示,进一步深化公开领域和范围;(5)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发布的信息可能涉及其他部门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事先应征求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意见,征得同意后方予以发布。建立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发布或公文制作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程序,确定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副组长李增奎同志负责审查信息和文件的公开性质。未出现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也没出现泄密行为。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
4、政务服务,方便快捷。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实现简政放权,将所有林业审批事项全部放到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一站式”服务和首席代表制度。局行政审批股股长徐德来为县林业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全权办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重新修订县林业局行政许可项目“八公开”内容,进一步压缩林业审批项目总承诺时限,逐步取消确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方便服务群众。将县林业行政审批窗口建设成为为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并在全系统内发挥示范点辐射带动作用。
四、总结提高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督查,根据检查督查情况年终进行总结评比。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终先进股室评选的重要依据,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系统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
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
本实施方案由县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号),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城区政府工作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面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配合做好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下放承接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要求公开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城区编办、法制办负责)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执法”,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城区法制办和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城区发科局负责)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城区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城区发科局、财政局负责)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配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整合工作。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兴宁区地税局、兴宁区国税局负责)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和资金管理方式等,公开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城区发科局、财政局负责)
4.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城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推动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公开财务状况。(城区经信局牵头)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加强和规范公募扶贫款物管理,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城区农林局负责)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城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城区民政局负责)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城区人社局负责)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农村住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城区住建局、东沟办负责)
5.推进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公开。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完善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城区征拆办、土地储备分中心、国土分局负责)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城区环保局负责)
7.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内容。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城区教育局负责)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企业的查处公开力度。(城区卫计局、食药局负责)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城区政府年内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回应社会热点工作。城区政府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城区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要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能当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要及时转办。(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办好政府热线电话及政民互动平台,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日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注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城区政务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同时,要抓好组织实施,做到按程序、有计划地公开。对于在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研究解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强化督查。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实效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城区政府将适时对城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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