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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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全面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建立“社区戒毒”的模式和工作机制,根据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结合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镇长、镇禁毒委主任)
副主任:。。(综治副书记、镇禁毒委副主任)
。。(副镇长)
成员:。。(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
。。(司法所所长)。。(卫生院院长)
。。(社会事务办主任)。。(财政所所长)
。。(团委书记)。。(沙县二中校长)
。。(妇联负责人)。。(派出所禁毒民警)
28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禁毒办,由洪华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贤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发展社区戒毒(康复)专业队伍,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进行培训。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0*年6月1日开始,对具备条件的初次吸毒成瘾人员实行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二)范围:从6月中旬开始,全镇28个村(社区)全面铺开。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所、卫生、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支持。
(三)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村为基础、以村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网络。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必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按照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我镇需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按适合社区戒毒(康复)吸毒人员每20名配置1名社区专职人员的比例配置,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由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治保主任、社区医生、社会工作者、禁毒志愿者和戒毒人员的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共同组成,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工作完成后,由镇党委、政府同意分配到各村(社区)与监护小组一道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并( )承担社区主要负责人职责,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结合实际,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
2、明确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派出所职责: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吸毒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即将出场出所吸毒人员,并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并将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介,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漏管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的身份情况、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严格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配合社区制定并落实戒毒(康复)措施,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加社区戒毒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至少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及时发现和控制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七是对及时发现拒绝接受、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收集证据,依法将其送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本辖区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第2页

索。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镇卫生院职责: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病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机构,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大力宣传、动员,组织社区戒毒人员进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戒毒治疗,并将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通报。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六是配合公安民警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脱瘾程度。
镇社会保障所职责:一是将全镇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就业保障金。二是组织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或安排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镇教育系统职责:一是做好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康复)。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相关费用。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其的社区戒毒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
镇团委职责: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三是组织镇、村二级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镇妇联职责: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参加镇禁毒委员会组织的宣传活动。二是组建镇、村二级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毒品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组织,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职责: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参加镇禁毒委员会组织的宣传活动。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三是为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按照规定提供生活救助。
镇司法所职责: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参加镇禁毒委员会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二是做好刑释和解教吸毒人员的接茬和转介工作,确保符合社区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戒毒(康复),防止漏管失控。三是组织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区戒毒组织,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3、搞好保障。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保障经费的投入,提供基本工作条件,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按照农村适合社区戒毒(康复)每10名吸毒人员配备1名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效。
4、建章立制。一是建立派出所、村居戒毒(康复)协作机制。派出所查获吸毒成瘾人员、吸毒成瘾人员从拘留所刑释戒毒或吸毒成瘾人眼自动申请以后,责任民警与社区戒毒(康复)专干一道对吸毒人员的家庭情况、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心里状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以便村(社区)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康复)过程中,不履行戒毒(康复)协议,经镇、村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要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结束后,村(社区)、镇要依法在村(社区)接受戒毒(康复)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撤管。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动态管控机制。由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每月组织各村、派出所、司法、卫生、民政、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三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督察机制,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督察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村居戒毒(康复)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康复)职责的部门、村居,由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镇党委、镇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5、搞好宣传。镇辖派出所、司法所、镇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妇联、团委等,结合自身职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禁毒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学、就业、法律咨询援助、就医、低保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服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任。
2、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组织及个人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法规的规定,按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违反规定的,对相关责任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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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强制戒毒工作方案


