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为贯彻依法治教方针,第1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03]4号)及《广东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粤教策[2004]25号)精神,结合我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含小学、普通/职业初中、普通/职业高中、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等,以下简称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依法治校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增强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是依法治校的工作机构。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其他部门建立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协商、检查评估的协调机制,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各职能机构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学校的管理职责,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规范中小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制定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目标,认真落实教育部《若干意见》和《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尤其是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要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既要全面按照基本标准推进依法治校,也可以结合地区和本校的实际情况,选择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为依法治校的切入点,由点及面,启动依法治校的工作。
三、依法治校基本标准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学校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中小学校章程的基本内容是:
学校名称、校址、类型;
办学宗旨;
办学规模;
主要任务;
内部管理体制;
教师、职员、学生;
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章程的修改程序。
2、依法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1)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教师、学生、安全、财务、分配、物资采购、基建、后勤等制度。
(2)学校管理制度要求:
管理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学校章程确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由学校相关部门起草;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学校党委(党支部)、教师、家长委员会的意见,也可在校刊或校园网公布草案征求学生意见;涉及教师权益事项的规定,还应将草案提交教师代表大会或工会征求意见。草案修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民办学校由校长提交学校董事会决定通过),校长签署公布。
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起草规定要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管理制度不得与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不得损害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管理制度形式合法。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文件,应当符合学校文件的发文形式。
管理制度公开。学校规章制度应当公开,有条件的学校应在学校校刊和校园网公布。
管理制度修订和废止。学校应当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章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废止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修订和废止管理规定也应遵循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
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应当汇编成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
学校基本管理体制应在章程中列明,并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1、公立中小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规章制度要规定校长决策程序和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
校长具有合法资格;
校长能按照章程履行学校管理职责,主动接受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
有明确的党组织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具体监督保障措施。
2、民办学校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合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我们期待的夏天就要来临了,为了提高学生们的独立性、团队意识,培养学生们的交际能力,学校已经为学生们准备开展一系列的学生夏令营活动了。在写夏令营活动方案是否有遇到一些困难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范文资讯网小编特地编辑了“中小学暑假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模板”,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更好地实施美术新课程教学目标,拓展课堂教学,综合开发利用地方美术课程教学资源,我们计划暑假带领学生走进自然,走进徽文化,开展美术班的外出写生活动。
活动写生地点是经县渣济明清古民居,进行为期4天的写生学习。在写生活动中,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团对合作能力、感受徽文化、了解徽派建筑特点、培养学生生活自理等能力。写生作品将参加x月份在xx市xx艺术馆举办的全校师生作品展。
活动人员安排:
学校派xxx主任带队并安排后勤工作。(带校旗、摄影、摄像器材)
美术教师:xxx
写生时间安排:
6月xx号:7点在学校集合(需要家长送学生到校),
12点半到达渣济“安徽省青年美术家协会、
合肥市青年美术家协会写生基地”,
下午开始写生采点并参观古民居。
晚上6点晚餐
6月xx号:上午-7点半早餐,8点出发-写生
中午-11点30午餐
下午2点半外出写生
晚上6点晚餐
晚上7点开始点评写生作品
6月xx号:上午-7点半早餐,8点出发-写生
中午-11点50午餐
下午2点半外出写生
晚上6点晚餐
晚上7点开始点评写生作品(师生笔会)
6月xx号:上午-7点半早餐,8-出发-写生
中午-11点50午餐
下午1点半回程
下午5点半到达学校
家长接学生回家
日用品:
牙膏、牙刷,洗脸洗澡毛巾。衣物:替换衣裤、内衣多备几套,衣物要带吸汗的、透气、快干的衣服。同时带点零食但不要太多。
防晒用品:
1、防晒霜:特别要带防晒指数高、防水性好的防晒霜。
2、太阳镜:阳光不是一般的刺眼。建议买一个好一点的,将来也可以用的。
3、带个帽子防晒、水杯。
药品:
眼药水;抗过敏药;止泻药;防中暑人丹;晕车药;感冒药;止痛药;邦迪;消毒棉 球;鼻舒;蚊不叮等防蚊虫叮咬的药水。
一、活动目的
举办“夏令营”活动,促进大学生相互交流,使更多优秀大学生近距离了解武汉大学及药学院,提高青年学生对药学相关学科的学习热情和研究兴趣,并通过考核选拔,招收“推免生”,为统考选留部分优秀生源。
二、活动组织
(一)活动名称:武汉大学药学院20xx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
(二)参营人数及校内外营员比例:100人左右,其中校外营员不少于40%。
(三)活动时间:7月12日-7月15日。7月12日报到,7月13日上午开营,7月15日上午闭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活动安排:具体活动日程安排及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活动内容
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活动内容,突出特色,增强活动的内涵和吸引力。
1.举办专业讲座,由知名专家学者主讲;
2.进入我院教师的实验室进行科研实践;
3.开展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和统考优秀生源的选拔工作;
4.参观武汉光谷生物城和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
5.参观武汉大学校园,感受“求知在武大,成才在珞珈”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深厚的人文底蕴。
四、申请条件及办法
(一)申请条件
1.US News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国重点大学、省部级重点大学,或所学学科为全国重点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水平评估中排名靠前的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xx届毕业生,含境外高校当年毕业学生);个别有突出成果、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的其他高校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也可申请(占参营人数比例不超过10%);本科专业为:药学类、生物学类(不含生态学)、化学类、中药学类、生物制药、制药工程以及其它相关专业。
2.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居前。
3.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4.英语水平良好。优先考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2分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4.身心健康。
(二)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药学院20xx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1份;
2.个人陈述1份;
3.专家推荐书1份;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类证书复印件;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雅思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复印件等)。
