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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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顿方案


20xx-20xx年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顿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促进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肉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xx〕157号)文件安排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生猪屠宰专项整顿在县政府和县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屠宰加工监管工作全局。坚持制度建设与集中整顿、科学管理与严格执法、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近两年来治理整顿的成果,不断促进我县畜禽屠宰业的规范发展。
二、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和生猪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贯彻执行;关闭、合并、淘汰一批设施简陋、不具备基本的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的手工屠宰场点,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所改善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建立起肉品溯源制度和监管长效机制;到今年年底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肉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上市肉品质量明显提高,城乡居民食肉安全有保障。
三、专项整顿重点和内容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出售病害猪肉、制售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二)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
重点清理和整顿:
1、定点屠宰企业是否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屠宰加工、销售、证照是否齐全;
2、屠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屠宰企业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基本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和必须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操作;
4、屠宰厂区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用于运输和屠宰的工具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5、《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操作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证章、合格证是否按商务部规定的标准制作和使用。
(三)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根据商务部的要求,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就是要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肉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严禁和杜绝不符合肉品质量要求,肉品质量安全没有保障的肉品上市流通。要为符合肉品质量要求的企业和经营者创建一个开放、公平和竞争有序的流通环境。
(四)加强屠宰管理和执法的监督检查。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尤其要督促各定点屠宰企业切实把好生猪进场的检疫关、屠宰车间的检验关及出厂(场)肉品质量关,把检疫、检验作为提高肉品品质的重要环节来抓。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顿是今明两年生猪屠宰管理的重点工作。县经济商务局、畜牧兽医局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生猪屠宰专项整顿工作。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机构,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按县制定的方案要求做好整顿工作。
(二)部门联动、严密监管。县经济商务局、畜牧兽医局牵头,公安、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配合,对生猪屠宰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抓好监督管理。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整顿工作检验会,对整顿工作进行评估,共同推动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
县经济商务局举报、投诉电话:0876-7130016
县畜牧兽医局举报、投诉电话:0876-7123859
(四)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在开展专项整顿过程中,组织新闻媒体对私屠本文 滥宰、制售注水、病死和有毒有害肉品大案、要案和暴力抗法的典型案件曝光,震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社会风尚,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扩大整顿工作成果和社会影响力。
五、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根据我县制定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厂的整顿措施,并做好新《屠宰许可证》的换发工作,从20xx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由州商务局统一编码,按商务部制定的标准监制各定点屠宰厂的证、章和《肉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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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合格证》。
第二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按照专项整顿验收标准,扎实开展专项整顿工作,确保专项整顿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三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工作,对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顿的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xx年11月5日前报县经济商务局和县畜牧兽医局,并做好迎接州、县的组织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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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镇事件、团结事件教训,贯彻落实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切实解决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整顿工作作风,提升能力素质,把全政务服务中心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起来、精神提振起来、力量凝聚起来,为实施“三大战略”、打好“三大战役”、实现“三个跨越”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努力开创“十三五”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纪律、作风、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松弛突出问题,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纪律、守规矩;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突出问题,巩固提升、实践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声音、办好民生实事、化解信访积案,做到讲作风、重实干;着力解决好党员和干部能力素质不高突出问题,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退订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加强党的建设业务素质培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做到讲能力、有作为。

三、对象范围

全中心机关党员干部和各窗口党员干部、窗口首席代表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2月26日—20**年1月5日)

一是召开动员会集中动员。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20**年1月5日前,召开政务服务中心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动员会,动员干部职工参与作风整顿,认真学习法纪,深入查找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提升工作能力。

二是明确责任部署落实。成立由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廖梅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严格按照活动部署,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各阶段工作情况及时报县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学习教育阶段(20**年1月6日—2月6日)

一是集中培训。围绕法治政府、信访维稳、群众信访、基层治理开展常用法律法规培训;围绕网络舆情、舆情应对开展培训;围绕党规党纪、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开展培训;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开展专题培训。

二是自主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围绕自身素质建设、工作作风转变进行自主学习,重点学习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等,通过自主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定期撰写心得体会。

(三)整改落实阶段(20**年2月6日—3月6日)

一是查找问题。采取自己找、同事提、群众帮、领导点、组织审核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照检查在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是否存在遵守政治纪律不到位,在公开场合或网络平台传播负面言论的问题;是否存在能力素质不高、研究解读上级政策文件精神不够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大事项不报告,导致延误工作时机,造成工作被动,甚至负面影响的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群众意识淡薄,对待群众信访问题不关心、不重视。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情况不明、政策不清、调查不实、推诿卸责、久拖不决,面对群众态度冷漠恶劣、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是否存在作风不正、守纪不严,在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中有规不守、有纪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作风漂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是全面整改。针对查找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整改、责任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领导干部查摆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监督;其他干部查找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集中审定,存档备查。

三是监督检查。通过举报电话、走访群众、个别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单位作风整顿情况。对作风整顿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群众反省问题认为突出的个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建章立制阶段(20**年3月7日—3月24日)

一是健全群众工作机制。配合县委群工局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机制,形成领导接访常态化工作制度。

二是健全作风建设机制。针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转变学风、文风、会风,改进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廖梅为组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易思荣、屈香琼为副组长,政务服务中心其他机关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政务服务中心干部作风整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秋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做好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跟踪指导、督促检查。

