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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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

纪检监察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办案意识,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案件评查内容
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从案件实体、程序和文书制作三个方面,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结案件的调查卷和审理卷进行评查。
二、案件评查办法
每年年终对全年所办案件进行质量评查,评查分自查和集中评查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
由案件承办室或镇街道纪委、市直纪检组对照案件评查标准进行查缺补漏,能补办的手续及时补办,不能补办的,写出书面材料上报案件评查领导组。
2、集中评查阶段
邀请运城市纪委审理室与市纪委案件评查领导组共同按照评查标准对所办案件进行集中逐案评查计分,填写案件评查质量报告表。
三、案件评查标准
案件评查实行百分制。实体占40分,办案程序占40分,纪检监察文书制作占20分。
(一)案件实体方面(40分)
调查案卷
1、案件事实(10分):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的原因、条件、发展过程、情节、手段以及造成的后果。涉案的相关责任人责任是否清楚。缺一项扣1分。
2、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5分):被调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被调查人的是否受过处分;调查报告中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违纪款退赔情况是否写清。缺一项扣0.5分。
3、证据材料(15分):是否一事一证,一人一证;被调查人谈话笔录、本人陈述材料,相关的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勘验和检查笔录是否齐全。缺一项扣1分。
4、定性及处理意见(10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依据的条规是否确切。缺一项扣2分。
审理卷
1、审理谈话(10分):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违纪事实是否与本人进一步核实;错误性质、处分依据是否给本人讲清;下发处分决定前谈话中所受处分对本人职务、工资等影响是否讲清;是否告知本人的申诉权。缺一项扣1分。
2、审理报告(10分):违纪事实是否清楚、审理意见与调查组意见不同的理由是否写清;从轻、从重情节是否写清。缺一项扣1分。
3、处分决定(10分):是否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缺一项扣1分。
4、执纪(10分):所受处分相关的执纪回证是否齐全。缺一项扣1分。
(二)案件程序方面(40分)
调查卷
1、案件调查组成人员(2分):不得少于二人。
2、案件调查时限(5分):初核时限为一个月,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5天,案件调查时限为两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需延长的,是否报市纪委监委领导。超一天扣0.5分。
3、呈报领导签批的文字材料要求(6分):如初核报告、监察建议、立案决定书、调查报告等,是否使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文书呈批卡》,是否装入案卷。缺一项扣1分。
4、所有发给被调查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本人和有关单位的纪检监察文书都必须填写送达回证,是否加盖单位公章。缺一项扣1分。(6分)
5、案件检查中所形成的纪检监察文书是否编写页码,底稿是否装入案卷。缺一项扣0.5分。(5分)
6、初核时间、立案时间、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时间、调查报告(核实报告)等时间是否前后矛盾。一处矛盾扣2分。(6分)
7、移送审理时案卷初审章、领导签字等手续是否齐全。缺一项扣1分。(5分)
8、《调查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三卡是否齐全。缺一卡扣1分。(5分)
审理卷
1、案件承办人要求(10分):一般案件应由两人承办;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人以上的审议组进行审理,并确定一人主办。一人审理的扣5分。
2、审理时限(15分):案情简单的案件为2—10天,一般案件为7—15天,重大复杂案件为10—25天。超一天扣0.5分。
3、审核程序(15分):所审理案件是否经审理室集体审议,是否征求被审查人所在单位或支部意见,是否经纪委常委会和监委委员会议审定。缺一项扣5分。
(三)案件文书制作(20分)
调查( )卷和审理卷的总要求是:谈话笔录、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调查报告(核实报告)、阅卷笔录、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的书写要工整,表述要准确,内容要完整,条理要清楚,结构要严谨,观点要统一,文字要精