创新强制戒毒工作方案


戒毒所创新强制戒毒工作方案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十分繁重,强制戒毒工作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从国际上看,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危害各国人民健康,滋生犯罪和腐败,威胁人类的未来,已成为国际社会的重大祸害和人类公敌。全球的毒品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的毒品祸害继续蔓延,毒品种类趋向多元化。鸦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继续对各国构成严重威胁,甲基苯丙胺、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非法生产、消费和贩运正向网络化发展。从国内看,吸食毒品是毒品犯罪产生的根本原因,又是诱发其他社会问题的重要消极因素,吸毒人员由于心理和生理的畸形变化,对毒品的依赖不断增强,是犯罪的高危人群,是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青少年和社会闲散人员吸毒问题突出:截止到20xx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16万人,实际吸毒人数要远远大于这个数字。减少毒品需求和毒品供应并重是遏制毒品危害的两把尖刀。强制戒毒工作是减少毒品需求的重要环节,强制戒毒工作的任务将十分艰巨、繁重。
一、当前强制戒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尽管强制戒毒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但是,仍面临很多矛盾:吸毒人员的激增与戒毒资源不足的矛盾;戒毒经费低水平增长甚至零增长与政府和人民期望戒毒效率高增长的矛盾;建设高素质戒毒民警队伍的时代需求与目前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待遇偏低、难以吸引人才的矛盾。这些矛盾是制约强制戒毒工作发展的瓶颈,也是当前不能较好地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的根源所在。反映到具体工作中,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强制戒毒所经费短缺,大部分县市强制戒毒所基础设施较差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目前,绝大部分强制戒毒所的经费主要依靠收取戒毒人员的治疗费和生活费。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戒毒人员长期吸毒或戒毒后复吸,家庭或本人已无力负担戒毒费用,以及戒毒人员因转劳教或刑拘,拒绝交纳戒毒费用等原因,使各地强制戒毒所戒毒费用的收取率仅为20-30%左右。由于经费没有保障,有些强制戒毒所连维持戒毒人员的伙食开支都很困难,根本无力再购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戒毒药品。由于一些县市不具备建所条件,仓促上马,致使强制戒毒所病室拥挤,设施简陋,无法适应繁重的戒毒任务需要。有的戒毒所是用废弃的旧厂房和收审所改造而成,戒毒室通风、采光条件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除少数强制戒毒所医疗设备比较齐全外,大部分所的医疗设备均达不到等级评定办法规定的要求,有的所只有简单的血压计、氧气筒等,有的强制戒毒所连尿检设备都没有,严重影响了强制戒毒工作的发展。二是警力不足,缺乏医护人员。强制戒毒所的警力编制目前还没有完全纳入整个人民警察的警力编制之中。各级政府按照现行的《强制戒毒办法》批准组建强制戒毒所时,或批给少量的地方事业编制,或由公安机关在现有警力中“自行调剂解决”。至于强制戒毒所中的医护人员,就更没有正常编制解决了。这样,造成了强制戒毒所警力严重不足,不得不聘用大量的协勤人员、医护人员来协助管理、治疗。用大量的协勤人员充实管理、教育、治疗等本应由民警担负的岗位,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极为不利。同时,协勤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并缺乏稳定性,进一步加大了强制戒毒工作的难度。许多强制戒毒所除维持正常的监管秩序外,无力开展深入的教育、矫治工作,更谈不上人性化管理、多样化康复手段、出所跟踪帮教工作,使强制戒毒所忽略了自己独特的兼具管理、治疗、教育、服务等功能的行政监所性质,而单纯处于死看死守的工作状态。还有一些强制戒毒所除干戒外,无法开展正常的戒毒治疗,更谈不上开展心理治疗、戒毒科研。三是利益驱动问题仍十分突出。强制戒毒所无法足额收取戒毒人员的治疗费、生活费,而维持工作正常运转日常所需的花费非常大。许多强制戒毒所戒毒人员的治疗、管理、生活保障经费以及强制戒毒所的交通、通讯、办公费用开支都完全依靠收取戒毒费来维持。为弥补警力不足而聘用的工作人员(协勤人员、医护人员)的工资福利也要由强制戒毒所自行负担。当收取戒毒费成为保障强制戒毒所工作运转的唯一经济来源时,强制戒毒所不得不将大量的人力、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收取戒毒费上,很难顾及教育、管理、安全等工作。当执法行为与经济利益交织在一起的时候,极容易导致执法的偏向,出现收费放人、用放人来刺激交费或违法延长戒毒期限等错误做法,使强制戒毒所出现职能上的错位,失去应当发挥的社会效益。同时,由于大部分的戒毒人员的戒毒费无法收取,许多强制戒毒所只好维持一个较高的收费标准,用交费人的钱养活没交费的人。虽收取高额戒毒费用,却因经费缺乏而不给戒毒人员用药治疗。也有一些所打着劳动康复的旗号,安排戒毒人员超强度劳动,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既侵犯了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有损强制戒毒所的声誉和政府的形象。四是工作发展不平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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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水平不一。有的强制戒毒所基础条件差,对开展工作缺乏信心,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强制戒毒所害怕事故,死看死守,工作毫无起色;有的强制戒毒所缺乏创新、进取精神,管理教育方法单一。
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虽然联合国确定的禁毒两大战略是减少毒品的非法供应和降低对毒品的非法需求。但长期以来,各国政府一直把贯彻执行第一禁毒战略作为重点,投入大部分禁毒经费,但忽视降低非法需求战略的重要性。我国也很大程度上存在重打击毒品犯罪、轻戒毒康复的问题。直至当前,一些领导层对强制戒毒所地位、作用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过去的旧思维、旧框框上,没有把强制戒毒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对强制戒毒所舍不得投入。致使一些强制戒毒所基础设施简陋、警力不足、经费保障不足等一系列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有的地方把强制戒毒所当作老、弱、病、残、错以及竞争落聘民警的“下放地”,造成民警素质参差不齐,可塑性较低,影响强制戒毒工作水平的提高。二是制度上存在的问题。1995年由国务院颁布实行的《强制戒毒办法》,对于我国开展禁吸戒毒工作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国际国内禁吸戒毒形势的发展变化,《强制戒毒办法》本身存在的问题与不适应日益显现出来,如:强制戒毒管本文 理权与审批权分离,是强制戒毒所设置不规范、整体效益不高、管理难度的原因之一;强制戒毒所机构性质和执法地位不明确,不利于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对某些特定对象在收戒时间上缺乏严格的限制性规定,使被强制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等等。三是执法水平存在的问题。强制戒毒所具有管理、治疗、教育、服务等多种功能,对人员素质要求很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强制戒毒所队伍缺乏专业素质、量少质弱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远远无法适应日益发展的强制戒毒工作的需要。