(二)形成工作合力。中心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办公室要做好宣传报道,全中心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各股室、各窗口要给予广泛监督和支持,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有序有效推进。

(三)强化督促检查。办公室要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整合工作力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切实把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把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与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推进“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以妥善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为目的,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坚持不懈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面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岳池阔步卖相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划建设“六大平台”“五大网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介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现就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部门管理、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为核心,以行业指导和企业的自查自纠促进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体系的形成,以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起中介机构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改进服务,促进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清理整顿的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安全、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森林资源资产等评估机构;检测、体验、认证、监理、拍卖机构;造价、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商品)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等介绍机构;证照、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因私出入境等代理机构;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中介机构;各类经纪机构。
重点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价(评估)机构、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机构等。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是摸清全县中介机构的性质、名称、种类、数量、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状况和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
二是审查和确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的及时进行纠正,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执业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重点是:(1)检查中介机构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问题;(2)检查中介机构经营主体的实际使用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经营状况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本文 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虚假评估、违规操作、不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是:(1)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经营、出具虚假证明、虚假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2)经营活动是否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国家、企业、个人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后果与责任;(3)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依照政策规定,中介机构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是否存在脱钩不彻底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垄断经营等明脱暗不脱的问题。
五是检查各审批登记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全县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8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
宣传教育的重点:一是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苏荣书记对全省开展机关效能活动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县里拟于3月下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各乡镇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20xx年3月底以前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5月)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中介机构规范执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全面摸清现有的业务主管部门所具有的管理职能、管理依据的法规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分析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摸清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并登记造册存档。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设立情况。严格审查设立条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对未经登记注册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中介机构依法取;对管理混乱、不能守法经营,甚至严重违法、违规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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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情况。20xx年5月30日前,中介机构要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所有兼职的党政干部必须解除兼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是检查监管到位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收费标准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5月底关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中介机构要以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填写自查自纠表格,写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未如实登记上报的一律取消其执业资格。
(三)重点检查阶段(20xx年6月)
重点检查工作由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执业情况;二是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三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情况。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移送线索,联合开展重点整治,重点对涉及商业贿赂、虚假证明、建筑工程和资产拍卖串通投标等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7-8月)
1.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订《行业中介组织行为规范》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完善中介机构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
2.中介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服务标准、服务规则。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恪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或违规违纪的执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
3.建立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和中介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建立作用平台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四个等级,对有严重不良信誉的中介机构实行降级,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的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效率,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肖德军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浔峰、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主任陈礼凡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为成员单位的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参加的例会制度。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中介机构的具体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有关文件,牵头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审查认定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并会同行业协会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的信用信息平台。
(三)监察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对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六、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各局,要将清理和整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合力。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计划步骤、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确定中介机构诚信等级的标准之一。要加大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查严办。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脱钩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尽快建立健全完善行业自律、市场监督、信用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中介行为的查处力度,使那些无礼法律法规、屡屡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禁入市场,使中介机构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下步入公平竞争、协调动作、稳步发展的轨道。

畜牧行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畜牧行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自治区畜牧行业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畜牧业生产和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根据农业部《**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畜牧行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畜牧业监管责任,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畜牧产品的行为。全面落实**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要求,以查处案件和公开案件为抓手,以畜牧产品监管信息化和畜牧产品生产经营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共治,畅通放心畜牧产品下乡进村渠道,着力创新畜牧产品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畜牧业产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畜牧行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假劣农资黑窝点,处理一批违法人员,努力使畜牧业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牧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畜牧产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全年不发生因假劣畜牧产品引发的重大畜牧业生产安全事件和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年畜牧业稳定发展和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草种: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草种、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种子质量可追溯试点。

兽药: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贯彻落实;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

种畜禽:严格落实《种畜禽管理条例》,加强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审批和监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制售伪劣种畜禽行为。

(二)重点时节

针对畜牧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切实加强春播、动物疫病高发期等畜牧产品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草种、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三)重点单位

加强对畜牧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农资展销会、运销大户、重点监控的畜牧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畜牧产品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

(四)重点区域

加强对主要畜牧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区域交界处假劣畜牧产品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的监管。对畜牧产品问题突出、反复发生、农牧民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畜牧产品重大案件多发的地区要实行集中督查督办。

四、工作任务

(一) 严格行政许可,加强市场监管

1.严格许可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执行许可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把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市场准入关口,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加强重点单位监管。

2.强化市场监管。督促畜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加大对畜产品经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日常巡查,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制度,做到“检查有规划、巡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追责有依据”。根据当地畜牧业生产实际,集中力量开展打假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近年来农牧民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的企业和产品。

3.强化监督抽查。科学制定并有效实施畜牧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强化市、县两级作用,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突出监督抽查重点。要全面落实“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执法机构和检测机构要共同研究检测方案,确定检测对象和抽样重点。检测结果要首先向执法机构通报,以利及时立案查处,追根溯源。

(二)加强案件查处,公开案件信息

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拓展案源渠道,认真分析排查案件线索。对在流通、使用环节发现的涉案线索,尤其是监督抽查发现的线索,要一查到底;对不配合提供进销货台账和供货来源的,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深挖假劣畜牧产品源头。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农牧民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畜牧产品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查办。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涉及到其他部门或者多个部门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做好通报、移送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查办。