纪检监察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练。
调查卷:
1、案卷装订是否整齐规范,卷面书写是否工整规范。不合要求的扣1—5分。
2、核实报告、调查报告等文书材料的书写是否符合公文格式要求。存有叙述事实不清,层次不清,语言模糊,错别字较多的。扣1—10分。
3、案件材料书写要求(5分):所有文字材料如证人证言、谈话笔录、核实报告、调查报告底稿、见面材料、本人陈述、检查等,必须用墨汁、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或纯蓝墨水书写。一份材料不合要求扣0.5分。
审理卷:阅卷笔录书写不工整,审理报告陈述违纪事实不清,层次感不强;处分决定语言含糊,表述不准,有错别字的。扣1—20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根据各室、各单位的案件评查得分(所办案件得分数之和除以案件数计分)排队,并通报全市。对排在前三名的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经济奖励;后三名的通报批评,并根据案件评查扣分情况,按照每分10元的标准扣发办案补助。
五、评查领导组
组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
*(纪委副书记)
*(纪委副书记)
成员:*(纪委常委、监委副主任)
*(纪委常委、监委副主任)
*(纪委常委、监委副主任)
*(纪委常委)
*(监委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兼)
成员:*(审理室副主任)
*(审理室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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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


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司法行政机关下属各单位依法履职,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现就做好**年度案件评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年案件评查工作不再设置案件评查总量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在研究总结以往评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案件评查任务落实到位。要通过评查工作,切实发现和解决法律服务活动中存在的不廉不公不规范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营造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评查范围

1、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影响执法公正和执法公信力的案件;涉诉信访案件;

2、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办结的各类案件;公证和非诉讼案件。

3、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评查的案件;

三、评查方式

各单位要健全案件评查制度和长效机制,广泛采取内部

自查、单位互查、上级评查、交换评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评查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创佳评差活动。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事关全县稳定的案件中选取部分典型案件,组织开展剖析评议工作。全县共剖析评议30件分别是:各司法所15件,法律援助中心5件,公证处5件,律师事务所5件(具体任务见附表)。各单位按季度评选执法最佳、较差案件,每季度末的20日前,报送县局1件最佳案件、1件较差案件,同时报送上季度较差案件的责任查究和整改情况。10月5日前,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及剖析评议工作总结及案件剖析评议意见登记表(见附件)报送县司法局,并随附上报具体评查案件材料。

四、评查标准

1、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客观全面收集;

2、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法律程序是否合法;

3、各种法律文书、法律程序是否规范、齐全完备;

4、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干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

5、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释法明理、法律援助等措施是否到位,信访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是否解决到位;

6、其他需要评查的情形。

五、工作要求

案件评查工作是推进法律服务和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执法、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在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明确范围、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推动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一、明确工作目标。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各基层单位集中主办的评查格局,将案件评查工作作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长期抓手,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评查力量,不断创新和规范案件评查措施,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评查方式。要按照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评查原则,坚持评查标准统一化、评查方式规范化、评查结论刚性化的要求,在结合开展自查、互查、抽查、复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丰富评查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对基层一线办案单位执法服务理念、执法服务态度、办案质量的全面评查和检查评估,推动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三、深化案件创佳评差机制。要继续坚持把创佳评差作为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审核认定标准,努力推选“精品”执法司法案例,深入查摆剖析“瑕疵”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先进示范和问题警示作用。要针对创佳评差中的最佳、最差案件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将评查结果与干警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要通过案件评查创佳评差,不断提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能力。

四、强化案件责任查究工作。要坚持以提升法律服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为核心,着力查找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作风、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紧抓责任查究不放手,对评查活动中发现的工作不负责任、案件久拖不结、矛盾长期积累的单位和办案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做到问题解决到位、责任查究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问题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不断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

区司法局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


区司法局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股、室、处、所、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公正廉洁,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市司法办发〔2015〕58号)要求,现对2015年案件评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着力解决对群众的态度问题、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提高执法执业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主要评查上级机关交办案、领导批示交办案、当事人上访的公证案件和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以及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评查的案件。评查案件应是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政法机关尚在处理、审理中的案件不纳入评查范围。通过案件评查,全力提升司法行政执法(业)工作和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努力**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良好社会效益。

2015年重点评查20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5件,基层法律服务案件5件,律师代理案件10件,

三、工作步骤

评查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6日至5月31日)

