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博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做事情一定要把准备工作做好,在开始一项工作之前,都需要制定相关的方案。制定方案时需对事物发展或执行方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预测。方案是否有统一的格式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上海世博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欢迎你的品鉴!

上海世博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区畜牧兽医局《上海世博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亳谯牧字【】2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我镇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相结合,围绕畜产品生产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执法监管,实行联防联控,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加强对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供沪生猪生产基地100%纳入监管范围,实现违禁兽药等投入品监管面100%;实现生猪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100%,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我镇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加强监管
、加强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建立生猪生产基地监管档案,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要达到三有要求:一是有记录,即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 )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二是有检测,即生产基地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开展自检工作;三是有标识,出栏生猪有耳标,要以瘦肉精等易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为重点,加强对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由镇畜牧兽医站侯建军、赵庄村动物防疫员孟哲,作为驻进沪生猪生产基地爱农畜牧有限公司的监管员,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工作检查,督促落实生产记录、用药(料)管理、自律检测等质量内控措施。
、加强投入品监管。配合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确保不出现因投入品质量引起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杜绝使用禁用投入品行为。
、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对供沪生猪养殖基地进行备案登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我镇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成立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组长:高士宏,副组长:李宁、路庆臣、芮成武、杨侠,办公室主任:侯建军,成员:王玉彬、刘升德、孟哲。
、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供沪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指导,建立完善养殖档案,落实产地准出等制度。
、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报送供沪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在抽查检测中,如发现违禁药物残留检测呈阳性等情况,应及时互通信息,并快速反应和处置,切实保障我镇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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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泰农办〔2015〕28号)要求,结合**市实际,2015年我市继续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举报受理率达到100%,违法线索及案件查处率保持100%,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重点

2015年重点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等4个专项整治行动,每个行动的整治重点如下。

(一)“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产品:生猪、肉牛、肉羊。重点区域: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地区。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和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向养殖户销售的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的行为,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此项行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参加)

(二)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重点区域:奶牛养殖区域地区。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的行为,生鲜乳中非法添加违禁添加物的行为,趁机压级压价、扰乱生鲜乳收购市场秩序的行为,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以及不按规定对不合格生鲜乳进行销毁、无害化处理的行为。(此项行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参加)

(三)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产品:肉、禽、蛋产品;兽用抗菌药;禁用药物和假劣兽药。重点区域: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区,畜禽养殖主产区。重点对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生产企业,基层畜牧兽医站药房、个体兽药销售点,从事畜禽疾病诊疗的单位和个人。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实施,规范兽用处方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深入开展“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再行动”,大力整治兽药生产、市场流通和使用环节中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现象。全面核查兽药GSp制度落实情况,坚决清理未达要求的兽药经营门店,加强兽药经营环节监管。加大兽用抗菌药质量抽检和残留监控力度,实施检打联动,提高抽检结果使用效能。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责任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督促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兽药生产经营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药物、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国家标准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处方、违规添加禁用药物、人用药品或其它药物的行为。严肃查处未凭兽医处方或有效购药证明销售兽用处方药,处方药购销台账和兽医处方未按规定存档备查的行为。严肃查处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在兽药使用上,严肃查处畜禽动物养殖中直接添加原料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在饲料生产上,严肃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标签不按规定标注休药期的行为。(此项行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参加)

(四)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对象:生猪屠宰企业,私屠滥宰窝点,收购病死猪窝点。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私屠滥宰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屠宰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违法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的行为。(此项行动由畜禽屠宰科牵头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及相关单位参加)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要采取多种方式,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告知其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使其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督促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生产、经营兽药。督促畜禽养殖企业规范使用抗菌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督促生猪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健全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牲畜交易记录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猪进场屠宰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肉品安全责任链。

(二)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足“及早发现、切实预防”的原则,注重抓好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时段的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全面系统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在稳定畜产品兽药残留例行监测力度的基础上,加大对畜产品中“瘦肉精”快速检测的比例,强化会商分析和结果应用,集中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性的隐患及“潜规则”问题。

(三)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对于风险隐患大和问题易发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对辖区内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建档,继续做好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各重点环节《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检查,有效落实分类管理制度。