2.依法公开案件信息。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建立健全畜牧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各级畜牧兽医局要严格履行畜牧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与义务。

3.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畜牧行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畜牧部门作出检验、鉴定等协助的,各地畜牧部门要积极协助。

(三)完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共治

1.深入开展放心畜牧产品下乡进村活动。继续加大对放心畜牧产品下乡进村工作的支持力度,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县开展示范工作,要重点围绕畜牧业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新型畜牧产品流通体系、放心畜牧产品店等方面开展。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放心畜牧产品店”建设,特别是乡镇和村级“放心畜牧产品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2.加强农资技术服务指导。充分发挥畜牧部门技术优势,做好畜牧产品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要健全假劣畜牧产品引发的畜牧业生产事故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有效控制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要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

3.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畜牧行业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畜牧行业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假劣畜牧产品典型案例,可制作警示教育片,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播放,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提高畜牧行业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要切实加强畜牧业监管工作的领导,要逐级明确畜牧行业打假工作绩效考核任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分级负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要加强对基层畜牧行业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问题整改。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畜牧行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于**年6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畜牧厅政策法规处。

(二)加快队伍建设,提升监管合力

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要充分发挥执法机构在畜产品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执法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严格案件报告制度,提高整体整治效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反应迅速、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执法队伍。

(三)注重总结提高

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要在畜牧行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中,强化市场管理,创新监管手段,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本地畜牧产品市场得到根本好转。同时,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注重总结提高,重点把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绩、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认真总结,并于**年10月15日前上报自治区畜牧厅政策法规处。

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文章标题: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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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假药事件发生,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促进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得到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正规、储存条件符合规定标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整治重点:突出抓好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药品市场两个区域,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走空票”、“体外循环”等违法经营活动,确保药品质量。(三)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6年10月)。各有关部门要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并按照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药品流通环节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县卫生局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县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各单位实施方案要报送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备案。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6年11月)。各涉药单位要对药品经营、使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自查,对药品GSp执行情况搞好内部评审,查问题,找隐患,彻底整改。第三阶段:监督检查(2016年12月-2017年5月)。对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乡镇医院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零售药店和各类诊所按30的比例抽查;对2005年以来有群众举报的单位、监督抽验有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GSp认证满24个月未跟踪检查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7年6月)。专项整治基本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扎实有效地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药品注册申请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要大力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二)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1、全面清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走空票”、“体外循环”等违法经营活动。2、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和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违反规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违规经营行为。3、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严肃查处不按GSp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产品的抽验。4、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5、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各有关定点单位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销售去向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2005年11月前批准的、2016年资格核查予以撤销、注销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其库存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去向严格检查,严防流弊。(三)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1、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和不合格药品管理行为。查处违法采购药品和变相经营药品的行为。2、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制度,抽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加强对地标升国标的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等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药害事件发生。3、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和药房管理,加强临床合理用药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合理用药水平。4、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疗效不确切的医疗器械产品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样送检。5、加强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的监督检查,对未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擅自配制、标记、合成、使用放射性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四)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秩序。对被投诉、举报和存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在安全隐患及列入重点监管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进货检验及产品出厂检验,组织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取缔清理;组织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专营植入、介入材料的法人经营企业以及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六)突出查处大案要案。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机制,突出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全省统一举报电话9600111的作用,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渠道。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及时移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查处。(七)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成立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组织,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机制、定期会议制度和月调度汇报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和相互配合。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卫生部门负责对药品使用环节的整治,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的管理。工商部门要抓好药品、医疗器械非法广告的集中整治。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窝点,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四)完善应急体系,防范突发事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附:##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成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工商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监察局副局长)##(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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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计生办、计划生育服务站、卫生院、派出所及工商所: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在打击非法行医日常工作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卫生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卫监督秘〔2013〕621号)阜阳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阜阳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监345号),结合镇直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三好一满意”活动和“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工作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全镇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四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五是查处使用通过买卖、转让、租借等非法手段获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六是查处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七是查处保健按摩机构以保健按摩为名实为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一是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二是查处组织介绍“两非”行为的机构和个人;三是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四是查处无资质助产单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和有资质助产单位为非本单位出生的婴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五是严厉打击盗卖《出生医学证明)》和假证,禁止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变相搭车收费。

(三)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八里河镇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新亭(八里河镇镇长)

副组长:满明翠(八里河镇党委委员、分管计划生育)

高 旭(八里河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朱 峰(八里河镇卫生院院长)

陈国标(八里河镇计生办主任)

史文颍(八里河镇工商所所长)

(二)职责分工

卫生所、计生办、派出所及工商所根据职责分工和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利用“医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工商所负责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行医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进行抽查,力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口计生专干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一并贯彻执行颍上县卫生局、颍上县公安局2013年开展的打击“黑诊所”专项行动,与2013年工商总局等八部门部署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相衔接,从违法医疗广告中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线索。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0558—4437959(卫生),0558—4412183(人口计生委),0558—4554438(公安),0558—4585222(八里河计生办)。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队伍和人口计生执法队伍的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按照《》及《最高人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认真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附件: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

2013年11月26日

生猪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一:生猪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gcnt-ln-02

承担单位:辽宁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

参加单位: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绥中县、昌图县种畜禽监督管理(畜牧技术推广)站