成立专门的案件评查小组,确定评查案件,制定评查方案。指定专人开展评查活动。

第二阶段:评查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评查方法,结合评查案件目录(附件2),对照评查标准认真对各自的案件进行评查。对被评查的案件,根据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提出评查意见,形成评查报告(见附件3)。经评查确认存在瑕疵或执法过错的案件,填写好瑕疵案件、执法过错案件情况表(附件4)和意见反馈表(附件5),通知办案单位进行纠正、整改,办案单位在30日内应向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接受抽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接受市局评查组,对我局评查的案件及各类案卷质量进行重点抽查和评议。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自查和评查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错案、瑕疵案等,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按要求及时向市局报送2015年案件评查工作情况总结和情况统计表。

四、工作要求

各抽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增添措施,全力推动,保质保量完成评查任务。

(一)健全评查机构,创新评查方式

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充实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相关具体业务机构积极参加评查工作。要协调处理好评查工作与日常办案的关系,注意定期提炼总结,积累经验教训,保证评查结论经得起检验,不断提高评查质量。

(二)保证案件质量,确保评查效果

评查案件必须严格按照吃透案情、找准症结、明辨是非、解决问题、规范执法(业)的五项工作要求,认真完成调阅案卷、调查核实、集体评议、出具明确结论四个规定动作,对照法治理念、群众诉求、法律条款、工作规范衡量案件,确保评查结论客观公正。

(三)查找突出问题,抓好评查剖析

认真查找执法(业)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业)的规范性,切实预防和减少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维护群众权益,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四)严格遵守案件评查纪律

1.依法评查。评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根据案件事实,依法评查,并就每件评查案件出具书面评查报告和《案件评查意见反馈表》。

2.严守秘密。评查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案件材料、严禁涂改、损毁和丢失;严禁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泄露案情;未经研究和批准,不得对外发表任何言论和泄露案件信息,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更不得挑词架讼,激化和扩大矛盾。

3.严守职业道德。评查人员要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自觉服从评查组的统一安排。案件评查人员本人或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予回避。

(五)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

1.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执法(业)质量、加强执法(业)管理、完善执法(业)制度过程。定期综合分析评查案件质量,对办理质量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的案件,注意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大力宣传推广,对评查发现的错案、瑕疵案等有问题的案件,要及时依法予以纠正。对执法(业)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将部署开展专项整改或治理。

2.立足于解决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执法(业)管理、队伍管理规定,堵塞执法(业)管理漏洞,改进执法(业)薄弱环节,确保评查结果。充分发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产生,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执法(业)工作的满意度。

(六)及时总结工作情况

及时总结案件评查工作情况、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评查方式方法,提高案件评查工作水平,确保评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评查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推动案件评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断改善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公司各类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推动公司改革和生产发展进程,保证集团公司政令畅通,根据上级有关监察工作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和个人干涉。

2、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3、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4、依靠群众、加强监督。

二、监察对象

1、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单位和党组织。

2、集团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3、直接管理钱、财、物及管理工程的部门和人员是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象。

三、监察机构

集团公司监察室是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在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直接领导下,按规定行使监察职权,负责对本公司的党组织、行政管理工作职能部室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集团公司党委、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纪检监察的内容和任务

1、执法监察

⑴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遵守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是否做到合法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一系列规章制度情况;

⑶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家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存在小金库和挪用公款问题。

⑷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的各类经济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法。签定合同人是否有委托书,审查对方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法人资格和资信能力,审查合同条文是否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特别是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⑸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对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情况,是否做到了政令畅通。

⑹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有失职渎职行为。

⑺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监察。

2、效能监察

⑴监督检查广大党员、干部和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确定了效益观念、信息观念、竞争观念、形象观念;

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企业管理、工作部署、完成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情况;

⑶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⑷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集团公司内部签订的责任目标合同和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施工;

⑸监督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履行了职责,有无因玩忽职守使公司在经济上、声誉上、形象上受到损失;

⑹监督检查管理人员有无办事拖沓、工作推委、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风。

3、违纪检查

⑴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廉政规定和制度的情况;

⑵查处监察对象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

⑶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五、纪检监察的职权

1、检查权

⑴按照党委纪委领导要求,监察室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会议,工作人员有权列席被监察单位的会议;

⑵有权召集与监察事项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

⑶有权要求监察对象报送与监察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并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必要的情况;

⑷在进行监察工作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为检查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任何人不得刁难或设置障碍。