(三)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6月20日),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夏令营报名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申请表》和《个人陈述》相关内容,并上传照片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下载打印申请表和个人陈述。
2.纸质材料提交
申请人通过营员资格审核后,入营报到时提交《申请表》、《个人陈述》和《专家推荐书》等其它纸质材料原件,《申请表》上须有院系推荐意见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提交缺一不可,且材料须真实有效。也可将上述纸质材料以PDF格式或扫描制成电子档文件发送EMAIL到武汉大学药学院研究生教学办邮箱
(四)材料审核及营员选拔
学院组织工作专班负责材料审核和营员选拔工作,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申请条件,依据公布的参营人数和校内外参营比例,确定“夏令营”参营营员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夏令营”营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人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可以查询)。已被选拔的营员要在参营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五、选拔考核
在夏令营活动期间,学院按一级学科开展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营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营员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情况。学院组织背景评估小组对营员进行评估,综合评判成绩。
(二)心理素质测试
由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等。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选为优秀营员。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能力测试、科研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营员外语能力、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以及学习态度、兴趣特长、培养潜力、身心素质等,重在考察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学院按学科组织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对营员逐个进行面试,评判外语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
(四)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评价背景评估成绩、外语能力成绩、科研能力成绩以及综合素质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评分。
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35%+外语能力成绩×15%+科研能力成绩×25%+综合素质成绩×25%。
(五)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运用
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营员名单,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中记载、留存。“优秀营员”所占比例一般为70%左右。获得优秀营员者,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武汉大学20xx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且服从专业调剂,可直接接收为武汉大学20xx年“推免生”;
2.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参加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药学院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即可录取免复试;达到药学院“优秀营员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国家线”),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可参加复试,按初复试成绩综合排名依次录取
六、奖学金设置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定向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设立“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一)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二)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三)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来自当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的境外高校的研究生新生,也可申请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奖励等级,报研究生院批准。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具体内容,以经学校批准发布为准。
七、夏令营校外选拔考核
为方便考生,学院也会在进行校外招生宣传(含接收推免生宣传)的同时,对少数符合夏令营营员条件的优秀生源,适时进行夏令营选拔考核。学院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的优秀教师开展夏令营校外选拔考核。拟获得优秀营员者须经“举办学院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审核、优秀营员公示”后30日内,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录入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武汉大学20xx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由系统记载、留存。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为了给优秀大学生提供一个学术互动和交流学习的平台,增强科研兴趣,拓展学术视野,加强优秀本科生对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科发展、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的了解,使更多的优秀本科生认识农大,了解水院,我院将于20xx年7月20日—7月22日在北京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现面向全国相关高校招收夏令营学员。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全院拟招生学员30-40人,相关本科专业: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等。
二、申请条件
1. 能够在本科所在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简称推免生)资格,或拟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20xx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本科期间学习优秀,“985”院校学生GPA和总评成绩在年级前30%;“211”院校学生GPA和总评成绩在年级前20%;普通院校学生GPA和总评成绩在年级前10%;无不及格现象且未受过任何处分,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 英语水平较好,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雅思成绩6.0分以上;TOEFL成绩80分以上;
4. 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三、申请程序
1.报名方法:申请人将《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xx年暑期夏令营申请表》(附件1,命名原则:姓名-学校-本科专业-夏令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注:扫描件均为PDF格式,压缩包命名“姓名-学校-本科专业-夏令营申请材料”),《中国农业大学水院20xx年暑期夏令营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xx。
2.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xx年6月20日。
3. 审核工作将于7月10日前结束,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夏令营人员名单,并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个人;未收到通知者即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4. 入营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申请材料
1. 《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xx年暑期夏令营申请表》(附件1);
2. 外语水平相关证明;
3. 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前两年半或前三年总评成绩排名证明,成绩单及排名均需有所在学校或学院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学校教务公章;
4. 其他证明材料,包括:(1)已发表论文(如有)复印件;(2)本科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3)相关资质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科技论文、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证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等)。
五、日程安排
时间:20xx年7月20日-22日。
(学员将于7月20日下午报到,主要活动将在21日全天和22日上午进行,包括学院学科专业与特色介绍、与教授零距离交流、参观实验室、学生互动与风采展示等。具体日程安排请留意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六、学员待遇
1. 学院将对夏令营表现合格的同学颁发“夏令营结业证明”。对表现优异的学生同时颁发“推免生接收意向函”,将优先接收为推荐免试生,并免复试环节。持“推免生接收意向函”接收函学生若因所在校排名原因无法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报考我校研究生并达到学校及学院所划定的分数线可优先录取。
