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计划
为全面深入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按照省安监局和全市职业卫生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倡导健康和谐思维,按照省局提出的“四率”(定期检测实施率、现状评价完成率、监护档案建档率、“三同时”工作落实率)和市局《20**年**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监职〔20**〕97号)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真正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有效防范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我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推进我县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职业卫生“四率”工作。20**年,我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必须以落实“四率”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一是要依法开展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检测、评价,并依据检测报告的建议和现状评价的建议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有害因素浓度强度不超标。二是要依法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按规范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台账。20**年,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数量同比要有大幅度的提升。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二)狠抓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根据《**县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岳安监〔20xx〕36号)12月份前,我县非煤矿山开采、轻工、机械、木质家具制造、制鞋、石材加工等行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全部达到基础建设基本要求;30人以下企业全部达到基础建设最低标准要求。
(三)着力培育职业卫生示范企业。通过干一件,成一件的示范引领,树立学习标杆。20**年9月份前,我县必须完成3-5家符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标准企业。
(四)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根据《20**年度**县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岳安监〔20**〕8号)要求,开展年度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要抓住重点,要有针对性。全县家督执法检查企业数不少于80家。
(五)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20**年,重点对石材加工、木质家具制造、制鞋、机械制造等4类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工艺提升,加强基础建设,严防发生职业病,对其他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继续跟踪督促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的全面整改工作,对不按规定整改的依法处罚 。
(六)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各类载体,向企业、劳动者积极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不断提高全民自我防护意识。今年要组织举办至少1期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指导企业自主组织培训,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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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xx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 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食品生产监管职责;借助“双安双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现提出20xx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依法实施许可,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一)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工作标准,依法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建立受理、审查、许可三分离的行政审批机制,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严格许可审批、提升许可效能,着力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体系。
(二)对基层监管人员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培训。逐步建立以本系统人员为主的核查人员名库,充实核查人员队伍,提升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水平。
(三)省局将进一步调整下放部分州局的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管理权限到县局,州局将督促各地严格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四)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理。以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研判为基础,按照《贵州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通过量化打分,评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档案,确定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频次,提升食品生产监管的针对性。以开展企业风险定级为契机,督促各县市(区)局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普查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
(五)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要求等,提升监督检查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州局以重点企业为重点,通过检查推进重点食品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州局全年开展检查不少于18家次。
(六)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义务为重点,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企业生产行为进行常态化检查。指导各地督促企业自查、主动排查隐患,严格落实原辅材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规定。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全覆盖”基础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指导和规范各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七)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公示牌,将企业相关证照、日常监督检查、许可违法行为查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信息,在生产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八)积极探索体系检查。以企业全过程风险管控为重点,通过体系检查对个别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面体检”。
三、突出监管重点,防范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九)加强特殊食品监管。以保健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虚假夸大功效等问题,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监管措施,切实防范保健食品安全风险。
(十)加强重点食品监管。结合风险分级情况,确定本级重点食品类别和品种明细,列出高风险食品清单,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提升监管靶向性。继续抓好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继续抓好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示点工作。
(十一)加强突出问题监管。针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实际,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点对篡改保质期等欺诈行为、掺假造假等“潜规则”行为,出重拳、下重手,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十二)加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注重发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大型企业实施HACCp 体系。
(十三)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确定“原址改造,不盲目求大”的基本原则,建立“实现全覆盖监管、建立可追溯机制、开展定期抽样检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建立社会共治机制”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在新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开始施行和省局制定的《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督促地方继续加大小作坊监管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四、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构建食品生产监管保障机制
(十四)加快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省局的食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两个系统”上线运行,打通许可、监管数据瓶颈,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规范许可、监管行为,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强大的信息化支撑。要使监管人员尽快熟悉食品生产日常监管系统,利用省局配发的设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发布许可、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推动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建设。
(十六)探索建立我州的食品生产监管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不断提升现场检查能力和日常监管水平。
(十七)继续加大食品生产监管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法规制度宣贯与业务技能培训,重点抓好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等业务培训。
(十八)加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合力。加强与有关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食品安全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管。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舆情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继续推进行业食品安全风险和共性问题研究,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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