二、解决的几点意见
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温家宝总理连续两年视察公安强制戒毒所,对禁吸戒毒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强制戒毒工作要把握好这一机遇,乘势而上,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在讨论中一一剖析原因、找准症结。能在公安机关内部解决的,要立即着手予以解决;需要党委、政府支持的,要搞好协调,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加以解决。要注重解决那些既事关全局,又一直没有得以有效解决的难点问题。
(一)勇于创新,转变强制戒毒工作理念。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司法公正、依法行政等要求,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集脱毒-康复-回归社会于一体的行政性场所而言,要在坚持过去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推进强制戒毒工作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采取适应各地实际的新举措,探索建立强制戒毒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加快实现以下转变:一是从传统、粗放型公安强制戒毒工作运行机制向现代的集约型运行体制转变,即实现从“看管型”到“教育型”,从“随意型”到“规范型”,从“经验型”到“依法型”的转变;二是从“等、靠、要”无所作为的观念向锐意改革、积极创新的观念转变;三是从单纯业务观念向业务工作、队伍建设两手抓的转变。在做好人民公仆的基础上当好执法者,正确把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克服权力部门化、服务利益化、政策教条化的倾向,寻求强制戒毒工作发展的新增长点。
nbs p;(二)加强依法管理工作。针对强制戒毒所在执法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如违法收治、违规出所、戒毒药品使用和管理混乱、劳动康复时间过长强度过大、自愿戒毒管理混乱、感染艾滋病病毒吸毒人员收治混乱等突出问题,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研究协勤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协勤人员工作规范。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各地吸毒人数、现有戒毒所数量及布局等整体状况,以“地市建所”为指导思想,制定《强制戒毒所五年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强制戒毒所的合理布局、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按照《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积极建设上规模、上档次的中心所。以中央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戒毒康复基地建设。
(四)通过立法解决制约强制戒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的问题。强制戒毒所性质、法律地位、人员编制、日常经费保障、戒毒人员生活费用等问题应参照看守所的做法,在《禁毒法》中予以明确。改变强制戒毒所设置审批机制,规定新建强制戒毒所由本级公安机关提出意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级公安机关审批。规定强制戒毒所为行政单位,是公安机关的执法部门,其机构编制、经费装备与其他警种相同,明确规定警力与戒毒人员的比例,解决强制戒毒所警力严重不足、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困难等问题;
(五)全面提升强制戒毒工作水平。管理、安全、教育、医疗、康复是关键环节,贯穿于强制戒毒工作的全过程,公安强制戒毒实现新的历史性跨越的制约性因素也主要在于这几个方面。因此应当把“管理、安全、教育、医疗、康复”作为当前公安强制戒毒工作的主题和实现历史性跨越的战略性选择和切入点。
管理是戒毒工作的重要手段,安全是前提。强制戒毒场所的管理就是要通过全面规范的措施,为强制戒毒工作提供一个净化的无毒环境、适宜的戒毒氛围、稳定的场所秩序、严格的矫治手段、合理的工作流程,最终达到确保安全稳定,提高戒毒效果的目的。
治疗、教育是核心。教育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形式多种多样。在戒毒教育内容选择上,要重点抓好与戒毒相关的特殊教育,同时也要坚持普遍开展常规教育;在戒毒教育形式的选择上,要以心理康复和行为矫治为主,以其他形式为辅,要重点推动心理康复、行为矫治方法的深入开展;在心理康复、行为矫治方法的引进上,要按照“结合实际,可行有效,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医疗是戒毒工作的有效手段。强制戒毒所的医疗工作主要应围绕消除吸毒者生理依赖、弱化吸毒者心瘾产生的生理基础、确保戒毒过程安全、防治疾病传染四个方面来进行,要积极开展戒毒科研,努力研究寻找经济、安全、少痛苦、不成瘾的脱毒药物和方法,严格监护,防治戒毒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急危并发疾病,积极治疗可能成为复吸原因的各种躯体症状,认真抓好传染病防治。
康复是目标。戒毒人员不仅仅依靠于治疗所采用的医疗手段,而且要通过适度的有益劳动来重塑身心健康。在劳动康复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吸毒人员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认识劳动是对社会生存能力的培养,是对个人意志的磨练,引导他们主动参加劳动,热爱劳动;要根据戒毒人员的不同状况,合理选择适宜劳动项目,并注意将劳动项目与生活技能培训结合起来;要根据吸毒人员体能恢复情况,合理安排劳动量;要在劳动康复中,引入激励机制,激发吸毒人员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康复的效果。
总之,公安强制戒毒工作要紧紧把握好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敏锐体察中国社会前进的脉搏,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特别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的力度,加快改革的步伐,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强制戒毒工作新局面。