2.学院将为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在北京的住宿费(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及异地学校学生往返火车票费用(需出示票根报销)。报销车票范围:Z/T/K/L/A/数字头列车普通硬卧(车程须在10小时以上、否则不予报销)、硬座,往返城市需一致,若所在城市只有动车或高铁的请在报名材料中提出申请,学院酌情审核后进行报销,其他交通方式不予报销。报名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夏令营的相关管理制度,保证能够按时参加夏令营期间举办的所有活动,否则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并不报销相关费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xx
电话:xx
地 址:xx
邮 编:xx
学院网址:xx
欢迎青年学子踊跃报名!
降成本减负担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降成本减负担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xx政〔xx〕xx号)要求,结合xx实际,推进降本增效,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活力。
责任主体:市工商质监局。
执行对象:除个体工商户外其他工商登记市场主体。
工作流程:市工商质监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窗口受理登记,经审查、审核后,予以发证。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开展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优化提升试点,编制市级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法制办。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市法制办制定方案,启动试点;市各相关部门根据要求调整优化本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各部门调整优化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进行集中审查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执行时间:试点工作xx年11月底前完成,每年定期开展动态调整。
3.推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试点,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市法制办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市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各部门梳理的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审查审核,形成全市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执行时间:xx年10月底前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定期动态调整。
4.完善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全面梳理涉企收费项目,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定期动态调整并公布市级涉企收费清单。
执行时间:xx年底前完成。
5.剥离依附行政机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清理和取消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行政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执行对象:市各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市编办牵头对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和取消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推动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6.严禁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服务,打破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垄断。县以上单位公示任一许可中介服务,参与竞争的具备法定资质资格的市场主体不得少于3家,由企业自主选择。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法制办。
执行对象:市和县、区相关部门。
工作流程:加快公布市级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定期开展清单落实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保障企业自主选择权。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二、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7.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下调至1%。进一步减轻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执行对象:各参保单位。
工作流程: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根据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在企业缴纳社保费时,直接执行新费率规定。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8.在确保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已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僵尸企业”除外),允许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执行对象: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僵尸企业”除外)。
工作流程:申请企业与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签订缓缴、补缴协议,明确补缴时限及措施;企业纳税属地财政部门出具补缴承诺或提供有效资产担保、抵押;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批准后实施缓缴。
执行时间:缓缴期限暂定x个月,补缴日期最迟不超过xx年x月x日。
9.完善“援企稳岗”政策。按不超过我市每年征收失业保险费的50%安排资金,对当年核定的重点帮扶企业,按其上一年度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额的50%给予岗位补贴。对新增用工较多的重点帮扶企业,按其当年底较上年同期,新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累计足额缴费3个月以上的净增人数,另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对全市新增就业和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重点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市人社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发布申报通知;重点帮扶企业向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申报;经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共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市财政局办理相关资金拨付手续。
执行时间:自xx年x月x日起。
10.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和降低比例期限不得超过1年,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恢复正常缴存的,应办理延续手续。
责任主体:市公积金中心、市财政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
执行对象:公积金缴存单位。
工作流程: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同意,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执行时间:自xx年6月15日起。
11.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150万元,并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奖励资金市级财政承担70%,省级承担30%。
责任主体: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奖励资金从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中列支,与《xx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同步申报实施。市科技局适时发布申报通知;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送相关资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进行审核、评审后,提请市自主创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市财政局办理相关资金拨付手续。
执行时间:自xx年x月x日起。
12.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兼顾好企业承受能力和劳动者发展需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拟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
执行对象:用人单位。
工作流程:市人社局拟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建议,经市政府同意报省政府审议;省政府发文公布实施。
执行时间: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年一次。
三、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3.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持有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企业xx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4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xx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申报时即可自行享受优惠。市财政局定期汇总税务部门关于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额等政策的减免税数据。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14.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国土局。