(四)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做好监督抽查计划,对于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和对于抽查出的不合格产品,要跟进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建立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对辖区内现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饲养场(户),每场(户)抽取尿样3个头份,每月抽检覆盖面达10%以上。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活畜依法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组织实施2015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测对象覆盖所有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检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三聚氰胺、皮革水解物、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和硫氰酸钠等违禁添加物。

(五)加大执法办案。各部门对于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彻底,查不清源头的坚决不放过。要用好用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线索,要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严惩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完善大要案件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六)强化行业管理。加强奶站和运输车发证监管,全面运行“生鲜乳收购站管理系统”,实施奶站和运输车信息化管理。对到期换证的奶站和运输车及时审核发证,对已经取缔、停办、停运的奶站和运输车及时清理注销,防止无证收购和非法运输。根据全省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屠宰企业设立标准,制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清理整顿。

(七)构建社会监督奖惩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扩大社会监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八)加强服务指导。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兽药投入品,督促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

四、重大活动安排

3月份,召开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局畜牧科牵头负责)。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和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4-7月份,组织开展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规模养殖、诊疗单位和基层兽医站药房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责任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4月份、9月份,组织实施2015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5-6月份,组织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的违法行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组织辖区兽药生产、经营、规模养殖、诊疗单位和基层兽医站药房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6月份,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局畜牧科牵头负责)。

7月份,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整治任务情况(局畜牧科牵头负责)。

7-8月份,组织开展畜禽屠宰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屠宰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违法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的行为。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局畜禽屠宰管理科牵头负责)。

7-9月份,集中力量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集中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清缴禁用药物、非法兽药和假劣兽药,追根溯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依法严惩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兽药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牵头负责)。

12月份,开展节前专项监督抽查,确保元旦期间食用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绩效评价工作,督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畜牧科牵头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监管职责。要根据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部门内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整治工作涉及多单位的,要加强合作,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专项行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强化地域间的联合执法,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形成执法合力。

(三)注重总结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指导生产者科学使用畜禽投入品。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整治信息报送机制。整治统计报表和案件信息由各单位于当月月底前报送局畜牧科,数据要核实准确,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按季4月、7月、10月和2016年1月的5日前报送,2015年12月5日前加报一次。

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全面提升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20xx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与经验,特制定20xx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实施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为重点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的基础上,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顿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产业持续发展,实现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进一步提升,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

(二)总体目标。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一年的努力,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瘦肉精等违禁兽药残留检出率保持在0.3%以下,兽药gmp后续监管面达到100%,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全县要基本完成兽药经营企业的gsp验收,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动物产品报检受检率达100%,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对规模以上养殖场的监管面达100%,协助奶牛饲养行业进一步完善牛奶质量企业自律行为。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免疫率常年保持在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农业部要求。进一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组织机构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整顿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刘祥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三、工作职责

(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基层畜牧兽医站配合

1.负责对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行为的企业、经营户、养殖场户进行查处打击,检查面达100%。

2.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添加国家明令禁止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进行查处,检查面达100%。饲料、兽药及药残留专项整治由县局统一组织实施。

3.定期与不定期对猪、牛、羊等规模养殖场的投喂品进行检查,检查面100%。

4.负责对餐厅、大型食堂、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销售加工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的行为进行查处,检查面达100%。

5.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完成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瘦肉精”普查及日常检测目标任务。

(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基层畜牧兽医站配合

1.指导规模养殖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病死畜禽无害处理及建立健全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档案。

2.做好畜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畜禽档案。

3.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监测。

4.做好奶牛结核病、布病的监测。

(三)局生产流通股牵头,基层畜牧兽医站配合

1.做好畜牧养殖业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养殖户建立和完善养殖档案。

2.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管理人员的落实,协助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四)基层畜牧兽医站

1.动物产地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2.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

3.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各项整治及日常检测任务。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3月31日)

根据《xx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按照市畜牧食品局《20xx年畜牧食品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xx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0月31日)