2024年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xx”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督导。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xx”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xx”残疾人康复工作检查督导,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为“xx”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制定“xx”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

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开展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xx”残疾人康复工作总体思路,确定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经费规模,制定“xx”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配套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加强康复制度建设与政策研究。

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加强与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部委的沟通协调,继续做好条例的调研、资料收集、课题研究、条文修改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努力在残疾人康复立法和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结合国家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及各省落实中央7号文件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将有关残疾人康复的内容纳入其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做好康复人才培养工作。

按照多途径、多形式培养;抓两头带中间;面向基层、面向中西部的基本原则,继续组织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如期完成年度各项任务,重点完成社区康复协调员10万名以上的培训任务。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着力推动康复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课堂、进医院、进社区。积极申报康复咨询师、辅助器具适配师、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等职种。做好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实施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筹备并召开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暨学术会议。

(五)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与卫生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并完善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康复机构准入办法和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其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和中国红十字会援建四川灾区康复机构项目工作。各地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定位、发展方向,充分整合资源,不断加强康复机构的软硬件建设。

(六)加大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

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在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的同时,探索和总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带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地全面开展,在城市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质量,在农村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断深化康复服务内涵,探索有特色、满足社区残疾人需求的康复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通过开展农村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突破农村地区社区康复工作。

(七)做好各类康复救助项目。

与卫生部共同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大力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努力实现三年内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复明一例”的目标。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

做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辅助器具服务车配置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等各类救助项目工作,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以项目工作带动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和各地残疾人康复救助水平的提高。

(八)推动残疾预防工作,宣传普及康复知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同时,协调卫生部、国家计生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工作调研,制定儿童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卫生、计生、残联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形成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并制作康复宣传折页、张贴画、音像制品等,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和康复项目,向公众、残疾人及其亲友普及康复知识。组织编印藏、维等少数民族版康复知识手册和宣传材料,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进程。

二、各业务领域工作

(一)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xx”终期检查,督导各地完成“xx”社区康复任务;全面推动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深化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成果,重点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进行检查验收;完善充

实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在社区得到满足。加大社区康复协调员培养力度,规范培训内容,编制《中国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手册》。

(二)完成60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其中贫困患者免费手术7万例,并做好贫困患者手术数据统计工作。与卫生部认真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指导各地进一步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对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为2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000名。完善地级残联低视力康复部建设工作。筹备“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三期视力康复项目工作,扩大项目和国际狮子会影响。举办第二届国际低视力康复论坛,开展xx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对60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依据《创建全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地(市、州、盟)、县(市、区)工作标准》,推进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推广使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标准》、《国家盲杖标准》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指导地方科学、规范地开展训练指导师培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扩大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三)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主动将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纳入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大局。全力以赴,确保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国家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省级聋儿康复中心职能,带动基层聋儿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聋儿康复模式,推进教学改革,努力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高度重视听障儿童康复保障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四)实施“彩票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项目并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推进项目的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实施肢体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选好定点康复机构,加强业务指导,抓紧贫困脑瘫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举办脑瘫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康复指导读物和音像制品,指导各地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开展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和康复指导,最大限度地提高康复效果。