一、项目实施的意义和效果

(一)项目实施的意义

半个多世纪以来,世界养猪科学技术发展迅速,在种猪资源的开发利用、猪的遗传与繁殖、猪的营养与饲料、养猪生产工艺、猪舍的环境控制、猪病防治、猪场经营管理、猪肉制品加工等方面均有长足的发展,取得了划时代的辉煌成就,特别是进入21世纪,世界养猪科学技术在提高生产效益、降低生产成本、改进产品质量、减少疾病损失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尤其是动物育种、设施技术、生物技术、健康管理技术、远程控制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出现,迎来了新的养猪生产科技革命,对21世纪世界养猪业可持续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0世纪70年代,我国现代养猪业开始兴起,全国建起了一大批现代化养猪场,从国外引进优良种猪、先进的养猪技术和设备,使我国养猪业从分散副业型向以商品生产为目的集约化养猪方向转变。中国的养猪业也逐渐由传统的小规模生产向集约化、工厂化生产转变,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猪饲养技术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使生猪生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科技贡献率显著提高。中国养猪业的发展,在世界养猪生产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是,生猪养殖业作为肉类产品供给的主要生产方式,以其巨大的发展潜力迎合了人们对肉类产品不断增长需求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单一的追求品种的高生产性能,并在人工的高压下被迫生长发育,使生猪的健康始终处于在亚健康状态,导致猪病发生的频率增大;二是由于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复杂、投入成本和运行费用高、很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投入不足,导致生猪养殖集中地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三是在生猪生产过程中,过多地使用药物和化学促生长剂技术,使抗生素和化学促生长剂过量地在动物体内沉积,又通过食物链传导给人类,导致人类健康的损害。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生猪养殖业将难以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生猪养殖业所面临的这些问题,国内外养猪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开始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从生猪健康、环境健康和人类健康出发,大力发展生猪健康养殖新模式,并取得了显著效果。近年来,我省开展的生猪健康养殖模式研究也取得了较好效果。该模式将阳光猪舍、优良品种、优质无药饲料、科学饲养管理等多项技术集成配套应用到生猪养殖生产中,不仅取得了增产、增收的显著效果,而且还保证了产品质量安全,对促进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生猪健康养殖是一种具有较高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的一种养殖模式。它是根据生猪品种的生物学特性,以保护生猪健康、人类健康和生态健康为目标,运用动物生理学、营养学、生态学原理来指导养殖生产,为生猪提供良好的、有利于健康生长发育的生态环境和安全营养饲料,最终生产出质量安全的猪肉产品,以实现生猪健康养殖的质量保障和价值提升功能,满足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生产者利益最大化和政府社会福利最大化。

(二)项目实施的效果

1.改善了猪舍环境

在阳光猪舍中,将塑料膜、阳光瓦和阳光板等与电地热、天窗、地窗、卷帘棉被、正压通风机和喷淋等设施设备配套应用,为猪的生长发育和繁殖创造了适宜的环境。一是改善了猪舍温度。阳光猪舍通过太阳能、电地热、遮阳保暖被、正压通风机、天窗、地窗、喷淋等设施设备来调节猪舍的温度。据试验,在寒冷季节,阳光猪舍比普通猪舍温度可提高8摄氏度左右,在通电地热时,猪舍有效温度可提高12摄氏度以上;在炎热的夏季,猪舍温度可降低5摄氏度左右;二是改善了猪舍湿度。阳光猪舍通过天窗、地窗、前后窗户、正压通风机和阳光棚舍上下通风带等设施设备来调节猪舍湿度,一般情况下,猪舍湿度可达到50%-70%,符合猪舍环境技术标准;三是降低了猪舍有害气体的含量。阳光猪舍通过天窗、地窗、前后窗户、正压通风机和阳光棚舍下通风带等来降低猪舍有害气体含量。

2.改善了猪肉品质

在阳光猪舍里,猪住的是冬暖夏凉,天冷有电地热,天热有淋浴,呼吸着新鲜空气。猪吃的配餐是优质玉米、大豆、食用级豆油、进口鱼粉和维生素等制成的饲料,营养均衡,且不含任何抗生素和其它药物。在管理上,享受人性化管理,住的舒适,吃的营养。这样养出的猪不仅健康,而且也改善了猪肉品质。据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应用生猪健康养殖模式综合配套技术饲养的育肥猪,其猪肉质量达到了国家无公害猪肉标准的要求。

3.提高了猪的抗病力

生猪健康养殖模式综合配套技术通过改善环境、加强营养、科学管理、疫病控制等,提高了猪的抗病力。一是为猪的生长发育、繁殖创造了适宜的环境条件。猪舍温度、湿度、有害气体等含量符合养猪环境技术标准;二是为猪提供优质不含任何抗生素和其它药物的饲料,饲料配合符合猪的饲养标准,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允许量符合饲料卫生标准;三是在管理上严格按照各类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管理;四是在疫病控制上,坚持以养为主,养重于防,防重于治,养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生猪健康养殖模式综合配套技术的应用,减少了不良因素对猪的应激,增强了猪的免疫力,同时大大减少了使用或不使用抗生素和消毒等药物,避免了药残的存在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从而提高了猪的抗病力。