执行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
工作流程:申报即减免。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x月x日。
15.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残联、市地税局。
执行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
工作流程:申报即减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xx〕122号)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税务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中:xx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x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未满3年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x年1月1日前已经征收的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再退回。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16.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人防办。
执行对象: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单位。
工作流程:建设单位向市人防办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市人防办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实施。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17.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其他配套设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xx—xx年暂不征收。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人防办。
执行对象: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单位。
工作流程:建设单位向市人防办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市人防办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实施。
执行时间:xx年—xx年。
18.对上一年度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当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按50%收取,连续2年未拖欠的减按40%收取,连续3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缴保证金。
责任主体:市人社局、市住建委。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手续时,向市人社局提出减缴或免缴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市人社局审查确认后,确定保证金收取比例。市人社局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执行时间:自xx年x月x日起。
19.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研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对已经认定的外市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我市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责任主体: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企业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办理备案手续,即可享受政策。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四、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20.大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增加资本金,降低负债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降低财务费用。建立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市、县(区)两级财政对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给予不低于5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不低于140万元的奖励。
责任主体: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人行xx市中心支行、银监会xx监管分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后,向市、县(区)两级财政申请奖励资金,并提供相关材料;市、县(区)两级财政进行审核同意后,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执行时间:沪深交易所上市奖励自xx年5月31日起,新三板挂牌奖励自2013年3月18日起。
21.清理和规范金融机构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等环节收费,取消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的顾问、咨询等收费项目;规范与贷款挂钩的评估、登记、审计、公证、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不得指定。清理取消质价不符和无实质性内容的收费项目。每半年组织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银监会xx监管分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执行对象:金融机构。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制定金融机构涉企收费清单,清理不规范、不合理收费,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违规收费。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2.持续扩大中小企业续贷转贷过桥资金总量,过桥资金单笔金额上限标准上调至1000万元,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责任主体:蚌投集团、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蚌投集团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蚌投集团牵头做好受理、审核、确认等工作,通过合作银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资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蚌投集团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同时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对过桥资金使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用款企业风险情况,有效防范控制风险。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3.大力推进“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和“税融通”业务,将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2%,省信用担保集团暂免收市、县担保机构的中小微企业再担保费,降低和免收费用期限暂定3年。
责任主体: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银监会xx监管分局、国有融资担保机构。
执行对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为对象,单户融资担保余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户数比重不低于70%、县(区)不低于90%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小微企业担保、再担保业务及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税融通”业务。
工作流程: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在办理贷款担保时,其担保费率不超过1.2%。办理“税融通”贷款业务企业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授权税务部门向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提供相关涉税信息;贷款银行审核同意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工作,并报税务部门备案。
执行时间:“4321”政银担政策执行时间为xx年—xx年;“税融通”政策执行时间自xx年7月1日起。
24.开展企业应收账款资金占用压降行动,制定实施应收账款质押、转让融资业务管理办法,鼓励建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利用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守信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市场交易和投融资等便利,对失信企业依法严格约束和限制。
责任主体:市金融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人行xx市中心支行、银监会xx监管分局。
执行对象:商业银行和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企业。
工作流程:市金融办牵头制定实施应收账款质押、转让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督促商业银行落实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业务。人行xx市中心支行牵头加快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强化宣传引导,加大信息公开,完善失信企业惩戒机制。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五、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25.从xx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下调4.28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户,直接交易电价在xx年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1.87分。从xx年3月15日起,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原有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0.143分。从xx年6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再降低4.272分。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xx供电公司。