2、调查权

⑴有权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

⑵为了查清事实、收集证据,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有权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和非法所得。

3、建议权

⑴对监察对象发布的不适当的决议、规定等,有权建议其纠正或撤消;

⑵对监察对象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公司党委决定、决议、规章制度和公司领导政令,有权要求或建议其正确执行;

⑶对监督对象在人员聘用、奖惩等方面不适当的,有权建议其纠正撤消;

⑷对于模范执行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成绩突出的监察对象,对于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有权建议按规定给予奖励。

⑸对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给予处分的人员,按照《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权建议按程序给予恰当的处分。

六、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程序

1、根据集团公司党

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第2页

委、纪委要求,确定监察项目,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监察前要提前将监察的内容、时间、基本方式告知被监察单位,提出监察要求,让其做好接受监察的准备。

3、根据监察内容,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听取被监察单位的汇报和情况介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查看、审阅文件资料、查看事物、对有关情况进行检查、记录。

4、监察室将监察的情况,写出监察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被监察单位管理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价、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监察报告报给集团公司党委、纪委领导阅示后,下达被监察单位执行。

七、奖惩

1、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突出的监察对象,集团公司可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责,工作问题较多的监察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集团公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党纪、政纪和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阻扰监察人员行使职权的。

⑵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⑶提供假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八、本办法由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转职能、 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适应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省、市纪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转职能、转力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大讨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县委、县纪委精神,围绕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开展“三转”大讨论活动。通过大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 理清职责、准确定位、突出主业,凝聚起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智慧,确保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与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纪委监察局的改革创新步伐保持一致。

二、参加对象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包括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重点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时间安排

大讨论活动自2 0 1 4年1月开始,3月底基本结束,与第二批党的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行。

四、讨论内容

对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县委、县纪委全委会精神,对照党章、行政监察法和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的有关要求,对照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期待,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应从思想观念、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问题切入,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着重从以下方面深入讨论:

(一)围绕“为什么转”的问题,深刻认识开展“三转”的重要性、必要性。开展“三转”大讨论活动,找到问题是起点,解决问题是关键。要深入查找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存在哪些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比如,在思想观念方面,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传统思维定势,把大包大揽看作是有作为,把越俎代庖看作有能力;在工作思路上,有的参加议事协调机构过多、兼职过多,存在着“事事牵头、样样主抓”,甚至既当“战斗员”,又当“督战员”;在监督方式上,监督变替代、牵头变包办,混淆了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责任;在办案理念上,有的办案政绩观出现偏差,不能正确认识抓早抓小的重要性,以至使小错酿成大祸;在作风方面,有的工作缺乏主动,消极应付,推一推动一动,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低下等问题。

(二)围绕“转什么”的问题,找准做强主业的切入点。一是转职能。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明确责任、突出主业,坚决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强化对行政和执法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再检查”、“再监督”。二是转方式。聚焦作风方面:如何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规定落实,不断深化、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聚焦办案方面:如何转变办案方式,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如何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制度、督促执纪到位、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办案;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以及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整合力量。聚焦预防方面:如何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如何盯住重要岗位、关键节点,发现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谈心提醒教育办法;如何运用反腐败网络阵地,倾力推进“网上纪委”建设。三是转作风。如何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执纪监督权、干部任用权的规范监督,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以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如何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三)围绕“怎么转”的问题,准确把握“三转”的基本要求。全面领会三中全会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新要求。比如,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如何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如何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如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纪检监察机关应如何做到既准确定位、突出主业,又防止向上推、向下推、向外推,当甩手掌柜,不履职尽责;如何处理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争取对“三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以“外转”促“内转”,实现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五、方法步骤