一是加强检验监测。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投入品和主要畜产品违禁物质及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畜产品生产企业、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畜牧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在完成市局下达的检测任务外,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加大抽检范围和数量。二是加强查处曝光。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兽药和禁用药物的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畜产品生产环节的检查,针对执法

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集中曝光违法违规企业。三是加强督导整改。强化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投入品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养殖生产记录等制度,大力推进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五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用兽药危害,加大培训力度,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局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20xx年畜牧食品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局相关股室、基层畜牧兽医站要将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情况进行总结,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xx年12月10日前将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全年总结和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畜牧食品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相关股室、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商务、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二)加强信息报送。相关股室、镇畜牧兽医站,要定期向县局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和在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制定了应对媒体对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炒作的应急预案,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发布相应信息有效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镇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关系到我镇农业产品的生存和发展。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农产品质量的精神,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初步建立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障我镇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着力构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区域内规模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控范围;二是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消除风险隐患;三是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全面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我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强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力度,确保省、市、县对我镇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成立以镇长刘琴为组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常务)、廖雅妮为副组长,以马武深、刘志、陈昌树、马健、袁爱民及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昌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

对全镇内的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档案,切实开展监管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和生产基地环境监管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

2、加强农药使用监管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乱用农药现象发生。落实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台账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加快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系统防治。

3、开展农业产地环境安全监管。积极开展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开展定期定点监测,掌握产地环境质量变化动态,做好农田污染应急预警工作。

(四)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

1、加快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以制定大宗和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重点,将农业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明白纸等,让生产者看的懂、学的会、易操作。

2、加快农业标准推广。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组织为主体,以大宗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切入点,积极推广统一品牌和包装标示、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技术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3、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申报和产品认证登记。要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严格“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

1、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完成年度县定监测指标,每月对我镇农产品(蔬菜类、水果类)农残检测不少于10次。协助省、市、县对我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要以蔬菜、水果为重点,全面掌握生产基地各时期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状况,并强化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加强预警分析突发事件的应对。整合各村(居)委会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监测资源,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严格信息发布,绝不允许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

四、时间安排

(一)2014年3—4月全年分别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日》期间,采取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横幅、发放宣传册(单)、宣传车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

(二)2014年5月30号以前对全镇区域内水果、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超市、农贸市场、集市)进行普查、统计,备案存档。

(三)对我镇农产品,如蔬菜类(白菜、百合、小白菜、油菜、菜心、甘蓝、四季豆、豆角、豌豆、辣椒、茄子、胡萝卜、白萝卜、花椰菜、芹菜、空心菜、菠菜、生菜、莴笋、西葫芦等);水果类(桃、李、梨、柑橘、柚子、樱桃、杨梅、草莓、西瓜等)分别在每月的1、5、8、10、15、、18、20、25、28、30号进行农残的抽样检测

(四)全年在重要的节假日、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畜牧局加强畜产品监管工作方案


畜牧局加强畜产品监管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局加强畜产品监管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就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狠抓落实,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开展集中排查,全面落实告知任务。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整治兽用抗菌药不规范使用、调入牛羊含“瘦肉精”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在养殖、屠宰环节全面系统地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向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义务,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屠宰监管,提升风险管控。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畜禽进场查验登记、“瘦肉精”检测和肉品检验、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调入肉牛屠宰的,按照每头必检的要求逐头进行检测。督促收购贩运企业(个人)进一步落实产地检疫证明查验等制度,对“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并附检测合格证明。

(三)加强监督执法,构筑安全屏障。进一步加强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防疫监管,严格执行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风险评估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备案、报验和落地报告等措施。组织开展无害化处理专项监管行动,加大养殖、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力度,清除安全隐患。全面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强化证章管理,确保检疫程序到位,证章核签规范。加大监督执法办案力度,重点查处屠宰经营病死动物、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未备案报验落地报告、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志)、开具虚假分销信息凭证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力度,强化“检打联动”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针对禽蛋、猪肉抗生素和牛羊“瘦肉精”违法使用等问题开展监督抽检,提高抽检密度与抽检频率,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定点屠宰环节收购、贩运、屠宰含“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切实保障“检打联动”工作成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总结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信息,及时曝光大案要案查处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并坚决杜绝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县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为目的,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健全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体系为重点,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以改善产地环境、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过程监管及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为目标,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显著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增强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实现全覆盖。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全县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力争到2018年底,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进一步明确县、镇两级政府的总体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努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尽责、企业守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