4.提高了猪的生产性能

生猪健康养殖模式综合配套技术将阳光猪舍、优良品种、优质无药饲料、科学饲养管理等多项技术集成、配套应用到养猪生产中,提高了猪的生产性能。通过辽宁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试验,生猪健康养殖模式与传统养猪模式相比,仔猪成活率提高5个百分点,保育猪日增重提高8%左右,料重比降低5%左右;育肥猪日增重提高10%左右,料重比降低8%左右。

5.提高了养猪经济效益

生猪健康养殖模式综合配套技术在提高了猪的生产性能的同时,也提高了养猪经济效益。一是生猪健康养殖模式为猪的生长发育创造了适宜的环境条件,电地热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可提高猪舍和水泥地面表面温度,改善了猪只体感温度,降低了冬季水泥地面冷应激,提高了冬季猪的生长速度,猪生长快了,减少了维持消耗,节省了饲料成本;二是采用优质、无毒饲料,提高了消化率,降低了饲料成本;三是提高了猪的抗病力,减少了用药成本;四是采用电地热,降低了供暖成本。通过辽宁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试验,生猪健康养殖模式与传统养殖模式相比,每头育肥猪增加经济效益150元左右。

二、项目区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区畜禽养殖业基本情况

项目区畜牧业生产主要以养猪、养禽、养牛、养羊为重点。据20xx年统计,项目区内生猪饲养量3576万头,生猪存栏1344.7万头,生猪出栏2231.3万头;禽饲养量10.84亿只,禽存栏3.9亿只,禽出栏6.94亿只;牛饲养量593.3万头,牛存栏339.2万头,牛出栏254.1万头;羊饲养量1318.3万只,羊存栏658.6万只,羊出栏659.7万只。猪肉产量192.6万吨,禽肉产量90.1万吨,牛羊肉产量44.4万吨,蛋类产量251.6万吨,奶类产量124.5万吨。

(二)项目区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基本情况

目前,项目区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推广机构,其中省级站1个,市级站13个,县(区)级站73个,乡级站650个,共有畜牧技术推广人员4074人,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健全,技术力量雄厚,可以为该项技术的推广提供技术支撑。

三、主要技术内容、技术路线

(一)主要技术内容

1.推广标准化阳光猪舍建筑

(1)单面式阳光棚舍

2.推广阳光猪舍配套设施、设备

(1)电地热。电地热主要用于哺乳仔猪、保育猪和育肥猪,在猪栏休息区铺设宽约1米的电地热。它的主要作用是提高舍内温度。

(2)地窗。在单面式阳光棚舍北墙,封闭式阳光猪舍南北墙,距猪舍地面0.2米设立地窗,高0.4米、宽0.6米。它的主要作用是通风换气。

(3)天窗。在单面式阳光棚舍和封闭式阳光猪舍后坡顶部及拱圆型阳光棚舍顶部设立天窗,采用直径0.4米的无动力风机。它的主要作用是通风换气。

(4)卷帘机和卷帘被。在阳光猪舍顶部架设卷帘机和卷帘被。它的主要作用是保温和遮阳。

(5)正压通风设备。在阳光猪舍内安装正压通风机和通风管。它的主要作用是通风换气。

(6)喷淋设备。在阳光猪舍内安装微滴灌管和淋浴喷头。它的主要作用是降温。

(7)增效料槽。它的主要作用是减少饲料浪费。

(8)可调节饮水器。它的主要作用是满足猪对饮水的需求。

3.推广优良品种

(1)选择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等优良瘦肉型纯种猪和二元母猪及地方优良纯种猪。

(2)利用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等优良瘦肉型猪进行三品种杂交,生产杂交仔猪育肥。

(3)利用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等优良瘦肉型公猪与本地优良母猪进行三品种杂交,生产杂交仔猪育肥。

(4)利用配套系生产杂交仔猪育肥。

4.推广优质、无毒、无药饲料

(1)饲料原料及添加剂选择

①选择优质、无毒饲料原料及添加剂。

②禁止使用农业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原料及添加剂。

③禁止使用未取得农业部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

④饲料原料及添加剂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

(2)饲料配合

①配合饲料生产,其营养水平不低于《猪的饲养标准》。

②配合饲料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

③配合饲料中不添加抗生素及其它药物。

5.推广科学饲养管理技术

阳光猪舍养猪在按照各类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饲养的同时,还要加强阳光猪舍的管理,特别是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