执行对象:工商业企业。
工作流程:xx供电公司根据省电力公司调价方案,进行系统码变更,执行优惠电价政策;同时根据调价日与抄表日之间的差价,对用户多缴电费自动退补。
执行时间: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时间执行。
26.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完善直购电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直购电交易规模,确保xx年电力直接交易企业达到15户,直接交易电量20亿千瓦时以上。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xx供电公司。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对符合申报直供电条件的企业开展审核,发挥桥梁作用,帮助其与发电企业对接,达成供电协议,并签订直供电协议书;供电公司给予供电。
执行时间:xx年底前完成。
27.推动大用户直供气试点,大用户直供气的用气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确保价格有所降低。探索推进集团化用气模式,对重点产业用气大户实行量价挂钩累进递减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xx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对符合申报直供气条件的企业开展审核,发挥桥梁作用,帮助其与供气企业对接,达成供气协议,并签订直供气协议书;供气企业给予供气。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8.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工商业企业与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和节能效益分成,在前期零收费的情况下为工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技术改造等服务,建设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低碳产品。深入实施省节能减排企业、技术、装备、项目、服务“五个一百”专项行动,鼓励企业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责任主体:市经信委、市商务外事局、市发改委(物价局)。
执行对象:工商业企业。
工作流程:市经信委、市商务外事局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引导工商业企业与能源服务企业开展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合作对接。定期组织开展省节能减排“五个一百”申报,优先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获批省“五个一百”专项行动项目,鼓励企业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29.鼓励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对上一年度亩均缴纳税收5万元以上的企业,土地使用税按当地最低标准征收,县、区原定奖励等政策继续执行。奖励资金在地税部门征税后1个月内,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位。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
执行对象:凡在城市、县城、建设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工业企业。
工作流程:关于土地使用税征收,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税额标准申报纳税,市财政局定期汇总税务部门关于全市土地使用税执行情况的最新数据,同时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关于奖励资金拨付,县、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奖励资金管理,完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奖励资金申报程序和具体流程,建立有序、协调、高效的审核工作机制,确保奖励资金在地税部门征税后1个月内,及时拨付到位。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30.鼓励和支持城区老工业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辖区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搬迁改造企业原址土地性质、调整规划用途后的出让收益,新建项目产业类别、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和完成时限等,制定对辖区搬迁改造企业的补偿和奖励性政策方案,实施对搬迁改造企业的补偿和奖励。
责任主体:搬迁项目辖区政府、市退市进园办、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
执行对象:城区老工业区搬迁工业企业。
工作流程:搬迁企业与辖区政府签订补偿和奖励性政策协议,报市退市进园办备案。其中,异地迁建(退市进园)企业在新址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且迁入辖区政府以外工业园区(集聚区)的,由企业书面提出申请、辖区政府审核,市退市进园办商辖区政府和迁入地政府,提出对企业补偿和奖励、规划选址、用地要素保障等方案,报请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执行时间:xx年底前完成。
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31.船闸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0%,降费期限暂定3年。
责任主体: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
执行对象:过闸船舶。
工作流程:船闸收费部门直接落实政策要求的收费标准。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32.对享受我省etc卡收费优惠的货运车辆,在现行通行费95折的基础上,
降成本减负担实施方案第2页
再给予降低10个百分点的优惠,优惠期限暂定3年。支持xx市境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含服务区内加油站)、物流园区(含物流园区加油站)使用xx交通卡,并给予优惠。责任主体:市交通局、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
执行对象:货运车辆。
工作流程:高速收费部门直接落实政策要求的收费标准。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33.积极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鼓励从事车货匹配的物流信息平台类企业发展,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重大物流基地、城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善物流综合服务网络,促进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有效衔接。
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外事局。
执行对象:物流企业(项目)、物流园区。
工作流程:市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牵头编制我市“十三五”物流发展规划,加强现代物流知识宣传普及,引导物流企业(园区)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和引进第三方物流,培育建设一批物流基地,布局一批物流配送中心,大力推广多式联运。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34.支持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发展,对在中心开展业务的企业所额外产生的短驳、装卸、仓储等费用给予补贴,鼓励入驻企业做大做强进出口业务。支持铁海联运发展,对承揽xx及周边地区的进出口货物,在xx口岸报关并通过铁海联运直运的货代企业,每个20英尺标准集装箱支持870元(1个40尺标准集装箱按1.5个20尺标准集装箱折算)。
责任主体: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关于短驳、装卸、仓储等费用补贴,由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根据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直接给予补贴;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合法合规。关于对铁海联运中集装箱支持政策,由市商务外事局根据确认数据进行核算,经市财政局复核后,予以兑现。
执行时间:长期有效。
35.支持入驻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的中小进出口企业开展保税仓单、出口订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不可撤销信用证、应收债权等质押融资业务,对以上业务发生的银行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予企业不超过50%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进出口额同比增长较快的企业,贷款贴息给予优先支持。
责任主体:市商务外事局、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市财政局。
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工作流程:市商务外事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入驻xx(xx北)保税物流中心的中小进出口企业开展保税仓单、出口订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不可撤销信用证、应收债权等质押融资业务发生的银行贷款情况进行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贷款贴息补贴;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合法合规。
执行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狠抓政策执行落实。各有关部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政策执行情况报送市经信委,市经信委会同市目标考核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政策落实跟踪督查,切实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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