分领导骨干、普遍研讨、下抓一级、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一)培训领导骨干(1月初-2月2 1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同志所作的《说明》,学习习近平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县纪委的有关文件,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开设的“聚焦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栏刊发的系列文章和相关评论。通过学习,真正搞懂弄通“三转”的时代背景、形势任务、基本遵循、内在涵义,搞清楚为何转、转什么、怎么转,深刻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使思想和行动跟上趟、不掉队。县纪委将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三转”研讨班,组织县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长,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书记,进行培训,对“三转”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二)普遍研讨(2月22曰-3月1 0日)。县本级纪委常委会要在充分作好准备后,召开一次以“三转’’为主要内容的中心组学习会,中心组成员作专题发言,交流体会,提出如何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三转”的具体计划和意见建议。组织以部门或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一次以“三转”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讨论活动,结合各自岗位、工作实际,碰撞思想,凝聚智慧,根据“三转”要求,梳理出哪些职能需要转,哪些方式需要改进、哪些作风需要转变,有何具体措施和建议。县纪委将面向全县纪检监察工部开展一次以“三转”为主题的比赛活动,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思考、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同时,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还可通过举办座谈会、学习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三)督查指导(3月1 1日一一3月2 0日)。在大讨论活动中,县纪委监察局要在做好机关自身“三转”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加强督促指导,为下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三转”特别是转职能、转方式提供支持帮助。建立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制度,安排班子成员挂钩联系16个乡镇和6个纪工委以及6个派驻纪检监察协作片区。委局班子成员要加强与挂点乡镇、纪工委的联系,强化督促指导,及时了解他们在“三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探究解决之策。对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县纪委将协调统一解决;对属于局部性的问题,由挂钩领导带队赴所在地或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解决。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各派驻机构要抓紧向单位主要领导的汇报,传达好关于“三转”的明确要求,主动争取支持,解决存在问题。

(四)总结提高(3月21日-3月31日)。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县纪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大讨论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形成的共识,接地气、摸实情、找问题,加强调研和总体设计,及时出台改革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取得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实际成果。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系统总结,提炼经验,提出建议,形成1篇3 0 0 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亍2 01 4年4月3日前报县纪委宣教室(邮箱: )。

六、组织领导

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县纪委办公室、宣教室、干部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教育室,负责全县大讨论活动的日常工作。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开展“三转”大讨论活动工作由 负责组织。

七、活动要求

(一)领导带头。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本单位开展大讨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既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更要靠前指挥,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部署落实,保证活动有人抓、有人管、负起责,明确一名同志为具体联络员并报县纪委宣教室(联系人: ;电话: )。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就本地本单位开展大讨论活动作出具体安排,细化措施、时间节点,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地开展。各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带头摸清情况、排查问题,带头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带头督促检查、落到实处,带头改进作风、树立形象。搞好“三转”是为了做强主业,要坚决防止借“三转”,推脱应做工作,一转了之,当庸官、懒官,当甩手掌柜。要找准定位、理清主责,突出执纪监督问责,聚焦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和预防腐败主业。

(二)循序渐进。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主动作为、循序渐进的思想,在加强学习、吃透精神,找准症结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逐项推出“三转”措施。要胸怀大局、扎实推进,坚持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既勇于进取,又避免一些问题在解决时机尚不成熟、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急着上马,并着力增强各项措施之问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力争综合效益最大化 要分清情况、分类推进,对方向明、见效快,属于地方和单位可以操作的措施,要尽快加以推进;对涉及面宽、需要上级决策的政策措施,要加快研究提出具体方案,经统筹审定后,适时加以推进;对认识还不统一、但又必须推进的“三转”措施,要加强协调、凝聚共识,争取支持、试点先行,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明确政策界限,积极做好调整内设机构、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等工作,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改进监督方式,对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退出的事项,要做好有关衔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退出各种议事协调机构后,要防止出现监督缺失,研究如何掌握和收集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涉及到的违纪问题,研究落实双重管理体制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研究解决提升办案能力、深化县级纪工委管理问题。

(三)形成合力。加强统筹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上转带下转,以上率下,为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示范、提供遵循。要坚持“内转”带“外转’’,机关内部特别是领导层面要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协调一致,在调整内设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争取相关单位配合,逐步使一些业务由原来的冲锋在前向监督问责转变,由“运动员”向“监督员”转变。要坚持“点转”带“面转”,由浅入深,从易到难,以重点带一般,逐步推进,积小胜为大胜。在整个“三转”工作中,各纪检监察 机关要主动向单位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特别是对一些涉及重要工作格局调整的,更要积极争取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理解与支持,有所不为、有所为,力求使该转的转到位,该履行的职责履行到位。