(1)防暑降温

①白天晴天时,封闭式阳光猪舍将卷帘被全部放下,阳光棚舍将卷帘被放至距离地面1.5米左右。晚上或白天阴天时,将卷帘被卷起。

②封闭式阳光猪舍打开前后窗户、天窗和地窗;单面式阳光棚舍打开窗户、天窗、地窗和棚舍下通风带;拱圆型阳光棚舍打开天窗和棚舍前后下通风带。

③如果天气温度过高,自然通风效果不理想时,可启用喷淋设备,每天中午开1-2小时。

④如果舍内外风速接近零,可启用正压通风机进行通风。

(2)防寒保暖

①白天晴天时,阳光猪舍将卷帘被卷起,晚上或白天阴天时,将卷帘被放下,卷起和放下的尺度,根据猪舍温度和猪群状态而定。

②晚上或白天温度过低时,打开电地热。

③封闭式阳光猪舍关闭前后窗户、天窗和地窗;单面式阳光棚舍关闭窗户、天窗和地窗;拱圆型阳光棚舍关闭天窗。

④为保证寒冷季节阳光猪舍通风换气,可根据舍内温湿度和有害气体含量高低,打开天窗和进气口,必要时启用正压通风机进行通风。

6.推广疫病防控技术

(1)坚持以养为主,养重于防,防重于治,养防治相结合的原则,搞好疫病控制。

(2)定期搞好猪场周围及猪舍内环境卫生和消毒。

(3)科学控制猪舍温度、湿度,保持舍内空气新鲜。

(4)根据当地传染病发生病种及规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防接种工作。

(5)平时注意观察猪群健康状况,发现疫病及时隔离治疗。

(二)技术路线

本项目采用技术集成、示范应用和辐射推广相结合的方式,主持单位辽宁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区的市、县、乡财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和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我省养猪生产发展实际,在项目区大力推广生猪健康养殖模式综合配套养猪技术。同时组织多学科、多部门、多层次专家、推广人员分工与合作,解决我省养猪业疫病、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水平等问题,促进养猪业的健康发展。

四、预期目标及效益

(一)预期目标

项目实施后,生猪健康养殖模式与传统养殖模式相比,仔猪成活率提高5个百分点;保育猪日增重提高8%左右,料重比降低5%左右;育肥猪日增重提高10%左右,料重比降低8%左右。

(二)效益分析

1.仔猪效益

生猪健康养殖模式仔猪成活率按95%计算,应用生猪健康养殖模式比传统养殖模式多饲养仔猪8190头,每头三元杂交商品瘦肉型仔猪350元,可增加经济效益8190350=286.65万元。

2.保育猪效益

应用生猪健康养殖模式推广三元杂交商品瘦肉型保育猪155650头,每头保育猪比传统养殖模式增加经济效益50元,可增加经济效益50155650=778.25万元。

3.育肥猪效益

应用生猪健康养殖模式推广三元杂交商品瘦肉型育肥猪155650头,每头育肥猪比传统养殖模式增加经济效益150元,可增加经济效益150155650=2334.75万元。

以上三项合计,每年可创造总经济效益为3399.65万元。

五、项目实施年限与进度安排

(一)项目实施年限

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二)进度安排

20xx年12月

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落实示范推广任务,进行任务分工。各项目区按照总体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与项目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20xx年

1月~2月召开项目启动会,布置20xx年工作任务。根据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具体任务。

3月~4月项目组技术人员深入项目区,对养猪场(户)进行技术培训。

5月~10月项目组技术人员深入项目区,对养猪场(户)进行技术指导,适时召开现场会。

11月~12月完成项目总结和验收工作。

六、经费使用计划

该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其中:省本级推广经费30万元,市、县(市、区)级推广经费434.5万元,养猪场(户)阳光猪舍补贴815.5万元。

培训指导费用包括专家教授技术指导、技术资料印刷、组织培训班、现场会等相关费用;试验示范费用包括场地租赁、试验猪、设施设备和劳务费等费用;阳光猪舍补贴每平方米70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使生猪健康养殖模式综合配套技术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辽宁省财政厅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畜牧科研、推广、生产等各方面的力量,成立以省财政厅、省畜牧局、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及有关市财政局、种畜禽监督管理(畜牧技术推广)站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运行机制,在组织、人力、物力、技术和资金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本项目由财政部门和畜牧兽医部门共同承担,并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省财政厅负责项目组织及资金管理;省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监督管理、检查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工作;项目市、县财政负责本级项目组织及资金管理;项目市、县种畜禽监督管理(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本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工作。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为确保项目推广工作落到实处,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实施。一是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是落实任务指标。按照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将项目数量指标、技术指标、经济指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到市、县(市、区)、乡、场(户);三是签订项目合同书。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与项目区市、县(市、区)、乡、场(户)层层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四是项目领导小组、技术小组要经常深入项目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对项目推广效果、先进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交流,确保项目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培训,搞好服务

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和项目区种畜禽监督管理(畜牧技术推广)站要紧紧围绕项目主要技术内容,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大培训力度,实行梯次培训的方式。首先要抓好市、县(市、区)、乡畜牧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再从培养、培训农民技术骨干入手,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录像、编印技术资料等形式宣传培训,使生猪健康养殖综合配套技术进入千家万户,提高该项技术的普及率,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为使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要建立起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一是按照省级绩效考评制度的有关要求,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和目标管理制,建立层层负责的监督考核机制(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根据项目区各地承担的任务指标,合理确定考评指标,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成立考评小组,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把年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调整项目资金分配的依据;二是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承担项目各单位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避免项目资金挪作它用。推广补助费主要用于阳光猪舍补助,按每平方米7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按报账制管理要求直接发放到农户,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在项目实施中,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参加项目的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方案二:生猪养殖项目扩建实施方案

一﹑项目摘要(附表)

1.项目名称:南永青村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2.项目申保单位:绛县郝庄乡南永青村养猪专业合作社

3.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4.项目建设地点:绛县郝庄乡南永青村

5.项目建设期限:1年

6.项目建设规模:扩建猪舍5座

7.项目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金90万元,其中固定投资50万元,申请财政资金1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0万元,合作社自筹20万元。

二﹑项目依据

1.项目建设理由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组织载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配合全县百万头生猪大县和郝庄乡生猪一乡一业示范乡镇建设,为社员提供科学饲养管理技术,促进区域牧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2.项目建设条件和可行性