1、落实属地责任制。各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制,落实监管职责,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项来抓,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推行县监管到镇、镇监管到村、村监管到基地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2、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县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厘清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全方位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畜牧部门要做好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合有关部门逐步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逐步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分工,形成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3、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的落实,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种植、养殖企业完善健全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企业投入品档案及农资经营单位做好购销货台账。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加强农产品自检,督促各类生产主体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建立健全“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农资追责和赔偿制度,全面落实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建设思路,不断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扩大监管范围,增加监管频次,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覆盖面。

1、加强监管、检测体系建设。争取在2016年底前完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行政执法编制的人员招录。通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经常性执法,努力建设一支力量充实、装备齐全、素质过硬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满足目益增长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不断完善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设施建设,力争每站增加全额财政编制1名。争取在2017年底前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

2、切实强化种养散户监管。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将把散户监管作为监管工作的新常态,经常性深入散户种养基地开展例行检查、抽样检测。

3、强化农产品产地监测。县、镇农检机构要全面落实农产品产地检测工作,特别是用药高峰期、农产品采收期,加强田间巡查指导和抽样检测力度,实行企业至少“半年一检”制度,县农检中心按每周开展2次以上、镇农检站每周开展1次以上农产品产地巡回检测。全县每年抽检样品不低于2000个。

4、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农资打假、超范围使用农药等专项治理行动,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现象发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超范围使用农药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行为。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

1、多举措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将发展生态农业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增加生物覆盖、保护性耕作面积及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农业整体使用化肥、农药及化学投入品施用量;开展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种植业废弃物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循环利用;有效保障粮食供给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特别是产地环境的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协同发展。

2、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生产制度、技术标准、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环节的管理措施。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体,充分发挥“三品一标”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产业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质量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举办各类培训班和农业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

(二)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县级财政稳中有增的专项投入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逐年增加监管专项经费预算,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强化督查考核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县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年度考核,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上海世博会安全工作方案


上海世博会安全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的总体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防控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努力营造中国20xx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本镇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盛会,结合我镇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联动(大联动)试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提出的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四个坚决防止发生”(即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和重大事故,坚决防止发生规模型、群体性的社会安全事件)的总体要求和“四个确保”(即确保重要警卫对象和其他重要贵宾绝对安全,确保运营期间城市交通安全保障井然有序,确保上海世博园区各项运营活动安全有序,确保运营期间全市社会面保持平稳)的总体目标,以平安世博为主线,以平安建设为依托,以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为载体,以落实安保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加强社区防范管理为基础,以强化社会面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防范控制为重点,坚持专群结合,在现有群防群治队伍基础上,广泛深入动员,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努力实现世博会期间本镇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治安平稳、秩序良好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完成20xx年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任务,保障我镇社会面防控工作的有序运转,成立20xx年上海世博会莘庄镇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成员:略

三、组建志愿者队伍

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镇统一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制订相关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招募数量和工作规范。在机关干部、村(居)委干部、万千百人就业人员、社区群众、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其他有志于安保工作的人员中招募平安志愿者,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区管理、重点人员管控、开展安全宣传,劝导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开展看家护院、邻里守望等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等。在辖区内的10家加油加气站、1家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3个变电站、1家广播电视台、地铁南北广场交通枢纽等重点部位做到平安志愿者全覆盖。本镇平安志愿者按照全市规范要求,实行统一标志、统一标识、统一编号。

四、强化基层基础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20xx年上海世博会莘庄镇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按照相关职能部门业务指导,相关部门和居(村)委具体落实的原则,积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深入宣传发动社区群众,重点做好九项工作:一是做好实有人口登记管理;二是落实精神病患者监护措施;三是加强社区防范巡逻,防范、减少治安、安全案事件的发生;四是落实不安定因素排查、控制责任制,努力化解社会突出矛盾和闹事苗子,及时报告突发、可疑情况;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六是加强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教育,组织必要的消防应急演练;七是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社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楼宇水箱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八是调整充实物业保安人员,对物业保安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九是协助开展低空慢速小目标的排查工作,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全镇三个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大力推进社区警务机制建设,会同居(村)委综治工作站,有效整合现有综治社保、社区综合协管、物业保安、社工等群防群治队伍,规范运作机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世博安保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落实重点防控