(四)抓出实效。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善于抓住关键问题开展研讨交流、调查研究、建章立制,努力解决影响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深层次问题。要把大讨论活动作为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各单位即将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自选动作”,有的放矢,紧密结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发挥宣传示范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网站、简报、宣传栏等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其成果,扩大活动影响。“大讨论’’活动是一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过程,也是检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克服走过场的不良思想。通过实行“三转”,要更加有效地执好纪、问好责,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推进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根据XX公司**年效能监察计划总体安排,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XX单位,围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具体监察方案策划如下:

一、监察对象

本次效能监察对象是XX单位(部门)“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

二、效能监察目的

通过对X“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全过程效能监察,健全、完善与改进公司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制度;促进公司上下、各业务部门严格遵循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支出管理目标和最终绩效管理目标,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能。

三、效能监察总体思路

本次效能监察在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总体领导下,在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中,深入XX单位,上下密切配合,按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模型”方法,对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效能监察,对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起到良好的保证和促进作用,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对业务管理的再管理、再监督作用。

四、计划实施时间

立项时间:20**年5月25日,终结时间:20**年9月30日。

五、监察抽样覆盖时间范围

20**年1月1日——20**年8月30日。

六、监察依据

1、XXX公司现行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工作实施细则。

2、XXXX公司制定的考核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绩效的管理目标责任书。

3、效能监察体系文件,其中作业指导书按体系文件《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作业指导书》

4、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要求等

七、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

1、监察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现有管理制度建设的充分性,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看制度措施、办法是否健全。检查内容包括:业务决策、执行、监督的岗位与职责设置、业务管理目标、业务过程标准、业务廉洁标准、业务过程相关岗位设置与岗位能力要求、业务风险评审与管理、业务执行制度规定、执行全过程的各环节、业务权限设置、业务复核、业务过程记录标准格式、业务检查监督、非相容岗位规定、业务记录档案管理要求、业务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公司对业务行为和业务制度的内部监督与纠偏、奖励、处罚标准等方面,分析是否在公司现有制度中均有以上方面的制度规定。

2、监察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管理过程的符合性,即抽取活动记录样本,看活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检查内容是:抽取一定数量的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管理过程样本,检查实际执行过程是否符合企业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过程现有制度各项要求,分析判断活动过程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的符合程度。

3、监察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结果有效性,即根据公司预算控制目标,看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支出,实现预算管理目标。检查内容为: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实际支出和工作效果是否有效实现企业预期的预算目标和管理目标,分析认证管理结果实际达到业务绩效管理目标的有效程度。

4、监察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流程制度设计的适宜性,即看管理流程制度设计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总体要求,是否责任、标准明确等。检查内容是:企业现有制度规定的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流程七个方面,包括(1)XXXX业务流程的管理目标;(2)XXXX业务执行过程的工作步骤;(3)每个步骤的责任部门与责任岗位;(4)每个步骤的工作内容;(5)每个步骤的工作记录;(6)每个步骤的工作标准(工作时效标准、工作内容完成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7)每个步骤的工作方法(工作依据、组织方式、业务方法技巧)等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总体要求,是否合理适宜,合理适宜的要求包括:内控、清楚、简洁、直观、可操作、管用。

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具体详见《“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

八、监察人员要求及原则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由XXXXX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效能监察工作分管领导、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分管领导、该业务涉及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成员由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涉及部门主管和监察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3、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的直接经办人员回避。

4、坚持实事求是、证据支撑原则。

5、效能监察工作小组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必须经过效能监察“四性检查(测试)与评价模型”方法专门。

九、组织机构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若干)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若干)

十、小组分工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领导工作、定期听取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并设你监察建议、决定与报告。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编写和执行效能监察方案,编写建议、决定与监察报告。

十一、抽样与方法

本次效能监察样本获得均采用统计抽样方法,测试方法主要采用询问法与审阅法相结合,按照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方法进行。

十二、其他要求说明

十三、附件

1、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

2、效能监察文件依据采集清单表。

3、效能监察实施节点控制计划。

4、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日程安排计划。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纪检监察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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