南永青村位于绛县郝庄乡西侧,交通便利。耕地面积2000余亩,自然条件优越,经济情况良好。全村共有居民组三个总户数220户,总人口1050口。共有劳动力750人,养猪户占全村总户数50%以上,养猪大户达到20户以上,年饲养量超过2000口,历年来,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村支委一班人带领广大党员和村民大搞经济发展和科学种田,把建设生态养殖作为发展养殖业的重点来抓,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提升养殖生产水平,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项目设计方案

1.项目目标

扩建猪舍5座,配套相应设施。

2.项目实施地点级规模该项目位于绛县郝庄乡南永青村,地势平坦。现有猪舍2座,母猪16头,后备母猪8头,种公猪2头。

(1)预计扩建标准化猪舍5座,每座建筑规格60米?5米,建设面积为300平方,总计猪舍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2)新修污水粪便处理池三处,新修200m3的水池1个、30m3的水塔1个,购买分娩、保育床各88套,母猪限位栏100套,购买转猪车辆1辆,配套完善饲料加工设施、设备,年加工生产混配合饲料100吨。

(3)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粪便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

(4)计划引进优良品种大白种母猪20头,大白种公猪2头,长白种母猪20头,长白种公猪2头,新美系杜洛克种公猪2头,预计年出栏育肥猪2800头。

3.技术实施.

一是技术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授课、分散指导、现场交流等方式培训;二是培训技术骨干,对项目农户在项目实施前进行一次系统化培训;三是对农户建猪圈、引种、配种前分别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四是请专家对技术骨干和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五是采取编制养猪实用技术资料和制作光盘等形式培训农户。

4.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计划

(1)支持环节及资金补助标准:强化合作社自身建设,必须加快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步伐,购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和服务车辆,实现网络平台对接,利用网络和电教设施设备等现代手段发布、收集产品购销信息和技术信息,进而实现生猪购销网上交易,打造网上平台,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养殖收益,投资10万元。

(2)实施内容

建设规模,扩建猪舍5座,一是加强标准化生猪圈舍建设,对于圈舍建设标准化程度高、生猪饲养规模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合作社社员在圈舍建设和购置机械设施等方面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二是加速生猪良种普及率,引进良种二元母猪,以半价投放给社员,加速基地生猪品种改良,提高优质三元仔猪生产率。对于合作社成员购买饲料给于价格补贴,让合作社成员享受购置饲料低于市场价格,达到降低生猪饲养成本的目的。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共需资金9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扶持资金10万元,银行贷款资金10万元,固定投资5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20万元。

四﹑组织及管理措施

1、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不随意扩大或减少。

2、项目实行理事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

3、成立项目建设领导管理小组、资金使用与监督组和规划实施建设组三个组织机构,做到财务公开、单独建账、全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质量。

五﹑项目效益评价

1、经济效益:通过良种补贴、标准化圈舍补贴和饲料购销补贴,使合作社成员户均增收3000元,预计增收100万元;合作社通过投入品和产品统购统销,自身可实现利润10万元,可实现自身发展壮大,进一步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2、社会效益:通过实行规模化、标准化、无公害化的饲养管理,使全体社员生猪生产水平得到提升,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变,通过粮食转化和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带动全镇新增饲养量1万头,农民养猪纯收入增加100元。

3、生态效益:通过标准化圈舍建设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在提升养殖水平的同时,有效解决了养猪粪便污染难题,加速了畜牧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方案三:岳阳市生猪标准化养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生猪产业生产方式转变,深入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我局决定20xx年继续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为确保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转变养殖方式,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全面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实现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生猪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生猪养殖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xx年继续做好国家级和省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力争完成5个省级以上创建目标;同时对全市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小区和生猪养殖专业协会(合作组织)及全市22个种猪扩繁场按照农业部生猪标准化养殖场进行改造、完善、提高,纳入生猪标准化场养殖管理,力争在十二五全部达到省级以上生猪标准化养殖的要求,并创建一至二个国家级生猪标准化养殖县(市)、区。使全市生猪标准化养殖占全市规模猪场比例达到35%。

三、工作内容

(一)基本要求

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岳阳市畜禽规模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养殖标准

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内容主要:

1、生猪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生猪良种,品种来源清楚、品质优良、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生猪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符合防疫和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猪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生猪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且有执业资格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及动物饮水的有关规定,配制和使用安全高效饲料,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台账记录,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消毒设施完善,防疫、消毒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生猪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对病死生猪实行无害化处理。

5、粪污无害化。生猪粪污处理方法符合相关要求,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或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6、监管常态化。依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岳阳市畜禽规模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和疫病防控及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负责本区域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制定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方案,完善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指导小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生猪标准化养殖的良好氛围。

(二)确定生猪标准化养殖单位。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年底生猪养殖大户备案情况和岳阳市畜牧水产局确定的规模标准,确定本辖区内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域,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于20xx年3月将辖区内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场(户)基本情况报岳阳市畜牧水产局畜牧科。