加强社会面重点区域防范控制工作。在宾馆饭店、餐饮场所、商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广场、绿地、地铁站点、天桥等公共区域,组织平安志愿者协助公安、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治安巡逻、城市管理等工作,使流浪乞讨、乱设摊位、强买强卖、色情服务、制假售假、非法散发(招贴)广告等有损上海城市形象和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强重要目标防范控制工作。本镇涉及闵行区区委、区政府机关和上海瑞金国际学校2家区级反恐防范重点目标,要按照反恐防范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内部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对本镇辖区内的10家加油加气站、1家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3个变电站、1家广播电视台、地铁南北广场交通枢纽做到重点岗位重点防控。

六、开展社会宣传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要通过镇党务公开网、政府网站和《莘庄通讯》不间断地报道先进典型、工作动态、创造性经验做法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以社会治

上海世博会安全工作方案第2页

安、群防群治、公共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舆情危机的协调化解。

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主要路口附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上街协助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

七、明确实施要求

1、签订责任书。一是镇党委与各居、村委会签订《20xx年上海世博安保工作责任书》。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党委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20xx年上海世博安保工作责任书》。

2、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镇世博安保办既要及时加强面上指导,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又要组织专项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

3、落实相关经费和奖惩措施。镇政府和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目标单位都要落实好群防群治工作以及平安志愿者工作的经费保障。对在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反映、举报突出问题、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嫌疑人并经查证核实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4〕17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通过创建带动,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构建"政府负总责,县、镇(乡)有机构,监管到村(居、社区),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镇(乡)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镇(乡)财政预算。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可追溯"四大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承诺、信息发布、"红黑名单"、产地准出"四项制度".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告知率达到100%.

(五)本县生产的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特色产业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入户率达100%,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县、镇(乡)政府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严格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县农牧局配全专职监管人员,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镇(乡)围绕"八有"(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各村(居、社区)设立监管员,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至少配备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通过县、镇(乡)、村(居、社区)三级监管网格化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要配齐检测仪器设备,配全专职检测人员,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各镇(乡)农产品速测室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检测人员;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要配备速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逐步构建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核心,镇(乡)建立检测室,生产基地设立检测点的监测网络。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规范和标准,结合生产实际,推动农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做好标准化生产示范;大力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发及推广运用。

(五)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农资质量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按照"谁许可,谁监管"原则,强化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的跟踪检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大力抓好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公开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大案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六)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强化生产准入;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设,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严把农业投入品质量关;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及监测抽查制度,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

(七)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强化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以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为重点,通过农业"三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优先试点,逐步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依法标识标注。

(八)强化畜禽屠宰监管。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病死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按标准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九)加强诚信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推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红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指导申报"三品一标"企业设立质量内检员;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强化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营造诚信守法良好环境。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机制。

(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大力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蔬菜(辣椒)农残超标、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

(十一)发展生态农业,实现绿色发展。依托省级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核心示范基地。集中力量、整合资金,重点扶持农业标准种植、生态种植,实现多元开发、规模发展、持续发展、绿色有机发展。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实施节约型农业生产模式。

(十二)实施品牌战略,发展特色经济。通过"政府带动、企业联动、农户参与"方式,"培养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以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平台,把分散的农户通过新的经济模式与市场紧密相连;围绕品牌农业建设,通过打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等一系列知名品牌,提高我县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十三)注重风险预警。强化对主要农产品的风险隐患排查,如:蔬菜(辣椒)禁限用高毒农药、畜禽养殖非法添加抗生素等药物、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十四)强化应急处置。修订完善《遵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遵义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牧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镇(乡),县政府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创建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积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二)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县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配齐监管体系所需机构、人员、设备。各镇(乡)要结合县级政策和安排,加大投入,增加监管手段,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标准宣传培训为重点,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宣传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镇(乡)开展创建工作,各镇(乡)要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中心站所,驻乡各单位:

为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环境,培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意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规范管理,强化监管,示范带动,滚动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探索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 组织机构

成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惩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目标是,以查处投入品违法违规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品养殖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一是重点检查蔬菜、

瓜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环节方面使用禁用农药等行为;二是对全乡畜禽养殖场户进行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禁用化学物质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情况立即整改。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一是重点开展以禁用兽药为重点的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产品行为;二是开展以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化学农药为重点的农药专项检查。

(三)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已获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维护品牌形象。

(四)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举办以各村支部、村委会成员、农民致富能手、种养专业户、农资、兽药饲料经营户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技、法律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村、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对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浓厚的农产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村委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对发现当地农产品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方案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于2014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全市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不少于50个批次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各镇街道针对辖区内重点品种,开展几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每镇、街道快速检测批次不少于全年50%的任务量。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农业生产企业和监管责任人。将违规农产品生产单位列为百日严打行动的重点对象,由局属各职能科站对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生产单位限期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对符合《**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制度》规定情形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四)整治一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蔬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不法行为。
(五)查处一批农产品违法案件。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针对重点整治内容,营造强大声势,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对符合《**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规定情况的,公布一批农产品生产者“黑名单”。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重点打击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规模种植大户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
2.重点打击饲料生产销售、畜禽养殖使用违禁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不法行为。一以饲料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无”(无许可证、无标签、无产品标准)的生产行为,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二以养殖大户为重点,强化畜禽饲养环节监管,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督抽检和安全用药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违规使用原料药、抗菌药物的行为。
3.重点打击私屠滥宰生猪(羊)、屠宰病死动物和检测不合格生猪(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等行为。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为对象,强化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严厉打击对生猪注水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发现养殖场户和屠宰场出售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等自检制度落实。
4.重点打击初级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以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为重点,排查在苗种生产、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场所
1.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
2.禽畜养殖场、收购贩运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3.水产养殖基地;
4.屠宰场所。
(三)重点品种
1.蔬菜、水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林产品(食用菌);
2.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大户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里的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
各地及局属各有关职能科(站)要根据辖区内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摧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的 “黑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方案第2页

坊”、“黑窝点”、“黑农资经营店”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局各职能科(站)要充分认识“百日严打”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将责任落到实处。市农业经济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监科。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严打”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
(二)强化督促检查。对各地“百日严打”行动进展情况,我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情况将列入今年对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和局相关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打击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管理站、水产工作站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二)规范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市食安办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附件),每月向农经局质监科报送“百日严打”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于2014年8月初将“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科。

畜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畜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加强畜产品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辖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冬季畜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严格监管,确保冬季畜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治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着重抓好社会消费量大、与人民群生活息息相关的肉制品、畜产品、水产品、火锅底料、食用油等食品的监督检查;着力加强对各类农贸市场、食品与副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学校周边食品小摊点及小餐饮店、畜禽养殖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1、农业办负责辖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防止农药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严格落实饲养监管,加大养殖场监管巡查力度和巡查频率。全面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明确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并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养殖厂建立详细规范的养殖档案,科学实施程序化免疫、用药用料和环境消毒。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坚决执行休药期规定,严厉打击滥用抗生素和使用违禁药物及无证经营及经营违禁兽药及人用药品用作兽药销售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健全申报、报检、现场检疫记录,依法做到到场到点检疫,严禁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动物离开饲养地。严格执行准入、准宰、同步检疫制度,实施检疫和“瘦肉精”同步操作,对检验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坚决按照农业部“四不准一处理”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病害动物产品进入市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加大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监督执法工作水平,为确保畜产品安全提供强力保障。

2、食品安全办公室要抓好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大型接待饭店、学校食堂、学生小餐桌的监管,坚决防止食源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饮用水及一次性餐具的卫生监测,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工商所要加强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集市流动食品摊点的监督检查,对无证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派出所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为整治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地工作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把街道畜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抓出成效。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证举报电话畅通,对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及发现的线索要追查到底,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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