(五)认真组织实施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指导各地选好定点康复机构,抓紧贫困智力残疾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启动;做好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举办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读物和培训教材;继续做好第三批10个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省市残联康复中心拓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业务,提高康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点带面,推进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六)对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完成“xx”任务;推广各地开展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成功经验,推动解决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问题;加强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加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建设和家庭康复,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服务;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对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进行评审,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工作。

(七)加强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开展省级辅助器具中心达标验收工作;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辅助器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长江新里程计划、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抢救性康复、辅助器具服务车配置等重点项目工作;积极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服务;推进辅助器具进社区、入家庭;开展辅助器具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加快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产品研发推广;广泛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办好第四届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

镇烟叶生产工作方案


镇烟叶生产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镇烟叶产业健康起步,并稳定、和谐、持续发展,确立烟叶产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致富地方百姓、更好服务“三农”的支撑地位,实现烟叶富民、烟叶强镇的战略目标,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烟草行业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道林镇烟叶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规模开发”和“科技兴烟”发展战略,充分挖掘现有潜力,坚持“稳步发展、夯实基础、精细管理、提高质量、整肃队伍、提高效益”的方针,坚决落实优质烟叶生产技术方案,打造种植规模化、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烟农职业化的生产格局,实现烟农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的“三赢”目标,为把我镇打造成宁乡万亩乡镇的目标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1、以落实计划面积任务为重点,确保全镇种植优质烤烟3000亩,收购烟叶9000担。

各种烟村分配任务如下:

村名
面积任务

(亩)
收购任务(担)
村名
种植面积(亩)
收购任务(担)
金华
1000
3000
靳水
400
1200
河清
1000
3000
富豪
400
1200
盘龙
400
1200
奇石
400
1200

2、以提高烟叶品质、增加烟农收入为目标,实现烤烟上中等烟比例85%以上,等级合格率85%以上,每亩产值2400元以上。

3、大棚育苗实行集中定点。大棚育苗由各村村专干牵头实行集中定点,400亩以上的村集中设一个育苗点,400亩以下的村不设育苗点。

4、坚决杜绝烟叶贩买。今后各村如出现烟叶外流出镇或镇内村与村之间贩买烟叶,除追缴全部损失外,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相关责任村及镇村干部“一票否决”。

三、扶植政策

1、提供烟农肥料物资补贴。按省人民政府的政策给予烤烟肥料物资补贴。

2、烤房和育苗基地均由镇、村统一规划和建设。

3、烟叶提价。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提供翻耕补贴。按烟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配套进行烟基建设。对烟叶种植面积规模稳定在500亩以上的村,两年内由县烟基办安排一个烟水工程建设项目。

(以上政策以上级红头文件为准)。

四、考核及奖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我镇种烟村村干部(含村专干)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烟叶生产任务落实到位,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根据责任与效益挂钩的原则,制定了《道林镇烟叶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道林镇村烟专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各村镇分配给村的面积落实和烟叶产量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也要求各村制定相应烟叶生产考核奖励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把面积任务划到个人,实行包干负责,体现多劳多得,实现责任与效益挂钩。

镇对村的奖励措施为:

1.根据烟叶生产分阶段检查得分情况,兑现工作经费。经费计算方式:种植面积(亩)年底评分(%)工作经费标准(元/亩)。

2.镇财政拨付资金,按照面积任务完成情况设立面积发展奖。对分配任务1000亩的基地村:完成1000亩的奖8万元;对分配任务400亩的面上村:完成400亩奖励3万元。

3.县对村的烟叶返税全额下拨到村。

4.所有考核奖励奖在全镇烟叶生产工作总结会上兑现。

五、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成立了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科军任组长,镇长周泽秋、人大主席童佩祥、政联办主任吴友良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鹏任办公室主任,每个烟叶基地村配备一名镇专干,专职负责抓好基地村的烟叶生产管理工作。种烟村的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总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其他村干部,各种烟村另设村专干一名,可由村干部兼任,村专干必须自己带头种植烟叶。