(三)强化生猪标准化养殖培训。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将组织专家开展督导调研,指导各地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工作。各县(市)区要利用国家有关养殖业阳光培训政策,认真搞好本区域内生猪标准化养殖的集中培训与技术指导,纳入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单位应根据要求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对管理措施进行制订规范,建立健全生猪养殖的各项生产台账记录。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本区域已挂牌的国家级、省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生猪养殖档案建立和生猪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督促标准化示范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本区域内生猪标准化养殖规模,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推进产业化经营。各县(市)区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的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打造自主品牌,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等进行合作,促进产销衔接,不断拓宽生猪及其产品的销售市场。

(六)验收考核。20xx年底市局将对各县(市)区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进行考核,并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生猪标准化养殖标准对各县(市)区生猪标准化养殖进行验收,按照验收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同时将各地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要成立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监督和指导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要安排专人负责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猪标准化养殖的扶持政策,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要充分利用国家、省规模猪场的标准化建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菜篮子工程等项目全力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的水平。

(三)加强生猪标准化龙头企业带动。进一步扶持壮大生猪标准化养殖龙头企业,引导发挥规模示范效应,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标准化生产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和规范生猪标准化养殖的经济合作组织,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推进全市生猪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进程。20xx年全市各县(市)区要扶持一家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和一个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合作组织(协会)的标准化养殖建设。

六、严格督查考核。各县(市)区要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进行重点指导,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将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和检查。一是新建生猪规模场必须按农业部标准化场建设;二是国家、省、市有关生猪养殖的政策性资金必须严格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今后的生猪养殖项目原则上只申报标准化场。三是20xx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年终市局将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方案四:达县青宁乡新建岩门村千头生猪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及目的意义

根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办发明电[2007]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扶持灾区农业生产,帮助农产抗灾自救,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乡政府请县级畜牧专家现场调研,反复论证后,决定按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在岩门村新建一个年提供商品仔猪300头、出栏商品育肥猪1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培育和带动全村农户大力发展生猪生产,促进农民和财政增收,为振兴农村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项目建设地点和条件

(一)建设地点。该场建在达县青宁乡岩门村。

(二)建设条件。

1、自然条件。达县青宁乡岩门村位于达县西北部,属浅丘山区地貌,自然条件优越,光、热、水充足。该地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平均气温17.3℃,无霜期299天,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1192.5毫米,年均日照数11472.7小时,相对湿度79%,适宜农作物和畜禽繁衍生长。

2、劳动力和土地资源条件。岩门村共有13个社,农户646户,人口2250人。目前有较多剩余劳动力可以投入生产,通过对土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能有效地促进农业生产全面进步。

3、养殖生产条件。建设地属浅五山区地貌,土地资源丰富,可以利用养猪所产的有机肥料用于农场,既提供了足够的有机肥,能有效提高质量,又做到了种养相结合,增加了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了土壤肥力。

4、水利、交通、通讯条件。(1)交通运输方便。建设地距县城40余公里。属于省道通达线,经过1个多小时就可以到达县城,交通发达,路面好。(2)建设地水资源非常丰富,而且水质好。(3)该场地使用了国家电网,电力充沛,且通光迁、电话,是移动、联通移动网络覆盖区,电力、通讯条件优越。

5、技术条件。该场将运用大型养猪场先进的饲养管理技术,生产dly外三元杂交商品猪。同时,还将聘请市、县畜牧局有实践经验的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做技术指导,可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保证。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规模。年可提供商品仔猪300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规模。

(二)建设内容。在青宁乡岩门村规划畜牧生产用地4亩。兴建一个建筑面积1116平方米,其中猪舍面积916平方米,完善基础设施,引进和饲养种猪74头,其中,外二杂母猪72头,种公猪2头;开展自繁养。

1、圈舍916平方米

(1)母猪舍建筑面积432平方米

(2)仔猪保育舍建筑面积80平方米

(3)种公猪舍建筑面积36平方米

(4)配种舍建筑面积8平方米

(5)育肥舍建筑面积360平方米

2、附属建筑200平方米。其中:

饲料加工及原材料库房130平方米,兽医工作室10平方米,职工住宿60平方米。

3、水塔:60立方米

4、化粪池3个,60立方米

5、沼气池2个,60立方米

6、机井1个

7、购买种母猪72头,种公猪2头。

(三)建设期限。该项目从20xx年7月份开始至20xx年6月份结束,建设时期为一年。

20xx年6月完成项目材料申报,土地平整工作。

20xx年8月动工修建圈舍。

20xx年9月圈舍修建结束。

20xx年10月完成引种上圈工作。

20xx年3月对发情母猪进行初次配种。

20xx年4月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申请验收。

四、产品方案及技术路线

(一)技术路线

1、采用雨水分离和干清粪分离技术: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达到生猪生产的优质、无污染,采用干清粪技术,固体部分利用高温堆肥发酵,生产优质有机肥,尿液及部分冲洗水进入沼气池发酵。雨水沟与粪尿沟分开,雨水直接排放。

2、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采用固液分离技术分离出液体部分在非种植季节进行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在作物生产季节充分利用污水中水肥资源进行农田灌溉。

3、采用母猪高床饲养技术。母猪的高床饲养是指母猪临产前1周到仔猪断奶后1周在高床上限位饲养的一种饲养方式,是近些年才应用的一项养猪新技术。与传统的地面平养方式相比较,主要有五方面的好处:一是提高母猪的生产性能;二是有利于母猪健康,增加母猪的利用年限;三是提高仔猪成活率、断奶体重和出栏体重:四是切断粪便传染疾病的传播途径;五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圈舍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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