2、开展集中活动,有效落实面积。

为有效落实各种烟村种植面积和烟农户确定工作,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开展集中工作月活动,时间为:11月13日-11月30日。目标是以两个基地村为重点,以点带面,确保3000亩烟叶种植面积的落实。成立6个集中活动工作组,各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烟叶发展的政策宣传、面积落实、烟农选定、合同签定、土地流转、大棚建设、烤房选址等工作。各工作组和各种烟村村支两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所负责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工作督查,严肃工作纪律。


镇烟叶生产工作方案第2页

烟叶面积落实和生产管理各环节,由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镇、村干部进行不定期封闭式、交叉式的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1次未到位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对工作2次未到位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实行诫免;对工作3次未到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甚至免职。

4、严格目标考核,强化工作责任

全镇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不重视烟叶工作的干部不是好干部”的思想理念,严格烟叶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坚决兑现奖罚。对镇机关干部的考核,烟叶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联村领导、联村干部、镇村专干实行“一票否决。”

5、狠抓技术落实,加强服务管理

烟农户必须认真执行烟草站的技术方案,对不按技术方案执行的,如上级取消各项补贴,后果自负。烟站定期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普及率,镇村专干必须对烟叶技术方案做到心中有数。镇烟办、烟草站将对各村按照技术要求,分备耕生产、烤房建设、育苗移栽、大田管理、烘烤调制、分级扎把、贮存保管和烟叶收购八个阶段进行严格考核。


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加快新型社区建设是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市新型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把建设新型社区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突破点、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抓规划、抓建设、抓机制、抓进度,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人口的集中集聚,产业的集合集群,推进“三化”协调发展。
实施新型社区建设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布局的原则;二是坚持集约用地、规模开发的原则;三是坚持政策支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四是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的原则。
二、工作任务
沁园街道宗庄居委会东闫斜、西阎斜、张庄等三个居民组以及轵城镇张岭新村集聚至高新苑社区,要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具体措施
1、统筹部署,科学规划。牢固树立新型社区规划的现代性、生态型、前瞻性、宜居性和科学性理念,把土地等自然资源的节约利用落实到规划建设的全过程。按照建设城市综合体、城镇综合体的思路,根据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建设大社区,引导农民进市区、进组团、进镇区,体现大集聚、多集聚,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居民公共服务质量和生活水平。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综合考虑人口集聚、产业支撑、生态宜居、地质地貌、自然景观、文化传承、历史沿革,以及农民承受能力、生活习惯等因素,立足高标准,突出高品位,高起点对楼宇式新型社区进行规划设计,体现特色鲜明、环境优美、配套完善、设施安全,确保新型社区外观时尚经典,户型适应不同家庭需求,服务功能齐全、实用,实现社会、经济、人文、效益的最佳结合。
2、政策倾斜,加大投资力度。要按照小区化建设、社区化管理的要求,对社区布局建设。一是政策引导,农民自建。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社会参与、群众自建”的原则,由政府进行政策引导,发动群众按社区建设标准,对旧村进行联片改造开发建设;二是加大融资力度,通过投资公司融资平台统一融资,在规划区内依据规划统一建设,引导农民入住社区,实现生产生活相对分离的生活模式;三是招商引资,开发建设。对社区建设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并提供相应的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建设,达到互利互惠、双方共盈的目的;四是积极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充分发挥社会成功人士和工商企业的优势,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支持帮助社区发展现代农业园、养殖小区、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和农家乐、商贸流通等特色产业。
3、整合资源,改善条件。要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五通、五化”建设。“五通”即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有线电视及宽带,“五化”即绿化、净化、硬化、美化、亮化。围绕广场建设,要有满足公益性、中介性服务需求的治安警务、司法调解、法律援助、信访接待、人口计生、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救助、劳动就业、产权交易、科教文体等基础服务设施和服务人员,并配套超市、托幼托老、餐饮洗浴等经营性便民服务设施的社区服务中心。根据我区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短什么建什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村级办公服务场所,抓好“一园五室两站一市”(即幼儿园、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警务室、老年活动室、农业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商业服务超市)建设。努力将社区建成一个设施配备相对完整、服务功能相对集中的社区化综合服务中心,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使之真正成为资源共享的“社区之家”。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新型社区建设事关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全局,要站在济源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提高对新型社区建设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形成加快建设的工作合力、活力和运作力,扎实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工作。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新型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要实行周汇报、月点评、季排名、半年观摩、年终总评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新型社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和无差别管理制度。对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子女入学、公共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政策待遇,享受城镇就业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3、强化社区管理。加强新型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倡导社区物业化管理,加强对社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保证正常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毁损;积极探索新型社区自治管理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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